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通用40篇)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主要特徵

  1.權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

  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

  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牴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 特定範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範圍,在這個範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

  組織所設定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

  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最新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通用40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通用4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加強本公司的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搞好成本核算,合理運用企業的資金,嚴格履行財務審批手續,杜絕財務管理中的漏洞,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根據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公司的經營管理制度,特製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管理辦法和內部會計控制規範,真實反映公司資產、負債、損益的狀況,依法繳納國家稅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

  第三條財務管理部門的職責

  (一)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考核管理制度,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二)負責編制和執行公司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合理使用資金,對財務預算和各項財務計劃執行進行控制、監督。

  (三)積極籌措資金,規避財務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確保資金流動通暢,提高資金(資產)的利潤率和企業經濟效益。

  (四)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稽核原始憑證,編制並稽核記帳憑證,按時記帳,定期編制各項財務報表和分析報告並及時上報集團公司。

  (五)負責公司各項稅款的核算、申報繳納和各類統計報表的編制上報工作,以及各種證件、執照的年檢工作。

  (六)負責制定公司各項經濟業務的財務審批流程和業務辦理流程,嚴格按照審批程式和相關規定辦理款項收支業務。

  (七)負責公司各類發票的領購、保管和繳銷工作,對發票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指導,發票使用嚴格按國家發票管理辦法執行。

  (八)負責採暖費的收費繳銷工作,確保收費應收、實收資料準確無誤,及時編制上報各類收費統計報表,為公司制定收費管理方案提供準確依據。

  (九)負責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工資考核方案及定編定崗方案進行職工工資薪金的核算和發放工作。

  (十)負責財務人員的聘用、調動、培訓工作,制定財務人員考核管理辦法,對財務人員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檢查和指導。

  (十一)負責財務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建立財務檔案借閱管理制度,確保財務檔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二章財務工作管理

  第一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三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稽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四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五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

  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審計部部長負責複核,上報財務總監稽核後報總經理審閱。

  第六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七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八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九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時,需由專人進行監督交接。

  第三章支票及現金管理

  第一條支票由出納進行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申請單”,經財務總監、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條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複核、財務總監、常務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需準確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根據審批後的發票等單據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登出。

  第三條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

  第四條對於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並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第五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每一筆款項,金額在3萬元由財務總監會同常務副總經理聯簽字。金額在3萬元以上的必須由財務總監稽核簽字後報總經理簽字審批。領導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經領導授權可委託其他負責人代簽,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第六條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個人勞務報酬

  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

  第七條除本規定第六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稽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第八條公司購置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生產經營用品必須採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九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十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第十一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稽核;交財務總監、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

  第十二條符合現金支出範圍的專案,經辦人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辦人簽字,會計稽核,財務總監常務副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十三條發票及報銷單經財務總監和常務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稽核,經辦人簽字。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1.當前在供熱企業的財務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1.1供熱企業對於專案成本預估不到位,導致企業可能有所虧損

  在供熱企業推行集中供熱的過程中,有的供熱企業在確定供熱地區時對建設的成本與後期的收入預估不到位,致使企業出現成本大於收入的情況,導致企業在供熱過程中資金造成虧損,阻礙供熱企業的進一步發展。例如,有的企業在推進集中供熱範圍的過程中,只注重供熱覆蓋的範圍有多廣,不注重成本與收益之間的關係,導致建成之後出現成本大於收益的情況,使企業的資金持續虧損。

  1.2供熱企業不及時追回應收的欠款,導致企業的資金長期虧損

  供熱企業在最初推行集中供熱的過程中,為了收到更好地推行效果,對其他的配套企業便提供了一定的綠色通道,讓這些企業可以先“賒”後“還”,但供熱企業在之後的繼續發展過程中沒有及時地將欠款追回,導致企業的資金處於長期虧損狀態。供熱企業對於這類現象必須儘快解決,從而補回企業的資金虧損,讓企業可以更好地經營執行。

  1.3供熱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對財務管理人員的約束不到位

  部分供熱企業在整體工作的推行過程中,往往對財務管理這一環節沒有足夠的重視,導致供熱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對財務管理人員的約束不到位,使財務管理人員在處理財務管理問題時無規可循,往往因此出現工作的失誤,讓企業蒙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企業若想使自身的經濟效益有更好的提高,企業必須首先將其財務管理制度做到科學嚴謹的狀態,使財務管理工作人員在解決財務問題的過程中保證解決措施的科學性,讓財務管理問題得到解決,保證財務管理工作正常推進,進而確保供熱企業的其他工作正常運轉。

  2.保證供熱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正常執行的策略

  為了更好地保證供熱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推進,我們便需要根據上述所提出的財務管理問題,提出相應的財務管理策略,做到“對症下藥”,使供熱企業的財務管理體系更加的科學完善。

  2.1供熱企業應當聘用專業的財務管理人員,保證企業預估準確

  為了使供熱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正常執行,首先,企業聘用的財務管理人員,具備專業的財務管理知識,在企業專案執行之前提前對專案的成本與收益進行科學的預估,從而評定專案是否可以進一步推進,確保企業不會出現資金虧損的現象。供熱企業財務管理部門只有讓企業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最小化,且在源頭髮現,才可以讓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得到最初的保障,讓企業的發展整體呈現持續生機。

  2.2供熱企業應當推行網際網路財務管理系統,嚴格保證拖欠款情況的追回

  供熱企業的財務管理部門應當進行相應的改革,摒棄傳統的財務管理模式,積極引入科學高效的網際網路財務管理系統,透過計算機對企業的整體財務管理情況進行掌控,對於拖欠款情況也可以清晰地發現,並及時追回,使供熱企業不會因為拖欠款而遭受經濟損失。財務管理部門透過使用網際網路的財務管理系統使得財務管理人員的工作壓力也有所下降,可以更好地保證供熱企業財務管理工作質量,使企業的資金虧損情況降到最低,使企業效益最大化。

  2.3供熱企業應當完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管理人員在工作時有章可循

  為了更好地減少因財務管理人員的工作失誤所導致的供熱企業的資金虧損,企業應當制定科學嚴謹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人員在進行財務問題處理時有章可循,使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可以按照科學的解決步驟解決實際問題,避免工作人員在處理相關問題時因經驗處理所導致的不必要經濟損失,保證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有條不紊地開展下去。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1、財務管理採取綜合概算制、科室包乾制和節約激勵制相結合的機制。財務室對全年經費安排要作好綜合預算,預算方案報部務會研究決定。

  2、以州財政對本部的預算總額對專案經費、包乾經費和公共經費進行綜合預算,經費開支優先保工作運轉,年度節餘和超支都結轉下年。和財政共管的專項經費由相關科室報審後實施。

  3、各科室包乾經費以職能與職數為依據計算,主要用於辦公、出差、會議、調研、接待、培訓、用車等開支。經費使用要優先保證調研、會議支範圍。財政預算外爭取或聯絡贊助支援的專案經費,必須經會計核算中心進部裡賬戶,為厲行節約,部裡預留20%,其餘經費由科室憑工作實際開支發票報帳。涉及科室收費的,須由部財務人員開具收款收據。爭取財政預算外資金必須先經分管財務副部長同意後才能蓋章。凡年初財政已預安排預算經費的工作專案,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報部務會研究審定列入專案開支範圍。

  4、嚴守財務紀律。財務審批實行分管財務副部長一支筆審批,大額支出須報部長同意或部務會研究決定,其中,凡價值100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的購置、處置必須經部務會研究;各科室辦公用品的購置,須先報辦公室備案,經分管財務副部長同意後,由辦公室統一購買;經費列支需按預算科目和撥款專案進行,嚴禁挪作他用;每月向部長和分管財務的副部長報送一次財務收支情況;採取適當方式對各科室及相關人員包乾經費使用情況進行點對點通報;因公出差必須先報告,再辦理出差借款手續,並嚴格按州財行檔案規定及時報銷差旅費。

  5、經費開支憑發票報銷。科室包乾經費支出,科室負責人簽字後,報送分管財務副部長簽字報銷。專項經費需科室負責人報分管副部長籤批後,再經分管財務副部長簽字報銷。發票上必須有經辦人籤“經手”,分管副部長籤“屬實”,分管財務副部長籤“同意”後才能報銷,否則,財務室拒絕報銷。

  6、本部各項收款,經手人必須在收到款項的次日,足額向財務室交帳,任何人不得坐支、拖欠、代付和提前支取。

  7、經費開支堅持做到日清月結,凡差旅、活動、辦公、借款等經費開支,必須在公務結束後的一個月內完成報賬,逾期不再簽字報賬,特殊情況除外。

  8、每三年組織機關婦女同志在“三八”節期間外出考察一次,每二年組織機關全體人員體檢一次。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1、資金審批制度

  縣委辦公室有關財務上的一切收入和支出,包括不同渠道不同名義的各種經費,均由主任一支筆籤批。

  正常辦公經費數額較少,由分管主任確定支付後,要按期報主任簽字,數額較大的支出由分管主任請示主任同意後方可支付。

  職工子女入托費由分管財務副科長直接確定支付。

  工作人員差旅費由主任簽字支付。

  2、主管會計和現金會計之間的業務責任

  主管會計負責管理總帳,分類明細帳,記帳憑證和各種報表。

  現金會計負責記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帳,負責管好各種支票和現金。

  兩個崗位要做到錢帳兩分開,錢物兩分開,票印兩分開。

  3、醫療費報銷制度

  享受公費醫療人員,必須到縣醫院就診,憑醫療費收據和處方箋到財務報帳。

  4、車輛費用報銷制度

  車輛維修及更換易耗材料,如數額較小,由分管主任確定支付並按時報主任簽字支付;數額較大,須由分管主任請示主任同意後支付。道橋費由隊長統計後由分管主任簽字並報主任簽字報銷,一次一結。

  5、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辦公用品實行統一採購、保管、發放,實行定點採購,享受最低價,嚴把質量關。

  具體實施由行政科長統計,報主管主任確定,並與分管財務副科長一同購買,現金會計保管。如數額較大,須由分管主任報主任同意後實施。

  出、入庫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做到帳物相符;辦公用品不重複購置。

  6、監督和審計制度

  要認真執行各項財經紀律,及時糾正和制止各種違紀現象。要自覺接受審計部門和本單位領導的監督和審計,反映情況要實,提供資料要準。

  對弄虛作假和嚴重失職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問題嚴重的要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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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限額xx元),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月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財務人員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總經理,並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佔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xx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xx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記憶體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公司領導的檢查監督。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儲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採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託收款(僅限於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財會人員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並於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餘額調節明細表。

  7、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鑑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的管理:

  (1)進行業務收款之前,財務人員應根據將發生業務的數量,準備好收據、發票,收據、發票數量應略多於將發生業務數量;

  (2)出納人員應對當日的經濟業務進行清理,全部登記日記賬;

  (3)會計人員當天根據原始會計憑證編制會計記賬憑證;

  (4)每日收款截止後,出納人員應保管好所收款項;

  (5)專案收款結束後,核對賬、款無誤後,出納人員將所收款項存入公司賬戶;

  (6)會計人員於每月月終登記會計賬簿。

  2、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採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在當日進行帳務處理,並登記相應的帳簿。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鑑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附則

  1、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室修訂、解釋,經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2、總經理辦公室及財務部對本制度共同擁有解釋權。

  xxxxxxxx有限公司

  時間: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監督,規範財務行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公司法》,以及有關法規、政策、制度,結合本集團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含事

  業性質、企業化管理單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所屬企業)。

  第三條集團公司和所屬企業是獨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得自立銀行帳號。

  第四條集團公司對國家授權經營的國有資產負有保

  值增值責任,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所佔用的國有資產實行佔有責任制。各所屬企業必須設立會計機構,根據內部牽制制度合理配備會計人員,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企業所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並實行有效的會計監督。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應加強經營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費用,確保企業財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的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必須自覺

  地接受集團公司財務監督管理,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對會計帳冊應妥善保管,未經集團批准不得銷燬;對企業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嚴禁資金體外迴圈。

  第七條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的管理以產權為紐帶,享有投資收益權。

  第八條各所屬企業不得以其資產對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團以外的法人提供擔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擔保的,必須經集團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集團公司設計劃財務部,對所屬各企業及參股

  公司佔有的集團資產實行統一管理。

  一、制訂和完善集團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及其他財會規章制度,並負責實施。

  二、負責集團總部會計核算、報表合併和財務分析,對所屬企業財會業務進行指導、檢查、考核。對發現違反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定的應予以糾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團預算管理體系,組織集團所屬企業年度預算的編制,並編制合併預算,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跟蹤、分析並提出建議。

  四、參與投資專案效益論證,實施過程的財務監督;負責集團公司投資權益的管理,並向集團提供投資收益分析報告,參與各所屬企業投資收益分配工作,並對投資方面重大決策(如投資、融資、利潤分配等)向集團決策層提供建議;建立健全投資檔案,對集團股權性投資專案參與股權管理。

  五、負責集團授權經營考核及獎勵方案的實施與跟蹤,分解下達各所屬單位佔用的國有資產增值指標並按期考核;對授權範圍內的國有資產進行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

  六、對所屬企業財務管理實行財務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規定並負責實施。

  七、根據集團經營戰略,協調各所屬企業之間的資金分配和資金調撥,根據集團發展需要,策劃集團融資方案並實施。

  八、瞭解各所屬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提出財務風險防範措施,向集團提出建議。

  九、制定集團公司內部結算價格。按照市場價格制訂集團公司內部之間的結算價格,調解因價格而引起的集團公司內部經濟糾紛。

  十、如實反映集團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按照有關規定,編制集團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和集團公司的合併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章所屬企業財務機構職責

  第十條貫徹執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執行集團

  公司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辦法並負責實施。並報送集團公司計劃財務部備案,接受集團公司的財務監督。

  一、做好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健全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各企業應不斷完善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記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財產清查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健全內部經濟責任制,建立科學規範的內部經營考核體系。

  二、集團所屬各企業實行預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據集團預算管理制度,向集團書面報告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

  (2)2月中旬上報正式預算案。

  (3)各企業財務預算的主要指標應由集團公司董事會討論透過。

  (4)上報集團的預算案應由企業總經理或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

  三、所屬企業應真實地記錄和反映本公司的經濟活動

  和財務狀況,準確核算本公司經營成果,及時向集團公司上報月(季)度、中期、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應根據集團要求聘請具高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年報進行審計。

  四、對外的長期投資專案,資產轉讓、兼併、破產、拍賣,必須經集團公司批准方可處置。

  五、擁有被投資企業20%以上權益的所屬企業,對其長期投資必須採用權益法核算並編制合併會計報表。

  六、固定資產增加、報廢、調出或處置必須報集團公司批准。

  七、壞帳損失單戶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公司批

  準,企業不得隨意核銷。各企業壞帳準備金可選擇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和按帳齡分析法計提。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的,壞帳準備金比例統一按0.5%計提。應收帳款的考核辦法按照集團頒佈的《關於應收帳款的管理規定》辦理。

