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一、合同與協議的區別

  雙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達成的一種契約。簡單地說,就是你情我願,然後我們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來,說明白,說清楚,那麼我們達成一致的這個事項就是協議,在法律上就叫合同。

  一般來說,生效的合同和協議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沒有生效或因為一些條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協議的一方是個7歲的小孩,這樣的合同就沒有效力。

  需要公證的合同或協議只是把合同或協議的效力固定並強化,如果法律沒有要求,合同、協議的當事人也沒有約定,是不需要特別的公證的。合同或協議一般兩份就夠了。合同當事人各持一份,如有第三份,很可能是給見證人或第三人,這個作用也是為了強化合同或協議的效力,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的。

  合同或協議一般只是名稱、叫法的不同。只要不違反法律和道德風俗,當事人可以任意約定合同或協議的名稱、內容、形式,都是有效的。

  二、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施工合同補充協議,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施工合同補充協議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本協議為《甘肅省_________年中央預算內投資水土保持工程景泰縣水溝流域綜合治理工程》的施工合同的補充協議,為明確雙方責任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對承包範圍內的有關要求和說明;

  1、管材:所有管材材質按圖紙設計施工,所有管道按規範要求鋪設;

  2、施工圖所有未標明規格的管道、閥門、等材料按相關規範要求考慮,施工時以圖紙答疑意見施工,按實結算;

  二、工程量:

  見附表。

  三、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150天(開工時間以接到甲方專案部通知為準)。

  1、合同工期,除甲方及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一律不得順延、季節性施工應包括在工期內,乙方須按投標時的承諾保證農忙時不放假,保證工人數量。不予要求甲方追加工人工資、不予順延工期且不得做為向甲方索賠的理由;

  2、乙方應在接到開工令後7日內進場,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的開工通知書為準;

  3、乙方施工期間要對施工現場及周圍所屬施工現場區域內通行的車輛和行人提供必須的安全通道和安全防護;

  4、乙方在工期安排時應統籌考慮工程的交叉配合;

  5、工程竣工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竣工報告,甲方會同本工程監理和質量監督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初步驗收,驗收期間不做工期累計。工程驗收合格後,則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如驗收不合格應返工至合格,返工日期將作為工期累計;

  6、合同工期遇到下列情況,經雙方協商(不能事後補簽證),可適當順延;

  (1)重大設計變更而確實影響到主導施工進度的(但屬施工技術措施失誤影響的工期由乙方負責);

  (2)甲方不能按計劃提供有關資料和施工現場確實影響到施工進度的;

  (3)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到施工進度的(不可抗力因素以政府限定為準);

  (4)甲方分包隊伍和甲方提供材料、裝置影響到施工進度的;

  (5)其他雙方協商同意順延的情況。

  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變更合同工期;

  7、乙方在投標時已到工地現場踏勘、瞭解了工地位臵、情況、道路儲存空間、裝卸限制及任何可以影響報價的情況,因此在施工中任何因忽視或誤解工地情況而導致的索賠或工期延長申請不被批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施工合同補充協議2

  甲方(全稱):_________

  乙方(全稱):_________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施工合同編號為的《施工合同》(以下簡稱“原施工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鑑於: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施工合同基礎上變更施工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變更部分為:

  1、因乙方新購置一批自卸車輛,甲方應保證乙方土方總運量,不低於_________方。

  2、因甲方原因導致車輛停工,每天補償車輛誤工費500元。具體包括:

  2.1、甲方應保證乙方施工人員住宿通水通電,如斷水斷電超24小時,乙方無條件停工,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2、如天氣及路況達到可開工的條件,甲方無法安排乙方施工超24小時,乙方有權停運,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3、節假日、雙休日或者銀行出現故障和特殊情況可順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工程款,如超過48小時乙方有權停運,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4、甲方保證施工工地內有人發貨、驗收,因甲方工作不到位造成乙方不能夠正常施工,因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按乙方實際生產的經濟損失向乙方進行賠償。

  3、付款方式及價格按原有施工合同條款執行。如有新標段,價格另議。

  二、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原施工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施工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與原施工合同有相互衝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施工合同補充協議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由於乙方在工程施工中,發生合同外專案。

  二、承包內容:

  1、改移水管

  2、水溝

  3、硬路肩

  4、臨時網片的拆除

  三、承包數量:見附件1。

  四、承包總價:231235元。(大寫:貳拾叄萬壹仟貳佰叄拾伍元整)

  五、支付方式:執行原合同條款。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協議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協議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補充協議4

  發包人(甲方):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就 工程發、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特訂立本補充協議,並作為工程付款、結算等依據,其他事宜執行《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結構形式:

  建築面積: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包工包料、施工圖紙全部內容。

  三、合同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天

  承包人若延誤工期,每天需按合同價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屬停水、停電原因經甲方和監理簽字確認後工期順延。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達到《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和設計檔案要求。

  質量驗收標準:合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暫估):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六、工程價款結算方式:

