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精選33篇)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什麼是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對一定的管理機制、管理原則、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機構設定的規範。它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它具有如下特點:權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排它性。

  二、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精選33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精選33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並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辦公室員工及管理人員。

  在本公司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本制度。

  在本公司工作的退休返聘人員、實習人員在工作時間、請假流程方面應遵守本制度。

  三、工作時間與打卡

  1.打卡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中間作為午餐、休息時間,不作為工作時間。

  2.因工作需要,公司可將正常工作日與公休日調換,員工應予服從。如果員工未履行請假手續而無故不上班的,作“曠工”處理。

  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員工在休息日工作,公司可先行安排補休,員工應當服從公司的補休安排;如無法安排補休的,公司按2倍工資支付報酬。

  3.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必打卡。

  4.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1)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註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鍾(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後要及時到行政人事助理處填寫《未打卡補籤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月底由行政人事助理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行政人事助理進行管理。

  5.行政人事助理負責檢查、複核確認考勤記錄的真實有效性並在每月5日前彙總交財務部。

  6.員工倒休需提前申請,並以不影響部門工作為前提下當月完成,跨月作廢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繼續累計。倒休需填寫《倒休申請表》,由行政人事助理確認簽字後,部門經理籤批。

  7.員工不得自行倒休,未經批准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

  四、加班管理

  1.對於因工作需要,部門負責人安排在日常工作時間以外長期固定超時工作的,儘量安排員工按實際加班時間在當月補休。因工作原因不能當月安排補休的,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可適當推遲。補休不得跨年度累計使用。如確實不能安排補休的,公司根據有關規定支付員工加班工資。

  2.公司總部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應透過OA流程進行審批,未經批准的,不作為加班;

  總部員工加班由部門負責人進行審批;分支機構員工需要加班的,由所在分支機構負責人審批。

  3.下列情形不視為加班:

  (1)未按規定進行加班審批而自願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工作的;

  (2)出差時路途上花費的時間;

  (3)非工作時間出差在外,但並未安排正常工作或未經加班審批的的;

  (4)公司或部門組織的旅遊、娛樂、體育、聚餐及其他娛樂活動;

  (5)公司在非工作時間組織的培訓;

  (6)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因個人因素未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

  (7)公司在非工作時間安排與本職工作不同的值班的。

  五、各類假期規定

  病假

  1.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群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2.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透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連續請病假超過5天的,或者當月累計請病假超過10天的,公司有權要求員工到公司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進行復查,並以該醫院出具的假條作為請假依據。

  4.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發:

  (1)當月病假累計5日內的,或年度病假在20天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但扣除後的病假工資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病假超過上述天數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病假工資。

  5.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1)職工自稱“病假”,但在事前或事後均不提交有效病假證明的,缺勤當日按曠工處理。

  (2)職工製造虛假病假證明或者透過欺詐、威脅、利誘等不當手段騙取病假證明的,缺勤當日按曠工處理,同時應按公司獎懲辦法處理。

  (3)職工出現病假期間外出旅遊或在外兼職等情形的,視為職工欺詐取得病假處理。

  6.根據法律規定: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醫療期滿後,經公司告知員工醫療期已滿或將滿,如職工仍繼續請假或不能到公司報到的,將視為“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有權直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另行提前通知),並依法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7.病假與考核、獎金的關聯:

  (1)本月內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時,月度考核評為c或c以下;

  (2)本年內病假超過50個工作日時,年度考核評為c或c以下;

  (3)本月內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時,不予發放月度獎金;

  (4)本年內病假超過50個工作日時,不予發放該年年度獎金。

  事假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式後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按曠工處理。

  2.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3.員工請事假在3天以內的(含3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3天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後報總經理批准。

  4.每次批准事假原則上不超過3天,全年累計原則上不超過15天。超過上述標準的,公司原則上不予批准。

  未達到上述標準,但無正當事由的,公司亦有權不予批准。

  5.員工請事假時,公司有權優先安排年休假。

  6.事假為無薪假期,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婚假

  1.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職工在本公司入職後結婚的,持有結婚證明,給予婚假10天。

  2.婚假應在辦理結婚登記後的六個月休完,超期的單位不再批准。

  3.婚假需提前兩週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總經理批准後交行政人事助理備案並一次性連續休完。

  4.本規定中的婚假天數不包括公休假和法定節假日在內。

  5.婚假應一次性休完。

  6.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固定工資部分正常發放。

  但是,與實際上崗相關的津貼、交通補助、餐飲補助、績效工資、提成工資、獎金等,休假期間不再享受。

  喪假

  1.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去世的,可休喪假3天。

  2.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去世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於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3.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固定工資正常發放。

  但是,與實際上崗相關的津貼、交通補助、餐飲補助、績效工資、提成工資、獎金等,休假期間不再享受。

  產假及相關生育假期

  1.女職工產假為12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需持有醫院開具的證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男職工配偶生育的,享受15天陪產假。

  4.女職工生育嬰兒後至嬰兒一週歲內為哺乳期,每天有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天的兩次哺乳時間也可以合併使用。女職工哺乳嬰兒滿一週歲後,一般不得延長哺乳期。

  5.產假天數包括其中的公休假和法定假日天數。

  6.孕檢假:

  懷孕女職工,進行產前檢查的,按公假計算。

  7.計劃生育假:

  (1)女職工放置宮內節育器,憑醫院證明休假算公假。

  (2)已婚育齡男女職工,自願做絕育手術的,憑醫院證明其檢查時間和休假算公假。

  8.產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

  (1)符合領取生育津貼條件的女職工,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計入個人賬戶。產假期間停發各項工資補貼獎金,生育津貼低於本人月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公司補足。

  (2)不符合領取生育津貼條件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下列處理:

  因女職工自身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違反計劃生育規定)不能領取生育津貼的,公司不予發放產假期間工資或其學習資料大全它補償。

  非因女職工自身的原因不能領取生育津貼的(如公司未繳納生育保險),在國家規定的產假期間,公司按本人月工資標準發放工資。

  (3)其它未作說明的產假期間,享受正常工資。

  (4)如公司正常給職工發放產假工資,之後又申領了生育津貼的,公司有權從生育津貼中扣除公司已經發放的工資。

  (5)上述規定中的“本人月工資”標準,按本人月工資中的固定工資部分計算,不含績效獎金與出勤方可享受的津貼。

  年休假

  1.年休假天數按以下標準計算:

  (1)累計工作年限為1年以上,不滿10年者,假期為5天。

  (2)累計工作年限為10年以上,不滿20年者,假期為10天。

  (3)工作年限滿20年者,假期為15天。

  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職工在享受年休假後,出現上述情形的,則下年度不得休年休假。

  3.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4.員工入職本公司後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可開始享受年休假。

  5.公司有權根據經營情況,統籌安排年休假。公司安排職工休年休假,或發出休假通知,而職工自願上班的,視為公司已經相應安排年休假。

  6.員工未申請當年年休假的,可於次年6月30日前申請休完。逾期仍未休完的,視為員工自動放棄該年休假。

  7.公司給員工的年休假超過法定標準的,超出部分作為福利年假。福利年假未休的,員工不得要求公司作出補償。

  員工所休年假,首先應視為法定年假。

  8.年休假為帶薪假期,按正常工資標準發放。

  六、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均應在辦公平臺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2.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透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託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4.請假的核決許可權

  3天以內

  3天(含)以上

  員工請假時

  部門經理

  總經理

  部門經理以上請假時

  上級

  總經理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後,交由行政人事助理(文員)代為處理,事後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5.對病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後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後再作相應處理。

  6.本制度其它條款對請假有特殊規定的,優先執行特殊規定;沒有特殊規定的,按此一般規定處理。

  7.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1)休假超期而未另行辦理請假手續的;

  (2)以欺騙方式,或以不真實的請假理由取得批假的;

  (3)請假未獲得批准而自行休假的;

  (4)制度規定的其它情形。

  七、違紀處理

  1.在規定時間未打卡或未到崗者,視為遲到;超過30分鐘者視為曠工(最小按曠工半天計算)。

  未經許可在規定下班時間前離開者,視為早退;早退超過30分鐘者,視為曠工(最小按曠工半天計算)。

  有正當理由且經核實者,或因公外出者,不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

  2.遲到或早退者,每次扣罰工資50元;曠工者,每次(一天為一次)扣罰工資200元,同時還應按公司獎懲辦法進行處理。

  3.考勤全勤獎勵

  員工在一個自然月裡無請假、遲到、早退等事項者,視為全勤,公司給予全勤獎勵。

  4.考勤與績效獎金

  有下列情形時,不再享受年度績效獎金:

  (1)當年度曠工超過10天的;

  (2)病假、事假或其它非正常上崗天數(帶薪假期除外)超過60個工作日的;

  八、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公司行政辦。

  公司有權對制度進行不定時的修訂或補充,員工應按經修訂或補充後的內容執行。

  2.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後生效。

  公司

  簽發日期:年月日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為了嚴肅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工作秩序,進一步最佳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規定第一條上班時間及指紋管理規定

  1、上班實行六天工作制,具體上班時間如下:

  週一至週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體員工一律實行每一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體打卡時間為:週一至週六,在上班時間8:30和14:30前,下班時間11:30和17:30後打卡;3、上班時間因個人原因外出,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進行處理。

  第二條公出:指因公司相關業務及事務外出。如客戶拜訪、會議、培訓、出差等。公出視為出勤狀態。如因公出原因無法準時到達公司,須告知部門負責人,使用釘釘軟體異地打卡並備註外出事項.

  1、員工公出應至部門經理處據實填寫紙質版的《員工外出登記表》,方可外出。

  2、各部門經理/主管應於每週一將《員工外出登記表》交至綜合事務部,以備考勤之用。若每週內綜合事務部未收到相關材料,上述狀況視為遲到/早退,曠工等按相關規定處理。若虛造外出理由,一經發現,按曠工進行處理。

  第三條漏考勤:指員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進行指紋考勤。也未告知綜合事務部。

  1、員工上班或者下班無打卡記錄的,但依據人員證明能證明有在司狀況的,應及時告知綜合事務部。若不能證明有在司狀況,則計為曠工。

  第四條遲到、早退

  1、遲到:在工作時間後打卡的視為遲到。

  A、在上班時間後半個小時內打卡,視為遲到。遲到次數每到達三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B、在上班時間超過一個小時打卡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C、注意事項:員工遲到,入司的時候也務必打卡,否則找不到記錄,按曠工處理。

  2、早退:在下班時間前打卡的視為遲到。

  注:每人每月能夠有三次遲到的機會不予計算。

  第五條曠工

  1、指員工未辦理任何請假、續假手續、未出勤或遲到、早退、無故離崗到達一小時以上。

  2、本制度規定其他視為曠工的狀況(例如,遲到一個小時以上、漏打卡未證明在司狀況)。

  3、曠工處理:按曠工天數處罰薪資。月累積曠工超過六天,視為自動離職,予以辭退。

  第六條考勤核對

  1、綜合事務部每月1日統計考勤狀況。各部門在每週一上午11:00前將完整的《員工外出登記表》交給綜合事務部以便統計,如外出資訊有遺漏或錯誤請在每週一下班前,進行補充,未按時補充,按截止時間前的資訊進行統計。

  2、每月2日,人事專員彙總上月整月的考勤結果,發給各部門進行核對,並在2日時間內反饋問題,以便及時調整。如未反饋則按統計的結果進行處理。

  第七條

  1、遲到與曠工的處罰金,納入公司公益經費中。(公司公益經費主要用在獎勵滿勤的員工,由綜合事務部統計並通告)

  2、每月曠工處罰金原則上不超過薪資的10%。

  第三章請假管理規定

  第一條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請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應在休假前申請,經部門經理批准同意後,交綜合事務部報備。

  2、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兩天申請,經部門經理以及總經理批准後,交綜合事務部報備。

  4、員工請事假,按相應時數的100%扣除薪資。

  5、連續的事假時間試用期員工不得超過5天,正式員工不得超過15天。

  第二條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療或休養而申請的假期。

  1、若無法提前請假,須在當天上班10分鐘前通知部門經理及人事,並於病癒上班後一個工作日內補齊《請假單》及相關資料至綜合事務部。

  2、一天(含)以內的病假,可不帶給病假證明;連續請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帶給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或正規發票;病假時間以證明或發票上是日期為準。否則按事假計。

  4、員工請病假按相應時數扣除基本工資的60%。

  5、連續請病假時間15天以上的另行處理。

  第三條婚假

  1、因本人結婚且到達法定年齡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曆日),最遲應在休假後上崗的第一個工作日內出示結婚證,否則按事假計。

  2、結婚證在員工入職後登記領取的,方可申請婚假;婚假應在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使用,逾期無效。

  3、婚假應為連續的假期,不可分開請。

  第四條喪假

  因員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贍養關係親屬身亡而享受的假期。喪假假期為1-3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根據員工實際狀況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能夠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五條產假及計劃生育假

  1、產假&陪產假

  A、貼合國家計劃的規定女員工可享有產假158天(日曆日);申請產假需帶給醫院的相關證明,且不得分開使用。

  B、女員工懷孕第1—8個月,可享受1天產檢假;懷孕第8個月以上,可享受2天產檢假;天數能夠是當月累積的1天或者2天;申請產檢假需帶給醫院的相關證明,未帶給者按事假進行處理。

  D、男員工給予10天陪產假,陪產假不得分段享受;最遲應在休假後一個工作日內出示子女出生證明,否則按事假計。

  2、產假薪資

  A、按生育保險相關規定,產假期間工資發放改為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基本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公司補足;生育津貼標準為上年度本企業職工月人均繳費工資。

  B、生育的津貼月數:順產補三個月津貼,難產可再補半個月津貼。

  C、女員工因晚育與領取獨生子女證延長的產假,生育保險未支付生育津貼的部分,按女職工產假前基本工資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貼由員工個人向社保中心進行申請。

  3、產假續假

  A、女員工休完產假後,因個人原因要延長假期的,按事假進行處理,續假時間超過一個月的,按停薪留職進行處理。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公司審批後執行。

  B、停薪留職期間,公司不終止社保關係,但公司與個人繳交部分,由員工個人承擔。

  C、產假與停薪留職期間應繳交的社保費用,應在產假前一次性繳足。

  4、女員工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5、女員工產假復職後,需要補差工資的,應帶給“生育保險待遇支付核對單”影印件,人事部按相關規定進行補差處理。

  第六條帶薪年休假

  1、凡在公司連續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均可享受帶薪年假。

  2、員工連續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年休假5天;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經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員工享受的年休假能夠根據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由公司統一統籌安排。原則上不理解直接申請。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當年未休完的,不累積到次年假期內。

