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身出戶的離婚協議書範文
淨身出戶的離婚協議書範文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透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有關淨身出戶的離婚協議書,歡迎大家一起來借鑑一下!
淨身出戶離婚協議書
協議人:張 某, 男,××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市××路××號。
協議人:王 某, 女,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市××路××號
協議人雙方於××年××月××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張某與王某自願離婚。
二、兒子張某某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500元,在每月10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週歲止,18週歲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路××號的××樓房一套,價值人民幣6萬元,現協商歸女方所有;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等等(見清單),歸女方所有;男方銀行存款××元歸女方所有。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五、張某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點接兒子到其居住地,於星期日早上九點送回王某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王某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20××年××月××日
淨身出戶協議書有效嗎?符合法律規定就有效。
淨身出戶是指離婚時,一方不帶走任何財產。但這種行為,在中國的《婚姻法》裡沒有依據。在這個問題上,法律是存在爭議的,目前法律還沒有明文規定這類協議的效力,就目前的司法實踐而言,一般情況下法律是不支援所謂的“淨身出戶協議”的。
同時《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結婚以前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屬,例如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也就是說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這樣的約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因此夫妻在確定財產歸屬簽訂協議時應該充分了解其法律效力,最好是請專業的律師來代擬協議,這樣可以有效的避免協議無效的情況發生
雖然根據法律規定,夫妻之間針對忠實義務而進行的財產約定是受法律保護的,這就為“淨身出戶”得到法院的支援提供了法律依據和可能,不過也只是可能。
目前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這句話說得簡單點就是,夫妻雙方協議離婚不成,向法院起訴後,出軌方在訴訟中對“忠誠協議”反悔的,“忠誠協議”沒有生效。不過,法院仍然會根據實際情況,考慮是否存在婚外情、家庭暴力等,來對無過錯方酌情予以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