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精選41篇)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特徵
1.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具有明確的實物邊界和價值邊界,具有確定的政府機構代表國家行使所有者職能,切實承擔起相應的出資者責任。
2.現代企業管理制度通常實行公司制度,即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形成由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階經理人員組成的相互依賴又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結構並有效運轉。
3.現代企業管理制度以生產經營為主要職能,有明確的盈利目標,各級管理人員和一般職工按經營業績和勞動貢獻獲取收益,住房分配、養老、醫療及其他福利事業由市場、社會或政府機構承擔。
4.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具有合理的組織結構,在生產、供銷、財務、研究開發、質量控制、勞動人事等方面形成了行之有效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和機制。
5.現代企業管理制度有著剛性的預算約束和合理的財務結構,可以透過收購、兼併、聯合等方式謀求企業的擴充套件,經營不善難以為繼時,可透過破產、被兼併等方式尋求資產和其他生產要素的再配置。
二、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精選41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精選41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1
一、裝置基礎技術管理制度
加強裝置技術管理,為裝置管理提供管理資料、技術資訊和考核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裝置的技術基礎管理主要包括裝置標準化、裝置管理定額、裝置技術檔案、裝置技術臺帳圖紙資料等工作。
二、裝置標準
1.裝置標準包括技術標準和管理標準。裝置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維護、檢修和報廢等環節,我廠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2.裝置技術管理標準,應根據裝置用、管、修、造的需要,制定出裝置操作規程、裝置維護保養規程裝置檢修規程、裝置製造工藝規程以及相應的安全技術等規程。裝置管理標準,應根據裝置管理工作內容制定工作程式,並根據各級責任制,制定相應的工作標準。我廠制定標準時,應該認真總結我廠工人,技術人員的實踐與吸收國內先進經驗相結合,經過充分討論,最後交厂部批准頒發實施。
三裝置管理定額
1.裝置管理定額主要有裝置裝置檢修週期定額、檢修工期定額、檢修工時定額、維修費用定額,流動資金定額和備品配件、材料的消耗、貯備定額。我廠應保持定額的嚴肅性,定額的制定和修改需嚴格執行有關審批程式。
2.我廠應建設執行定額和嚴格考核定額標準制度。對執行結果應有記載並定期進行綜合分析。
四裝置技術檔案
1.裝置技術動力科要有全廠主要裝置的技術的檔案,車間要有本車間全部的裝置技術檔案。裝置技術檔案內容包括:
(1)目錄
(2)安裝使用說明書。裝置製造合格證及壓力容器質量證明書、裝置除錯記錄等。
(3)裝置履歷卡片。裝置編號、名稱、主要規格、安裝地點、投產日期、附屬裝置的名稱與規格、操作執行條件、裝置變動記錄等。
(4)裝置結構及易損件圖紙。
(5)裝置執行時間累計。
(6)裝置檢修、試驗與鑑定記錄。
(7)歷年裝置缺陷及裝置事故記錄。
(8)裝置評級記錄。
(9)裝置潤滑記錄。
2.基礎建設、技術措施、安全措施等專案投產後,安裝試車記錄、說明書、檢驗證、試驗記錄等技術檔案應歸入裝置技術檔案。
3.技術檔案必須齊全、整潔、規格化,及時整理填寫。
五裝置技術臺帳
1.裝置維修車間應健全全廠裝置技術臺帳。裝置技術臺帳是全廠裝置的綜合技術資料,主要包括以下技術內容:
(1)裝置主要技術狀況彙總表(裝置完好率,洩漏率和主要裝置缺陷)。
(2)主要裝置運轉狀況彙總表(裝置運轉時間、停機時間<計劃檢修停機、事故停機、備用停機、停機待料>)。
(3)裝置檢修狀況彙總表(大修專案、實際完成專案、計劃外專案、計劃檢修工時、維修費用支出等)。
(4)裝置事故彙總表(事故次數、停機累計時間、停機損失等)。
(5)備品配件、材料消耗彙總表。
(6)主要裝置技術革新成果彙總表。
2.裝置維修車間應設專人負責裝置技術臺帳的彙總工作,並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填報裝置動力工作季報。
六圖紙資料保管
1.廠生產部負責保管和供應全廠裝置的圖紙。
2.維修車間負責保管複製和供應全廠裝置備品配件的圖紙。
3.裝置遷移,調撥時,其檔案均應隨裝置調出,裝置報廢后檔案致於廠生產部存查。
4.基礎建設、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專案的裝置投產後,其竣工圖紙交廠生產部保管。安裝試車記錄、說明書檢驗證、遮蔽工程、試驗記錄等技術檔案由維修車間或裝置所在車間保管。
5.維修車間還應複製鍋爐、壓力容器的有關圖紙、建立定期檢驗記錄。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2
一、總則
本制度規定了裝置巡迴點檢的管理組織及工作內容等;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工藝線上的生產裝置管理;
二、管理組織
1、根據本公司裝置巡迴點檢的實際需要,建立以崗位人員為基礎,工段技術人員為關鍵,裝置管理部門巡迴點檢為督促檢查的三級管理網路。
2、生產裝置由崗位操作人員負責,工段應建立健全定人定機制度。崗位操作人員堅持不離裝置,裝置有人管理,做到手勤、眼勤、耳靈,把本崗位的裝置維護好,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或報告相關人員及時排除。
3、工段技術人員或管理人員要掌握好本工段裝置的執行情況,檢查各崗位工人對裝置的點檢及維護情況,隨時掌握裝置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予以處理。
4、裝置管理部門有關人員對全生產工藝線上的線上裝置進行巡迴點檢,不定期對主機裝置進行巡迴點檢,以便掌握全線裝置的執行情況,指導和監督工段,班組的裝置巡迴點檢工作,以達到生產裝置安全、高效運轉。並做好巡迴點檢記錄及問題處理記載,巡迴記錄要儲存齊全。
三、點檢的工作內容
1、裝置管理部門
⑴由裝置主管組織,各工段裝置段長或技術人員參加。
⑵點檢週期:每月一次,對生產主機裝置定期點檢。
⑶點檢內容:
a、檢查各單位貫徹執行有關裝置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b、檢查日常點檢和巡迴點檢記錄。
c、檢查主要裝置的執行情況和技術狀態。
d、對異常情況的裝置組織監測和提出解決措施。
2、工段級點檢:
⑴由工段裝置段長主持,技術人員班組長參加。
⑵點檢週期:每週一次。
⑶點檢內容:
a、按點檢標準書規定的專案進行,監督並複核崗位與維修班組的日常點檢記錄。
b、檢查主要裝置和重要裝置的執行情況和技術狀態,發現裝置異常,損壞和磨損情況應做好記錄以便確定修理部位,更換零件,修理的種類和時間,以此安排維修計劃。
c、檢修裝置測試、維護情況和裝置環境衛生。
⑷檢查方法:
除人的感官外,對重要的裝置定期用檢查工具和儀器進行檢查、測定,做好記錄,便於準確掌握裝置的技術狀態。
3、班組崗位點檢:
⑴崗位點檢由崗位操作人員進行。
⑵點檢週期:崗位工按照各工段制定的“崗位點檢標準”規定的週期進行,負責點檢分管範圍的全部裝置。
⑶點檢內容:
a、裝置執行中的異音、震動。
b、潤滑系統工作情況(油溫、油壓、油位、冷卻水等)。
c、運轉件是否移位、竄位等。
d、目測部件是否開裂、變形、開焊。
e、裝置地腳螺栓、緊固螺栓是否鬆動。
f、檢查裝置零部件是否齊全、可靠。
g、檢查安全保護裝置。
h、檢查裝置跑、冒、滴、漏等現象。
i、變電站及各電氣控制等專業電氣裝置按裝置規定內容進行。
⑷點檢方法:
運用眼看、手摸、耳聽、鼻嗅等方法,結合裝置的儀表和訊號標誌。
四、考核
1、結合工段經濟考核責任制,納入工段考核。
2、對點檢工作不負責而造成不該發生的裝置事故,要追究其責任人的責任,並按事故大小酌情處理。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3
1.所有裝置執行定人定機,操作者必須瞭解裝置的結構、效能、潤滑及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正確使用裝置,保養裝置。
2.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發生故障,立即停車檢查報告,自己不能處理的,應立即通知檢修。
3.操作者應認真按三級保養要求保養裝置:
(1)整齊: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齊,安全防護裝置齊全,線路、管道完整;
(2)清潔:裝置內外清潔,各滑動面和絲槓等處無油汙,無碰傷,無劃痕;
(3)潤滑:按時加油、換油、油質符合要求,油壺、油槍、油杯齊全,油氈、油線、油杯清潔,油路暢通;
4.愛護裝置,不得任意拆卸機床的零部件,機床床身、導軌及滑動面禁止放工具、量具、工件等物。校正工件時,禁止猛擊機床,不運轉時,要關閉電機。工作完畢後,應切斷電源,關閉照明燈。
5.裝置的維修人員(電工、機修)應經常巡視、負責監督裝置的合理使用,有權提出意見,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使用。
6.在生產和實習工作中如果發生裝置或人員事故,首先應切斷電源,保持裝置現狀(如果有人員傷害情況發生,應即時對傷員進行相關處理或送醫院治療。相關處理辦法見工傷事故處理辦法)。由中心領導、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進行責任鑑定。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4
電教裝置管理制度
1、要規範裝置管理,做到實物、帳目分類標籤,資產編號統一,每學期由分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將帳物核對一次。
2、所有電教裝置應科學分類,根據裝置不同型別定櫥定位,做到有序放並作好登記編號。
3、所有電教裝置要做到專室、專用、專人保管,學校電教裝置只能用於教學、教育活動,不得移作它用,非經學校分管領導同意,不得借出。
4、嚴禁任何人使用電教裝置接收、散佈、錄放謠言,小道訊息或淫穢錄音、錄影。
5、嚴格實行借用、歸還、驗收制度,借用須辦理借用手續,用後歸還時由管理人員驗收,並作好記錄。如有丟失、損壞,由審批和借用人員負全責。
6、電教人員必須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管理水平,經常檢查所負責的電教裝置,並作好保養。力爭小修不出校,使裝置效能處於良好狀態。
7、嚴格執行賠償制度,對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於非教育活動而致裝置損壞丟失,一律由管理人員按價賠償。對於因不熟悉效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裝置損壞,視情節輕重由管理人員負部分責任或全責。
8、凡屬正常報損裝置,必須嚴格履行手續,經專業人員鑑定,並填報固定資產報損表,由校長室審批,總務處、電教組銷帳後,統一由總務處處理。
9、加強對裝置存放處的安全防範,每天下班前必須檢查電源、消防、防盜、防火狀況。
10、定期向校長室彙報裝置管理和使用情況,並根據教學需要請示補充必要裝置。
小學科學實驗室儀器裝置管理制度裝置管理制度
一、小學科學實驗室應以符合配備標準的儀器裝置和科學規範的管理,為教師演示實驗、學生分組實驗以及課外科技活動的開展,提供有力的保證。
二、每學期開學後兩週內,應編制好儀器裝置補充計劃報學校審批購置,應根據任課教師實驗計劃安排編制好各年級的實驗教學計劃。