  年假使用週期:從折算後第一年的自然年(新曆年)第一天(1月1日)開始起算,至自然年(新曆年)年末最後一天(12月31日)定義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週期;

  第七條如公司發現假期證明不合格的將視為事假並扣除該員工當天相應工資;如情節嚴重者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第八條假期較長的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假滿回公司後需到綜合事務部報到並銷假。

  第九條請假打卡:請假離崗前應打下班卡,請假到崗後應打上班卡。打卡時間應與請假條的時間一致,如出現考勤空白,按制度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條如需續假者續假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星期;對無限期續假者按自動離職進行處理。第十一條出差

  出差:因公司公務需要派遣到外地辦理事務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學習,以上兩種狀況計為出差。第十二條請假辦理程式及審批許可權

  請假按曠工處理的規定:無法提前請假的,在事後到崗一天內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第十三條全勤獎勵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勵100元。

  第十四條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各部門應用心落實執行。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3

  第一條 為了公司管理規範化、制度化,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所有員工都要考勤。

  第三條 冬季上班時間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時間是8:00~11:30、2:30~6:00,具體以公司通知為準。

  第四條 上下班實行簽到制,辦公室人員在綜合部簽到,市場部人員和專案人員在現場簽到,簽到由本人自籤,代簽視為無效,各部門必須認真管好籤到記錄,綜合部監督檢查簽到情況。

  第五條 上班時間不按時到崗位的為遲到,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沒有請假的為曠工,考勤以簽到薄簽到時間為準,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為事假。

  第六條 負責考勤管理的人員要嚴肅考勤紀律,實事求是,認真負責,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第七條 職工請事假,須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長報請,五天以內(包括五天)由部長批准,五天以上由經理審批。請假期間,遇有休息日、法定節日不另給假,統一按事假計算,事假期間不計工資。

  第八條 遲到十分鐘以內扣五元,三十分鐘以內扣二十元。

  第九條 職工因工負傷,需要休息者,部門在五天內出據工傷事故報告報公司備案,由經理審批,享受工傷待遇。

  第十條 凡因婚、喪、探親、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事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離開崗位,否則視為曠工。

  第十一條 職工休假期滿及時到部門銷假,開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回工作的,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不履行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十二條 臨時工工資以天計,做滿一個月享受兩天休息,臨時工曠工一天扣一天工資,每月曠工累計三天除名。正式工曠工一天除扣除當日工資外,取消月度獎,連續請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月度獎,年終獎相應下浮,全勤獎也相應下浮,一個月連續曠工超過十五日,按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部門月底彙總當月考勤,將考勤結果上報出納,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公司於每月5日發給員工上一個月的工資,並按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稅。

  第十四條 職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國家法定節假日薪資及津貼照付,法定節日加班的工資計算遵守勞動法規定。

  第十五條 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因生產和工作上任務緊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按單日工資補發。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宣佈之日起執行。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4

  目的:

  明確出勤紀律,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如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為員工傳效評估提供依據。

  適用範圍:

  全體員工

  責任人:

  行政部經理、各部門、車間考勤員、值班門衛

  內容:

  1.機構設定及工作職責。

  1.1本公司實行人機聯動,二級管理,門衛監督的考勤辦法。設有行政部一級考勤員(兼),部門(車間)考勤員(兼),考勤監督門衛和電腦考勤系統。

  1.2行政部一級考勤員負責公司全體員工的日常考勤檢查、請假、休(調)假登記、月終考勤核對和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的彙總編制。

  1.3部門、車間考勤員負責本單位日常考勤登記,請假、休假報批和考勤表報送。

  1.4各考勤員須如實記錄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協助領導做好本單位紀律管理。

  1.5值勤門衛負責對員工出入刷卡進行監督,並對當班人員外出進行登記。

  2.工作時間

  2.1部門工作時間

  2.1.1部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12:00-13:30為午餐、休息時間。

  2.1.2部門員工指總經辦、總工辦、行政部(不含保安和食堂員工)、財務部、製造部、物流部、工程部、質監部和中心化驗室等單位工作人員。

  2.2生產單位工作時間

  2.2.1生產單位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12:00-12:30為午餐時間。

  2.2.2生產單位員工指製造部屬下的一、二、三、四車間、倉庫;工程部屬下的空

  調、制水、鍋爐等單位的工作人員。

  2.3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在工作時間範圍內。

  2.4各部門、生產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屬員工在工作時間外上班,視為加班。

  3.刷卡管理

  3.1公司全體員工上、下班時須由本人新自在電腦考勤系統刷卡,不得由他人代為刷卡。

  3.2正常刷卡時間為:

  上午7:30-8:00,下午17:30-18:00。

  3.3在正常刷卡時間內刷卡,屬準時上、下班;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遲到、早退、曠工或缺勤論處,特殊情況按下列各款辦理:

  3.3.1值班、加班人員按其當日上、下班刷卡記錄,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並記錄其工作時間(按小時四捨五入計,下同)。

  3.3.2部門、車間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上、下班時間的員工,可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其工作時間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並錄入考勤表。

  3.3.3調休或請假的員工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的,其請假(或調休)單應有確切記載,否則按遲到或早退計勤。

  3.3.4當班員工外出辦事時不必刷卡,但須在門衛處辦理出入登記手續。外出辦事至下班時間不能回公司刷卡,應於次日報告本單位領導,由本單位考勤員出具核實證明交行政辦備案

  4.考勤表管理

  4.1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於每天上、下班時對本單位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予以考查,並如實記錄考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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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於每月五日前將本單位上月的考勤表(應附上當日員工請假、調休或出差單)報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勞資員(兼)彙總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後報送給財務部。

  5.相關規定

  5.1行政部總考勤員在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時,以電腦考勤系統的記錄為準。各部門、車間報送的考勤表與電腦考勤系統記錄有出入,報送人(考勤員)應作出合理解釋,否則不予認可。

  5.2凡不到崗上班亦未按“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程式辦理相關手續者按曠工論處。

  5.3凡上、下班遲到、早退5-30分鐘者,每次罰款5元;月累計四次以上者,扣罰崗位工資。遲到、早退30分鐘至90分鐘者按缺勤計,遲到、早退9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論處。

  5.4凡工作時竄崗、溜崗、睡崗者,每次罰款50元。

  5.5凡上班時幹私活,辦私事者,每次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工一個月處理,取消年度獎金。

  5.6凡當年遲到、早退累計6次以上者;竄崗、溜崗、睡崗累計達3次者;上班時幹私活、辦私事達2次以上且經教育不改正者,不得參加年度先進員工評比,年度考核不得評為良好或優秀。

  6.附則

  本管理制度各款規定與其它SmP衝突時以本制度為準。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 公司上班時間為9:00~17:00.

  第三章 工作制

  第三條 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

  第四條 其他工作時間制度:

  1. 縮短工作時間。主要針對特別繁重和過度緊張勞動,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職工。

  2. 計件工作時間。按計件定額工作。

  3. 不定時工作時間。主要為公司領導、外勤、部分值班人員、推銷員、司機、裝卸工等,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

  4. 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週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 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製度。

  1. 每週公休日2天。

  2. 法定節假日:

  (1) 元旦,放假1日;

  (2) 春節,放假3日;

  (3) 國際勞動節,放假1日;

  (4) 國慶節,放假2日;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如婦女節、青年節、建軍節、少數民族節日等。

  第四章 考勤範圍

  第六條 公司除高階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 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五章 考勤辦法

  第八條 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採用考勤機打卡制度。未採用考勤機的,可填寫員工考勤表。

  第九條 任何員工不得委託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簽到。

  第十條 員工忘記打卡或簽到時,須說明情況,並留存說明記錄。 第十一條 考勤設定種類:

  1. 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 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 曠工。無故缺勤。

  4. 請假。可細分為幾種假。

  5. 出差。

  6. 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 調休。

  第十二條 員工須出示各類與考勤有關的證明材料。

  第六章 考勤統計及評價

  第十三條 行政主管負責每月填寫月度考勤統計表。

  第十四條 公司透過打分法綜合評價每個員工的出勤情況。

  第十五條 考勤計分辦法。

  1. 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2. 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3. 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4. 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五級:

  優: 90分以上;良: 80~90分;中: 70~79分;及格: 60~69分;差: 60分以下。

  第十六條 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頒行。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6

  1.總則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負責,各部的考勤管理應指派專人負責,並報人事部備案。

  1.3各部、處(班組)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

  2.考勤員職責

  2.1按規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況;

  2.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2.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

  2.4及時彙總考勤結果,並做出報告;

  3.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     事假:×

  病假:○     曠工:

  婚假:+     喪假:±

  產假、探親假:□

  工傷假、夜班、計劃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門應在28日前將當月考勤彙總報財務部門核算工資獎金,季初5日前將該季度考勤彙總報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員工遇事須於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報、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請假。如果假期不夠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5.2一般員工請假4日內,由其直接主管審批,5日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一般主管請假,由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5.3員工每季度累計事假不足4日者照發工資,同時帶薪事假日數可累計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帶薪事假的日數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帶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數不足應享受帶薪事假日數者,不足的日數按加班處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准,也可給予病假。

  6.2年累計病假超過半年,其工齡滿9年的員工按75%計發工資;工齡滿4年(合4年)的員工按70%計發工資;工齡不滿4年的員工按65%計發工資。

  6.3到醫院看病,給假半日,記“看病”考勤,不影響工資,超過半日記事假考勤。

  7.工傷

  7.1因公負傷、因工緻殘,持醫院診斷證明並經人事部確認,可按工傷假記考勤,工傷假期間工資照發。7.2因公負傷的職員,傷愈復發,經鑑定後,以工傷處理。

  8.婚假

  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享受婚假4日。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6週歲、女24週歲)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對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結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9.喪假

  員工配偶、子女、父母或養父母死亡,給喪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給喪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計路程假,假期工資照發。

  10.產假、計劃生育假

  10.1產假一般為57日,5個月內的早產產假為30日,雙胞胎產假為70日,產假應產前產後連續計算,假期工資照發。

  10.2符合晚育年齡(女24週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者產假為70日。女員工生育無人照顧者,經女方單位出具證明,可酌情給男方15日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記錄考勤。

  10.3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處。

  10.4各種節育、絕育手術按醫務部門的休假證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絕育手術後需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3日的計劃生育假。

  10.6員工如果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記。

  11.探親假

  11.1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滿1年的正式員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與其父母或配偶團聚且同父母或配偶異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2員工喪偶已滿1年且未重新結婚者,如有未成年(18週歲以下)的子女寄養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親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養父、養母或撫養人撫養長大,現仍與其保持經濟關係的員工,經養父母、撫養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開具證明,可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4領取結婚證書的員工,可在當年再享受最後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職員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況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

  11.2.1各種學校畢業生,在試用期間不享受探親待遇。試用期滿,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2員工在培訓期內不享受探親待遇,培訓期滿後,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3喪偶、離婚的職工,當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2.4家居遠郊區縣,已按規定給予了交通補助費的員工,不再享受探親待遇。

  11.2.5員工與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團聚連續滿1個月,未婚員工當年與父母團聚連續滿20日者,不享受探親待遇。

  11.3員工探親假期

  11.3.1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1個月。

  11.3.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日。

  11.3.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起始時間是結婚第二年;

  11.3.4探親假期是員工與親人團聚的實際時間,員工探親時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路程假。探親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日。

  11.3.5探親假期內工資照發。

  11.3.6探親假原則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況,員工經批准也可分兩次使用探親假,但只給一次路程假,報銷一次往返路費。

  11.4探親假管理

  11.4.1員工探親,須事前填寫探親申請表,經部門領導批准並報人事部稽核,財務部憑人事部批准的探親申請予以報銷往返路費;

  11.4.2各部門應根據工作的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員工探親,員工本人應服從組織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領導批准。

  12.2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12.3員工平時加班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確實不能倒休時按本人日平均工資的150%計發加班工資。

  12.4公司員工在法定節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節)按本人日工資的200%計發加班工資。

  12.5員工有特殊事務,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時各部門應加強存休的記錄管理。

  13.曠工

  13.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3.1.1採取不正當手段,塗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13.1.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崗;

  13.1.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13.1.4打架鬥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13.1.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13.2曠工扣發相應工資。

  14.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15.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一

  員工考勤刷卡規定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對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規定:

  一、凡在大廈內辦公,並由公司發放工資、獎金、餐補的所屬人員均實行考勤刷卡。

  二、刷卡機開機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刷卡一次。刷卡時間:上午8∶00~9∶00

  下午4∶20~6∶00

  三、實行考勤刷卡的管理工作。

  (一)考勤刷卡的稽核、統計工作由辦公室負責,每月月底統計考勤刷卡情況。

  (二)幾不能按要求刷卡時,必須寫明原因、請假事由和具體時間,經處(室)領導簽字批准。各單位於月底前將假條統一交辦公室。

  (三)凡無假條,又不刷卡的工作日,均計為曠工。

  (四)刷卡的結果同餐補和四項補貼掛鉤:

  1.凡無刷卡記錄的工作日,一律扣除當日的餐補和四項補貼;

  2.遇有上午公出12點前回公司上班,照發當日餐補和四項補貼;

  3.遇有上午刷卡下午公出,照發當日餐補和四項補貼。

  (五)發現由他人代刷卡的,扣除雙方當事人當月獎金,並通報批評。

  (六)刷卡的結果與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結合,每月由辦公室統計結果,按缺勤情況扣發相應的工資、獎金或四項補貼。全年統計資料,由辦公室存檔備查。

  附件二

  員工上下班遵守規則

  一、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遵守本規則。

  二、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到退。

  三、上班時間3分鐘後15分鐘內為遲到,15分鐘後列為曠工,早退者一律作曠工半日論,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違者作曠工半日論。

  四、遲到早退按下列辦理:

  (一)遲到次數之計算,以當月為限;

  (二)遲到摺合之事假,均按事假規定辦理;

  (三)當月第一次遲到不計,第二次以事假兩小時計,第三次以四小時計,以後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時計算;

  (四)15分鐘內早退者一律作曠工半日論。

  五、曠工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曠工不發當日薪資;

  (二)連續曠工3日或1個月內累計6日,均予開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經過門房,如警衛人員有所詢問或檢查,應即接受,不得拒絕,違者議處。

  七、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一)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均應於規定之上班時間前先吃飯後打卡,不得於上班打卡後出外吃飯或辦理私事;

  (二)下班者應先行打卡後外出;

