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諮詢合作專案協議書

管理諮詢合作專案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為了更好地配合甲方建立完善組織結構、人力資源、行政後勤、業務運營管控、財務管控等企業日常基礎管理體系,使其能快速、健康、持續地發展,經過甲乙雙方真誠溝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管理諮詢服務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1、甲方因經營管理的需要,委託乙方作為企業管理諮詢顧問,為甲方提供專業管理諮詢服務。

  2、委託期限為4個月,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止。

  二、企業品牌策劃顧問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本專案諮詢費用為人民幣壹拾伍萬叄仟柒佰圓整(¥153,700.00),分兩次支付。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後三日內支付專案總費用的30%作為預付款。餘款於 年(¥153,700.00)。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能夠及時地根據乙方策劃工作的要求和需要提供該公司相關的技術及法律檔案資料給乙方,以利於工作的順利開展。

  2、甲方正式委任一名對接負責人,代表甲方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3、對乙方個階段所提供的品牌策劃報告及相關資料,在得到甲方的認可、滿意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相應的服務費;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服務費或解除合同。

  4、本諮詢專案的成果即最後文字的產權在甲方支付所有諮詢款項後歸甲方所有。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成立專案專案小組,乙方人員做為專案總監負責與甲方溝通有關具體企業品牌策劃顧問事宜。

  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口授、文字資料、電子文件、電子郵件)就雙方合作有關事項洩密。這些事項包括:

  (1)甲方委託事項,包括甲方公司名稱、委託內容以及專案建議書的所有內容;

  (2)在提供諮詢服務過程中所接觸的所有甲方資訊、資料、資料,包括企業戰略、財務、融資渠道與安排、專案計劃及實施情況、各種規章制度、人事狀況及其變動,直至企業領導人的個人資料等。

  (3)諮詢、診斷報告中所涉及到的所有建議和方案。

  3、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企業品牌策劃顧問服務費。

  4、乙方應與所用人員簽定勞動或勞務合同,並負責按時支付所有專案組人員的工資、福利、提成、交通等相關費用,如與所用的人員發生勞動或勞務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與甲方沒有任何關係。

  五、工作思路

  本次資詢服務工作分五步走:

  第一步:公司管理現狀調研診斷。 即首先對公司的管理狀況進行綜合、系統的調研、診斷,梳理存在的問 題,釐清這些問題的癥結所在。

  第二步: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

  第三步:組織設計與工作分析。

  第四步:建立鍵績效(KPI)考核體系。

  第五步:在發展規劃、關鍵績效考核指標的指導下,制定各崗位服 務標準。。

  六、工作程式

  (一)專案啟動 1、提交專案建議書; 2、接受資詢委託:客戶方向資詢公司發出書面資詢委託書; 3、前期溝通:與公司高層和有關部門領導進行溝通,明確客戶需求; 4、確定專案目標、內容和範圍:在前期溝通基礎上,雙方就前述專案達成共 識; 5、雙方簽訂資詢合同:形成書面檔案; 6、建立雙方專案組並明確職責:具體分工; 7、專案組準備專案所需工具檔案和實施計劃:徵求專案組意見並得到認可; 8、對專案組成員進行必要溝通、訓練:在專案組內要確定 1 名聯絡員; 9、召開專案啟動會:在員工中造成聲勢,讓大家明確診斷意義,以認真積極 的心態投入;

  (二)綜合診斷 1、現現場考察:形成直覺印象; 2、研判現有管理檔案和資料:瞭解職制度建設情況;

  七、合同變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過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本合同的內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經雙方書面同意根據實際需要對合同中的任何

  條款的修改,將被視為與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免責條款

  1、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遭遇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及時將事件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恢復履行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事件,對法律、法規、政策的修改、變化,政府的行政行為,城市景觀街區及空間改造、臨時停電等原因導致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均免於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九、違約責任及合同解除條件

  1、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乙方可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金額的5%計算。

  2、如果乙方未能按照雙方商定的時間完成相應工作內容,三次以上或嚴重影響委託專案的執行進度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金額的5%計算。

  3、合同約定策劃顧問服務期限結束時,本合同自然解除或另行協商續約事宜

  十、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全部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勝訴方為解決爭議而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交通費和通訊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

  1、任何對本合同內容的修改或變更須由甲乙雙方共同書面認可;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權利或義務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轉讓。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委託人:授權委託人:

  日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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