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最新公司員工手冊範本(精選12篇)
2022最新公司員工手冊範本
汽車4s店編制規章制度的作用是什麼:
1、正常管理與危機管理的有效組合。
2、工作性管理與非工作性管理的有效組合。
3、調動進取性與有效控制的有效組合。
4、有形資產管理與無形資產管理的有限組合。
5、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有效組合。
6、管理模式的組合。
2022最新公司員工手冊範本(精選12篇)
為了幫助公司內每位員工清楚地瞭解公司基本情況,規章制度以及員工福利,小編收集整理了2022最新公司員工手冊範本(精選12篇),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最新公司員工手冊1
1.總則
1.1為了加強公司管理,嚴明公司紀律,以公平的獎懲標準激勵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1.2凡本公司職工的獎懲,均依照本制度執行。
1.3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本辦法的管理和實施。
1.4職工如發生符合獎懲標準等情形時,應由部門負責人提報,經品牌經理審批,報人力資源部,呈總經理裁定後公佈實施。
2.獎勵規定
2.1獎勵分類
a、表揚
b、通報表揚
c、獎金
d、晉升晉級
2.2獎勵標準
2.2.1表揚
有下列業績之一給予表揚:
a、全年從未遲到、早退、脫崗、串崗、曠工及請假;
b、提出合理化建議;
c、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d、有其他功績。
2.2.2通報表揚及獎金
有下列業績之一給予通報表揚併發放一定金額的獎金:
a、對業務或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用實施後卓有成效;
b、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再利用,卓有成效;
c、維護公司利益,檢舉他人違規;
d、有其他較大功績;
2.2.3晉級及獎金
有下列業績之一給予晉級或獎金(獎勵金額要大於2.2.2項規定):
a、業務有特殊貢獻,為公司創造重大利潤;
b、進行的發明或改進對工作環境的改善、工作程式的最佳化、公司利潤的拓展有重大作用。
c、有意外事件奮不顧身,不避危難而減少損失;
d、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
e、有其他特殊功績;
f、通報表揚一年內兩次以上,且經總經理核實確認;
3.懲罰規定
3.1懲罰分類
本公司職工的懲罰分為下列四種:
a、警告
b、通報批評
c、罰款
d、開除
3.2懲罰標準
3.2.1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予警告:
a、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
b、在禁菸區吸菸;
c、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喧譁吵鬧,影響工作;
d、因過失導致工作錯誤,情節輕微;
e、出入公司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絕門衛或管理人查詢;
f、違反公司考勤制度,情節輕微;
g、其他違反規定事宜,經部門負責人確認給予警告。
3.2.2通報批評並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予嚴重警告:
a、違規操作,遭到客戶投訴;
b、嚴重違反公司考勤制度;
c、擅自變更公司政策或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經濟損失;
d、責任心不強、違規駕駛車輛或其他原因,使公司蒙受損失;
e、拒絕服務主管人員的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導仍不聽從;
f、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影響工作秩序;
g、其他違反規定事宜,經部門負責人確認給予嚴重警告;
3.2.3免職降薪
有下列情形之一,視情節給予開除留用或開除、並進行損失賠償,且公司保留上訴權利:
a、擅離職守、徇私舞弊,在公司內造成惡劣影響;
b、工作能力差,無法勝任職務;
c、利用本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信譽遭受重大損失;
d、洩露公司機密,造成重大損失;
e、貪汙、索賄、受賄、行賄、挪用公款,數額巨大;
f、蓄意偷竊、破壞、侵佔公司、同事和客戶的財物;
g、翫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重事故和損失;
h、在公司內外違規駕駛車輛,已造成嚴重損失;
i、非法組織或煽動罷工、鬥毆和聚眾鬧事;
j、經常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屢教不改;
k、由於工作失職造成公司財產受到嚴重損失;
l、違法亂紀,營私舞弊,行騙聚賭,賣淫嫖宿;
m、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
n、觸犯國家刑事法律;
o、通報批評滿半年內二次以上,經公司核定後給予開除留用或開除。
4.移交司法部門
職工所犯過失如觸犯國家法律法規時,除依照本制度有關規定論處外,並移交有關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最新公司員工手冊2
汽車4s店管理制度
一、不準赤腳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長髮者要帶工作帽;
二、工作時禁止吸菸;
三、工作時要集中精神,不準說笑、打鬧;
四、使用一切機工具及電氣裝置,務必遵守其安全操作規程,並要愛護使用;
五、工作時務必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不準光膀子進行工作;
六、嚴禁無駕駛證人員開始一切機動車輛;
七、嚴禁開與駕駛證規定不相符的車輛;
八、未經領導批准,非操作者不得隨便動用機床裝置;
九、工作場所、車輛旁、工作臺、通道應經常持續整潔,做到禮貌生產;
十、嚴禁一切低燃點的油、氣、醇,與照明設施及帶電的線路接觸。
汽車維修竣工檢查制度
一、按照維修協議合同資料檢驗;
二、按成都市汽車大修竣工技術標準檢驗;
三、檢驗所修專案的技術性能是否到達技術標準;
四、作外觀檢查應完好清潔;
五、整車外觀檢查和試車;
六、路試後要填寫試車技術卡存檔;
七、按維修協議資料和技術標準向用戶交車。
汽車電工安全操作制度
一、裝卸汽車發電機和起動機時,應將汽車電源總開關斷開,切斷電源後進行,未裝電源總開關的,卸下的電線接頭應包紮好;
二、需要起動機檢查電路時,應注意車底有無他人在工作,預先打招呼、拉手剎、放空檔,然後發動,不熟練人員及學員不得隨便發動;
三、汽車內線路接頭務必接牢並用膠布包紮好。穿孔而過的線路要加膠護套;
四、裝換蓄電池時,應有用蓄電池攀帶;
五、蓄電池架發現損壞時,應立即移工修理,不得湊合使用;
六、裝蓄電池時,應在底部墊以橡皮膠料,蓄電池之間以及周圍也應用木板塞緊;
七、電池頭、導線夾應裝可靠,不準用鐵絲代用;
八、配製電液時,應將硫酸輕輕加入蒸溜不內,同時用玻璃棒不斷攪拌到達散熱迅速的目的。嚴禁將水注入硫酸內,人員應穿戴膠水鞋和橡膠手套,戴防護眼鏡;
九、蓄電池維修、裝配間應有良好的通風裝置和防火裝置,防止人員鉛中毒及發生火警。充電池工作間空氣要流通,室內及存放蓄電池地方4米內嚴禁煙火。
十、切實執行電池在新裝及大修後的第一次充電。初充電的好壞直接影響蓄電池的壽命。初充電後至少應以相當於蓄電池容量的1/10的放電率放電一次,直至單電電壓降至1、7v為止。再以初電的充電率充足,充足後安置24小時後方能使用。
十一、充電時應將電池蓋開啟,電液溫度不得超過450c。
十二、蓄電池應用放電叉測量,不可用手鉗或其它金屬試驗,防止發生爆炸。
十三、工作時,如不慎有電液落在皮膚或衣服上,應立即用5%蘇打水擦洗,再用清水沖洗。
十四、清洗髮電機、起動機及其他電器裝置應使用不帶新增劑的工業汽油,並注意防火。
銷售管理制度
一、銷售部人員務必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公司制度。
二、銷售部人員務必愛護公司財物,對公司配發的辦公用品裝置應愛惜使用,損壞賠償。
三、銷售部人員務必隨時無條件理解公司對其辦公設施的檢查。
四、銷售部人員不得在業務過程中損害公司利益,如經發現,公司將給予罰款、警告、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職責的處罰。
五、市場部銷售管理:
1、銷售業務授權:市場部人員對外簽訂合同,務必得到公司總經理的簽字授權,未經授權簽字的合同。該授權為一對一授權,即是按每一筆合同進行授權。
2、銷售提成辦法:
(1)原則上按市場部人員的銷售額比例進行提成。
(2)銷售部人員對外銷售價格管理。
(3)銷售部人員在銷售中,不得在未經授權的狀況下,擅自越權下浮銷售價格或惡意上浮銷售價格,一旦發生,如經核實,公司有權給予經辦人員嚴處直至開除。
(4)銷售部人員在銷售中,超出公司規定銷售價格銷售部分,公司按超出部分額度的30%(含稅)給予獎勵。
(5)銷售部人員按年度簽訂銷售定額,市場部人員完成訂額或超額完成訂額,年終核算後由公司總經理給予紅包獎勵。市場部人員未完成銷售訂額,公司將視狀況,給予扣罰必須比例的提成或直至解聘。
(6)銷售部人員領取銷售提成的辦法。按銷售合同總額,回款率到達銷售總金額的80%時,市場部人員可領取應提成金額的30%,回款率到達銷售總金額的100%時,市場部人員可領取應提成金額的60%,餘額10%到年終核算後領取。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
一、銷售合同的簽訂應規範化、具體化,字跡清晰、工整。銷售合同一式兩份,使用者一份,另一份公司存檔。
二、銷售合同中的每欄目均應填寫清楚,牽涉到具體資料時務必用大寫數字填寫,對合同中的其它要求,應根據雙方約定逐項填寫清楚。
三、合同簽訂後,應按合同要求立即填寫“生產任務通知單”送生產部門安排生產。
四、合同簽訂後應及時按片區歸檔整理。每半年裝訂成冊,並一道編制索引。
五、對使用者負責,對合同資料應作好保密工作,未經領導批准,非簽約人無權查閱合同資料。
庫存合格車管理
一、經總檢合格交付銷售部門的合格車輛應輸交接車手續。
二、生產部門憑竣工驗收合格通知書隨車交銷售部門並同時生產,銷售部門雙方均作好登記。
三、對生產部門交付給銷售部門的合格車輛,該兩部門的人員應對車輛逐項進行復檢,對複核不合格的車輛應及時返還生產部門復修,直到合格。
四、驗收合格的車輛,應停放在指定位置,關掉總電源,關、鎖好所有車門、窗及發動機和行李倉。
五、未經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動用庫存合格車。
六、對未銷售的庫存合格車應定期清洗、發動,必須時光內以保證車容、車貌的整潔和車況的完好。
