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汽車修理廠管理制度(精選20篇)

最全汽車修理廠管理制度

  最全汽車修理廠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最全汽車修理廠管理制度(精選20篇),歡迎大家分享。

  最全汽車修理廠管理制度1

  1、汽車維修竣工檢驗由專職檢驗人員負責實施。

  2、汽車維修竣工檢驗內容為整車檢查、檢測、路試、檢測路試後的再檢測及車輛驗收。

  3、修竣車輛竣工檢驗嚴格依據《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T18565-2001)要求進行。首先進行整車外觀和底盤檢查,檢查合格後進行路試,對於路試中所發生的不正常現象,要認真複查。路試合格後重新進行底盤檢查,確保各項技術性能合格後由總檢開具出廠合格證。

  4、對於進行二級維護及以上維修作業的車輛,除上述檢驗內容外,還必須經計量認證的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檢測合格。

  5、嚴禁為檢驗不合格的車輛開具竣工出廠合格證。

  6、竣工檢驗合格的車輛實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制度。

  最全汽車修理廠管理制度2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二、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設定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機構,生產部門和班組應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教育和檢查職工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三、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四、維修車輛前,應將車輛停、架牢固後方可作業。舉升裝置應由專人操作,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車下,舉車時不準檢修舉升裝置。

  五、路試車輛必須由具有駕駛證及技術熟練的試車員進行,並在規定的路段上進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物品,粉塵、腐蝕劑、汙染物、壓力容器等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壓力容器及儀表等應嚴格按有關部門要求定期校驗。

  七、根據季節變換切實做好防火、防澇、防凍、防腐及防盜工作,並制定相關措施,配備消防器材。配電設施線路確保完好,效能可靠,使用移動電具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八、發生事故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保護好現場,查明原因妥善處理。

  最全汽車修理廠管理制度3

  為保證企業生產正常進行,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1、必須按相關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生產作業。

  2、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3、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車間內嚴禁吸菸。

  4、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

  5、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必須按規定使用和存放。

  6、各工位應配備有充足的滅火器材,並加強維護保養使之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所有的員工應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7、工作燈應採用低壓(36V以下)安全燈,工作燈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應經常檢查導線、插座是否良好。

  8、手溼時不得搬動電力開關或插座。電源線路、保險絲應按規定安裝,不得用銅線、鐵線代替。

  9、下班時,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裝置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最全汽車修理廠管理制度4

  一、電工(空調)安全操作規程

  1、工作前應備齊工具並檢查是否完好,技術狀態是否良好。

  2、在車上進行電工作業應注意保護汽車漆面光澤、裝飾、地毯及座位,並保持車輛的整潔。

  3、在裝有微機(電腦)控制系統的汽車上進行電工作業時,如無必要不要觸動電子控制部分的各個接頭,以防意外損壞電子元件。

  4、電瓶充電作業時,要保持室內通風良好。充電時把電瓶蓋開啟,電解液溫度不得超過

  5、新電瓶充電時必須遵守兩次充足的技術規程。在充電過程中要取出電瓶應先將電源關閉,以免損壞充電機及電瓶。

  6、進行空調系統作業時,應在通風良好處。排除氟時應緩慢,防止冷凍機油一起衝出,同時不能與明火及炙熱金屬接觸。

  7、新增處理氟操作時要戴護目鏡,謹防氟濺入眼內或濺到皮膚,將皮膚凍傷。

  8、裝氟鋼瓶搬運時嚴防振動、撞擊、避免日光暴曬,同時應儲放在通風乾燥的庫房中。

  二、鈑金工安全操作規程

  1、工作前要將工作場地清理乾淨,以免其他雜物妨礙工作,並認真檢查所用的工具、機具技術狀況是否良好,連線是否牢固。

  2、進行校正作業或適用車身校正臺時應正確夾持、固定、牽制,並使用適合的頂杆、拉具及站立位置,謹防物件彈跳傷人。

  3、使用車床、電焊機時,必須事先檢查焊機接地情況,確認無異常情況後,方可按啟動程式開動使用。

  4、電焊條要乾燥、防潮,工作時應根據工作大小選擇適當的電流及焊條。電焊作業時,操作者要帶面罩及勞動保護用品。

  5、焊補油箱時,必須放淨燃油,徹底清洗確認無殘油,敞開油箱蓋謹慎施焊。

  6、氧氣瓶、乙炔氣瓶要放到離火源較遠的地方,不得在太陽下暴曬,不得撞擊,所有氧焊工具不得粘上油汙、油漆,並定期檢查焊槍、氣瓶、表頭、氣管是否漏氣。

  7、搬運氧氣瓶及乙炔氣瓶時必須使用專門搬運小車,切忌在地上拖拉。

  8、進行氧焊點火前,先開乙炔氣後開氧氣,熄火時先關乙炔氣閥,發生回火現象時應迅速卡緊膠管,先關乙炔氣閥再關氧氣閥。

  三、烤漆工安全操作規程

  (1)進入烤漆房作業時,必須備齊所需油漆、天那水及所需器具。

  (2)在噴漆車輛進入烤漆房前,應先將底盤翼子板各部泥土、

  灰塵擦拭乾淨,嚴禁在噴漆房內清除灰塵。

  (3)噴漆作業時要穿防止靜電產生的化學纖維質料的衣服。

  (4)嚴禁在噴漆間內點火吸菸。

  (5)在噴漆間內作業時不得開啟噴漆間門。

  (6)進行保溫烘乾作業時,不得將溫度調節器設定在80。C以上。

  (7)經常清潔進氣濾網,以防止阻塞。

  (8)供油泵烤爐不得漏油,每月對煤油箱進行一次排水作業。

  最全汽車修理廠管理制度5

  (一)認真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要按照《消防法》第14條的規定,督促落實汽車維修企業,認真履行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加強自身消防監督管理,抓緊制定規章制度,明確、細化和規範具體責任,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單位的經營管理之中,提高自身預防火災能力。

  (二)各類車間設定宜設定應不低於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物內。

  嚴格按照《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廠設計防火規範》要求進行防火設計、施工到竣工消防驗收,保留必要的防火間距,根據需要設定門、防火牆、窗通風孔、機械排風系統和採取防火分隔措施等,嚴格消防稽核、消防驗收,把好源頭關。

  (三)按行業標準配置防爆電氣裝置,規範敷設室內電線。

  特別是甲、乙類物品運輸車修理車間以及修理廠內的噴漆間、電瓶間、乙炔間等室內的電氣裝置均應按國家標準《爆炸和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的規定執行。

  根據場所配置的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落實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具體應參照修車庫滅火器配備數量標準配置,修理廠從業人員應建立培訓制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否則用人單位不得采用。

  (四)、對車間設定有職工宿舍、廚房的修理廠強行遷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在設有車間或者倉庫的建築物內,不行設定員工集體宿舍。

  公安消防部門一經發現應責令強行遷出,減少火災隱患。對於存在火災隱患拒絕整改,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海南省消防條例》的規定嚴格處罰。

  (五)各職能部門加強協作,緊密配合,進一步完善消防監督。

  公安消防機構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遵循防火客觀規律,督促、指導好基層派出所對此類場所的三級消防監督管理,明確三級管理責任和單位,防止失控漏管,協調好本轄區內職能部門對此工作配合管理,如修理廠主管行業部門應按行業標準嚴格把關,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應吊銷其修理資格證。

  消防安全不合格,工商部門不發給工商營業執照等,治安部門在核發特行許可時應由消防部門對修理廠安全問題出具消防合格意見書。

  只有透過緊密配合,協作管理,才能保證維修企業安全健康的發展。

  最全汽車修理廠管理制度6

  為提高車輛的維修質量,加強全廠職工的質量意識,杜絕質量事故的發生,制定如下制度。

  一、質量管理機構

  本部成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由吳明負責。具體質量管理工作由常保國負責。

  二、質量機構職責

  全面負責質量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汽車維護工藝規範》、交通部《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貫徹執行有關汽車維修質量的規章制度,確定質量方針,制定質量目標,對維修車輛進行監督、檢查、考核,對維修技術、質量問題進行分析,並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內部質量保證體系,加強質量檢驗,進行質量分析。

  (2)收集汽車維修技術資料及工藝檔案,確保完整有效,及時更新。

  (3)制定維修工藝和操作規程。

  (4)負責車輛檔案管理工作。

  (5)負責標準計量工作。

  (6)負責裝置管理維修工作。

  (7)負責汽車的檢驗工作。提高汽車維修質量。

  (8)負責質量糾紛的質量分析工作。

  三、對維修車輛一律進行三級檢驗,嚴格進行汽維護前檢驗、過程檢驗、竣工檢驗,嚴格執行竣工出廠技術標準,未達標準不準出廠,認真執行汽車維修質量的抽查監督制度。

  四、材料倉庫應嚴把配件質量關,嚴格做好採購配件的入庫驗收工作。

  五、嚴禁偷漏作業專案。一經發現,即嚴肅查處。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為保證生產正常進行,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家庭幸福,全體員工必須遵守本制度。

  2、全廠員工必須按規定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嚴格遵守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和機具操作規程,任何人不得違反。

  3、工作時不得在工場打鬧、追逐、大聲喧譁。

  4、必須按規定著勞動保護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汽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8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嚴禁無證駕駛。

  6、加強對易烯物品的管理,不得隨意亂放。

  7、在車間、材料間等處所應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並加強維護,使之堅持良好技術狀態,所有員工都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8、進入油庫,嚴禁吸菸,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油庫。

  9、工作燈應採用低壓(36伏以下)安全燈,工作燈不得冒雨或拖過水地使用,並經常檢查導線,插座是否良好。

  10、手溼時不得拉動電力開關或插電源插座,電源線路保險絲應按規定安裝,不得用銅線、鐵線代替。

  11、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裝置的前一級電源開關。嚴禁電器、電動機在雨天淋雨受潮。

  12、作業結束後,及時清除場地油汙雜物,並將裝置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堅持施工場地整齊清潔。

