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臨時用工協議書
工程施工臨時用工協議書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所在班組:
1 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定本協議,共同執行。
2 本協議期限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工作任務:
3.1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3.2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3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4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4 勞動報酬
4.1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遵守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工作價值,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崗位,按時支付乙方工資。乙方的勞動報酬採用計件方式結算,按班組確定的計件工資據實發放,按月結算。乙方的各種福利、津貼、社保等費用均含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不再另行計發。
4.2乙方每天工作時間為8小時,超過8小時應按加班計算,加班工資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5 勞動紀律:
5.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被判刑、勞教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6 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6.1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在雙方同意條件下可續簽協議,並應提前1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6.2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並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6.3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6.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4.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企業不加以改善的;
6.4.2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5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均應提前15日通知對方。
7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視其後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 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
9 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