七、對庫存合格車輛應指定專人保管。
銷售部退換貨物管理制度
一、分析顧客要求退換貨原因。
二、如問題出在公司方,都應無條件滿足。並且詳細記錄下整個事情的過程。
三、如問題出在客戶方,應向客戶解釋清楚原因直至客戶滿意為止。
四、根據客戶退換貨的具體狀況,按規定分別進行退換貨。
市場部成品庫管理制度
一、定期盤存庫存總量,並記錄每月銷量及不一樣規格產品的銷量,看庫存是增加、減少還是穩定。
二、根據不一樣規格產品銷量制定訂貨計劃,避免庫存過多或斷貨現象。
三、根據市場狀況即使調整庫存積壓較多的產品。
四、根據不一樣時光段,保證客戶的安全庫存量。
門衛管理制度
一、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展示企業禮貌,樹立公司形象的視窗。
二、把好公司物資出門關,確保各類物資安全,是門衛管理的重要資料。
三、門衛管理主要資料如下:
⑴凡進入公司的車輛,門衛執勤人員應認真登記其車牌號。
⑵凡公司物資出門,無論是單位或個人,務必辦理完備財務手續,門衛執勤屋簷人家}人員應嚴格檢查。對手續不全、不符的,應拒絕放行。
⑶公司員工務必遵守門衛制度,進出大門時服從門衛人員管理,腳踏車進出大門時務必下車推行,嚴禁滑行。
⑷對來公司聯絡業務的人員應熱情接待,問清來公司事由後,應做好向導工作。
⑸對來公司辦事和提貨的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並要求停放整齊。
⑹節假日期間,外單位車輛未經許可,不得在公司內停放。
⑺門衛值班室和公司大門應隨時持續整潔,樹立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
⑻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記錄。如當班發生較大問題,應及時報告直接上級,並做好值班記錄。在交接班時,應將當班狀況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四、門衛管理的要求:
⑴門衛人員務必有高度的職責感,堅守崗位,認真負責,把好物資出門關。
⑵門衛人員務必熟悉當班治安狀況,隨時處理工作的各種問題,發現可疑現象務必認真對待,按相關規定處理。
最新公司員工手冊3
售後服務,是現代汽車維修企業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售後服務,不僅僅關係到本公司產品的質量、完整性,更關係到客戶能否得到真正的、完全的滿意。為此,制定本制度。
(一)售後服務工作由業務部負責完成。
(二)售後服務工作的資料。
1、整理客戶資料、建立客戶檔案
客戶送車進廠維修養護或來公司諮詢、商洽有關汽車技術服務,在辦完有關手續或商談完後,業務部應於二日內將客戶有關狀況整理製表並建立檔案,裝入檔案袋。客戶有關狀況包括:客戶名稱、地址、電話、送修或來訪日期,送修車輛的車型、車號、車種、維修養護專案,保養週期、下一次保養期,客戶期望得到的服務,在本公司維修、保養記錄。
2、根據客戶檔案資料,研究客戶的需求
業務人員根據客戶檔案資料,研究客戶對汽車維修保養及其相關方面的服務的需求,找出“下一次”服務的資料,如通知客戶按期保養、通知客戶參與本公司聯誼活動、告之本公司優惠活動、通知客戶按時進廠維修或免費檢測等等。
3、與客戶進行電話、信函聯絡,開展跟蹤服務
業務人員透過電話聯絡,讓客戶得到以下服務:
(1)詢問客戶用車狀況和對本公司服務有何意見;
(2)詢問客戶近期有無新的服務需求需我公司效勞;
(3)告之相關的汽車運用知識和注意事項;
(4)介紹本公司近期為客戶帶給的各種服務、特別是新的服務資料;
(5)介紹本公司近期為客戶安排的各類優惠聯誼活動,如免費檢測周,優惠服務月,汽車運用新知識晚會等,資料、日期、地址要告之清楚;
(6)諮詢服務;
(7)走訪客戶
(三)售後服務工作規定
1、售後服務工作由業務部主管指定專門業務人員——跟蹤業務員負責完成。
2、跟蹤業務員在客戶車輛送修進場手續辦完後,或客戶到公司訪談諮詢業務完後,兩日內建立相應的客戶檔案。客戶檔案資料見本規定第二條第一款。
3、跟蹤業務員在建立客戶檔案的同時,研究客戶的潛在需求,設計擬定“下一次”服務的針對性通話資料、通訊時光。
4、跟蹤業務員在客戶接車出廠或業務訪談、諮詢後三天至一週內,應主動電話聯絡客戶,作售後第一次跟蹤服務,並就客戶感興趣的話題與之交流。電話交談時、業務員要主動詢問曾到我公司保養維修的客戶車輛運用狀況,並徵求客戶對本公司服務的意見,以示本公司對客戶的真誠關心,與在服務上追求盡善盡美的態度。對客戶談話要點要作記錄,特別是對客戶的要求,或期望或投訴,必須要記錄清楚,並及時予以處理。能當面或當時答覆的應儘量答覆;不能當面或當時答覆的,通話後要儘快加以研究,找出辦法;仍不能解決的,要在兩日內報告業務主管,請示解決辦法。並在得到解決辦法的當日告知客戶,必須要給客戶一個滿意的答覆。
5、在“銷售”後第一次跟蹤服務的一週後的幾天以內,業務跟蹤員應對客戶進行第二次跟蹤服務的電話聯絡。電話資料仍要以客戶感興趣的話題為準,資料避免重複,要有針對性,仍要體現本公司對客戶的真誠關心。
6、在公司決定開展客戶聯誼活動、優惠服務活動、免費服務活動後,業務跟蹤員應提前兩週把通知先以電話方式告之客戶,然後於兩日內視狀況需要把通知信函向客戶寄出。
7、每一次跟蹤服務電話,包括客戶打入本公司的諮詢電話或投訴電話、經辦業務員都要做好電話記錄,登記入表(附後),並將電話記錄存於檔案,將電話登記表歸檔儲存。
8、每次發出的跟蹤服務信函,包括通知、邀請函、答覆函都要登記入表(附後),並歸檔儲存。
(四)指定跟蹤業務員不在崗時,由業務主管臨時指派本部其他人員暫時代理工作。
(五)業務主管負責監督檢查售後服務工作;並於每月對本部售後服務工作進行一次小結,每年末進行一次總結;小結、總結均以本部工作會形式進行,由業務主管提出小結或總結書面報告;並存檔儲存。
(六)本制度使用以下四張表格:“客戶檔案基本資料表”、“跟蹤服務電話記錄表”、“跟蹤服務電話登記表”、“跟蹤服務信函登記表”。
最新公司員工手冊4
一、入庫
1、各種產品在未辦理入庫手續前不得入庫。
2、產品入庫時要有入庫單,庫房管理人員按單上所列產品名稱、品種、數量、規格點收,清點無誤後在入庫單上簽字。
3、無入庫單或入庫單與實物不符時,不能辦理入庫手續,並通告有關人員,重新核查。
4、產品入庫時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安全無隱患後,方可入庫。
5、貴重特殊產品要及時會同有關部門驗收鑑定後再入庫。
6、產品入庫後要及時入帳(總帳及分類帳)。
二、出庫
l、產品出庫時要審查計劃、手續是否齊全完備。
2、產品出庫後要及時銷帳(電腦帳及明細帳)。
3、產品沒有送貨單,出庫單一律不得出庫。
三、產品保管及安全防範
1、產品按種類,形號分類放置,不得混放。
2、建立崗位職責制、設專人負責,定期點驗庫存產品,做到帳物相符。
3、倉庫通道出入口要持續暢通,倉庫內要及時清理,持續整潔。
4、嚴禁將易燃易爆及強酸強鹼等危險品、腐蝕產品帶入庫存。
5、倉庫內、消防、通風、機械車輛、等由專人管理、維修,無關人員不得操作。
6、各種產品碼放、搬運入庫時應先內後外、先下後上;出庫時應先外後內、先上後下,先進先出,防止坍塌傷人及損壞機械設施。各種產品不得拋擲。
7、所有人員不得攜帶火種入庫(如打火機、火柴、香菸等),引火產品請暫交門衛保管。
8、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倉庫管理人員辦公室。
9、私人物品不得私自入庫存放。
10、庫存產品要碼放整齊,做到離牆離地,防止受潮黴變。
最新公司員工手冊5
一、銷售員崗位職責
1、在銷售主管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
2、熟練掌握業務知識。
3、積極進行銷售工作,按時完成銷售指標。
4、負責客戶的資料登記、聯絡、追蹤、看房,簽約直至售後服務等的一條龍服務。
5、如有疑問應及時向主管反映,並在工作記錄本做記錄,以便在會議上提出讓每個銷售人員分享。
6、每日認真填寫客戶登記表,工作日報表,每週認真填寫週報表,每週一前上交週報表,每月的最後一週內遞交下月《工作計劃》。
7、在業餘的時間充分學習銷售理論和有關知識,接受公司的定期考核。
8、隨時收集相應的資訊,向公司提供有益的資訊,以利於公司開拓新業務。
9、定期的去周邊專案進行市場調查並總結本專案與其他專案的優勢和劣勢,在會議上與其他銷售人員進行討論。
10、銷售員的日報表要在當天晚上或第二天早上9:00之前交,過時不候,也不能補交。如出現該種情況由主管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罰。
11、填寫認購書時,除財務外,銷售員也要寫清購房總價款、單價。
12、當日值班的銷售員負責電話的接聽。辦公區域不得沒有銷售員,三聲以內必須接電話。接電話一律應答為“您好!XXXX”。要讓客戶聽清楚,然後為客戶在最短的時間內介紹本專案並充分了解客戶的意圖可能的情況下要將客戶約訪來到現場。
二、銷售員行為準則
1、對外工作必須堅持以維護本銷售體利益,儘可能使客戶滿意的原則。
2、在業務交往中,不得洩露銷售部內部機密,不得與客戶進行私下交易牟取個人利益,如有此種情況發生公司將有權解聘該銷售人員並扣發其剩餘佣金與工資。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3、一切按財務制度辦事,客戶交款應到公司辦理,個人不得收取客戶定金及房款。因業務需要用款時,需事先向經理請示。
4、在業務洽談過程中,應尊重同事,接聽電話和接待客戶時,儘量不把矛盾暴露給客戶,有問題及時、低聲詢問、協調。
5、在業務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公司及銷售部形象違者予以處分。
6、忠誠老實,辦事認真,任何人不得從事第二職業或兼職工作。
7、不準在工作區聊天,不準在工作時間作與工作無關的事。
8、銷售員不許拿答客問接待客戶,更不許給客戶看。
9、上班時間不許打私人電話,復機通話時間不得超過三分鐘。
10、銷售員接聽電話時,確認與對方通話完畢後再掛電話。
最新公司員工手冊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能使公司運作有秩序地進行,維護公司及員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涵蓋銷售員思想道德行為準則、日常工作規範條例、賬款管理制度、客戶關係管理辦法等。
第三條、凡本公司銷售員適用本制度。
第二章、銷售員思想道德行為準則。
第四條、銷售員應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誠實守信,對公司擁戴忠誠,熱愛本職工作,有奉獻精神,嚴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公司領導的安排。
第五條、銷售員之間應相敬相愛,團結互助,要具備團隊意識,有矛盾糾紛要妥善解決,或上報公司領導尋求調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情節特別嚴重的,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予以解聘。