  13、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人員培訓制度

  1、員工的培訓工作由主要領導負責,廠負責具體措施落實。

  2、每次組織一次集中政治學習,及時向員工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相關規定。

  3、修理廠的相關部門(人員)應結合生產情景,適時開展技術學習和技術練兵活動,使員工不斷涉取新知識、新技術,為生產經營服務。

  4、充分利用企業內部設施,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習活動,營造“人人刻苦鑽研技術,個個爭當生產能手”的濃厚氛圍。

  5、鼓勵員工開展自學、互幫互學活動,對學有成就的視情作適當獎勵。

  6、堅持持證上崗制度,對有資質要求的崗位,應組織人員參加專業培訓和考核,在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後,方可安排上崗工作。

  裝置管理制度

  1.正確使用和維修裝置,實行嚴格的上崗證制度,專人專機的崗位職責制。

  2.嚴格、合理地使用裝置,遵守裝置使用和維修規程操作;嚴禁裝置使用中不講科學的蠻幹作法,嚴禁“重生產輕保養維修的拼裝置”現象,杜絕裝置“超溫、超壓、超速、超負荷運轉”的四超現象。

  3.裝置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四懂、三會”,即懂效能、懂原理、懂結構、懂用途,會操作、會保養、會排除故障,逐步做到一專多能。

  4.裝置安裝必須按規定標準進行,做到平、穩、正、全、牢和四不漏(漏電、漏氣、漏油、漏水),保證安裝質量,不貼合安裝標準的裝置不準投產使用。

  5.認真做好每一天的例行檢查和巡迴檢查,根據不一樣裝置的技術性能,制定不一樣的日常例檢,確保裝置正常使用。

  6.廠辦每週定時對各班組的裝置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必須及時整改,嚴禁裝置帶病工作,違章使用者按規定進行處罰。

  7.遵守本單位裝置管理的相關規章制度。

  配件管理制度

  1、自覺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倉庫嚴禁閒雜人員入內。

  2、及時做好供方的選擇、評審工作。根據生產需要及時編制採購計劃單,計劃單經領導簽字同意後即按單就近採購。

  3、材料及零配件進庫前要驗收,末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準進庫,不準使用。

  4、材料入庫後要立卡、入帳,做到帳、卡、實物三貼合。

  5、材料應分類、分規格堆放,堅持整齊有序。

  6、堅持倉庫整潔,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鏽、防腐、防失竊工作,做好倉庫的消防工作。

  7、庫管員根據前臺傳來的備料單準備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憑派工單領料,領料人簽名,領用大總成件要經分管領導簽字同意,領新料必須交舊料,嚴格執行領新交舊制度。

  8、加強對舊料的管理工作,上交舊料貼好標籤,出廠時交還車主。

  9、材料及零配件的領用應執行先進先出的規定,嚴格執行價格制度,不得隨便加價。

  10、倉庫每個月進行一次清倉盤點,消除差錯,壓縮庫存。

  技術和車輛維修檔案

  管理制度

  1、檔案存放要有序,查詢方便,並應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盜、放火、防潮、防鼠、防塵、防曬,堅持檔案存放處清潔衛生。

  2、不準損毀、塗改、偽造、出賣檔案,檔案資料如有損壞應及時修補。

  3、根據檔案的資料、性質和時間等待徵,對檔案進行分類整理、存放、歸檔,並按資料和性質確定其儲存期限,電子檔案要及時備份。

  4、各班組負責人要對本部門使用的檔案資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在現場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檔案、資料。

  5、各班組每年對檔案進行一次核對清理,並將所儲存的檔案整理後交辦公室統一歸檔。已經到保管期限的檔案資料,由辦公室按規定處理。

  6、維修車輛實行一車一檔制,二級維護及以上作業的車輛檔案資料包括維修合同、檢驗記錄、維修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名單,竣工出廠合格證副頁、結算憑證。

  7、檔案的借閱必須辦理規定手續,借閱者對檔案的完整、清潔負責,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借、影印。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環境是國家的重要資源,也是人民生活質量的基本條件,環境保護是國策大事。環境保護人人有責,關係人人。清潔有序的環境也是保證汽車維修質量的重要條件。下列各條必需認真落實。

  1.維修車輛清洗應在規定的固定地點進行,每一天應對汽車清洗地點進行清掃,堅持下水道疏通,場地整潔。

  2.堅持場地清潔,汽車拆卸維修時,應做到油、水不落地,拆下的零件應放置在零件盆中,廢油接入油盆中,拆修完畢後,立即清掃場地。

  3.廢舊料應分類放置在規定的收集地點,廢機油倒入收集桶內,定期處理廢舊料和廢機油。

  4.銼削制動蹄片應防止有害粉塵擴散,危害人體健康,有條件的應裝置防塵罩或去塵裝置。

  5.車輛噴漆應在烤漆房或噴漆間內進行,防止漆塵飛揚,汙染環境。

  6.檢修空調機時,致冷劑不得隨意排放到大氣中,應使用冷媒回收裝置回收利用。

  7.維修車輛的廢氣排放應到達國家標準的規定要求,不得隨意降低標準,不到達標準的不準出廠。

  8.環保工作由生產技術部門負責,定期進行監監督檢查,落實獎懲措施。

  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制度

  一、適用範圍凡本市行政區域內取得整車一類、整車二類維修經營業務的及取得發動機、車身、電氣系統及自動變速器三類專項維修經營業務的,均應執行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制度。

  二、合格證分類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分為《機動車小修竣工出廠合格證》(A證)和《機動車小修竣工出廠合格證》(B證)。(A證、B證樣式詳見附件)

  三、合格證的適用

  (一)機動車整車大修、總成大修、二級維護車輛,經竣工檢驗合格,由機動車維修質量檢驗員按規定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A證)。

  (二)機動車小修(含發動機、車身、電器系統及自動變速器維修專項修理小修車輛)經竣工檢驗合格,由機動車維修質量檢驗員按照規定簽發《機動車小修竣工出廠合格證》(B證)。

  (三)機動車維修企業能夠使用計算機列印《機動車小修竣工出廠合格證》(B證);計算機列印的合格證(B證)式樣應向所在地區縣運輸管理部門備案。

  (四)簽發合格證應專案齊全,資料真實準確、清晰、規範。

  (五)禁止機動車維修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偽造、倒賣、轉借、代開、冒領或供給空白合格證,禁止對為竣工車輛提前簽發合格證。

  最全汽車修理廠管理制度7

  為加強車輛的維修保養管理,確保車輛車況良好,做到有計劃地安排車輛維修,減少費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1、車輛維修、保養實行民主管理、民主監督,運輸服務中心成立車輛維修保養工作小組,工作小組成員由運輸服務中心員工民主選舉產生,工作小組對車輛維修、保養工作實施全面管理、監督。

  2、為保障維修質量,節儉資金,堵塞漏洞,車輛的維修保養須在指定的修理廠實施,定點修理廠應當是具備專業資質、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具有必須規模的正規修理廠。汽車維修定點企業的確認工作由後勤服務中心領導、運輸服務中心主任、車輛維修保養工作小組成員共同確認。

  3、駕駛員必須精心維護保養車輛,刻苦鑽研業務技能,對車輛要勤檢查,勤清潔,勤緊定,勤潤滑。注重車輛出場前、執行任務途中和回場後的檢查,隨時堅持車輛有良好的技術性能,並按規定里程及時例保,確保車況良好。

  4、車輛需維修時應由駕駛員申報修理專案,車輛維修保養工作小組根據申報專案檢驗車輛,擬定修理專案,開具車輛定點維修單,駕駛員憑車輛維修單到指定的特約維修單位進行維修保養。維修所需更換的材料清單必須由駕駛員簽字確認,更換大配件必須將舊配件帶回交辦公室(車隊)審驗。

  5、車輛在維修過程中,車管人員、駕駛員應加強監督,如實際維修專案和車輛送修單不相符時,應到修理廠核實,車輛修復後駕駛員應認真檢驗車輛,確認維修質量後在修理結算單簽名。駕駛員在修理過程中不得故意多報維修專案,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6、車輛長途在外發生故障,駕駛員應及時向運輸服務中心主任及車輛維修保養工作小組彙報,經領導同意後根據其故障維修的難易程度和費用大小,決定修理地點,更換配件須帶回方可報銷。

  7、平時車輛日常自行保養,所需購買的機油及確需更換的常用小配件等應由車輛維修保養工作小組統一採購,凡個人自作主張隨意購買的不予報銷。

  8、車輛送廠維修保養費用一律憑車輛維修單、駕駛員簽字認可的修理結算單由維修保養工作小組確認後統一與修理廠結算。

  9、車輛例行保養由車輛保養維修工作小組確認後實施;修理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維修專案由後勤服務中心批准。

  10、本規定由運輸服務中心負責修訂、解釋,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最全汽車修理廠管理制度8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汽車修理廠實際情景,特制定本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1、汽車修理廠員工要樹立“使用者第一、質量第一”的經營觀念,熱情接待車主,精心維修車輛,確保修車質量。

  2、汽車修理廠廠長是企業的領導核心,在全廠的經營活動中處於“中心”地位,員工要聽從班組長和主管的指揮各級都要服從廠長的領導。

  3、汽車修理廠新員工進廠必須厂部批准,要由介紹人和擔保人,填寫員工登記表,供給身份證、技術等級證明試用期為1-3個月試用合格後與廠方簽訂合同。

  4、汽車修理廠員工要遵守作息制度。上下班要專人考勤,請假要辦理書面手續,上班不準在廠內打私人電話不準在接待室閒談不準在廠內會客。

  5、堅守工作崗位,上班要穿工作服,佩帶標誌,不準穿拖鞋,不準串崗聊天,不準在客戶車上休息不準亂動車內開關不準上班時間作私活。

  6、業務接待是企業的視窗,要提高接待質量,對客戶要主動熱情,維修專案確定要準確,工期要準時,報價要合理,交接要細心,車輛進出廠要手續完善。業務接待是接待員的工作,不準員工同車主私下洽談業務嚴禁以修車為名向客戶索取額外報酬。