三、實驗室的儀器裝置應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必須具有《儀器裝置總帳》、《儀器裝置明細帳》、《低值易耗品明細帳》、《儀器裝置報廢帳》等管理帳冊。在帳務管理中,應做到“記帳及時、流程規範、準確無誤”。
四、儀器裝置的存放應分門別類,科學有序,排列整齊,定櫥定位。櫥有編號,櫥窗設卡(櫥窗卡),物卡一致,帳卡相符。
五、儀器裝置的保管應注意防火、防潮、防黴、防腐蝕、防變形、防碎裂等。
六、儀器裝置借出或使用歸還後,要及時清點、檢測、擦淨、歸位,發現短缺、損壞,要按有關賠償規定處理。
七、儀器裝置借用、使用、損壞、維修必須及時記錄。儀器裝置應經常處於隨時可使用狀態。實驗室應設有《借物登記簿》、《實驗教學情況記錄簿》、《實驗教學情況統計簿》、《儀器裝置損壞維修登記簿》等簿冊。
八、嚴格執行報廢規定,凡損壞而又不能維修或失去維修價值的儀器裝置,應向分管領導彙報,經審批後予以報廢。所有報廢物品,均須記入《儀器裝置報廢帳》。
九、加強檔案資料的管理。實驗室應做好財產帳務/教學業務/技術資料(說明書等)、檔案資料(計劃、總結、報表、申購報告、上級檔案等)各類檔案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檔案管理模式,分類裝訂,裝盒存放。
十、做好淨化、美化、防火、防盜工作。實驗室應保持科學、文明的環境,積極營造良好的實驗氛圍。消防裝置/電器線路應定期檢查,保證人身安全。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5
選礦裝置圓錐破碎機的檢修工作分為小修、中修和大修三種制度。小修工作每3—6個月進行一次,中修工作每10—12個月進行一次,大修工作每36—60個月進行一次。各種檢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分述如下。
小修的主要工作內容。
1、檢查調整球面軸承、錐形套、偏心套、機座襯套、底端軸承、傘齒輪、防塵及密封裝置的磨損與配合情況。
2、部分更換或調整機座彈簧。
3、緊固各部螺拴。
4、清洗、檢查油路及冷卻、防塵水系統,並消除漏水、漏油現象。
5、新增或更換潤滑油。
中修的主要工作內容:
1、完成小修工作的全部工作內容。
2、更換活動及固定襯板。
3、更換錐形套、機座襯套、大(小)傘齒輪、傳動軸等。
4、刮研球面軸承或更換球面軸承座。
5、補焊給礦鬥、防護罩和進礦箱等。
6、更換部分或全部機座彈簧及彈簧螺栓。
7、補焊機座彈簧螺栓孔、機座梯形面、機座筋開裂等。
大修的主要工作內容。
1、完成中修工作的全部工作內容。
2、更換或修復機座。
3、更換支承環、調整環、傳動軸總成等。
4、修理或重新澆灌基礎。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6
1、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員提前15分鐘到達崗位,做好感準備工作。包括:
⑴檢視上一班的記錄,聽取上一班值班人員的執行介紹。
⑵檢查儀表、工具、鑰匙、對講機有無損壞或遺失並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名。
⑶檢查裝置執行狀況。
2、交接班人要求
⑴對於外單位施工監理,上一班應向下一班交接工作完成情況,以及下一班應注意的細節。
⑵上一班故障維修未完成者,須與接班人員到現場交待清楚,且經上級領導批准後方可交班。
3、下列任何情況下均不得進行交接班
⑴上一班執行情況未交代清楚。
⑵接班人員有醉酒現象或其他神態不清而未找到頂班人。
⑶裝置故障影響執行或營業時。
4、交班人在下列情況下不得離開崗位
⑴接班人未按時到崗;
⑵交班時發生事故、緊急情況;
⑶交班前因自己的原因未能完成應該完成的任務;
⑷交班前發生一個人無法獨立完成,須要別人配合的工作;
⑸交班前未打掃衛生。
值班制度
1、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按規定定期巡視裝置執行情況,如外出巡查,抄表應知照同值人員。
2、密切注意裝置執行狀態,做到腿勤、眼尖、耳靈、手快、腦活,及時發現問題和處理隱患。
3、值班人員接到維修報告時,應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前往修理。
4、發現裝置故障,當班人員無法處理時,應報告上級機構處理。
5、午、晚餐時間是值班的薄弱環節,所有執行機房都應有人值班。
6、值班人員因特殊情況需要調班時,必須事前請主管同意。
裝置維修程式
1、商場內裝置(電腦系統、監控系統等設施除外)均屬裝置維護人員的維修範圍。
2、商場裝置需維修,應由裝置使用部門開具“維修單”。按維修單內容進行填寫後交給裝置維護值班人員確認簽收。
3、裝置維護值班人員接到“維修單”後,就立即前往維修或瞭解情況制定方案後組織人員進行維修。如因客觀原因一時無法解決的應向相關部門說明原因,並限定解決問題的期限。
4、維修完成後,由裝置使用部門櫃組長以上(含櫃組長)人員驗收簽字,並將“維修單”存檔。
報告制度
一、下列情況必須報告領班:
1、主要裝置因故需要臨時停或開。
2、主要裝置因故需要臨時調整。
3、裝置發生故障或需要停臺修理。
4、零部件改造、代換或加工修理。
5、執行人員暫離崗位。
6、維修人員工作去向。
二、下列情況必須報告主管:
1、重點裝置因故需進行工況調整。
2、採用新的執行方式。
3、主要裝置發生故障或停臺修理。
4、系統故障或檢修。
5、重要零部件改造、代換或加工修理。
6、領用工具、備件、材料(低值易耗品例外)。
7、加班、換班、補休、請假。
8、外協聯絡。
三、下列情況必須報告經理。
1、重點裝置發生故障或停臺檢修。
2、影響營業的裝置故障或停臺。
3、系統執行方式較大改變。
4、重點裝置主要零部件改換。
5、系統及主要裝置技術改造或移位安裝。
6、系統及裝置增改工程及外協施工。
7、領班以上人員崗位調整及班組織結構調整。
8、主管病、事假、補休、換班。
裝置預防性維修制度
1、裝置管理堅持以預防為主,防重於治的方針。
2、任何裝置均應嚴格按產品說明書規定的保養基礎上進行日常保養。
3、各班級必須制定有關分管裝置的預防性維修計劃,並據此安全工作。
4、各工種必須嚴格按照計劃操作必須到位保證質量。
5、管理層應嚴格按照預防性維修計劃檢查。
執行分析制度
一、每季度定期召開執行工作分析會議;
二、發生故障或事故及時召開分析會;
三、執行分析會議由主管主持召開,相關裝置現任人、管理人參加;
四、執行分析應做好詳細記錄備查;
五、整改措施限期逐項落實完成;
事故分析制度
裝置在執行過程中或其他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要按以下事故分析制度執行:
一、事故發生後,所在班級及有關人員立即將事故過程記錄在案交部門負責人。
二、部門負責人根據事故記錄內容,上報總監,然後召開有關部門負責人、技術人員進行事故分析。
三、透過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的造成原因及劃清責任,採取措施。
四、人為造成事故者,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給予處罰。
五、屬技術性事故或裝置陳舊原因造成的事故,立即進行技術改造和裝置更新。
巡視檢查制度
一、配電房,每班按時巡視檢查。
二、裝置維護負責人每日巡視一次,全面瞭解裝置執行中的問題和裝置缺陷,確保安全執行。
三、值班人員每日進行一次夜間巡視,事故後對裝置全面巡視一次。
四、當發生大風、雷雨、冰雪、高溫時,值班人員應進行特殊巡視。
五、在巡視檢查中發現的缺陷,應及時向領導彙報,並記入缺陷記錄簿上。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7
永仁縣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場所建設專案屬於國家公益金支援專案。作為青少年校外活動工作者,都有愛護場所設施、裝置的責任和義務,發揚當家做主的主人翁精神。
1、嚴格執行中心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
2、愛崗敬業,盡職盡責。
3、保管、使用好各自保管的器材、裝置,不損壞,不遺失,不作私用。
4、嚴禁將裝置、器材帶出單位或借給他人用,若因工作需要時,要嚴格辦理相關手續。
5、器材,裝置若有損壞、遺失,將追究直接管理者的責任。
6、所管理的器材、裝置若出現故障,要及時報告並積極檢修。
以上制度,請各位教職工務必遵照執行!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8
選礦裝置的使用維護管理應實行責任制,要明確各級人員、各個崗位對裝置維護的責任。
一般可分為日常維護、定期維護。對重點裝置進行日常點檢和群眾性評比檢查等。
(1)選礦設奮的日常維護
要求操作人員在每班生產中必須做到。班前對裝置進行檢查、加油,班中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裝置,尤其要注意裝置運轉時發生的聲音、振動、溫升、油壓、異味等訊號,以及限位、安全裝置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報告。下班前對裝置進行認真清掃擦拭,並將裝置狀況記錄在交接班本上。日常維護是裝置維護的基礎,是預防故障或事故發生的積極措施,應當嚴格制度化。
有些裝置可以執行週末維護,主要工作內容與前者基本相同,但要求的範圍及程度高於日常維護。週末維護一般規定在週末下班前進行,主要目標是清潔、緊固、調整、潤滑、整容和防腐。
(2)選礦裝置的定期維護
目的是減少裝置磨損、消除事故隱患,延長使用壽命。維護工作以操作工人為主,由維修工人輔導,按計劃進行。
定期維護工作的主要內容為:對裝置易保養部位和重點部位進行拆卸和檢查,徹底清洗裝置外表和內部,疏通油、水、氣路,清洗和更換密封零件和過濾元件。檢查和調整各配合部分的間隙,緊固各部位的連線或相關零件,由維修電工按要求對電氣部分進行維護保養。
定期維護完成後,應對調整、修理、更換的零件及部位作出記錄,尤須將未解決的問題記錄清楚。關於維護週期,一般為工作500小時進行一次。維護週期及每次維護時間還應根據裝置結構、生產條件、維護水平等不同情況合理地確定,並經常結合實際工作情況加以調整。
可將定期維護內容歸納為‘四要”、‘六無’以便於記憶。
四要。部件清洗要解體,傳動部位要靈活,配合間隙調整好,安全裝置要穩妥。
六無:緊固部件無鬆動,各部清洗無死角。導軌滑道無油垢,油路暢通無漏跑,冷卻系統不漏水,遺留問題記錄好。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9
裝置是企業生存發展的物質基礎,生產效率的高低是否穩定提高,關鍵看裝置能否正常運轉、安全執行,為此必須加強裝置管理,建立健全裝置管理制度,為搞好車間的裝置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1、執行管理所有裝置、管道、閥門、電纜、電氣儀表(及工量器具)的執行(使用)管理維護保養由各使用崗位(人員)負責。
裝置管理實行車間全過程的管理和責任追究制,車間的每一個員工都要關心裝置、維護保養好自己所使用的裝置。發生裝置事故,按照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的責任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訂出防範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得到處理不放過)和三個對待(小事故當大事故對待;未遂事故當已成事故對待;外單位事故當本單位事故對待)的原則進行分析處理。
2、裝置維護保養
裝置是進行生產的物質基礎,裝置狀況是否良好,是完成生產任務的重要因素。保證裝置的正常執行,必須堅持合理的操作和及時的維護保養。包機、包修人員必須貫徹“維護為主,檢修為輔”的原則,認真執行裝置維護保養制度;
2.1貫徹裝置誰使用誰負責維護、保養的原則。
2.2操作工在運轉期內要精心使用和保養,保證安全運轉,不發生任何故障和事故。
2.3維護工在所包的時間內不能因檢修不及時或質量差引起故障和事故。
2.4在用裝置實行三級保養制:
①日常保養:由操作工班前班後進行,每班不少於20分鐘,對裝置進行認真檢查,做好裝置潤滑和場地清潔。
②二級保養:以操作工為主,維護工作必要的技術指導。對裝置進行部分解體檢查,暢通油路,調查裝置各部位配合間隙,緊固鬆動部位。
③三級保養:以維修工為主,操作工參加,對裝置進行部分解體檢查和修理,更換或修復磨損零件,潤滑系統清潔換油,對電氣系統進行檢查修理。
2.5合理潤滑是保證裝置正常運轉,減少零部件磨損,延長裝置使用壽命的關鍵。操作工對裝置必須保持良好的潤滑狀態,潤滑要做到“五定”(定人、定點、定時、定質、定量)。