第六條、銷售員是對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個銷售員在客戶面前,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或舉動,不得作出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如經發現,或有客戶投訴涉及公司形象的,經公司調查屬實,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
第七條、公司本著充分保障每個銷售員利益的原則,嚴禁銷售員之間出現搶單或劃單的行為。
第八條、銷售員應善待公司的任何財物。如有惡意破壞者,除要求賠償外,公司予以扭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不小心損壞者,公司按成本價從其工資中扣除。
第九條、銷售員在外不得以公司名義、打著公司的旗號從事與業務無關的活動。如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立即予以解聘,並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條、銷售員應具備職業操守,履行保密義務,遵守公司相關的保密規定,不得將公司的商業秘密告訴競爭對手。如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立即予以解聘,並根據合同內容中的相關保密協議向法院起訴。
第三章、銷售員日常工作規範條例
第十一條、銷售員嚴格遵守考勤管理規定,按時上下班打卡。
1、工作時間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7.5小時,其中: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為工作時間。12:00-13:30為午餐休息。
2、考勤
(1)所有銷售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①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②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①銷售員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②銷售員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出差
(1)銷售員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第十二條、銷售員請假出差批准許可權: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第十三條、銷售員在上班期間,要求著裝整潔,形象健康,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暴露的服裝,不得有披頭散髮、敞衣露背、穿拖鞋等有礙觀瞻的舉止。
第十四條、銷售員在上班期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公司的電話不得用來做與工作無關的閒聊。
第十五條、銷售員在上班期間,不得瞎晃閒逛,不得到各個部門串崗聊天消磨時光,影響他人的工作。
第十六條、銷售員每天必須向負責主管口頭彙報前一天的工作詳情,如有困難,尋求解決困難的辦法。每週週一提交“周工作總結”的書面報告。
第十七條、公司對優秀業績者會給以特殊優待假期,具體假期時間視公司而定。
第十八條、銷售員如需出差洽談客戶的,銷售員必須提前向上級主管申請,經批准,方可外出。出差期間應有詳細計劃,並報以上級主管備案。
第四章、賬款貨物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銷售員每天從財務處領取“收款賬單”,當天下班前必須將收回的賬款(現金或支票)交給出納,與財務核對剩餘的“收款賬單”是否對數。銷售員收回賬款後,才能憑賬款開取發票。因業務的靈活性,如果銷售員當天不能在下班前趕回公司,可以於次日與財務交接“收款賬單”,再重新領取新一天的單子。
第二十條、若有客戶因某些原因,收到貨後卻不能及時交款,銷售員必須收取客戶的“簽收單”或借條憑據,上面須有客戶自己註明的未付款項,並簽字蓋章。銷售員必須把客戶的“簽收單”或憑據交回財務處,自己留影印件。
第二十一條、銷售員應在公司每月收款截止期限內將貨款交回公司,銷售員不得將已收款項故意挪至下月。一經發現,從工資中扣除500元。
第二十二條、銷售員如遇到客戶壞賬情形的,應及時上報公司備案處理,不可私下糾紛。
第二十三條、對於那些暫時收不到賬的規定:公司本著“出貨見款”的原則,要求銷售員在客戶收到貨物後當即予以收款,但由於一些非人為的原因存在,客戶暫時交不出款的,銷售員除了交回客戶的“簽收單”或借條憑據到財務處外,還應及時報知直接上級主管備案,在這期間,銷售員應主動提醒催促客戶,超過十天仍未見到款項的,應與上級主管協商妥善追款辦法。
第二十四條、銷售員出差旅費報銷時,以簽單為基準,單沒簽成,不報銷;籤成單,報銷其交通總費用的80%,且不超過簽單金額的2%,如若超過,以2%支付給銷售員。
第二十五條、銷售員為談業務請客吃飯報銷的,以簽單為基準,單沒簽成,不報銷;籤成單,報銷實際消費數字的60%,且不超過成交金額的2%,如若超過,以2%支付給銷售員。
第二十六條、對於貨物的管理,公司實行貨物出借制度。在與客戶洽談中,有時需要貨物的現場展示,為了方便銷售員的談判,銷售員可從倉管處借出貨物,銷售員開具借條。貨物必須在兩日內交還,交還的貨物不能有破損,破損的貨物由銷售員照價賠償。
第五章、客戶關係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銷售員應該認識到,客戶是我們的衣食父母,維護客戶關係的重要性。
第二十八條、銷售員每月必須詳細整理新增客戶的資料,包括姓名、地址、客戶的實力或規模、儘可能多的關係網等等,將其填入“客戶檔案”裡,影印一份交予公司備案,公司將嚴密保管這些資料。
第二十九條、銷售員要養成定時回訪客戶的習慣。每次將回訪客戶的內容及經過簡要地記述下來,上級主管會不定期地進行檢查。如被查到毫無記錄的,處以200元的罰款。
第三十條、公司會全力配合銷售員和客戶的洽談工作。包括協助洽談,提供便利等等。
第三十一條、銷售員要正確處理客戶的投訴。仔細傾聽是最重要的。這能充分顯示出對客戶的尊重,即使客戶火冒三丈,也會先消掉幾分氣。積極尋求與客戶的溝通之道,切實考慮解決客戶的疑問或困擾。
第六章、銷售員注意事項
第三十二條、在銷售過程中,銷售員應注意儀表,態度謙和,以禮待人,熱情周到。
第三十三條、銷售員要嚴守公司經營政策、產品售價折扣、銷售優惠辦法與獎勵規定等。
第三十四條、銷售員在與客戶接洽過程中不得接受客戶禮品盒接待。
第三十五條、在執行職務工作中,不得飲酒。
第三十六條、不得誘勸客戶透支或者以不正當渠道支付貨款,不得進行與法律相違背的銷售行為。
第三十七條、工作時間不得辦理私事,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的車輛。
最新公司員工手冊7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時間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時都必須打卡,如遇特殊情況,須由各自部門主管或人事主管簽名確認才可。
3、打卡時,不得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一經發現,雙方各扣罰¥20元;不得爭先恐後,須排隊依次打卡,否則扣罰¥10元。
4、上班時,必須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閒聊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否則扣罰¥1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下班前,各小組搞好場地清潔後該返回工作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處打卡下班,不準大聲喧譁,否則扣罰¥1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5、在工作期間,不得無故私自離開公司。確有事者,須請示主管批准,打卡後才可出去,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6、加班時,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須提前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個別人員加班,經該部門主管簽名確認方可。
7、每月遲到打卡上班超過30分鐘者,處罰¥30元。不到30分鐘,但連續3個月都有遲到者,作開除處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請假者,須提前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9、請假超過5天者,須由廠領導批准方可,否則即時終止勞動關係。
10、缺勤時間,不計算工資。
11、員工辭職須以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離開時間,並有人事部確認才可,否則其工資不予發放。
12、各班、組長、主管辭職須由廠領導批准,確認其離開時間和處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則工資不予發放。
二、工作責任規定
1、各部門員工應相互配合,相互監督,不得藉故推搪而影響生產,一經查實視情節之嚴重性作出相應處罰。
2、須嚴格要求每項工序,如因個人之疏忽而造成問題者,則重重處罰。
3、對待廠方之任何物品,該輕拿輕放,若對公物造成損壞者,處罰當事人並作出賠償。
4、在生產工作過程中,遇有問題是解決不了的,該請示主管,不得擅自處理,如造成嚴重後果的,將會追究當事者之責任。
5、如工作須當天完成,下班時還未完成者,該請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則追究當事者之責任。
6、廠方之任何物品,未經廠領導批准,不準私自拿出廠,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三、假期薪金規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節假期為7天(除夕至年初六)。
3、日薪之員工在春節假期間有薪日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餘不算工資。
4、月薪之員工在春節假期間有薪日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數,則不計算工資。
5、如廠方有特殊情況需放假,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必須服從安排時間補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則計算加班工資。