  八、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盤點,對各項資產的盤盈盤

  虧,必須查明原因,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批准後方可入帳。

  九、各企業在年度終了進行利潤分配時,須統一按照稅

  後利潤總額的15%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積金超過註冊資本的企業,在徵得董事會同意後可以不再計提。

  十、各企業應嚴格執行集團頒佈的財務指令、通知等檔案,對檔案精神有異議的,應在接到有關檔案之日起5天內向集團有關部門遞交書面意見,集團有關部門應在收到檔案後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集團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透過之日起執行。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全體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於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戶服務意識。貫徹公司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一、財務部職責範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式執行。

  3、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迴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並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負責公司材料庫、辦公用品庫的管理。

  8、參與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採購合同的評審工作。

  9、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10、參與專案部與施工隊結算,參與採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結算。

  11、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13、完成公司工作程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任務。

  二、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制度

  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一式兩聯的“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後報總經理籤批;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後清款聯還本人作為清帳依據。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式同第1條。

  3、購置固定資產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裝置單價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辦公設施單價2000元以上者,屬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固定資產請款單報總裁審批後,方可由相應部門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開具正式發票。

  4、備用金借款:對於特定部門或崗位實行備用金借款,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裁批准後執行。所有備用金借款於每年年度終了報帳時歸還結清。

  5、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週轉金等,審批程式同第1條。

  6、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後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於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

  8、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做擔保並由總裁批准後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儘量取得原始發票,對於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並簡述事由,並經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後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並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5、補充說明

  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

  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絡,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後再進行補籤。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一、認真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財政方針政策和財經紀律。

  二、財務人員要認真學習和執行會計法、貫徹執行河南省公路財務管理辦

  法。

  三、正確制定、嚴格執行計劃,搞好資金平衡。做到專款專用,不搞無計

  劃專案開支,合理組織資金供應,切實掌握資金動態,更好地為生產服務。

  四、貫徹增產節約和經濟核算制度,合理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執行省公路局頒發的費用開支標準,不準擴大開支範圍。

  五、堅持原則,嚴格開支手續,壓縮非生產性開支,執行開支審批一杆筆。

  六、認真開展“增收節支”活動,節約各項經費開支,提高經濟效益。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一、堅持來客對口接待。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一般由對口業務股室負責接待,陪客人數一般限制在1―3人,嚴禁一客多陪。

  二、堅持精簡節約,杜絕鋪張浪費,不抽名煙、不喝名酒;早餐3元每人、午餐25元每人、晚餐同午餐標準。

  三、堅持來客接待審批制度。凡來客接待均由有關業務股室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向局長提交“來客接待審批單”,局長簽署同意後方準接待,否則有關費用由接待人自費。

  四、堅持來客接待由主管局長和秘書股統一安排。

  車輛管理制度

  1、成立司機班,由後勤統一管理。

  2、小型轎車司機每月定補100元,微型麵包司機每月定補50元。設年終安全獎每人300元。

  3、司機下午5點半交汽車鑰匙,早8點領鑰匙。

  4、每天晚上留一司機值班,(接送領導和路政值班,按司機值班編排)。

  5、車輛限額加油:桑塔那、昌河每月200升,長安之星每月250升。由總務跟車加油。

  6、修車由司機申請,班長和股室領導把關,主管領導同意,經局長審批後,總務跟車修理。

  7、實行每月一日例會制,司機做好行車記錄。

  8、其它事項仍按公路局(20XX)52號檔案和安全合同及原車輛管理制度執行。

  9、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施行,施行後由全域性幹部職工監督,舉報一次經核實後獎舉報人現金50元,併為舉報人保密。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

  一、有事寫請假條,請假1天由股長批准,請假2天報主管局長審批,

  請假3天以上者報局長審批後,方可離開。

  二、請假期滿後,應當日銷假,否則按曠工論處。

  二、不能無故曠工。曠工1天扣3天的基本工資,曠工2天扣十天的

  基本工資,曠工3天扣當月的全部工資,曠工4天以上者按下崗論處。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為規範我公司財務行為和財務管理制度,有效運作資產、積極增收節支,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嚴格按公司法、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會計準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業務,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崗位職責

  (一)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定、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檔案、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

  9、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覆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稽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稽核、彙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儲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四)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後出納須在稽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籤章,並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複報銷。

  (五)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儲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每工作日結束後。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 ,由經辦人、部門經理、 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後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六)印鑑的保管

  1、銀行印鑑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鑑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七)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週完成出納工作後,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並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於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餘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餘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檢查 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支出審批制度

  支出相關部門稽核

  對所有報銷內容,相關部門經理必須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進行稽核。

  二、費用審批及報銷流程。

  各項費用開支,必須經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和財務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並按以下具體各項費用的報銷流程辦理:未透過

  第二條 原始憑證有效性的規定:

  (1)經辦人員在費用支出時,應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以下憑證視為合法憑證,准予報銷:

  稅務機關批准的帶防偽水印底紋和全國統一發票監製章的稅務發票;

  財政機關批准並統一監製的行政事業性收據;

  郵政、銀行、鐵路系統的各類帶印戳的收據、支出證明單;

  (2)經辦人員取得的合法憑證時,應按要求規範填寫,否則,視為無效憑證,不予報銷。

  (3) 經辦人取得報銷憑證時,憑證內容應填寫完整;住宿發票填明起止日期及天數,否則不予報銷(除特殊情況外)。

  (4)經辦人報銷支出費用時,報銷內容應符合報銷憑證的使用範圍及性質。

  第五條 本制度適用物件為公司全體人員。

  一、各項費用的報銷制度

  1、借款報銷及審批制度

  第一條 公司員工因公出差借款或報銷,應據實認真填寫借款單,由各部門經理審籤,總經理助理確認以後,報公司財務部門稽核。借款清帳聯在報銷完畢後退還給借款人。

  第二條 員工出差預借差旅費應填寫“出差申請單”,並註明借款事由,按規定程式審批後,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第三條 借款人須在公務完畢後7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結清借款,前款不清後款不予辦理借款手續。每年12月31日前,除12月下旬借支的款項外其餘所有個人借支的備用金都必須結清歸還,逾期不還的,一次或分次從工資中扣回。

  2、公司內部採購報銷制度

  第四條 各部門應該對生產需要的物資定期編寫採購計劃,交由該物流部負責人組織採購。採購發生的費用按照正式發票上顯示的金額實報實銷。

  第五條 各部門對於生產急需的物資,由各部門負責人向公司物流部提供物資需求申請函,由系統負責人根據公司倉庫內相關物資的儲備情況決定,由物流部相關負責人持申請函、相關費用的正式發票依據報銷的程式進行報銷。

  第六條 採取預付款方式的採購物資,由採購人員憑《採購合同》或供應商提供的報價單,填寫《借款單》,經財務部經理稽核、總經理批准後辦理預付款手續。

  第七條 採購人員在報銷時,需由主管部門經理稽核,經手人將手續齊全的“報銷單”及物資入庫單交財務部經理稽核並進行賬務處理,沖銷預付款項,並根據對方開具收據入賬。

  第八條 同城採購要求採購人員自借款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報銷;異地採購要求自借款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報銷。

  第九條 採購發生的運費,由經手人填寫報銷單,部門經理稽核,財務部經理稽核後,實報實銷。

  3、員工本市交通費用報銷制度

  第十條 凡市內辦理公務的業務經理及以下人員,特殊情況下需要乘坐計程車的,事先必須取得部門經理的批准,實行實報實銷。

  第十一條 所有因公報銷出租車費用的員工,必須在出租車票背面註明往返地點及用車事由。

  4、公司業務招待費用報銷制度

  第十二條 各部門人員因公接待外單位人員,需要到外面宴請的,須事先取得部門經理、總經理同意,否則不予報銷。部門需安排接待工作餐的,須經部門經理申請、總經理批准,記入部門招待費。

  第十三條 各部門人員因公出差確需應酬的,須事前電話請示部門經理同意,限額接待。

  第十四條 招待費發票日期欄必須填寫清楚並說明招待事由。

  5、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中未做出規定的,按照公司的有關規定辦理。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執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定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稽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稽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賬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賬。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詢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賬戶及其他賬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洩,銀行賬戶印鑑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賬戶印鑑。

  第五章長期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賬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進行分析,查詢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賬款,每季末做一次賬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賬。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賬,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賬、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二十五條

  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准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賬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要做到有賬、有卡,賬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一、敬崗敬業,熟悉法規,依法辦事,客觀公正,搞好服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建立會計帳冊,進行會計核算,及時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資訊。

  二、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結算業務。

  三、對審批手續不全的財務收支應當退回,要求更正。

  四、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五、職工公出借款憑證必須附在記帳憑證後面。職工出差回來三天內應向財務報帳。收回借款時,應當另開收款收據,不得退還原借款憑證。要及時清收欠款。

  六、正確計算銷售收入和經營業務收入,認真審查收入憑證,正確計算和分配利潤。

  七、按照稅法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各項應交稅金。

  八、按照會計管理檔案的辦法、規定和要求當年會計檔案年終後,由會計檔案管理員審查核對,整理立卷,制定目錄,裝訂成冊,妥善保管,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為嚴肅財經紀律,規範財務管理,切實做好單位後勤保障工作,開源節流,以確保我單位工作正常運轉,根據《會計法》及有關財務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一、辦公室在每年的財政經費下達後,將經費措施及支出專案、支出數額計劃向領導辦公會報告,提交領導辦公會討論審議透過。

  二、半年時由

  財務負責同志(來源:)及報賬員將半年的收支情況、計劃執行情況、存在問題及建議向領導辦公會報告,以便討論修訂支出計劃,調整支出專案,增加開支的透明度。

  三、所有支出必須按局領導要求,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掌握,其他人員未經辦公室領導交待安排不得擅自開支。需購置辦公用品或其他公務開支的,由辦公室負責人統籌安排,以便整體掌握經費支出情況。

  四、所有報銷票據需經辦公室負責同志簽註稽核意見,提交單位領導審批後方可報銷。票據上臺照、內容(事項)、品名、規格、數量、單價、價款、經辦人、稽核人、審批人等相應內容應齊全,否則,不予報銷。

  五、因應急或出差需要借取費用時,由借款人填寫票據,經單位領導簽註意見和辦公室負責人稽核簽字後,按照審籤數額借款。事後,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履行報銷手續,抽調借據。否則,借款期限超出一個月後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記收利息,並予以批評處罰。

  六、堅持民主理財,增強收支透明度。辦公室應厲行節約、儉樸辦事。年初制定出當年的大致開支專案和支出計劃,嚴格按照計劃控制執行。

  七、未盡事宜嚴格按照《會計法》和相關財務管理制度執行。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根據高縣教育局關於貫徹《教育經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學校財會人員必須按章辦事,廉潔奉公,實事求是,不假公濟私,搞好學校財務工作;

  二、一切原始憑證在合法的前提下經校長簽字報銷;

  三、出納在付款前必須先審查原始憑證的合法性:

  1、必須有接受憑證單位名稱;

  2、憑證日期必須是近期;

  3、有實物的數量、單價、金額且必須吻合;

  4、必須加蓋簽發憑證單位的公章和經辦簽字;

  5、購買實物必須有經辦人或實物驗收人簽字;

  四、凡是購置物品,大金額的,購置前由單位領導集體研究決定,且有文字記錄,購買時有兩人及以上的經辦人,購買後同時作財產登記;未經領導批准,出納員不得私自購買;

  五、凡是會議伙食和來客接待由領導指定專人聯絡,報銷時必須附件說明事由、人數,必須取得經營單位的合法憑證,自辦伙食必須有附件支出明細、經辦人和證明人的簽字;

  六、凡屬1000元以上的修建或維修工程,開工前經校行政集體研究決定,並要有預算或合同,竣工後要有決算,並由具體經辦人員和驗收人員同時簽字有效;

  七、出納取現金後,應開給對方合法的收款憑證,專案必須填寫完整;

  八、出納員應建立日記帳,按教辦會計要求設立專案,按月向學校交收支報表,期末按專案給教師公佈帳;

  九、出納員一律不得私自把公款借給外單位或個人;一經發現,公款應立即歸還,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付息給單位,並追究其責任;

  十、出納員應按時把教師工資或補助發到教師手中,做到熱情服務,公正服務;

  十一、學校預算內外經費帳由教辦會計管理,出納每月要按時上報報表和單據,做好月結工作。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6

  為了加強學校的財務管理,建立財務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發揮它在培養社會主義建設人才中的作用,特制訂本制度。

  一、學校財務工作的根本任務是:按照黨的教育方針和勤儉辦學方針,管好、用好教育經費(包括預算內、外資金)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果,為提高教育質量發展教育事業服務。

  二、堅持集中統一管理,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分塊包乾、權責結合”的原則。凡學校的一切預算內、外資金和財務往來,都必須由學校統一收支,集中辦理,由會計人員記入賬冊。不得搞帳外資金,不得私設“小金庫”。重大財經問題由校長辦公會議決定。

  三、加強財務的計劃管理,透過調查研究,校內各部門年初編制預算,由校長辦公室根據收入預算情況平衡後,切塊包乾,作為正式預算,預算方案報會計室後有計劃地控制使用,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變更計劃、盲目開支,年終結算,公佈收支情況。

  四、健全財務指揮和監督系統:

  校長辦公室會議是決定學校財務計劃、經費分配指標和方案的最高權力機構,教代會是審議、監督機構。為了實行民主理財,加強財務檢查和監督,組織由學校領導、教工代表、財務人員參加財務審查,並向教工報告財務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五、建立健全各項財務制度。為使財務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應根據國家財政政策制度和財務人員的職權規定,建立和健全會計出納制度、審批制度、經費支付報銷驗收制度、現金管理制度等。

  六、具體審批方法:

  1、工會會費用於工會有關活動,由工會主席審批。由學校撥給工會用於教師福利等經費,學校拿出標準,工會具體經辦,分管財務校長審批,年終由工會會審小組審查。

  2、各組包乾的辦公費用,按學校規定的申請、批准等手續審批。

  3、醫療費用,詳見公費醫療管理規定。

  4、有關的預算中切塊的費用,由有關領導現場稽核簽字後,由校長審批。

  5、特殊支出專案,辦公會議研究稽核。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7

  為加強對鎮政府財務管理,達到“減少漏洞、節約開支”的目的,保證鎮政府機關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經費的支出由經手人(兩人以上)在報銷憑證籤經手後,交分管領導稽核,再經鎮主要領導審批。

  二、辦公用品的購買,原則上按需要向辦公室提出,經主要領導同意後安排辦公室人員統一購買。

  三、大宗物品的採購須兩人以上經手,要在確保品質的前提下,儘量降低成本,並向經銷商索要正式發票。

  四、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借款須填寫借款單,經主要領導批准後到財會室支取。所借款項須在10天內報帳結清。

  五、因公出差產生的車費、住宿費,經主要領導審批後,按標準報銷。

  六、財務人員應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認真把好財務關,為主要領導當好參謀助手。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8

  一、 財務管理職責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2、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加強經營核算管理,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3、 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同時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4、 總經理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本公司的一切經濟活動負責。

  領導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認真執行財會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稽核重大財務事項,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5、 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二、 財務工作崗位及職責

