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合同協議書

解聘合同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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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聘合同協議書一

  ______________甲方(藥品經營企業)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乙方(藥學技術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

  職稱/資格: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自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於甲方擔任____________職務,現因____________原因,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聘用關係,簽訂本解聘協議書,自____年__ 月__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

  (企業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簽字:

  ____年__月__日

  備註:

  1、本解聘協議書籤訂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否則無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解聘合同協議書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_________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同意,特簽訂此合同

  一、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政策為乙方申辦一孩生育證、獨生子女證,符合生育二孩條件的二孩生育證;准予收養證明(符合《收養法》的規定條件);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女方離開戶籍地30日以上者)。

  2.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避孕措施,按乙方需求向區計劃生育服務站申請優生優育諮詢和生殖健康服務。

  3.雙月25日(星期日後延)為計劃生育知識講座日。

  4.按時對乙方進行隨訪,配合街道計生辦做好“三查”服務工作。

  5.向乙方提供法律、法規及人口政策的諮詢服務,做好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實行計劃生育政務公開。

  6.依據《_________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因地制宜,為乙方落實有關的優惠獎勵政策。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政策申請生育計劃,持《生育證》懷孕、生育。申請抱養要符合《條例》和《收養法》規定,經審批後方可抱養。

  2.定期接受甲方隨訪服務,並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三查”及培訓學習,接受甲方管理。

  3.向甲方申請生殖健康服務和優生優育指導。

  4.持《生育證》到區計生服務站接受孕期保健服務,嬰兒出生後,當月向甲方申報出生日期。月底出生的嬰兒,出生24小時內向甲方申報出生,如遇新生兒死亡,應在當日向甲方彙報,並持醫院有關證明登記備案,如有虛假,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5.計劃外懷孕,在兩個月內到指定地點做流產手術。持證懷孕的,不得自行流產、引產,如有意外,及時通知甲方。

  6.女方離開戶籍地30日以上者,要向甲方身辦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並有親屬或鄰居擔保。在外期間,每季度末向甲方交回現居住地鄉(鎮)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三查”證明。

  7.分娩後90天以內及時落實避孕措施。

  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有街、區以上政府機關根據管理許可權對責任人給予處理,違反法律、法規的,追究刑事責任。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有下列情形者,按《_________陝西省計劃生育條例》和有關計劃生育政策、法規接受以下處理。

  1.計劃外懷孕,經通知15天內不採取措施按《條例》_________條規定處理。

  2.出現計劃外生育(或抱養),未到法定年齡生育及非婚生育,按《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3.不按要求參加“三查”,不按規定落實避孕措施,自通知之日期每拖延一天向甲方交納_________元違約金,並按拖延天數累計

  4.持證懷孕,如私自流產、引產,出生後死亡不向甲方彙報,經查明系溺嬰、棄嬰者,按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5.流動人口不按規定時間交回“三查”證明,每拖延一天向甲方交納_________元違約金。如不繳納違約金,躲避管理,違約金由擔保人繳納。

  三、爭議處理辦法

  1.協商解決。

  2.經協商無效,可由街、區計生部門調解並裁決。

  3.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無效時,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四、本合同有效期到女方49歲整。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聘合同協議書三

  ______同志,於______年___月___日進入本單位,原身份為優秀運動隊運動員。根據國家及我省的有關規定,經本人申請,單位研究決定,於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與同志(終止或解除)聘用關係。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或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方為,特委託乙方作為其法律顧問,為其提供約定的法律服務;乙方願意接受甲方之委託,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甲方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雙方特訂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法律顧問服務人員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並指派 ______ 律師為具體承辦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 法律顧問服務範圍

  一、就甲方生產、經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意見,或者應甲方的要求,從法律上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二、稽核、修改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絡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檔案和規章制度;草擬甲方在上述活動重要法律檔案_____次;

  三、參與處理甲方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它重大糾紛_____次;

  四、代理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和仲裁;

  五、參加經濟專案談判,提供諮詢服務,稽核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檔案;

  六、提供與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法律資訊;

  七、就業務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絡中的有關問題,提供法律建議;

  八、協助甲方有關部門對幹部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_____次;

  九、辦理甲方委託辦理的其它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於出具法律意見書,見證書等;

  十、受甲方的委託出具律師函_____次及無限次電話諮詢。

  甲方就上述(四)、(五)、(九)項委託乙方,仍應另行簽訂合同。

  第三條法律顧問服務方式

  甲方預約乙方提供服務時,應事先與乙方約定具體服務時間。

  甲、乙雙方確定,甲方透過下列方式聯絡乙方:

  法律顧問承辦律師: ______ 律師

  電 話:

  傳 真:

  手 機:

  電子郵件:

  承辦律師如遇出差、出庭或者其他緊急事件,暫時無法為甲方提供服務時,可安排乙方其他律師向甲方提供服務。

  第四條 服務費標準與相關費用的約定

  一、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每年人民幣 ______ 元(大寫:人民幣元整)。

  二、甲方每一年向乙方付費,即本合同履行之日起當日內向乙方支付一年法律顧問費。

  三、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四)、(五)(九)項的服務以及需異地出差的,雙方需另簽訂委託合同,甲方需另行支付的律師費可享受相當優惠。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辦理甲方委託的事項時,甲方應承擔乙方為提供法律服務所實際支出的相關費用(包括通訊費、查檔費、差旅費等)。

  第五條 甲乙雙方之責任

  一、甲方委託事項必須真實、合法,併為乙方的服務提供必要的資料和工作方便;

  二、乙方必須認真辦理甲方的委託事項,保守在服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和其他非對外資訊,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六條 合同有效期、生效條件及解約條件

  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期滿時,如雙方無異議,在簽訂確認書後本合同得以順延一年。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合同有效期間,任何一方需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賠償對方相當於兩個月法律顧問費的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在______區人民法院透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任何變更、補充,需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甲 方:乙 方:

  電 話:電 話:

  傳 真:傳 真:

  本合同簽訂於______年 月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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