2.6裝置維護保養要堅持做到:
①清潔:裝置無油汙、無積塵。做到漆見本色,鐵見光,運動面不脫油,場地房所周圍無髒物。
②潤滑:油槍(杯)齊全,油路暢通、油標清晰,油位適當,油質適用,定期加油,合理潤滑。
③整齊:工具、附件、成品堆放整齊。
④檢查:緊固調整、防腐防漏,掌握裝置技術狀況,保證裝置安全。
⑤觀測:經常對裝置機件的磨損規律和消耗情況進行觀察和測定,為檢修提供實際資料。
2.7操作工和維修工對裝置需進行日常檢查和季節性檢查,對觀察檢查中發現的各種問題,要採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防止擴大,並填寫執行檢查記錄。認真交接班,重大問題及時彙報,日常檢查內容:
①各種控制儀表的指數和波動範圍。
②安全保護裝置的靈敏準確程度。
③機械磨損件的溫升,振動情況。
④傳動減速裝置與軸承部位運轉聲音是否正常。
⑤各種連線緊韌體是否緊固可靠。
⑥潤滑和冷卻系統是否正常。
⑦電氣動力裝置執行是否正常。
季節性檢查包括以下內容:
檢查制度,巡檢中將“看、摸、聽、聞、查”做到位,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解決,這是裝置維護保養主要環節。
3、裝置檢修
裝置的計劃檢修是保證裝置的正常運轉,及時消除缺陷,防止裝置事故,保持裝置完好狀況掌握生產主動權的主要措施,因此,必須嚴格執行裝置計劃檢修制度。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10
檢測裝置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
1、生產技術科負責對公司檢測裝置的登記,建立裝置一覽表,歸檔管理。
2、生產技術科負責定期按計劃要求將公司的檢測裝置與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聯絡送檢或校檢。
3、中心室負責人加強對國家強制檢驗。
1、生產技術科負責對公司檢測裝置的登記,建立裝置一覽表,歸檔管理。
2、生產技術科負責定期按計劃要求將公司的檢測裝置與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聯絡送檢或校檢。
3、中心室負責人加強對國家強制檢驗裝置的監督工作,確保使用的檢測裝置在合格的有效期內。
4、操作人員對檢測裝置應愛護使用,進行維護保養、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做好記錄並報告公司主管部門。
5、操作人員負責檢查使用的檢測裝置是否在合格有效期內、是否標有合格標識,反之則報告公司主管部門處理
6、操作人員未經授權人同意不得折裝重要檢測裝置。
7、生產技術科負責組織對各分廠的計量、檢測裝置的使用、管理情況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檢測裝置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由於人為原因造成檢測裝置故障或損壞,責任人應按損失及維修費用20—50%進行賠償。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11
一、凡安裝的各種施工機械裝置,都必須經有相應資質的安全檢測部門檢驗合格併發給使用合格後,方可使用。
二、新安裝的各種施工機械裝置,由公司裝置管理部門組織會同機械裝置使用單位和有相應裝置安裝資質的企業、單位,裝置檢測管理部門,質量管理部門,檔案資料管理部門,裝置生產廠家,等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1、按裝置生產廠家出廠檢驗的精度和效能專案進行檢測驗收。
2、裝置的空運轉、操縱傳動靈活性、重負荷運轉。
3、電氣控制裝置的運轉檢驗。
4、液壓裝置的檢驗。
5、安全防護裝置的檢驗。
6、裝置主機及附件的外觀檢驗。
7、按裝箱單清點附件,專用工具,附機備件及技資料檔案。
三、經驗收合格後,辦理裝置資產移交事項,填寫開箱、安裝、除錯驗交記錄,並做好裝置的精度檢驗記錄及裝置試執行記錄,凡參加裝置驗收和裝置安裝及裝置檢測的人員都應在驗收單上簽字,送交檔案室存檔。
四、屬隨機帶來的附件及專用工具,由公司裝置管理部門按裝置裝箱清單點清後,填寫裝置附件、工具明細單交給裝置操作人員進行管理,裝置附件和裝置專用工具一同由公司材料管理部門進行管理。裝置技術資料交公司檔案管理部門進行統一管理。
五、裝置驗收後,由公司資產管理部門和公司財務管理部門開始對裝置提取折舊費,裝置使用單位應在裝置使用三個月內進行一次裝置效能的除錯和精度的調整。裝置在磨合期滿後進行一次一級保養,檢查調整各部位之間的間隙,在裝置使用期間嚴格裝置管理作業十字法作業。
六、新裝置在安裝、使用和驗收中發現有質量問題,應及時上公司裝置管理部門,公司裝置管理部門應立即組織裝置生產廠家、裝置銷售單位、裝置採購人員進行處理,並將處理情況報公司主管裝置的領導。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12
1、交接班人員要提前做好交接準備,提前10分鐘上崗將交接內容和存在的問題認真記入執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中;
2、交接班內容:
(1)領導的指令或上級來檢查的情況;
(2)裝置執行情況及主要引數;
(3)當班的重點工作進展情況;
(4)需要提醒下班注意安全生產的重點事宜;
(5)本班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大小事故及不安全隱患;
(6)安全保護設施是否有異常情況;
(7)工具、消防器材及室內衛生情況;
3、交接班應堅持做到:資料資料記錄不全不準交接;特殊工種崗位不交給無證上崗者及勞動保護用品穿戴不全者;正在處理的事故或故障是不交接;
4、交接班時要認真,對交接班人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在交接班前發現的問題由交班方負責,接班者驗收合格後交班方才可離去。
5、交班完畢後,對發現的大小問題,一律歸接班人員負責,交班人不負任何責任;
6、交接班後,雙方未簽字或問題未處理完不能離崗;
7、交接班完畢後,雙方在記錄本上簽字確認。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13
關於下發《北京市特種裝置檢測檢驗機構資格認證辦法》的通知
(1997年7月10日)
各區、縣勞動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北京市特種裝置檢測檢驗機構資格認證辦法》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對於原已取得鍋爐壓力容器檢驗資格的單位可根據本辦法申請增加檢測檢驗專案。
附件:北京市特種裝置檢測檢驗機構資格認證辦法
附件:
北京市特種裝置檢測檢驗機構資格認證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北京市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檢測檢驗工作,保證特種裝置安全使用,根據勞動部1997年第7號令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在北京市從事特種裝置(包括電梯、自動扶梯、施工升降機、簡易升降機、橋(門)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流動式起重機、廠內機動車輛等)安全技術檢測檢驗工作的機構。
第三條北京市勞動局統一管理全市的特種裝置檢測檢驗工作,負責檢測檢驗機構的資格認證工作。
第二章認證基本條件及範圍
第四條檢測檢驗機構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檢測檢驗機構必須具有法人資格;
(二)檢測檢驗機構應有完善的《質量保證手冊》,並能嚴格執行其中的有關制度和規定;
(三)檢測檢驗機構的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工程師以上的職稱,熟悉有關專業知識,有一定的工作和組織能力;
(四)技術人員佔全體人員的比例不應少於百分之六十。其中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於百分之三十;
(五)每一專案有兩名以上(含兩名)經考核合格的專職檢測檢驗人員,其中一名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六)負責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檢驗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取得市勞動局核發的在有效期範圍內的檢驗員證。
第五條檢測檢驗機構應具備與所承擔的任務相適應的儀器、儀表裝置等必要的檢測檢驗手段;
(一)檢測檢驗用的儀器、儀表和量具必須具有產品合格證,其效能和精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並在國家認可的計量部門定期校準的有效期內;
第六條檢測檢驗機構應具備與所承擔的檢驗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檔案、國家標準、檢測檢驗質量保證體系和管理制度,並能認真執行。
第七條檢測檢驗機構有固定的辦公地點和聯絡電話,有與承擔的檢測檢驗任務相適應的工作環境。
第八條檢測檢驗機構必須保證在行政、技術和財務管理上獨立於特種裝置的製造、銷售、安裝、修理(改造)和使用單位之外。
第九條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檢測檢驗機構的檢測檢驗範圍:
(一)在用橋(門)式起重機定期安全技術檢驗;
(二)在用塔式起重機定期安全技術檢驗;
(三)在用流動式起重機定期安全技術檢驗;
(四)在用電梯定期安全技術檢驗;
(五)新安裝或經大修後的橋(門)式起重機安全技術檢驗;
(六)新購置或大修後的流動式起重機安全技術檢驗;
(七)新購置或大修後的流動式起重機安全技術檢驗;
(八)新安裝、修理(改造)的電梯、自動扶梯、施工升降機、簡易升降機(以下簡稱電梯)安全技術檢驗;
(九)廠內機動車輛安全技術檢驗;
(十)受外單位委託的安全技術檢驗或技術鑑定;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檢驗。
第十條經資格認可的檢測檢驗機構,可以從事批准範圍內的檢測檢驗工作。
第三章認證審查程式
第十一條檢測檢驗機構應按要求填寫《申請書》和有關申報材料,報主管區(縣)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同意並簽署意見後,再向市勞動局特種裝置監察處提交《申請書》及規定的檔案資料。
第十二條其它非勞動部門申請資格認證的檢測檢驗機構,需經主管部門向市勞動局特種裝置監察處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領取《申請書》,填寫上報。
第十三條特種裝置監察處收到申請書和申報資料後進行初審,確定是否受理,並於30日內通知申請單位。
第十四條特種裝置監察處負責組織有關專家(一般不少於三人)組成審查組對同意受理的申請進行資質審查。
第十五條經審查合格的檢測檢驗機構,由認證單位核發由市勞動局統一印製的《特種裝置檢測檢驗認可證》(以下簡稱《認可證》),並予以公佈並報勞動部備案;
第十六條對審查不合格的單位允許其進行整改,並於六個月後重新提出申請。
第十七條已取得檢測檢驗資格的檢測檢驗機構需新增專案時,應向市勞動局申請新增專案的檢測檢驗資格,市勞動局將根據申請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予以受理審查並給予增項。
第十八條《認可證》的有效期為四年,檢測檢驗機構在有效期滿六個月向市勞動局申請換證審查。逾期不提出申請的檢測檢驗機構,市勞動局在其有效期滿後將登出其《認可證》。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北京市勞動局特種裝置監察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認證中的有關開支費用由被審查單位承擔。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試行。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14
