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房承包協議書

廚房承包協議書

  甲方:()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同志為代表的外聘廚師團體(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經過相互信任、自願、平等、協商的協商,達成一致,甲方願意將本酒店廚房承包給乙方工作。

  一、承包期限暫定兩年,於XX年4月5日起至XX年4月5日止。

  二、甲方將廚房承包給乙方工作,其中不包括廚房殺洗等勤雜工。基本月工資定為肆萬伍仟元整。每月的工資發放為次月的5日,由乙方代表領娶自由支配。

  三、在基本工資的基礎上,確保菜餚毛利率45%的基礎上,菜餚營業額保底為70萬,如超出70萬以上部分,按菜餚營業額6%提成作為廚房的獎金,獎金於次月的5日連同基本工資一起發放,由乙方代表領取和自由支配。

  四、甲方負責乙方工作廚師的工作餐、住宿(集體宿舍)及健康證、暫住證的辦理,節假日補貼和其他福利,參照相關法規及酒店服務員(與酒店其他員工同等)。

  五、甲方支援乙方參加各類有利於酒店聲譽的各類社會活動,如烹飪比賽等等,並負責50%以上的費用(屆時可具體協商)。

  六、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 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裝置和良好的工作環境的義務。

  2、 甲方如對主幹廚師技術能力不滿,有要求乙方更換的權力。

  3、 乙方須接受甲方領導和監督,如乙方違反相關店規,甲放有權利對乙方做出正當處罰(具體條例協商制定於酒店規章制度中)。

  七、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 在保證酒店正常運作的情況下,可自行安排人員休息、請假等事宜。

  2、 在保證酒店正常運作和足夠技術力量情況下,廚房人事權利歸乙方代表。

  3、 乙方應遵守和執行酒店制定的各項指標和制度的義務。如衛生要求、菜餚出品要求、安全操作要求、人為浪費的要求、裝置設施保管的.要求(具體條例協商制定於酒店規章制度中)。

  八、公傷事故的處理方法:

  乙方在廚房工作期間,如正當操作情況下出現的受傷等事故視為公傷,又甲方負責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九、甲方視乙方工作的第一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內乙方的留、走由甲方決定。

  十、如遇酒店轉讓,後來的法人不留用乙方的情況下,甲方須補賠乙方半個月工資,如遇到非典等類似情況則按相關法規處理。

  十一、提前終止協議的處理方法:1、如果甲方提前終止協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給予七天的基本工資作為賠償。

  2、如乙方提出提前終止協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賠償7天基本工資給甲方作為找廚師的費用。

  十二、違約的處理辦法:

  1、 欠發工資和獎金十天以上視為違約。

  2、 雙方未按協商的方法提前終止協議視為違約。

  3、 公傷事故未按協議方法處理視為違約。

  4、 雙方刻意刁難對方視為違約。

  如任何一方違約將賠償對方肆萬伍仟元整。在工作崗位上又執行總廚代理。

  十三、協議在執行中,經雙方協商可修改條款,但未修改前仍按原條款執行,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酒店印章) 乙方(乙方代表簽字、私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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