  執行1996年《山東建築工程綜合定額》、《山東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2002年《山東建築工程綜合定額濰坊市估價表》,1994年《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山東省價目表》,以及配套的費用定額,現行有關規定,按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費用據實結算。

  工程類別:按單位工程實際類別。

  取費等級:丙級。人工工資單價建安裝飾均為28元/工日,臨設增補費按建築面積8元/平方。

  室外配套工程類別:按V類結算。工程竣工驗收30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結算資料,並辦理結算。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

  1.主體階段分四次撥款:撥款時必須扣除甲方供料款

  (1)基礎至±0,撥付割算款75%;

  (2)一層至二層,撥付割算款75%;

  (2)三層至四層,撥付割算款75%;

  (3)五層至封頂,主體驗收完成,撥付割算款75%。

  2.裝飾階段撥款:

  (1)內、外牆完成撥付割算款75%;

  (2)地面、屋面工程完成付割算款75%;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撥付至割算款的80%,工程竣工驗收後三月內辦理完工程決算,審計完畢支付至工程總造價的95%。餘款保脩金5%按國家規定執行,待保修期滿三個月內無息付清。

  八、發包人材料供應:

  1.瓷磚、潔具由發包人指定品牌型號確認樣品和價格。

  2.電線、電纜、配電箱由甲方提供,開關、插座由發包人指定品牌型號確認價格。

  3.防水、外牆保溫、外牆塗料等材料由發包人指定品牌型號確認價格。

  4.塑鋼窗、內門、防火門、出庫門、進戶門及不鏽鋼欄杆扶手由發包人指定主材和確認價格由施工單位統一加工安裝。

  5.據實結算的材料需雙方共同看樣定價訂貨。

  九、承包人材料採購:

  1.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裝置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甲方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甲方或監理工程師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裝置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承包人所施工的防水、外牆保溫、外牆塗料等專業施工必須用有備案資質的單位,並經甲方考察認定後方可進行分包,資質影印件加蓋公章留髮包人存檔。

  4.按規定允許找差價的議價材料,由甲、乙雙方按屆時市場價簽證確認。

  十、材保費和配合管理費:

  1.甲供材乙方計取材保費:1%。

  2.甲方分包專案,乙方計取管理費2%;

  3.定品牌認價的材料不計取材保費。

  4.甲供材超出預算定額部分,按甲供價增加10%扣款。

  5.工程投標產生的費用,承包人承擔按照國家規定應由承包人承擔部分的費用。

  十一、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監理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十二、安全文明施工與民工工資:

  1.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須按照工程建設安全文明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文明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監察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由於承包人安全文明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因沒達到施工現場文明施工要求而造成的罰款由承包人承擔。

  2.民工工資:

  乙方應建立行之有效的民工登記臺賬和工資發放臺賬,甲方可隨時檢查。乙方應按約定及時支付民工工資,確保民工不上訪。因甲方不按約定撥付工程款,乙方有承擔墊付民工工資的責任;因乙方原因拖欠民工工資造成民工上訪,甲方有權將乙方工程款直接支付民工工資。

  3.工程資料:

  承包人須確保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和安全技術資料詳實完整,達到當地主管部門要求,並按時提交發包人和進行備案。

  十三、工程質量保修:

  保修期按國家有關規定,承包人應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若承包人推諉不作為,在通知後七日內不安排維修,發包人可自行安排維修,所發生的費用從承包人保脩金中扣除,保脩金不足以支付的,由承包人補足差額。

  十四、現場管理:

  1.三通一平:發包人保證水、電供應和道路通暢。

  2.塔機安拆:乙方服從甲方安排,避開管線位置,服從甲方的施工現場總平安排。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相應資質。

  3.回填完成後,在發包人後續工程配套施工現場範圍內的承包人所有臨設應及時拆除,以免影響工程進度。

  4.水、電管理:臨時水電不得外借,不得出現偷水、竊電現象,否則給予相應經濟處罰。

  十五、其他:

  1.工程產生的營業稅:由發包人代扣、代繳。

  2.工程產生的水、電費,由發包人代扣、代繳。

  3.嚴禁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員提供私人便利、行賄或進行非正常商務宴請,如果乙方在履約過程進行私下請吃、向甲方人員提供私人便利、娛樂等一切非正常的經濟活動,一經查實,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自合同簽訂至甲方發生上述行為之日雙方所發生的合同總額的5%作為違約金;若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人員以現金或變相現金的形式向甲方人員行賄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自合同簽訂至甲方發現上述行為之日雙方所發生合同總額的10%作為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上述行為所涉及的相關合同,因解除相關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若甲方人員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請、招待,或索取禮金、禮品、禮券及其它利益,或故意刁難、顯失公平現象,乙方有權舉報,廉政監督電話:_________。

  十六、本協議與甲乙雙方簽訂的《建築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相關條款首先執行本協議內容。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協議簽訂地法院起訴。

  本施工補充協議由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一式四份,發包人二份,承包人二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發包人:________(蓋章)承包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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