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內協議書怎麼寫
夫妻婚內協議書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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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內協議書1
甲方(男方): , 年 月 日出生,現住 ,身份證號碼: ,系女方 之夫。
乙方(女方): , 年 月 日出生,現住 ,身份證號碼: ,系男方 之妻。
甲乙雙方系夫妻關係,於 年 月 日登記結婚。現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對相關合法擁有的資產歸屬約定如下:
第一條、房屋所有權歸屬
1、位於 省 市 區 街 號 幢 單元 號(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所有權證編號為: )的房屋及該房屋內的一切裝修、傢俱、家電均歸女方所有。
2、位於 省 市 區 街 號 幢 單元 號(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所有權證編號為: )的房屋及該房屋內的一切裝修、傢俱、家電均歸男方所有。
3、男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後承諾自願繼續為女方以上房屋無償償還貸款。
第二條、汽車歸屬
登記在男方名下的 汽車(車牌號 )一輛歸 方所有。
第三條、存款、股權
1、夫妻共同存款 萬元歸 方所有, 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將其名下的 萬元存款轉移到 方名下。此後,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如無共同存款,此條劃線作廢)
2、以男方名義持有的 公司 %的股權全部歸男方所有。男方作為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股東因為此公司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和女方無關。
第五條、債權債務
1、本協議生效以前所產生的夫妻共同債務全部由男方承擔。
2、本協議生效後以各自名義所欠債務歸各自承擔。
3、本協議生效前的共同債權全歸 方所有;本協議生效後,在各自名下的債權歸各自所有。
第六條、生活支出
1、在本協議生效後,各自購買的物品歸各自所有;共同購置物品按各自出資比例擁有所有權。
2、本協議生效後,平時生活費用、孩子撫養費、雙方老人贍養費用各自承擔一半。
第七條、受讓資產
1、夫妻一方給付或贈予另一方的財物歸接受方所有。
2、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歸各自所有。
第八條、其它
1、本協議未明確說明的所有其他資產的歸屬,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之規定。
2、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3個工作日內根據本協議進行相關資產所有權的轉移登記,所需稅費雙方平均分擔。
3、如雙方離婚,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確定資產歸屬;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要求人民法院依據本協議確認相關資產所有權的歸屬。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夫妻婚內協議書2
協議人(男方): 身份證號碼:
協議人(女方): 身份證號碼:
本協議經男女雙方友好協商,在公平、誠信、信任、平等的基礎上,本著為家庭生活長久和睦團結,為了子女的成長、教育及夫妻雙方父母的贍養等提供良好的保障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的時限及前提
本協議自 年1月1日起生效。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夫妻雙方產生的相關經濟關係經男女雙方協商處理,自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一切經濟關係從零開始。
二、男女雙方經濟收入及家庭生活事務的分配權利及責任
(一)權利。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男女雙方各自的收入(物品)屬各自所有,一方不得干預另一方的收入(物品)使用及分配的權利。
(二)責任。1、費用: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男方必須每月承擔雙方的各項公共費用,祥情見“協議內容”。
2、債務:個人債務個人承擔。3、特殊情況:任何一方出現疾病或發生經濟困難,自身無能力支付且對方有能力支付的情況下,有責任暫代其支付,待身體恢復健康後或經濟轉好後,視經濟情況、償還能力及其他不確定因素協商是否償還。
三、協議內容
(一)公共費用。家庭生活所產生的公共費用由男方承擔,包括家庭生活公共生活費,家庭生活生活必需品、飲食、水電費、衛生、家用電器、汽車費用等。女方負責家務勞動(包括做飯、洗衣、打掃房間)。
(二)協商費用。需要協商的共同支出,如打車費、出遊及其他可協商支出費用,以共同協商為準。經協商雙方同意後方可支出,否則由提出方自行承擔。
(三)非公用費用。雙方各自承擔個人所需的開銷支出。包括醫療、消費、請客應酬、人情客往、電腦、手機、數碼、交通、電話費等。
(四)子女撫養費。因男女雙方收入差距懸殊,女兒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女方父母照看小孩的'費用)由男方承擔。
(五)父母贍養費。男女雙方父母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男女雙方各自承擔。
(六)男女雙方有各自獨立的私人空間和自由空間,對方不得強加干涉。女方有絕對獲得男方尊重的權利,男方不得違背女方意願強迫女方做任何事情。男女雙方以對婚姻忠誠為原則,任何一方背叛婚姻,有出軌行為,則婚姻關係結束,過錯方淨身出戶,女兒歸未有過錯方撫養。
四、意外處理
(一)在協議的執行過程中如果男女一方出現意外事件等特殊情況,另一方必須及時妥善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待事件處理妥善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協商處理。
(二)因不可抗力等導致的對協議履行的延誤或者無法正常履行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可以免責。
五、協議的修改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一方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議和理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修改,並形成本協議的附件,協議附件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如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協議繼續有效。
協議人(男方): 協議人(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