  1、財務經理:

  1.1負責制定公司財務部的組織架構、制定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

  1.2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1.3負責稽核記賬憑證、管理總賬,按時編制報表。

  1.4負責財務檔案的管理工作。

  1.5督促、指導和支援本部門人員工作。

  1.6組織公司固定資產、庫存材料、庫存現金等的盤點工作。

  1.7完成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2、會計

  2.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製作記賬憑證、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2協助財務經理編制財務報表,分析公司成本、費用和利潤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2.3核算企業成本,按照財務制度結轉銷售收入、成本,核算企業利潤。

  2.4負責固定資產及公司其他資產的賬務管理,並定期協同有關部門清點資產。

  2.5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2.6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出納

  3.1管理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並按規定的範圍使用現金,依照銀行規定的結算種類、原則和方法,辦理轉賬結算業務。

  3.2及時查核銀行存款餘額,杜絕簽發空頭支票。

  3.3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3.4負責日常財務檔案的收集、整理、裝訂、歸檔等工作。

  3.5負責核對銀行未達賬項。

  3.6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3.7及時準確編制資金日報、週報,月報。

  3.8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三、財務工作管理要求

  1、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3、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稽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4、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公司有關部門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5、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編制並上報一次。

  6、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7、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8、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納員保管。支票領用時需有符合籤批手續《支票領用單》,由出納員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

  2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以及符合籤批手續的付款、報銷單據交出納員銷賬。

  3財務人員對未按期銷賬的《支票領用單》,應及時催辦,催辦無效者,財務部有權自領用人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後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後再做補發工資處理。對於有正當理由而未能及時辦理銷賬手續的,經辦人應及時向財務部說明情況,情況屬實可延期銷賬。

  五、現金管理

  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1、職工工資、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預支出差人員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

  5、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

  除上述內容外,財務人員支付款項,應當以支票支付;確定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稽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公司購買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及其他工作用品應採取轉賬結算方式。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現金借款單》,辦理相關籤批手續後,由出納付款。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科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賬相符。

  六、會計檔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檔案和其他有儲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稽核、記賬、主管),由專人歸檔儲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單位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根據《內部會計控制規範──基本規範》和《內部會計控制規範──貨幣資金》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範所稱貨幣資金是指單位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貨幣資金具有流動性大、變現能力強的特點,應重點加強貨幣資金業務執行的過程控制。

  第三條、為了加強貨幣資金的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降低貨幣資金的使用成本,有效地控制企業財務風險。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制度,各企業要制定適合本單位業務特點和管理要求的貨幣資金內部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第四條、企業負責人對本單位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以及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負責。

  第二章、崗位分工及授權批准

  第五條、各企業要建立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許可權。配備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忠於職守,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客觀公正的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務。不斷提高會計人員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崗位輪換。

  第六條、確保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即:授權審批與執行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分離;執行與稽核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分離;執行和記錄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分離:記錄與保管貨幣資金的崗位分離。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第七條、對貨幣資金業務要建立嚴格的授權批准制度,明確審批人對貨幣資金業務的授權批准方式、許可權、程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經辦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職責範圍和工作要求。

  第八條、審批人應當根據貨幣資金授權批准制度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許可權。經辦人應當在職責範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准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務。對於審批人超越授權範圍審批的貨幣資金業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並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授權部門報告。

  第九條、為保證貨幣資金支付業務的正確無誤,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

  (一)支付申請。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應當提前向審批人提交貨幣資金支付申請,註明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支付方式等內容,並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

  (二)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許可權和相應程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准。、

  (三)支付複核。複核人應當對批准後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複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准範圍、許可權、程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複核無誤後,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

  (四)辦理支付。出納人員應當根據複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第十條、對於重要貨幣資金支付業務,應當實行集體決策並上報審批。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防範貪汙、侵佔、挪用貨幣資金等行為。

  第十一條、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務或直接接觸貨幣資金。、

  第三章、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二條、要加強現金庫存限額的管理,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

  第十三條、必須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現金的開支範圍。不屬於現金開支範圍的業務應當透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第十四條、現金收入應當及時存入銀行,不得坐支。現金出納員對庫存現金的安全負有直接責任。

  第十五條、借出款項必須執行嚴格的授權批准程式,嚴禁擅自挪用、借出貨幣資金。嚴禁白條抵庫,公款私存。

  第十六條、對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賬外設賬,嚴禁收款不入賬。

  第十七條、嚴格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等國家有關規定,加強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定期檢查、清理銀行賬戶的開立及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加強對銀行結算憑證的填制、傳遞及保管等環節的管理與控制。、

  第十八條、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準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不準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套取銀行和他人資金;不準違反規定開立和使用(出租出借)銀行賬戶。

  第十九條、財務部門要設立銀行存款日記賬,逐日登記銀行存款業務。並指定專人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至少核對一次,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如調節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第二十條、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確保現金賬面餘額與實際庫存相符。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四章、票據及有關印章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要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登出等環節的職責許可權和程式,並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第二十二條、加強對銀行預留印鑑的管理。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二十三條、按照規定需要有關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經濟業務,必須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銀行出納人員不得擅自支付手續不完備的任何款項,對銀行憑單和其他結算單據要妥善保管和正確有序的傳遞,並按銀行結算的規定辦理各項存貸業務。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各企業要建立對貨幣資金業務的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監督檢查機構或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檢查。

  第二十五條、貨幣資金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貨幣資金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定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貨幣資金業務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

  (二)貨幣資金授權批准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貨幣資金支出的授權批准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

  (三)支付款項印章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辦理付款業務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現象。

  (四)票據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票據的購買、領用、保管手續是否健全,票據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第二十六條、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貨幣資金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應當及時採取措施,加以糾正和完善。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規範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規範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0

  第一條收入管理

  機關收入應全部納入財務核算,在業務活動中與其它單位或個人發生的一切款項,應該及時開具財務票據、收取款項、登記入賬,不得截留、隱瞞、挪用。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機關的房屋出租,應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指定專人負責收取租金。

  第二條經費開支審批

  機關財務開支堅持“一支筆”審批。本單位的具體規定(略)

  第三條經費開支報銷規定

  經費報支要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財政部門有關規定。當月的票據當月報銷,最遲不得超過一個月。在資金結算中,1000元以上的大額開支必須透過銀行轉賬,不能用現金支付。

  發票(原始憑證)應具備以下內容:①單位名稱;②填制日期;③款項內容(用途)、金額;④填制單位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或單位公章)。凡從外單位取得的發票(原始憑證),一般應為正式發票或財政票據,並蓋有填制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票據填寫字跡要清楚,不得塗改、挖補,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多聯套寫憑證,不得拆開分張單寫。禁止白條報支有關費用。

  1、辦公費。核報各種辦公用品時,必須附按發票規定的品名、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等內容開具的發票。若一次性購買辦公用品較多,無法在發票中寫明,可附上購物清單並加蓋銷售單位的發票印章。辦公用品一律由辦公室統一購置,符合政府採購的支出一律實行政府採購。其他科室所需辦公用品按規定手續到辦公室領取,不允許自行購置。

  2、電話費。注意節約電話費的開支,單位公用電話原則上用於公務活動,嚴禁撥打語音、小額支付等特殊服務電話。

  3、水電費。加強水電管理,壓縮水電費支出,從嚴控制辦公用電用水。家屬樓家庭用水用電和單位出租的門面房暫未向供電(水)部門直接交費的,由辦公室2人以上抄錄各使用者電(水)表數,據實收費後統一交機關財務。

  4、車輛維修費。機關車維修應由司機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報請主管領導審批,然後將車輛交付定點維修廠維修,如發現有新增維修專案,必須報主管領導批准。車輛修好結束後,司機應將維修單帶回交主管領導稽核簽字,然後轉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根據車輛維修單,定期與維修廠核對,稽核無誤後將票據(修理廠家的維修明細結算清單)轉交給車輛管理人員履行結賬報銷手續,經領導審籤後財務部門予以支付維修款項。司機補助按機關規定執行。機動車保險按財政局要求統一辦理。

  5、交通費。按照辦公會研究制定的費用標準,單位的具體規定(略)……全年費用總額不能超支,結餘部分可結轉下年。

  6、差旅費。差旅費報銷標準嚴格按財政局有關規定執行。外出學習、培訓等所需經費報銷必須附主辦單位通知檔案,並經領導審批。報銷內容主要由交通費(車、船、飛機等)和住宿費(培訓費、會議費、餐費等作單獨列支)組成。外出進行招商考察活動經費支出須經領導批准,並事先編制經費預算,報銷時不允許超出預算。如透過旅行社安排交通和食宿,可憑旅行社開具的發票作為報銷票據,報銷憑證需附考察活動支出明細單。

  7、會議費。各科室承辦會議,必須先列出會議經費預算方案,由主管領導審查,報辦公會批准。報銷會議費應附會議通知檔案、參加人員簽到單、會議費預算審批表、會議費結算清單和會議費的發票。凡超出審批標準的會議費,不得報銷。赴國內出差等公務活動經領導同意後應按當地現行規定的差旅費、會議費專案標準由經辦人持真實有效的原始票據據實到財務部門報銷。

  8、接待費。公務接待一般由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和標準統一安排,接待經辦人員每週將接待情況列出詳單,報請領導審批後轉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根據接待清單,定期與飯店核對,無誤後由接待經辦人員履行簽字報銷手續,最後財務部門予以支付款項。

  9、慰問費。在職幹部職工因病住院,由人事科提出慰問意見,經領導批准後組織慰問。慰問費標準科級幹部200元,處級幹部300元,離退休人員另行規定。

  10、修繕費。所有修繕專案(包括零星修繕費)應編制預算,按照有關規定確定施工方,並簽訂施工合同。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必須憑合法正式的原始憑證。修繕專案竣工後,應編報竣工財務決算和修繕專案明細單,報領導審批後方可支付款項或餘款。

  第四條往來款項管理

  1、各科室因公需要借款時,由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經主管領導稽核,報請領導審批後,財務部門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2、預支的差旅費,在出差人員返回7日內應結清;零星購物借款,應在收到發票15天內辦理報銷手續。借款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5天。前次借款未還的,不得辦理新的借款。出納人員要加強對借款情況的清查,及時催還到期借款。

  3、公款不得借給個人或私人使用。

  第五條政府採購

  機關大宗、大件物品採購,較大支出的維修及各項長期支出活動,要按照政府採購的程式公開招標購置或決定施工服務單位,以節約開支。所有物品採購、經費結算必須由財務人員參與、兩人以上經辦,並在單據上簽字;其他科室人員如需報銷,須經主管領導確認簽字,並報請領導審批後方可支付款項。

  第六條票據、印章管理

  收款票據、印章應分別指定專人管理,即管章的不管票據、管票據的不管章。票據領用時要進行登記。出納人員在收到款項時,必須按款項的內容開具票據(除財政正常經費撥款無需開票外),並嚴格按規定的要求填寫完整、清楚、不得塗改,作廢的票據(一式三聯)應同時加蓋“作廢”章。

  財務專用的.公章、名章和支票,由會計和出納分別保管,超出正常業務範圍用章必須事先請示領導批准。

  第七條固定資產管理

  凡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以及單價在規定金額以上(一般裝置500元,專用裝置800元)的購入物品,都應記入單位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要指定專人管理,並將固定資產進行分類分項登記、編號,建立財產管理卡片,會計賬簿必須設定固定資產明細賬,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末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

  2、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佔或帶回家用,嚴禁以物易物或贈送、轉讓。機關工作人員調離本單位時,必須將借用或領用的裝置、圖書等歸還,並由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簽字清賬後方可辦理調離手續,否則由管理人員負責追回或賠償。

  3、大額固定資產的購置,實行政府集中採購。購進的資產要由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驗收並登記固定資產實物帳。固定資產購置應做到資源共享、最佳化配置,避免重複購置和閒置。

  4、固定資產報廢處置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經與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核對後,填寫“固定資產報廢處置表”報局領導批准(必要時報財政審批)後方可核銷,任何科室及個人未經批准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必須納入局機關收入管理。

  5、每年度末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門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確保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和實物相符。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按有關規定辦理盤盈盤虧手續。對清查盤點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採取措施,加強管理。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1

  為了規範我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我校事業發展,根據我校具體狀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國家、群眾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並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和結算;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按規範做好賬目、單據、報表等工作,並理解上級相關部門的財務檢查。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財務處為學校的單一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學校設財務主管1名,財務人員若干名。

  3、學校財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以及學校實際狀況,明確分工並制定人員崗位職責,每學期對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的履行狀況進行必要的考核。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財務處應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上年度的財務結算和本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務必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用心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3、學校收費實行一費制。愛德分校的收費按有關檔案執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為發展事業和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⑴事業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資料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裝置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⑵專項資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專案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務必按專案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專案完成後並理解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財務處結合學校狀況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準,並報校長室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裝置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持續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為六類: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裝置、一般裝置、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財務處應配合裝備服務中心,結合學校具體狀況,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督和檢查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處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後監督三種形式。財務處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督形式。

  3、學校財務處主管有權且務必組織專業人員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包括行政、工會、食堂、基建等),並進行有效的經濟核算。

  4、學校財務處應理解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檔案。財務處應以月報的形式向校長室和財政部門帶給財務報告。而各條線務必定期以月報的形式向財務處帶給財務報告。

  2、財務處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資料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狀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

  財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章制度,構成科學規範的財務執行模式。

  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校長室,該制度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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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嚴肅財經紀律,控制各種資金使用範圍,加強學校財務管理,防止浪費,勤儉辦學,使有效的資金髮揮其應有的效益,特制定以下財務制度。

  一、嚴肅收費政策,嚴格收費手續

  1、學校的收費嚴格的按照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印發的《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推行的“一費制”收費方案》,嚴格執行,公示收費。

  2、按照上級財務規定,嚴格的執行“收支兩條線”,學校的收費資金先繳財政專戶,轉回後方可使用。

  二、嚴格控制經費開支

  1、經費的使用,須有申報手續,購物須填寫申購單,由校長審批後方可購買,使用經費在五千元以上須學校校委會研究決定,並制定實施方案方可實行。

  2、學校所需的物品,統一由總務處購買,並做好登記,然後發放,並簽好領取手續,非經學校批准的,一切個人購買的物品學校不予報銷。

  3、購物發票務必經審查實屬工商稅務部門註冊的正規發票,報銷發票做到有四人以上簽字(校長、總務主任、會計、經辦人)方可報銷。

  4、任何人不準挪用學校公款,教師出差辦事使用資金一律自行墊付,回校結算。

  5、學校的由出納員保管,法人章、收費票據、及財務檔案由會計保管。

  三、堅決制止亂收費和私設“小金庫”。

  四、學校代收代管的專案按照上級規定嚴格執行,合理收費,定期結算,做到多退少補。

  五、國家推行的學生“一補”政策,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上級的要求,嚴格按程式操作執行,建立領導小組,健全實施方案,理解社會各界的監督。