  (三)下班鈴聲響後,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鈴,即行等候打卡,如有違反,查實後即按擅離職守處分,主管人員應負連帶之責任;

  (四)下班除保修人員外其他人員在廠區內至各單位洽辦公務,應一律於下班前回返本單位崗位上,再遵上條規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託人代打,否則除按曠工半日論處,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處分。

  九、工作時間內,不論日夜班,凡有睡覺和擅離工作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事予以議處。

  十、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十一、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須將請假單或公出證交門房或控制室,否則警衛或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總公司人員,亦應將請假單或公出證交人事單位登記,否則按第九條辦理;推銷營業人員因公外出,不必填寫公出證,但應向其主管報備),月底由各單位主管在工卡上籤證。

  十二、本規則由經理級會議討論透過,由總經理頒佈施行。

  十三、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7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工作時間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為2:00至6:00。每週日休息,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綜合辦公室另行通知。

  2、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的者,代理人各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3、公司每天綜合辦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負責領導,由其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4、所有人中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准,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5、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6、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7、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全勤獎。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

  9、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10、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總經理批准。工作緊急無法辦手續者,須經負責人批准,凡過期或末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發全勤獎,並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二、事假管理方法

  1、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並核准後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5天。

  2、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時為曠工。

  3、事後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於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後准予補假。

  4、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因病請假一天者,最遲應於請假的翌日提出申請,經主管籤核後將請假申請送交人事科登記。

  2、請病假一天內者免附醫師證明,但當月邊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提供當日就醫的證明(必須為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無效)。

  3、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屆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或勞保醫院醫師診斷必須續療養者,可酌給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現住院者,以1年為限。

  4、當月請病假1天者,本薪照給,4天以內者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資。

  5、不按上列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

  四、員工請假核准許可權

  1、1-3天由直屬核准。

  2、4-6天由經理核准。

  3、7天以上由總經理核准。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准,轉交門衛,由門衛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並於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2、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並依元寶填具請假卡,由主管核准,轉交門衛,由門衛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並於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3、其他零星事務,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六、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物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於上下班時間打卡:

  1。經總經理核准免於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核准者。

  3。因故請假,經核准者。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自8時至12時整。

  下午:自14時至17時整。

  上述上、下班時間各單位主管可視實際需要及各地區特殊情形呈總經理調整,但每日實際上班時數不得少於7小時。

  第三條員工於上班時間後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於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四條上班遲到5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一類遲到;上班遲到超過5分鐘以後打卡者,為第二類遲到;凡一個月內,第一類遲到3次者,視同第二類遲到一次。凡一個月內第二類遲到三次者,視同曠職半天。

  第五條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六條員工上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於卡片上核准簽註外,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七條員工屬第一類遲到者,於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並送呈有關部門主管,作為平時考核參考資料之一。

  第八條員工屬第二類遲到者,於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除呈報有關部門主管外,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的1%,充為福利金。

  第九條員工下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於卡片上核准簽註外,視為早退,上項簽註必須於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主管簽註為限。

  第十條員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親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曠職一天論,並按 其情節酌以懲處:

  1.委託他人代打出勤卡者;

  2.有塗改情況者;

  3.故意毀損出勤卡者;

  4.偽造出勤卡者;

  如有第1項的情形發生,代打者

  1、車間人員全勤獎:標準為每人30元/月,由公司承擔。具體根據員工本人在當月是否

  滿勤予以計算(正常調休除外)。如公司放假,則當月均無滿勤。

  2、如由於公司原因,造成生產車間員工、計時人員停工停產或非正常放假的,則統一按

  每人25元/天的標準給予補貼。

  3、每月總工價的3.5%作為組長的職務補貼與考核工資(各佔其中的50%),同時結合其本人出勤比例及每月的綜合考核結果予以計算。如上述兩項未獲得全額的,其差額部分則流入員工薪資的計算範圍之列。

  4、每月總工價的1%,作為副組長的職務補貼,同時結合其本人出勤比例計算。如未獲得全額的,其實際差額部分則流入員工薪資的計算範圍之列。

  5、個人獎金部分:【每月總工價-每月總工價×4.5%】×10%×個人獎金係數

  (注:即每月總工價×9.55%×個人獎金係數)

  (1)由組長、副組長根據本組人員的出勤、工作表現等狀況予以評出副組長及組員的個

  人獎金係數;再由生產部複評或更正,行政參與稽核把關。

  (2)為適當均衡獎金額度,故要求初評和確認時,應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3)因組長已享受考核工資,故不參與該獎金係數的評定和具體分配。

  6、本組所有人員的基本工資計算:

  每天計算出當日總工價,再減去每日提留的上述3~5條款的應分配部分,即為每日餘額;然後則根據本組人員在當日的出勤時數,進行計算每人的基本日工資;當月結束後,方最終彙總出基本月工資。

  7、如因本組組長請長假不在職期間,而由副組長負責日常工作的,則按相應的比例劃到

  副組長的補貼中。

  8、員工的基本工資、獎金係數與金額、全勤獎及特殊崗位補貼,組長、副組長人員的職

  務補貼或考核工資等各項明細,均在本人的當月工資單中給予分別單獨列出,以提高薪資計算的透明度,從而達到一目瞭然的效果。

  9、中途離職的人員,則不享受當月全勤獎、獎金或職務補貼、考核工資等。

  10、車間人員日常違規、違紀的處罰金額,予以納入生產活動基金庫;行政稽核後,由財

  務單獨劃出,並負責掛帳保管,以作為本車間優秀員工獎金和活動組織開展的專項支出費用,其不足部分由公司承擔。

  注:因工作失職或失誤等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處罰款項,則不予納入該基金庫。

  11、車間季度優秀員工的評選和獎金額度(一般在100~200元之間),則逐級上報,經行

  政稽核確認後予以發文表彰通報,再以紅包獎勵形式統一發放。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8

  為了加強員工勞動紀律管理,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保證員工合理勞動權益,規範公司考勤考紀,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全體員工每日的正常工作時間一律以8小時為原則。上班時間公司視天氣及生產需要而定,並做好事先通知。

  二、每加班15—45分鐘(包括45在內)記為半小時,超過46—59分鐘以1小時計算。

  三、考勤規定

  1、遲到

  上班前3分鐘內不到工者視為遲到。

  每遲到一次扣人民幣5元。

  遲到6—10分鐘(指正常到崗時間後6—30分鐘)以曠工1小時計算,超過半小時記曠工一天。

  2、早退

  下班時間未到或未經公司許可而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

  每早退3分鐘內記曠工1小時,如超過半小時為曠工一天

  3、曠工

  公司員工未經請假不上班者為曠工,曠工按三倍工價扣除。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不到工者均以曠工論處。

  考勤員私自更改考勤記錄的,經查明,雙方均以曠工2日論處。

  連續曠工三天者公司將做無條件除名處理,並扣除當月應發工資的10%。

  4、事假/病假

  員工請病、事假需遇嚴重生病或重要事情的情況下可申請,但必須事先批准,未經批准自行休假者將做曠工處理

  生產工需請假者,填寫請假條由當班組長或生產助理批准,假期超過三天需上報部門負責人。

  班組長需請假者,填寫請假條由部門負責人批准。

  四、休假規定

  全年節日為七天,春節初一、初二、初三;五月一日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一天。春節期間當班人員工價按三倍計算,其它節日期間當班人員工價翻倍計算,若有其它休假,另行通知。

  五、員工請假規定:

  請假均以書面申請,批准人可酌情批准,假滿銷假,延假續補,否則按曠工處理,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

  六、考勤方式:

  按照考勤本要求詳細記錄,月底統計填考勤統計表,並由考勤員和部門負責人簽字,於次月3號之前提交行政部。

  以上制度自公佈日起開始執行,望每一位員工積極配合,嚴格遵守。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9

  目的:明確出勤紀律,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如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為員工傳效評估提供依據。

  適用範圍:全體員工

  責任人:行政部經理、各部門、車間考勤員、值班門衛

  內容:

  1、機構設定及工作職責。

  1.1本公司實行人機聯動,二級管理,門衛監督的考勤辦法。設有行政部一級考勤員(兼),部門(車間)考勤員(兼),考勤監督門衛和電腦考勤系統。

  1.2行政部一級考勤員負責公司全體員工的日常考勤檢查、請假、休(調)假登記、月終考勤核對和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的彙總編制。

  1.3部門、車間考勤員負責本單位日常考勤登記,請假、休假報批和考勤表報送。

  1.4各考勤員須如實記錄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協助領導做好本單位紀律管理。

  1.5值勤門衛負責對員工出入刷卡進行監督,並對當班人員外出進行登記。

  2、工作時間

  2.1部門工作時間。

  2.1.1部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12:00-13:30為午餐、休息時間。

  2.1.2部門員工指總經辦、總工辦、行政部(不含保安和食堂員工)、財務部、製造部、物流部、工程部、質監部和中心化驗室等單位工作人員。

  2.2生產單位工作時間。

  2.2.1生產單位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12:00-12:30為午餐時間。

  2.2.2生產單位員工指製造部屬下的一、二、三、四車間、倉庫;工程部屬下的空調、制水、鍋爐等單位的工作人員。

  2.3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在工作時間範圍內。

  2.4各部門、生產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屬員工在工作時間外上班,視為加班。

  3、刷卡管理

  3.1公司全體員工上、下班時須由本人新自在電腦考勤系統刷卡,不得由他人代為刷卡。

  3.2正常刷卡時間為:上午7:30-8:00,下午17:30-18:00。

  3.3在正常刷卡時間內刷卡,屬準時上、下班;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遲到、早退、曠工或缺勤論處,特殊情況按下列各款辦理:

  3.3.1值班、加班人員按其當日上、下班刷卡記錄,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並記錄其工作時間(按小時四捨五入計,下同)。

  3.3.2部門、車間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上、下班時間的員工,可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其工作時間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並錄入考勤表。

  3.3.3調休或請假的員工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的,其請假(或調休)單應有確切記載,否則按遲到或早退計勤。

  3.3.4當班員工外出辦事時不必刷卡,但須在門衛處辦理出入登記手續。外出辦事至下班時間不能回公司刷卡,應於次日報告本單位領導,由本單位考勤員出具核實證明交行政辦備案

  4、考勤表管理

  4.1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於每天上、下班時對本單位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予以考查,並如實記錄考勤表。

  4.2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於每月五日前將本單位上月的考勤表(應附上當日員工請假、調休或出差單)報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勞資員(兼)彙總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後報送給財務部。

  5、相關規定

  5.1行政部總考勤員在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時,以電腦考勤系統的記錄為準。各部門、車間報送的考勤表與電腦考勤系統記錄有出入,報送人(考勤員)應作出合理解釋,否則不予認可。

  5.2凡不到崗上班亦未按“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程式辦理相關手續者按曠工論處。

  5.3凡上、下班遲到、早退5-30分鐘者,每次罰款5元;月累計四次以上者,扣罰崗位工資。遲到、早退30分鐘至90分鐘者按缺勤計,遲到、早退9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論處。

  5.4凡工作時竄崗、溜崗、睡崗者,每次罰款50元。

  5.5凡上班時幹私活,辦私事者,每次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工一個月處理,取消年度獎金。

  5.6凡當年遲到、早退累計6次以上者;竄崗、溜崗、睡崗累計達3次者;上班時幹私活、辦私事達2次以上且經教育不改正者,不得參加年度先進員工評比,年度考核不得評為良好或優秀。

  6、附則

  本管理制度各款規定與其它smp衝突時以本制度為準。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0

  一、為使公司正常運作,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所有員工要執行公司規定的上下班考勤紀錄制度,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無合理解釋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打卡者,本人寫明原因,經領導簽署意見後,報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四、加班

  1、確因工作需要,晚上下班後超時工作2小時以上的,視為加班半天(中午超時工作的不視為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實際工作天數計加班天數。加班人員需填寫加班審批表,報領導批准後,送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2、加班可以補假。不能用補假抵銷病假、事假和曠工,因公差佔用休息時間的不安排補休。不提出補休的,又不安排工作餐的給予發加班誤餐費,標準暫定為35元/人/天。

  五、請假

  1、員工不能正常出勤時,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提前填寫請假條,請假條需清晰填寫請假事由、時間,經領導批准後,報考勤管理人員備查。確因實際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電話向領導請假,再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全年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或事假累計超過20天或曠工累計超過5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20次的,年終考核不能定為優秀。

  3、全年曠工累計超過10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51次的,年終考核為不稱職。

  4、曠工或者假期滿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參照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5、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一年中病假累計超過半年的,其超過的時間崗位津貼按60%發給;一個月,事假累計超過7天不足10天的,當月崗位津貼按50%發給,超過10天或曠工超過2天的,當月崗位津貼停發。

  六、本制度從釋出之日起執行。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加強考勤管理,規範員工上下班時間,現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天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每週6個工作日,根據員工工種和所擔負的任務,公司各部門視情安排、調整所屬員工輪休。

  第三條朝霞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實行兩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時至下午5時;晚班自上午11時至晚上8時。

  第四條公司對員工的考勤,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朝霞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公司財務部,電腦、空調事業部所

  屬員工,統一到總經理辦公室簽到。辦公室員工每天上、下班簽到四次。營業廳早班員工每天上、下班簽到兩次;晚班員工上午11點簽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營業廳負責人監督執行。

  第六條員工上、下班簽到,不許弄虛作假,找人代簽到或替其他人簽到,一經發現,扣發代簽人半天工資,當事人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條員工於上班時間後1-10分鐘內簽到出勤者,視為遲到;10分鐘後簽到出勤者視為曠工半天;當月累計遲到三次者,視為曠工一天。員工於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視為早退;員工早退或下班時間不簽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發兩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以上,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八條公司所有人員必須先到公司簽到後,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總經辦批准,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員工因公外出辦理業務,需提前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員工休假(輪休)應提前申請,填寫申請單。由部門主管批准,交總經辦備案,作為考勤依據,否則,以未簽到作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公司提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講究工作效率;確因公司需

  要或任務緊迫,員工放棄休假,視為加班。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門備案,作為考勤和計發工資的依據。加班薪酬的計發,參見<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二條員工在下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出勤,以雙薪計發工資: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國際勞動節(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節(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條員工因病或因事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離崗休假;事假、病假期間不計發員工工資。

  第十四條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對公司各部門人員的出勤在位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或抽查。

  第十五條嘉祥、汶上三聯商場,嘉祥工業園,參照本規定製定相應的考勤管理和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20xx年8月1日起執行,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近期公司員工遲到現象嚴重,為加強員工的考勤管理,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在職人員。

