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保管合同協議書

模具保管合同協議書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償地或無償地為寄存人保管物品,並在約定期限內或應寄存人的請求,返還保管物品的合同。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現有 模具 款交給乙方保管並用於生產。

  序號

  模具名稱

  單位

  數量

  模具規格

  模具製作費用

  二、保管期限:自模具交接之日起,至甲方拿回模具或本協議終止之日止。

  三、保管細則條款:

  1、 甲方將該模具交給乙方保管期間,乙方只有接到甲方訂單後方可按單生產,交予甲方。乙方不得私自使用該模具生產交予其它客戶,否則,每生產一次罰款壹萬元人民幣。

  2、 該模具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該模具轉讓、轉租、複製交予第三者生產或作為其它任何之使用。如有上述情況一經甲方發現,乙方必須賠償甲方因此而導致的'一切損失費用。

  3、 乙方自接管模具之日起,須負責模具的一切免費保管及維護責任。

  4、 該模具如甲方需要,乙方必須無條件的立即把完好無損的模具交與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包括多餘存貨要求甲方購買)。

  四、以上兩套模具生產累計滿1萬套,退回模具費。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交接簽字蓋章後即刻生效。若雙方交接簽字者離職,本協議書仍然有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經辦人: 經辦人:

  日期:xx 年4月 13日 日期:2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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