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貧困學生協議書

資助貧困學生協議書

  篇一:資助貧困學生協議書

  資助貧困學生協議書

  資助人:

  受助人:

  中間代理人(校方代表):

  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確保資助活動的有效進行,資助人和受助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資助方______________願意資助_______________等____名學生,受助方願意接受資助方的資助。

  第二條 資助的專案、金額、方式和期限:

  資助專案:資助衢州市開化縣池淮鎮石板橋教學點部分貧困學生完成學業 資助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助方式:定期向受助方提供指定的金額

  資助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資助金的支付辦法:

  (1)由資助方在指定銀行開設專用賬戶,銀行卡由中間代理人保管,密碼僅有資助人、中間代理人知曉;

  (2)資助方定期向專用賬戶匯入指定金額,由中間代理人取得相應金額,發放與受助人;

  (3)受助人需在收款憑證中籤字,確定金額一致,收款憑證由中間代理人寄回與資助方。

  第四條 受助方應當做到:

  (一)在受助期間內需在校學習,非特殊情況不得輟學;

  (二)認真學習,德智體全面發展,成績優秀;

  (三)勤儉節約,不亂花錢;

  (四)一個學期至少一次向資助人彙報學習生活情況,寄發成績單;

  (五)受助方每次收款後在收款憑證上簽字,確保收款金額一致。

  第五條 資助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履行資助義務。

  (一) 定時定額向受助者指定賬戶匯款,如有意外情況或者額度的變更,應及時向受助者說明;

  (二)未經受助人允許,不得隨意向他人透露受助人個人資訊;

  (三)提供真實的個人資訊,有義務及時向其他兩方提供近期的準確聯絡方式以及地址。

  第六條 中間代理人(校方代表)

  (一)必須保管好取款用專用賬戶的銀行卡,並定期從中取出相應金額代為發放與受助方;

  (二)定期向資助方提供彙報賬戶資訊,並寄送銀行取款憑證、以及經受助方簽字的收款憑證;

  (三)有義務及時促使資助受助雙方資訊溝通,協調本項資助事務;

  (四)有義務監督受助者在校真實學習生活表現並向資助者作如實反映.有義務定期核查資助者的資助行為是否履約;

  (五)當發現受助者在校行為有違反合同約定,或有違本合同第四條中一、二、三款中任意一款者,有權告知資助方協議終止資助;

  (六)不得擅自挪用專用賬款中資金,一經發現將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條 資助的撤銷

  有下列情形出現時,資助人可以撤銷資助:

  (一)受助人在資助期限內非特殊情況輟學的;

  (二)受助人在校表現太差,學習不認真,亂花資助金的;

  (三)因客觀情況變化,資助人確實已無能力繼續資助的;

  (四)受助人提供家庭實際經濟狀況不實;

  (五)中間代理人擅自挪用資助金。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應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決: (一)如受助方不主動提供收據和成績單,請立即停止匯款,並去信分別告知中間代理人與受助人。如再不提供,資助人有權永遠中斷資助;

  (二)受助過程中若發生資助方無故違約或藉機人身攻擊或精神傷害事件,中間代理人代表受助者或受助者本人有權力向本校學生仲裁機構提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第九條 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經三方簽章同意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三方同時簽章以後方具有合同效力。

  資助人: 工作單位: 身份證號 住址:

  傳真: 電話:

  銀行賬號:

  收信地址:

  簽章

  年 月 日

  —————————————————————————————

  受助人: 學院班級: 宿舍號: 家庭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

  銀行帳號:

  簽章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間代理人:校方代表

  負責人: 工作單位: 身份證號: 電話:

  收信地址: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篇二:資助貧困學生協議書文件

  資助貧困學生協議書

  資助人:

  受助人:

  中間代理人:

  ———————————————————————————

  為_______________,資助人和受助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資助方______________願意資助_______________等____名學生,受助方願意接受資助方的資助。

  第二條 資助的專案、金額、方式和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第三條 資助金的支付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受助方應當做到:

  (一)完成_____年學業,非特殊情況不得輟學;

  (二)認真學習,德智體全面發展,成績優秀;

  (三)勤儉節約,不亂花錢;

