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樓租賃協議書

辦公樓租賃協議書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住戶出租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辦公樓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3、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檔案,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36個月。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僅作_______________使用。非經甲方同意,不得轉租,不得將房屋用途改變。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應在租期滿一個月前通知甲方。如在甲方同意續航,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每間租金為_______元(全年共計房租費______元整),該車庫每月租金為_______元(全年共計房租費________元)。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為付後租,租金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3、首次租住,乙方在全年租金外,應每間多支付_______元作為履約保證金。

  4、租期滿後,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規定處理押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A、房屋大修及房屋管線維修的費用;

  B、房屋管理部門統一進行的管、線改造費用。

  2、乙方負責交納的費用:

  A、租住期間發生的水、電、有線電視、電話(包括上網費)、衛生費、物業費等費用;

  B、租住期間低值易耗品(如燈光)及設施附件(如水龍頭、連線軟管)更換的費用;

  C、租住期間房屋內有關裝置、電器損壞的維修費用。

  第五條  房屋修編與使用

  1、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歸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2、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對房屋實施改裝和裝修工程。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A、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

  B、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A、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所承擔的房屋。

  B、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內的重要設施或改變房屋原結構和佈局。

  C、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D、嚴懲影響宿舍樓其他居住戶正常休息或生活起居的。

  E、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

  F、未按時交納房屋租金。

  G、未遵守當地外來人口和計劃生育等管理規定,被有關管理部門警告。

  4、租賃期滿,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壹個月前通知甲方。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7、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5日內,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_____作為違約金,超過10日,按月租金向甲方給付違約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能夠正常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體設施、與民同樂異議應當場提出,並商議解決議案。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八條  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提前中止的,甲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應退還乙方自合同終止月起的全部租金,並退還房屋押金(押金不計算)。

  2、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提前中止的,乙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甲方待乙方結清一切費用後,應退還乙方自退租月起的全部租金。如乙方在本月已居住滿15天,當月房租按一個月計算。如不滿15天,按半個月計算。

  甲方扣除以房屋押金作為違約金。

  3、乙方如有損壞甲方的房屋,應在交回房屋時按時賠償,賠償金在房屋押金中直接扣除。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應自覺遵守汙水處理廠物業管理公司的制訂的相關管理規定,服從物業公司管理。

  2、乙方應加強對本單位員工的管理,加強安全教育,如出現安全事故或意外事故的,全部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3、辦公場所不準在室內做飯,若擅自做飯,出現事故的,乙方應該負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房屋附屬設施,見首次出租時簽訂的合同附件。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寶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簽訂日期:201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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