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賽事贊助協議書範本

體育賽事贊助協議書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為了推動我國_______專案體育運動的發展,增進運動技術的交流與合作,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________賽事贊助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組織實施賽事的________賽事運作機構,乙方是贊助賽事的企業單位。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贊助定義

  1.1賽事組委會是指具有合法資質,並已經與賽事主辦方簽訂了承辦協議的賽事籌備組織。

  1.2“某某公司”指的是某某公司的總公司、其子公司、其分支機構、其繼承者、獲得授權者及銷售商。

  1.3賽事贊助商是指合作伙伴、贊助商、供應商三個層次的贊助商,其所享有的回報權益依據贊助企業所處層次不同而有所區別,本合同以下條款中所述的______,即表示處於上述第____個贊助層次的贊助商。

  1.4“品牌”指的是“某某公司”的品牌,包括以下幾個品牌(附件列明)。

  1.5“產品”指的是“某某公司”生產的下面幾種產品及其附屬物(附件列明)。

  1.6“地域”指的是乙方可以在合同期限內可將廣告、促銷材料用於宣傳的地區。

  第二條贊助確認及贊助回報約定

  2.1甲方作為本屆賽事的唯一資源經營機構,全權負責本屆賽事贊助招商各項事宜。甲方同意並乙方自願成為本屆賽事_贊助商,現予書面確認。

  2.2根據本屆賽事贊助招商的相關事宜,乙方作為本屆賽事______贊助商,將享有合同附件1所述回報權益。

  第三條贊助總額及出資方式

  作為本次賽事贊助商,乙方向甲方提供總額為____萬元人民幣(/美元)的贊助,具體內容如下:

  3.1現金____萬元人民幣(/美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天內交付總贊助現金額的____%,____前交付完結剩餘的____%。

  3.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屆賽事閉幕,乙方可在中國地區(包括中國內地、香港和澳門)的商業活動中宣傳使用本屆賽事的內容。

  3.3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在中國____所生產和梢售的____類產品,可在其包裝上出現本屆賽事標識及名稱。

  3.4乙方承諾為甲方提供人力資源幫助,具體方式以雙方協商一致為準。

  第四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4.1甲方按照上述條款內容向乙方提供贊助回報權益,並保證乙方為本賽事唯一讚助商。

  4.2乙方按照上述條款內容在約定時間內向甲方交付贊助款。

  4.3本合同一經簽署,除非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雙方權利義務均不得轉讓,否則即視為放棄履行本合同,並承擔由此引起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保證陳述

  雙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5.1雙方均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正式成立的法人單位,具備所有必須的政府批准和許可,可以進行本合同下的業務,並將保持在中國進行此等業務的良好聲譽和資格。

  5.2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許可權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5.3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因為破產、清盤或其他影響債權人權利的法律時履行造成的影響除外。

  5.4以上陳述、保證和承諾不僅在文首日期真實,而且也在本合同期限內都是真實的。雙方確認以上的每一條陳述、保證和承諾都是關鍵性的。

  第六條開支和記錄

  6.1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否則協議各方各自負擔因本合同而引起的任何開支。

  6.2在本合同期限內以及之後至少兩年期間,甲方必須儲存證明下列事項所需的帳目和記錄(統稱記錄):

  6.2.1甲方在本合同下作出的承諾真實準確,甲方完全符合本合同的條款;

  6.2.2所有交由乙方支付的帳單和費用都有效和正確;

  6.2.3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贊助金額和贊助產品只用於贊助本屆運動會運作之用,並無用作轉付第三方的任何不合法或不妥當之付款;

  6.2.4甲方沒有直接或間接向可能影響乙方簽署本合同或支付本合同項下費用的乙方僱員或其代理支付任何款項。(此處“款項”包括現金、實物、服務或其他利益。)所有記錄必須以貫徹始終的、一般被接受的會計制度填寫。乙方或其代表有權經事先兩個工作日通知後,在甲方正常辦公時間內的任何時候審查與乙方有關的記錄。

