關於公路合同的協議書範本
關於公路合同的協議書範本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高寨鄉谷豐村塘坎寨至新塘村公路承包給乙方,達成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高寨鄉谷豐村塘坎寨至新塘村公路
二、工程範圍和內容:施工圖範圍內所示全部內容。
三、工程承包形式:單包工。
第二條 工程工期
一、工程工期為3個月,從甲方通知到乙方進場之日算起。
二、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工期應雙方協商,另籤協議。
1、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停工。
2、由於業主單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
3、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
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工期延誤,公司處罰和罰款由乙方全權負責。
第三條 材料及裝置
甲方自行採購,但必須是合格產品,使用前須經業主方
工程師驗收合格(與設計要求吻合)留樣後方可使用或安裝。
第四條 工程款及結算
一、工程按合同施工,計算每平方12.5元,計算總方量,以公路固定3.5米寬計算,包括運力、路面清光、路肩牆清光、段縫等所有路面工程。
二、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工程進度報表及該部分工程款民工工資表。甲方接到乙方呈報的工程進度報告後,七日內審定,按審定額的80%支付當月進度,並在五日內支付完畢。
三、工程完工後,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的80%。
第五條 竣工驗收結算
一、在工程竣工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造成的.工期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二、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於30日內將剩餘20%工程款撥付給乙方。
第六條 質量、安全
一、因乙方只限該工程單包工,全場施工技術與要求全由甲方施工人員指揮施工,則乙方做到甲方認可為準,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對於上級政府部門對該工程最後驗收結果不與乙方有直接利害關係。
二、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規定,保證工程施工安全。如發生安全問題,車人傷亡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其他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其他
一、在該專案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下列情況造成工程量變化,工程總造價可進行調整。
1、設計變更。
2、投標施工圖及圖紙大於工程量外的工程量增減。
3、現場簽證。
二、該工程在進行過程中,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撥付工程進度款,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四、乙方向甲方呈報工程進度表及相關材料後,甲方必須在收到後7日內審定完畢,並與審定後5日內撥付工程進度款。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支付工程進度款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協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書的附件。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