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的分紅協議書

企業員工的分紅協議書

  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分紅是將當年的收益,在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專案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企業員工的分紅協議書,我們來看看。

  篇一:企業員工的分紅協議書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人代表:

  地址:

  乙方(受僱員工):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最高學歷: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家庭住址:

  乙方通訊地址:

  乙方聯絡電話:

  根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分紅協議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協議期限。

  1、有固定期限協議:從年日起至年

  2、無固定期限協議:從年日起到法定的或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本協議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分紅協議的依據及計算辦法

  1、甲方必須是在年終結算時影樓盈利的前提下才具有履行《分紅協議》的義務。年終甲方將向乙方公開一年的財務狀況,在影樓除去一年總開支、應繳稅金、影樓所欠債務後影樓仍盈利的基礎上,乙方可按比例取得分紅。

  2、在次年的一月底二月初影樓年終結算時影樓稅後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 10% 提取公益金 5% 支付紅利

  根據以上分配順序,在影樓提取公益金後仍盈利的基礎上,乙方可獲得影樓純利潤的 此比例可根據乙方的工作年限做上下波動的調節,若乙方在本協議簽訂期間工作表現良好,為影樓創造突出的經濟效益或為影樓爭得良好聲譽,為影樓服務多年分紅比例將上調,具體上調幅度有影樓總經理決定。

  三、乙方享有分紅的前提

  1、乙方作為甲方僱員,在職期間必須遵守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員工保密協議》的`所有條款及影樓《員工守則》、各項規章制度,如乙方違背以上條款中任意一條造成甲方經濟或名譽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面取消分紅協議,乙方喪失分紅權利;情節嚴重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乙方作為享有分紅權利的僱員,要有主人翁的心態,用心用力協助甲方做好影樓工作,幫助甲方將影樓的事業帶向更專業更高水準。努力提高技術水平,用服務、質量幫助甲方開拓市場,使影樓在不久的將來成為婚紗攝影界的龍頭。如甲方認為乙方工作表現不好,沒有做到以上條款規定內容,有權取消乙方分紅資格。

  四、關於本協議期限及其他

  1、如乙方在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沒有到期的前提下離職,將自動放棄當年的年終分紅

  2、分紅協議到期後,甲乙雙方可經過協商後續籤。

  3、本協議自雙方簽章時生效。本協議生效後,雙方即全面享有本協議項下的各項權利並負擔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以及附隨義務。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乙 方:

  公 章: 公 章: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篇二:企業員工的分紅協議書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系甲方的骨幹員工, 對甲方的運作及經營有重要貢獻,為共同創造雙贏,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2013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聘用乙方為其正式員工。期間除法定事由或雙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否則承擔違約金10萬元。

  第二條: 分紅比例。甲方承諾給乙方以稅後可分配利潤的25%作為分紅,回報乙方的積極貢獻。<稅後可分配利潤即:每月稅後淨利潤—公司發展基金(淨利潤x10%)>

  第三條:分紅條件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以任何方式有同業競爭行為 2、公司稅後有可分配利潤,如果虧損則沒有分紅; 3、乙方單方終止勞動合同及乙方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被甲方開除,甲方無需支付任何分紅。

  第四條:分紅方式:甲方發放乙方分紅的時間應根據甲方財務的安排,每月分紅一次,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其他報酬。

  第五條:分紅與股權。 乙方按25 %比例分紅,與股權無關,乙方不得據此認為在甲方有相應25 %的股權。

  第六條:乙方承諾,若乙方違反競業禁止協議,或者有侵犯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乙方應足額返回甲方此前所支付的全部分紅。

  第七條:雙方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地:

  篇三:企業員工的分紅協議書

  甲方: 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 骨幹員),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系甲方的骨幹員工, 將會對甲方的運作及經營有重要貢獻,為鼓勵乙方積極為甲方服務,共同創造雙贏,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分紅比例。乙方每年完成既定的目標,甲方承諾給乙方以年度稅後可分配利潤的 %作為分紅,回報乙方的積極貢獻。

  第二條:分紅條件

  1、乙方需與甲方簽訂競業禁止協議,完成規定的目標方案,每年度規定的目標方案詳見甲方每年度的年度規劃;

  2、公司稅後有可分配利潤,如果當年虧損則沒有分紅;

  3、乙方單方終止勞動合同及乙方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被甲方開除,甲方無需支付任何分紅。

  4、甲方發放乙方分紅的時間應根據甲方年度財務的安排,原則上應在次年第一季度前支付。

  第三條:分紅與股權。

  甲方給予乙方的分紅,是沒有任何股權作為分紅依據的,即乙方按 %比例分紅,僅僅是甲方的單方面獎勵,與股權無關,乙方不得據此認為在甲方有相應 %的股權。

  第四條:乙方承諾,若乙方違反競業禁止協議,或者有侵犯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乙方應足額返回甲方此前所支付的全部分紅。

  第五條:雙方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地:甲方公司內 二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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