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分家的協議書範文

房屋分家的協議書範文

南靖縣國土資源局:

  鎮在 (座)年辦理房屋土地使用權登記,《集體土地使用證》證號:靖集用 第號,用地面積  平方米,用途為農村宅基地。該套(座)房屋所有權的合法繼承人長子,次子,等人。因子女已成家立戶,各自發展家庭經濟。在村委主持協商下,全家人同意該座房屋由次子 繼承使用。

  以上協議不反悔,恐口說無憑,特立字為據。本協議一式  份,村委會及家庭成員各一份。

  立據人簽名:

  主持協議單位:

  鎮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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