1.檢測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按事故處理:
(1)樣品丟失,零部件丟失,樣品損壞。
(2)樣品生產單位提供的技術資料丟失或失密,檢測報告丟失,原始記錄丟失或失密。
(3)由於檢測人員、檢測儀器裝置、檢測條件不符合檢測工作的要求,試驗方法有誤,資料差錯,而造成的檢測結論錯誤。
(4)檢測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
(5)檢測過程中發生儀器裝置損壞。
2.凡違反上述各項規定所造成的事故均為責任事故,可按經濟損失的大小、人身傷亡情況分成小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3.重大或大事故發生後,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搶救傷亡人員,並保護現場,通知有關人員處理事故。
4.事故發生後三天內,由發生事故部門填寫事故報告單,報告辦公室。
事故發生五天內,由試驗室主任主持召開事故分析會,對事故的直接責任者作出處理,對事故作善後處理並制定相應的辦法,以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重大或大事故發生一週後,試驗室應向上級主管部門補交事故處理專題報告。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15
一、儀表氣源管理:
1、淨化後的氣體中不應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蝕性氣體(或蒸汽)。在操作壓力下的氣源露點,應比工作環境或歷史上當地年極端最低溫度至少低10℃。
2、DCS控制室內應設供氣系統壓力的監視與報警。
3、各車間定期對所屬範圍內的供氣系統(風罐、閥門、管線、過濾器、減壓閥、壓力錶等)進行巡迴檢查。
4、各車間定期對所屬範圍在用的過濾器進行排空(視儀表供氣品質及安裝地點可適當增加排空次數)。定期對裝置最低點處的排汙閥進行排空。
二、儀表電源管理:
1、新上、改擴建大型專案或關鍵裝置中,控制系統電源進線應採用兩路或三路UPS電源供電。
2、電儀人員定期對供電系統的各部位進行巡迴檢查,檢查電源箱、電源分配器、各開關、熔斷器等部件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分析處理。
3、對並聯使用的電源箱,線上檢查其執行情況,每個電源箱的輸出電流均不得超過其額定值。
4、供電系統中的開關、電源分配器、供電端子排的標識必須準確清晰。對脫落、丟失的標籤,模糊不清的字跡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5、供電系統應當有完善的防止小動物隨意進入的措施。
6、儀表盤(櫃)的儀表供電開關宜留有至少10%備用迴路。嚴禁從儀表電源上向非儀表負載供電;嚴禁從儀表電源上搭接臨時負載。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16
1.管理範圍
本標準適用某廠維護範圍的特護裝置的管理。包括空分車間、合成車間、淨化車間的關鍵裝置。
2.管理職責
2.1生產部負責檢查車間巡檢掛牌、記錄落實的情況;組織重大的隱患整改與搶修工作;檢維修方案的稽核與質量驗收;考核工作。
2.2生產車間負責巡檢掛牌;檢查班組巡檢掛牌、記錄落實的情況。維修車間負責組織隱患整改與搶修工作;檢維修方案的稽核與質量驗收;考核工作。
2.3車間班組負責所屬範圍內特護裝置的巡檢掛牌、記錄。
3.管理內容
3.1特護裝置包括:
a、空分車間:空氣壓縮機、氧氣壓縮機。
b、合成車間:焦爐氣壓縮機、合成氣壓縮機、
c、淨化車間:轉化爐。
3.2車間裝置主管週二、五9:00—10:00掛牌一次,班組每天在8:30—9:30;14:00—15:00各掛牌、記錄一次。
3.3巡檢中發現問題應認真分析處理,對威脅生產的重大問題應立即向車間、廠排程報告,由排程通知有關人員到場處理。
3.4廠、車間、班組參加各裝置的特護活動。每月組織一次,時間為月底25日對查出的問題嚴格按照“五定原則”認真整改。
3.5每次活動班組應有特護總結,內容為:裝置執行情況;上次存在問題的處理;搶修與隱患整改情況、存在的隱患與處理措施。各車間負責人每月應隨時抽查一次記錄,並列入考核。
3.6某廠每季組織各車間進行一次關鍵特護裝置分析會,討論存在的問題與處理辦法,對重大的疑難問題立項攻關。
3.7車間6月28日前交上半年的特護總結,12月28日前交全年的總結。
4.考核辦法
4.1生產部負責對特護承包獎的考核與發放。
4.2巡檢、記錄不落實,或未掛牌,每次扣30——50元。
4.3責任心差,發現問題未及時處理,每次扣100——500元;檢修、搶修存在質量問題,造成停機的扣100——500元;影響裝置停工的扣200——500元。
4.4不按要求參加特護活動或特護分析會,或未寫總結的,扣100——300元。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17
一、總則。
特護裝置是公司要害裝置,其執行狀況直接影響生產。為加強特護裝置治理,保證生產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一)生產動力科
1、負責制定本單位的特護包機治理制度。
2、負責對重點裝置特護包機執行情況每週進行巡迴檢查,做好記錄。
3、每月召開一次裝置狀況分析會,並做好會議記錄。對重點裝置的治理狀況進行考核、評分(按重點包機考核細則),作為對包機人員的獎勵依據。
4、負責制定重點裝置的點檢制度、點檢標準、內容、方法,組織現場實施。
5、負責審定重點裝置的大、中修方案,並監督方案的實施。
6、負責組織建立重點裝置的事故臺帳。
(二)維護保養人員
1、應在裝置維護保養制、巡迴檢查制的基礎上,制定本單位的特護包機責任制。
2、參與每週由生產動力科組織的特護包機執行情況的巡迴檢查。
3、認真執行點檢制,認真檢查、記錄,並做到記錄內容真實,書寫清楚、不篡改、不謊報。每月用完的記錄本,應妥善保管、備查。
4、檢修班組應建立消缺記錄,對點檢查出的問題及時上報生產車間和主管科室,並及時整改。
5、負責制定重點裝置的大、中修方案,由生產動力科審定,生產副經理批准後,安排計劃施工。
(三)生產車間職責
1、負責建立本車間的重點裝置包機責任制。
2、負責建立重點裝置單機現場看板。
3、認真執行巡迴檢查制、裝置維修保養制和四方聯檢制,四方聯檢必須到位。
4、參與每月由生產動力科組織召開的裝置狀況分析會。
5、認真填寫操作執行記錄和四方聯檢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當班班長。
6、認真執行《裝置潤滑治理制度》和《裝置使用維護治理制度》。
三、工作規定。
(一)各有關單位應建立以包機制為中心的重點裝置包機責任制、維護保養制、巡迴檢查制、點檢制和四方聯檢制等規章制度。
(二)主要控制指標:
1、重點裝置完好率達到98%以上。
2、重點裝置故障停機率應控制在1.5%以下。
3、重點裝置洩漏應控制在0.5%26permil;以下。
4、重點儀表完好率達到100%;常規儀表使用率達到100%;線上分析投表率達到100%。
四、本制度解釋權歸生產動力科,並由生產動力科組織實施。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18
檢驗裝置、計量器具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
第一條目的確保檢驗裝置、計量器具的精準,防止因檢驗裝置、計量器具的誤差,而產生不良品,並延長檢驗裝置、計量器具的使用壽命。
第二條範圍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檢驗裝置、計量器具。
第一條、目的
確保檢驗裝置、計量器具的精準,防止因檢驗裝置、計量器具的誤差,而產生不良品,並延長檢驗裝置、計量器具的使用壽命。
第二條、範圍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檢驗裝置、計量器具。
第三條、職責
品質部門:檢驗裝置、計量器具的編號、記錄、校正及管理。相關部門:自己部門的檢驗裝置、計量器具的使用、維護。
第四條、定義
內校:運用可追溯國家標準之標準件,校驗公司內之檢驗裝置、計量器具。
外校:凡本公司無法校驗的檢驗裝置、計量器具,有國家認可之校驗單位校驗。
第五條、實施要點
(一)所有檢驗裝置、計量器具均需建卡或臺帳,並指定專人負責保管、使用、維護保養及校正。
(二)生產和檢驗用的檢驗裝置、計量器具須由專人負責校驗並按國家相關規定送計量部門檢定,經檢驗合格後方能使用,檢定後的檢驗裝置、計量器具應貼上合格證並規定使用期限。
(三)為使員工確實瞭解正確的使用方法,以及維護保養與校正工作的實施,凡有關人員均需參加講習,由品質部門負責排定課程講授,如新進人員未參加講習前就須使用檢驗儀器量規時,則由各該單位派人先行講解。
(四)檢驗儀器量規應放置於適宜的環境(要避免陽光直接照射,適宜的溫度),且使用人員應依正確的使用方法實施檢驗,於使用後,如其有附件者應歸復原位,以及儘量將量規存放於適當盒內。
(五)有關維護保養方面
1.由使用人負責實施。
2.在使用前後應保持清潔且切忌碰撞。
3.維護保養週期實施定期維護保養並作記錄。
4.檢驗儀器量規如發生功能失效或損壞等異常現象時,應立即送請專門技術人員修復。
5.久不使用的電子儀器,宜定期插電開動。
6.一切維護保養工作以本公司現有人員實施為原則,若限於技術上或特殊方法而無法自行實施時,則委託裝置完善的其他機構協助,但須要提供維護保養證明書,或相當的憑證。
(六)有關校正方面
1.由品質部門負責實施,並作記錄,但在使用前後或使用中必須校正者,則由使用人隨時實施。
2.定期校正:依校正週期,排定日程實施。
3.臨時校正:
(1)使用人在使用時發現,或品質部門在巡迴檢驗時發現檢驗儀器、量規不精準,應立即校正。
(2)、檢驗裝置、計量器具如功能失效或損壞,經修復後,必須先校正才能使用。
(3)外借收回時。
(4)檢驗儀器、量規經校正後,若其精密度或準確度仍不符實施需要,應立即送請專門技術人員修復。
(5)若因技術上或裝置上的困難,而無法自行校正者,則委託經國家認可的計量檢定單位代為校正,且須要求提供校正證明。
(6)檢驗儀器、量規經專門技術人員監定後,認為必須汰舊換新者,以及因檢驗工作實際的需要,必須新購或增置者,得由品質部門依本公司請購規定請購。
第六條、實施與修訂
本制度經質量管理部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19
為了規範我廠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的採購、使用管理,保證特種裝置的安全執行,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特種裝置工作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企業安全發展,根據國家新修訂的《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在我廠管轄範圍內使用特種裝置的各生產車間以及為我廠提供服務的單位,特種裝置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二、特種裝置及其附件的計劃與採購
1、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的採購計劃必須註明規格型號、主要安全技術指標等引數。
2、所採購的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其生產單位必須具備國家頒發的特種裝置資格證書,必須符合安全效能要求和能效指標,不得采購國家產業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種裝置。
3、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的到貨驗收必須提供以下安全技術資料:
(1)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生產許可證明;
(2)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檔案;
(3)由特種裝置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安全技術檢驗證書和檢驗報告;
(4)特種裝置的新產品、新部件、新材料,必須提供型式試驗和能效測試報告。