最新公司員工手冊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定生產秩序正常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企業的發展,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生產相關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管理
第三條
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倡導普通話,在工作及管理活動中嚴禁有省籍觀念或行為區分。
第四條
全體員工須按要求佩戴廠牌(應正面向上佩戴於胸前),穿廠服。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
第五條
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晚上如加班依生產需要臨時通知。每天上午8:30前各班組的出勤情況報給人事部門,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填寫加班人員申請表,報經理批准並送人事部門作考勤依據。
第六條
按時上下班(員工參加早會須提前5分鐘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如遇趕貨,上下班時間按照車間安排執行),有事要請假,上下班須排隊依次打卡。嚴禁代打卡及無上班、加班打卡。違者依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七條
工作時間內,除組長以上管理人員因工作關係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竄崗,若因事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組長申請並佩戴離崗證方能離崗。
第八條
上班後半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離崗,如有私事須離崗者,須經事先申請經批准登記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每5次請假離崗按曠工1天處理。
第九條
員工在車間內遇上廠方客人或厂部高層領導參觀巡察時,組長以上幹部應起立適當問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業員照常工作,不得東張西望。集體進入車間要相互禮讓,特別是遇上客人時,不能爭道搶行。
第十條
禁止在車間聊天、嘻戲打鬧,吵口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注:脫崗指打卡後脫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竄崗指上班時間上班時間竄至他人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違者依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十一條
作業時間謝絕探訪及接聽私人電話,進入車間前,須換好防靜電服(鞋),將鑰匙、手機等物品放進與廠牌編號一致的保險櫃,確保產品質量。
第十二條
未經廠辦允許或與公事無關,員工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室。非上班時間員工不得私自進入車間,車間內劃分的特殊區域未經允許不得進入。
第十三條
任何人不得攜帶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線上,違者依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十四條
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裝置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產班組須完成本組日常生產任務,並保證質量。
第十五條
車間如遇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不符合規定,有權拒絕生產,並報告上級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後果將由車間各級負責人負責。
第十六條
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透過物料員,不得私自拿取。生產過程中各班組負責人將車間組區域內的物品、物料有條不紊的擺放,並做好標識,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產品要跟隨流程卡。
第十七條
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
第十八條
在工作前仔細閱讀作業指導書,員工如違反作業規定,不論是故意或失職使公司受損失,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管理人員因管理粗心也受連帶處罰)。
第十九條生產流程經確認後,任何人均不可隨意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應立即停止並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研討,經同意並簽字後更改。
第二十條
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公司發放的儀器、裝置。不得擅用非自己崗位的機械裝置、儀表儀器、電腦等工具。對閒置生產用具應送到指定的`區域放置,否則以違規論處。
第二十一條
車間員工必須做到文明生產,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生產任務;因工作需要臨時抽調,服從車間組長級以上主管安排,協助工作並服從用人部門的管理,對不服從安排將上報公司處理。
第二十二條
車間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工作崗位應遵守特殊規定,確保生產安全。
第二十三條
修理員在維修過程中好、壞物料必須分清楚,必須做上明顯標誌,不能混料。裝置維修人員、電工必須跟班作業,保證裝置正常執行。
第二十四條員工有責任維護工作之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須撿起。
第二十五條
操作人員每日上崗前必須將機器裝置及工作崗位清掃乾淨,保證工序內的工作環境的衛生整潔,工作臺面不得雜亂無章,生產配件須以明確的標識區分放置。
第二十六條
下班時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當日值日生打掃場地和裝置衛生並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閉。否則,若發生失竊等意外事故,將追究值日生及車間主管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裝置完好。生產後的邊角廢物及公共垃圾須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組當日值日人員共同運出車間;廢紙箱要及時拆除,不得遺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條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除特殊情況需領導批准外),若有此行為且經查實者,將予以辭退並扣發當月工資。
第二十九條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行為(不論公物或他人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處理。視情節輕重,無薪開除並依照盜竊之物價款兩倍賠償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三章員工考核
第三十條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道德行為規範。
2.“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術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4.“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組長考核,對不服從人員,將視情節做出相應處理;
第三十一條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幹好幹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第四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生產部全面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生產部負責制訂、解釋並檢查、考核。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報總經理批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xx年9月1日起施行。
最新公司員工手冊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紀律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後到企管處稽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准下發。
第六條勞動紀律
1.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後點名的考勤制度。
2.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請假制度
1.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2.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後補假。
3.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係或婚姻關係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准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4.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①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取《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後,交工會備案。
