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財產協議書範文
婚內財產協議書範文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婚內財產協議範本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乙方雙方與××年××月××日在新城區民政局辦理婚姻登記,現雙方為合法夫妻。甲乙雙方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婚內現有財產的約定;現有房產一處,位於×××,現房屋產權登記人為甲方。該房屋共計35萬由甲方支付25萬元首付款,其餘辦理按揭。裝修及傢俱、電器的購買由甲方出資。如果雙方離婚,該房產及房內傢俱電器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協助辦理房屋過戶到乙方的手續,房屋過戶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 雙方父母的遺產分別屬於雙方個人所有,不作為雙方的共同財產。
三、 婚姻存續期間共同債務的約定:
1.甲乙雙方如需要用於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錢,應由雙方共同書面簽名方可視為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無雙方共同書面簽名則視為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
2.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如無明示則產生的後果由經手一方債務人自己負責,另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 對於共同財產的保管約定:甲乙雙方應當如實通報各自的全部收入情況(包括除工資外的額外收入),並定期將各自全部收入的95%集中存放於共同的賬戶,視為共同財產用於共同生活的開支。其餘的5%視為個人財產與對方無關。共同的.賬戶由女方保管進行統一支配,用做家庭開支,女方有定期向男方告知的義務。
五、 對於離婚的約定:
1.如果男方今後有過錯(包括但不限於婚外情、婚外性、與她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吸毒、嚴重等等越軌或違法行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包括協議離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離婚),夫妻財產按以下約定處理:
(1)、男方自願放棄家庭全部財產,淨身出戶。
(2)、現在夫妻共有一套房產歸女方所有,如果在離婚之時,房貸仍未付清,則由男方付清。
(3)、夫妻共同財產全部歸女方所有(包括以後再購置的房產以及其它大件物品)。
(4)、男方應向女方賠償精神損失30萬元,在辦理離婚相關手續時直接以現金支付給女方。
2.如果女方今後有過錯按正常離婚進行分配。3.如雙方無其它過錯的情況下財產分配按正常離婚進行分配。
六、 簽訂本協議的目的,是為了男女雙方和睦相處,互敬互愛,衷心希望雙方能白頭偕老。所以雙方必須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如有違反則自願按協議約定內容執行。
七、 雙方自願簽訂,清楚瞭解其協議的法律效力,並遵守約定內容。
八、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名)
乙方: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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