三、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
1、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報我廠裝備處稽核,主管領導批准,並告知所在地的市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方可施工。
2、特種裝置的現場製作、安裝、改造、維修,必須提供特種裝置生產製作、維修單位的資質證明和操作人員資質證明,經主管部門確認後,方可進行施工,在施工過程中:
(1)有與特種裝置製造、安裝、改造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
(2)有與特種裝置製造、安裝、改造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
(3)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和安全保證措施;
(4)從事鍋爐清洗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鍋爐清洗,並接受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的鍋爐清洗過程監督檢驗。
3、特種裝置的'製作設計和安全附件的安裝設計必須符合安全效能要求和能效指標要求,不得設計國家產業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種裝置。設計單位和人員必須具備國家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資質(公眾號:泵管家),設計技術資料齊全。
4、特種裝置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必須做好特種裝置製造、安裝、改造和維修監督管理。
5、特種裝置的現場製作、安裝、改造、維修完工後必須經國務院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准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不做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必須在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和驗收資料移交使用單位。
四、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的使用
1、使用車間必須做好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的接受工作,認真核對到貨驗收單和安全技術資料,並將資料原件移交檔案室,使用單位留有資料影印件備查。
2、凡使用特種裝置的單位必須按《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到當地特種裝置安全監察部門辦理登記證和使用許可證。
3、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節能管理責任制度,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對本單位特種裝置的安全節能全面負責,並做好落實工作。
4、建立特種裝置臺帳和安全技術資料
(1)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2)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5)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6)高耗能特種裝置的能效測試報告、能耗狀況記錄以及節能改造技術資料。
5、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和維護檢修規程,按照公司裝置管理制度,做好裝置點巡檢和定期維護保養工作,並做好相關記錄;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特種裝置管理人員、操作人員要經過培訓、考核、持證上崗,各使用單位持證上崗人員要做好崗中的培訓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
7、做好特種裝置及其附件的定期檢(校)驗工作,特種裝置本體、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其有關儀器儀表必須定期校驗,保持校驗合格的連續性。
8、按照公司能源管理制度做好特種裝置的能耗統計分析工作,特種裝置不符合能效指標的,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採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
9、各使用單位要制定特種裝置的事故應急預案,有效的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按照公司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程式和事故處理辦法執行。
10、特種裝置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出。
11、各單位使用外租的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等要與提供單位簽定使用合同,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單位必須具備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具備從事充裝活動資質和條件,供給使用的壓力容器、氣瓶及其安全附件必須在檢驗合格的有效期內,並做好記錄;到公司現場進行充裝的(如滅火器)的人員必須具備操作資質,裝置必須完好,並做好緊急處理措施。
五、檢查與考核
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裝置管理制度進行檢查與考核。
六、其它
本制度未盡事項按照《特種裝置安全監察管理條例》執行。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20
加強密封管理和建立“無洩漏工廠”活動是企業減少跑、冒、滴、漏,增加生產,降低消耗,消除汙染,保證職工身體健康的一項重要措施。為達到和鞏固無洩漏工廠標準,為實現安全文明生產創造條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密封點分類和統計範圍
1.動密封各種機電裝置(包括機床)的連續運動(旋轉和往復)的兩個偶合件之間的密封,屬於動密封。如壓縮機軸、泵軸等旋轉軸的密封均屬動密封。
2.靜密封裝置(包括機床和廠內採暖裝置)及其附屬管線和附件,在執行過程中兩個沒有相對運動的偶合件之間的密封屬於靜密封。如裝置管線上的法蘭、各種閥門、絲堵、活接頭、機泵裝置上的油標、附屬管線、電所裝置的變壓器、油開關、電纜頭、儀表孔板、調節閥、附屬引線、以及其他裝置的結合部位,均屬靜密封。
3.密封點計算方法
(1)動密封點的計算方法一對連續運動(旋轉或往復)兩個偶合件之間的密封算一個動密封點。
(2)靜密封點的計算方法一個靜密封點接合處,算一個靜密封點。如:一對法蘭,不論其規格大小,均算一個密封點;一個閥門一般算四個密封點,如閥門後有絲堵或閥後緊接放空,則應各多算一點;一個絲扣活接頭,算三個密封點;特別部位,如連線法蘭的螺栓孔與裝置內部是連通的,除了接合面算一個密封點外,有幾個螺栓孔應加幾個密封點。
(3)洩漏點的計算方法有一處洩漏,就算一個洩漏點,不論是密封點或因焊縫裂紋、砂眼、腐蝕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洩漏均作洩漏點統計。
(4)洩漏率計算公式靜(動)密封點洩漏率(‰)=靜(動)密封點洩漏點數/靜(動)密封點數×1000‰
4靜密封檢驗標準
(1)裝置及管線的接合部位用肉眼觀察,不結焦,不冒煙,無漏痕,無滲跡,無汙垢。
(2)儀表裝置及風引線、焊接及其他連線部位用肥皂水試漏,無氣泡(真空部位,用薄紙條順的辦法)。
(3)電氣裝置、變壓器、油開關、油浸紙絕緣電纜頭等接合部位,用肉眼觀察,無滲漏。
(4)乙炔氣、煤氣、乙烯、氨、氯等易燃易爆或有毒氣體系統,用肥皂水試漏,無氣泡,或用精密試紙試漏,不變色。
(5)氧氣、氮氣、空氣系統,用10毫米寬、100毫米長薄紙試漏,無吹動現象或用肥皂水檢查無氣泡。
(6)蒸汽系統用肉眼觀察不漏氣,無水垢。
(7)酸、鹼等化學系統,用肉眼觀察無滲跡,無漏痕,不結垢,不早煙或用精密試紙試漏不變色。
(8)水、油系統宏觀檢查或用手摸,無滲漏,無水垢。
(9)各種機床的各種變速箱、立軸、變速手柄,宏觀檢查無明顯滲漏,沒有密封的部位,如滑機、導軌等不進行統計和考核。
5動密封檢驗標準
(1)各類往復壓縮機曲軸箱蓋(透平壓縮機的軸瓦)允許有微滲油,但要經常擦淨。
(2)各類往復壓縮機填料(透平壓縮機的氣封),使用初期不允許洩漏,到執行間隔期末允許有微漏。對有毒、易燃易爆介質的填料狀況,在距填料外蓋300毫米內,取樣分析,有害氣體濃度不超過安全規定範圍。填料函不允許漏油,而活塞桿應帶有油膜。
(3)各種注油器允許有微漏現象,但要經常擦淨。
(4)齒輪油泵允許有微漏現象。範圍1滴/2分鐘。
(5)各種傳動裝置採用油環的軸承不允許漏油,採用注油的軸承允許有微滲,並應隨時擦淨。
(6)水泵填料允許洩漏範圍初期每分鐘不多於20滴,末期不多於40滴(週期小修1個月,中修3個月)。
(7)輸送物料介質填料,每分鐘不大於15滴。
(8)凡使用機械密封的各類泵,初期不允許有洩漏,末期每分鐘不超過5滴。
二、管理措施
1.凡投入執行的生產裝置、裝置、管路都必須建立靜、動密封檔案和臺帳,密封點統計準確無誤。(密封檔案一般應包括:生產工藝流程示意圖,裝置靜、動密封點登記表,裝置管線密封點登記表,密封點分類彙總表。臺帳一般包括:按時間順序的密封點分部情況,洩漏點數,洩漏率等)。
2.建立健全各級密封管理責任制,密封管理責職明確,廠(公司)、車間定期組織檢查、考核、評比。
3.開展創造和鞏固無洩漏工廠活動,消漏、堵漏工作經常化,具體化,制度化。靜密封點洩漏率保持在0.5‰,動密封點洩漏率在2‰以下。暫不能消除的洩漏點應記錄在案,做出消除規劃。
4.按時做好密封洩漏點的檢查,統計和上報工作。
5.組織各種密封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密封新技術、新材料。
附:無洩漏工廠和無洩漏區標準
1.無洩漏工廠標準
(1)有健全的密封管理保證體系,責職明確,管理完善。
(2)靜、動密封檔案,管理臺帳、消漏堵漏記錄、密封管理技術基礎資料齊全完整,密封點統計準確無誤。
(3)保持靜密封點洩漏率在萬分之五以下、動密封點洩漏率在千分之二以下,並無明顯的洩漏點。
(4)全廠主要生產車間必須為無洩漏車間,全部裝置完好率達到90%以上,主要裝置完好率達到95%。
2.無洩漏車間(區)標準
(1)密封管理組織機構健全,責職明確,管理完善。
(2)靜(動)密封檔案,管理臺帳,消漏堵漏記錄等密封管理技術基礎資料齊全完整,密封點統計準確無誤。
(3)經常保持靜密封點洩漏率在萬分之五以下、動密封點洩漏率在千分之二以下,並無明顯洩漏。
(4)全部裝置完好率達到90%以上,主要裝置完好率達到95%。
三、檢查與考核由裝置主管部門進行檢查,檢查納入責任單位的考核。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21
為了維護機器裝置的安全,延長其使用壽命,最大限度的為檔案現代化管理服務,特制定以下要求:
一、初次使用機器裝置之前,要先了解機器的效能,通讀使用說明。
二、機器裝置由專人負責,機房鑰匙由專人管理。
三、使用機器裝置要填寫使用機器裝置登記表。寫清楚所使用機器裝置的名稱、時間、用途及使用時機器有無異常現象。
四、機器裝置出現故障要報告有關領導,共同研究解決的辦法,如自己隨意處理後果自負。
五、為了提倡節約,反對浪費,影印紙張由專人負責管理,各科室需要影印時,須經局領導批准,影印後經辦人簽字。
六、在維護裝置安全的基礎上,鼓勵管理科的工作人員認真鑽研微機的使用技術,積極開展工作,歡迎研製、開發適合我館工作需要的軟體程式。
七、機器裝置經常進行維修和保養,定期擦拭,保證機器裝置的清潔、完好、安全。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22
一、裝置維護基本原則