  六、學校每年度向全校教職工通報學校的收入和支出狀況。

  七、學校的出納人員,按照財務和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好資金的收付工作,對違反財務制度的開支,有權拒付,根據原始憑證,及時記帳,天天盤點庫存現金,月月核對銀行存款,做到帳款相符,帳據相符,不出差錯,庫存現金務必控制在限額500元以內,不準公款私存。

  八、會計人員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向校長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合理編制學校經費預算及年終結算工作,做好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工作。

  九、加強票據管理,收費票據使用務必進行登記,定期向財政部門報告,收費票據的領取使用結存狀況。

  十、財會人員要持證上崗。

  十一、加強學校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不斷健全財務規章制度。

  十二、學校校舍財產物品一律不準出租出借。

  十三、加強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以及會計核算專業材料要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清冊,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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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學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制度,結合學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三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有效控制預算執行,完整、準確編制學校決算,真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依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學校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實施績效評價,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真實完整地反映資產使用狀況,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資產,防止資產流失;加強對學校經濟活動的財務控制和監督,防範財務風險。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四條 學校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 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分管財務的副校級領導協助校長管理學校財務工作、承擔相應的領導和管理責任。

  校長對財務工作的領導職責:領導本校的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執行《會計法》,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和完整,保障會計人員的職權不受侵犯。

  第六條 學校單獨設立計劃財務處。計劃財務處是學校唯一的一級財務機構,在校長和分管財務副校級領導的領導下,履行學校財務管理職責。

  計劃財務處的工作職責: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如實反映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計劃財務處與其他職能部門的關係:計劃財務處是學校管理職能部門之一,財務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的管理工作,與各個職能部門有著密切的聯絡。各個職能部門所發生的與價值有關的經濟業務需要透過會計核算來反映和監督,會計核算上的部份原始資料要透過各個職能部門提供,而且計劃財務處和各個職能部門均肩負著互相及時反饋資訊的職責,因此計劃財務處與學校其他職能部門之間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相互促進。

  會計核算的組織形式:學校的會計工作集中在計劃財務處。學校內部各部門對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只負責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並對原始憑證根據需要作必要的彙總,定期將原始憑證和原始憑證彙總表送交學校財會部門,由財務部門進行稽核,並據以編制記帳憑證,然後根據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登記總帳和明細帳,再定期編制會計報表。

  第七條 學校計劃財務處應當配備會計機構負責人和專職財會人員並在專職會計人員中指定會計主管人員。

  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任免,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財會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工作崗位相適應的資格和能力。財會人員的調入、調出、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任免或者撤換,應當由學校計劃財務處會同有關部門辦理。

  第八條 學校直屬二級獨立核算單位必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所屬行業的會計制度、規則準則,參照國家、省市、行業和學校相關規定和相應辦法建立健全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實施細則和有關規章制度。

  學校其他非獨立法人單位或部門不得設定二級財務機構。財務確需開展單獨核算的,由計劃財務處委派會計人員。委派人員的編制、考核歸計劃財務處統一管理,委派人員的工資、績效和福利由學校承擔,委派人員的相關經費在受派單位的成本費用、收益分配中考核並體現。

  第三章 預算管理

  第九條 學校預算是指學校根據事業發展目標和計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是學校年度內所要完成的事業計劃和工作任務的貨幣表現,是學校日常組織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據。

  學校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十條 學校實行“統一領導、綜合平衡、分級編制、責權結合”的預算管理體制,執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轉和結餘按規定使用的預算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學校預算編制應當遵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收入預算編制堅持積極穩妥,支出預算編制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

  第十二條 學校計劃財務處提出預算建議方案,經學校審議通過後報財政部門,根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方案再報財政部門,經法定程式稽核批覆後執行。

  第十三條 學校應當嚴格執行經批准的預算。預算執行中,國家對財政補助收入和財政專戶核撥資金的預算一般不予調整;上級下達的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增加或者減少支出,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時,高等學校應當報主管部門稽核後報財政部門調整預算。財政補助收入和財政專戶核撥資金以外部分的預算需要調增或者調減的,由學校自行調整並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收入預算調整後,應相應調整支出預算。

  第十四條 決算是指學校根據預算執行結果編制的年度報告。

  第十五條 學校應當按照規定準確、及時地編制年度決算,報財政部門審批。

  第十六條 學校應當規範決算管理工作、加強決算稽核和分析,保證決算資料的真實、準確。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條 學校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

  1.財政教育撥款,即學校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教育撥款。

  2.財政科研撥款,即學校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科研撥款。

  3.財政其他撥款,即學校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本條上述撥款範圍以外的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育事業收入,指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透過學歷和非學歷教育向學生個人或者單位收取的學費、住宿費、委託培養費、考試考務費、培訓費和其他教育事業收入。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不計入教育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給學校的資金和經核准不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的資金,計入教育事業收入。

  2.科研事業收入,指學校開展科研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透過承接科研專案、開展科研協作、轉化科技成果、進行科技諮詢等取得的收入。科研事業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門預算隸屬關係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三)上級補助收入,即學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四)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學校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五)經營收入,即學校在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條上述規定範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第十八條 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十九條 學校對按照規定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的資金,應當按照國庫集中收繳的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不得隱瞞、滯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條 學校支出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包括:

  (一)事業支出,即學校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基本支出和專案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學校為了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專案支出是指學校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所發生的支出。

  (二)經營支出,即學校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學校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數;不能歸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各項經營支出應當與其經營收入相配比。

  (三)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學校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四)上繳上級支出,即學校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條上述規定範圍以外的各項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贈支出等。

  第二十一條 學校應當將各項支出全部納入學校預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學校結合實際情況規定、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三條 學校從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取得的有指定專案和用途的專項資金,應當專款專用、單獨核算,並按照規定向財政部門或者主管部門報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專案完成後,應當報送專項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接受財政部門或者主管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二十四條 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採購制度等有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 學校應當加強支出的績效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六條 學校應當依法加強各類票據管理,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使用正確,不得使用虛假票據。

  第六章 結轉和結餘管理

  第二十七條 結轉和結餘是指學校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後的餘額。

  結轉資金是指當年預算已執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執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結餘資金是指當年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者因故終止,當年剩餘的資金。學校收支結轉和結餘應當單獨反映。

  第二十八條 學校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的管理,應當按照同級財政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學校非財政撥款結轉按照規定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非財政撥款結餘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剩餘部分作為事業基金用於彌補學校以後年度收支差額;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條 學校應當加強事業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的原則,統籌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規模。

  第七章 專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條 專用基金是指學校按照規定提取或者設定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專用基金管理應當遵循先提後用、收支平衡、專款專用的原則,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規模。

  第三十二條 專用基金包括:

  (一)職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財政撥款結餘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規定提取轉入,用於學校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集體福利待遇等的資金。

  (二)學生獎助基金,即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照事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業支出的相關科目中列支,用於學生學費減免、勤工助學、校內無息借款、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的資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關規定提取或者設定的其他專用資金。

  第三十三條 各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辦法,國家有統一規定的,按照統一規定執行;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學校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確定。

  第八章 資產管理

  第三十四條 資產是指學校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三十五條 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三十六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前款所稱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對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無法收回的應收及預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照規定程式批准後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對存貨盤盈、盤虧應當及時處理。

  第三十七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及構築物;專用裝置;通用裝置;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傢俱、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第三十八條 學校對固定資產採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不考慮殘值。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可以繼續使用的,應當繼續使用,規範管理。

  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動植物等,不計提折舊。

  固定資產折舊不計入學校支出。

  第三十九條 學校應當對固定資產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保證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照規定處理。

  學校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第四十條 在建工程是指已經發生必要支出,但尚未達到交付使用狀態的建設工程。

  在建工程達到交付使用狀態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工程竣工驗收、資產交付使用和財務決算。

  第四十一條 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財產權利。

  學校透過外購、自行開發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應當合理計價,及時入賬。學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學校取得無形資產而發生的支出,計入事業支出。

  第四十二條 學校應當對無形資產在其使用期限內採用年限平均法進行攤銷。對於使用期限不確定的無形資產,攤銷辦法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無形資產攤銷不計入學校支出。

  第四十三條 對外投資是指學校依法利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進行的投資。

  學校應當嚴格控制對外投資。在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和事業發展的前提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對外投資的,應當履行有關審批程式。

  學校不得使用財政撥款及其結餘進行對外投資,不得從事股票、期貨、基金、企業債券等投資。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學校以實物、無形資產等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合理確定資產價值。

  第四十四條 學校資產處置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履行相關審批程式。

  學校出租、出借資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主管部門稽核同意後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第四十五條 學校對外投資收益以及利用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應當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學校資產處置收入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四十六條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加強資產管理,按照科學規範、從嚴控制、保障事業發展需要的原則合理配置資產,建立資產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資產使用效率。

  第九章 負債管理

  第四十七條 負債是指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四十八條 學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項、應付及預收款項、應繳款項、代管款項等。

  借入款項是指學校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入的各類款項。

  應付及預收款項包括學校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等款項。

  應繳款項包括學校收取的應當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應繳稅費,以及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的款項。

  代管款項是指學校接受委託代為管理的各類款項。

  第四十九條 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類管理,及時清理並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第五十條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財務風險控制機制,規範和加強借入款項管理,嚴格執行審批程式,不得違反規定舉借債務和提供擔保。具體審批辦法由學校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制定。

  第十章 成本費用管理

  第五十一條 學校應當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實行內部成本費用管理。

  第五十二條 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關核算物件和核算方法,對學校業務活動中發生的各種費用進行歸集、分配和計算。

  第五十三條 費用是學校為完成教學、科研、管理等活動而發生的當期資產耗費和損失。

  第五十四條 學校應當在支出管理基礎上,將效益與本會計年度相關的支出計入當期費用;將效益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會計年度相關的支出,按照有關規定,以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等形式分期計入費用。

  第五十五條 費用按照其用途歸集,主要包括:教育費用、科研費用、管理費用、離退休費用和其他費用。

  教育費用是指學校在教學、教輔、學生事務和其他教育活動中發生的各項費用。

  科研費用是指學校為完成所承擔的科研任務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管理費用是指學校為完成行政管理任務而發生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校級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各項費用,學校統一負擔的工會經費、訴訟費、中介費、印花稅、房產稅和車船使用稅等。

  離退休費用是指學校負擔的離退休人員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項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學校無法歸屬到本條上述費用中的其他各項費用。主要包括:對附屬單位的補助、上繳上級支出、財務費用、捐贈支出等。

  第五十六條 學校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不能直接歸集的,應當按照一定原則和標準合理分攤。

  第五十七條 學校應當根據實際需要,逐步細化成本核算,開展學校、院系和專業的教育總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動成本的核算應當細化到科研專案。

  學校實行內部成本費用管理後,應當建立成本費用與相關支出的核對機制,以及成本費用分析報告制度。

  第十一章 財務清算

  第五十八條 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學校發生劃轉、撤銷、合併、分立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五十九條 學校財務清算,應當在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並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六十條 學校清算結束後,經主管部門稽核並報財政部門批准,其資產分別按照下列辦法處理:

  (一)學校因隸屬關係改變,成建制劃轉的,全部資產無償移交,並相應劃轉經費指標。

  (二)學校撤銷的,全部資產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准處理。

  (三)學校合併的,全部資產移交接收單位或者新組建單位,合併後多餘的國有資產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准處理。

  (四)學校分立的,資產按照有關規定移交分立後的學校,並相應劃轉經費指標。

  第十二章 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六十一條 財務報告是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檔案。學校應當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第六十二條 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財政撥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資產投資決算報表等主表,有關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等。

  第六十三條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學校收入及其支出、結轉、結餘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對外投資、資產出租出借、資產處置、固定資產投資、績效評價的情況,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六十四條 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當按照主管部門的規定,根據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科學設定財務分析指標,開展財務分析工作。

  財務分析指標主要包括反映學校預算管理、財務風險管理、支出結構、財務發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標(財務分析指標見附表)。

  第十三章 財務監督

  第六十五條 學校財務監督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預算編制、財務報告的科學性、真實性、完整性;預算執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二)各項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規性;

  (三)結轉和結餘的管理情況;

  (四)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有效性;

  (五)負債的合規性和風險程度;

  (六)對違反財務規章制度的問題進行檢查糾正。

  第六十六條 學校財務監督應當實行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事後監督相結合,日常監督與專項檢查相結合。

  第六十七條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經濟責任制度、財務資訊披露制度等監督制度,依法公開財務資訊。

  第六十八條 學校依法接受主管部門和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十四章 附則

  第六十九條 學校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應當執行本制度。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條 學校應當根據本制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相應財務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報主管部門和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第七十一條 本制度自公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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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範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

  第3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閒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 根據教育局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採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5條 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定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 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並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 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內容是支出預算。

  第8條 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 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專案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餘”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並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況,批准下學年度的預算。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1、稽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符合會計工作規範的要求,是否符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並且退回給經辦人。

  2、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提供反映學校經營情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並就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並就月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

  3、稽核記賬憑證,稽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4、嚴格稽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稽核學校收繳費是否符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5、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裝置、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是否相符。

  6、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係,做好服務工作,積極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7、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佈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8、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係。

  9、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範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0、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並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1、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並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章、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並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第四章、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每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情況、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複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況的諮詢;

  4、瞭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況,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建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第五章、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並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並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並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況,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複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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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規範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規、制度,加強監督,維護財經紀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結合我辦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根據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行政經費實行“包乾使用、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辦法,應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財務管理制度,發揚艱苦奮鬥的優良傳統,厲行節約,杜絕浪費。專案經費由各科室編排預算方案,集體研究落實,各項資金一律不準用於私人借支,定期存款做到定期、定點、專人管理,不得以移民資金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貸款、貸款擔保。

  財務人員要以身作則、奉公守法,認真貫徹國家各項改革措施,既要維護國家和集體利益,又要維護廣大幹部職工的切身利益。

  1、會計的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依法組織會計日常核算、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賬目清楚。按期報賬,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及時上報上級單位。

  (2)收集、整理和分析有關會計資料與資料,提出管理意見,實行事前控制與事中監督。

  (3)按會計法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會計原始憑證及賬本等會計檔案的管理。

  (4)按照經濟稽核原則,定期檢查資金使用情況,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5)及時做好銀行對賬工作。

  2、出納的職責: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按稽核籤批後手續完備的單據憑證辦理款項收付,收付款憑證及原始憑證附件上加蓋“收訖”、“付訖”、“附件”。

  (2)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款憑證;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及時盤點現金、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若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嚴禁私人挪用;預支現金必須經分管領導審批同意。

  (3)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積極配合會計做好銀行對賬、報賬工作,嚴禁將銀行賬戶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使用。

  (4)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根據我辦實際,財務由主任授權副主任審批。財務印鑑分開管理(法人代表章由會計管理,出納章、單位財務章由出納管理),互相制約。機關財務和移民後期扶持資金分別由綜合科和發展扶持科分管領導負責審批。

  凡機關財務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經辦人簽名,綜合科負責人核籤,報分管副主任批准後方可報銷。單位公務接待統一由綜合科安排,一律要填報申請單,按標準接待。本辦非日常性的開支,凡5000元以下的由分管副主任籤批;5000元以上的經主任辦公會議研究同意後方能報銷。