  三、上班時間

  1、業務部:上午9:00—11:45,下午14:00—17:45,晚上18:30—20:00

  2、技術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

  3、行政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

  4、生產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晚上18:30以後視為加班時間。

  5、股東:即日起公司股東需按時上下班,打卡記錄出勤時間,上班時間與其管轄部門一致。

  四、缺勤處理

  1、業務部:每月遲到、早退一次者扣發當月全勤獎100元,遲到、早退3次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每次遲到、早退達到半小時者扣發當月半天工資,遲到、早退達到一小時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擅自不到崗,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2、技術部:每月遲到、早退一次者扣發當月全勤獎100元,遲到、早退3次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每次遲到、早退達到半小時者扣發當月半天工資,遲到、早退達到一小時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擅自不到崗,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3、行政部:以其月工資的10%計提全勤,每月遲到、早退一次者除無全勤獎外,按月工資的10%進行處罰,每次遲到、早退達到半小時者扣發當月半天工資,遲到、早退達到一小時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擅自不到崗,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4、生產部:每月遲到、早退一次者扣發當月全勤獎,遲到、早退3次者除無全勤獎外,按月工資的(除加班工資外)5%進行處罰,每次遲到、早退達到半小時者扣發當月半天工資,遲到、早退達到一小時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擅自不到崗,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5、股東:每遲到、早退一次從月工資中扣發100元,並召開會議向全體員工道歉。

  五、打卡管理

  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給予100元處罰。

  2、因卡鍾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登記上下班時間。

  3、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者,應事先向總經理彙報,待返回公司後及時找總經理籤卡。

  4、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應及時找其所屬部門經理籤卡,否則做缺勤處理。

  六、假期

  1、假期類別:公司假期分為法定節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

  2、請假流程:員工請假應事先到人事部領取請假單,將填好的請假單交於本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批,獲批准後交人事部備存。

  3、病假:員工每月可享有一個工作日帶薪病假,如請病假無全勤獎,需在返崗後出具病假證明,交人事部稽核。如未能提供醫院證明,需直接管理人員當面證實,上報總經理審批方能生效。員工請病假2個工作日及以上,自第2個工作日起,除無當月全勤獎外,按請假天數扣發當月工資。

  4、事假:按請假天數扣發當月工資。

  5、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可享受3天有薪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15天有薪假。

  6、喪假:直系親屬享有3天有薪假期,其他親戚1天。

  7、產假:女員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女員工懷孕流產的給予3天休假,男員工妻子生小孩享受5天照顧妻子有薪假。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並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冷鏈物流專案所有員工。

  3、工作時間:

  ⑴夏 至:上 午:8:00—12:00,下 午:14:00—18:00;

  冬 至:上 午:8:00—12:00,下 午:13:30—17:30;

  ⑵ 每個月4天帶薪休班,各部門根據工作情況合理安排人員休班,並填報休班申請表,部門負責人同意簽字後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⑶ 全勤獎勵:因工作或崗位原因放棄個人休班而工作的,1個工作日獎勵40元,2個工作日獎勵100元,三個工作日獎勵150元。

  4、考勤制度:

  ⑴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⑵ 簽到次數: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⑶ 簽到時間:簽到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⑷ 因公外出未簽到:因公外出未能簽到應填寫《外勤登記表》,註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由部門負責人審批簽字,外出前將登記表遞交到綜合管理部;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因忘記簽到者,應填寫《未簽到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證明其出勤情況,並審批,最後交由綜合管理部。

  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負責人協助綜合管理部進行管理。

  5、請假制度

  ⑴ 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⑵ 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透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⑶ 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託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後,交由綜合管理部代為處理,事後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5)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綜合管理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6、休假制度

  ⑴ 假期種類包括: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等。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由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再送總經理審批;最後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⑵ 請事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在緊急情況下不能提前申請的,可以在休班發生的當天以口頭(或電話)形式向上級請假,上班後一週內補辦請假手續,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⑶ 病假

  病假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需開病假證明;

  三個工作日以上的,應有醫院的病歷影印件,住院須有《住院通知單》和病歷影印件,並將此證明附在請假單後;

  請長假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者,公司將根據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病假前2日為帶薪假期,超2日以上病假按事假處理,一天病假按1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⑷ 事假

  1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由部門負責人審批;1個工作日以上,3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部門經理同意後由主管副總審批;3個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部門經理、主管副總同意後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審批後的請假申請交綜合管理部備案(此條同樣適用於婚假、產假、喪假的審批)。

  若連續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須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否則公司

  將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事假為無薪假期,一天事假按1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連續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⑸ 婚假

  符合法定結婚年齡並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在崗兩年以上的職工婚假增加到10個工作日。

  婚假需提前兩週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按請假審批許可權,逐級上報,最後報綜合管理部備案,並一次性連續休完;

  婚假只能在結婚日後3個月內休完,試用期及到崗1年以內的員工不享受婚假。

  公司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養父母、岳父母)死亡,可申請3個工作日喪假。家住市外或是省外適當給予路途時間。

  ⑹ 年假

  員工自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每年享受3個工作日帶薪假;滿三年的(含第三年),每年可以享受5個工作日的帶薪假。

  休假前必須安排好個人工作,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為前提。

  員工帶薪年假須在次年內休完,不得累計,且兩年年假不能連休,年假和其他帶薪假也不能連休。

  員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動衝抵年假。事、病假衝抵年假不作扣款處理,衝抵完後,再按所請事、病假天數扣款。

  員工休事、病假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當年不享受年假;當年已享受年假的,應將已享受部分從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⑺ 產假:

  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餘按病假處理。 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

  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

  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

  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

  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

  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髮放。

  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⑻ 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及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其他公眾假期,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休假,期間為帶薪假日。

  7、遲到、曠工管理制度

  ⑴ 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後一小時之內到崗為遲到;遲到或早退超過10分鐘小於30分鐘做警告處理;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小於60分鐘的扣款10元。

  ⑵ 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⑶ 曠工0.5工作日扣除當日工資;曠工1個工作日扣除2倍當日工資。 ⑷ 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扣發15天工資或是根據情況強制辭退。

  ⑸ 未簽到且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說明,則視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實到時間以遲到、早退、曠工計算。

  8、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4

  1. 目的

  1.1規範考勤、休假管理,保證考勤資料的完整和準確性。

  1.2使各級員工清晰考勤制度,增強考勤意識,利於操作執行。

  2.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

  3.責任

  3.1綜管部負責制訂,修訂及執行本規定;

  3.2各部門主管負責督促本部門的員工遵守考勤制度及對員工考勤時間進行確認。

  4.定義:

  4.1工作時間:

  4.1.1按國家規定:月薪員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6天(其中星期六加班費己計入基本工資內);各部門應保障部門員工每月4天休息。

  4.1.2作息時間為: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4.2請休假

  4.2.1員工請休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 產假,喪假,工傷假,工休,法定假等八種假類。

  4.2.2員工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有薪假為: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春節3天、元旦1天。

  5.考勤的規定與程式:

  5.1考勤表及考勤方法:

  5.1.1考勤表卡用來記錄職員工出勤時間(上、下班),是計算薪資之憑證。

  5.1.2各部門員工考勤由部門主管負責進行考勤;部門主管由綜合管理部進行考勤;每月第一天各部門將考勤記錄彙總到綜合管理部進行統計後統一呈報總經理。

  5.2遲到、早退:

  5.2.1行政、財務、倉庫三部門員工當月遲到(早退)5分鐘(含)以上15分鐘(含)以內,每次扣5元,員工當月遲到(早退)15

  分鐘(含)以上30分鐘(含)以內,每次扣10元;營銷部門員工可由營銷副總進行控制。

  5.3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視為曠工半天;2小時以上視為曠工1天。

  5.3.1所有員工凡未事先請假而無故不來上班或假滿未續假都均視為曠工。

  5.3.2所有員工曠工按兩倍扣發當月薪資。

  5.3.3所有員工當月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累曠工7天者,視為自動離職不給以結算當月工資。

  6.請休假的規定與程式:

  6.1一般員工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主管批准;請假1天以上均需部門主管及經理批准,綜管部稽核。

  6.2各部門主管人員請假2天以內,由綜管部經理稽核,總經理審批。

  6.3請休假應提前半天到綜管部領取《請假單》並要求填寫《請假單》以提出申請,並將經過批准的請假條交人事部審批後可離崗,因突發事件不能事先請假者,應電話告知上級並於事後及時補辦請假手續,請假需有工作代理人。

  6.4事假:

  員工請事假每月不超過4天,全年不超過15天,事假無薪資,並取消當月全勤獎。

  6.5病假:

  員工生病可請病假,需有醫院的證明,病假時間可發放基本工資70%;如無醫院證明視作事假處理,假期無薪。

  6.5工傷假:

  6.5.1員工因工作負傷,經部門主管申報,出具醫療證明,經綜管部稽核,總經理批准.方可按工作處理,屬有薪假。

  6.5.2所有工傷必須有工傷報告書,並於事發時間24小時內交綜管部。

  6.5.3工傷假休假時間發給基本工資。

  6.6工休假:

  在公司經營允許的情況下,部門主管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工休假,部門主管在公司規定的節假日內必須在確保本部門的正常生產秩序的前提下可免考勤,否則按曠工處理。

  6.7婚,喪,產假:

  6.7.1婚假: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本人結婚需提前1個月申請,婚假為期3天,返廠需提交結婚證書,假期可發經基本工資。

  6.7.2喪假:員工之直系親屬(父母,繼父母,岳父母,祖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子女)死亡時,經提交證明後可請3天的有薪假,

  假期發給基本工資,省內員工加往返日程假2天省外員工加往返日程4天,往返日程假為無薪假。 6.7.3產假:女員工休產假需提前一個月以書而形式申表,產假後須提供生育證明。 6.7.3.1產假為期90天。

  6.7.3.2如休產假本人因身體狀況原因需續假,可繼續延續不超過一個月的積假,但必須提前申請審批方可續假,續假無薪。 6.8假期的計算單位:

  6.8.1事假,病假以“小時”為單位。

  6.8.2婚假,喪假,產假,工傷等假期以天為單位。 6.9注意事項:

  6.9.1凡員工請假,首先徵得直屬上級同意;

  6.9.2公司原則上不接受延假,續假及電話請假,特殊情況(突發事件)需報直屬主管轉交綜管部,經綜管部主管及總經理同意後方可,否則以曠工處理。 6.10銷假:

  6.10.1職員請假到期,要到綜管部辦理登出或核假。

  6.10.2如遇假期有更改情況,須事先向本部門申請(口頭),徵得同意後,方可准以更改。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5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辦公室人員上下班必須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執行,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不請假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出現曠工現象及擅自離崗,超過30分鐘作曠工半天處理(無法及時通知等特殊原因除外);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週日為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自行安排,節日值班由集團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1天以上的,由副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特殊私事需要中途離崗, 必須向所屬單位負責人請假;待領導批准方可離開單位;

  六、公司員工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時上下班的應請假,未經批准而不按時上下班的作曠工處理;

  七、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杜絕酒後駕車;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6

  公司員工假勤種別主要分為:年休假、事假、病假、探親假、婚假、產假(護理假、計劃生養假、長產假、保胎休息)、哺乳假、工傷治療假、喪假等。

  員工休假必須在休假前填寫休假申請單,經相關領導同意並報人力資源部核准後,方可安排休假。員工遇特殊或緊急情況不能及時辦理手續的,必須在假後兩日內書面說明理由並補辦相關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

  公司所屬各單位和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的員工,均須遵守本制度。

  請假制度

  事假

  請假條件及時間:連續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請事假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假期待遇及相關規定:員工請事假按照其個人的日標準工資額(本人崗位薪級工資額除以21.75天)如實扣減請假日工資。誤餐費、通訊交通費等與出勤掛鉤考核的其他工資性收進也相應扣減。事假期間獎金扣減標準按照各單位的獎金分配考核辦法執行。

  審批程式:個人申請,單位主管同意,報人力資源部核准。

  病假

  請假條件及時間: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出具醫院證實或醫生的休息建議書後可以休病假。

  病假的時間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1)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病假待遇規定:

  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工資照發。病假超過兩個月不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崗位薪點(級)工資,下同)的80%;

  (2)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90%;

  員工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60%;

  (2)連續工齡滿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

  (3)獲得全國或省、部級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的員工,發給本人工資的100%。

  誤餐費、通訊交通費等與出勤掛鉤考核的其他工資性收進也相應扣減。病假期間的獎金扣減標準按照各單位的獎金分配考核辦法執行。

  (1)本人申請、醫療衛生部分證實後由員工所在部分報人力資源部核准。

  (2)員工連續病假時間按一年內的時間累計。

  產假(護理假、計劃生養假、長產假、保胎休息)

  假期規定及相關待遇:

  (1)女職工生養請產假,憑生養證到所在單位辦理請假手續,報人力資源部核准。

  (2)女職工生養享受90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雙胞胎生養的,每多生養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24週歲以上生養為晚育,晚育的初產婦,可延長產假30天,在產假期間,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可延長產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男方享受護理假20天。

  男女職工為了實行節育而實施的人工流產或節育手續後需要休息的,可請計劃生養假,經公司工會計劃生養治理職員核准後,報人力資源部。

  女職工懷孕三個月內流產的,持本單位醫療、保健機構和縣級醫療、保健機構證實,給予產假20~30天,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產假42天,七個月以上按正常產假處理。

  產假、護理假、計劃生養假期間享受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婚假

  假期規定

  (1)職工結婚,可請婚假3天,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按行程遠近可另給路途假。

  (2)實行晚婚的初婚者,延長婚假20天。

  假期待遇及相關規定:在批准的假期內,享受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假期所發生的路途用度自理。

  審批程式:本人申請,單位主管同意(須經計生治理部分稽核),報人力資源部核准。

  喪假

  假期規定:

  (1)職工的直系支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經所在單位領導批准並由人力資源部核實,給予喪假3天。如死亡的直系支屬在外地,可按路程遠近,酌情增加路程假。

  假期待遇:

  (1)在批准的假期內,員工工資照發,獎金等與出勤掛鉤考核的其他工資性收進按各單位的獎金分配考核辦法執行。

  (2)假期所發生路途用度自理。

  4、審批程式:本人申請,單位主管同意,報人力資源部核准。

  年休假

  休假條件:

  a、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員工新進用人單位且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b、員工當年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當年年休假:

  (1)員工依法享受冷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3、假期規定: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進年休假的假期

  假期待遇及相關規定:

  (1)在批准的假期內,享受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2)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員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

