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加工協議書例文
委託加工協議書例文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充分協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 ]系列產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加工產品範疇
1、產品品名:
2、產品規格為:
3、如增加產品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第二條 委託加工訂單
1、甲方根據市場銷售情況,於每月日以書面或傳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訂單,明確訂單的數量和供貨時間,乙方如有異議,應在接訂單後1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2、乙方按確認的訂單提供產品,甲方可視具體情況對訂單進行相應的調整,調整計劃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調整幅度(量)不得超過計劃的25%,若超過25%,雙方另行協商。
3、乙方應盡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滿足甲方訂單的要求。
第三條 加工產品質量及責任
1、乙方嚴格按甲、乙雙方確認的配方和工藝製作,產品質量符合國家食品衛生標準。
2、加工產品包裝上標註乙方廠名和廠址,同時註明乙方系受甲方委託生產,附“ ”商標使用授權書。
3、產品在保質期內出現批次性質量問題,經由雙方確認或國家檢驗檢測機構簽定屬乙方製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擔該批有質量問題產品(需雙方清點數量)的責任外,乙方還應按該批有質量問題產品總值的30%以實物形式(加工產品)補償給甲方;
4、乙方交付的產品如在市場流通中,因品質問題而導致甲方利益受損時,經雙方鑑定或經公證單位鑑定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應負甲方直接損失賠償責任:
(1)加工產品的投訴賠償問題,甲方在預先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書面為準)可以先行賠付消費者,消費者簽收確認,由乙方負擔賠償,賠款在加工費中扣除;當乙方對甲方處理有異議的,甲方可委託乙方協助甲方處理;
(2)在甲方有要求時,乙方可協助甲方處理質量投訴,但不負責對終端使用者(即甲方客戶)提供售後服務;
(3)少量的包裝破損等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調換;
(4)若屬甲方運輸或出廠以後因保管不當導致產品變質,乙方不予承擔責任。
5、乙方應按產品標準要求對每批次產品進行抽檢及留樣,並嚴格遵循“三檢”制度。
6、乙方應根據甲方銷售需要提供加蓋公章的工商營業執照影印件及生產、衛生許可證影印件,相應批次產品的出廠檢驗報告單。
第四條 原輔料及包裝材料供應
1、產品的商標圖案、標識設計圖案和外包裝設計圖案由甲方提供給乙方,這些圖案及其組合的智慧財產權屬於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產品以外的任何場所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負責採購加工產品所需的原輔材料和包裝材料,並確保所採購的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符合甲方產品質量標準要求。
3、乙方應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裝紙箱、標籤等不能流入市場。
第五條 產品交付與驗收
1、產品實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點為乙方工廠倉庫,物流運輸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裝車。
2、產品交貨按甲方訂單履行,若有變動,雙方應提前約定。
3、產品在出廠之前,由甲方駐廠代表開具質量驗收單,並在乙方出庫單上簽字。
4、產品驗收依據為經雙方共同確認的質量檔案及國家相應標準。
5、、如甲方認為原輔材料、包裝材料及成品出現不良現象(如原輔材料、包裝材料不符合標準,成品有破損現象等)時,可向乙方提出異議,並有權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
6、交貨時間:自訂貨計劃在乙方確認(計劃確認時間為乙方收到傳真後1天內)後第七天開始供貨,日供貨量為:月訂貨量 萬箱以內的,第天不低於 萬箱,月訂貨量 萬箱的,每天不低於 萬箱, 萬箱以上的,每天 萬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