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公司入股協議範本

餐飲公司入股協議範本

  甲方:xxxx林業有限公司  電話1350x107      乙方:          xx       酒家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經營“xxxx生態農莊”事宜,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xxxx生態農莊,總投資為人民幣160萬元,甲方出資人民幣140萬元(經營土地150畝摺合人民幣120萬元,現金20萬元)佔投資總額的80%,摺合股份為80萬份;乙方出資人民幣10萬元和銷售產品摺合的資源股權,佔投資總額的.20%。摺合股份為20萬份。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經營農莊,甲方出任農莊主,並負責行政管理,養殖供給給乙方定額的產品。乙方負責財務並每年負責銷售柴雞25000只、生豬5000頭、鴨25000只、兔13000只、鵝12000只、牛1000頭、三黃雞28000只、老母雞15000只、魚50000斤、各種蔬菜瓜果500000斤。 價格與當時新發地市場批發價為準. 乙方在xx市內銷售xxxx生態農莊產品的定點門店可冠名‘xxxx生態農莊產品直供店’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六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本著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精誠合作。 企業盈餘每年年底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前三年如果雙方同意將盈利轉為擴大再生產則當年不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剩餘資產按股權分配。)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xxxx生態農莊餐廳主店由乙方主持經營,出資各50%,收益分配各50%。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合作期限十六年

  甲方:                     乙方:

  20xx年 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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