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宅基地贈與協議書

有關宅基地贈與協議書

  篇一:宅基地贈與協議書

  宅基地贈與協議書

  贈與方(下稱甲方):

  受讓方(下稱乙方):

  甲、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宅基地贈與事宜,達成以下一致條款:

  一、贈與宅基地基本情況

  甲方將坐落於長順縣長寨鎮長征大道頭橋4號,面積為90.9平方米的宅基地(以下稱“該宅基地”)贈與乙方,該宅基地地長17.82米,寬5.1米,使用證號為:長集用(2004)第45號。

  該宅基地四至情況為:東至集體道路,西至集體巖山,北至贈與方程秀英宅基地房屋牆壁,南至陳光玉家宅基地房屋牆壁,該宅基地上無任何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二、贈與情況

  甲方將該宅基地全部所有權贈與給乙方。

  乙方同意按照上述分配比例接受甲方贈與,並按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權利義務。

  三、甲、乙方應相互配合,根據相關部門的要求及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辦理該宅基地土地使用權的變更登記手續,上述變更登記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其贈與給乙方的宅基地四至明確,界線清

  楚沒有任何爭議,不存在抵押,質押等限制使用權的情形,具有完全的處分權。

  2、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宅基地。

  五、簽訂本贈與協議後,該贈與行為是不可撤銷的贈與。

  六、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定後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依法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贈與方: 年 月 日

  受讓方: 年 月 日

  證明人:

  村民委員會:

  篇二:宅基地贈與協議

  宅基地贈與協議書

  贈與方(下稱甲方):

  受讓方(下稱乙方):

  甲、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宅基地贈與事宜,達成以下一致條款:

  一、贈與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為 宅基地(以下簡稱“該宅基地”)的所有者。“該宅基地”使用證號為“ ”。

  “該宅基地”四至為: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該宅基地上無任何房屋以及其他建築物。

  二、贈與情況

  甲方將該宅基地全部所有權贈與給 。

  乙方同意按照上述分配比例接受甲方的贈與,並按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權利義務。

  三、宅基地及其地上所建房屋的'交付。

  甲方應該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天內將“該宅基地” 及其地上附著

  物按現狀按照乙方要求交付給乙方各人所有。

  四、甲、乙方應互相配合,根據相關部門的要求及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辦理房屋產權和另一土地使用權的變更登記手續。因年齡問題乙方可不辦理房屋產權和另一土地使用權的變更登記手續,上述變更登記的稅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其贈與給乙方的宅基地四至明確,界線清楚,沒有任何爭議、不存在抵押、質押等限制使用權的情形,具有完全的處分權;

  2、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宅基地。

  六、簽訂本贈與協議後,該贈與行為是不可撤消的贈與。

  七、本協議公證後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依法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實際損失。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可以到房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和乙方各執 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贈與方: 年 月 日

  受讓方: 年 月 日

  證明人: 村民委員會

  適宜食物:芝麻,桑椹,胡桃,淡菜,旱芹,海蜇,白菊花,枸杞子,天麻,何首烏,紫河車,荸薺,菊花腦,蘿蔔,橘子,金橘,萵筍,絲瓜,冬瓜,瓠子,黃瓜,綠豆芽,空心菜,莧菜,茭白,馬蘭頭,槐花,決明子等。

  不適宜食物:羊肉,狗肉,肥豬肉,公雞,辣椒,肉桂,洋蔥,韭菜,茴香,丁香,芥菜, 人參,川芎,黃芪,紫河車及香菸,白酒等。

  篇三:宅基地贈與協議書

  宅基地贈與協議書

  贈與方(下稱甲方):

  受讓方(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宅基地贈與事宜,達成以下一致條款:

  一、贈與宅基地的基本情況

  “該宅基地”四至為:

  東至:供銷

  西至:菜園

  南至:弧形大路即在門前不遠

  北至:菜園

  該宅基地上無任何房屋以及其他建築物。

  二、贈與情況

  甲方將該宅基地全部所有權贈與乙方。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其贈與給乙方的宅基地四至明確、界線清楚,沒有任何爭議,不存在抵押、質押等限制使用權的情形,具有完全的處分權。

  2、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宅基地。

  四、簽訂本贈與協議後,該贈與行為是不可撤銷的贈與。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贈與方: 受讓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證明人:

  篇四:宅基地房屋贈與協議

  房屋贈與合同

  甲方(贈與人):男,

  女

  乙方(受贈人):男,

  女

  甲乙雙方系父母與兒子、兒媳關係,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即房屋狀況

  1、該房屋坐落 縣 鎮 村 莊(或 路 旁)

  2、該房屋為(如兩層磚混結構樓房), 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左緊鄰 的房屋,右緊鄰 房屋。

  3、該房屋為(如宅基地自建房或村鎮開發自建房,宅基地審批檔案編號: )

  4、該房屋系甲方婚後所建,系甲方夫妻共有。

  第二條 甲方根據自己和子女的實際情況,自願將上訴房產(包括房屋內的一切財產)無償贈與給乙方(兒子 及兒媳 )所有,乙方自願接受此房。

  第三條 甲方應保證該房屋在合同簽訂前確實專屬自己所有,出具村級以上單位對甲方專有該房屋的證明並交付給乙方。並應將該房屋的宅基地審批檔案等相關手續交付給乙方。該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將該房屋全部交付給乙方,且甲方不得以自己的行為致使該合同無效。

  第四條 贈與房屋的交付

  年 月 日,贈與人將房屋交給受贈人使用,並在 各月之內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第五條 甲方保證房屋在此贈與合同簽訂前以及合同簽訂後一直到過戶完畢期間該房屋權屬狀況完整和其他具體狀況完整,並保證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六條 甲方贈與乙方房產,本合同在雙方簽字生效後不可撤銷。

  第七條 合同生效後,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依法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實際損失,並承擔守約方起訴所花去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費用。

  第八條 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 分,合同當事人各執一份,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篇五:宅基地贈與協議書

  贈與協議書

  贈與方(下稱甲方):

  受讓方(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親戚關係,因乙方結婚無宅基地使用;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宅基地贈與事宜,達成以下一致條款:

  一、贈與宅基地基本情況

  甲方將坐落於 ,面積為 平方米的宅基地(以下稱“該宅基地”)贈與乙方,該宅基地地長 米,寬 米,使用證號為: 。

  該宅基地四至情況為: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二、贈與情況

  甲方將該宅基地全部所有權贈與給乙方。

  乙方同意按照上述分配比例接受甲方贈與,並按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權利義務。

  三、甲、乙方應相互配合,根據相關部門的要求及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辦理該宅基地土地使用權的變更登記手續,上述變更登記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其贈與給乙方的宅基地四至明確,界線清楚沒有任何爭議,不存在抵押,質押等限制使用權的情形,具有完全的處分權。

  2、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宅基地。

  五、簽訂本贈與協議後,該贈與行為是不可撤銷的贈與。

  六、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定後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依法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和乙方各執 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贈與方: 年 月 日 受讓方: 年 月 日 證明人:

  村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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