  7、嚴格執行門衛管理制度,進出廠車輛和人員門衛有權檢查,員工攜帶物品出廠,要登記報告,未經批准不準帶進帶出。

  8、車間內嚴禁吸菸,員工要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禁止野蠻操作,屬個人職責的零件、裝置損壞要根據職責大小按比例予以賠償。

  9、加強工具裝置管理,建立工具裝置檔案。由班組使用的裝置工具要辦理手續,職責到人,定期維修保養。由厂部保管的裝置要設專人保管,定期檢驗維護。員工要愛護公物,對於工具裝置、維修車輛及車上的物品、車間電器要妥善保管車鑰匙要專人保管,下班要鎖好車門,防止丟失。屬個人職責的丟失,要視情景予以賠償。

  10、嚴禁無駕駛證移動車輛和試車,嚴禁私自將客戶車開出廠外,發生事故職責個人承擔。

  11、嚴格履行工作程式,換料領料要審批,備料要填寫備料單,註明車型、年號、年份、零件名稱等資料並上交舊件,市內採購要在2-3小時完成,市外3-5天,報價當天答覆,特殊情景除外。配件價格要合理不能高於市場價格。

  12、嚴格執行倉庫管理制度,配件部要熟悉市場價格,領發料要有簽字手續,進出庫要有單據。貨物要做到帳與物相符,倉庫要把好配件質量關,嚴防假冒、偽劣配件入庫。如出現以假冒、錯發、漏收給企業帶來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職責。

  13、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嚴格執行質量管理、工藝管理制度,把好質量關,努力做到維修一臺,合格一臺。要認真細緻地做好車輛進廠檢驗過程檢驗、出廠檢驗的工作減少返修率。返修不計工時並且要視情景予以處罰。工人要嚴格按工藝程式操作對於違反工藝程式造成的返修質量事故要追究當事人的職責。出廠車要有保用制度出廠後要做好跟蹤服務。

  作業員是以時間來工作,管理者是以目標為中心來工作,這是管理者和作業員根本上的差異。

  接待人員工作職責

  (1)服從經理的領導,接車時協助技師察看客戶車況;

  (2)接待駕駛員及其車上乘客,做到服務熱情、周到;

  (3)詳細填寫《施工單》,安排員工作業,服務專案填寫清楚、明確、儘量避免客戶與技師等人出現誤會;

  (4)有策劃性地勸說客戶增加作業專案及其購買美容;

  (5)配合營業目標、計劃所分派職責實施;

  (6)檢查美容效果,儘量滿足客戶需求,務必使每一輛車均滿意而去;

  員工守則

  1、工作態度

  (1)做到顧客至上,熱情禮貌。對顧客要面帶微笑,使用敬語“你好”,萬事“請”字當頭,“謝”字隨後,給顧客以親切和簡便愉快的感覺。

  (2)努力贏得顧客的滿意及店鋪的聲譽,供給高效率的服務,關注工作上的技術細節,急顧客所急,為顧客排憂解難。

  (3)給顧客以效率快和良好服務的印象,無論是常規的服務還是正常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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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維護機動車維修市場秩序,保護機動車維修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機動車執行安全,保護環境,節儉能源,促進機動車維修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機動車維修經營,是指以維持或者恢復機動車技術狀況和正常功能,延長機動車使用壽命為作業任務所進行的維護、修理以及維修救援等相關經營活動。

  第三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優質服務。

  第四條機動車維修管理,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封鎖或者壟斷機動車維修市場。

  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實行集約化、專業化、連鎖經營,促進機動車維修業的合理分工和協調發展。

  鼓勵推廣應用機動車維修環保、節能、不解體檢測和故障診斷技術,推進行業資訊化建設和救援、維修服務網路化建設,提高機動車維修行業整體素質,滿足社會需要。

  第六條交通部主管全國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第二章經營許可

  第七條機動車維修經營依據維修車型種類、服務本事和經營專案實行分類許可。

  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維修物件分為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和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四類。

  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經營專案和服務本事分為一類維修經營業務、二類維修經營業務和三類維修經營業務。

  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經營專案和服務本事分為一類維修經營業務和二類維修經營業務。

  第八條獲得一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一類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能夠從事相應車型的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維修救援、專項修理和維修竣工檢驗工作;獲得二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二類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能夠從事相應車型的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維修救援和專項修理工作;獲得三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三類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能夠分別從事發動機、車身、電氣系統、自動變速器維修及車身清潔維護、塗漆、輪胎動平衡和修補、四輪定位檢測調整、供油系統維護和油品更換、噴油泵和噴油器維修、曲軸修磨、氣缸鏜磨、散熱器(水箱)、空調維修、車輛裝潢(蓬布、坐墊及內裝飾)、車輛玻璃安裝等專項工作。

  第九條獲得一類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能夠從事摩托車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專項修理和竣工檢驗工作;獲得二類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能夠從事摩托車維護、小修和專項修理工作。

  第十條獲得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除能夠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外,還能夠從事一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

  第十一條申請從事汽車維修經營業務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當貼合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維修車輛停車場和生產廠房。租用的場地應當有書面的租賃合同,且租賃期限不得少於1年。停車場和生產廠房面積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二)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裝置、設施。所配備的計量裝置應當貼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要求,並經法定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從事汽車維修經營業務的裝置、設施的.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從事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裝置、設施的具體要求,參照國家標準《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執行,但所配備設施、裝置應與其維修車型相適應。

  (三)有必要的技術人員:

  1、從事一類和二類維修業務的應當各配備至少1名技術負責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技術負責人員應當熟悉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並掌握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範;質量檢驗人員應當熟悉各類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檢測作業規範,掌握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故障診斷和質量檢驗的相關技術,熟悉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服務收費標準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範。技術負責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總數的60%應當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

  2、從事一類和二類維修業務的應當各配備至少1名從事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從事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應當熟悉所從事工種的維修技術和操作規範,並瞭解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維修技術人員總數的40%應當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

  3、從事三類維修業務的,按照其經營專案分別配備相應的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從事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的,還應當配備技術負責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技術負責人員、質量檢驗人員及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維修技術人員總數的40%應當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

  (四)有健全的維修管理制度。包括質量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車輛維修檔案管理制度、人員培訓制度、裝置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五)有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的汽車維修經營者,除具備汽車維修經營一類維修經營業務的開業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作業資料相適應的專用維修車間和裝置、設施,並設定明顯的指示性標誌;

  (二)有完善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包括報告程式、應急指揮以及處置措施等資料;

  (三)有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

  (四)有齊全的安全操作規程。

  本規定所稱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是指對運輸易燃、易爆、腐蝕、放射性、劇毒等性質貨物的機動車維修,不包含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罐體的維修。

  第十三條申請從事摩托車維修經營的,應當貼合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摩托車維修停車場和生產廠房。租用的場地應有書面的租賃合同,且租賃期限不得少於1年。停車場和生產廠房的面積按照國家標準《摩托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818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二)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裝置、設施。所配備的計量裝置應貼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要求,並經法定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準《摩托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818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三)有必要的技術人員:

  1、從事一類維修業務的應當至少有1名質量檢驗人員。質量檢驗人員應當熟悉各類摩托車維修檢測作業規範,掌握摩托車維修故障診斷和質量檢驗的相關技術,熟悉摩托車維修服務收費標準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範。質量檢驗人員總數的60%應當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

  2、按照其經營業務分別配備相應的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應當熟悉所從事工種的維修技術和操作規範,並瞭解摩托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維修技術人員總數的30%應當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

  (四)有健全的維修管理制度。包括質量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摩托車維修檔案管理制度、人員培訓制度、裝置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準《摩托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818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五)有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準《摩托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818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申請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當向所在地的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許可申請書》;

  (二)經營場地、停車場面積材料、土地使用權及產權證明覆印件;

  (三)技術人員彙總表及相應職業資格證明;

  (四)維修檢測裝置及計量裝置檢定合格證明覆印件;

  (五)按照汽車、其他機動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摩托車維修經營,分別供給本規定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條件的其他相關材料。

  第十五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交通行政許可實施程式規定》規範的程式實施機動車維修經營的行政許可。

  第十六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機動車維修經營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貼合法定條件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作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向申請人出具《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在10日內向被許可人頒發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明確許可事項;不貼合法定條件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向申請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持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申請機動車維修連鎖經營服務網點的,可由機動車維修連鎖經營企業總部向連鎖經營服務網點所在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提交下列材料,並對材料真實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職責:

  (一)機動車維修連鎖經營企業總部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影印件;

  (二)連鎖經營協議書副本;

  (三)連鎖經營的作業標準和管理手冊;

  (四)連鎖經營服務網點貼合機動車維修經營相應開業條件的承諾書。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查驗申請資料齊全有效後,應當場或在5日內予以許可,併發給相應許可證件。連鎖經營服務網點的經營許可專案應當在機動車維修連鎖經營企業總部許可專案的範圍內。

  第十八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實行有效期制。從事一、二類汽車維修業務和一類摩托車維修業務的證件有效期為6年;從事三類汽車維修業務、二類摩托車維修業務及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的證件有效期為3年。

  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統一印製並編號,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規定發放和管理。

  第十九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在許可證件有效期屆滿前30日到作出原許可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辦理換證手續。

  第二十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變更許可事項的,應當按照本章有關規定辦理行政許可事宜。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項的,應當向作出原許可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需要終止經營的,應當在終止經營前30日告知作出原許可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辦理登出手續。

  第三章維修經營

  第二十一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經批准的行政許可事項開展維修服務。

  第二十二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將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和《機動車維修標誌牌》(見附件1)懸掛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

  《機動車維修標誌牌》由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按照統一式樣和要求自行製作。

  第二十三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得擅自改裝機動車,不得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不得利用配件拼裝機動車。

  託修方要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更換髮動機、車身和車架的,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在檢視相關手續後方可承修。

  第二十四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確保安全生產。

  機動車維修從業人員應當執行機動車維修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第二十五條機動車維修產生的廢棄物,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公佈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合理收取費用。

