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戶消防安全責任協議書

租戶消防安全責任協議書

  安全對於人們來說太重要了,水火不留情。籤一份協議會讓自己記得更清楚。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租戶消防安全責任協議書,希望能夠給你帶來幫助!

  篇一:租戶消防安全責任書

  承 諾 人: 身份證號:  房屋地址:

  承諾人承租了(以下簡稱該房屋)。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居民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承諾書,並確定承諾人為防火責任人,其承諾如下:

  一、嚴格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採取有效措施防火災發生,對該房屋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

  二、教育本處人員樹立防火意識,使用完電器、燃氣用具後要關閉開關(閥門)。

  三、對該房屋內的人員進行消防意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消防意識,使該房屋使用人員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及火災發生後逃生、自救的技能。

  四、定期對該房屋電器、燃氣具、電器線路進行檢查(檢修),加強安全效能維護,並配合甲方對本房屋的消防安全檢查、監督。

  五、各種用電裝置必須保持正常運轉,嚴禁裝置超負荷執行及帶病作業;安裝和修理用電裝置、儀器時,應由專業人員進行操作並認真檢驗。未經消防、電力部門允許,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拉電力線路,以防火災。

  六、禁止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

  七、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八、乙方自行購置的電器或其他裝置應當合格且符合國家標準及安全要求,並與甲方提供的水、電等荷載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熱得快、電暖氣、電褥子、煤爐等高負荷、高危險性裝置或物品。

  九、出租房屋僅作為居住使用,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及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和其他違法活動。

  十、負責承租區域內的治安防範措施的實施和管理。

  十一、乙方的各種設施裝置的使用不能影響甲方的房屋設施,乙方人員未經許可,嚴禁在承租區域外使用及堆放物品,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對甲方檢查提出的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一旦發生人身傷害及房屋損壞,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十二、凡違反本規定而引起火災或其它任何事故,由承諾人負全部刑事、民事責任及賠償甲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十三、本承諾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承租人完全搬離該房屋時為止。

  承諾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篇二:租戶消防安全責任書

  承 諾 人:

  房屋地址:

  承諾人承租了(以下簡稱該物業)。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居民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承諾書,並確定承諾人為防火責任人,其承諾如下:

  一、嚴格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發生,對該物業的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

  二、教育本處人員樹立防火意識,使用完電器、燃氣用具後要關閉開關(閥門)。

  三、對該物業內的人員進行消防意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消防意識,使該物業使用人員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及火災發生後逃生、自救的技能。

  四、定期對該物業電器、燃氣具、電器線路和配備的消防器材進行檢查(檢修),加強安全效能維護,並配合甲方對本單元的消防安全檢查、監督。

  五、各種用電裝置必須保持正常運轉,嚴禁裝置超負荷執行及帶病作業;安裝和修理用電裝置、儀器時,應由專業人員進行操作並認真檢驗。未經消防、電力部門允許,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拉電力線路,以防火災。

  六、禁止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

  七、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點,不準隨意移動或作其它使用,不準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不得擅自佔用防火間距、疏散天面,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八、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甲方和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

  九、凡違反本規定而引起火災或其它事故,由承諾人負全部刑事、民事責任及經濟損失。

  十、本承諾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租賃合同期滿或承租人完全搬離該物業時為止(以發生時間後到者為準)。

  十一、本承諾書一式兩份,承諾人執一份,房屋出租人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承諾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篇三:公司租戶消防安全責任書

  為維護公司內部正常工作秩序及消防安全,確保公司內租戶財產及人身安全,根據消防機關有關規定,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  公司內經營的租戶,須簽訂本責任書,在簽訂責任書時,由公司保衛部負責對租戶介紹本公司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及防火安全制度。

  二、租戶認真執行公司各項安全規定及有關法律規定,物業部門負責監督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制度的具體情況。

  三、 租戶在經營期間至少有一名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如有人員變更,應重新到保衛部備案。

  四、租戶在公司工作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租戶員工須經過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可自行培訓或委託公司保衛部進行培訓,經公司保衛部稽核合格後,才能上崗。

  2、租戶員工需遵守有關規定,在工作區域,嚴禁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3、租戶員工不得在下班後留宿等,若有加班或其他特殊情況,須向物業部書面或郵件知會,以便於部門之間的協調安排。

  4、保留好印章、貴重物品,做好班前、班後的安全檢查和清點交接工作。

  5、下班後,將所有櫃燈、廣告、電源、電氣裝置關閉,確認無誤後,方可離開,以確保安全。

  6、公司內的.安全疏散通道,消防器材、配電電盤、電氣裝置附近區域,空調門前及防火捲簾門下及均不能堆放商品或設定攤位及堵塞。

  7、公司內貨區、庫存區、施工現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商品,庫房內部設定辦公室、休息室,不得擅自裝臨時電源、未許可使用的各種電器;商品、物品存放與牆、柱、梁、頂、燈具、感煙探頭的距離不得少於50CM,與噴淋頭的距離不得少於90CM。

  8、公司內租戶如需加裝電源線、插座開關等必須由公司物業部布電接裝,不得擅自安裝、挪用、改變電氣裝置,營業、下班結束後應切斷電源。

  9、本公司內屬無煙公司,在各租戶、店內嚴謹吸菸。

  10、租戶因更改佈局、裝修改造工程需使用明火,先到物業部的保衛部、裝修工程部申報、稽核、備案,領取動火證,方能進行施工,商家在施工期間,設專人負責管理,防止發生火災及其他意外。嚴禁無證施工,違者必究。

  11、租戶所轄區域內的防火安全工作由自行負責,如因安全工作的原因造成的損失及不良影響,租戶負有全部責任。

  12、租戶必須接受公安、消防、商場保衛部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對上述部門提出的隱患整改意見,租戶必須無條件及時予以整改。

  13、對租戶配置在租戶防火責任區內的消防器材,應愛護使用,如發生丟失或人為損壞,所造成損失由商家承擔。

  14、租戶在公司經營的工作區域,為租戶的防火安全責任區。

  五、 保衛部消防安全巡檢員全面負責檢查本責任書的執行情況,對違反責任書的租戶及個人,保衛部有權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或建議取消其在本公司內的業務活動和經營資格;對觸犯法規的租戶和個人送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 責任書由本公司(甲方)的物業部負責人與租戶(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定。

  七、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備案,公司保衛部一份備案。

  八、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執行。

  甲方:乙方:

  (公章)  (公章)

  負責人: 負責人:  簽定日期:年月日  簽定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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