1、裝置維護工作應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把裝置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保證裝置的安全執行,為生產提供最佳狀態的生產裝置。
2、操作人員在裝置日常維護工作中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維護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二、裝置維護的要點
1、操作工作實行裝置維護保養負責制:
⑴、每臺裝置都要制訂和懸掛維護保養責任牌,正面是責任者姓名,反面是維護保養者姓名。
⑵、嚴格按裝置使用規程的規定,正確使用操作裝置。
⑶、開車前要仔細檢查裝置的必檢部位,如螺栓、油位、各種儀表等,然後空負荷試車,發現問題和異常現象,要停車檢查,並及時報告檢修責任者,立即處理。
⑷、正確地按車間制訂的潤滑表規定,定期新增潤滑油或潤滑脂,定期換油,保持油路暢通。
⑸、操作工在本班下班前將裝置和工作場地擦拭和清掃乾淨,保持裝置內外清潔,無油垢、無髒物,做到“漆見本色鐵見光”。
⑹、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雙方要在“交接班記錄本”簽字,裝置在接班後發生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2、專業維修工人,實行裝置包修制:
⑴、班組包區域,個人包機組。
⑵、每個裝置區域和每一臺裝置都要制訂和懸掛維護檢修責任牌。區域內要懸掛班組長責任牌,單機懸掛個人責任牌,正面填寫責任者姓名,反面填寫檢查維修責任者職責。
⑶、包修的責任班組,應按維修部門制定的區域裝置檢查點,分解落實到單機包修的個人,定時、定點進行循回檢查包修。
⑷、維修部門應根據檢查的記錄,安排和落實該裝置的預修計劃,並報裝置主管部門備案,及時排除裝置事故或裝置故障。
三、裝置維護保養的標準
1、裝置本體及周圍清潔、整齊,無明顯跑、冒、滴、漏現象。
2、裝置潤滑裝置保持齊全完好並貫徹五定(定點、定人、定時、定質、定量)原則。
3、裝置各部位連線緊固,狀態良好。基礎螺栓及各部連線螺栓、銷子齊全無缺,緊固無鬆動現象。
4、安全防護裝置及各種儀器儀表維護保管好,完整齊全,準確可靠。
四、裝置技術檔案管理
1、裝置技術檔案是裝置使用期間的物質運動(包括從採購、設計、製造、安裝、除錯、使用、維修、更新改造、報廢等全過程)的綜合記載,為裝置管理提供各個不同時期的原始根據。因此,工段車間和裝置管理部門都應貫徹執行,逐臺建立裝置技術檔案。
2、凡在用的裝置都必須建立技術檔案。
⑴、按公司制定的“裝置技術檔案”逐項記載。
⑵、必須要有傳動示意圖、液壓、動力、電氣等原理圖。
⑶、必須要有潤滑五定圖表。
⑷、必須要有點檢表(包括內容、標準、時間、人員及處理結果)。
⑸、裝置檔案的內容要隨問題的出現和解決而詳細記載(包括問題出現的時間、部位、損壞程度、原因、處理結果、責任者等)。
⑹、檔案記載的內容、文字要整齊清晰。
3、凡在用的主要裝置、應建立備件、易損件圖冊。
4、新裝置到貨後,裝置庫必須把隨機帶來的全部資料(包括圖紙、說明書、裝箱單等)交技術資料室複製兩份,原資料歸公司資料室,複製資料一份交裝置管理部門,一份交裝置使用部門。
5、裝置大、中修,必須將檢修情況(包括檢修時間、檢修負責人、更換的零部件、軸承、解決主要的技術問題、改進部分及圖紙、除錯、驗收等原始記錄)歸檔。
6、裝置的技術檔案管理由裝置管理部門負責。
五、檢查與考核
本制度由裝置主管部門負責對裝置使用情況定期檢查,生產技術部考核,企業管理規劃與基建部監督,每季度進行一次。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23
一、裝置檔案資料管理總則
裝置檔案資料是裝置製造、使用、管理、維修的重要依據,為保證裝置維修工作質量、使裝置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提高使用、維修水平,充分發揮裝置檔案資料為日常裝置管、修、用服務的職能,特制定本制度。
二、有關裝置檔案資料的說明
1、有關裝置資料是指從裝置選型(設計)、購置、安裝、使用、維修改造、更新、直至報廢等全過程中形成並經整理應當歸檔儲存的圖紙、圖表文字說明、計算資料、照片、錄影、錄音帶等科技檔案資料,裝置管理部門負責全公司生產裝置的資料整理,移交公司檔案室管理。
2、裝置檔案資料的內容
⑴、廠家的技術檢驗檔案、合格證、技術說明書、裝箱單。
⑵、裝置安裝、記錄、除錯記錄驗收移交書。
⑶、裝置附件及工具清單。
⑷、裝置大、小修理記錄,竣工驗收單,修理檢查記錄。
⑸、精度校驗及檢查記錄。
⑹、裝置改裝、更新技術。
⑺、裝置缺陷記錄及事故報告書(原因分析處理結果)。
⑻、裝置技術狀況鑑定表。
⑼、安裝基礎圖及土建圖。
⑽、裝置結構及易損件、主要配件圖紙。
⑾、裝置操作規程(包括:崗位職責、主要技術條件、操作程式、維護保養專案等)。
⑿、其他資料。
三、裝置檔案的管理
由公司檔案資料室負責統一集中管理,保證裝置檔案資料。
四、裝置檔案的收集整理
1、新裝置進公司,供應公司人員及有關部門管理人員負責收集整理。
2、裝置檢修與維修期間,由裝置管理部門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及有關人員對裝置的易損件、傳動件等進行測繪,經校對後將測繪圖紙彙總成冊存檔保管。
3、裝置管理部門負責收集審查各種資料,並負責將審查合格完整的資料移交公司檔案室管理員,由檔案室管理人員建檔並在移交單上共同簽字。
4、原圖原件或無備件的技術檔案資料一律不得外借或帶出資料室,只能在資料室查閱。
五、裝置檔案資料管理的具體要求
1、技術檔案力求齊全、完整、準確。
2、檢驗(檢測)、檢修、驗收記錄等資料由裝置管理部分管人員作分類整理後交資料室作統一管理。
3、所有圖紙要有統一的編號。
4、圖紙上的技術要求要求標註齊全、圖紙清晰。
5、型號相同的裝置、因製造廠和出廠年份不同,零件尺寸可能不同,應與實物核對,並在圖紙索引中加以註明。
6、裝置經改裝或改造後,圖紙應及時修改。
7、圖紙的修改應表示在底圖上,並在修改索引中註明。
8、凡原製造廠的圖紙,一律沿用原製造廠的編號。
9、外協加工和自己製造的非標裝置的各種資料管理與外購標準裝置相同。
10、嚴禁將圖冊中的圖紙裝置圖紙資料作為加工和外協等用。
六、圖紙資料的借閱審批手續
1、資料管理員認真按《圖紙資料借閱登記表》填寫名稱、圖號、張數、借閱時間、期限等項,借閱人在簽字欄內簽字。
2、絕密檔案資料借閱,需經總工簽字批准後方可借閱,其它資料可由裝置主管領導簽字後方可借閱。
3、借閱超期未還者,應辦理延期手續,丟失、損壞者作價賠償。
4、非為我公司服務的外單位人員不得借閱公司的裝置檔案資料,為我公司服務的人員經裝置主管批准,可在資料室查閱有關的檔案資料,但不得將檔案資料帶出,外來服務人員需將資料帶出,應經公司經理簽字批准。
5、原圖原件或無備件的技術檔案資料一律不得外借,只能在資料室查閱。
6、本單位人員調出或離退休前,有借閱資料未還者,須辦理歸還手續,否則,黨政部不予辦理調、離、退手續。
七、本制度由黨政工作部負責檢查、考核,企業管理規劃與基建部負責監督。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24
一、總則
裝置的潤滑管理工作是裝置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正確與合理潤滑是保證裝置正常運轉,減少機器磨損,延長使用壽命,提高裝置的生產效率的一項有效措施。
二、潤滑管理的組織
在裝置管理負責人的指導下,建立由裝置管理部門、工段、班組構成的三級管理系統。
三、潤滑管理的任務和職責
1、裝置管理部門潤滑管理的任務和職責
⑴、制訂裝置潤滑工作的各項制度,並負責潤滑技術和業務指導,深入現場檢查、監督。
⑵、編制各類裝置潤滑卡片、圖表和有關技術資料。
⑶、貫徹實施潤滑的定點、定質、定量、定期和定人五定工作。
⑷、制訂油耗定額,按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年、季、月需要的潤滑油料計劃,並按期統計實際消耗數量。
⑸、編制裝置油箱和潤滑站的年、季、月清洗換油和檢修計劃。
⑹、組織廢油回收及再生工作。
⑺、檢查潤滑油的使用和審查後質量的化驗結果。
⑻、檢查潤滑用具的合理使用,總結和推廣裝置潤滑的先進經驗,並提出潤滑工作的獎罰意見。
2、工段裝置潤滑管理的內容和職責
⑴、工段段長負責本工段裝置潤滑管理工作,對裝置管理部門負責。
⑵、建立健全“五定”潤滑工作制度。
⑶、管理本工段潤滑油(脂)的領用發放,加油狀況,換油回收的管理工作。
⑷、結合循檢制度,檢查裝置潤滑情況和記錄。
⑸、負責稽核編制本工段年、季、月裝置用油、換油計劃,每月統計潤滑油(脂)消耗情況,並向有關部門上報。
⑹、負責本工段崗位人員的潤滑技術培訓。
⑺、協同裝置管理部門處理潤滑技術問題,推廣應用潤滑新技術。
3、崗位工人潤滑工作職責
⑴、按照“五定”要求和有關規定認真作好裝置潤滑工作。
⑵、勤檢查、勤巡視,發現潤滑裝置有異常情況或滴漏現象應及時處理或向有關人員報告。
⑶、保持潤滑裝置、器具和潤油油嘴以及潤滑油脂乾淨清潔,不混亂油脂牌號。
⑷、按潤滑卡的規定,按時加換油脂,清洗油箱並做好記錄,每張卡用完後,交回工段保管。
⑸、根據潤滑卡的實際消耗記錄,每月統計一次,交工段稽核並送裝置管理部門備查。
四、裝置潤滑的“五定”工作內容
1、定人:按照專群結合的原則,規定什麼潤滑部位和潤滑點由操作工人負責加油,什麼部位由潤滑工人負責加油、換油。
2、定點:根據裝置的潤滑部位和潤滑點的位置及數量,進行加油、換油。
3、定質:根據裝置說明書和具體情況定潤滑油品。
4、定量:在保證良好潤滑的基礎上,本著節約用油的原則規定油箱換油和各潤滑點每班用油的定額。
5、定期:按照潤滑卡或圖表規定的時間進行加油、添油和換油週期進行清洗換油。
五、潤滑卡片的編制
1、潤滑卡片是組織裝置潤滑的基本檔案,由裝置管理部門負責編制。
2、潤滑卡片是裝置潤滑的檔案資料,它包括裝置的換油部位、潤滑油脂的名稱及牌號、消耗定額、換油週期等。
六、潤滑油脂的管理
1、各車間應有專人或兼職人員負責潤滑油脂的統一管理,做好領用發放工作。
2、潤滑油脂要分類、分牌號設定明顯標牌,放置合理,嚴格控制混亂油脂牌號和類別。
七、廢油的回收和再生
1、為了節約潤滑油脂,各用油單位要積極做好廢油的回收。
2、各車間在清洗換油時,應將舊油、廢油送往供應部門進行回收。
3、不同種類的廢油應分別回收保管,不能混在一起。
4、高階的廢潤滑油和專用油品應單獨回收。
5、儲存廢油的油桶應當加蓋,防止灰砂及水混入油內。
6、廢油的回收,庫房應作好原始記錄。
7、再生油經化驗合格後,應按照新油的管理制度進行管理。
八、檢查與考核
本制度由裝置主管部門負責對裝置使用情況定期檢查,生產廠考核,企業管理規劃與基建部監督,每季度進行一次。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25
一、備品備件的計劃管理
1、備件需用計劃應分類編制一般分為:
⑴、維護需要的備件,即易耗、常換件。
⑵、大、中修需用的備件,即非常換件。
⑶、事故性需用的備件,即主要結構件。
⑷、進口備件,即引進裝置專用備件。
2、全年備品備件需用量,應根據生產計劃和定額計算結果,經四查(查廠庫存、車間庫存、廠外訂貨、機修加工計劃)以後確定的實際需用量進行編制,四查由裝置管理員負責。
3、每年備品備件需用計劃編制時間應由裝置管理部門在11月底佈置下達,各生產工段部門應在12月10日前上報裝置管理部門,在12月20日彙總稽核上報主管生產領導審批。
4、屬大、中修、事故性備件,必須分別單獨編制計劃,不能混淆。
5、月度只安排補充急需的關鍵備件,定項、定量、定時供應。
6、備品備件計劃,應將名稱、規格、型號、材質、數量、廠家名稱、裝置名稱等填寫齊全,準確無誤,滿足訂貨要求。
二、事故備件的處理
裝置發生事故所需的備件,必須按特殊情況處理,要千方百計迅速解決,儘快恢復生產。
三、對外訂貨管理
1、嚴格按年度需用和臨時急需的月計劃開展訂貨工作,不重訂、不漏訂、不錯訂。
2、嚴格按照備品備件規格及效能要求,擇優選廠,比價比質比服務訂貨。
3、訂貨合同規定的備品備件名稱、型號規格、材質、數量、單價、交貨期、質量標準、到站、結算方式等欄目必須填寫清楚、準確無誤。
4、非標準件的加工由維修單位委託加工。
5、備件到廠後經檢驗發現質量問題,訂貨員必須負責及時聯絡處理,不得影響生產需要和造成經濟損失。
四、備件、部件的修復再生
裝置檢修更換下來的備件,尺寸不符合要求、機械效能並沒有變化的備件,應採取堆焊、噴鍍等修復方法,使其再生,這是節約備件、降低費用的有效途徑。對於修復利用有貢獻維修人員應按照“獎勵條例”執行。
五、備件的報廢
1、腐蝕嚴重或超限使用,又不能修復的備件。
2、技術落後的備件。
