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消防安全協議書
裝修消防安全協議書
廣義的協議書是指社會集團或個人處理各種社會關係、事務時常用的“契約”類文書,小編提供了有關裝修消防安全協議書,希望能夠切實的幫助到大家。
裝修消防安全協議書【1】
為了保障二次裝修工程的安全,防止火災危害和發生治安災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條例》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對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火工作的有關規定,經_______物業服務中心(甲方)和_______(乙方)協商,制定如下安全、防火協議書:
一、施工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檢查監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甲、乙雙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乙方應確定一名施工負責人為現場安全、防火工作負責人,全面負責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並將所有施工人員基本情況表交至甲方備案。
二、乙方應在施工中制定消防應急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三、施工現場有明顯防火宣傳標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防火知識教育,施工作業應佩戴出入證,防止治安、傷害事故的發生。
四、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應有防火要求和措施,並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五、乙方應制定使用電氣裝置,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業,應嚴格按規定進行,並要對有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七、從事電氣裝置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由施工隊負責人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用火手續,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動火前需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
八、搭建臨時建築或木板房,需符合防火要求,並經消防監督機關批准。
九、禁止將施工現場建築物作倉庫使用或長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並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不準在施工建築物或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十一、施工現場禁止吸菸。
十二、施工現場及庫區、料場禁止使用俗稱“小太陽”的強熱光源照明。
十三、不準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十四、施工保溫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採用可燃保溫材料。
十五、施工現場未經物業服務中心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批准使用的電熱器具要符合電氣安裝規範。十六、施工材料、裝置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十七、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專庫分類單獨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風條件、照明等電氣裝置應符合防火規定。
十八、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於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米。
十九、嚴禁在現場喝酒、賭博、打架鬥毆、無理取鬧和進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二十、乙方應按照國家和市府有關規定製定關於安全、防火的獎勵和懲罰條款,並報甲方備案。
二十一、施工現場應有專職負責人,檢查督促落實上述規定的執行情況。
二十二、施工期間在施工工地如發生火災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二十三、搞好文明施工,對施工現場的垃圾要及時清理,尤其對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雜物必須隨時清掃,清除火災隱患。
二十四、施工人員要按物業服務中心指定出入口進出及公共區域,按指定的路線進入施工區域。
二十五、禁止在施工現場大小便。
二十六、乙方應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現場配備足夠量的滅火器及水桶等,乙方配備的滅火器進場,須經物業服務中心檢驗合格。
二十七、對違反上述有關的單位及個人甲方視情節輕重及態度好壞,給予批評、書面通知、賠償直至交公安消防機關處理。
此協議經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保留協議全文,甲方只留存簽字頁及協議樣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房間號:
年月日
裝修消防安全協議書【2】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起止時間:從乙方進場至分包工程結束。
為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防火方針,“突出重點,早做準備,統籌安排,服從大局”,以對人民的財產負責的精神,對可能出現的事故進行加強控制,確保施工安全,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杜絕重大事故發生,切實抓好防火工作,特簽訂消防安全協議書。協議雙方須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甲乙雙方職責:
1、甲乙雙方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2、消防產品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3、建築構件和建築材料的防火效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6、任何人發現火災時,都應當立即報警,嚴禁謊報火警。7、所有參施人員在施工現場不準吸菸。
二、甲方職責:
1、甲方對施工現場重點防火部位(倉庫、易燃物堆放場所)要設定明顯的防火標誌,要“嚴禁煙火”。
2、甲方主要安全保衛消防領導,要對消防員日常工作進行提示指導。
3、消防員經常檢查、維護、保養,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4、甲方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乙方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消防器材和設施的配置情況。
5、甲方發現火災隱患,要督促乙方及時整改。
6、施工前甲方必須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口頭和書面防火安全交底,交底人及所有被交底人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三、乙方職責:
1、乙方要遵守國家及北京市有關相關法律、法規、條例,執行甲方、公司及專案部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有關規定。
2、乙方施工隊隊長必須是消防安全第一負責人、責任人。
3、乙方必須成立安全消防組織(必須有書面內容),對施工人員進行施工前消防、防火安全教育、演練、普及消防安全常識。
4、乙方要接受甲方對其消防工作的檢查監督,接受甲方對其進行的消防知識提問及考試,要按照甲方的要求對不合格的消防專案及時整改,要服從甲方的安排。
5、乙方要設消防安全員、義務消防員,做到人員落實,責任明確。
6、乙方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報告甲方並消防隱患。
7、乙方不準將消防器材及設施它用。
8、乙方不準佔用消防栓和消防通道。
9、乙方使用的易燃、易爆材料應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必須有專人負責。
10、乙方不準隨意動火和明火作業,乙方如須動火作業,作業人員每次用火作業前(電焊、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必須辦理用火申請,經專案經理主管部門審批同意並落實看火監護人,在確認周圍安全後,方可動火作業,動火裝置必須安全完好。動火施工安全作業人員必須掛證上崗,懂防火知識,有防火預備措施,有看火人,記錄動火時間、地點。五級以上大風天氣不準動用明火作業。
11、施工交叉作業時,防火措施不落實不準動火作業。
四、補充條款:以上條款望雙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盡事宜按北京市相關規定執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稱:負責人:
乙方名稱:負責人:
年月日
裝修消防安全協議書【3】
為確保#樓單元室(業主)裝修期間的消防安全,遵照政府的有關規定,室內裝修期間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物業管理處(甲方),與(業主)及其委託進行裝修工程的(裝修施工單位)(一併為乙方),訂立消防安全協議書如下:
甲方:
1、依據消防局審定的設計方案,對本裝修工程進行監督。
2、協調乙方進場施工事宜。
3、負責向乙方介紹與本工程有關的小區消防設施和有關規定。
4、負責協調乙方施工中用電、用水和動火事宜。
5、對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監督的權力,在發現乙方施工有不安全因素,有權責令乙方改正直至下令停工,並上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乙方:
1、負責#樓單元室乙方施工的消防安全責任,保證不發生火災,火警事故。
2、在裝修方案獲得有關部門審批後三日內向提交甲方施工進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進場施工事宜。
3、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向甲方瞭解與施工相關的消防安全事宜,並對施工消防安全負責。
4、進行電氣焊動火工作時,應事先得到甲方批准,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嚴禁違章作業。
5、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6、乙方施工中需使用易燃物品時,須提前做好易燃品的存放工作,應有專人呈報甲方,得到甲方批准後方可帶入,定點專櫃負責,物品存放量不能過多,以當日使用量為限,施工完畢後,須將剩餘物品帶離現場。
7、施工區域禁止吸菸。
8、施工區域應配備消防器材,手提滅火器數量至少配備二個。
9、發生消防事故應及時處理,迅速通報甲方及撥打119報警電話,並如實報告事故原因,保護現場,配合調查。
10、現場當日裝修廢料應該及時清理至指定區域,特別是刨花鋸末應每天清除,設專人負責,施工廢料或垃圾嚴禁阻塞消防通道,嚴禁遮擋、損壞、挪用消防設施,保證現場清潔。
11、乙方施工人員下班時,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檢隱患,人員離開時須將電氣裝置電源切斷。
12、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對甲方的監督檢查應積極配合,並制定安全制度,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13、乙方在裝修過程中,濰坊消防規定造成火災和他人財產損失的,負有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處理。
甲方:
乙方:
(裝修施工單位)
日期:
裝修消防安全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條例》以及北京市公安局和安全防範工作的要求,為確保甲方實施安全防範制度並保證乙方在內施工中的安全,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1、乙方在施工期間單元及相關區域為乙方的安全責任區域,並確定為乙方施工現場的安全負責人。該負責人的職務為;身份證號碼為;緊急聯絡電話為,施工時乙方要確保該區域的安全。甲方管理人員監督施工現場安全。
2、乙方在施工前,應將施工方案及相關施工單位的資質證明交物業服務中心備案,按二次裝修工程消防申報程式規定,辦理消防審批手續。並將公安消防機構的批准檔案及裝修圖紙等有關資料交物業服務中心審批後,方可進行施工。未經書面批准不得在內施工。
3、乙方應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施工管理的內容,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並負責組織所屬員工進行治安、防火知識培訓,提高防範意識。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和所有安全制度,將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4、乙方應按國家有關用人規定,將施工人員的身份證明材料報物業服務中心備案,並辦理出入證件。
5、乙方人員因施工進入,必須佩戴證件,隨時接受物業管理處人員的檢查,按指定路線行走。不得私乘客用電梯,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本工程以外區域,不得進入辦公區域,不得違章作業並自覺接受甲方人員的安全查驗。無證件人員,甲方有權謝絕其進入大廈。
6、乙方施工的物品在出入時,需經物業服務中心的批准,並執物業服務中心簽字確認的《出門許可證》方可出入,無簽字的不予放行。濫用“出門許可證”偷運財物的作偷竊行為處理。
7、乙方在施工現場應配置不少於2個滅火器,施工區域面積超過50平方米時,每超過50平米,再增加配置滅火器一個。施工現場嚴禁吸菸,施工人員不得攜帶火種。內,施工人員不得留宿。
8、乙方在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線路與裝置要符合國家安全規定,確保用電安全,嚴防發生觸電事故,杜絕一切不安全隱患。
9、乙方在施工現場需要使用明火作業時,應遵守北京市消防局《關於加強電氣焊割防火安全工作的通告》的規定,要向物業服務中心申辦“動火證許可表”並制定安全措施,不準無證動火。
10、乙方在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及化工用品,應有具體的安全防範措施,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範執行。乙方不準在施工現場存放超過當天使用量易燃、易爆物品,每天離場時需把易燃、易爆物品攜離。
11、乙方在施工中要嚴防物體從高空墜落,以免傷人。
12、乙方要教育所屬員工及分包單位遵守所有管理規定,如乙方所屬員工及分包商的日常行為及操守違反相關規定,乙方須負責並賠償對所造成的任何損失。
13、工程竣工時應有消防部門驗收後方可交付使用。
14、甲方有權按照實際需要隨時到現場進行檢查裝飾裝修工作是否按規定及經審批的圖紙進行。
15、本協議作為《裝修手冊》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6、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