②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③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為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後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④復工時,須到工會領取《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後,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⑤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5.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6.批假許可權(停工許可權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准)
①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准;
②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准;
③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准;
④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7.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工作紀律
(一)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證明交門衛。
(三)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脫崗、串崗;
2、不準吃零食;
3、不準打鬧、閒聊;
4、不準幹私活;
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組織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生產紀律
(一)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塗改。
(三)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衛
第十一條安全、消防、保衛工作遵照每年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質量
第十二條產品質量標準及檢驗等遵照質量體系執行的有關檔案執行。
第五章來客管理
第十三條對來公司聯絡業務(工作)者,門衛首先與其業務部門電話聯絡,經同意後填寫《來客登記》,並辦理貴賓證後方可進入辦公區。
第十四條外來人員進入一般生產區,須經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生產區,須經授權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
第十五條員工上班時間不準會客,確有特殊情況者,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會客。
第六章標誌牌管理
第十六條員工標誌牌由企管處統一管理,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第十七條如標誌牌丟失補辦,須交費10元。
第十八條全體員工出入廠區須佩戴標誌牌。
第十九條不準借(借給)他人標誌牌。
第七章獎勵
第二十條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搶險、防盜等方面,不顧個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損失者。
第二十一條努力鑽研業務技術,在工作中有發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且獲得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條愛護公共財產,堵塞漏洞,節約資金等方面有顯著貢獻者。
第二十三條透過各種形式勇於同違反本制度和違法犯罪行為做鬥爭,大膽揭發壞人壞事者。
第八章處罰
第二十四條“違紀”分為輕微違紀、一般違紀、嚴重違紀三種。
第二十五條“違紀”處理方式分別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單位處分、公司處分四種。
(一)口頭警告:視情況給予口頭警告,違紀者如能認清錯誤,當場改正,不再進行任何書面處分。
(二)書面警告:查獲的輕微違紀者,如認錯態度不好,又不能誠心改正錯誤則以書面形式下到所屬單位,由單位負責人進行教育,不做任何罰款處理,單位須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三)單位處分:一般違紀,相關單位查獲後,全權由違紀者所屬單位自行處理,視情況教育、罰款,並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四)公司處分:嚴重違紀,公司須罰款處理。
(五)凡一個月內第二次違紀者,給予該違紀雙倍罰款。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修改並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有公司總經理簽名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開始施行。
最新公司員工手冊10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時間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
2、上、下班時都必須打卡,遇特殊情況,須由各自部門主管或人事主管簽名確認才可。
3、打卡時,不得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一經發現,雙方各扣罰20元。
4、在工作期間,不得無故私自離開廠區。確有事者,須請示主管批准,打卡後才可出去(返回也須打卡),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企業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
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註,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
5、安排加班時,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須提前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6、每月遲到打卡上班超過30分鐘者,處罰30元。不到30分鐘,但每月累計超過三次遲到者,底薪扣50元;連續三個月都有遲到30分以上者,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請假者,須提前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8、請假者,需提前填寫好請假單交到上級領導處;請假超過5天者,須由廠領導批准方可,最長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0天,否則即時終止勞動關係(特殊情況者,如婚假、喪假、病假,視情況處理)。
9、缺勤(請假)時間,須扣減底薪工資;有加班時間的,按平時加班計時工資計算,但不給予抵扣缺勤時間。
10、員工辭職須以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離開時間,並處理好交接工作,須人事部確認才可,否則工資不予發放。
二、工作責任規定
1、禁止洩露公司機密(包括客戶資訊、技術資訊、生產資訊等),如有違反,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車間內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領導和管理,對未明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員工應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不得藉故推搪而影響生產,一經查實視情節之嚴重性作出相應處罰。
3、在生產過程中,如因個人原因長期無故不加班,3次不服從生產安排者,給予警告,超過3次的給予辭退處理。
4、工作消極、不認真、工作態度惡劣,影響他人工作情緒或不能按時完成工作的,將視情節給予處理。
5、須嚴格要求每項工序,如因個人之疏忽而造成問題者,則重重處罰。
6、對待廠方之任何物品,該輕拿輕放,生產工具用完後須清理乾淨放在指定的區域,專組專人保管,不得亂丟,倒置、甚至損壞;若對公物造成損壞者,處罰當事人並作出等價賠償。
7、廠方之任何物品,未經廠領導批准,不準私自拿出廠,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8、生產車間必須隨時保證乾淨,不可將雜物隨意丟放。各部門各小組必須負責本組的環境衛生,每人每組必須負責各自所負責的區域清潔。
9、每週六下午須進行大掃除(車間內的'門、廁所、窗戶、生產線、零件臺、風扇等都須清潔)。車間的垃圾須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四處亂倒。廢圖紙、廢工具、廢玻璃須及時清理掉,車間物品要按規定位置放置整齊,不得到處亂放。
10、上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停工隨時關水關電,如發現有浪費水電或下班沒有關水、關電、關車間窗戶者對其責任人或工序團體每人進行處罰20-50元不等的罰款。
三、假期薪金規定
1、提供國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則不算工資(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廠方有特殊情況需放假,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必須服從安排時間補回,不算加班。
4、影響公司經營、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項同樣列入制度。
四、懲罰獎制度