  (3)用人單位經員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員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進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員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進。

  (4)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進。

  (5)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進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

  5、審批程式:本人申請,單位主管同意,報人力資源部核准。

  具體法定假期規定與待遇:

  1、法定節假日

  1、1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全體員工每年享有以下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節,放假3天(農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1、2在上述法定節日中休假薪資福利照付,如法定節假日適逢週末,其補假參照國家相關規定並根據公司實際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1、3法定假日內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的,按照員工本人日工資或8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薪資。

  加班薪資=日工資基數×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數×3

  其中,日工資基數=月崗位工資基數/21.75

  1、4部分員工的法定假日

  國際婦女節屬於部分人員的法定假日,女員工放假半天,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予補假。

  公司具體考勤制度

  1、所有員工上下班須親自打卡(用門禁系統的出入證打卡,電腦自動記錄)。若因故不能按時打卡者,須由本人填寫《免打卡單》說明原因,由其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兩個工作日內上交給行政助理。每月行政人事部彙總各部門考勤表,並將考勤表交財務部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2、除特殊情況,。過層開表彰,發放獎金,員工一律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或中途擅離工作崗位。對代他人打卡或授意他人打卡,一經查實,違紀雙方均罰款100元。

  3、忘記帶卡或未打卡的員工須到前臺行政助理處如實登記上下班時間。一個月內,按規定的正常時間上、下班的員工,公司允許忘帶卡或忘打卡三次。從第四次開始,每發生一次罰款10元。

  4、員工一月內無故遲到的次數不得超過3次,並且累計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超過以上規定者,按曠工情況處理。

  5、員工一月內第一次早退,扣減當月工資10元;第二次早退,扣減當月工資20元,第三次早退,扣減當月工資30元。一個月早退超過三次者,或累計早退時間達到30分鐘者,按曠工情況處理。

  員工曠工認定辦法:

  1每天無故遲到、早退超過半小時的,或遲到、早退次數在3次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遲到或早退超過4小時的,按曠工1天處理;

  2各類假期期滿後,未經批准不按時上班或既不銷假也不上班的,按實際曠工天數計算;

  3拒不接受領導分配的工作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實際未上班的時間計算曠工時間。

  員工曠工處理辦法

  1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

  2曠工1天扣除當月工資的5%;

  3連續曠工2天扣除當月工資的10%並通報批評。

  4連續曠工3天者,扣除當月工資的30%並通報批評。

  5連續曠工4天以上或一年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6凡屬曠工情況,除以上處理方法外,還將按規定扣發其本人部分績效工資、第13個月工資、獎金等。

  行政人事部負責每月公佈一次員工考勤情況。

  凡員工違反公司規定時,罰款金額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本規定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7

  第一節工作時間

  1、職能部門上班時間: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8:00。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30。

  3月—8月實行單雙排休工作制,9月—2月實行兩單一雙工作制,週末由部門安排值班人員;

  2、銷售類、銷售管理類、電子商務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時間來衡量工作績效的崗位公司已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報備案不定時工作制及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具體上班班次及時間詳見排班表;

  3、公司聯營專櫃員工,由於經營需要派遣至零售賣場(超市、百貨)工作的員工、須遵守賣場考勤管理規定,如違反賣場考勤管理規定致使公司被處罰或商場開除,公司將做出同等處理。

  第二節考勤規則

  1、遲到、早退、曠工的界定。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工作時間未經批准擅自不到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曠工。

  2、打卡規範

  一、公司總部員工實行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各賣場(專櫃)營業員須依照賣場營業時間正常上下班。

  二、因出差未打卡、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應於每週一上午統一提交部門直接主管稽核,並由本部門內勤集中填報籤卡原因,報送人事行政部經理籤卡(如因出差,需附上出差申請單)。否則,均以曠工論處。

  三、專賣店及各賣場人員的考勤由各部門指定考勤人員填寫考勤表並統計,並於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表提交至人事行政部。原始考勤表填寫要求工整、規範。

  四、各部門考勤表逾期未交的(每月5日之前),對部門經理、相關業務人員及考勤人員各處以每延遲一天10元的罰款,如遇節假日可順延2個工作日交回人事行政部。

  五、如員工上班時間遇遲到時,須打遲到卡,嚴禁不打卡或採取其他變相的方式獲得籤卡(如用換休條衝抵),一經核實,將視為弄虛作假行為,一次性處罰50元/次。

  六、特殊人員須經公司總經理特許批准,並在人事行政部備案後,不做考勤監管,凡是未經總經理特批的崗位人員,不得以其他形式籤卡;部門經理不得在考勤卡上籤卡(只能在《員工異常考勤籤審表》上簽字稽核)。

  七、跨部門借調人員做短期工作支援的部門應事先填寫《人員借調單》並作好相關人員的考勤記錄,被借調人員出勤在三天內的,仍由原部門核算並承擔該員工的工資;三天以上的原則上由借調部門負責核算並承擔該員工的工資。

  八、公司所有員工的考勤統一歸口人事行政部管理,員工考勤異常籤卡須經人事行政部經理籤核有效,各部門須配合執行。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8

  01、考勤方式及工作時間

  1、考勤物件為上海公司全體員工。

  2、原則上,上海公司全體員工,必須使用指紋/人臉識別考勤裝置,並透過考勤系統記錄考勤情況。

  3、職能部門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4、專案服務人員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5、專案秩序人員根據現場管理需要,以排班班次為準進行出勤。

  一定要按照排班班次出勤,一旦出現錯誤又沒能及時整改,受傷的就是您的錢包啦!

  02、考勤異常及曠工定義

  1、遲到、早退、忘打卡視為考勤異常;未打卡且無補卡申請或應出勤而未出勤視為曠工;

  2、遲到早退:打卡遲到1秒也是遲到,打卡早退1秒也是早退,可直接造成遲到早退扣款!

  3、曠工:應出勤而未打卡的,曠工時長在2小時以內的計0。5日曠工,曠工時長超出2小時的計全天曠工。

  特別提醒!根據我們現存的班次時長,一旦產生未打卡且未進行補卡申請的,都將會按照曠工一天計算,所以一定要好好打卡啊。

  03、關於補卡

  1、未打卡:確因客觀原因(斷電斷網、指紋脫落、新員工未錄指紋等)導致員工未能正常打卡的,應最晚於異常產生後三個工作日內發起補卡申請,審批通過後視為正常考勤;

  2、忘打卡:員工上下班未能按時按要求打卡的,應最晚於異常產生後三個工作日內發起補卡申請,審批通過後記為忘打卡;若未發起補卡申請或補卡申請未透過的,按曠工處理;

  三天!三天!三天!重要的事情說三遍!過時不予補卡哦。

  04、關於請假

  1、所有型別的請假均需提前發起審批,審批完成後方可休假,嚴禁事後補假的產生;

  2、員工因公外出原則上也需提前進行線上外出申請,如確為突發外出,最晚於外出當日發起申請,因公外出同樣不允許事後補單;

  3、調休:調休必須是產生本休加班後方可進行調休申請,即“先加班,後調休”,嚴禁因個人原因將本休天提前;

  劃重點:

  1、所有異常的處理時限為三天,請及時關注自己的考勤打卡情況;

  2、人員請假、外出,均需提前發起申請;

  3、考勤凍結日為次月2日,月底發起的補卡、請假流程需在次月2日前完成審批,次月2日後將無法處理考勤異常

  4、員工考勤週期內遲到/早退/忘打卡共計3次免責機會,超出三次的部分,第4—6次,單次產生考勤異常扣款30元,第7次及以上,單次扣款50元。

  5、連續曠工3天予以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最後的最後,如果實在是記不住打卡,那就在上下班時間設定兩個鬧鐘吧,動動小手,曠工沒有,豈不是美滋滋嘛!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9

  集團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為規範公司考勤管理標準和程式,加強工作紀律,使公司的考勤管理更加規範和統一,特制定本規定,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第一章處罰尺度

  一、根據員工違反公司制度的程度對員工進行處罰,處罰分警告、記過、記大過,三次警告作記過一次,三次記過作記大過一次,記大過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處理,公司有權根據《勞動合同法》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條款與該員工解除勞動關係。

  二、警告由人力資源部透過書面形式發放給該員工,記過、記大過等處分將由人力資源部透過書面形式發放給該員工所在部門並公示,且在該員工人事檔案中存檔;員工立功後可透過功過相抵。

  第二章考勤管理規定

  一、工作時間:

  (一)標準工時制:對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崗位,上下班時間為上午8:30至下午17:30。其中含午餐用餐時間一小時(12:00至13:00)。一週五天,8小時/天工作制。

  (二)因工作原因需要派駐或出差集團所屬成員公司工作的,派駐人員或出差人員的考勤及工作時間按集團所屬成員公司相關規定執行,集團人力資源部根據集團所屬成員公司提供的考勤依據作為工資核算的依據。

  二、指紋打卡制度

  (一)指紋打卡是公司計算工資和考勤的依據,公司上下班實行指紋打卡制度,所有人員必須上下班打卡,每天2次。(董事長特批人員除外)

  (二)公司安排專人負責員工的日常考勤記錄。

  (三)由於公司實行上下班交通車制度,由於交通車原因導致上班遲到的經核實後不計入遲到考核範圍。如員工上班打卡時間晚於公司班車到司時間10分鐘之後的,從第11分鐘開始計算遲到。

  (四)新員工辦理入職手續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採集打卡指紋。

  (五)上班忘記打卡或由於指紋打卡不成功原因,應於當日8點40前以公司座機向考勤負責人電話報到以便確認時間,並於當日內在OA工作流中填寫《補卡申請單》,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批後由人事考勤負責人備案。超過8:40報到的,算作遲到。超過兩個工作日(不包括兩個工作日)提交補卡申請的記警告一次。

  (六)當員工下班時忘記打卡需在次日內在OA工作流中填寫《補卡申請單》,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批後交人事考勤負責人備案。超過兩個工作日(不包括兩個工作日)提交申請的記警告一次。

  (七)月累計超過三次補卡以上者,從第四次起,每補卡一次扣罰10元,並給予警告一次;未補卡的按曠工處理,並給予記過處分。

  三、考勤扣罰

  (一)凡未請假或未被批准公出而在規定上班時間(8:30)後打卡者視為遲到;凡未請假或未被批准公出而在規定下班時間(17:30)前打卡者視為早退。

  (二)中午12:00—13:00為進餐及休息時間,以中午吃飯打卡時間計算,若在12:00之前打卡進餐,以早退處理。

  (三)13:00仍未到崗工作者、仍然在午休者均視為遲到。中午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人力資源部及行政中心將在午間不定時進行抽查,若當月部門累計被查出3次,該部門將被以書面形式進行張貼通報。(遲到、早退以分鐘為單位進行計算)

  (四)遲到:

  1、公司根據員工遲到的時間及遲到次數對員工進行處罰:

  月累計遲到早退20分鐘開始扣罰,21—30分鐘,罰款20元;

  31—60分鐘,罰款40元;1—1。5小時,罰款60元;1。5—2小時罰款80元。

  上述遲到除罰款外均給予警告一次。

  累計超過2小時以上且半天以內按曠工半天計;超過半天以上且一天以內按曠工一天計。

  上述遲到除按曠工罰款外均給予記過一次。

  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五次給予警告一次,超過五次者每遲到早退一次給予警告一次,累計三次警告則給予記過,累計三次記過則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依據勞動法規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可透過OA系統查詢打卡記錄(公共檔案櫃),考勤負責人不負責每次提醒。

  (五)曠工:

  未請假、請假未批准、假期滿未續假而不上班、當班時間缺勤無合理解釋的(視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曠工扣罰工資3倍,記過一次,連續曠工3天以上或達到三次曠工記錄則記大過一次,並根據勞動法規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六)遲到、早退的罰款在其本人工資中扣除。

  四、外勤管理(一日內外出)

  (一)員工因公外出必須提前1個工作日在OA工作流中填寫《外出申請單》,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批後交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作為考勤依據。

  (二)因公外出辦事,當天來不及回公司打卡必須於2個工作日內在OA工作流中填寫《外出申請單》提交部門主管審批並報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作為考勤依據,超過規定時間的每次扣罰10元;因外出沒打卡的,只需寫《外出申請單》,不需另外再寫《補卡單》。

  五、加班管理

  (一)公司可根據具體經營情況,於工作時間之外安排員工加班,被安排加班的員工,除因特殊事由經主管批准外,不得拒絕。

  (二)加班由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若部門需要加班,部門負責人須提前一個工作日在OA流程中填寫《加班申請單》,註明加班事由、地點、預計加班時數及指定的加班人員,交由人力資源部確認。《加班申請單》不作為核算加班時間的依據,只作為部門主管申請加班的審批依據。

  (三)加班後由員工本人在OA流程中填寫《加班統計單》,加班統計單要寫明實際加班起止時間、加班時數及加班原因,由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後在加班後兩個工作日內交人力資源部核准,加班方可生效。事先沒有在OA流程中填寫《加班申請單》、事後沒有遞交或延遲遞交(距加班日期超過3天者)《加班統計單》的,都不計入加班。

  (四)員工在公司範圍內(含集團所屬成員公司)加班必須考勤打卡,加班起止時間以打卡記錄為準,做為計算加班的依據,未打卡須加班後一個工作日內在OA系統中辦理補卡申請流程,提交部門經理審批並由人力資源部核准,加班補卡需計入當月補卡次數中按有關規定扣罰。

  (五)員工在公司範圍外加班不能回來打卡的,須在加班後一個工作日內在OA系統中辦理補卡申請流程,由部門經理確認並由人力資源部核准,報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處備案。

  (六)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應在工作時間內合理安排將工作完成。

  (七)在工作時間內應該完成的工作任務而需超時工作的不計加班。

  (八)加班應優先安排補休,若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補休的,須算加班費。員工每月實際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由本部門負責人稽核後報人力資源部確認,如部門需要加班工時超過36小時以外的加班一律用於補休,補休可跨年度使用。

  (九)補休應提前申請,如因員工個人原因未能及時提出補休申請,而已算給加班費的,公司將不再安排其補休。

  (十)公司實行加班公示制度,月累計加班超過36小時的人員進行公示接受公司全體員工監督。

  (十一)加班補休由部門主管根據工作情況進行安排,對於加班較多的部門,主管應該及時安排員工補休,以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益。

  (十二)加班費的計算:員工工作日加班以員工的有效工作時間計付,加班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以基本工資為計算基數。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的加班按小時工資基數的1、5倍計算,休息日加班按小時工資基數的2倍計算,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的加班按小時工資基數的3倍計算。對於加班較多的部門或個人,公司將按照特殊政策為其計算加班費。