  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可按各省機動車維修協會等行業中介組織統一制定的標準執行,也可按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報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後的標準執行,也可按機動車生產廠家公佈的標準執行。當上述標準不一致時,優先適用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備案的標準。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將其執行的機動車維修工時單價標準報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機動車生產廠家在新車型投放市場後一個月內,有義務向社會公佈其維修技術資料和工時定額。

  第二十七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使用規定的結算票據,並向託修方交付維修結算清單。維修結算清單中,工時費與材料費應分項計算。維修結算清單格式和資料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制定。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出具規定的結算票據和結算清單的,託修方有權拒絕支付費用。

  第二十八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送統計資料。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為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保守商業秘密。

  第二十九條機動車維修連鎖經營企業總部應當按照統一採購、統一配送、統一標識、統一經營方針、統一服務規範和價格的要求,建立連鎖經營的作業標準和管理手冊,加強對連鎖經營服務網點經營行為的監管和約束,杜絕不規範的商業行為。

  第四章質量管理

  第三十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行業或者地方的維修標準和規範進行維修。尚無標準或規範的,可參照機動車生產企業供給的維修手冊、使用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資料進行維修。

  第三十一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得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建立採購配件登記制度,記錄購買日期、供應商名稱、地址、產品名稱及規格型號等,並查驗產品合格證等相關證明。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對於換下的配件、總成,應當交託修方自行處理。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將原廠配件、副廠配件和修復配件分別標識,明碼標價,供使用者選擇。

  第三十二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應當實行維修前診斷檢驗、維修過程檢驗和竣工質量檢驗制度。

  承擔機動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的機動車維修企業或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應當使用貼合有關標準並在檢定有效期內的裝置,按照有關標準進行檢測,如實供給檢測結果證明,並對檢測結果承擔法律職責。

  第三十三條機動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維修質量檢驗人員應當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見附件2);未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的機動車,不得交付使用,車主能夠拒絕交費或接車。

  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統一印製和編號,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規定發放和管理。

  禁止偽造、倒賣、轉借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

  第三十四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應當建立機動車維修檔案。機動車維修檔案主要資料包括:維修合同、維修專案、具體維修人員及質量檢驗人員、檢驗單、竣工出廠合格證(副本)及結算清單等。

  機動車維修檔案儲存期為二年。

  第三十五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機動車維修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嚴格執行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和管理制度。

  機動車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及管理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機動車維修經營的質量監督和管理工作,可委託具有法定資格的機動車維修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對機動車維修質量進行監督檢驗。

  第三十七條機動車維修實行竣工出廠質量保證期制度。

  汽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整車修理或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公里或者10日。

  摩托車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摩托車行駛7000公里或者80日;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摩托車行駛800公里或者10日。

  其他機動車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機動車行駛6000公里或者60日;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機動車行駛700公里或者7日。

  質量保證期中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到達者為準。

  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出廠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八條在質量保證期和承諾的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機動車無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內不能或者無法供給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機動車無法使用的相關證據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及時無償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在質量保證期內,機動車因同一故障或維修專案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負責聯絡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並承擔相應修理費用。

  第三十九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公示承諾的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所承諾的質量保證期不得低於第三十七條的規定。

  第四十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受理機動車維修質量投訴,進取按照維修合同約定和相關規定調解維修質量糾紛。

  第四十一條機動車維修質量糾紛雙方當事人均有保護當事車輛原始狀態的義務。必要時可拆檢車輛有關部位,但雙方當事人應同時在場,共同認可拆檢情景。

  第四十二條對機動車維修質量的職責認定需要進行技術分析和鑑定,且承修方和託修方共同要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出面協調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組織專家組或委託具有法定檢測資格的檢測機構作出技術分析和鑑定。鑑定費用由職責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對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實行質量信譽考核制度。機動車維修質量信譽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機動車維修質量信譽考核資料應當包括經營者基本情景、經營業績(含獎勵情景)、不良記錄等。

  第四十四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機動車維修企業誠信檔案。機動車維修質量信譽考核結果是機動車維修誠信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建立的機動車維修企業誠信資訊,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外,應當依法公開,供公眾查閱。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四十五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職責許可權和程式進行監督檢查,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不得亂收費、亂罰款。

  第四十六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進取運用資訊化技術手段,科學、高效地開展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執法人員在機動車維修經營場所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有2名以上人員參加,並向當事人出示交通部監製的交通行政執法證件。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實施監督檢查時,能夠採取下列措施:

  (一)詢問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並要求其供給有關資料;

  (二)查詢、複製與違法行為有關的維修臺帳、票據、憑證、檔案及其他資料,核對與違法行為有關的技術資料;

  (三)在違法行為發現場所進行攝影、攝像取證;

  (四)檢查與違法行為有關的維修裝置及相關機具的有關情景。

  檢查的情景和處理結果應當記錄,並按照規定歸檔。當事人有權查閱監督檢查記錄。

  第四十八條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理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檢查,如實反映情景,供給有關資料。

  第六章法律職責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擅自從事機動車維修相關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一)未取得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二)使用無效、偽造、變造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三)超越許可事項,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第五十條違反本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非法轉讓、出租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收繳轉讓、出租的有關證件,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對於理解非法轉讓、出租的受讓方,應當按照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處罰。

  第五十一條違反本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裝機動車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沒收假冒偽劣配件及報廢車輛;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沒收假冒偽劣配件及報廢車輛;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其經營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第五十二條違反本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簽發虛假或者不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許可機關吊銷其經營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第五十三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報:

  (一)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未按照規定執行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的;

  (二)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未按照有關技術規範進行維修作業的;

  (三)偽造、轉借、倒賣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的;

  (四)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只收費不維修或者虛列維修作業專案的;

  (五)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和機動車維修標誌牌的;

  (六)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未在經營場所公佈收費專案、工時定額和工時單價的;

  (七)機動車維修經營者超出公佈的結算工時定額、結算工時單價向託修方收費的;

  (八)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按照規定建立維修檔案和報送統計資料的;

  (九)違反本規定其他有關規定的。

  第五十四條違反本規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級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一)不按照規定的條件、程式和期限實施行政許可的;

  (二)參與或者變相參與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

  (三)發現違法行為不及時查處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謀取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最全汽車修理廠管理制度10

  第一章入職指引

  第一節入職與試用

  一、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二、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執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三、入職

  第二節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半,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7、5小時。其中:

  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

  午時:13:30-17:30為工作時間

  12:00-13:30為午餐休息

  週六:上午:8:30-12:00為工作時間

  實行輪班制的部門作息時間經人事部門審查後實施。

  二、考勤

  1、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a、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我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出差

  (1)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回到,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回到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5、請假出差批准許可權: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6、加班

  (1)加班應填寫《加班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為基數,以天為單位計算。

  (2)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算:

  工作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150%

  休息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200%

  法定節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300%

  (3)人事部門負責審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4)公司內臨時工、兼職人員、部門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不計算加班費。

  (5)公司實行輪班制的員工及駕駛員加班費計算辦法將另行規定。

  7、考勤記錄及檢查

  (1)考勤負責人需對公司員工出勤情景於每月五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予以上報,經部門領導稽核後,報人事部門彙總,並對考勤準確性負責。

  (2)人事部門對公司考勤行使檢查權,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行使檢查權。檢查分例行檢查(每月至少兩次)和隨機檢查。

  (3)對於在考勤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給予1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作辭退處理。

  第四節人事異動

  一、調動管理

  1、由調入部門填寫《員工內部調動通知單》,由調出及調入部門負責人雙方同意並報人事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調動由總裁(子公司由總經理)批准。

  2、批准後,人事部門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並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3、普通員工須在三天之內,部門負責人在七天之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4、員工本人應於指定日期履任新職,人事部門將相關檔案存檔備查,並於資訊管理系統中進行資訊置換。

  5、人事部門將根據該員工於新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職責,對其進行人事考核,評價員工的異動結果。

  二、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准後轉送人事部門稽核,高階員工、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辭職必須經總裁批准。

  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後,人事部門負責瞭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並將資訊反饋給相關部門,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善。

  3、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

  4、人事部門統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辦理社會保險變動。

  5、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6、人事部門將《離職手續清單》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資訊資料置換。

  三、辭退管理

  1、見本手冊第一章第二節六。1及六2、

  2、部門辭退員工時,由直接上級向人事部門提交《辭職申請表》,經審查後報總裁批准。

  3、人事部門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並向員工下發《離職通知書》。

  4、員工應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的清還手續;員工在約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和離職補償金。

  5、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6、人事部門在辭退員工後,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資料資訊置換。

  第二章行為規範

  第一節職業準則

  一、基本原則

  1、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2、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利益為重,對社會負責。不做有損公司形象或名譽的事。

  3、公司提倡簡單友好、坦誠平等的人際關係,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相互協作。

  4、公司內有親屬關係的員工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工作。

  二、員工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以公司名義供給擔保或證明

  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意見、資訊

  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

  1、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兼職於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

  3、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

  2、投資於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物件供給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絡中,若發生回扣或佣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為貪汙。

  六、保密義務:

  1、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檔案。

  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供給公司密級檔案、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景、業務資料等。

  第二節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著、髮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髮、怪發,女士不留怪異髮型,不濃妝豔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幹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菸,隨時堅持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並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譁。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範,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閒聊。

  七、文具領取應登記名稱、數量,並由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取回傢俬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文具,並節儉使用。

  八、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列印、影印、傳真。

  九、未徵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

  最全汽車修理廠管理制度11

  廠長工作職責

  1、認真制定落實本廠的經營目標、發展規劃。定時向主管部門的彙報各項工作進展。

  2、瞭解掌握地方、行業有關汽車維修的各項政策、法令及經濟環境動態,適時提出本廠的發展規劃、服務市場、廣告宣傳、特殊服務等方針、計劃。

  3、密切配合總公司策劃和實施企業形象設計。

  4、不斷強化修理廠內部管理機制,制定實施有效措施、制度,充分調動全廠員工的工作進取性,全面完成各項經濟技術指示。採取切實措施,提高企業管理水平,逐步推進企業提高和現代化的管理。