  (四)受助方必須建立專門銀行賬戶用於接收受助資金,設定個人密碼,做到賬目明瞭,以防中間挪用而引發雙方爭議。

  (五)一個學期至少一次向資助人彙報學習生活情況;寄發成績單

  (六)受助方每次收款後七日內向資助方寄發取款收據(憑證)

  第五條 資助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履行資助義務。

  (一) 定時定額向受助者指定賬戶匯款,如有意外情況或者額度的變更,應及時向受助者說明。

  (二)未經受助人允許,不得隨意向他人透露受助人個人資訊。

  (三)提供真實的個人資訊,有義務及時向其他兩方提供近期的準確聯絡方式以及地址。

  第六條 中間代理人

  (一)有義務及時促使資助受助雙方資訊溝通,協調本項資助事務。

  (二)有義務監督受助者在校真實學習生活表現並向資助者作如實反映.有義務定期核查資助者的資助行為是否履約.

  (三)當發現受助者在校行為有違反合同約定,或有違本合同第四條中一、二、

  三、五款中任意一款者,有權告知資助方協議終止資助。

  第六條 資助的撤銷

  有下列情形出現時,資助人可以撤銷資助:

  (一)受助人在資助期限內非特殊情況輟學的,;

  (二)受助人在校表現太差,學習不認真,亂花資助金的.;

  (三)因客觀情況變化,資助人確實已無能力繼續資助的。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應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決: (一);如受助方不主動提供收據和成績單,請立即停止匯款,並去信分別告知中間代理人與受助人。如再不提供,資助人有權永遠中斷資助。

  (二)受助過程中若發生資助方無故違約或藉機人身攻擊或精神傷害事件,中間代理人代表受助者或受助者本人有權力向本校學生仲裁機構提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第九條 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經三方簽章同意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三方同時簽章以後方具有合同效力。

  ———————————————————————————

  資助人: 工作單位:

  身份證號 住址:

  傳真: 電話號碼:

  銀行賬號:

  收信地址:

  簽章

  年 月 日

  身份證影印件貼上處

  —————————————————————————————

  受助人: 學院班級: 宿舍號: 家庭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

  銀行帳號

  簽章

  年 月 日

  身份證影印件貼上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間代理人:

  負責人:

  簽章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篇三:資助貧困學生協議書

  資助貧困學生協議書

  資助人:

  受助人:

  中間代理人(校方代表):

  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確保資助活動的有效進行,資助人和受助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資助人______________願意資助_______________同學,受助方願意接受資助人的資助。

  第二條 資助的專案、金額、方式和期限:

  資助專案:資助西北工業大學管理學院貧困學生完成學業

  資助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助方式:定期向受助人提供指定的金額

  資助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資助金的支付辦法:

  (1) 由資助人在指定銀行開設專用賬戶,銀行卡由中間代理人保管,密碼僅有資助人、中間代理人知曉;

  (2) 資助人定期向專用賬戶匯入指定金額,由中間代理人取得相應金額,發放給受助人;

  (3) 受助人需在收款憑證中籤字,確定金額一致,收款憑證由中間代理人寄回給資助人。

  第四條 受助方應當做到:

  (1) 在受助期間內需在校學習,非特殊情況不得輟學;

  (2) 受助人珍惜這樣一種條件和機會,發奮努力積極進取,刻苦學習,全面發展;

  (3) 把資助者的愛心變成行動,在日常生活中,做個傳播愛、創造愛的使者,關心父母、老師、同學併力所能及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

  (4) 勤儉節約,不亂花錢;

  (5) 受助人每次收款後在收款憑證上簽字,確保收款金額一致。

  第五條 資助人應按本協議的約定履行以下資助義務:

  (1) 定時定額向受助者指定賬戶匯款,如有意外情況或者額度的變更,應及時向受助者說明情況;

  (2) 未經受助人允許,不得隨意向他人透露受助人個人資訊;

  (3) 提供真實的個人資訊,若聯絡方式變更需提前說明。

  第六條 中間代理人(校方代表)應按本協議的約定履行以下義務:

  (1) 必須保管好取款用專用賬戶的銀行卡,並定期從中取出相應金額代為發放與受助人;

  (2) 定期向資助人提供彙報賬戶資訊,並寄送銀行取款憑證、以及經受助人簽字的收款憑證;

  (3) 有義務及時促使資助受助雙方資訊溝通,協調本項資助事務;

