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屋產權分配協議書範本
關於房屋產權分配協議書範本
甲方(父母方):
乙方(兒子方):
丙方(女兒方):
為促進家庭和諧,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糾紛,甲、乙、丙三方為座落於( )房屋拆遷分配歸屬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為被拆遷房屋,房屋登記證號為( )登記的房屋所有權人為甲方,具體為乙、丙之父(乙、丙之父周德祥以過世,其房屋遺產受益人為尚凱華、周小鋒、周芸三人共同繼承。
第二條:本協議所訴房屋以被拆遷,拆遷補償方式有以下幾項:
1,拆遷費共記( )金額。經濟適用房兩套。
2,包括經濟適用現房壹套面積65平方,現房地址( ),總價值( ) 經濟適用期房壹套面積85平方,期房地址( ),總價值( )
3,拆遷費餘款還剩( )金額。
第三條:本協議所訴房屋拆遷補償分配如下::
1,經濟適用現房壹套面積65平方,現房地址( )房屋所有權歸於丙方。
2,經濟適用期房壹套面積85平方,期房地址( )房屋所有權歸於乙方。
3,拆遷費餘款( )歸於甲方。
第四條:甲方本著平等對待每個兒女的原則承諾,在享有該兩套經濟房居住權期間,不對該房作出任何處置行為。其拆遷費補償餘款應公開,公平的使用。(每筆應記帳)
附:由於乙方經濟條件困難,甲方應對乙方之女上學所需贊助費給於補貼( )金額。
第五條:本協議所訴兩套經濟房如需裝修,需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
第六條:本協議不改變乙、丙雙方對甲方應盡的法定贍養義務,也不改變乙、丙雙方對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財產繼承份額權利。
第七條:本協議訂立後,乙、丙雙方每年都應抽出一定時間,帶上家人,到以上所述房屋內陪甲方居住一段時間,以盡精神贍養之義務。
附:對甲方日後贍養問題的處理:
甲方(母親)由二位子女輪流負責服侍照顧,(按子女排行從大到小輪流進行,所輪子女確有特殊原因,應和其他子女協商費用解決)對甲方日常生活治療花銷,應以甲方的'存款,工資支付。用盡後,由子女平攤出資進行。
第八條:對甲方的存款,工資處理問題: 考慮到甲方今後年齡漸高不能自理後,甲方的存款,工資由子女幫助保管並花銷,為此應公開透明,實進記帳制度。並附有開支登記薄冊。
第九條:本協議共兩頁,一式三份,每方各執一份,自三方共同簽名之日起成立。
第十條:本協議效力約定:
除新的三方書面協議可以改變本協議約定內容之外,任何協議或單方指定均不得改變本協議內容,本協議法律效力高於除新三方協議之外的任何協議及其它指定行為(包括公證文書在內)
甲方:
乙方:
丙方:
訂立時間: 訂立地點:
公證處蓋章: 調解所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