1、對違反上述制度及影響公司經營、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項將根據影響損失程度進行警告、嚴重警告、罰款(10-1000元)、停工、開除、追究法律責任。3次警告1次嚴重警告,1次嚴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嚴重警告可以開除。
2、對堅決遵守擁護公司制度,對公司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建議做出貢獻者,公司將根據程度進行表揚、獎勵(50-1000元)、加薪、加級等。3次表揚可以獎勵,3次獎勵可以加薪加級別。
3、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廠方人事部會以書面形式事先通知員工。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式和公示程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最新公司員工手冊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護從業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促進公司的發展和壯大,共同構建和諧社會,特制定《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和公司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進行編制,凡在公司管理範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第三條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總經理任主任,副總經理、總工程師任副主任,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所屬專案經理任成員;各部室、分公司、專案經理部等負責人為本級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辦公室設在安全管理部,各分公司、專案經理部應根據專案規模的大小成立安全領導小組或安全領導管理機構。
第三章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原則、目標
第四條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第五條安全生產管理原則:
(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原則;
(2)“四全”(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動態管理和安全一票否決制原則;
(3)“四不放過”(對發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廣大職工群眾沒受過教育不放過,安全防範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得到處理不放過)原則。
第六條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杜絕因工死亡和重傷事故,輕傷率≤2‰。
第四章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七條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2、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動態,每年組織一次董事會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決策並制定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的同時,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領導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八條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實行動態管理,貫徹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領導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考核指標,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工作,並將安全生產考核指標與經濟承包指標掛鉤,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監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手段,並將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與監督的經費列入公司財務預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獎懲辦法,保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有計劃、有目標、有檢查、有考核、有獎罰。
5、公司發生傷亡事故後,應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研究制定防範措施並組織實施。
6、領導制定並實施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第九條公司主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實施公司安全生產動態控制,協助董事長、總經理落實本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2、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3、稽核安全技術管理措施,制定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計劃。
4、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5、領導本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開展工作,研究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工作,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問題。
6、本公司發生傷亡事故後,要親臨事故現場,領導組織因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過程中的具體工作。
第十條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協助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生產方面的技術領導工作,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技術責任。
2、在組織編制或審批施工組織設計以及重點工程、特殊複雜工程或專業性工程專案施工方案時,同時審查安全技術措施。
3、領導本公司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研究專案,並組織鑑定驗收。
4、對本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中的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
5、參與本公司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
第十一條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組織落實公司財務工作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
2、組織編制年度財務計劃的同時,審批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計劃,保證經費到位。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和防暑降溫經費的使用標準,並按規定負責審批購置的勞動保護用品經費。
第十二條總經濟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範,掌握本公司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2、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公司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獎懲辦法。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和防暑降溫經費的使用標準。
4、組織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經濟指標,並制定公司安全技術經濟指標。
第十三條安全管理部部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評比管理工作。
2、負責參加年度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隱患,責成存在隱患的部門制定措施,排除隱患。
3、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
4、協助公司主管領導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5、負責安全生產管理資料的收集整理。
6、落實安全生產舉報事故,查處在安全生產上違規、違章行為,對上述行為一經查實上報主管部門並按要求責令專案限期整改。
7、負責監督、檢查專案安全目標責任書的簽訂。
第十四條分公司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程、規定及規章制度,對本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各項安全技術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措施審批制度、施工專案安全交底的制度及裝置設施交接、驗收、使用制度。
