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財產公證協議書
房屋財產公證協議書
導語:房屋作為財產中比較重要的一部分,很多人為了保護好自己的個人財產,或是不希望婚姻而改變房屋的歸屬等等,都會在結婚之前為房屋進行財產公證,透過法律來保護它的效力,下面小編為你介紹房屋財產公證協議書。希望能幫到你!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自願對各自婚前財產作如下約定:
一、房產
甲方擁有座落於路弄號室房產一處,面積平方米,為權房,由方式取得。(已付元,貸款元,月付元,年還清)
乙方擁有座落於路弄號室房產一處,面積平方米,為權房,由方式取得。(已付元,貸款元,月付元,年還清)
婚後若對該房產進行處置,重置財產中如包含該部份財產價值,仍屬原產權人,不視作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若對該房產另行添附,其增值部份視作夫妻共同財產。
二、動產
1、貨幣存款
甲方擁有貨幣存款人民幣元,外幣元,股票市值元。
乙方擁有貨幣存款人民幣元,外幣元,股票市值元。
婚後,貨幣存款不因存單到期另行轉存而視作共同財產,因存款取得的利息收益仍歸原存款人所有,購買的'股票在婚後交易中的取得的收益或虧損均視作婚後夫妻共同財產,而不歸原股票持有人,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貴重物品
甲方擁有:
乙方擁有:
婚後若對該部分財產變現,現金歸原所有人。
三、其它約定
婚後因婚前取得的智慧財產權或股權而取得的收益歸智慧財產權人或股權人所有;
婚後雙方繼承或接受的贈予歸各自所有,被繼承人和贈予人有明示的遵照明示。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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