  第七條商標

  7.1所有本合同內提及的所有權屬甲方或乙方的商標、標籤設計、品名、圖案、廣告、營銷和推廣概念(以下簡稱商標)都是雙方各自的獨立財產。根據有關商標或版權法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法,所有以上商標權的利益都歸雙方各自擁有。

  7.2雙方授權對方就本賽事使用本方商標,但雙方均不是專有使用對方商標,也不得將此權利轉讓予第三方。所有對雙方商標的使用都須經對方審查並事先徵得對方書面批准。沒有對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能生產、銷售或許可生產、銷售帶有對方商標的促銷品。

  第八條有效期和終止

  8.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屆賽事閉幕或雙方權利義務均履行完畢之日(以較晚發生者為準)。

  8.2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據法律規定的補救方法以外,在不影響提出終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權利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權在出現下列情況時終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終止通知時生效:

  8.2.1另一方在執行本合同條款時發生重大違約,且在違約方收到違約通知的____天內未能糾正;或

  8.2.2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陳述或保證被證明有重大的不正確或不準確。

  8.3如乙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則乙方仍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款約定的贊助款。如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則應將已收取的本合同第三條款約定的贊助款返還給乙方。

  8.4本合同因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終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展行至終止生效日的責任,或者是履行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的責任。

  第九條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法律,或者影響一方履行本合同的工業商貿團體的守則、規定、法規或指示(統稱法律),那麼雙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麼將認同雙方同意終止。在不違反上述情況的一般性的前提下,雙方明確同意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位置張登其____類____廣告的權利是本合同的根本目的之一,任何對此的限制、侷限或其他修改構成根本目的的失敗。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條不可抗力

  10.1由於水災、火災、地震、、罷工、勞工運動、疾病或本局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佈後政府部門頒佈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於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和應對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而且履行時間應相應延長。

  10.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並提供證據。如果不可抗力持續或累計超過一個月,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11.1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1.2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二條其他

  12.1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特快專遞(需要有回執)發出三天後作為正式生效。

  12.2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2.3乙方和甲方確認,在他們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雙方同意除非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雙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並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範圍為限。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為公眾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後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2.4本合同未經雙方同意並特別指明是對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2.5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為或之後的違約行為作出反對或採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利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12.6本合同中標題只為方便查閱,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12.7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條款對雙方有效,也對雙方各自的繼承和批准的轉讓人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允許的轉讓都不能免除出讓人的責任。

  12.8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對合同雙方構成約束力。

  12.9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12.10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證比賽的正常進行,加強賽事組織方與參賽運動員的交流與合作,甲乙雙方簽訂運動員參賽合同。本協議中,甲方是組織實施賽事工作的組委會,乙方是參賽運動員。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比賽時間與比賽地點

  本次比賽的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具體比賽日程、比賽地點和運動員報到的日期按照競賽規程的規定,如有臨時變動,則按照變動的時間進行。

  第二條甲方權利

  2.1甲方要求乙方按照競賽規程的要求積極完成比賽全過程的各項內容。如有變更,乙方應該積極地予以配合;

  2.2甲方可利用乙方的肖像等作為賽事策劃推廣宣傳,具體事項另行補充協議;

  2.3甲方可根據賽事商業開發計劃,要求乙方提供合作,合作事項另行補充協議;

  2.4甲方要求乙方參加比賽期間甲方組織的新聞釋出會;

  2.5要求乙方參與球迷簽名會;

  2.6要求乙方參與贊助商舉行的活動;

  2.7比賽期間乙方不得參加賽事活動以外的商業活動,如果與已經簽訂的合同相牴觸,則不受本合同的制約。

  第三條甲方義務

  3.1甲方協調有關單位辦理乙方參賽所需的正式邀請函件,以及乙方需要的其他參賽手續;

  3.2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符合標準的飲食,並承擔相關費用;

  3.3甲方提供符合標準的住宿、交通、訓練場地(具體費用雙方協商另定);

  3.4甲方支付乙方參賽津貼與旅行補助金,以及獲得比賽成績所應給予的獎勵;

  3.5甲方給運動員提供符合競賽慣例要求的險種;