  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的使用要嚴格對照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水庫移民安置辦公室浙財農字〔XXX7〕55號、57號、65號檔案和瑞移辦〔XXX7〕20號、21號檔案執行。

  珊溪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要嚴格對照溫州市移民辦關於珊溪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對專案資金撥付必須經辦聯絡片、村、點幹部、專案負責人、後扶科負責人簽字後,報分管領導審批。

  大中型水庫移民直補資金的撥付必須由後扶科提供直補資金髮放的名冊,經財務會計稽核後提交給分管領導籤批後,方可撥付。

  因公外出開會、培訓的車船費、住宿費、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費等報銷標準根據《瑞安市行政事業單位經費開支控制標準暫行規定》執行(瑞財行〔XXX〕37號檔案)。借支差旅費的人員,必須由本人填寫借款申請單,註明到何地、辦何事及計劃天數,核定借款金額,經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領取,返回後一週內按審批程式報銷,報銷單據不得使用白條。

  3、辦公用品、其他物品購置及報刊、雜誌的訂閱

  訂閱報刊雜誌,先由各科提出訂閱意見,再由綜合科綜合平衡,報分管領導批准後統一訂閱。購置各類辦公用品和其他物品等,應向綜合科提出購置意見,經分管副主任同意後,由綜合科具體實施。

  凡金額在100元以上的開支必須憑稅務部門統一監製的正式發票報銷,非正式發票或非行政事業單位收據不予報銷。1000元以上的開支必須透過銀行轉帳結算。

  4、車輛的執行和維護費

  機動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維修前應由司機提出計劃,經綜合科彙總後報分管

  領導和主要負責人同意。年終或每半年結帳一次,報銷時必須按正常報批程式結算,並附修理費明細表。機動車燃料費實行一次性購買,分期領用。

  5、參加培訓和學歷教育經費的報銷

  機關工作人員參加學歷(學位)教育和培訓必須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報銷,未經組織批准,自行參加學歷教育和培訓的費用不予報銷。報銷標準按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市財政局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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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會計人員工作職責

  ㈠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財務計劃、預算,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從經費角度上保證教學計劃的完成。

  ㈡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算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要求編制會計報表,按期上報,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

  ㈢按照勤儉建國,勤儉辦事的原則,定期檢查、分析預算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經費使用效果,發現浪費現象,及時向領導提出改進措施。

  ㈣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認真執行《會計法》,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

  ㈤按月做好經費分類帳,瞭解和掌握專項經費的情況。

  二、出納人員工作職責

  ㈠根據國家發展事業的方針批准的計劃和預算,及時合理地供應資金,正確執行單位預算計劃。貫徹艱苦創業,勤儉節約的方針,堅持少花錢多辦事,充分發揮資金使用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積極促進教育事業計劃的圓滿完成。

  ㈡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按照財務制度、現金管理制度、銀行結算制度以及財務工作規範辦理各種收付款業務。

  ㈢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算帳、投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款相符,帳單相符帳表相符。

  ㈣根據核算中心的規定,及時正確交接原始憑證。

  ㈤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認真執行《會計法》,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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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西安體育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管理制度表》(下稱“本制度”),是根據《西安體育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學生社團管理章程》及院學生社團聯合會(下稱“社聯”)、院學生社團(下稱“社團”)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

  第二條本制度是規範社聯下屬各部門及社團的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社聯及社團以此制度作為財務管理準則。

  第三條本制度本著公開、明晰、客觀、有效的原則,確保我院各社團的正常運轉,規範社團活動,切實保障社團的正當權益。

  第二章 經費的使用

  第四條經費使用堅持先審批後使用的原則,購買日用品、舉辦社團活動至少提前兩週將《學生社團活動經費策劃與預算》(物品名稱、所需金額均需列出),提交給社聯財務部稽核同意後,經主席團稽核,經團委分管學生社團的副書記稽核,最終提交團委書記審批同意後執行。

  第五條社團活動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如果超出預算金額,超出部分由社團自行承擔。

  第三章經費報銷規定

  第六條活動策劃書應附有活動的經費預算,活動策劃書的經費預算應與活動申報表中的預算內容完全一致。

  第七條活動結束後的一週內要把所有單據準備好交由社聯財務部及主席團初審,團委辦公室負責財務的老師預審,團委副書記稽核,經團委書記審批後方可報銷。

  第八條實行嚴格的票據管理制度,只能報銷正規發票。且發票應註明日期,購買物品的型號,數量和金額,在發票右上角填寫發票序號,並附經手人簽名。發票具體要求如下:

  (1)發票的客戶付款只能填寫“西安體育學院”字樣,多寫、錯寫或不寫均不予以報銷。

  (2)物品欄商品名稱須詳實寫明,商品過多可另附清單,貼於發票背面。

  (3)發票及清單上需要加蓋收款單位財務專用章。

  (4)餐飲、娛樂等不符合財務規定的發票均不予報銷。

  (5)發票正面不得擅自塗損。

  附:報銷須知:

  (1)報銷憑證為正式發票或支付憑證(支付憑證列印在A4紙上)。

  (2)活動(比賽)照片4~6張,彩印在A4紙上(一張紙上2~3張),照片內容必須與當天活動(比賽)為實。

  (3)活動總結(活動亮點和需要改進的地方都能呈現出來),電子版和紙質版各一份(紙質版用0.5黑色簽字筆簽名)。

  (4)活動(比賽)前期和活動(比賽)結束當天必須以微信公眾號推送活動(比賽)內容。

  (5)以上4點必須在一週之內交由社聯財務部稽核,超時一律不予報銷。

  (6)本次活動經費未審批下來,不能申請下期活動經費。

  第九條本規章制度由社聯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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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單位的業務收支審批由園長負責或由園長授權的分管領導審批本園的各項貨幣資金業務,授權書由園長室與會計人員分別儲存。

  二、凡是開具行政事業單位統一收據對外收費,一律按照縣物價局審批的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進行。此項工作由會計人員負責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制止和糾正。如果制止和糾正無效,應當向本單位領導彙報,請求作出處理。

  三、支付申請。任何部門任何人需要購物或個人用款時,必須填制購物申請單及個人用款單並註明款項的用途、支付金額、支付方式等內容,並附有效的相關證明,報主管負責人稽核簽字。

  四、支付審批。審批人應嚴格遵守審批許可權、審批程式的規定,在預算經費中支出,對不符合規定的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

  1.金額在5000元以下由園長審批;金額在5000元以上由核心組會議集體討論。

  2.大批、大件裝置採購、基建維修申報審批程式

  (1)核心組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後,由具體操辦人提出書面預算計劃。

  (2)預算計劃報校產管理站審批(包括報局審批)。

  (3)預算審批同意後,報區政府採購部門。

  五、複核支付。出納崗位人員對批准後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主要複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准範圍、許可權、程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據、憑證是否齊全,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複核無誤後按規定辦理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六、會計人員應認真稽核有關收支專案的內容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是否超出開支標準和限額,經辦手續是否齊全以及存在其他問題等內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應及時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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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行會計法規制度,會計、出納必須持證上崗,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財務負責人、財務會計、出納都必須自覺執行《會計法》和各項財務規定。

  2、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冊、報表與財務檔案資料,並及時立卷歸檔。

  3、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仔細稽核每張收據,力爭每筆業務均符合財務收支標準。

  4、支票及財務專用章由專人分別保管,即安全又牽制。

  5、按規定做好記帳、算帳、報帳、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及預算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有根據,報表及時準確,情況真實可靠。

  6、參與並嚴格執行學校財務預算計劃,合理使用資金,節約使用資金,檢查資金使用效果,檢查報銷票據是否符合財務要求。

  7、對各項收入,及時定額入賬,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項資金,分清資金渠道,費用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

  8、物品的採購須統一編制採購計劃並報主管領導批准後再行採購,財務會計對審批的採購計劃和採購實物清單及購物發票進行稽核。屬於控購審批的物品須事先辦理報批手續。

  9、急用物品的採購須由使用人申報,經分管領導批准辦理。經批准購買的物品由總務處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共同派人採購並予核定其價格。

  10、轉賬支票和現金支票均由財務會計購買並保管。出納存放未使用的轉賬支票不得超過五張,存放未使用的現金支票不得超過一張。財務會計負責隨時檢查支票使用情況。因公使用支票和現金憑用款申請單報經領導批准,方可在財務部門辦理規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續。個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11、因公需借支的現金數額較大時,借款人應提前一天向財務部門打招呼,財務部門到銀行支取現金須經財務主管簽字批准。

  12、查閱、借閱會計檔案資料,必須由查閱、借閱人寫出查閱、借閱的理由和事項,經主管領導批准後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幫助查閱,不得隨意帶出室外。

  13、上級財務檢查呼叫會計檔案,財務賬目及相關資料須經財務主管批准,由財務人員經手辦理,並做好登記。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財務資料。

  14、財務主管、財務會計和出納應相互監督,共同把關,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各項財務規定。

  15、自覺接受和配合物價、審計、稅收部門的監督、檢查、主動報告財務工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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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加強機關財務管理,達到節減支出、合理負擔、保障各項工作正常運轉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經費實行“厲行節約,量入為出;保證重點,兼顧其他;統一管理,嚴格審批”的管理辦法。

  二、委機關各科室業務費開支一律集中由局財務室管理,各科室不得自行設立現金和費用支出賬戶。委財務室必須在每月10日前向局領導通報上月經費收支情況,正確反映收支結果,定期進行財務分析。

  三、委各項經費支出,堅持先報告後審批,先批後用的原則,實行書記“一支筆”審批。每張票據有經手人、審批人,做到手續齊全。

  四、嚴格現金管理。發生現金業務時,必須實行規定範圍內提取現金額度。庫存現金嚴格執行有關部門規定的限額。

  五、加強銀行存款賬戶管理。辦理存入業務時,經辦人要對票據進行稽核,稽核無誤後方可填制記賬憑證;辦理支付業務時,經辦人要憑經過領導審批、稽核、經手人簽字(或蓋章)的票據辦理轉款;辦理撥款業務時,經辦人員要根據計劃,憑經過領導審批、股長稽核的收款單位收據辦理撥款;辦理結算業務時,經辦人要憑經過收款單位領導審批,代辦員、經手人簽字(或蓋章),主任稽核簽字的票據辦理付款。並提高對原始憑證稽核管理,隨時向主管領導提供存款餘額等資訊。

  六、嚴格財務審批程式。各類專項撥款、指標外撥款必須經縣領導、委領導審批,各項指標內撥款必須經委領導。

  七、加強印鑑、支票管理。財務印鑑、支票管理實行內控制度。財務公章、轉賬支票由會計保管;

  八、杜絕借用公款。凡委機關幹部、職工因公出差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借用公款的,需本人自行墊付,公事結束後將原始憑證按時上交財務,並按財務規定執行報銷。

  九、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採購。各股室無自行採購權。小額採購辦公用品,由辦公室人員採購;各科室特殊需要的大額物品,由相關科室提出申請,經分管書記同意,書記批准。

  十、加強財務監督。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會計法》,以身作則,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財經紀律。發現違反本財務制度的行為,視其情節給予責任人相應的紀律處分,通報批評並取消相關科室、相關責任人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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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強財務管理,實行領導班子成員集體理財制度。領導班子要根據學校當年收入情況,年初集體研究制定出學校全年經費支出計劃,年終向全體教職工做出計劃執行情況報告。並將年初計劃,年終總結上報中心學校。

  2、實行民主理財。凡超過1000元(含1000元)的支出必須經領導班子研究決定,不得個人或極少數人主觀臆斷,擅自作主。

  3、凡學校計劃改建、維修等工程及大額購置超過5000元的支出要經過領導班子例會研究,同時上報上級部門審批,批准後方可實施。凡是符合招投標條件的專案,要按招投標有關規定執行,工程專案要堅持預決算制度,否則要追究學校一把手經濟責任。

  4、凡支出單據一律實行聯籤制。核銷單據時,要有經手人簽字,屬有形資產類支出要要經實物保管員驗收簽字,然後報請校長審批同意,同時還需有關人員實行聯籤。我校單據聯籤人由校長、和經辦人及學校理財小組組成。上述人員分別簽字後才能報財,否則不得核銷。

  5、量入為出,學校當年收支必須做到無赤字,有結餘,確保收支平?,嚴禁負債執行。

  6、嚴格控制差旅費和招待費支出,實行年度限額管理制度,如有特殊情況超限額的部分要報上級批准,否則不能做財務處理。

  7、努力做到節約、壓縮開支。如沒有外債,學校必須結餘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改善辦學條件。學校各項收入全部入帳,實行財務一本帳,不得出現赤字。

  8、扶困助學資金要及時足額髮放,嚴禁擠佔挪用。凡是上級扶困助學資金應發給學生的,要及時足額髮放到學生手中。領取手續健全。如困難住宿生補助及其他形式的救助資金,學校不得擠佔、挪用,否則要嚴肅處理。

  9、學校財務要及時公開、公示,認真接受民主監督。學校要把本校財務收支情況每一學期向全體教職工公開、公示一次,對群眾提出的質疑,學校分管負責人要做出明確解釋,陽光操作,增加透明度。

  10、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嚴防集體財產流失。學校必須建立固定資產帳薄,新增固定資產要及時登記入帳。因工作需要存放在個人手中的學校財產,工作變動時必須移交回學校。對學校固定資產每年盤查一次,減少的固定資產要合理,且經過正常批准,切實做到帳物相符,嚴防集體財產流失。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學生社團的財務管理,維護會員權益,確保學生社團的正常執行和健康發展,根據《四川大學學生社團管理條例》及相關法規制定本條例。社團作為非營利性組織應遵守國家相應的會計制度。

  第二條 本條例由四川大學外國語學院團委指導的學生社團聯合會制定,其工作職能為對社團聯內部財務情況進行管理以及對各學術型學生社團財務狀況進行監督和審查,促進社團健康發展。

  第三條 本條例適用於四川大學外國語學院分團委指導的學術型學生社團,即根據社團創辦程式在外國語學院登記註冊的具有固定章程的學術型學生團體,其他社團參照執行。外國語學院掛靠學生社團的財務監管可以本條例為指導,制定實施辦法。

  第四條 社團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是:

  (一)正確、合理地籌集、管理、使用資金,努力降低費用,節約開支;

  (二)認真執行會計制度,按照社團統一的制度,及時、準確、完整地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預決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和完善社團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監督;對嚴重違紀、損害公眾利益的收支行為應及時向院團委,學生社團聯合會報告、檢舉;

  第五條 學院團委要求學院社團聯對各個學術型社團社長進行履職前的廉潔修身、學習財務管理制度,以督促社團嚴格執行條例。

  第二章 組織建設

  第六條 各學生社團建立財務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會計人員負責掌管賬本,按時記賬,管理發票;保管現金,詳實地登記好每一筆現金去向用途,做好現金日記賬。應注意資金安全,對所管理的資金負責。會計行使管理本協會財務的職責並接受協會其他成員的監督。