六、本制度由生產廠檢查,企業管理規劃與基建部監督執行。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26
前言
本標準是根據化工企業生產區域對動火作業的安全要求制定的。
本標準的附錄是標準的附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原化學工業部提出。
本標準由中國化工學會化工安全專業委員會技術。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XXXXXXXXX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XXXXX。
本標準委託中國化工學會化工安全專業委員會負責解釋。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化工企業生產區域動火作業分類、安全防火要求、動火分析及合格標準、《動火安全作業證》的管理等。
本標準適用於化工企業生產區域易燃易爆場所的動火作業。
本標準不適用於化工企業生產區域的固定動火電廠區作業和固定用火作業。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透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16―87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HG23012―1999廠區裝置內作業安全規程
HG23014―1999廠區高處作業安全規程
3、定義
本標準採用下列定義:
3.1動火作業
在禁火區進行焊接與切割作業及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噴燈、電鑽、砂輪等進行可能產生火焰、火花和赤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
3.2易燃易爆場所
生產和儲存物品的場所符合GBJ16―87中火災危險分類為甲、乙類的區域。
4、動火作業分類
動火作業分為特殊危險動火作業、一級動火作業和二級動火作業三類。
4.1特殊危險動火作業
在生產執行狀態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產裝置、輸送管道、儲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險場所的動火作業。
4.2一級動火作業
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的動火作業。
4.3二級動火作業
除特殊危險動火作業和一級動火作業以外的動火作業。
4.4凡廠、車間、或單獨廠房全部停車,裝置經清洗置換、取樣分析合格並採取安全隔離措施後,可根據其火災、爆炸危險性大小,經廠安全防火部門批准,動火作業可按二級動火作業管理。
4.5遇節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況時,動火作業應升級管理。
5、動火作業安全防火要求
5.1一級和二級動火作業
5.1.1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進入裝置內、高處等進行動火作業,還應執行HG23012、HG23014的規定。
5.1.2廠區管廊上的動火作業按一級動火作業管理。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按特殊危險動火作業管理。
5.1.3凡盛有或盛過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裝置、管道等生產、儲存裝置,必須在動火作業前進行清洗置換,經分析合格後方可動火作業。
5.1.4凡在處於GBJ16-87規定的甲、乙類區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產設施上動火作業時,必須將其與生產系統徹底隔離,並進行清洗置換,取樣分析合格後方可動火作業。
5.1.5高空進行動火作業,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陰井、地溝、水封等,應檢查分析,並採取措施,以防火花濺落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5.1.6拆除管線的動火作業,必須先查明其內部介質及其走向,並制定相應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進行動火作業,周圍有可燃物,應採取防火措施。動火點附近如有陰井、地溝、水封等應進行檢查、分析,並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火措施。
5.1.7在生產、使用、儲存氧氣的裝置上進行動火作業,其氧含量不得超過20%。
5.1.8五級風以上(含五級風)天氣,禁止露天動火作業。因生產需要確需動火作業時,動火作業應升級管理。
5.1.9動火作業應有專人監火。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現場及周圍的易燃物品,或採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備足夠適用的消防器材。
5.1.10動火作業前,應檢查電、氣焊工具,保證安全可靠,不準帶病使用。
5.1.11使用氣焊焊割動火作業時,氧氣瓶與乙炔氣瓶間距應不小於5m,二者與動火作業地點均應不小於10m,並不準在烈日下曝曬。
5.1.12在鐵路沿線(25m以內)的動火作業,如遇裝有化學危險物品的火車透過或停留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5.1.13凡在有可燃物或難燃物構件的涼水塔、脫氣塔、水洗塔等內部進行動火作業時,必須採取防火隔絕措施,以防火花濺落引起火災。
5.1.14動火作業完畢應清理現場,確認無殘留火種後方可離開。
5.2特殊危險動火作業
特殊危險動火作業在符合5.1規定的同時,還應符合以下規定:
5.2.1在下列情況下不準進行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
5.2.1.1生產不穩定。
5.2.1.2裝置、管道等腐蝕嚴重。
5.2.2必須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實安全防火措施。動火作業時,車間主管領導、動火作業與被動火作業單位的安全員、廠主管安全防火部門人員、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必須到現場,必要時可請專職消防隊到現場監護。
5.2.3動火作業前,生產單位要通知工廠生產排程部門及有關單位,使之在異常情況下能及時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5.2.4動火作業過程中,必須設專人負責監視生產系統內壓力變化情況,使系統保持不低於980.665Pa(100mm水柱)正壓。低於980.665Pa(100mm水柱)壓力應停止動火作業,查明原因並採取措施後方可繼續動火作業,嚴禁負壓動火作業。
5.2.5動火作業現場的通排風要良好,以保證洩漏的氣體能順暢排走。
6、動火分析及合格標準
6.1動火分析應由動火分析人進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裝置、管道、儲罐、陰井等部位及其他認為應進行分析的部位動火時,動火作業前必須進行動火分析。
6.2動火分析的取樣點,均應由動火所在單位的專(兼)職安全員或當班班長負責提出。
6.3動火分析的取樣點要有代表性,特殊動火的分析樣品應保留到動火結束。
6.4取樣與動火間隔不得超過30min,如超過間隔或動火作業中斷時間超過30min時,必須重新取樣分析。
如現場分析手段無法實現上述要求者,應由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簽字同意,另做具體處理。
6.5使用測爆儀或其他類似手段進行分析時,檢測裝置必須經被測物件的標準氣體樣品標定合格。
6.6動火分析合格判定
6.6.1如使用測爆儀或其他類似手段時,被測的氣體或蒸氣濃度應小於或等於爆炸下限的20%。
6.6.2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時,被測的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大於等於4%時,其被測濃度小於等於0.5%;當被測的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小於4%時,其被測濃度小於等於0.2%。
7、《動火安全作業證》的管理
7.1《動火安全作業證》
《動火安全作業證》為兩聯,特殊危險動火、一級動火、二級動火安全作業證分別以三道、二道、一道斜紅槓加以區分。《動火安全作業證》的格式見附錄A。
7.2《動火安全作業證》的辦理程式和使用要求
7.2.1《動火安全作業證》由申請動火單位指定動火專案負責人辦理。辦證人應按《動火安全作業證》的專案逐項填寫,不得空項,然後根據動火等級,按7.4規定的審批許可權辦理審批手續,最後將辦理好的《動火安全作業證》交動火專案負責人。
7.2.2動火負責人持辦理好的《動火安全作業證》到現場,檢查動火作業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確認安全措施可靠並向動火人和監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項後,將《動火安全作業證》交給動火人。
7.2.3一份《動火安全作業證》只准在一個動火點使用,動火後,由動火人在《動火安全作業證》上簽字。如果在同一動火點多人同時動火作業,可使用一份《動火安全作業證》,但參加動火作業的所有動火人應分別在《動火安全作業證》上簽字。
7.2.4《動火安全作業證》不準轉讓、塗改,不準異地使用或擴大使用範圍。
7.2.5《動火安全作業證》一式兩份,終審批准人和動火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險《動火安全作業證》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門存查。
7.3《動火安全作業證》的有效期限
7.3.1特殊危險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和一級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的有效期為24h。
7.3.2二級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的有效期為120h。
7.3.3動火作業超過有效期限,應重新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
7.4《動火安全作業證》的審批
7.4.1特殊危險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由動火地點所在單位主管領導初審簽字,經主管安全防火部門複檢簽字後,報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終審批准。
7.4.2一級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由動火地點所在單位主管領導初審簽字後,報主管安全防火部門終審批准。
7.4.3二級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由動火地點所在單位的主管領導終審批准。
8、職責要求
8.1動火專案負責人
動火專案負責人對動火作業負全面責任,必須在動火作業前詳細瞭解作業內容和動火部位及周圍情況,參與動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實,向作業人員交代作業任務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項;作業完成後,組織檢查現場,確認無遺留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8.2動火人
