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雙方私了的協議書

交通事故雙方私了的協議書

  賠償人: ,男,歲,族,車主,現住鄉村,身份證號碼:

  被賠償人:,男,歲,族,農民,現住市縣村,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汪某在公路上騎摩托車正常行駛的過程中,由於騎著腳踏車看牛導致岔道,和汪某駕駛的.摩托車相撞,致使受傷。被撞傷後立即被汪輝送到醫院住院治療,經檢查,是大腿骨處骨折受傷,住院天后於年月日好轉出院。

  經雙方進行友好協商,達成一致,自願達成以下賠償協議:

  一、由賠償各項醫療費(不包含前期住院已經支付給的醫療費)、殘疾賠償金、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營養費、精神撫慰金、二次手術費、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鑑定費、腳踏車修理費、交通費等共計(總數額-已經支付的醫療費元)=現在還需給付的金額元;

  二、以上款項一次性支付,支付後雙方均不得反悔,不得再追究汪某的任何責任;

  三、雙方再無其他爭議;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賠償人:(簽名)

  被賠償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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