  3.6甲方的賽事推廣活動計劃、商業開發計劃以及其他與賽事相關活動中可能需要乙方配合的活動安排,應提前告知乙方活動的內容,協商相關內容。

  第四條乙方權利

  4.1乙方有權獲得參賽津貼與旅行補助金,有權獲得比賽成績所應給予的獎金;

  4.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合乎比賽慣例的險種;

  4.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合乎要求的餐飲、住宿接待;

  4.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合乎專案標準要求的訓練比賽場地;

  4.5乙方參與商業開發的賽事,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的規定獲取相應的商業開發收益;

  4.6對於甲方安排乙方參與的賽事推廣活動、商業開發活動,乙方有權事先獲得相關資訊,有權決定自己的選擇。對於乙方出場的各種活動,甲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付給乙方報酬。

  第五條乙方義務

  5.1按照甲乙雙方協商的活動安排,乙方須準時參加各種活動;

  5.2乙方應在比賽中表現出應有的水平;

  5.3乙方應遵守比賽的各項規章制度;

  5.4乙方應維護賽事的品牌形象,乙方自身的形象;

  5.5乙方應保守雙方的秘密;

  5.6乙方應尊重對手、裁判、賽事主辦方和組織方的合同安排與比賽方案。如果事前變動,甲方沒有告訴乙方,乙方可以不履行合同。

  第六條商業開發

  6.1甲方的商業開發、賽事推廣活動應按照雙方的約定進行。活動的方式、時間、地點、內容、報酬等內容都以附件的約定為準,甲乙雙方有權協商補充相關事項;

  6.2甲方的所有賽事推廣和商業開發活動,不得與乙方已經簽訂的合同相沖突;

  6.3甲乙雙方在商業開發和賽事推廣中,都要維護賽事的品牌形象,維護雙方各自的利益,活動的內容和方式都應當與賽事的風格保持一致;

  6.4在商業開發活動中,要嚴格遵守本專案的職業道德要求。

  第七條合作期限

  從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至____年該項賽事結束止。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甲乙雙方同意,未經對方書面允許,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外透露本協議和其他往來檔案的內容,但為履行本協議或主張協議權利所需要的正當披露除外;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8.2甲乙雙方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共同遵守本協議,認真履行各自應盡義務。任何一方知果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義務時,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8.3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本協議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標準的餐飲、食宿、訓練、比賽條件,雙方協商採取補救措施,如無法補救,甲方應向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8.4甲方在賽事推廣活動、商業開發活動以及其他與賽事相關的活動中,違反本合同的規定,乙方有權通知甲方停止該類活動,並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8.5如果甲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如期舉辦比賽,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8.6如果乙方沒有參與甲方按照合同規定安排的各項活動,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向甲方賠償因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8.7因遇諸如自然災害、傷病瘟疫、政府幹預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無法履行,雙方以書面形式友好協商解決,協議延期或自動終止,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各自承擔損失。

  第九條保證陳述

  雙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9.1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許可權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9.2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因為破產、清盤或其他影響債權人權利的法律對履行造成的影響除外。

  第十條有效期和終止

  10.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終止或者雙方權利義務均履行完畢之日(以較晚發生者為準);

  10.2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據法律規定的補救方法以外,在不影響提出終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權利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權在出現下列情況時終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終止通知時生效:

  10.2.1另一方在執行本合同條款時發生重大違約,而且在違約方收到違約通知的____天內未能糾正;或

  10.2.2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陳述或保證被證明有重大的不正確或不準確。

  10.3本合同因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終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終止日前的責任,或者是履行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的責任。

  第十一條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那麼雙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麼將認同雙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12.1由於水災、火災、地震、、罷工、勞工運動、疾病[包括傳染性疾病(sars)]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佈後政府部門頒佈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於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鳳,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和應對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而且履行時間應相應延長;

  12.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並提供證據。如果不可抗力持續或累計超過一個月,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13.1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或

  13.2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四條其他

  14.1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特快專遞(需要有回執)發出三天後視為正式生效;

