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入戶協議書

車輛入戶協議書

  甲方:

  乙方:

  因公司業務發展需要,現由甲方出具資金,以乙方名義辦理車輛入戶等相關手續,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自願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號: 車牌號:發動機號:車架號:甲方購買的上述車輛以乙方的名義辦理入戶登記。購車款,購車落戶繳納的稅費,車輛保險等車輛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甲方為該車的所有權人;行使所有權人對該車的佔有、使用、處分、收益等相關權利。甲方使用本車輛發生一切交通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與乙方無任何關係。

  二、甲方權利義務

  2.1甲方自主使用該車輛,包括但不限於排程、借出、抵押、質押、轉讓等事宜。

  2.2甲方負責保管上述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行駛證、發票、保險單及其他關於該車輛的相關資料證件。

  2.3因該車輛產生的年檢費用、修理費等車輛一切費用支出均由甲方承擔。

  2.4因該車輛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交通違章、交通事故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配合甲方以乙方名義同受害人協商處理,所需費用由保險公司及甲方承擔。

  三、乙方的義務

  3.1車輛使用期間,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辦理投保、理賠等事務。

  3.2甲方因業務需要等其他原因引起的本協議項下車輛的銷售、贈送、抵押、質押等事宜,乙方須積極配合處理。

  3.3乙方須嚴格保守本協議相關資訊。發生其他須乙方配合處理的事宜,乙方須積極配合,但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3.4本車輛資產所有權屬甲方,乙方不得將該車輛用於對外抵押、擔保等事宜。

  3.4因乙方原因致使該車被法院、公安等司法機關查封、扣押、處臵等導致該車輛被處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全額賠償。

  四、協議期限

  自車輛入戶至雙方協商終止本協議為止。

  五、糾紛解決途徑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產生的糾紛,由雙方自行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乙方均可向張店區區人民法院提取訴訟。

  六、附則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簽訂,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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