3、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監督並保證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與不安全因素,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4、嚴格遵守特殊工程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員工的各項安全生產教育。
5、發生因工傷亡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及時上報,並協助事故調查組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制定並落實各項防範措施,認真吸取教訓。
第十五條分公司安全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分公司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評比、考核等項工作。
2、嚴格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專業工程專案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的可行性。
3、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隱患,從技術上制定措施,及時排除隱患。
4、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
第十六條專案經理(專案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專案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本專案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2、作為專案工程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本專案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和管理責任。在建立專案工程管理體系時,要明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制定本專案工程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3、專員安全員的配備:
按照要求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員(安全員的配備要求是:5000萬元以下的專案1人;5000萬元~1.5億元的專案2人;1.5億~2.5億元專案3人;2.5億元以上的專案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勞務分包單位必須按專案管理要求配置專職安全員。
4、在組織專案工程施工前,必須明確各專業管理部門和關鍵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考核指標和考核辦法,定期組織實施考核,專案工程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要與經濟效益掛鉤。
5、健全完善用工管理制度,適時對組織施工生產人員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變換工種以及工傷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保證施工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
6、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並監督專案工程中安全技術交底和設施裝置驗收制度的實行。
7、領導組織本專案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組織相關人員消除事故隱患,對上級安全生產檢查中提出的事故隱患和管理存在有問題,應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並按時將整改情況向上級反饋。
8、本專案發生傷亡事故時,必須做到迅速搶救傷員,妥善保護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並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認真落實防範措施。
第十七條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協助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提高全體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3、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中,遇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施工作業,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施工區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4、有權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5、參加生產例會,掌握施工生產資訊,預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範措施。
6、及時為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改進施工工藝和操作方法提供資料資訊,協助專案工程師及時解決工程安全方面的技術問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8、遇有特殊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先行停止生產並且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第十八條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專案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作為專案工程技術人員,對本專案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技術管理責任,並主持本崗位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3、在日常施工技術指導時,要制定、審查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並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化學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7、參加、配合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意見。
第十九條現場施工負責人(施工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所負責承擔的施工專案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不違章指揮,制止冒險、違章、違規作業。
2、對所管的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負直接責任。
3、組織並督促技術人員做好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和簽字工作,遇有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4、領導所屬班組搞好安全生產,組織班組學習安全操作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況。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和冒險蠻幹,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5、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
6、發生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7、作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和記錄工作。
第二十條機械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貫徹執行規章制度,對一切機械裝置,必須配備齊全、有效、可靠的安全防護保險裝置,落實“十不弔”安全措施,確保安全運轉,進行安全施工。
2、要加強對機械操作人員的管理,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技術培訓。學習機械電氣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達到應知應會。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3、要經常對電機裝置進行檢查,維修保養,不得帶病運轉作業,保持完好潔淨,提高機械使用率。
4、要建立驗收交接使用制度,在組裝、拆除塔吊、井架等機械施工裝置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跟班監督檢查指導,隨時消除不安全因素,組裝完畢,組織有關保同驗收,試行空轉空運,達到良好,相互簽證,方交付使用。
5、要定人定機使用機電裝置,定員、定責,上崗前對各個部位檢查,事先排除故障或隱患,並不準他人動用,用畢後切斷電源,鎖好閘箱。
第二十一條質檢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專案工程特點、對本專案安全生產負協查管理責任。
2、對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負監督責任。
3、日常工作檢查時,隨同的安全工作隨時查驗,並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
4、發生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
5、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第二十二條材料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實現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的材料保證供應,並對進場的材料進行驗收,符合規定方準提供使用。