  第七條 學生社團負責人(會長、副會長)不得兼任會計。如果該項經費涉及報賬,每一筆經費開支由會長、會計、至少一名活動費用經手人(會長和活動經手人不得與會計重合)共同在發票上簽字方可予以報銷;發票上需註明經費使用的具體情況(含購買物品明細)。

  第八條 學生社團每學期末召開會員大會,會計向全體會員公佈經費收支情況。

  第九條 由外國語學院社團聯統籌各學生社團會計組成學生社團財務管理委員會,監督各學生社團財務狀況的工作職能。

  第三章 經費來源

  第十二條 社團的活動經費,原則上分為兩個來源。

  一、在上一學年的優秀社團評比中獲得獎金的社團,原則上以獎金為社團資金來源,不允許其他活動資金來源。經費使用不需要報銷,但需要做好現金日記賬,記錄好資金去向用途。

  二、成立未滿一年的學術型社團或者在上一學年的社團評比中未獲得獎金的社團,根據活動開展情況學院可以提供少量活動經費,需要在做好資金去向用途賬本的同時,嚴格按照規定走報賬程式。

  第四章 財務管理

  第十三條 學生社團財產歸學生社團集體所有,任何人不得侵佔、私分或挪用社團的財產,亦不得在社團成員中分配;社團的經費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範圍內的活動,社團負責人或其他成員須嚴格遵循學校相關財務制度及社團內部經費管理規範的要求,應自覺接受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監督。

  第十四條 社團自成立之始即應建立財務收支賬目,賬目由專人負責;每學期末,社團的財務收支情況需以書面形式在qq群等平臺向社團成員公開,並接受社團成員及學生社團聯合會等相關部門的監督和審查。

  第十五條 社團在申請活動時,需要寫明詳細的經費預算,並請社團負責人進行審批,經費審批後在會計處登記,然後持有效憑證在出納處領取經費。

  第十六條 社團成員可對自己認為不合理的財務收支情況向社團財務管理委員會提出質疑,社團財務管理委員會責成社團財務領導小組予以答覆。

  第十七條 各學生社團須注意經費的合理使用,應具備一定的自律意識和節約觀念,確保年度收支的平衡。若出現財務赤字,則四川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有權暫停審批其一切活動。在經過整改並經社團聯確認取得成效後,方可繼續審批活動。

  第十八條 四川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部定期召集社團財務管理委員會開會,各社團的會計在會上對其協會財務狀況做詳細報告,並討論財務管理方案。財務制度擬於每年12月份核定一次;如需變更,應在社團財務管理委員會上公開徵求意見,表決透過。

  第十九條 每年社團換屆選舉後,原社團的財務管理部門或財務領導小組應將年度財務報告和財務清單移交給新一屆的社團財務管理部門或財務領導小組,並由新一屆財務管理部門或財務領導小組中的會計以本人名字開設獨立銀行賬戶,專款專戶專用,確保上一年度的剩餘經費全部轉入下一年做社團活動使用。

  第二十條 社團發生劃轉撤併時,應對集體財產進行清算。社團財務清算,應當在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部門、監察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對社團的資產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任何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或挪用社團的財產。劃轉撤併的社團清算結束後,經由校團委、掛靠學院批准,其資產分別按照下列辦法處理:

  (一)因掛靠關係改變,全部資產無償移交;

  (二)轉為非社團單位或撤銷的社團,全部資產扣除債務後,由掛靠學院牽頭,在社團在冊成員中進行平均分配;若社團在冊成員放棄,則做好社團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並妥善處理好各項遺留問題。

  (三)合併的社團,全部資產移交接收單位或者新組建社團。

  第二十一條 資金去向:

  (一)社團活動開支:社團開展與其宗旨相關的各項活動;

  (二)社團內部建設開支:包括社團購置辦公用品或開展內部培訓等支出;

  (三)出版內部刊物開支:包括編輯、出版等業務性支出;

  (四)其他合理開支。(包括辦公用品、文體用品等物,食品不計入內)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學生社團聯合會給予預警,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者,可依《學生社團管理章程》等學生社團相關管理規定,撤銷社團主要負責人的職務,直至對該學生社團予以撤銷登記。

  (一)不編制財務預算和決算的;

  (二)隱匿會員數量,私自截留會費收入的;

  (三)隱匿其他各項收入的;

  (四)對各項收入不出具統一收據的;

  (五)虛列支出,冒領、多領社團活動經費的;

  (六)不按規定設定財務管理部門或財務領導小組的;

  (七)侵佔、私分或挪用社團的財產的;

  (八)由於保管不善使社團資產嚴重流失的;

  (九)其他嚴重違反社團財經紀律的行為。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條例解釋權歸四川大學外國語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

  第二十四條 本條例自20XX年5月起生效。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3

  為進一步規範農業系統財務管理工作,認真貫徹執行財經政策、法規、制度,加強監督,維護財經紀律,出臺了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執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定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稽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稽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初級經濟師考試:工商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工商企業的概念...工商企業制度的...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帳。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詢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第四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洩,銀行帳戶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籤。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詢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4

  (一)機關經費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經費開支要堅持節約、高效的原則。一次性開支數額較小的,辦公室主任批准,由分管同志承辦。一次性開支數額較大的,需由常委會主要領導批准。所有開支,均實行先審批後承辦,未經批准不予報銷。

  (二)辦公用品的使用。

  一切辦公用品,均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和管理,各委室需要時到辦公室領取。非易耗公用物品由辦公室登記造冊,各委室妥善保管,嚴防丟失。

  (三)會議經費開支。

  辦公室編報預算,報有關領導稽核,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四)招待費開支。

  接待工作由辦公室指定專人統一安排。本市來人聯絡工作,一般不安排食宿。上級或外地來人,嚴格按市委、市府制定的接待標準執行。外地有關單位參觀來訪,一般只招待一餐,其他食宿等費用自理。招待費的使用情況定期向常委會主要領導彙報。

  (五)所有經費的開支實行每週簽字制度。

  承辦人要及時向辦公室負責同志說明開支來由,由辦公室主任簽字後報銷。原則上無正當理由超過一週的發票不予報銷。

  (六)堅持日清月結。

  辦公室財會人員要認真負責,所有票據要有經辦人簽字,有關負責同志稽核簽字,辦公室主任簽字方能報銷。每月報告一次財務收支情況,以便合理安排支出,提高服務質量。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5

  為了做好我鎮村級財務工作,規範村級財務行為,嚴肅財經法紀,切實保護集體和村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制定我鎮村級財務管理規定:

  一、村級財務的管理形式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賬簿、憑證、現金、銀行存款,由鎮農經站代記、代管,其所有權仍屬村集體經濟組織。

  二、村級財務的賬簿設定及管理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設定現金日記賬、存款日記賬、財產物資登記簿、債權債務登記薄、內部往來登記薄。

  2、鎮農經站設定總賬、明細賬、現金賬和銀行存款賬。

  3、村集體經濟組織各種賬簿、收據、報表由鎮農經站統一整理歸檔。

  三、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會計人員負責辦理村級的財務事項,登記有關賬簿,按要求向農經站報賬、繳款、定期核對相關賬目和盤點庫存現金,做到鎮村兩級賬賬、賬證、賬、款賬物、賬榜相符。

  2、鎮農經站要嚴格財務手續,農經站站長和總會計要認真稽核村級的各項收入、支出憑證,不符合規定的嚴禁入賬。

  3、村級財務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絕對禁止坐支,凡發現坐支現金,農經站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4、村級的財務收支憑證,每月必須到鎮農經站報由賬一次,同時核對賬目、清點庫存現金,做到鎮、村兩級賬目餘額等、庫存符、手續清。報賬時間:在每月的20日以前,如果業務量多時可隨時來報。

  四、財務審批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要嚴把審批關,每張票據必須有經手人或領、付款人簽字,必須有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簽字蓋章,必須有理財小組負責人簽字蓋章,同時還要有包村乾乾部部簽字。如有招待費、車費等特殊開支,除上述審籤手續外,還需有鎮紀委及鎮主要領導審批。

  2、村集體支取代管資金必須先由村主要幹部審批,鎮有關領導逐級稽核,再到鎮農經站支取,支取小1000元以內,由鎮農經站站長稽核,支取1000-5000元資金由鎮政府主管領導稽核,5000元以上由鎮主要領導稽核。

  五、村級財務管理責任制度

  1、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是村級財務管理的直接責任人,離任時要接受離任審計。

  2、村幹部不得代理會計辦理財會事項,不得直接經手票據現金。

  3、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支出必須全部納入賬內管理,絕對禁止以收代支、設賬外賬、小金庫等,

  六、民主理財制度

  村級設理財小組,由五至七名成員組成,並定期召開民主理財會議,公佈當期村內收支和其他財務事項,接受理財小組人員審理監督。

  七、現金、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村會計保留週轉金不超過1000元,其餘資金全部上交農經站管理,村收入大的現金1000元以上,當日內必須送交農經站管理。

  2、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由鎮農經站存入銀行管理,一村一戶,發生業務時鎮、村同時登記賬薄,並嚴格按照內部控制制度,保證村財村有。

  八、票據管理制度

  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一律入賬,並使用由鎮農經站領取的專用收據,禁止使用其他 收據入賬,否則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收據領取、收回嚴格按手續辦理。

  九、重大財務事項管理制度

  村級的重大財務事項要按照村政事務“六步決策法”執行。村級重大財務事項包括:大中型固定資產購置、變賣和報廢處理,大額的對外投資專案,大額借債,較大的財務專案開支,呆賬、死賬的處理,農業專案的招標發包方案,以及其它重大財務事項等,具體規定如下:

  1、村集體發包農業專案、村集體大型購置支出和其他群眾關心的事項,必須民主公開,競價投標。上述專案實施前必須先將方案報鎮政府審批,實施時必須有農經站人員、包村包片領導參加,並簽訂有關合同,否則鎮農經站不予報賬。

  2、村裡的大型購建支出報賬,必須開據正式稅票,同時還要有招標承包合同或影印件、工程預算以及驗收合格證明等必備的資料做為附件入賬。

  十、財務公開制度

  村級財務要按區紀委、民政局的要求公開賬目,公開前要到鎮農經站稽核,否則無效。

  十一、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村級應設一名專職或兼職保管員,並設財產、物資出庫登記薄。村會計、保管員、鎮農經站定期盤點財產、物資,發現虧損、盈餘及時做出處理。

  十二、實行“雙代管”,鎮、村兩級財務人員,鎮、村兩級審籤人員,要嚴格按照本規定執行,並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6

  1、為加強理學會公共財務及經費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會長、副會長不得兼任財務負責人。

  3、理學會的經費主要由會費撥給,經費管理由財務組專人負責。

  4、理學會的公共財產(即固定資產)。包括宣傳室的桌、椅、佈置品、宣傳板等各種器材、日常辦公用品、題庫和會刊等財產均由財務處統一登記管理。理學會的固定資產僅限於理學會工作和各項活動中使用,且不得損壞、丟失,否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情況嚴重者須按價賠償。會長換屆改選期間應做好交接工作。

  5、理學會日常用品包括宣傳用品、辦公用品等的購買,須由各部門向會長或副會長申請,經會長或副會長簽字後方可購買,須經財務組組長核對、驗收、簽字後方可報銷。各部門若有特殊情況需購買物品,要爭的會長口頭同意。領取和借用物品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借用物品必須按時歸還,不得損壞。

  6、各項活動要申請費用的,須做好活動經費預算,報理事會審批,活動經費由專人負責,活動結束後必須向會長、財務部上報經費使用情況,已備核查,超出預算100%者,多餘部分應寫報銷申請書,說明超支原因,方可報銷。

  7、各部門舉行活動須向同學收費或拉贊助的,必須報財務組批准,指定專人負責財務,並向財務組上報具體情況,財務組有權對其進行核查。

  8、小型開支經費低於十元的個人先墊,之後向財務組負責人申請報銷,報銷須及時,不要積壓,報銷要用正式發票(須蓋章),並寫明使用去向,經手人,否則不予報銷。

  9、各組使用財務和經費時,必須實事求是,必須本著節約的原則,做到少花錢多辦事,辦實事。

  10、理學會成員若出現財務問題,經舉報核實無誤,將被開除理學會,且報送校社聯財務部門,交與校團委處理。

  11、秘書組每個月須主動監督、詢問財務副組長社團財務的開銷狀況及餘額。財務組組長在每次開銷後,在qq群內公開;財務組副組長聯絡秘書組,給全體會員每一個月做一次簡訊開銷財務報告通知。每月底定我社的“財務透明日”。

  12、關於財務的其他管理內容,必須遵守社聯的《財務管理辦法》。(詳見附件)

  13、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施行,解釋權歸理學會財務組。

  附件一:財務管理中的幾點注意點

  附件二:淮海工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會財務管理辦法

  理學會

  附件一:財務管理中的幾點注意點(在活動中仍需繼續總結經驗)

  1.每次活動有經費開銷時,比如說:長期活動,對於斷斷續續的小型開支經費,財務組須確定一個人作為經手人,然後由其做好開支記錄,等活動結束後統一到財務組開銷,以確保活動能高效、流暢地舉行。原則上,報銷時間不得積壓超過五天。

  2.對於超過5元的經費開銷,經手人須向店主索要發票;少於5元的可以只收收據。但無論是發票或是收據必須有店家的親自蓋章。

  3.每次活動後,財務組須及時儲存關於活動開支的word文件和手寫稿各一份,以便會長、社聯、會員檢查。

  附件二:淮海工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會財務管理辦法

  第一條淮海工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實行資金統一監管、調撥的財務制度。學生社團聯合會全部資金(包括團委撥款、活動收入、贊助資金等),由主席團統一管理,所有支出款項由主席團統一調撥。

  第二條設立學生社團聯合會備用金總帳。所有帳目、現金及報銷憑證由主席團委派專人登記、儲存。

  第三條各部門所需日常辦公經費由秘書長統一劃撥,從備用金列支。

  第四條各部門申請專項活動經費應提前五天向主席團提交書面預算報告,經主席團批准後從備用金列支。

  第五條備用金列支滿1000元,辦公室憑有效報銷憑證(發票)交秘書長統一報銷。發票背面或正面應註明詳細用途、經手人、開支日期。日常工作中不報銷出租車費、通訊費及工作餐費。

  第六條各部門透過舉辦活動的勞務收入交辦公室統一管理,勞務收入可用於舉辦社團聯合會機關內部活動。勞務收入設專門賬戶,資金使用需經主席團會議批准。

  第七條公關部對外籌集的社會團體捐助資金和企業贊助資金只能用於舉辦社團活動。提供捐助和贊助的社會團體、企業應填寫《捐助、贊助資金登記表》。

  第八條院團委劃撥的辦公傢俱、裝置等資產由辦公室統一造冊登記、統一管理和使用。未經主席團批准,不得擅自轉借、挪用。幹部換屆改選期間應做好交接工作。

  第九條各會員社團辦公經費和活動經費原則上自籌。各會員社團經費來源主要有:團委撥款、掛靠部門撥款、社團成員勞務收入、會費收入、社會團體捐助和企業贊助。

  第十條各會員社團經費獨立核算,社團聯合會定期審計、統一監管。

  (一)各會員社團應設立資金總帳。所有帳目、現金及報銷憑證由專人登記、儲存。

  (二)各會員社團負責人不得兼任財務負責人。

  (三)各會員社團可以對外籌集社會團體捐助資金和企業贊助資金,提供捐助和贊助的社會團體、企業應填寫《捐助、贊助資金登記表》。捐助、贊助資金只能用於舉辦社團活動,列支辦公經費。

