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借款協議書範文

最新借款協議書範文

  債權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 地址:

  債務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或營業執照號碼) 有效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號碼: 因乙方業務擴充套件需要資金,甲方亦為了有效運用資金,同意借款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借款。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願將(幣種及金額大寫)人民幣 佰 拾 萬元整借給乙方。

  第二條 甲方借款給乙方,具體要求如下:

  2。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僅限用於 。

  2。2借款利率:借款利息自甲方實際出借款項日起按月 計算。

  2。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但甲方可根據第9。1。2條、第9。3。3條單方面調整借款期限。

  第三條:乙方未能一次性全額清償全部借款本息的,所償還的部份款項清償次序為利息、違約金、本金,甲方有權繼續主張剩餘的利息、違約金、以及本金。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檢查借款使用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以下資料;如甲方要求,乙方還應允許複製,並在複製件上籤署原件保留我處,本件與原件核對無誤字樣,並加蓋公章:

  4。1 財務報表、財務憑證

  4。2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

  4。3其他對借款使用情況產生實質影響的其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

  第五條 為保證乙方按時全額還款,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第 項擔保方式:

  5。1經甲方認可的 (企業法人/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

  與甲方簽訂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擔保保證書。

  5。2以本人或第三人財產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付借款的擔保,其中抵押的有關內容如下:

  5。3以本人或第三人財產質押給甲方,以作為償付借款的擔保。雙方另訂質押合同。其中質押的有關內容如下:

  第六條 乙方應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的,應由甲乙雙方協調一致達成補充協議。

  第八條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如下保證:

  8。1乙方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或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8。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8。3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以任何方式進行的定期或隨時的檢查監督款項的使用情況,瞭解乙方的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應提供有關的生產記錄(消費記錄)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相關資料,並保證所提供的檔案資料和資訊是真實、完整和準確的

  8。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出售、轉移、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允許第三方使用資產清單上所列的全部或大部分財產;

  8。5如需變更乙方的企業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法人代表、地址、電話等工商

  登記事項或發生企業分立、合併、內部股權變更以及其他重大經營決策的改變時,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並不得影響甲方的利益。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9。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2。1條約定使用借款,或者未按第四條約定配合妨礙甲方檢查、監督借款使用情況或者違反第八條,保證不實的,均視為根本違約,;甲方可以同時或單獨行使以下權利:

  9。1。1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自書面通知乙方起生效

  9。1。2單方面調整借款期限,直至宣佈借款即時到期,並自書面通知乙方起生效 9。1。3追究乙方違約責任或主張債權人的其他權利。

  9。2 如乙方未能如期如數償還借款的,甲方有權按約主張借款本金、利息和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按照本合同約定利息的兩倍計算,自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至全部債務實際清償為止。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清楚、明確地告知乙方如果逾期還款造成的`嚴重且無法精確計算的巨大損失,乙方確認理解告知的內容,並在此基礎上接受前述約定的逾期還款違約金標準;乙方明確放棄日後依據《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主張調低逾期還款違約金的權利。

  9。3、借款期間,乙方或其擔保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經營管理不善,或者擔保物發生毀損、滅失,或者其他影響還款能力的事項,或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或不能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的,視同乙方違約。視為根本違約;甲方可以同時或單獨行使以下權利:

  9。3。1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自書面通知乙方起生效

  9。3。2單方面調整借款期限,直至宣佈借款即時到期,並自書面通知乙方起生效 9。3。3追究乙方違約責任或主張債權人的其他權利。

  9。4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任一義務,甲方有權聘請專業律師代為發律師函、提起訴訟或仲裁,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本合同項下的糾紛;因此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服務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調查取證費、處理抵押/質押物費用、差旅費,等所有相關費用概應由乙方承擔。

  9。5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任一義務,導致

  甲方與第三人發生糾紛,或進行訴訟的,甲方因此產生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為處理糾紛、進行訴訟,有權聘請專業律師代為發律師函、提起訴訟或仲裁,或以其他方式處理;因此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服務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調查取證費、處理抵押/質押物費用、差旅費,概應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

  11。1本合同非因法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它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乙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違約金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仍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償付。

  11。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報送 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11。4甲方若有任何書面通知,按照乙方在本合同提供的地址郵寄,在郵件發出後三日均視為有效送達。如果有地址變更等事項,乙方以及擔保方均應書面告知甲方,否則可能存在無法有效送達的所有不利後果均應由相關當事人自行承擔,不得影響甲方的任何權利主張。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交叉違約條款

  乙方因違反與甲方的任何融資性協議,或者因違反與其他債權人之間的協議而構成違約,或者涉及債權債務糾紛而作為被告,或者出現其他可能危及甲方擔保債權的事項時,即可視為乙方對本合同的違約,甲方有權採取本合同違約責任條款中約定的措施對乙方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於解除合同、單方面調整借款期限,直至宣佈借款即時到期,追究違約責任。

  提示:乙方、擔保方已通讀上述條款,甲方已應乙方、擔保方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乙方、擔保方對所有的內容無異議。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約日期:

  乙方(公章或指模)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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