  (十三)公司內享受業務提成的人員在正常工作時間外拜訪客戶、參加行業報告會、公司展會等業務拓展工作不計任何加班。

  (十四)加班費核算:若無特殊規定,月度加班時間中若存在法定日加班,除非加班當事人宣告該法定日加班用以補休,則優先計算法定日加班費,法定日加班不足36小時,而工作日或週末還有加班,則根據上班日期順序,從月初第次到月底將加班時間(不論工作日加班或週末加班)相加,直至與法定日(若存在)加班總數達36小時為止,作為加班費。

  (十五)補休:若員工月度加班除去當月調休以及計算加班費後有剩餘的(包括工作日嘉加班、週末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將與過去存在的加班剩餘時間一起累計,如需調休,則優先從工作日加班扣除相應時數,工作日加班時數不夠扣除補休時數的,則第次從週末加班繼而到法定日加班扣除相應時數。

  六、值班

  (一)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安排員工值班的,員工不得拒絕。有常規值班安排的須於每月25日向人力資源部提交下月值班安排表,各部門法定節假日值班必須事前向行政中心申請,申請通過後並在人力資源部留底備案,無申請或沒有提交值班安排表一律不計算值班補貼。

  (二)值班必須上下班打卡,以作為計算值班補貼的依據。

  (三)週末值班補貼按50元/日計算。法定假日值班按100元/日計算。

  (四)值班不用於補休。

  第三章請假、休假管理

  一、請假程式

  (一)公司員工請假一律須經直接上級主管批准,並由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核准,必須在OA系統中辦理相關流程,出差在外或主管出差的情況下可以採取電話請假方式,待主管回來後再補辦請假流程,不得越級請假,越級請假者按曠工處理,未請假、請假未批准、假期期滿未續假而不上班、當班時間缺勤無合理解釋的(視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

  (二)員工辦理請假手續需提前向部門主管申請,並在OA工作流中填寫好請假單,依據請假時數報批許可權,由相關領導批准生效,作為考勤統計的依據。

  (三)部門主管請假所填寫的OA請假流程須報公司領導批准並交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處備案,其他手續相同。

  二、事假

  (一)員工因個人原因不能上班或工作時間因私事外出等,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批准後方可生效,事假以半小時為最小計算單位,並在當月扣發相應工資和補貼。未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以曠工論處。

  (二)普通員工請假一天內的由部門主管批准,三天內的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五天內的由副總經理批准,超過五天的由董事長批准。

  (三)部門負責人請假超過二天的由董事長批准。部門負責人請假須附授權委託書,工作交接好後方可請假,並在請假期間保持通訊暢通。

  (四)員工如經常因事假缺勤,公司將對其個人情況做出判斷以確定其是否勝任其職位。

  三、病假

  (一)工齡不滿1年,病假第一週內,薪金為日工資的45%;第二、三、四周內依次為30%、25%、20%。

  (二)2工齡不滿3年且已滿1年,病假第一週內,薪金為日工資的55%;第二、三、四周內依次為50%、45%、40%。

  (三)工齡已滿3年,病假第一週內,當日薪金為日工資60%;第二、三、四周內依次為55%、50%、45%。

  (四)病假超過1個月的按事假處理,特殊情況須報董事長審批。

  (五)申請病假工資需出具區級以上醫院的合法病休建議書(蓋有醫療單位的公章)及病歷,否則按事假處理。員工如經常因病缺勤,公司將對其健康狀況做出判斷以確實其是否勝任其職位。未轉正員工不能享受病假待遇。

  四、休假管理

  (一)國家法定節假日

  國家法定節假日11天,包括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

  (二)年休假:

  1、年休假是為了緩解員工工作壓力、鼓勵員工調節身心而設立的休假制度,帶薪年休假是對員工上一工作年度的福利。帶薪年休假天數按國家規定,員工在司累計工作在1個工作年度不滿10個工作年度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個工作年度不滿20個工作年度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個工作年度的,年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員工滿一個工作年度方可申請休年假,工作年度從員工入職之日起至工作滿一年之日為一工作年度。第二個工作年度為第一個工作年度的休假年度。各部門根據工作具體情況,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休假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部門因工作需要本休假年度不能安排休假的,可以跨一個休假年度安排,但不能一次連休兩年的年假。

  3、以20xx年1月1日為年假計算起點,20xx年1月1日之後入職的,以該員工實際入職時間為計算起點。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5、年假可以累積跨年度使用。

  (三)婚假:入職六個月及以上員工享有婚假5天,晚婚者(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可享受13天假期。申請婚假須持結婚證明書,在領取結婚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特殊情況經總裁批准可延長。婚假必須於婚假十五天前辦理請假手續,以便主管事先安排工作接續作業。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外地員工不含路途天數,路途天數按省內來回1天,省外來回2天,路途特別遙遠按實際發生的計算)。

  (四)喪假:如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兄弟姐妹)不幸亡故,公司給予3天的假期;如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幸亡故,公司給予喪假1天(外地員工不含路途天數,路途天數按省內來回1天,省外來回2天,路途特別遙遠按實際發生的計算)

  (五)產假:128天,申請產假須持醫院證明。在小孩一週歲內母親每天有1小時的哺乳假。申請產假須提前三十天辦理請假手續,以便主管事先安排工作接續作業。

  (六)陪產假:男同事的愛人生產,可享受3天的陪產假,申請陪產假須出具醫院開具的出生證明。

  (七)員工在婚假、喪假、產假期間,發放全額的基本工資,按實際的休假天數扣除相應的績效工資及午餐補貼。

  五、出差管理(一日以上)

  (一)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出差,受派遣的員工,無特殊理由應服從安排。

  (二)員工被派往外地出差或培訓,必須事先在OA系統中填寫公務出差申請,並提交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相關負責人審批,作為考勤依據。

  (三)部門主管出差必須事先在OA系統中填寫公務出差申請,報董事長批准並交人力資源部人事專員處備案,其他手續相同。

  (四)員工出差期間須每天以電話或郵件形式向部門主管彙報工作情況,部門主管對出差員工負有監督的責任。

  (五)出差人員補貼參照《有限公司費用報銷管理辦法》執行。

  六、考勤監督

  1、所有出差人員若出差地點無打卡考勤裝置或專門負責考勤人員,均以日報表或週報表作為考勤依據,

  其餘如加班、外出、請假等此類情況需走OA流程,如未考勤打卡又無日報表週報表者又未見相關OA工作流程,以曠工論。具體見《日報表管理制度》

  2、人力資源部在抽查中發現有員工曠工現象,將立即登記,作為本月工資計發的依據,並附在當月工資表上。

  七、出勤查詢

  人力資源部每月在OA系統中公佈考勤明細(公共檔案櫃/考勤資料統計表),請各位員工自行查詢並補辦相關手續,人力資源部將不再行每日告知職責。

  八、出勤獎勵

  (一)考勤核算週期:考勤核算週期為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

  (二)公司對全額出勤的員工給予全勤獎勵,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全勤獎:

  1、當月遲到、早退五次以上或累計20分鐘以上;

  2、當月補卡次數超過3次;

  3、當月請假累計超過1小時或請假2次以上(包括2次);

  4、當月有曠工記錄。

  (三)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總監、副總監級、經理、副經理150元/月;員工100元/月。

  九、附則

  所用相關人力資源流程須在有限公司OA系統中辦理。OA系統中無法辦理的流程,請自行到人力資源部人事專員處領取相關表格辦理流程。

  集團有限公司

  人力資源部

  休假天數具體參考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0

  為助力集團高質量轉型發展,維護企業安全生產經營秩序,提高員工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集團於20xx年12月21日下發了《中國平煤神馬集團考勤管理辦法(試行)》。要求自下文之日起,集團公司實行統一全員電子考勤制度。

  新的考勤制度有四個突出特點。

  一是統一性,考勤裝置管理、員工資訊採集及電子註冊、考勤資料彙總、違反考勤制度的處理等均由集團統一管理。

  二是全員性,全部員工必須參加考勤排班,無特權人員、無考勤盲區。

  三是考勤方法的科學性與先進性,在集團人力資源工資系統、人力資源員工資料庫系統一的基礎上,電子考勤將實現員工身份證資訊與電子人像拍照及虹膜拍照相比對統一。

  四是考勤制度的嚴肅性嚴格性。新的考勤制度不僅要求對員工生產班次做出合理安排,嚴格當班考核,同時要求在一年考勤期內要做到日工作時間、月工作時間、季工作時間、年工作時間符合法定要求及出勤要求。

  對於職工連續無故不參與考勤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者,按照曠工處理,解除勞動合同,不予經濟補償。集團考勤系統將按月生成員工違規行為及單位處理情況彙總表,在集團範圍內公示。

  對此,我公司高度重視,同時要求各單位、各部門要廣泛宣傳、認真組織,積極參與,確保考勤制度在公司順利實施。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1

  第一條 請銷假

  1.請假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准,請假兩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並在行政部備案。本規定適用於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後補。簡訊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後儘快到辦公室進行登記,並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 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准。連續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於當日九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癒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辦公室核查存檔。

  第三條 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 年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第五條 婚假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准,交行政部備案。假後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婚假時間: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 產假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晚育 已婚婦女24週歲以上或晚婚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育婦晚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

  3、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後,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若妻子屬於晚育(生育時滿24週歲),則再延長7天。

  第七條 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週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辦公室簽字後,報總公司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第八條 曠工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九條 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週一至週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2、上班時間:按辦公室具體排班時間為準。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准後酌情處理。

  第十條:簽到簽退

  1、公司實行簽到簽退制,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並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

  2、若員工上、下班未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於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於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履行簽到籤走的,須向辦公室管理人員明確原因。

  第十一條 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辦公室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

  3、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2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工作時間

  1、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50至12:00,下午為1:10至5:30。每週六、週日休息,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2、 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

  3、 所有人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准,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4、 遲到一小時之內,8:55—9:00到公司的算遲到,以1元/分鐘處罰(主管翻倍),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5、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6、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二、事假管理方法

  1、 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並核准後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5天。

  2、 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時為曠工。

  3、 事後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於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後准予補假。事後申請一月不得超過3次,超3次者則視為曠工。

  4、 員工無故曠工者,除扣除未出勤時的工資外,並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5、 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 因病請假一天者,最遲應於請假的翌日提出申請,經主管籤核後將請假申請送交人事科登記。

  2、 請病假一天內者免附醫師證明,但當月邊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提供當日就醫的證明(必須為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無效)。

  3、 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屆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醫師診斷必須續療養者,可酌給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現住院者,以1年為限。

  4、 當月請病假1天者,本薪照給, 4天以內者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資。(須有公立醫院的醫生證明,並經行政部門稽核)

  5、 不按上列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

  四、員工請假核准許可權

  1、1-3天由直屬核准。

  2、4-6天由經理核准。

  3、7天以上由總經理核准。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 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准,轉交前臺,由前臺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並於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2、 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並填具請假卡,由主管核准,轉交前臺,由前臺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並於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3、 其他零星事務,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六、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物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於上下班時間打卡:

  1。經總經理核准免於打卡者。

  2。因故請假,經核准者。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自8:50至12:00。 下午:自13:10至17:30。

  第三條 員工於上班時間後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於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

  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四條 上班遲到5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一類遲到;上班遲到超過5分鐘以後打卡者,為第二類遲到;凡一個月內,第一類遲到3次者,視同第二類遲到一次。凡一個月內第二類遲到三次者,視同曠職半天。

  第五條 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六條 員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於卡片上核准簽註外,一次扣除5元。

  第七條 員工屬第一類遲到者,於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並送呈有關部門主管,作為平時考核參考資料之一。

  第八條 員工下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於卡片上核准簽註外,視為早退,上項簽註必須於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主管簽註為限。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3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規範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進一步最佳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3條 基本定義

  遲到:按規定上班時間沒進入工作崗位打卡簽到,視為遲到。遲到30分鐘(含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計算。

  早退:按規定下班時間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提前30分鐘(含30分鐘)以上離崗的按曠工半天計算。

  曠工: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無故缺勤;或請假未經批准私自休假者;各種假期愈期不歸,又無續假手續者;或採取不正當手段,塗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者;或違紀、違規行為造成的缺勤;或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視為曠工。

  第4條 處罰標準

  遲到、早退:每發生一次罰款10元,月內累計超過五次者,扣罰本人當月5%工資,超過十次(含十次)者,扣罰本人當月10%工資。

  曠工:曠工半天者,罰款50元,並扣除半天固定工資;曠工一天者,罰款100元,並扣除一天固定工資;累計曠工二天者,罰款200元,並扣除兩天固定工資;累計曠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二章 考勤規定

  第5條 上班時間規定

  後勤部 冬天: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

  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六,週日休息,休息日及工作時間原則上按規定執行,如變動、特殊情況以公司通知為準。

  工作日內需每天四次打卡:

  冬天:

  A.上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7:00至

  8:00點,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2:00至12:30。

  B.下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時間為晚上17:30至18:30。

  夏天:

  C.上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7:00至8:00,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11:30至中午12:30。

  D.下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下午18:00至晚上19:00。

  門 店:冬天 一門店7:00—21:00 其它門店7:30-20:30

  工作時間以倒班為準,實行上下午倒班制。工作日內實行每天兩次打卡: 注:如特殊情況未按以上規定時間打卡,可按實際到崗時間打卡,後可經領導批准後申請補卡。

  第6條 打卡規定

  A.公司所有員工實行打卡上班,上下班必須按第5條規定打卡。

  B.每天上班後由專人開啟安裝有OA考勤系統的電腦,找到考勤打卡介面,進行打卡上崗。

  C.如因臨時原因無法準時到達公司,須與規定上班時間之前向部門負責人請假。

  D.因公外出或因其他公務等,上班或下班未打卡者,必須於上班後或次日下班前由各主管領導核准並說明理由補卡。

  E.忘記打卡的員工, 需要其直接上級核實,情況屬實的,後將漏掉打卡的時間經經理同意後給予補籤。

  F.公司領導及部門經理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G.總經理辦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分管部門。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於糾正,並作記錄,總經理辦公室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第7條 處罰標準

  A.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託人代打。每發現一次扣罰雙方當事人10元。

  B.員工要自覺愛護考勤卡,要保持卡面清潔,如有損壞或丟失,及時到辦公室辦理補卡手續,並交納補卡費10元。

  C.員工辭職(調離)時要將考勤卡交回公司,辦理相應的手續,如有損壞或丟失,將給予10元的經濟處罰。

  D.部門主管對補卡稽核不嚴格或包庇,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

  E.門店不遵守營業時間早關門、晚開門,每發現一次扣罰門店負責人20元。

  第8條 考勤統計時間

  每月考勤週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後一日。月初1-2號由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所有員工的考勤進行稽核。稽核後考勤提交財務部作為製作工資的依據。

