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房屋買賣協議書

農村宅基房屋買賣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讓、互諒、公平、自願 的原則,達成宅基地買賣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甲方願將座落張樓鄉茶庵村豐李組北邊建設用地, 路西側,門面兩間宅基地面積寬 _______,南鄰 以人民幣 給乙方。

  二、 乙方先支付 作為預付款,在甲方付款________ 元(大寫 元 (大寫 ) 個月做好建房準備後,開始在該 ) 。

  西鄰, 元(大寫 米,長 東鄰 米,北鄰 , )的價格出售 處建房時,無四鄰權屬糾紛,順利做完地梁後一次性付清餘 三、甲方保證宅基無任何四鄰糾紛,無與宅基相關的債 權糾紛,若有糾紛,甲方有權全力協助乙方調解。

  四、本合同甲乙雙方簽訂後不得違約,一方若違約,將 支付對方該宅基款 50%作為違約金。

  五、本合同受《合同法》保護。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 商。

  六、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及公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

  公證人: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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