2、定期對進場的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對腐朽、破損、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時報廢更新,不得遷就和湊合使用,釀成隱患。
3、積極學習安全材料業務知識,為安全生產創造良好條件打下安全生產牢固基礎。
4、作好物質材料的防火、防盜、防潮、防雨工作。
第二十三條工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進行安全注意事項說明和提示,作業過程中要進行安全巡邏,發現違章或不安全現象立即糾正,並且班後進行安全講評和總結,並做好每日的安全記錄。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對工作人員進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保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幹。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培訓工作,在工作過程中,時時對安全進行檢查。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第五章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二十四條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制定定期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並負責貫徹實施。
3、研究公司安全動態,組織調查研究活動,編制研究報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審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協助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提高全體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5、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定期對各單位主管生產的負責人、專案經理。
6、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公司每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施工檢查,公司所屬各專案應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7、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中,遇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施工作業,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施工區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8、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隨時進入所轄範圍內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接受檢查,檢查人員發現事故隱患均由受檢查單位專案負責人組織整改,按時限要求及時反饋整改情況。
9、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10、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會審,對其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籤屬意見,由編制人負責修改,並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
11、參加生產例會,掌握施工生產資訊,預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範建議,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專案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12、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五條技術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保障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2、在編制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的過程中,應在每個環節都貫穿安全技術措施,對確定的施工方案,要檢查實施過程。遇有方案變更,應及時組織修訂。
3、在檢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實施情況時,要同時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情況。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應及時提出解決辦法。
4、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5、參與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術性問題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範措施。
第二十六條機械裝置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機、電、起重裝置、及自制機械設施的安全執行負責,按照安全技術規範進行經常性檢查,並監督各種裝置的維修、保養管理工作。機械裝置的租賃,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裝置完好、安全可靠。
2、對新購進的機械及大修、維修的裝置應嚴格檢查和把關,新購進的要有完整的技術資料及出廠和合格證,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專業培訓,向有關人員交底並進行鑑定驗收。
3、參與機械裝置傷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制定防範措施。
4、制定各種機械的詳細操作規程,並組織操作手認真學習。
第二十七條人事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組織對新調入、轉業的員工及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
3、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審查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安全監督管理人員。
4、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二十八條物資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凡購置各種機械裝置、臨電設施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及裝置,必須執行國家、行業及公司的有關規定,嚴格審查其產品合格證明材料。
2、施工現場購置各類建築材料,應符合建設單位和當地有關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3、採購勞動保護用品時,應嚴格審查其生產資質和產品合格證明材料。
4、認真執行相關文明安全施工有關標準,做好施工現場料具管理,保證安全。
第二十九條財務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及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動保護經費及其他安全生產所需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2、按照國家、地方以及公司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標準和規定,負責審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符合標準。
3、協助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獎罰款的手續。
最新公司員工手冊12
一、目的:
做好對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確定生產過程及影響生產過程質量和安全的諸因素,並使每一生產過程處於受控狀態,以確保生產出合格產品。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生產車間各個工序。
三、具體資料以及要求:
1、進車間前,務必穿戴整潔規範的工作服、帽、靴、鞋,工作服應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於帽外,並要把雙手洗淨。
2、生產作業人員不準戴耳環、戒指、手鐲、項鍊、手錶。不準濃豔化妝、染指、噴灑香水進入車間,以防止汙染食品,引起質量隱患。
3、手接觸贓物、進廁所、吸菸、用餐後,都務必把雙手洗淨才能進行工作。
4、男職工上班前不許酗酒,工作時不準吸菸、飲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5、操作人員手部受到外傷,不得接觸食品或原料,經過包紮治療戴上防護一次性手套後,方可參加不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
6、不準穿工作服、鞋進廁所或離開生產加工場所,進入廁所要更換工作衣,回來再次更換工作衣,並再次洗手消毒後方可進入車間。
7、生產車間不得帶入或存放個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菸酒、藥品、化妝品等。
8、員工出入車間要及時關掉通道門窗。
9、使用的運輸工具和容器應經常清洗、消毒,持續清潔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