  請假管理制度

  第三章 各種假期規定

  第9條 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等。

  病假:員工因病休假,需持有醫院出具的醫院診斷(三天以上),基層人員有事打電話請假、方可休息。因急診,不能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應用電話向有許可權批假者請假,並在24小時內持急診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事假:員工確因有事需休假,應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須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確因特殊情況來不及提前請假時,應用電話向有許可權批假者請假,經同意後,方可休假。事後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工傷:凡在工作中因發生事故而受到的傷害,經由所在部門寫出事故報告並附醫療鑑定,經勞動部門認定方可確認為工傷。

  喪假:只限員工直系親屬死亡時。

  婚假: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結婚登記手續者,給予帶薪婚假。

  產假:為了保護懷孕女員工的身心健康,可享受3個月的假期。

  第10條 相關規定

  病假:員工休病假時,應提前提出請假申請,假期結束附(旗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或住院證明)。如需續假應提前申請,病假每發生一人次(天)扣款30元。如超出請假天數,未辦理請假手續,視為曠工,處罰標準按曠工處罰標準執行。

  事假:員工請事假時,每發生一人次(天)扣款50元。

  工傷:經行政管理中心鑑定後確認屬於工傷的,福利待遇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含配偶父母)、按請假手續辦理申請,可給予3個工作日喪假(不含旅途時間),喪假期間享受100%基本工資,超出假期按事假進行計算。

  婚假:婚假須提前一週提出申請,可享受10天帶薪婚假,一次連續休完。超出的假期按事假進行計算。

  產假:在本公司工作滿1年以上,女員工享有90天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女職工產假結束後,在其嬰兒一週歲內,應給予授乳假,一日兩次,上下午各一次,每次1個小時。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享有3個工作日帶薪假期。

  第11條 請假方式

  員工及部門主管請假,全部採用OA系統進行請假申請,按照審批流程審批批准後方可休假,具體情況參照《請假流程》。

  附:《請假流程》

  請假流程

  公司所有員工全部用OA系統進行電腦請假,員工首先登陸OA系統,進入系統內在左邊有功能導航、內部分設幾大塊,在個人辦公內分設請假申請,選擇請假申請後選擇新增申請。請假流程共分四步:

  提出請假申請——提交門店店長、主任、副店長、主管審批——零售管理科科長審批——經理審批

  具體請假方法:

  第一步:請假申請新增,申請時選擇請假型別、請假時間起止,申請理由內寫明請假理由,填寫完成後進行儲存。選中請假申請後提交請假申請。請假申請將會自動進入下一審批流程。

  第二步:門店店長、主任、主管要隨時登入自己的OA系統,系統會提示是否有需要審批的內容,如有開啟我的審批,查詢審批內容如同意或不同意在稽核那選擇自己的稽核意見。如稽核意見同意審批的申請將會自動進入下一審批流程。

  第三部:零售管理科科長要隨時登入自己的OA系統,具體稽核程式同第二步一樣。

  第四步:經理對提出的申請進行審批。

  所部流程的審批意見最終會反饋到請假申請人,在我的申請內檢視審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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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五、批假許可權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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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按公司規定時間為基準:早 8:00----- 中午 12:00 下午 13:30-----17:30

  二、 打卡規定

  1 、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職的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員工打卡時要求有保安監督。

  2 、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 1 )早上 8:00----12:00 下午 13:30-----17;30 (2) 晚上加班時間: 18:30------21:30

  3 、因事不能打卡: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提前遞交請假或相關申請,註明請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經主管簽字批准後,交至考勤負責人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 、上、下班忘打卡者,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次數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 20 元)。

  5 、在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主管簽字審批也沒有打卡者,記為曠工。

  三、缺勤、全勤情況

  1 、遲到:上班時間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崗者;

  ( 1:1 ) 3 分鐘 ---8 分鐘按 5 元扣款, 9 分鐘 ------15 分鐘扣款 10 元 。

  2 、不到下班時間而擅自離崗者按曠工處理罰款( 50 元)

  3 、遲到、早退超過 15 分鐘以上,或請假未經批准而不到崗者,均為曠工半天(扣款 50 元)

  4 、每個月沒有遲到、早退、事假的員工給予全勤獎金( 50 元),員工公休日補貼每天按 10 元補貼。

  5 、員工出差必須到部門主管辦理登記手續,填寫出差客戶地址,不完善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6 、員工因公外出的經部門主管批准補辦籤卡,部門主管保管好員工籤卡資料在本月底 30 日上交財務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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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為加強考勤 管理 制度 ,嚴肅工作紀律,制定本制度 。

  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作息時間,在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時自覺打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三、在1:00以前打卡的,相應計入上午上下班時間紀錄;在1:00以後打卡的,相應計入下午上下班時間紀錄。

  四、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 的,不用打卡。

  五、經公司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並需要換休的,應按規定打卡,並以打卡記錄進行換休。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換休。

  六、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工作人員需在管理部登記補卡證明並有主管簽字。

  七、工作人員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情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忘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分別按以下情況處理:

  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按照早退處理;

  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按照遲到處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曠工處理。

  八、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及時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重新錄入,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向管理部辦理補卡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辦公室打招呼重新錄入或辦理補卡登記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九、工作人員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辦公室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事先未向辦公室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部門員工 因下列情況之一,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本人於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籤批的補卡登記向辦公室辦理補卡登記。未及時辦理補卡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1、因公出差 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公司打卡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後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部門經理有上述情況者,由總經理籤批補卡登記,並由本人負責向管理部辦理補卡登記。

  公司員工或部門經理在形成上述事實之前,應分別徵得部門經理或總經理的同意。

  十一、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忘記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項規定的方法和程式,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後辦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即認同為遲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工作人員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四、對個人考勤記錄有異議的,可以到管理部查詢。

  十五、本制度與《公司請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結果作為兌現工資獎金和工作人員考核 、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十六、為了維護公司的整體形象,嚴肅工作紀律,自覺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現有損於團隊的言論和行為。工作人員出現無理取鬧,與考勤管理人員爭執的,或管理人員營私舞弊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十七、員工互相之間不得代打卡,如若發現代打卡現象,按照公司規定代打卡者和被代者都進行處罰。

  十八、考勤卡丟失或者人為損壞的話,及時向管理部申請新卡,並支付制卡費用。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7

  一、目的

  第1條 為規範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二、請假程式:

  第2條 員工需要請假時,應先到人力資源部領取《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

  第3條 請假人填好《請假單》有關項後,按照《請假規定》呈請各級領導批准,將批准後的《請假單》送交人力資源部門備案;

  第4條 辦理工傷假審批手續,必須查驗下列證件(材料):

  1、由當事人提供工傷事故的經過報告;

  2、由安全小組提供的工作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3、公司指定醫院出具的工傷證明和病歷;

  4、經有關部門鑑定工傷致殘等級的,必須出具有效鑑定傷殘等級證明。

  第5條 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第6條 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第7條 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人事部,並交接工作。

  三、假期類別:

  公休假日,法定假日,法定假日,年休假,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生育假,喪假,長假;

  四、請假規定:

  第8條 凡因病、事、工傷等不能正常工作時,必須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

  第9條 員工請假應以“誠實守信”為原則,如有發現弄虛作假且影響惡劣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第10條 員工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計;

  第11條 一般員工請假三天以下的由部門負責人批准;三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高層領導或總經理審批;

  第12條 部門副職以上負責人請假由總經理審批;

  第13條 請假單必須由本人填寫,按規定程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並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14條 未請假、請假而未經批准就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按時出勤者,以曠工論處;

  第15條 如遇急病或重大事情有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者,可於當日委託同事、家屬或以來電、函等形式請假,並於事後次日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曠工處理。

  第16條 員工的請假事由不充分或有可能對工作產生不良影響時,其主管領導有權不予准假,或酌情減少准假時間;

  第17條 如果員工請假時弄虛作假,不能實事求是,一經查出,按其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五、假期說明

  第18條 公休假日:每星期六、星期日,法定公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19條 法定假日: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3天;

  春節:農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調休,共7天;

  清明節:農曆清明放假公休,共3天;

  勞動節: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端午節:6月14日至16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節,9月22日至24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9日(星其日)、25日(星期六)上班;

  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青年節(5月4日),14週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第20條 非法定假日:婦女節(3月8日)、青年節(5月4日),可分別組織婦女和青年(35週歲以下)參加紀念活動。如不組織活動,則分別給婦女、青年員工放假半天。對參加活動或照常工作的員工,均不支付加班工資。如婦女節、青年節適逢法定公休日,則不補假。

  第21條 年休假: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休假。

  1、年休假標準: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以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20xx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2) 累計工作滿20xx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3) 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3、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年休假工資照發。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假。對員工應休年休假未休的天數工資按國家標準執行。

  第22條 事假:員工因事必須由本人處理的可申請事假。有調休假或年休假者,須在調休假和年休假用完後請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1、有薪事假: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事假。

  2、有薪事假標準:員工累計工作每滿1年的,年有薪事假1天,最多不超過7天(含7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有薪事假的假期。

  第23條 病假:員工因病請假,憑醫院的醫療證明填寫請假條,由醫務人員簽署意見,再按事假審批許可權報批;病假的醫療期及待遇按《計劃生育及醫療待遇規定》執行。

  第24條 工傷假:員工因工負傷,員工因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被診斷為職業病,由本人並所在部門報公司經營管理部,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診斷為職業病日起30天內,由公司經營管理部向公司所在地芝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經認定後,給予工傷假;

  1、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3、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2)、醉酒導致傷亡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4、在醫療期間,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執行,因員工個人責任事故原因造成的按病假規定執行,員工因公負傷,需治療休養者,須履行工傷假審批手續。

  第25條 婚假:員工符合結婚條件,需請婚假者憑結婚證填寫請假條,經計管員稽核,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總經理審批。婚假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及醫療待遇規定》執行,假期改發補肋工資。

  第26條 生育假:員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需請生育假的,按請婚假審批程式審批;請生育假者可自己或委託他人填寫請假條。其假期及津貼補償按《計劃生育醫療待遇規定》執行。

  第27條 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3天喪假;請喪假者由本人填寫請假條,部門負責人稽核報總經理審批,喪假期間改發補肋工資

  第28條 長假:員工請假超過15天即為長假,請長假員工不在歸屬車間管理,由辦公室直接管理,期滿後需續請的,須透過辦公室來辦理。

  六、附則

  第29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訂和解釋,報總經理批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30條 本手冊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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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為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營造良好工作氛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項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本項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正式員工。與公司建立勞務關係、勞務派遣、實習生、兼職的各類人員根據雙方簽署勞務或實習協議另行規定。

  3考勤規定

  1、公司的考勤和休假的統一管理部門為人力資源部。

  2、公司工作日為每週一至週五,工作日時長8個小時,工作時間為每個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對於研發部門實行彈性工作制,其上班時間08:30—09:00,下班時間:17:30—18:00)。

  3、實行彈性工作制以人力資源部審批為準;

  4、公司以每月1日至月底最後一個工作日為一個考勤週期。

  5、公司在辦公地點安裝了考勤打卡裝置,所有正式員工(公司領導除外)一律要求透過考勤機執行考勤。

  6、駐外人員接受當地考勤安排;

  7、銷售人員在公司辦公同樣接受考勤,外出需要透過《員工外出登記表》進行登記。

  8、員工上班後忘記帶考勤卡,須到人資部填寫《忘記帶卡登記表》,上班下班均需登記,同時必須由公司前臺作為證明人簽字。

  9、員工次月5日之前應及時處理上月所有考勤異常資訊,經直接主管審批後交人力資源部統計備案。

  10、正常考勤人員在規定上班時間後30分鐘內到崗為遲到(彈性工作制9:00點以後到公司算遲到),在規定下班時間前離崗為早退。遲到與早退均按“次”為計算單位。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者應提前取得上級主管批准並於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書面的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11、遲到早退的處理:(1)員工每月有3次(含)以內善意遲到或早退機會,超過3次後每次扣除當月績效***元;(2)2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累計超過6次(含3次善意遲到或早退),或當年累計遲到或早退超過37次(含),公司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處理。

  12、因惡劣天氣和交通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集體遲到由人資部統一向公司申請免考勤,經公司領導審批通過後生效。

  13、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加班的,部門經理應提前填寫《加班任務單》經上級主管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案並支付加班工資。

  14、(請根據需要補充)

  4休假規定

  1、請假規定

  員工請事假透過書面的《請假申請單》按照請假單規定流程審批,審批通過後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帶薪年假規定

  (1)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當年帶薪年假總天數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當年帶薪年假總天數為10天;已滿20年的當年帶薪年假總天數為15天;

  (2)員工帶薪年假以小時為計算單位,不滿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每天8小時折算天數);

  (3)員工事假可以帶薪年假抵消;

  (4)當年入職並且試用期後方可享受年假,當年可享受年假按照入職天數比例折算,11月份之後入職的則不可享受當年年假;

  (5)年假可以分次或集中休;

  (6)已有資格享受帶薪年假的員工離職時帶薪年假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算,如果員工實際休假天數已超過計算天數,超過的天數按事假日工資標準從結算工資中扣除;

  (7)員工因個人沒有申請休帶薪年假的當年年假視為自願放棄;

  (8)員工申請帶薪年假需填寫《請假單》,一次休年假在3天(含)以上的,員工須提前5個工作日提出申請。無論年假是否被批准請假單均應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9)當年沒有休完的年假,次年春節之前集中休年假仍然有效,逾期視同自願放棄休假權。

  3、病假規定

  (1)病假以半天為單位請假,2天以內(含)部門經理審批;

  (2)病假超過3天的員工須在修完病假後提交醫院證明(診斷證明),無醫院證明的病假按事假處理;

  (3)請病假達5天(含)的,應出具掛號單據、病歷及三級甲等醫院診斷證明(包含建議休假時間),必要時須在人力資源部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開具休假證明;

  (4)當年累計休病假30天以內(含)病假工資為正常工資50%發放;當年累計病假30天以上者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5)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按照《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4、婚假規定

  (1)員工在本公司工作期間辦理結婚手續者可享受婚假,申請婚假時須向人力資源部提供結婚證等證明;

  (2)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員工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須在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一次休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期連續計算。