  5、全面負責質量體系的建立實施、完善和持續執行。督促、檢查全廠質量體系檔案的有效實施,推進質量體系建設負責主持管理評審重視顧客的意見和投訴處理,使質量體系不斷改善和完善,確保實現本廠的質量目標。

  6、負責協調解決廠內重大技術質量問題,瞭解檢查各類投訴的解決和落實情景,做到每日一次檢查,每週一次小結,及時簽署意見。

  7、嚴格控制、合理配備各類人員,努力提高企業人員素質,組織好職工的技術培訓,搞好職工生活福利和安全工作。

  8、每年至少對市場和顧客的需要,維修行業的有關法規、規章、標準等質量體系的現狀和適應性進行一次正式評定。

  技術總監工作職責

  1、認真學習、深刻理解汽車維修質量檢驗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嚴格執行國家及行業的有關汽車維修技術規範和標準。

  2、協調質量管理各項程式的貫徹執行。

  3、負責維修車輛的“修前檢驗”工作,配合業務接待員對保修車輛的故障進行準確確定,為確保維修作業專案(包括二級維護附加作業專案)提出意見。

  4、根據行業有關汽車維修技術標準和工藝過程,處理好生產上出現的重大技術問題,負責對全廠員工進行技術業務指導。

  5、負責嚴格按標準進行汽車維修竣工出廠質量檢驗工作,出具檢驗報告、簽發合格證或不合格車輛的返修單,嚴格把好質量關。負責組織、協調、檢查、監督車輛維修質量不合格的控制工作。

  6、負責組織人員對維修質量事故進行檢查鑑定,並寫出具體檢定報告

  7、瞭解使用者關於維修質量的意見,不斷改善和提高維修質量。

  8、負責對車間各班組的維修質量進行考核,認真填寫“車輛維修質量月報表”,並定期進行質量抽查。抽查的`資料為:

  9、a)檢驗記錄,維修檔案的完整性及填寫的真實性;

  b)簽證檢查部位與維修手冊、工藝規範、技術標準的對口情景檢查尺寸與維修手冊、原廠技術引數對口情景;

  c)車輛的行使、操縱、控制、排放等整車效能。

  10、認真完成上級交給的其他技術質量工作。

  11、秉公辦事,堅持原則,對本企業汽車維修質量全面負責。

  業務接待禮貌條例

  1、接待大廳所有人員上班時應儀表得體,統一著裝,掛牌上崗。

  2、接待人員要以自身良好的素質,微笑的服務接待每一位客戶,處處替客戶著想,讓客戶由“賓至如歸”的感覺;駕駛員休息區應常堅持清爽、乾淨,服務人員態度熱情,禮貌待客。

  3、工作時間嚴禁閒談聊天、幹私活。

  4、堅持大廳清潔、衛生,給客戶創造一個優美舒適的環境。

  5、櫃檯內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入內,堅持櫃檯內外整潔,各種臺帳擺放整齊。

  6、客戶進門,接待人員應主動迎客,使用禮貌用語,主動打招呼。接修車輛,需做認真的環車檢查,提醒客戶損壞的部件和貴重物品儲存。

  7、車輛不能按時完工的,必須及時打電話通知客戶,向客戶解釋清楚。

  8、對修理車輛發生物品丟失,確因本廠原因的,由本廠原價賠償,廠追究職責人,由職責人賠償。

  9、建立客戶檔案,做好對客戶車輛及時保養的提醒工作,與客戶堅持密切的聯絡。

  優質服務工作條例

  1、接待客戶應做到熱情、周到、方便、及時,急客戶所急,想客戶所想,堅決杜絕與客戶發生爭執,違者一次罰款50美金。

  2、收費公正合理,公開維修價格,公開監督電話,自覺理解客戶監督,把價格管理工作全面納入行業管理軌道。

  3、嚴格履行修車合同,保證修理質量、按時交車,對特殊原因需延期的車輛,應主動事先與客戶聯絡,得到客戶的理解;對屬於自身職責的延期車輛,主動按違約規定資料向客戶索賠道歉,必要時按合同規定承擔經濟職責,把維修經營活動納入法制化軌道。

  4、認真做好車輛修前檢驗,把車輛的故障隱患及時報知使用者,提出修理提議,添好修理車輛的交接清單。

  5、修好的車輛必須比進來時乾淨。

  6、回答客戶提出的問題,必須實事求是,解釋問題要按科學原理,不得想當然,隨意搪塞,讓客戶理解,讓客戶滿意。

  7、認真落實修理車輛的自檢、過程檢驗、完工檢驗和交車前的檢驗,確保客戶對車輛修理質量的滿意。

  8、嚴格保養大修作業範圍,沒有按有關規定進行作業修理,一經發現,必須及時補修,並扣該項定額工時,欺騙檢驗和客戶的一次罰款100美金。

  9、返工專案,必須有承修人立即進行,否則不安排新專案,不承擔返工,由其他人完成的,返工工時從職責人扣除。

  10、因維修質量造成車輛拋錨需急救,罰職責人100美金,若有重大交通事故隱患罰款300美金。

  11、杜絕修私人車,杜絕修人情車。一經發現停職檢查。

  禮貌生產規定

  1、生產車間(場所)嚴禁吸菸,吸菸至休息室。

  2、生產車間(場所)地面清潔無油汙,牆面無油漬、無明顯劃痕,按班組劃地承包,班組做不到每人一次罰款20元

  3、廢油及時處理,嚴禁倒入下水道。廢油桶(壺)每日及時清除,不得留滯生產車間(場所)。一次違規罰款20元。

  4、堅持機、手工具清潔,手工具置於車內,堅持工具車清潔無油汙,工具按層擺放有序,工具車內不得放置與修車無關的物品,下班後整理清潔工具車,並按規定擺放整齊。機工具使用後及時放於規定區域。一次違規罰款10元。

  5、嚴格執行“三不落地四清潔”,油汙不得落地,不慎落地及時處理不留痕跡,工件擺放整齊歸位,不給人以雜亂感。

  6、統一著裝,堅持清潔。使用禮貌語言,不與使用者爭執。不得向用戶索煙,不理解使用者宴請,不理解消費,一經查實,作待崗處理

  7、工作場所一天一小掃,每臺車輛作業完畢後,及時清理場所,一週一大掃,確保場所、機具整齊清潔。

  8、工具櫃檯上方禁止擺放物品,工作衣、工作鞋帽應置於休息室,並確保休息室清潔整齊。

  9、嚴禁油手、汙手試車,堅持在修車內清潔,嚴禁在車內休息閒聊、聽收錄機,違者一次罰款20元

  10、堅持總成修理間乾淨整潔,所有物品整齊地擺放在貨架上,地面、牆壁不得有油汙。

  11、安全禮貌小組每週檢查一次,發現違規吸菸者處以50元次罰款,並責令當場糾正違規行為。

  12、中午嚴禁喝酒,發現一次處以50元次罰款。

  13、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每週負責工房衛生的班組,應將門窗及電力設施關好後方可離去。違規一次罰款50元。

  14、及時洗滌工作服,不及時洗工作服,工作服看上去較髒的,發現一次罰款5美金。

  15、廠長為各生產班組禮貌生產監督人。

  安全管理規定

  1、各部門負責人、生產班組長為所在部門安全第一職責人。

  2、全廠職工必須牢記“生產必須安全”“安全是最大效益”的思想,時刻繃緊安全生產弦,杜絕三違行為,不安全堅決不生產。

  3、機修工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維修工藝規範,並做好工作業人詳細記錄。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4、對移動電器、氧乙炔氣、起吊裝置、擱車凳使用之前,必須例行檢查,切不可粗心大意,懷僥倖思想,否則一時疏忽,終身遺憾。

  5、加強工業汽油的領用制度,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時要環視周圍情景,嚴禁明後靠近,必要時設定明顯標誌,安全使用。

  6、休息室、工具櫃嚴禁存放配件、汽油,每發現一次處罰20元。

  7、必須使用擱車凳擱車,擱車時,支撐部位準確可靠,在使用兩柱舉升器時,離地20cm時,檢查是否穩定,確保安全可靠。

  8、遇有過載車輛報修時,婉言謝絕或解除安裝後修理,切不可蠻幹惹事。

  9、工作過程中,相互不許打玩、嘻鬧,嚴防傷害自我或被他人傷害。

  10、有證人員不亂開車,私自動用客戶車輛一次罰款100元,開私車一次罰款100元,發生事故職責自負,無證人員嚴禁開車。

  11、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必須經常巡視生產場所,要有預見性,及時發現事故隱患,糾正事故苗頭。每月必須進行一次職工安全教育,每月對全廠的移動電器、舉升裝置、氧乙炔氣、滅火消防器材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做好整改記錄,每月定期召開一次安全領導小組會議,並做好會議工作檢查記錄。

  12、材料銷售部門、財務部門,要做好防盜工作,閒雜人員不得進入財務室、倉庫內。

  勞動紀律的規定

  1、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違者處罰如下:遲到、早退一次罰款50元,月累計三次以上者(含三次)加倍罰款。

  2、有事必須請假,半天以上(含半天)需經廠領導批准,否則按曠工處理,並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罰。

