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加工協議書範文
委託加工協議書範文
篇一:加工協議書
協議編號:
簽定地點: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共同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加工的產品
本協議中所指產品為甲方委託乙方生產的__MP3播放器。
第二條 合作期限
本協議在雙方簽名及蓋章後生效,至_年__月__日為止。
第三條 加工生產形式、加工生產的期限
3.1甲方以委託加工形式委託乙方生產上述產品,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書面《授權書》。
3.2產品詳細內容《產品詳細清單確認單》。
3.3甲方委託乙方生產的產品,乙方應在生產料件備齊後14天的時間內完成,具體交貨時間見訂單。
乙方應在確認的時間內準時交貨。
第四條 甲乙雙方交易的程式
4.1 甲乙雙方指定以下人員負責處理雙方有關業務往來:
甲方授權代表姓名: 乙方授權代表人:
電話: 電話:
4.2訂貨:甲方正式訂貨,應在乙方確認樣機後,提前 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下達《產品訂貨單》,
續訂貨需提前 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下達訂貨單。甲方應填寫由乙方提供的《產品訂貨單》,簽名蓋章傳真至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訂單的第二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答覆。乙方應在書面答覆之日起 天內交貨。
4.3 乙方應按訂單約定的時間交貨。
第五條 產品的價格和貨款的支付
5.1 貨物的價格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產品訂貨單》中的價格為準。
5.2 甲方在得到乙方的書面確認後,甲方二個工作日內按照乙方書面指示支付訂貨約定的訂金,乙方開始生產備貨,發貨前乙方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付款。(這次以現金付)
第六條 貨物的交付和運輸費用的承擔
6.1 交貨目的地:
6。 2 產品至甲方倉庫的運雜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產品的檢驗,驗收
7.1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將貨物交到雙方約定的地點,並在發貨的同時提供該批次產品的出廠測試記錄。甲方自收到貨物後二個工作日內(節假日順延)完成檢驗,如與訂單數量、規格不符或包裝嚴重損壞,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最遲在下批交貨時解決問題。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2 如若不合格比例超過雙方協議的比例而造成甲方無法使用,甲方在收貨後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甲方產銷脫鉤的現象,甲方保留由此造成的損失的索賠權力。
第八條 產品品質條款
8.1品質標準: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檢測軟體和規格書所承諾的標準進行本產品的生產和向甲方批次供貨,甲方按此標準對訂單產品進行驗收。
8.2 乙方保證為甲方代購物料的品質達到規格書所承諾的標準。 如有問題乙方在5日之內替換每一個有故障的材料。
8.3 乙方承諾所提供之產品的開箱合格率不得低於所訂貨物的98%。
8。 4 原則上不合格產品的判定以雙方共同確認《MP3成品檢驗規範》為準。如出現《MP3成品檢驗規範》之外的質量問題,雙方應本著合作態度協商處理
第九條 售後服務條款
9.1 乙方承諾銷售給甲方的產品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在交貨後13個月內提供免費保修,並在十五個工作日之內完成相應工作。因甲方供應的材料引起的質量因素和人為因素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
9.2 乙方需在收到維修的產品15個工作日內將其修復或更換合格部件返還甲方。
9.3 乙方提供的更換後的產品的質量保證期順延。
9.4 甲方承擔甲方售後服務部至乙方的維修部運費,乙方承擔乙方的維修部至甲方售後服務部的運費。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相關的運輸保險。
9.5 甲方應對不合格品標明詳細故障現象,利於乙方順利維修。為了瞭解產品的修復狀況,乙方應向甲
方提交每一次由甲方返回不良品維修報告或故障分析報告,並詳細說明故障原因,乙方在返還維修品時應隨貨將此報告提交給甲方;
9.6 乙方保證維修品效能達到新品出廠標準。
9.7 如果乙方合同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出現甲方技術部門不能解決的問題,甲方以書面形式將故障現象、工作環境、發生的過程等資料等通知乙方,乙方技術工程師接到通知後須迅速反應,對一般性問題要求必須在五個工作日內予以解決。
9.8 維修期限以本協議規定為準,不受本協議終止約束,在本協議終止後包括協議期滿終止或執行中途因故終止,也無論是否續簽訂新協議,都不影響乙方對所銷售的產品保修承諾;
9.9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 尊重本協議產品的智慧財產權,防止發生任何侵害乙方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10.2 在簽訂本協議前,乙方應對提供的樣品進行相容性測試,並提供測試報告。
10.3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對第三方侵犯乙方產品智慧財產權的行為進行阻止。