  (四)各會員社團每學期只能收取會費一次,會費收取標準經社團聯合會財務部核准後方可收取,會費總額的80%須用於舉辦社團內部活動,辦公經費支出不得超過會費總額的20%。

  (五)團委或掛靠部門的撥款資金憑有效報銷憑證(發票)報銷。發票背面或正面應註明詳細用途、經手人、開支日期。不報銷出租車費、通訊費及工作餐費。

  (六)各會員社團自管資金(會費、勞務收入、捐助和贊助資金)憑有效報銷憑證(發票或收據)記入自管資金賬目。發票(收據)背面或正面應註明詳細用途、經手人、開支日期。

  (七)各會員社團自管資金(會費、勞務收入、捐助和贊助資金)收支賬目每學期期末向全體成員公佈,接受監督。

  (八)社團聯合會財務部不定期審計各會員社團財務收支情況,並向社團成員公佈審計結果。

  (九)院團委或掛靠單位劃撥的辦公傢俱、裝置等資產由各會員社團統一造冊登記、統一管理和使用。不得擅自轉借、挪用。負責人換屆改選期間應做好交接工作。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7

  一、會計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頒佈的有關財務制度、嚴格按照《會計法》進行計賬、算賬、報賬,規定,嚴格財經紀律,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資料準確、賬目清晰。

  2、負責編制公司年度財務計劃;編制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及有關說明,每月10日前向公司領導及時、真實、準確地報送會計報表,完整地反映財務狀況,並按季度進行財務分析。

  3、責會計核算,特別對應收、應付等往來賬要及時清算和催收;定期對固定資產、低值易耗等財產物品進行盤點,做到賬帳相符,賬實相符,發現不符,必須查明情況及時彙報。

  4、負責公司的資產管理和各項財產的登記、核對、抽查與調撥,按規定計算折舊費用,確保資產的資金來源。

  5、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本、會計報表等檔案資料。

  6、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出納崗位職責

  1、負責現金及銀行轉賬票據的收付,不得積壓,按時將現金送存銀行。

  2、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庫存現金按規定限額執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條抵庫、不得坐支營業款。

  3、根據會計人員簽章的收、付款憑證,按款項的稽核批准制度辦理收付。

  4、開據支票,辦理匯款時要按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辦妥有關手續,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退回。

  5、填制有關收入、支出的會計憑證、登記銀行存款、現金出納日記賬,保證賬款相符。

  6、負責保管未簽發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簽發的支票存根聯。

  7、負責職工每月工資、獎金以及各種福利待遇的稽核和發放。

  8、結合公司的業務實際情況,每月彙總收付款憑證並將憑證交會計登記明細賬。

  9、每月10日前,將上月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逐筆核對,編制銀行餘額調節表。

  10、每月底將銀行存款餘額、營業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計額報告總經理及法人代表。

  11、妥善保管保險櫃鑰匙,密碼不得洩露及外傳。

  12、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固定資產的管理規定

  1、公司的固定資產,包括機器裝置、車輛、傢俱、電器、其他裝置等,其財務管理和計提折舊,由財務室負責。

  2、每年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固定資產盤點,做到實物和賬表記錄相符,核算資料準確。對固定資產遺失、損壞的,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做出適當處理。

  3、購置固定資產,必須有經批准的購置計劃;購置時,經領導批准,可借用限額支票在計劃範圍內使用。

  4、購置的固定資產報銷時按財務制度審批程式進行。

  四、印章使用的管理

  1、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公章由行政管理部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由財務室專人負責保管。

  2、保管人員必須堅守職責,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將印章帶出辦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託他人代管。

  3、保持印章使用的嚴肅性。各類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嚴禁在空白介紹信上蓋章。印章使用必須做到用章登記。

  五、公司員工差旅費的規定

  1、職工因公出差,按財政部有關檔案規定,一律乘座火車,可購硬臥車票。如因特殊情況需乘飛機者,必須報總經理批准方可乘座,否則不予報銷。若需乘船可購四等艙船票。

  2、在途補助。乘座火車和輪船每人每天按20元補貼,乘座長途汽車6小時及以上的,可按在途標準補貼20元。

  3、員工每人每天按80元標準住宿,出差住宿按天數計算;副總經理以上實報實銷,所住賓館不得超過三星級。

  4、住勤伙食補貼,每人每天20元標準。

  5、市內交通補貼,每人每天10元標準。

  6、公差人員報銷差旅費,必須在回公司五天內辦理報銷手續、繳還預借差旅費,否則作為挪用公款處理。

  六、物資採購規定

  1、各部門根據每年物資的消耗率、損耗率進行預測,於每年十二月中旬編制採購計劃和預算,報財務室稽核。

  2、計劃外採購或臨時增加的專案,也要制定計劃或報財務室稽核。

  3、財務室對各部門採購計劃和預算進行稽核,經稽核的計劃交行政部門監督實施。

  4、採購價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要有2人以上共同辦理;大宗用品或長期需用的物資,必須向3家以上供應商摸底詢價,並簽定供貨協議。

  5、計劃外和臨時少量急需品,需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採購。

  6、採購人員採購物資付款,價值在500元以上的,使用轉賬支票或委託銀行付款;價值在500元以下的,可以支付現金。

  7、轉賬支票結賬一般由出納根據採購人提供的準確數字或單據填制轉賬支票。若由採購人領空白轉賬支票與對方結賬的,轉賬支票必須限額。

  8、物資採購價值超過500元,賣方要求付現金的,必須由財務室審查,經批准後,方可付款。

  七、公文及合同的管理規定

  1、以公司名義向外傳送的正式檔案需經部門經理審閱,總經理簽發。

  2、以公司名義對內、對外簽定的合同,統一由財務室負責辦理,並在辦理完畢後將原件分類存檔,以便隨時備查。

  八、財務審批、報銷規定

  1、公司各部門應根據工作需要,事先擬訂支出計劃,報總經理同意後,再由經辦人按規定辦理借支或報銷手續。

  2、公司員工報銷,需下列審批程式:經辦人—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簽字—出納付款。

  3、上述開支的必須支出,如果總經理不在,需經電話請示總經理同意後,方可予以支出,待總經理回到公司後再予補籤。

  4、員工個人因私借款一律不予批准。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8

  流動資金管理制度

  1、酒店的流動資金既要保證需要又要節約使用,在保證按批准計劃供應營業活動正常需要的前提下,以較少的佔用資金,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

  2、要求各業務部門在編制流動資金計劃時,嚴格控制庫存物品,物料原材料的佔用資金不得超過比例規定。

  3、除經批准為特殊儲備者外,超儲物資商品原則上不得使用流動資金,只能壓縮超儲的商品、物料,以減少佔用流動資金。

  4、嚴格遵守不得挪用流動進行基建工程的規定,嚴格遵守有關財務法規和制度。

  5、使用的基本要求

  (1)在符合國家政策和酒店總經理室、總經理要求的前提下,加速資金週轉,擴大經營,以減少流動資金的佔用。

  (2)加速委託銀行收款和應收款項的結算,減少對流動資金的佔用;

  (3)各業務部門應辦理流動資金存貨的報批手續,並在每月上報經濟業務報表的同時,上報流動資金使用效率的實績,即流動資金周次數和流動資金週轉一次所需的天數。

  (4)對商品資金的佔用,應本著勤儉節約的精神,儘量壓縮;

  (5)儘量減少傢俱、用具的購置。

  外匯管理制度

  1、酒店營業收入中的外匯,收款員必須詳細記錄在營業收入日報表中,連同收費單據一起繳出納入庫。夜班的外匯收入存入會計部特殊保險櫃中,於第二天上午繳總出納入庫。

  2、營業收入中的外匯轉賬憑證,從收到憑證的第二天即委託銀行轉賬。

  3、必須在雙方協商下以簽訂合同或協議的形式加以肯定和約束才能進行外匯結算辦理。訂立業務合同時,除摸清信譽和償付能力外,還必須事先預存一次業務往來所需費用,在酒店銀行賬戶內作為每次(項)業務的結算資金。

  4、負責外匯結算工作的人員必須及時把對外結算單證按合同或協議辦理結算,並在委託銀行結算後的第六天核對是否要收,凡在上述的時期內未接獲銀行收款通知單的,應即通知銷售部工餐飲部協協助辦理催收,同時向財務務部經理彙報。

  5、必須將當天的外匯現金送存銀行,一切營業收入的外匯現金不得坐支。外匯的收支必須透過銀行辦理。

  6、使用外匯必須編制使用外匯計劃,除商品、食品、原材料外,要使用外匯購置的一切物料、包裝、備用品、裝置、工具、零配件、燃料、能源等必須經財務部審查,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購 置。

  7、用外匯購進的商品、原材料、備用品、工具等,在出售、調撥調劑時,必須收回外匯。用外匯購進的上述物品不得以本幣出售或調撥,特殊情況需收取本幣的,須經總經理批准。

  8 、嚴格執行外幣兌換制度,客人交外匯付賬單者,一律按當天的匯率折算本幣,嚴禁擅自變更匯率的比值,也不得取整舍零作匯率折算外匯。

  9、客人付外幣者,一律按當天兌換現鈔的匯率減貼息折算本幣。

  10 、使用信用卡籤付賬單者,一律按賬單實際金額填列“認購單”,並讓客人籤付,不另收手續費。

  11、以記賬 或轉賬方式結付業務款項者,本幣與外幣的折算率按結賬當天的銀行彙總牌價的買賣中間價為結賬的折算率。

  12、不準外單位或人個借用酒店及所屬部門在銀行開立的外匯賬戶來進行結算。

  外幣結算管理制度

  1、酒店在收到外幣時,應摺合成記賬本位幣全額入賬,公司全年外匯的記賬匯率是每年年初下發的通知中指明的匯率。

  2、凡因經營需要調入和調出外匯及確定調劑匯率,均需經酒店總經理審定,發生的匯兌損益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3、購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發生的匯兌損益在購置期間計入資產的價值;提供各項服務、銷售商品與經營業務發生的匯兌損益計入或衝減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發生的匯兌損益計入清算損益。

  4、酒店收到投資者用外幣付出的投資,按投資當日的外匯牌價摺合成記賬本位幣。

  5、酒店經評估後有關資產賬戶與實收資本賬戶因採用摺合匯率不同而產生的摺合記賬本位幣差額,作為資本公積。

  6、酒店應嚴格遵守國家外匯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並按時報送外匯收支情況申報表。

  前臺稽查操作制度

  1、酒店各營業點的報表與收入要一致,報表左右要平衡,賬單齊全並蓋上會計處收款章,賬單要付款方式,如果客人要底單,底單要蓋上結算章。

  2、收取外匯要按當天牌價折算,收旅行支票要扣除貼息。

  3、房租折扣要由部門經理簽字認可,免費住房必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並簽名。

  4、做報表要按訂單所指房間兩種類、天數,包括加床和餐費,報賬單位的報表一定要資料齊全(訂單、底單)。

  5、數額減少要經主管簽名,而客人拒付則要有大堂副經理簽名認可。

  6、輸單必須單據齊全,缺少單據要說明具體原因。

  7、退款要按財務部的有關規定進行操作,一定要有主管簽名和客人簽名。

  8、團體的房租一定要當天輸入電腦,如發現有團體未輸房租,要立刻通知收款處採取補救措施。

  利潤管理制度

  1、年初時總經理室下達各部門的利潤指標和經營指標,各部門必須按計劃完成。遇特殊情況影響任務完成時,必須說明原因,取得總經理批准後,才能核減指標。

  2、經酒店平衡下達的各部門費用開支額或費用水平,各部門務必用於擴大營業額,爭取資金週轉次數的增加來降低費用水平,不得突破酒店下達的費用額。

  3、各部門使用的原材料和出售商品的購進,必須事前做出計劃,確定合理的庫存和購進適銷對路的商品,防止資金積壓。

  4、各部門應繳酒店財務部的利潤,不得遲於月後十天。

  5、各部門應負責利潤的明細核算,根據有關憑證,正確計算銷售收入、成本、費用、稅金及利潤。

  營業收入、利潤及分配管理制度

  1、確認營業收入,必須以酒店各項服務已經提供,同時已經收回相應的足額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合法證據為標誌。

  2、營業收入按實際價款計算,發生的各種折扣、回扣衝減當期營業收入。各級領導應嚴格按規定的折扣許可權簽單。需對外付出佣金的,應由經辦部門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向主管領導請示,經同意再報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支付,如需代領,代領人應由主管領導認定。

  3、酒店的一切營業性收入均需經財務部收入賬核算,各收銀點當日收到現金、支票、信用卡消費單等票據經夜間核算員核准後,於次日上午應全部上交財務部;各營業部門預收的包餐、包房定金在及時如數上交財務部。

  4、營業收 入應按照配比的原則記賬,與同期發生的營業成本、營業費用、營業稅金及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一起反映,預收的房租等應按預付期分期計入當期營業收入中。

  5、嚴格按照國家法令計提各項稅金、基金,並按時納稅 。

  6、酒店的利潤總額計算公為:

  利潤=營業收入+投資淨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稅金-營業成本-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營業外支出-彙總損失

  (1)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和出售淨收益、罰款淨收入、禮品折價收入、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及其他收入;

  (2)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出售淨損失、賠償金、違約金、罰款、捐贈以及其他支出。

  7、按照公司規定,全年應上交的利潤按年計劃數分四個季度預交,到年終結算時經年審後,再多抵少補,保證全年計劃數。

  8、酒店每年交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照旅遊財務制度的規定,依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各項稅金的滯納金、罰金和被沒收的財物損失;

  (2)彌補上一年的虧損;

  (3)按公司和酒店總經理室規定的比例,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和公益金;

  (4)按公司規定的金額,上交 未分配利潤。

  9、酒店的公益金只能用於職工住房的購建、集體福利設施支出等項開支,且預先應透過總經理批准。

  收銀機使用制度

  1、酒店商品櫃檯設定收銀機付款,記錄商品銷售金額,彙總商品銷售總金額,監督核對商品銷售情況;

  2、出售的商品都必須將金額輸入收銀機,按日銷售彙總,總金額必須和“商品銷售日報表”的彙總金額相符;

  3、每日繳款時,必須把日銷售總額打出,然後將記錄紙撕下連日報表統一交給繳款員。由專人負責核對“銷售日報表”明細賬是否和記錄紙上的相符,如果有差錯,要立即查清楚;

  4、在使用收銀機時,不能將收銀機作為計算器使用,隨便其他數字輸入或做其他計算,如果由此造成記錄、彙總金額和日報表、明細賬不符,由當班營業員負責。

  收銀處早班操作制度

  1、主要處理酒店客人退房手續;

  2、接到客人的房間鑰匙,認清房號,準確、清楚地電話通知管家部的樓層服務員該房退房,管家部員工接到電話後儘快檢查房間;