  3、無故曠班者,累計超過三天,示為自動離職,同時扣除崗位工資等與其有關費用。交公司處理。

  4、上班時,不得無故離崗,有事必須和有關領導請假,否則按早退處理。

  5、工作期間,不得聚集聊天,不得做與維修無關的事項。

  材料領用規定

  1、材料領用必須憑所修車輛的工單,按車號、修理專案對號入座。領料沒用必須及時退庫,超過一天者,按材料得出庫價罰款(大修車在出廠前)。

  2、對多領、冒領者,按領取該件的出庫價10倍罰款。

  3、保管人員沒見到工單、車號而隨意將材料發出,一經查出將處以三倍罰款。

  4、對輔料領用要嚴格控制,對應工單控制發出數量,多存庫,少存班,防止浪費、流失。

  5、對急用料附件供應商的臨時採購,必須做到先入庫、後出庫,對於附近供應商送的配件,必須見到料單再收配件,違者按該料的出庫價處罰所有操作者。

  6、對外單位來借、調材料配件,一律按出庫價開單結算,私人必須現金支付。

  7、橫向件的發放應嚴格按廠的規定執行,否則每次按該件的出庫價罰款。

  8、對客戶結算,若為人為因素造成差錯的,將對負責人處以每次20元的罰款。

  9、對客戶所需的十分用件,需將客戶的單位、車號、聯絡電話等記錄在冊,以備到料後通知客戶,避免造成材料的積壓。

  裝置管理規定

  1、全廠裝置、機具落實到具體職責人,由專人負責清潔、保養。精密裝置由專人負責操作。裝置不堅持清潔。

  2、購置新裝置,要堅持技術領先、經濟實用的原則,同時瞭解和購置市場上的汽修新機具,提高我廠裝備水平。

  3、裝置使用過程中發現故障,及時向廠領導反映,以便聯絡廠家修理

  4、舉升器、小吊車、壓力機等裝置不得超負荷使用,凡超負荷,損壞裝置的,按處裝置事故處理規定進行處罰。

  5、空壓機在廠內不需要供應壓縮空氣時,必須停機,在工作中確保不缺冷卻水,潤滑油及時新增和更換,冬季及時排放冷卻水。

  6、廠裝置管理崗,搞好裝置安全生產工作,定期組織裝置的檢驗,負責壓力錶、安全閥的按時送檢工作。

  7、廠裝置管理崗,做好裝置檔案、資料、臺帳的管理工作,負責檢查每臺裝置的運轉記錄情景,填報處技術管理科要求的各式報表。

  最全汽車修理廠管理制度12

  為進一步加強市局機關車輛維修管理,節儉車輛費用,根據《xx》和《xx》等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維修按照確保執行安全和厲行節儉的原則,實行統一管理,定點維修。

  二、為確保車輛維修質量,指定2家公務用車定點維修企業,並由市局辦公室每年年初與其簽定當年維修合同,按合同規定維修車輛。

  三、凡有車輛的科(室、局、事業單位),駕駛員要經常加強對車輛的保養與維護,確保車輛完好。

  四、各單位的車輛維修費用根據品牌、購買年限及往年修理費情景實行年度包乾(不含車輛保險、養路費),超額經費不補,節餘部分5%予以獎勵,5%即留轉下年度使用。包乾維修費每年核定一次。

  食品檢驗車的維修費單列,修理費根據實際情景按程式報批,並從嚴把握。

  五、車輛報修程式:

  1、凡機關各單位的車輛進廠維修保養、購置零配件和車輛輔助用品,不管金額大小必須由本科(室、局、事業單位)負責人(駕駛員)向辦公室提出具體專案清單;由辦公室根據提出的專案及實際情景開具《車輛派修單》,辦公室主任簽字確認;分管領導簽署維修保養等意見;報局長審批同意後,方可進廠維修保養、購置零配件和車輛輔助用品。

  2、駕駛員持《車輛派修單》到定點的修理廠修理,凡未按指定的修理廠維修保養、購置零配件和車輛輔助用品,所產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車輛修理完畢,車主驗收合格後,應對修理所用材料進行核對,查驗是否更換配件,必要時,還應將調換的配件交辦公室核對。並在所用材料、工時費等驗車單上簽字確認。

  六、在城外執行公務或異地出差的過程中遇特殊情景必須修車的,經隨車或分管領導同意,並電話向市局主要領導報批同意後,方可就近維修,但僅以恢復車輛執行為限,同時上報辦公室備案。

  最全汽車修理廠管理制度13

  1、汽車維修竣工檢驗由專職檢驗人員負責實施。

  2、汽車維修竣工檢驗內容為整車檢查、檢測、路試、檢測路試後的再檢測及車輛驗收。

  3、修竣車輛竣工檢驗嚴格依據《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T18565-2001)要求進行。首先進行整車外觀和底盤檢查,檢查合格後進行路試,對於路試中所發生的不正常現象,要認真複查。路試合格後重新進行底盤檢查,確保各項技術性能合格後由總檢開具出廠合格證。

  4、對於進行二級維護及以上維修作業的車輛,除上述檢驗內容外,還必須經計量認證的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檢測合格。

  5、嚴禁為檢驗不合格的車輛開具竣工出廠合格證。

  6、竣工檢驗合格的車輛實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制度。

  最全汽車修理廠管理制度14

  為保證企業生產正常進行,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1、必須按相關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生產作業。

  2、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3、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車間內嚴禁吸菸。

  4、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

  5、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必須按規定使用和存放。

  6、各工位應配備有充足的滅火器材,並加強維護保養使之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所有的員工應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7、工作燈應採用低壓(36V以下)安全燈,工作燈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應經常檢查導線、插座是否良好。

  8、手溼時不得搬動電力開關或插座。電源線路、保險絲應按規定安裝,不得用銅線、鐵線代替。

  9、下班時,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裝置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最全汽車修理廠管理制度15

  1、車輛送修時,應具有保修內容及相關技術檔案資料。

  2、業務接待人員和檢驗人員負責對送修車輛進行預檢,按規範填寫《車輛維修檢驗單》。

  3、車輛預檢時,根據駕駛員的反映及該技術檔案和維修檔案,透過檢測或測試、檢查,確定基本作業內容,並告知託修方。

  4、得到託修方確認後,與託修方簽訂維修合同,辦理交接手續。隨車使用的工具和備用品,不屬於汽車附件範圍的應由託修方自行保管。

  5、排程人員將維修作業單下派車間,車輛進入作業車間。

  最全汽車修理廠管理制度16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二、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設定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機構,生產部門和班組應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教育和檢查職工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三、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四、維修車輛前,應將車輛停、架牢固後方可作業。舉升裝置應由專人操作,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車下,舉車時不準檢修舉升裝置。

  五、路試車輛必須由具有駕駛證及技術熟練的試車員進行,並在規定的路段上進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物品,粉塵、腐蝕劑、汙染物、壓力容器等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壓力容器及儀表等應嚴格按有關部門要求定期校驗。

  七、根據季節變換切實做好防火、防澇、防凍、防腐及防盜工作,並制定相關措施,配備消防器材。配電設施線路確保完好,效能可靠,使用移動電具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八、發生事故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保護好現場,查明原因妥善處理。

  最全汽車修理廠管理制度17

  1、裝置操作工在獨立使用裝置前,須掌握該裝置的操作技能。

  2、裝置使用應定人定機,對公用裝置由專人負責保養。

  3、操作工要養成自覺愛護裝置的習慣。班前班後認真擦試裝置及注油潤滑工作,使裝置經常保持良好的潤滑與清潔。

  4、操作工要遵守裝置操作規程,合理使用裝置,管好裝置附件。

  5、對私自操作裝置人員,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由此發生的一切後果由私自操作者負責。

  6、裝置管理員應根據裝置維護要求以及裝置技術狀況制定裝置和測量裝置的保養細則、保養週期和檢定週期。

  7、裝置保養人應嚴格按照常規維修裝置檢查保養週期進行保養,做好記錄交裝置管理員驗收。

  8、裝置維修以外修為主,本單位操作人員配合,裝置管理員做好維修記錄。

  9、裝置發生故障應及時停機,使用部門應立即通知裝置管理員或單位領導,請修理人員檢查排除故障。當修理人員在排除故障時,操作人員應積極協助修理人員排除故障。

  10、對裝置使用年久,部件嚴重損壞,又無法修復和沒有改造價值的,可辦理報廢手續報請經理批准。

  11、對裝置的檢查、保養、修理應做好所有記錄,由裝置員歸檔,以便檢查。

  最全汽車修理廠管理制度18

  1、汽車維修竣工檢驗由專職檢驗人員負責實施。

  2、汽車維修竣工檢驗內容為整車檢查、檢測、路試、檢測路試後的再檢測及車輛驗收。

  3、修竣車輛竣工檢驗嚴格依據《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T18565-20xx)要求進行。首先進行整車外觀和底盤檢查,檢查合格後進行路試,對於路試中所發生的不正常現象,要認真複查。路試合格後重新進行底盤檢查,確保各項技術性能合格後由總檢開具出廠合格證。

  4、對於進行二級維護及以上維修作業的車輛,除上述檢驗內容外,還必須經計量認證的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檢測合格。

  5、嚴禁為檢驗不合格的車輛開具竣工出廠合格證。

  6、竣工檢驗合格的車輛實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制度。

  最全汽車修理廠管理制度19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汽車修理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1、汽車修理廠員工要樹立“使用者第一、質量第一”的經營觀念,熱情接待車主,精心維修車輛,確保修車質量。

  2、汽車修理廠廠長是企業的'領導核心,在全廠的經營活動中處於“中心”地位,員工要聽從班組長和主管的指揮各級都要服從廠長的領導。

  3、汽車修理廠新員工進廠必須厂部批准,要由介紹人和擔保人,填寫員工登記表,提供身份證、技術等級證明試用期為1-3個月試用合格後與廠方簽訂合同。

  4、汽車修理廠員工要遵守作息制度。上下班要專人考勤,請假要辦理書面手續,上班不準在廠內打私人電話不準在接待室閒談不準在廠內會客。

  5、堅守工作崗位,上班要穿工作服,佩帶標誌,不準穿拖鞋,不準串崗聊天,不準在客戶車上休息不準亂動車內開關不準上班時間作私活。

  6、業務接待是企業的視窗,要提高接待質量,對客戶要主動熱情,維修專案確定要準確,工期要準時,報價要合理,交接要細心,車輛進出廠要手續完善。業務接待是接待員的工作,不準員工同車主私下洽談業務嚴禁以修車為名向客戶索取額外報酬。

  7、嚴格執行門衛管理制度,進出廠車輛和人員門衛有權檢查,員工攜帶物品出廠,要登記報告,未經批准不準帶進帶出。

  8、車間內嚴禁吸菸,員工要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禁止野蠻操作,屬個人責任的零件、裝置損壞要根據責任大小按比例予以賠償。