  (4) 有義務監督受助者在校真實學習生活表現並向資助者如實反映,定期提供成績單,有義務定期核查資助者的資助行為是否履約;

  (5) 當發現受助者在校行為有違反合同約定,或有違本合同第四條中一、

  二、三、四款中任意一款者,有權告知資助人協議終止資助;

  (6) 不得擅自挪用專用賬款中資金,一經發現將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條 資助的撤銷

  如有下列情形出現時,資助人可以撤銷資助:

  (1) 受助人在資助期限內非特殊情況輟學的;

  (2) 受助人在校表現太差,學習不認真,亂花資助金的;

  (3) 因客觀情況變化,資助人確實已無能力繼續資助的;

  (4) 受助人提供家庭實際經濟狀況不實;

  (5) 中間代理人擅自挪用資助金。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應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決:

  (1) 如受助人不主動提供收據和成績單,請立即停止匯款,並去信分別告知中間代理人與受助人。如再不提供,資助人有權永遠中斷資助;

  (2) 受助過程中若發生資助人無故違約或藉機人身攻擊或精神傷害事件,中間代理人代表受助者或受助者本人有權力向本校學生仲裁機構提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第十條 約定的其他事項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經三方簽章同意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三方同時簽章以後方具有合同效力。

  資助人:

  工作單位:

  身份證號:

  電話:

  簽章

  年 月 日

  ————————————————————————————— 受助人: 年級: 宿舍號:

  家庭地址:

  身份證號:

  電話:

  銀行賬號:

  簽章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間代理人:

  校方代表負責人:

  身份證號:

  電話: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篇四:資助貧困學生協議書

  資助貧困學生協議書

  1、資助貧困學生協議書

  資助人:

  受助人:

  中間代理人(校方代表):

  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確保資助活動的有效進行,資助人和受助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資助方xxx願意資助xxx等xxx名學生,受助方願意接受資助方的資助。

  第二條資助的專案、金額、方式和期限:

  資助專案:資助衢州市開化縣池淮鎮石板橋教學點部分貧困學生完成學業。資助金額:xxx資助方式:定期向受助方提供指定的金額

  資助期限:xxx

  第三條資助金的支付辦法:

  (1)由資助方在指定銀行開設專用賬戶,銀行卡由中間代理人保管,密碼僅有資助人、中間代理人知曉;

  (2)資助方定期向專用賬戶匯入指定金額,由中間代理人取得相應金額,發放與受助人;

  (3)受助人需在收款憑證中籤字,確定金額一致,收款憑證由中間代理人寄回與資助方。

  第四條受助方應當做到:

  (一)在受助期間內需在校學習,非特殊情況不得輟學;

  (二)認真學習,德智體全面發展,成績優秀;

  (三)勤儉節約,不亂花錢;

  (四)一個學期至少一次向資助人彙報學習生活情況,寄發成績單;

  (五)受助方每次收款後在收款憑證上簽字,確保收款金額一致。

  第五條資助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履行資助義務。

  (一)定時定額向受助者指定賬戶匯款,如有意外情況或者額度的變更,應及時向受助者說明;

  (二)未經受助人允許,不得隨意向他人透露受助人個人資訊;

  (三)提供真實的個人資訊,有義務及時向其他兩方提供近期的準確聯絡方式以及地址。

  第六條中間代理人(校方代表)

  (一)必須保管好取款用專用賬戶的銀行卡,並定期從中取出相應金額代為發放與受助方;

  (二)定期向資助方提供彙報賬戶資訊,並寄送銀行取款憑證、以及經受助方簽字的收款憑證;

  (三)有義務及時促使資助受助雙方資訊溝通,協調本項資助事務;

  (四)有義務監督受助者在校真實學習生活表現並向資助者作如實反映.有義務定期核查資助者的資助行為是否履約;

  (五)當發現受助者在校行為有違反合同約定,或有違本合同第四條中一、二、三款中任意一款者,有權告知資助方協議終止資助;

  (六)不得擅自挪用專用賬款中資金,一經發現將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條資助的撤銷

  有下列情形出現時,資助人可以撤銷資助:

  (一)受助人在資助期限內非特殊情況輟學的;

  (二)受助人在校表現太差,學習不認真,亂花資助金的;