  3、準備好客帳單,給客人查核是否正確,該步驟完成時,樓層服務員必須知會房間檢查結果,如有無客房酒吧消費、短缺物品等,為互相監督,收銀員應記下樓層服務員的工號記在客人登記表上,樓層服務員也記錄下收銀員的工號;

  4、客人核對帳單無誤並在帳單上簽名確認後,收銀處方可收款,收款時做到認真、迅速、不錯收、不漏收;

  5、付款、帳單附在登記表後面,以備日後查帳核對;

  6、為避免走數,應核對當班單據是正確,以及時發現錯單、漏單;

  7、下班前打印出客人押金餘額報表,檢查客人押金餘額是否足夠,對押金不足的要列出名單以便中班追收押金。

  收銀處中班操作制度

  1、負責收取新入住客人的押金,注意客人登記表上的人住天數,保證收足押金;

  2、追收早班列出欠款客人的押金,晚上10時仍未交押金的交大堂副經理協助追收;

  3、檢查信用卡止付黑名單,發現黑名單或者信用卡賬戶上無款的客人,應及時通知客人改以其他方式付款,如不能解決則交給大堂副經理處理;

  4、下班前打印出客人押金額,以備核查。

  收銀處晚班操作制度

  1、負責核對當天的所有單據是否正確,如有錯誤應立即改正。

  2、應與接待處核對所有出租房間數、房號、房租。

  3、製作報表:

  (1)會計科目活動簡表

  (2)會計科目明細報表

  (3)房間出租報表

  (4)夜間核數報表

  4、製作繳款單,按單繳款,不得長款、短款。

  5、夜間核對過房租、清洗電腦後,做好夜間核數。

  6、每次交接班應該交接清楚款賬等事項,並在交接簿上作簡明的工作情況記錄,交辦本班未完之事。

  收銀處結賬管理制度

  1、應辨別收取現金的真偽,唱付唱收,防止出現不必要的爭執。

  2、信用卡必須核對卡主簽名,簽名應與卡上原有的簽名相同,信用卡上的名字應與卡上原有的簽名相同;信用卡上的名字應與身份證明的名字相同;身份證的相片應與持卡人相同。

  3、收取支票應注意以下兩點:

  (1)對好印鑑,印鑑不模糊,不過底線,並且有開戶行名稱;

  (2)限額、簽發日期等。

  收銀處員工管理制度

  1、熱情有禮,吐字清晰,唱收唱付,將找款遞給顧客,不允許扔、摔、甩、丟等;

  2、嚴禁套取外匯、外幣;

  3、嚴禁向收銀處借款和未經財務部經理籤批將錢款外借他人;

  4、嚴禁收半日租或全日租而不計入營業收入;

  5、嚴禁打非工作電話,不準長時間接私人電話;

  6、長、短款項要向上級反映、彙報及解釋原因;

  7、不得以白條衝款賬;

  8、由於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全額賠償;

  9、下班時做好交接班工作。

  信用卡使用管理制度

  1、接收信用卡時,核對清楚信用卡是否是本商場可以使用的信用卡;

  2、核查接受使用的信用卡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內。如果信用卡過期或未到期,應委婉告訴客人此卡不能接受使用;

  3、核查接受的信用卡編號、髮卡銀行通告的“止付名單”號碼,如查出此碼在“止付名單”上,就要扣留此信用卡。並將該卡交回髮卡銀行;

  4、注意金額的限制。每種信用卡都有最高使用限額。如果購買商品金額超過此信用卡的最高金額時必須聯絡髮卡中心,取回授權號碼;

  5、核查完畢,按照各種信用卡的籤購單上的各個專案要求,填寫信用卡票據。填寫時一定要仔細看清各專案的要求,認真填寫,字跡清楚,做到準確無誤;

  6、票據填寫完後,請持卡人簽名,認真核對持卡人簽名是否和信用卡上簽名一致如發果筆跡不一樣,可以請顧客出示護照(身份證明)核實。如果是冒充簽名使用信用卡,應扣留信用卡;

  7、票據填寫完畢,將“持卡人留存”聯撕下交回顧客;

  8、未按信用卡使用原則去做,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經手人負責。

  旅行支票使用管理制度

  1、客人到商場購買商品,可以使用旅行支票,但不接受私人支票。

  2、檢查旅行支票:

  (1)旅行支票具有一定面額;

  (2)支票正同上方簽名處已留持票人的簽名;

  (3)支票在燈光下有折光反映,票面有凹凸花紋。

  3、接受前,請持票人當面在支票下方簽名,否則,支票無效,並與上方已留簽名核對是否相符。

  4、如對簽名有疑義,可請持票人在支票背面再次簽名核對。

  5、請客人出示護照,核對護照姓名與支票上簽名是否相符,並把護照國籍、號碼抄錄在支票北面。同時婉請客人留下地址。

  6、對旅行支票真偽有懷疑,應請銀行兌換 處鑑定。

  7、對於外幣旅行支票,銀行要收取貼息。

  8、當支票實際價值不於所購商品價值時,應以現鈔退回差額。

  9、請在“轉賬支票報表”上彙總旅行支票的繳款數,並註明何種貨幣和買入價。

  核數操作制度

  1、整理歸檔上一天的單據、報表等,落實上一天稽查出來的問題;

  2、將經理核准的考核通知書送到有關部門簽收;

  3、核對各收款點的營業報表,包括餐廳收款處、商務中心、電傳室、娛樂、洗衣、客房酒水等;

  4、稽核人員應抽查餐單,核對點選單與賬單是否相符;

  5、檢查當天到達的客人房租情況,檢查房租折扣是否符合規定,檢查前臺接待處交來的批條是否齊全;

  6、檢查客人住宿登記卡是否齊全;

  7、將各收款點營業額輸入電腦;

  8、將輸入電腦的各收款點的現金總數以及信用卡數與營業日報表進行平衡後,應與營業報表總合計數一致;

  9、檢查無誤後,將上列報表裝訂在一起,分送到各部門。

  辦公用品財務處理制度

  1、酒店各部門用於辦公所需的筆、紙張、筆墨、計算器具、賬冊、憑證以及其他辦公用品,每季度編報領用計劃,統一由財務部購進,交倉庫保管,各部門按月領用;

  2、酒店的辦公用品除個別零星急需外,各部門不得自行採購和影印;

  3、各部門領用辦公用品,必須填寫領用單一式二聯,並經領導批准;

  4、領用人領取物品後,由倉管員簽名,領用部門取回一聯作為部門財務或文員記錄之用,另一聯由倉庫按月裝訂,作為便查簿,以備檢查;

  5、倉庫保管員在收到辦公用品並經驗收無誤後,在進倉辦公用品的發票上簽收,並立即登記商品貨卡和便查簿,不必填進倉驗收單;

  6、財務部對辦公用品的賬力結算,可憑採購員進貨交倉庫驗收後的原始發貨票,經審查票面品名、規格、數量、金額,以及倉管員驗收和經手人簽名,即准予辦理報賬;

  7、辦公用品財務核算處理,直接攤入費用列支,即應以“管理費-辦公用品”科目列支,不必透過庫存物料科目的重複核算;

  8、在各部門逐步確立為獨立核算後,辦公用品同財務部在管理費科目列支,但應分部門設立明細賬戶,以便按部門實際領用分攤費用。

  將售品、贈品、樣品管理制度

  1、將售品、贈品、樣品的範圍:

  (1)獎售品:外單位推銷某項商品及物料,由該單位按其規定撥出所售商品、物料的一部分或小部分將給職工;

  (2)贈品:外單位對酒店某部門或人個的酬謝物品;

  (3)樣品:外單位推銷他們的商品、產品,免費送一些給酒店有關部門作為樣品。

  2、獎售品、樣品、贈品經批准作出處理後的收入,由酒店管理部門統一分配。

  3、任何部門或人個均不得私自佔有獎售品、樣品和贈品,否則按所價值價格加倍罰款,並建議人事部作出扣發浮動工資的處理。

  成本損耗、控制管理制度

  1、原材物料、商品及備用品,屬供貨方因包裝不符合規定而造成破損或數量不足而產生的損耗,應由運輸部門作出鑑定意見,酒店儲運部門協同業務部門填制“商品、原材物料損耗查詢報告書”,發往供貨方追索損失。在供貨方未償付損失金額前,所損耗數量、金額,列入“待處理損失”科目,收到供貨方賠償款項後,沖銷該科目的餘額;

  2、原材物料、商品等在運輸中所發生的損耗,由有關部門報財務部加具意見呈總經理審批,經批准報損的金額在“壞賬損失”科目列支;

  3、原材物料、商品等在運輸過程中,由於儲運部門裝卸不負責任造成破損或丟失所產生的損耗,應查明原因,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由經辦人員擔負經濟責任或擔負部分經濟責任,再由有關部門經理審查,會同財務部審批,報總經理審閱批示;

  4、營業部門結合國家對旅遊部門規定的毛利率控制標準及當前實際情況,制定各部門、各營業專案的毛率指標,並按旬、按月逐期予以追蹤反映和分析考核;

  5、對各職能部門可控的變動費用,按年計劃分解,建立費用責任中心,採用控制費用或其他有效形式,進行有效地控制。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單位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單位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單位的財務活動。

  第三條 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事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四條 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單位財務預算,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五條 由縣會計中心統一負責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

  第六條 單位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章 單位財務預算管理

  第七條 單位財務預算是指單位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單位財務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八條 單位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

  不補、結餘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定額或者定項補助標準根據單位特點、發展計劃、單位收支狀況以及國家財政政策和縣財力可能確定。定額或者定項補助可以為零。

  第九條 單位參考以前年度財務預算執行情況,根據財務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根據單位發展需要與財力可能,編制預算內、外資金和經營服務性捆綁使用的綜合財政零基預算。 單位財務預算應當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十條 單位根據年度單位計劃,提出財務預算建議數,報縣財政局審批。

  第十一條 單位財務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對財政補助收入和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一般不予調整。但是,上級下達的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增加或減少支出,對財務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的,單位透過報請主管部門以及財政局調整財務預算。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條 收入是單位為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三條 單位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單位從財政局取得的各類事業經費。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即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財政的資金和應當繳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核准不上繳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四)經營收入,即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範圍以外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第十四條 事業單位的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單位財務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五條 支出是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十六條 事業單位支出包括:

  (一)事業支出,即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包括工資、補助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裝置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等。

  (二)經營支出,即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三)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四)上繳上級支出,即實行收入上繳辦法的事業單位按照規定的定額或者比例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五) 上級補助資金支出,即事業單位用上級補助資金髮生的支出。 第十七條 事業單位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數;不能歸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

  經營支出應當與經營收入配比。

  第十八條 事業單位從上級主管部門和縣級財政取得的有指定專案和用途並且要求單獨核算的專項資金,應按照國家、省市、縣的有關規定使用,並按照要求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及縣級相關部門報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及相關報表;專案完成後,應當報送專項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及縣級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十九條 事業單位可以根據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的實際需要,實行內部成本核算辦法。

  第二十條 事業單位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開發區有關財務規章制度的規定。

  第五章 結餘及其分配

  第二十一條 結餘是指事業單位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後的餘額。 經營收支結餘應當單獨反映。

  第二十二條 事業單位的結餘(不含實行預算外資金結

  餘上繳辦法的預算外資金結餘),除專項資金按照國家規定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外,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剩餘部分作為事業基金用於彌補以後年度單位收支差額;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章 財務監督

  第二十三條 事業單位應加強內部財務監督工作:

  (一)加強對原始憑證的稽核和監督工作;

  (二)加強對財務收支的監督工作;

  (三)加強對單位財務預算、收支計劃、業務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督工作。

  第二十四條 縣財政局嚴格履行監督職責,切實做好事業單位財務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的重點是:事業單位依法設帳情況;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完整情況;預算編制、執行情況;收支管理的規範、合法情況;國有資產的使用情況等。定期對事業單位財務工作進行檢查,並提出整改意見。事業單位應根據加強財務監督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情況,自覺接受監督,認真整改。

  第七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五條 資產是指事業單位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二十六條 事業單位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二十七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變現或者耗用

  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0

  根據《會計法》和上級有關加強財務管理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按上級規定設立兼職會計、出納人員,負責所有收支帳務,做到依法立帳、正確核算、嚴格管理。

  二、經費管理

  1、經費管理嚴格按照財經制度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實行統一管理,由局長“一支筆”審批。

  2、建立健全會議報表制度,財務人員每月向局長報送財務報表及財務收支情況。

  三、費用開支報銷程式:開支計劃請示—局長同意—經辦人辦理—辦公室主任核實—分管領導稽核—局長審批—出納付款。

  1、旅差費:工作人員因公出差,到辦公室登記,差旅費報銷實行每月按規定標準填報一次,辦公室主任簽字證明,分管領導稽核,局長審批後方可報銷,任何人不得虛報、謊報、否則,將按財經紀律從嚴查處。

  2、文英影印費:由辦公室統一管理,需要在外加工趕製的,由辦公室在指定地點統一結算,辦公室主任證明,由分管領導稽核,局長審批後列支。

  3、通訊費:按區委、政府的檔案規定標準予以報銷,超額部分自理;單位電話費、郵寄費憑正規發票和憑證報銷,辦公室具體承辦。

  4、招待費:各種接待,須事前向局長請示,經同意後由辦公室主任經手在標準內開支;標準由局長確定。凡不事前請示或超標開支的由經手人自負。

  5、小車修理費。小車修理由辦公室主任會同駕駛員一同到修車單位修理,商定的修理崑山須事前向局長請示,同意後方可修理。

  6、現金管理:工作人員因公出差需借用公款的,須履行借款手續,經局長審批後出納方可借款,公事辦完後回單位5天內必須結清手續。出納員要加強現金保管,嚴禁現金丟失和被盜,對現金不存銀行、私自放在辦公室而被盜,後果自負;出納員不得挪用、貪汙公款,不能“白條頂庫”,違者予以紀律處分。

  7、工作人員不準用單位資產等為他人或其它單位提供任何擔保。

  8、票據管理。xx使用的票據一律使用財政局統一印製的專用據。不得白條收款。購買和使用票據必須建立臺帳,登記經手人,每月結一次帳據,每年十二月底由辦公室負責組織專項清查使用情況,並將結果上報局長。

  9、單位任何經費的開支,未經領導同意,先斬後奏擅自決定發生的費用及白條報銷費用,一律不予以審批報銷做帳。購買辦公物品和生活招待產生的費用原則上由兩人以上經手。

  10、公共財物管理。財物分為固定財物和日常辦公用品管理。固定財物有小車、辦公桌椅、檔案櫃、保險櫃、沙發、茶几、空調機、電話機、飲水機、電腦設施等;日常辦公用品有紙、筆、墨水、文具、書籍、電腦印表機耗材等,由辦公室統一購置並負責日常登記管理。每年底由辦公室對固定財產進行一次清理。

  購置辦公用品必須嚴格執行審批制度。日常辦公用品由各室、股、隊提出計劃,報領導同意後由辦公室統一購買,部門領用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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