償還欠款協議書
償還欠款協議書
甲方:安徽南翔光彩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於年 月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合同(以下稱“商品房買賣合同”),乙方購買甲方開發建設安慶光彩大市場四期 區 棟號商品房(以下簡稱“商鋪房”)。考慮乙方實際經營資金需要,甲方同意乙方下欠部分購房款,暫緩支付。現甲乙雙方就乙方償還下欠甲方欠款相關事宜進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欠購房款計人民幣元 元整,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應出具欠條給甲方。
二、乙方保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商鋪房交付日(即 年 月 日)之前,向甲方付清本協議第一條約定全部欠款。在乙方按約定付清欠款時,甲方同意不收取利息。
三、為保證償還上述欠款,乙方同意以購買商鋪房所享有的全部權利作為擔保物,為甲方提供的借款進行擔保,如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付清全部欠款,甲方有權不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交付商鋪房給乙方,並有權中止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由甲方履行的合同義務;乙方放棄追究因甲方中止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產生一切責任的權利,由此造成是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四、如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付款,乙方同意
按下列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即自乙方出具欠條之日始至還清全部欠款之日止,按乙方應還欠款總額的.日萬分之十標準計算。如乙方逾期償還欠款超過60日,甲方有權要求處理乙方所購商品房,以償還所欠甲方債務,由此導致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五、如乙方未付清上述欠款,導致甲方中止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待乙方付清上述欠款後,甲乙雙方同意向後順延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始生效,於乙方還清全部欠款之日止失效。
七、本協議僅籤一份,由甲方保管,對乙方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