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的個人售房協議書
簡易的個人售房協議書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婁底市婁星區甘貴路80號移民基地4、5層(建築面積192平方米)房屋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樓層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貳拾肆萬玖仟陸圓整;即人民幣小寫249600.00元。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即小寫100000.00元整。(後續款以收據為準)
四、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五、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提供有關資料.。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七、甲方應在20xx年2月交房給乙方;交房後乙方付清餘款。
八、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加倍賠償違約金。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賣方):(印)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年月日
乙方(買方):(印)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年月日
證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