10。 4 甲方委託乙方生產的有商標產品,如有侵權問題,甲方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1.1 保證本協議產品為質量合格品,如確係乙方產品本身質量發生問題,乙方有責任予以免費更換。 11.2 正常情況(質量無問題),乙方對甲方訂購的產品不承擔退貨、調貨、換版本升級的義務。 11.3 有義務保護甲方的商業與技術秘密,如乙方洩密,甲方有權追索經濟賠償。
11.4 尊重本協議產品的智慧財產權,防止發生任何侵害甲方商標權的行為。
11.5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委託加工的產品與甲方測試的產品內容完全一致。
第十二條 違約事項及違約責任
12.1違約:下述情況屬違約行為
(1) 乙方直接或間接(在不透過甲方的情況下)向第三方銷售甲方授權生產的產品。
(2) 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合格產品以及售後服務。
(3) 乙方在接到甲方《產品訂貨單》,同時乙方收到訂貨單總金額30%的貨款後的二十一個工作日內
不能正常交貨,不可抗力除外。
(4)甲方超過約定時間取消訂單。
(5)甲方超過約定時間支付相應的貨款。
12.2 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有前項(3)款所規定的違約的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違約金。
(2)甲方如有前項(4)、(5)款所規定的違約行為,乙方有權沒收訂金。並且,甲方應承擔違約金(每天按乙方應收賬款的0。05%計算)。
第十三條 責任和權利的轉移
本協議只對甲、乙雙方有效,對甲乙雙方的合作單位、子公司等無效。本合同的責任、權利不可轉移。任何一方的關聯單位,都不能成為本合同的自然承接者。
第十四條 智慧財產權
甲方保證授權予乙方生產的商標為甲方合法取得,並有權授予乙方製造產品(注MP3系列)之用,絕無侵犯他人商標權。如因侵犯他人商標權而發生的糾紛甲方應負責解決,乙方因此受到損害的,甲方應賠償一切損失(含律師費)。
第十五條 保密條款
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均不得向第三方洩露本合同的內容及在合作期所獲得的另一方的商業秘密。
第十六條 協議的終止
協議一方如違反本協議任一條之規定或有其它違法行為時,經對方限期催告而未改正。另一方可以終止本協議,並請求損害賠償。
第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協議的執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提請深圳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 本協議的附件是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全稱:乙方全稱:
單位蓋章:單位蓋章: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傳 真: 傳 真:
日 期:日 期:
篇二:加工合同範本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加工卷材(下稱貨物)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通知生產:乙方根據自己的生產需要分批次下訂單,每次下單定做貨物時乙方要提前天將貨物的規格、數量以信函或傳真的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生產。
二、貨物單價:單價由雙方根據交易時的市場情況協商確定,商定後在訂 貨單和送貨單中註明。
三、貨物質量:按照甲方的企業標準執行。
四、貨款結算:
1、雙方每月的日對帳一次,由甲方按乙方當月下達的訂單及乙方指定 送貨地的簽收送貨單據進行彙總,出具對帳單,乙方應積極配合核對,五日內必須完成對帳工作,對賬結果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事先經過傳真對帳的,須在事後當面確認)。
2、貨款按月結算,當月貨款在當月對賬後付清。
五、交貨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的生產通知後,在 天內組織生產並交貨完畢,甲方將貨物送至乙方指定的公司倉庫,乙方需派遣指定人員簽收貨物,送貨單要明確收貨數量、單價、總額等內容,送貨單作為結算的憑證。經雙方協商可以改變交貨地點及方式。
2、交貨地點由乙方指定,顯示在每次的訂單中,指定收貨人名單由乙方提供(加蓋乙方公章),如需變更指定收貨人,應提前將變更宣告寄給甲方。
六、貨物包裝: 。
七、驗收及異議期:
1、乙方在收貨時應當對貨物的數量、質量、包裝及等進行全面的檢查驗收,如無異議的,由指定收貨人簽章確認;
2、貨物驗收後 天為異議期,乙方如在質量異議期內不向甲方提出書 面異議的,則視為貨物的應檢查驗收專案全部符合本合同約定。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貨值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貨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3、乙方逾期付款超過十天或者乙方開具的支票因乙方原因無法兌付,甲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加倍(即每天萬分之十)支付違約金。
九、爭議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的,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從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雙方的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生產通知單(訂單)、送貨單、乙方收貨人身份證影印件等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經辦人:經辦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