  14.2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4.3乙方和甲方確認,在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雙方同意除非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雙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並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範圍為限。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為公眾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後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4.4本合同未經雙方同意並特別指明是對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4.5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為或之後的違約行為作出反對或採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利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14.6本合同中標題只為方便查閱,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14.7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條款對雙方有效,也對雙方各自的繼承和批准的轉讓人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允許的轉讓都不能免除出讓人的責任;

  14.8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對合同雙方構成約束力;

  14.9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14.10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為了推動我國________專案體育運動的發展,增進運動技術的交流與合作,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_賽事冠名贊助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組織實施賽事的________賽事運作機構,乙方是贊助賽事的企業單位。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1.1賽事組委會是指具有合法資質,並已經與賽事主辦方簽訂了承辦協議的賽事籌備組織。

  1.2“某某公司”指的是某某公司的總公司、其子公司、其分支機構、其繼承者、獲得授權者及銷售商。

  1.3“賽事冠名”是指甲方在確定標準賽事名稱和標誌時,須將乙方公司的名稱冠於賽名之前。賽事名稱可能出現的地方應在顯要位置顯示甲方名稱或其贊助商身份資訊,包括但不限於門票、通行證、宣傳海報(用於戶外宣傳和招徠顧客的)充氣物、體育場館內外標誌、場地帳篷、信紙文具、新聞釋出會、活動舞臺、賽程/節目冊封面等。

  1.4“品牌”指的是“某某公司”的品牌,包括以下幾個品牌(附件列明)。

  1.5“產品”指的是“某某公司”生產的下面幾種產品及其附屬物(附件列明)。

  1.6“地域”指的是乙方可以在合同期限內可將廣告、促銷材料用於宣傳的地區。

  第二條 合同期限

  合同的有效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間,乙方可以使用本合同中規定的各項權利。

  第三條贊助方式

  3.1乙方對體育賽事的贊助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於支付貨幣、提供產品、提供服務等方式。

  3.2乙方向甲方支付貨幣____萬元,分____次付清,付款的時間分別為__________,付款的方式為__________。

  3.3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____________,市場價值為____萬元,提供貨物的時間為____________,交貨的方式為__________。

  3.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務為____________,市場價值為____,提供服務的時間為____________,提供服務的方式為__________。

  第四條贊助商的權益

  4.1乙方為“賽事冠名贊助商”,此冠名權具有排他性,乙方同類行業的廠商不能進行任何與比賽相關聯的活動。

  4.2乙方可以用賽事相關的廣告、促銷、新聞媒體、網路媒體等多種活動來進行品牌宣傳與產品促銷。具體協商的內容見附件。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

  5.1甲方有權確定賽事名稱,可以通知乙方提出參考意見。

  5.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贊助費用。

  5.3甲方在實現乙方的贊助回報過程中,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比賽風格內容合適的資料。(具體要求見附件)

  5.4在統一製作各種廣告、宣傳品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製作費用。(具體要求見附件)

  5.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規定使用賽事的名稱標誌,否則承擔違約責任。(具體要求見附件)

  5.6甲方有權審查乙方製作的印有賽事名稱標誌的各類物品,在質量、設計、適當性、使用途徑等方面都應得到甲方審查合格後才能生產和發售。

  5.7甲方有權自行開發的與賽事相關的各種商品,並要求乙方所製作的各類物品與其在設計上具有顯著區別性,不允許乙方與甲方形成直接競爭。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

  6.1所有關於賽事促銷和廣告材料、媒體新聞報道(包括報紙、雜誌、廣播、電視等)及甲乙雙方的新聞釋出會,甲方都必須使用標準的賽事名稱和標誌,除此之外,甲方沒有為乙方做另外宣傳的義務。

  6.2甲方應保證乙方的賽事冠名權具有排他效應。在不與體育場館的規定和原先所訂合同相沖突的條件下,甲方應盡力為乙方創造條件,維護乙方在體育場館內設定廣告牌、幅以及銷售品的同類排他權。

