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用地協議書
墓地用地協議書
甲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本著相互支援、相互幫助、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將屬於自己的位於 出讓給甲方用於安葬墓地使用(即:墓地後後坎抵達 承包地,前坎抵達承包地,長大約 ,左右寬 ),並且保證今後甲方對該地的`永久使用權,且保障甲方安葬時用地及人員進出墓地通行,今後甲方任何時間前往墓地(包括修造墓地,掃墓活動),乙方無權干涉。
二、甲方取得使用權後,可以為其營造墳墓,乙方或他人不得干涉和阻撓。
三、墓地出讓金:大寫 元整(小寫:元)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定(交付土地出讓金)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如有違約者,違約方向守約方賠償另一方墓地出讓金的三倍即 元。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中證人各執一份。 特此協議。
甲方簽字: 甲方子女:
簽字時間: 年 月日 乙方簽字: 乙方子女:
簽字時間: 年 月日 中證方:
簽字日期: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