  9、加強工具裝置管理,建立工具裝置檔案。由班組使用的裝置工具要辦理手續,責任到人,定期維修保養。由厂部保管的裝置要設專人保管,定期檢驗維護。員工要愛護公物,對於工具裝置、維修車輛及車上的物品、車間電器要妥善保管車鑰匙要專人保管,下班要鎖好車門,防止丟失。屬個人責任的丟失,要視情況予以賠償。

  10、嚴禁無駕駛證移動車輛和試車,嚴禁私自將客戶車開出廠外,發生事故責任個人承擔。

  11、嚴格履行工作程式,換料領料要審批,備料要填寫備料單,註明車型、年號、年份、零件名稱等內容並上交舊件,市內採購要在2-3小時完成,市外3-5天,報價當天答覆,特殊情況除外。配件價格要合理不能高於市場價格。

  12、嚴格執行倉庫管理制度,配件部要熟悉市場價格,領發料要有簽字手續,進出庫要有單據。貨物要做到帳與物相符,倉庫要把好配件質量關,嚴防假冒、偽劣配件入庫。如出現以假冒、錯發、漏收給企業帶來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13、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嚴格執行質量管理、工藝管理制度,把好質量關,努力做到維修一臺,合格一臺。要認真細緻地做好車輛進廠檢驗過程檢驗、出廠檢驗的工作減少返修率。返修不計工時而且要視情況予以處罰。工人要嚴格按工藝程式操作對於違反工藝程式造成的返修質量事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出廠車要有保用制度出廠後要做好跟蹤服務。

  最全汽車修理廠管理制度20

  公司機修工作是一項職責心很強,技術要求很高的工作,是企業安全生產的基本保障,為加強企業管理,提高維修質量,保證行車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機修工的聘用及工資待遇

  1、機修人員實行聘用制度。聘用物件務必具有必須的技術水平和機修經驗,熱愛公路客運事業,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不良記錄,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18~55歲且經市醫療部門鑑定身體健康男性。

  2、應聘人員及家屬務必先認真閱讀本管理規定和聘用合同,寫出書面申請,證明自己的態度和願望,提出受聘後的決心與打算,保證嚴格遵守本規定,經考試合格,試用三個月後與公司簽訂三年用工合同。公司為受聘的修理工辦理養老及醫療保險。

  3、聘用人員簽訂合同時,務必向公司交崗位職責保證金2000元。

  4、機修人員的工資根據技術熟練程度確定分配比例,實行工時考核,工資全額浮動。具體分配方案見廣深線修理廠工時定價考核辦法。

  二、修理廠職責

  1、負責本企業各種車輛保養及大、中、小修理。

  2、負責完成企業下達的年度維修計劃和各項工作指標。

  3、負責制訂汽車保養及維修計劃。

  4、負責各種維修裝置、檢測器具、維修工具的購置、保養、管理和使用。

  5、負責各種車輛零部件的採購、保管和發放使用。

  6、開展操作規程、保養維修、業務技能、安全等方面的培訓和教育。

  7、負責車輛、裝置、工具及維修檔案的建立和管理。

  三、機修廠人員配置

  1、根據公司車輛狀況和修理維護的需要,機修廠設負責人一名、檢驗員(機務員)一名、安全員一名、採購員一名、保管員一名、班組長若干名、修理工若干名。

  2、上述崗位可實行兼職。

  四、車輛進出廠檢驗制度

  1、凡進廠修理的車輛,須經修理廠登記,根據主車司機報修範圍和修理專案,由檢驗員(機務員)檢驗後向班組下達生產通知。

  2、承修班組根據生產通知的修理專案進行檢查,確定修理工藝流程和修理人員。在修理過程中更換配件時,需經檢驗員(機務員)檢驗後決定是否更換;配件更換應嚴格按照“能修不換,能零不整”的原則辦理。總成更換、大型支出、大修等需經修理廠領導與相關管理人員協商批准。

  3、車內修理時,應督促主車司機對車輛證件、物品、門窗進行清理收拾,以防車上物品短缺、損壞、汙染。

  4、修理人員務必嚴格按照工藝流程和操作規程進行修理,同時對更換配件質量進行嚴格把關。凡因違章操作或把關不嚴而造成的返工、部件損壞、影響應班等損失,概由當事人按比例賠償。

  5、汽車修理竣工後,由主修師傅、檢驗員(機務員)和車輛主車司機聯合驗收;二級維護及以上修理需分管領導或修理廠負責人到場驗收。

  6、返修的車輛,經負責人、質檢員鑑定後,屬修理職責的,由承修班組織進行返修,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承修人按職責劃分賠償,屬配件質量問題的,按配件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7、不允許對外修理車輛。

  五、零配件採購出入庫制度

  1、外購配件務必在正規配件經銷單位和生產廠家購買,採購人員應嚴格把關,不得購進“三無”產品,批次配件應低於市場價,零購配件不得高於市場價,如發此刻採購過程中弄虛作假、有意抬高進價或有“吃回扣”現象,一經查實,扣除崗位職責保證金,予以辭退。

  2、外購配件入庫,必須要有采購員、質檢員和保管員參加驗收,並嚴格對進料品質、單據、價格和有關資料清點驗收,確認質量良好,價格適宜,貼合標準,方可辦理入庫手續,建立微機臺帳。沒有辦理驗收入庫手續的所有物質、配件,原則上不準發出使用。

  3、由於特殊狀況,凡直接送修理班組使用的外購配件,由班組負責人和主車司機驗收並開領料單,經辦人應及時向材料保管員辦理出入庫手續。

  4、凡因配件質量而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概由當事人負責賠償或更換。

  5、入庫後的零配件務必做好明細臺帳和“貨位標籤卡”,分類存放,做到堆碼整齊,帳、物、卡一致。

  6、易燃品、腐蝕性物質務必單獨存放,妥善保管,經常檢查。

  7、領取配件時,需經檢驗員(機務員)開據領料單,由主車司機或修理工簽字後,倉庫保管員按領料單發放並相應作好帳目登記。

  8、配件倉庫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否則,由此而出現的損失概由保管員負責賠償。

  9、公司組織有關人員每年對倉庫進行一次盤點。

  10、配件一律不得私自銷售和外借,違者,按其價值加倍處罰。

  11、倉庫積壓和廢舊物質的處理務必報經修理廠負責人同意,由管理人員共同經辦,收入及時交財務科上帳。違者一律按庫存物質原價加倍處罰。

  六、車輛裝置檔案管理制度

  1、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務必建立車輛、裝置、工具、維修等微機檔案,為全面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做好基礎工作。檔案管理的基本任務:收集、整理、保管、統計本廠檢修車輛的技術檔案,車輛、裝置一車(臺)一檔,工具和其他分類建檔。

  2、車輛檔案應逐項填寫清楚,對有關技術引數、維修資料、車輛狀況及年檢年審等要據實記錄,裝置及工具檔案應填寫清楚製造廠家、製造日期、使用日期、型號規格、效能、注意事項、維修保養及使用人員等事項。

  七、裝置、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1、裝置明確專人保管和維修,保修人務必加強對裝置的管理維護工作,做到裝置清潔、不鏽蝕、不變形、不損壞,確保裝置效能良好。因違犯操作規程造成裝置損壞,當事人應承擔修理費用的50%。

  2、工具固定到班組統一使用,由班組長統一領取,每次維修任務完成要有專人清點、清潔、整理,不丟失、不損壞、不外借,配置的工具丟失,按工具價格的40%由班組承擔。。

  3、易損易耗物品要妥善保管,不得浪費,最大限度提高使用效率。

  4、機修廠每季應對裝置、工具使用保養狀況進行一次清理檢查,並建立裝置工具臺帳。

  八、微機管理制度

  為更新管理手段、完善管理程式、提高工作效率,修理廠應對車輛維修檔案建立、各種配件及原材料採購、管理及使用納入計算機管理體系,逐步建立一套資料廣泛、資訊量大、各種帳目細緻明晰、報核程式科學嚴密、帶給資料快捷迅速的資料庫。實行微機開票,由機務員和微機管理員共同辦理,待條件成熟後由機務員辦理。

  九、安全生產製度

  1、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守工藝紀律、堅持工藝標準,杜絕任何事故發生。

  2、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及時組織實施,並結合本廠實際,加強安全教育,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3、廠長為安全生產的第一職責人,各崗管理人員是分管範圍內的第一職責人。安全員負責安全生產規章落實和日常工作的安全監督工作,有權制止一切不安全生產的行為。

  4、定期召開安全例會,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防範意識和遵章守紀的自覺性。做好每日作業前的安全提示。

  5、生產過程中不許穿拖鞋、不許酒後作業,嚴禁非駕駛人員動車。各工種應嚴格按照規定的距離、防護措施及作業規範進行操作,個性注意做好支墊和防滑措施,確保人身和裝置安全。

  6、電、氧焊工操作時,務必戴面具、穿絕緣鞋,有易燃物品時,務必做好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作業。使用電器時,務必檢查安全裝置、保險、閘刀、電線是否正常後方可使用。

  7、對非駕駛人員動車的,一次處罰200元;其它違章作業的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5—20元的經濟處罰,產生後果的應追究其經濟職責或刑事職責。

  十、環境保護制度

  環境衛生是保障安全生產的一個重要環節。衛生的好壞,直接關係到質量和信譽,也是一個企業管理水平高低、員工素質好壞的具體體現。

  1、廠區衛生劃塊管理,各班組(個人)劃分的衛生區務必持續乾淨、整潔,下班前應進行清掃,不得在廠區內亂堆亂放雜物。

  2、各工位完成作業後,應立即打掃場地,清點工具,清理雜物,挪用的裝置務必送回原位,違者一次罰款5元。

  3、工作場地不許有菸頭、果皮、紙屑,牆上不許有油汙,不許亂塗亂畫,不許亂倒汙水、剩茶;修車廢油及時倒入廢油桶內,違者罰款5元。

  4、自覺愛護車內裝飾和衛生。車內維修作業前,應做好車內衛生防護措施,不得亂摸亂用車內物品,造成車內嚴重汙染的,一次罰款20元。

  5、每週應組織一次衛生大掃除和衛生檢查。

  十一、勞動紀律

  1、修理廠應根據季節變化和車輛運營規律制定作息時間,嚴格考勤制度,搞好考勤記錄,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務必保證隨叫隨到。