  6.3協議期間,甲方不得許可與乙方屬同行業類別的其他廠商使用賽事名稱、標誌及類似物進行促銷、宣傳和廣告活動,或為其提供促銷、宣傳或廣告服務。

  6.4協議期間,甲方有義務保障乙方的合同規定的權利,如有其他場上進行隱性營銷,甲方應承擔維護乙方權利的義務,否則甲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必要的時候,乙方可以協助甲方的維權。

  6.5對於乙方在促銷和廣告宣傳中需要甲方稽核批准的材料,甲方應商定專門的工作日接待,並須在____個連續的工作日內完成稽核工作。

  6.6甲方有義務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保護乙方形象。保守雙方的秘密。

  6.7甲方有義務為賽事各方面可能影響到比賽的方面投保。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

  7.1乙方有權維護獨家贊助商的權益,在甲方不配合的情況下,乙方有親自維權的權利,同時有要求甲方賠償相應損失的權利。

  7.2乙方片甲方使用賽事名稱、標誌過程中違反合同約定的做法有提出意見、要求甲方更正的權利。甲方嚴重違反合同約定時,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違約行為不達乙方合同目的時,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7.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為賽事投保必要的險種,從而維護雙方利益,減少風險。

  第八條乙方的義務

  8.1乙方應該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給付義務。

  8.2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在使用合同中的各項權利時,有義務維護賽事的形象。並保守雙方在簽署合同過程中獲知時方的秘密。並嚴格保守本合同的內容。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本合同的贊助權益具有可分解性,甲方在履行合同時,一部分贊助權益無法實現,不影響另外一部分贊助權益的實現。無法履行的贊助權益條款違約,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有效性。

  9.2甲方在履行合同時,某項贊助權益無法實現時,應該退還該項贊助權益的價款,賠償該項贊助權益價值____%的違約金。乙方可以在沒有付完的價款中扣除。

  9.3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延遲支付贊助費用,以每天支付到期應付款項____%的違約金。延遲____天后,視為乙方放棄履行合同,甲方可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總贊助金額____%的違約金。

  9.4如由於水災、火災、地震、戰爭或其他在賽事行業領域被公認為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一方不能或暫時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協議雙方獲益方可按照行業通行的慣例提出延期執行或終止本協議。在此之前乙方向甲方支付、預付或者接待的款額甲方無義務歸還乙方。對於不可抗力下問題解決,協議雙方可本著真誠合作的原則商定更詳細的協議條款。

  第十條保證陳述

  雙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10.1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許可權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10.2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因為破產、清盤或其他影響債權人權利的法律對履行造成的影響除外。

  第十一條有效期和終止

  11.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終止或者雙方權利義務均履行完畢之日(以較晚發生者為準)。

  11.2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據法律規定的補救方法以外,在不影響提出終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權利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權在出現下列情況時終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終止通知時生效:

  11.2.1另一方在執行本合同條款時發生重大違約,而且在違約方收到違約通知的____天內未能糾正;或

  11.2.2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陳述或保證被證明有重大的不正確或不準確。

  11.3如乙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則乙方仍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贊助款費。如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則應將已收取的本合同約定的贊助款費返還給乙方。

  11.4本合同因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終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終止生效日的責任,或者是履行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的責任。

  第十二條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法律,或者影響一方履行本合同的工業商貿團體的守則、規定、法規或指示(統稱“法律”),那麼雙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麼將認同雙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3.1由於水災、火災、地震、、罷工、勞工運動、疾病[包括傳染性疾病(sars)]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佈後政府部門頒佈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於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展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和應時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展行負責,而且展行時間應相應延長。

  13.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並提供證據。如果不可抗力持續或累計超過一個月,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14.1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或

  14.2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五條其他

  15.1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特快專遞(需要有回執)發出三天後作為正式生效。

  15.2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5.3乙方和甲方確認,在他們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雙方同意除非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雙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並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範圍為限。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為公眾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後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5.4本合同未經雙方同意並特別指明是對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5.5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為或之後的違約行為作出反對或採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利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15.6本合同中標題只為方便查閱,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15.7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條款對雙方有效,也對雙方各自的繼承和批准的轉讓人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允許的轉讓都不能免除出讓人的責任。

  15.8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對合同雙方構成拘束力。

  15.9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15.10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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