  5、產假規定

  (1)公司嚴格根據《女職工勞動特別保護規定》第7條規定休產假“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後2個月內應告知上級主管並應持懷孕和預產期證明原件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3)公司男員工配偶生產的,給予男員工連續7天的陪產假,陪產假需在配偶生產前後10天內一次性休完否則過期作廢;

  (4)女員工有不滿週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個工作日享有1小時的餵奶時間,該時間必須按時使用不能合併使用。多胞胎哺乳時間每多一胞胎每天增加30分鐘。

  (5)在規定的產假期間女員工的工資由生育保險和公司共同承擔(按照國家生育保險政策規定:生育津貼屬於員工生育期間國家發放的待遇,生育休假期間<包括休晚育假期在內>公司照常發工資的屬於提前向女員工預支生育津貼,員工申請生育津貼和晚育津貼後公司代為扣除),沒有生育保險的按實際工資發放;

  (6)享受晚育假期的晚育津貼處理:晚育由女員工享受的,男配偶不得享受晚育假,享受晚育的女員工如果公司照常發放工資,晚育津貼必須從我公司申請(如果女員工沒有申請晚育津貼公司將在女員工上班後第1個月開始扣除晚育假期給發的工資);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享受產假但是沒有生育津貼和晚育津貼待遇。

  6、喪假規定

  (1)員工及其配偶的直系親屬去世可請喪假。

  (2)員工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請喪假5天,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請喪假3天。

  (3)喪假以天為計算單位須一次休完,否則作廢,喪假請假過程中休息日及節假日均計算在內。

  7、工傷規定

  (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因工負傷應在24小時內書面報人力資源部。

  (2)工傷假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有效的證明;

  (3)工傷假其它事宜按國家《企業職工工傷醫療期規定》規定辦理。

  8、事假規定

  (1)員工請事假以半天為計算單位,不滿半天的按半天計算。事假可以帶薪年假抵消;

  (2)員工沒有剩餘可休年假抵消的,這種事假則不發工資;

  9、曠工規定

  (1)曠工定義:員工沒有來公司上班、利用公出時間辦私事的、出差未按規定辦理出差手續、工作期間擅自離崗的、未辦理完畢請假續假手續(以取得請假批准回執為準)缺勤的、未正式提出書面離職申請玩失蹤的、申請休假的理由與實際情況不符(或無法提供休假證明)而已休假的。

  (2)曠工期間扣發雙倍工資;

  (3)連續曠工超過2天(含2天),或在連續12個月內累計曠工5天,公司可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立即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5管理責任

  1、人力資源部負責在每月結束後及時統計員工考勤資訊,形成《月度考勤統計表》報給薪酬主管核算當月薪酬。

  2、員工的考勤管理直接責任人為其上級主管經理。

  3、上級主管經理要按時處理員工考勤異常資訊並對審批結果負責,凡是與員工共同作弊者一律按照嚴重違紀給予開除處理。

  6違紀處理

  1、代人考勤、考勤資訊變相處理、偽造編造和篡改考勤記錄等行為,視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行為,公司按照《勞動紀律管理制度》嚴肅處理;

  2、員工考勤異常資訊沒有及時處理:年度只警告一次之後開始計次,第一次發現扣除月度績效工資10%,第二次20%,第三次30%,第四次40%,依次按照10%速度累加直到績效工資部分徹底扣除;

  3、部門經理沒有及時處理員工考勤異常資訊:年度先警告一次限期處理之後開始計次,按照次數計算,第一次沒處理扣除月度績效工資10%,第二次20%,第三次30%,第四次40%,依次按照10%速度累加直到績效工資部分徹底扣除。

  (提示:上述逐級加重的措施可防止不重視考勤的現象)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9

  一、總 則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時間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為休息時間(夏季作息時間)。

  三、工作制

  1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四、考勤範圍

  1、公司除總裁外,其他所有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裁批准。

  五、考勤辦法

  1、 採用考勤機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除總裁之外的其他員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為兩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飯不用打卡,打卡前請仔細核對姓名,以免打錯。由前臺文員負責監督,當打卡機出問題時應及時向人事部反映。

  3、 員工不得代人或委託他人打卡,違者雙方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前臺文員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4、 員工忘記打卡、打重卡或打錯卡時,應在24小時內向部門經理說明情況,由部門主管開據證明交人事部處理,並留存說明記錄。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5、 員工外勤需認真填寫外勤表,並由相關部門簽字,如下班前不能回來者,臨走時打下卡。

  6、 外勤表由各部門的經理在人事部領取並儲存,每月1號將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對。如有遺失,由各部經理負責。

  7、 每月最後一天下班後,人事部需將下月的考勤卡準備好放前臺桌面,並在次日早上將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後將卡放入相應的位置。

  8、 考勤設定種類:

  (1) 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 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 曠工。無故缺勤。

  (4) 出差。

  (5) 外勤。在外辦事。

  (6) 調休。

  六、考勤統計及評價

  1、人事部責收集各部門上交的外勤表,並做好工資預算表,然後將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財務核對建檔。

  2、考勤計分辦法。

  a: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c: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d: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四級:

  優: 85分以上;良: 85~75分;中: 75~65分;差: 65分以下。

  3、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七、附 則

  公司總裁辦公室會同人事部執行本制度,其他未盡事宜經公司總裁批准後擇時頒行。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30

  第一條 為了避免公司員工發生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以使其認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控股企業可參照執行,也可另行規定。

  第三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 9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至 5時30 分,每週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 上班時間開始後 10分鐘至 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 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 30 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 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五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

  第六條 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委託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七條 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及核發全勤獎。

  第八條 員工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籤卡批准,違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 (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 1/2,達五次者扣發全部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 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情況緊急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絡。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

  第十五條 本制度呈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31

  第一章 工作制度

  一、工作時間

  五月一日起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十月一日起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制度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自覺按時打卡,不得遲到、早退。

  2、打卡次數:一日四次,上午、下午上下班各一次。

  三、免打卡人員

  1、因工作性質,無法按時打卡的人員(如市場人員、工程人員),由各部門經理提出免打卡人員名單,經公司經理批准,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後,可實行免打卡。

  2、免打卡人員仍須報考勤報表,請假及其它登記手續仍執行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章 各種假期規定

  一、病假

  1、員工看病須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前往。看病時間在半天以內的按病假處理。超過半天如無指定醫院病休條,則超過部分按事假處理,且半天以內的看病請假每月不超過兩次,超過兩次以上的部分如無指定醫院病休條按事假處理。

  2、病假休息需持指定醫院“疾病休假證明書”向部門經理請假,經部門經理批准,到本部門考勤員處辦理登記後方可休假。若因急病(需有醫院急診證明)來不及請假的,可委託他人或電話請假,事後補交醫院證明書。

  二、事假

  1、職工因個人事務請假,按事假處理。請事假需事先填寫請假申請,經部門經理批准,到本部門考勤員處辦理請假登記後方可休假。

  2、特殊情況(本人或家人重病住院)來不及事先請假的,事後必須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假滿後應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銷假。未銷假又未為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三、婚、喪假

  1、員工結婚可請婚假,一般婚假為三天,符合晚婚(男25週歲,女23週歲)條件的婚假為七天。婚假必須在結婚年度內安排使用,可與休假或事假合併使用。

  2、員工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請喪假三天,另給適當路程假。喪假應在喪亡之日左右一個月內使用。

  3、員工請婚、喪假,可以按常規先辦理請假手續,然後在銷假時憑結婚證明或死亡證明予以確認,凡無證明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四、產假

  1、在華為公司工作滿兩年以後懷孕、生育的女職工享受以下待遇:

  產假為九十天。根據醫院證明,難產或剖腹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一孩增加產假十五天。

  懷孕期間:每月給予一天孕期檢查假。

  哺乳時間:有未滿一週歲嬰兒的女職工,每個工作日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個工作日的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

  2、對於有生育指標的女職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可休假十五天;三個月以上流產的,可休假四十二天,按病假的規定執行。對於沒有生育指標的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可按上述規定休假,休假期間待遇按事假處理。

  3、女職工產假結束以後,如需要續假的,一律按事假處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過三個月,超過三個月以上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五、計劃生育假

  職工接受節育手術者,經醫務部門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休假,休假期間原待遇不變。

  1、放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休息3天。

  2、經計劃生育部門批准取宮內節育器的,休息1天。

  3、輸精管結紮的,休息7天;輸卵管結紮的,休息21天。

  六、汽車司機年審假

  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汽車司機每年給予三天的年審假,用於辦理其本人駕駛執照的年審,外省司機給予適當路程假,但年審假最多不得超過7天。

  七、休假

  1、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職工均可享受年度有薪假一次,假期為12天(指淨佔工作時間,假期中如含節假日的,可以按公司規定的休息日增加實際假期天數)。

  2、休假必須連續使用,如因工作原因無法安排連續休假者,經部門經理批准,可以分兩次使用,但不得多於兩次。

  3、計算休假的考核年度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凡進入公司工作滿一年的職工,均可享受年休假12天(指淨佔工作時間);工作未滿一年的職工,從進入公司之日起,每工作滿一個月,休假一天。

  4、凡在休假考核年度內,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者曠工累計超過3天者,則取消休假資格。

  5、凡具有休假資格因公司工作需要而放棄休假的員工,公司另外發給放棄休假等額工作,其計算公式為:放棄休假天數放棄休假工資額=×月度標準工資30

  注:月度標準工資是指放棄休假員工本人在發放休假工資年度元月份的標準工資。

  6、為便於管理,員工休假時間由公司統一安排在每年的春節期間。放棄休假工資的發放時間為每年的4月份。

  7、休假工資的發放辦法是由部門經理提供放棄休假人員名單,報人力資源部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發放。

  八、工傷

  1、員工因工負傷休息,亦需持醫院“疾病休假證明書”,並經部門經理批准、考勤員登記後方可休息(特殊情況可事後補辦請假手續)。

  2、由個人原因造成的工傷,只須醫院證明及部門經理批准即可按病假處理。

  3、由他人原因造成的工傷,必須填寫“工傷報告”並經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稽核後上報總經理批准,才能按工傷處理(一切待遇不變),並將休假全部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32

  一、目的

  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強考勤管理,讓企業員工具備最基本的員工素質,結合公司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定考勤管理制度。旨在幫助員工養成良好的職業習慣,同時為公司科學排程人員、合理配置資源及員工獎懲、晉升等提供科學依據。

  二、適用範圍

  新疆多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三、工作時間

  1. 夏令時,上班時間為10:00,10:10晨會,下班時間為20:00

  2. 冬令時,上班時間為10:00,10:05晨會,下班時間為19:30

  考勤與早會10分鐘時間員工須做好一切上崗前準備,早會後立即進入各自崗位的狀態,若繼續進行與作業無關的事情者,按遲到進行扣分。

  四、程式內容

  1.、員工每天上下班時需先指紋簽到,簽到時應按考勤機提示進行考勤,聽到?“謝謝”後打卡成功:若聽到“”請重新按手指“時,應重新刷指紋。

  2、未參加早會者應填寫“未按時早會說明書”說明原因並由部門主管簽字批准,交辦公室備案,否則按缺勤處理。

  3、因外出任務不能按時打卡早會者,因提前告知領導做好考勤記錄,否則按缺勤處理。

  4、因指紋簽到機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考勤,由辦公室登記上下班時間。

  5、員工正常休息時間為每月4天。以先後順序為準,如超過2人,或需要調換休息時間,由員工自行協商並上報領導。

  6、由於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而遲到者,情況特殊可不記遲到。

  7、全勤獎:一個月無遲到,早退,請假,每人每月獎勵50元,以簽到和宣誓為準。

  8、員工連續三天缺勤,未告知上級原因,未辦理請假手續者,視為員工自行離職。

  五、遲到細則:

  1、 遲到一次扣1分即10元(10:00打卡,10:10早會);

  2、 遲到30分鐘以上,以早合時間為準,扣除2分即20元; 遲到超過一小時以上的扣3分即30元; 11:00點以後到崗的,扣5分即50元; 單月累計遲到超3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後,同時額外扣5分紀律分即50元。

  3、 單月累計遲到超六6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後,同時額外扣10分紀律分即100元。

  4、 單月累計遲到超9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後,同時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六、曠工處罰制度:

  1、 未經請假,並未電話通知或轉告公司領導原因,缺勤半天以上即視為曠工。

  2、 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因各種原因須外出任務或作業時,應辦理外出手續,員工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兩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 以上曠工行為按責任人當月日雙倍工資處罰。

  七、請假的相關規定製度:

  1、 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由部門主管胡立明憑本人在事假單說明的實際情況進行批准,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影響公司業務和正常運營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請假。

  2、 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半年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2天。如特殊原因須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否則視為曠工。員工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以本人當月工資為準。

  八、 病假的相關的規定製度:

  病假個人須提供病假單日的門診病例或醫療證明,病假前均需報部門主管批准。相關病例證明須在病假結束後2個工作日後移交考勤主管。

  九、其他:

  1、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人事行政部。

  2、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3、 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嚴格執行,望作為企業員工認真遵守。

  新疆多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人事部制(執行)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33

  一、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工作效率,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六上班。

  作息時間為:上午08:30 —— 12:00

  下午14:30 —— 18:30

  三、考勤規定

  1、公司辦公室人員實行簽到考勤,簽到有效時間為上午8:30之前。

  2、因公外出不能按時報道簽到的,應提前通知或打電話通知辦公室,並在考勤表中註明事由。

  3、遲到/早退規定:凡超過公司規定上班時間均屬遲到;凡未經批准,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均屬早退。無故遲到/早退半個小時以內扣10元,遲到/早退半個小時以上、一個小時以內者扣5元,遲到/早退一個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4、曠工規定:凡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沒有到崗即為曠工。曠工一天從工資中扣20元。

  5、加班規定:凡因工作需要加班者,應在考勤表中註明,未註明不按加班處理。加班時間可以調休或按1:1的比例衝抵事假、病假等。

  6、員工如遇特殊情況(如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未能按時到崗的,應提前打電話通知辦公室,得到許可後方視為正常出勤,否則按遲到、曠工處理。

  四、請假規定

  1、員工請假應按規定填寫《請假條》,並經經理批准後,將請假條上報考勤備案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即使辦理請假手續,應向領導說明。

  2、員工請假在二天以內的,由經理批准;二天以上的應由經理稽核,總經理簽字批准。休假時間結束後,無故未上班也未續假者,按曠工處理。

  五、節假日規定

  1、公司辦公室人員每週日休息一天。

  2、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進行調休。

  本規定自制定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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