  2、所有員工上班時務必按指紋簽到,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曠工。凡遲到、早退5分鐘者,一次處罰5元;遲到、早退5-20分鐘者,一次處罰10元;遲到30分鐘者,扣20元。曠工一天,扣除2天工資。

  3、每月員工可休假2天,由廠長根據狀況安排休息。病、事假應提前向廠長請假,經批准後方可休假。重大節、假日及春運、暑運期間不得休假。

  4、員工上班時禁止穿拖鞋,嚴禁酒後上班,凡因上述狀況發生的事故和損失一律由肇事者承擔。

  5、所有人員務必聽從指揮和排程,生產所需加班和突擊任務務必全力以赴,不得無故缺席。違者,一次處50元罰款。

  6、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廠區內吵架鬧事,違者扣發雙方當天工資。

  7、員工不得在廠區內幹私活,不允許將工具、零配件及廢舊物質帶出廠外,違者按原價加倍處罰。

  8、員工要加強政治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思想素質和技術水平,增強“優質、高效、規範、安全”的企業精神,以適應工作需要,凡因技術不求上進、工作鬆鬆垮垮、質量低下、違規操作、影響企業信譽等狀況都將受到經濟處罰或予以辭退等處理。

  十二、各工種崗位職責

  1、質檢員(機務員)崗位職責

  (1)、對進廠檢修的車輛結合司機報修的資料作好進廠檢驗;根據檢驗結果,確定修理專案,安排修理作業人員,下達作業計劃,並根據作業資料,填寫工時定額。對於返修的車輛一律不計算工時。

  (2)、在修理過程中對司機或修理工要求更換的配件進行檢驗、鑑定,然後決定是否更換。常用品種由開票員辦理,總成件及單價500元以上的品種報廠長審批後辦理。

  (3)、對修理工藝、流程進行監督和指導。

  (4)、嚴格稽核配件購進單據、憑證,辦理入庫簽字手續;做好配件出、入庫微機臺帳;對單車領用配件進行彙總,按時報送財務科,以便單車核算。會同主車司機、主修師傅對該車輛進行測試驗收,並做好車輛維修資料的微機存檔工作。

  (5)、對修理竣工的車輛會同司機和主修人員進行測試、驗收。並作好維修記錄和資料微機存檔工作。

  (6)、對返修車輛會同有關人員進行檢測和職責認定。

  (7)會同保管員對購進配件質量進行鑑定。

  (8)、質檢員務必加強自身的業務學習和技能提高,在質檢中有異議時,要主動找廠長及有關人員共同研究解決。

  (9)、質檢員要敢於堅持原則,事實求是,不弄虛作假,嚴把修理質量關,及時糾正違規作業行為。

  (10)、質檢員沒有履行好職責或把關不嚴出現失誤的,處50元罰款;造成損失的,同有關人員共同承擔賠償職責。

  (11)、輪胎修理務必有司機、質檢員共同簽字方可辦理,要設立輪胎更換修理臺帳,並錄入微機。

  (12)、在對事故車輛進行維修時,要將所需的配件數量、價格維修所需工時費,協同安全科做好向保險公司索賠,並列出項目及價格清單。

  2、採購員工作職責

  ①、採購員負責各種配件、材料、物質的購進,務必具有高度的職責心和理財意識,以“為我購物”的態度辦理採購業務。

  ②、採購員要透過計算機網路,熟知車輛和各種物質、材料效能、產地、廠家等資訊,廣泛瞭解市場行情,及時掌握價格動態和倉庫需求,以最低的價格、最好的質量、最快的保障和最少的積壓滿足維修保養需要。

  ③、採購員根據生產狀況和庫房管理員的採購計劃,列出品種、單價、產地以及上次採購的單位和單價,報廠長審批後方可採購。原則上要到生產廠家或正規經銷單位購進,批次購進不得高於市場批發價,零購不得高於市場價。發票要正規,並做到品名、票據、數量(重量)、價格、質量相符。

  ④、購回的配件、材料由保管員質檢員共同清點、驗收入庫後方可領用,採購員不得直接將所購物品交修理工使用。

  ⑤、採購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銷售方索取“回扣”、禮品,不準弄虛作假和對所購物質抬價加價。凡發現一次有損企業經濟利益的行為,立即辭退,並扣除崗位職責保證金。

  ⑥、採購人員不負職責購回的任何“三無”產品或質差配件,損失由本人全部承擔。

  3、保管員工作職責

  (1)、保管員負責對零配件及各種材料物質購進的驗收入庫、分類整理保管和發放使用工作,務必具有高度的職責心和業務技能。

  (2)、保管員應嚴格按微機臺帳存放零配件,並根據微機開票的資料進行發放。

  (3)、對購進的配件、材料等要進行認真的清點,檢查入庫物質的品名、規格、型號、數量(重量)、價格是否與發票一致,並會同質檢員對技術憑證是否齊全、質量是否合格進行驗收,堅決杜絕“三無”產品入庫,對物質價格波動較大,前後進價相差較大的狀況要及時向廠長彙報。

  (4)、入(出)庫物質記賬務必及時、準確,做到日清月結,帳、卡、物相符。庫存品種低於最低庫存時,及時向採購員列出採購計劃。

  (5)、出庫物質要憑質檢員開出的領料單辦理領料手續,主車駕駛員或修理工簽字認可後方可有效。

  (6)、倉庫要做好防火、防盜、防潮措施。物質堆碼整齊,持續室內外清潔衛生,確保材料配件完好無損和使用效能不變。

  (7)、因把關不嚴而使不貼合質量的配件、材料進入倉庫的,經職責認定,視其職責程度由保管員承擔50—100%的損失;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物質材料短缺、損壞,由保管員賠償全部損失。

  (8)、保管員不得將庫存物品外借,違者按物品價值加倍處罰。

  (9)、無關人員進入倉庫,一次處保管員30元罰款。

  (10)、因保管員不負職責造成材料、配件帳目不清,物資堆放凌亂,一次處20元罰款;對領料單上無領料人簽字的,一次處罰10元。

  (11)、低值易損件的管理,務必按型號、尺寸分類管理,並根據需求發放。

  4、生產班長職責

  ①、管理好本班組工作人員,確保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

  ②、接到修理任務後,合理安排工序、科學調配人員,確保任務按時完成。

  ③、修理完工後,對各必檢專案進行檢查,對其它員工維修專案進行復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維修質量。

  ④經常性地抓好本班員工的安全教育,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5、修理工工作職責

  ①、修理工按工種劃分,承擔企業所有車輛的維護、保養和修理任務。②、所有修理人員務必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牢固樹立質量意識和安全意識,不斷提高職業技能和修理技術。

  ③、修理工理解維修任務時,要認真聽取駕駛人員的狀況介紹,查準故障部位和產生原因,制定出修理計劃和程式。修理過程中要認真細緻,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零部件按照“能修不換,能零不整”的原則修理更換,並承擔使用更換質量問題配件的經濟職責;修理結束時要進行最後的檢查和除錯,並會同質檢員和主車司機對修理效果進行質檢和驗收,各工種都務必對承擔的專案簽字交接。

  ④、經修理工保養和修理的車輛,須按技術要求到達規定的行駛里程和使用期,在此期間出現的問題,由修理工負責賠償職責。

  ⑤、車輛例保時,修理工要注意嚴格檢查,個性是影響安全的燈光、轉向、剎車,傳動等部位,該更換的必須要更換。否則,因上述部位發生問題造成事故的,損失100元以內的全額賠償,損失100-1000元的賠償300元封頂,1000元以上的賠償500元封頂。

  ⑥、經修理工多次修理而未能排除故障的,屬馬虎大意、不負職責的賠償全部損失,屬技術原因不能勝任的應加強學習培訓。

  ⑦、修理工務必愛護企業財產,對車輛修理裝置、工具要妥善使用和保管,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⑧、因例檢不到位、修理過程中疏乎大意或不按操作規程操作而造成的配件損壞事故,根據職責大小賠償損失。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

  ⑨、車輛進廠修理時,修理工要全力以赴,盡職盡責,搶時間完成修理任務。應急修理或需加班時,應隨喊隨到,無條件服從。違者一次扣50元。

  6、電工工作職責

  ①、汽車電工對進廠的車輛,主動詢問和檢查電器設施是否正常,對全車燈光進行測檢,各儀表電器設施是否齊全有效。必要時進行修理和更換。

  ②定期對起動機、發電機和電瓶進行維護和保養,並做好登記。

  ③對老舊車輛線路做到心中有數,固定和包紮好線束,更換老化電線以防執行中出現故障和不安全因素造成職責事故。

  7、鈑金工作職責

  ①汽車鈑金負責全廠車輛的事故,大、小修理,對進廠的車輛應主動詢問和檢查是否有需要修理的,及時對車身油漆不整齊需要補漆的要及時補漆。

  ②經常對電焊機、氧氣瓶、乙炔瓶、減壓閥、壓力錶、焊炬、氣管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③在對車輛進行焊接或切割時先檢視清理現場的易燃、易爆物品方可焊接。

  ④對車輛進行電焊時先將車輛總電源切斷後方可焊接。

  十三、其它

  1、合同期內修理工要求辭職的,需提前二個月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公司按有關規定辦理。

  2、合同期內,修理人員累計曠工達15天以上的,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3、合同期滿,修理工要求離開公司的,只要無違規、違紀行為,無欠款,且已交清自己保管使用的所有證件、物品後,所交崗位風險金全部退還。

  4、本規定自員工代表大會審議透過後執行,原規定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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