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房產財產分割協議書
家庭房產財產分割協議書
(以下簡稱父母)
(以下簡稱長子)
(以下簡稱次子)
為了促進家庭成員間的和睦相處,增進父子間兄弟間及家庭所有成員之間的情感,進一步明確家庭成員之間的相互權利和義務,避免其家庭成員間無謂的'紛爭,現根據家庭房產財產的實際情況,並經父母與倆子的共同協商,現對家庭房產財產提出如下分割協議,以便家庭成員共同遵守。
一、家庭現有房產情況
1、此處房產位於亳州市盛世嘉和園小區。
2、此處房產為父親與次子共同購買(父親出資30萬元,其餘部分為次子出資)。目前,此處房產的產權所屬為父親名字。
二、房產財產分割的具體實施辦法
1、經協議三方研究,此處房產贈與次子為結婚婚房。
2、介於目前此處房產所屬證明及土地使用證的所有權持有人,均為父親名字,由於條件所限,暫時無法變更過戶,待協議簽訂後,其有關證件和票據都交給次子保管。今後條件允許如需要變更或過戶一切費用均由次子負擔。
3、為補貼長子,父母決定把該處房產按揭還款還清後,每年向長子補貼約2萬元,直至補貼20萬元止。
三、相關事宜
父母的房產財產分割後,為了確保兩老人安度其晚年,現就有關事宜,商定如下:
1、在父母能自理的情況下,不要求倆子承擔生活費,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父母年邁,倆子對父母的贍養問題,要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德,各自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
2、父母年齡越來越大,病患可能也越來越多,如以後父母病患沒能力支付時,長子及次子應共同承擔醫療費用。
四、未盡事宜,再經三方共同商定解決
五、本協議一經簽字後即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本協議。
六、次子享有房產權的時間為簽訂本協議起生效。本協議各自均已看過無異議。協議書凡參於人均各持一份為憑。
立協議人:
父親:母親:
長子:次子: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