  (三)因客觀情況變化,資助人確實已無能力繼續資助的;

  (四)受助人提供家庭實際經濟狀況不實;

  (五)中間代理人擅自挪用資助金。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應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決:

  (一)如受助方不主動提供收據和成績單,請立即停止匯款,並去信分別告知中間代理人與受助人。如再不提供,資助人有權永遠中斷資助;

  (二)受助過程中若發生資助方無故違約或藉機人身攻擊或精神傷害事件,中間代理人代表受助者或受助者本人有權力向本校學生仲裁機構提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本合同xxx生效。

  第九條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經三方簽章同意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三方同時簽章以後方具有合同效力。

  資助人:

  工作單位:

  身份證號

  住址:

  傳真:

  電話:

  銀行賬號:

  收信地址:

  簽章

  年月日

  受助人:

  學院班級:

  宿舍號:

  家庭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

  銀行帳號:

  簽章

  年月日

  中間代理人:

  校方代表

  負責人:

  工作單位:

  身份證號:

  電話:

  收信地址:

  單位公章:

  年月日

  2、資助貧困學生協議書

  資助人:

  受助人:

  中間代理人:為xx,資助人和受助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資助方xx願意資助xx等xx名學生,受助方願意接受資助方的資助。

  第二條資助的專案、金額、方式和期限: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條資助金的支付辦法:

  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四條受助方應當做到:

  (一)完成xx年學業,非特殊情況不得輟學;

  (二)認真學習,德智體全面發展,成績優秀;

  (三)勤儉節約,不亂花錢;

  四)受助方必須建立專門銀行賬戶用於接收受助資金,設定個人密碼,做到賬目明瞭,以防中間挪用而引發雙方爭議。

  (五)一個學期至少一次向資助人彙報學習生活情況;寄發成績單

  (六)受助方每次收款後七日內向資助方寄發取款收據(憑證)

  第五條資助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履行資助義務。

  (一)定時定額向受助者指定賬戶匯款,如有意外情況或者額度的變更,應及時向受助者說明。

  (二)未經受助人允許,不得隨意向他人透露受助人個人資訊。

  (三)提供真實的個人資訊,有義務及時向其他兩方提供近期的準確聯絡方式以及地址。

  篇五:資助貧困生協議

  銀川市興慶區政協委員資助貧困生資助協議

  甲方:興慶區政協委員

  乙方:興慶區掌政中學 ___年級受助學生_____

  興慶區政協在參政、議政的同時,為進一步瞭解基層情況,並對轄區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總體情況進一步瞭解,盡個人綿薄之力資助部分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制定此資助協議,發揮政協委員聯絡、橋樑作用,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開展資助貧困中小學生資助工作純屬為興慶區教育事業做貢獻,與上級工作要求和本委工作成績無關。甲方委託掌政中學確定每年受助學生。

  2、甲方負責組織資金與捐助。

  3、甲方根據政協委員捐助情況,如實向受助學生髮放助學金。

  4、甲方有權委託校方負責監督受助學生在校成績,以掌握受捐助學生詳實材料。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每個學年結束後,乙方必須在受助期間每年7月15日前將感謝信及當年成績傳到學校,由學校轉給捐助委員的郵箱。(郵箱: ,聯絡電話: )如成績未完全知曉者,可先傳部分成績,其餘在知曉成績後兩天內傳到捐助委員的郵箱,並電話告知本人。

  2、乙方學生感謝信必須兩封,其中捐助本人方一封,興慶區政協一封,受助學生必須先傳到我委郵箱備存。

  3、乙方成績必須同時附帶本人登入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便於我委核實學生成績。如不附帶使用者名稱及密碼者,成績將不予鑑定。

  4、受助學生在掌政中學期間,更換電話或其他聯絡方式須及時通知興慶區政協及捐助的委員,以便更新受助學生資訊。如不及時告知,相關要求及訊息將不予轉告通知。

  5、受助學生必須遵紀守法,遵守校規校紀,努力學習,成績在班級中等以上。

  6、乙方若違反上述1、2、3、4、5條款者,將視為自動放棄此項資助,其後果自負,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資助標準及說明

  1、資助標準:中學生2000元/年;小學生1500元/年。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掌政中學留一份做為在學校檔案。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擬資助年限 年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