獨立承擔動火作業的動火人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作業證,並在《動火安全作業證》上簽字。若帶徒作業時,動火人必須在場監護。動火人接到《動火安全作業證》後,應核對證上各項內容是否落實,審批手續是否完備,若發現不具備條件時,有權拒絕動火,並向單位主管安全防火部門報告。動火人必須隨身攜帶《動火安全作業證》,嚴禁無證作業及審批手續不完備的動火作業。動火前(包括動火停歇期超過30min再次動火),動火人應主動向動火點所在單位當班班長呈驗《動火安全作業證》,經其簽字後方可進行動火作業。
8.3監火人
監火人應由動火點所在單位指定責任心強、有經驗、熟悉現場、掌握消防知識的人員擔任,必要時,也可由動火單位和動火點所在單位共同指派。新專案施工動火,由施工單位指派監火人。監火人所在位置應便於觀察動火和火花濺落,必要時可增設監火人。
監火人負責動火現場的監護與檢查,隨時撲滅動火飛濺的火花;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動火人停止動火作業,及時聯絡有關人員採取措施。監火人必須堅守崗位,不準脫崗。在動火期間,不準兼作其他工作,在動火作業完成後,要會同有關人員清理現場,清除殘火,確認無遺留火種後方可離開現場。
8.4動火部門負責人
被動火單位班組長(值班長、工段長)為動火部位的負責人,應對所屬生產系統在動火過程中的安全負責,並參與制定、負責落實動火安全措施,負責生產與動火作業的銜接,檢查《動火安全作業證》。對審批手續不完備的《動火安全作業證》有制止動火作業的權力。在動火作業中,生產系統如有緊急或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停止動火作業。
8.5動火分析人
動火分析人應對動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結果負責,根據動火地點所在單位的要求,親自到現場取樣分析,在《動火安全作業證》上填寫取樣時間和分析資料並簽字。
8.6安全員
執行動火單位和動火點所在單位的安全員應負責檢查本標準執行情況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隨時糾正違章作業,特殊危險動火、一級動火,安全員必須到現場。
8.7動火作業的審查批准人
各級動火作業的審查批准人審批動火作業時必須親自到現場,瞭解動火部位及周圍情況,確定是否需作動火分析,審查並明確動火等級,檢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審查《動火安全作業證》的辦理是否符合7.2要求。在確認準確無誤後,方可簽字批准動火作業。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2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改善工廠的勞動條件,保護工人職員的安全和健康,保證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本規程適用於國營、地方國營、合作社營和公私合營的大型工廠。
第二章廠院
第三條人行道和車行道應該平坦、暢通;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裝置。道路和軌道交叉處必須有顯明的警告標誌、訊號裝置或者落杆。
第四條為生產需要所設的坑、壕和池,應該有圍欄或者蓋板。
第五條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廢料的堆放,應該不妨礙通行和裝卸時候的便利和安全。
第六條廠院應該保持清潔。溝渠和排水道要定期疏浚。垃圾應該收集於有蓋的垃圾箱內,並且定期清除。
第七條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如果有損壞或者危險的象徵,應該立即修理。
第八條電網內外都應該有護網和顯明的警告標誌(離地二點五公尺以上的電網可不裝護網)。
第三章工作場所
第九條工作場所應該保持整齊清潔。
第十條機器和工作臺等裝置的佈置,應該便於工人安全操作;通道的寬度不能小於一公尺。
第十一條升降口和走臺應該加圍欄。走臺的圍欄高度不能低於一公尺。
第十二條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堆放要不妨礙操作和通行。廢料應該及時清除。
第十三條地面、牆壁和天花板都應該保持完好。
第十四條經常有水或者其他液體的地面,應該注意排水和防止液體的滲透。
第十五條在易使腳部潮溼、受寒的工作地點,要設木頭站板。
第十六條排水溝渠應該加蓋,並且要定期疏浚。
第十七條工作場所的光線應該充足,採光部分不要遮蔽。
第十八條工作地點的區域性照明的照度應該符合操作要求,也不要光線刺目。
第十九條通道應該有足夠的照明。
第二十條窗戶要經常擦拭,啟閉裝置應該靈活;人工照明裝置應該保持清潔完好。
第二十一條室內工作地點的溫度經常高於攝氏三十五度的時候,應該採取降溫措施;低於攝氏五度的時候,應該設定取曖裝置。(註解:一九五七年十月十四日國務院發出總念字第79號通知,將第二十一條原文作了修改,修改前原條文為:“室內工作地點的溫度經常高於攝氏三十二度的時候,應該採取降溫措施;低於攝氏十度的時候,應該設定取曖裝置。)
第二十二條對於和取暖無關的蒸氣管或者其他發散大量熱量的裝置,應該採用保溫或者隔熱的措施。
第二十三條經常開啟的門戶,在氣候寒冷的時候,應該有防寒裝置。
第二十四條通風裝置和取暖裝置,必須有專職或兼職人員管理,並且應該定期檢修和清掃,遇有損壞應該立即修理。
第二十五條對於經常在寒冷氣候中進行露天操作的工人,工廠應該設有取暖裝置的休息處所。
第二十六條工廠要供給工人足夠的清潔開水。盛水器應該有水龍頭和蓋子,並且要加鎖;盛水器和飲水用具應該每日清洗消毒。
第二十七條在高溫條件下操作的工人,應該由工廠供給鹽汽水等清涼飲料。
第二十八條禁止在有粉塵或者散放有毒氣體的工作場所用膳和飲水。
第二十九條工作場所應該根據需要設定洗手裝置,並且供給肥皂。
第三十條工作場所要設定有蓋痰盂,每天至少清洗一次。
第三十一條工作場所應該備有急救箱。
第四章機械裝置
第三十二條傳動帶、明齒輪、砂輪、電鋸、接近於地面的聯軸節、轉軸、皮帶輪和飛輪等危險部分,都要安設防護裝置。
第三十三條壓延機、衝壓機、碾壓機、壓印機等壓力機械的施壓部分都要有安全裝置。
第三十四條機器的轉動摩擦部分,可設定自動加油裝置或者蓄油器;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長嘴注油器,難於加油的,應該停車注油。
第三十五條起重機應該標明起重噸位,並且要有訊號裝置。橋式起重機應該有捲揚限制器、起重量控制器、行程限制器、緩衝器和自動聯鎖裝置。
第三十六條起重機應該由經過專門訓練並考試合格的專職人員駕駛。
第三十七條起重機的掛鉤和鋼繩都要符合規格,並且應該經常檢查。
第三十八條起重機在使用的時候,不能超負荷、超速度和斜吊;並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運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
第三十九條起重機應該規定統一的指揮訊號。
第四十條機器裝置和工具要定期檢修,如果損壞,應該立即修理。
第五章電氣裝置
第四十一條電氣裝置和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裸露的帶電導體應該安裝於碰不著的處所;否則必須設定安全遮欄和顯明的警告標誌。
第四十二條電氣裝置必須設有可熔保險器或者自動開關。
第四十三條電氣裝置的金屬外殼,可能由於絕緣損壞而帶電的,必須根據技術條件採取保護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第四十四條行燈的電壓不能超過三十六伏特,在金屬容器內或者潮溼處所不能超過十二伏特。
第四十五條電鑽、電鎬等手持電動工具,在使用前必須採取保護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第四十六條發生大量蒸汽、氣體、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密閉式電氣裝置;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者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裝置。
第四十七條電氣裝置和線路都要符合規格,並且應該定期檢修。
第四十八條電氣裝置的開關應該指定專人管理。
第六章鍋爐和氣瓶
第四十九條每座工業鍋爐應該有安全閥、壓力錶和水位表,並且要保持準確、有效。
第五十條工業鍋爐應該有保養、檢修和水壓試驗制度。
第五十一條工業鍋爐的執行工作,應該由經過專門訓練並考試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
第五十二條各種氣瓶在存放和使用的時候,必須距離明火十公尺以上,並且避免在陽光下曝曬;搬運時不能碰撞。
第五十三條氧氣瓶要有瓶蓋和安全閥,嚴防油脂沾染,並且不能和可燃氣瓶同放一處。
第五十四條乙炔發生器要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並且應該距離明火十公尺以上。
第七章氣體、粉塵和危險物品
第五十五條散放易燃、易爆物質的工作場所,應該嚴禁煙火。
第五十六條發生強烈噪音的生產,應該儘可能在設有消音裝置的單獨工作房中進行。
第五十七條發生大量蒸汽的生產,要在設有排氣裝置的單獨工作房中進行。
第五十八條散放有害健康的蒸汽、氣體和粉塵的裝置要嚴加密閉,必要的時候應該安裝通風、吸塵和淨化裝置。
第五十九條散放粉塵的生產,在生產技術條件許可下,應該採用溼式作業。
第六十條有毒物品和危險物品應該分別儲藏在專設處所,並且應該嚴格管理。
第六十一條在接觸酸鹼等腐蝕性物質並且有燒傷危險的工作地點,應該設有沖洗裝置。
第六十二條對於有傳染疾病危險的原料進行加工的時候,必須採取嚴格的防護措施。
第六十三條對於有毒或者有傳染性危險的廢料,應該在當地衛生機關的指導下進行處理。
第六十四條廢料和廢水應該妥善處理,不要使它危害工人和附近居民。
第八章供水
第六十五條工廠應該保證生活用水和工業用水的充分供給。飲水非經當地衛生部門的檢驗許可,不許使用。
第六十六條水源、水泵、貯水池和水管等都應該妥善管理,保證飲水不受汙染。
第九章生產輔助設施
第六十七條工廠應該為自帶飯食的工人,設定飯食的加熱裝置。
第六十八條工廠應該根據需要,設定浴室、廁所、更衣室、休息室、婦女衛生室等生產輔助設施。上列用室須經常保持完好和清潔。
第六十九條浴室內應該設定淋浴。浴池要每班換水,禁止患有傳染性皮膚病、性病的人入浴。
第七十條廁所應該設在工作場所附近、男女廁所應該分開。
第七十一條廁所要有防蠅裝置。沒有下水道的廁所、便坑必須加蓋。
第七十二條婦女衛生室應該設在工作場所附近,室內要備有溫水箱、噴水沖洗器、洗滌池、汙物桶等。
第七十三條更衣室、休息室內要設定衣箱或者衣掛。沾有毒物或者特別骯髒的工作服必須和便服隔開存放。
第十章個人防護用品
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況的一種,工廠應該供給工人工作服或者圍裙,並且根據需要分別供給工作帽、口罩、手套、護腿和鞋蓋等防護用品:
(一)有灼傷、燙傷或者容易發生機械外傷等危險的操作。
(二)在強烈幅射熱或者低溫條件下的操作。
(三)散放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質或者大量粉塵的操作。
(四)經常使衣服腐蝕、潮溼或者特別骯髒的操作。
第七十五條在有危害健康的氣體、蒸汽或者粉塵的場所操作的工人,應該由工廠分別供給適用的口罩、防護眼鏡和防毒面具等。
第七十六條工作中發生有毒的粉塵和煙氣,可能傷害口腔、鼻腔、眼睛、皮膚的,應該由工廠分別供給工人漱洗藥水或者防護藥膏。
第七十七條在有噪音、強光、幅射熱和飛濺火花、碎片、刨屑的場所操作的工人,應該由工廠分別供給護耳器、防護眼鏡、面具和帽盔等。
第七十八條經常站在有水或者其他液體的地面上操作的工人,應該由工廠供給防水靴或者防水鞋等。
第七十九條高空作業工人,應該由工廠供給安全帶。
第八十條電氣操作工人,應該由工廠按照需要分別供給絕緣靴、絕緣手套等。
第八十一條經常在露天工作的工人,應該由工廠供給防曬、防雨的用具。
第八十二條在寒冷氣候中必須露天進行工作的工人,應該由工廠根據需要供給禦寒用品。
第八十三條在有傳染疾病危險的生產部門中,應該由工廠供給工人洗手用的消毒劑,所有工具、工作服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工廠負責定期消毒。
第八十四條產生大量一氧化碳等有毒氣體的工廠,應該備有防毒救護用具,必要的時候應該設立防毒救護站。
第八十五條工廠應該經常檢查防毒面具、絕緣用具等特製防護用品,並且保證它良好有效。
第八十六條工廠對於工作服和其他防護用品,應該負責清洗和修補,並且規定保管和發放制度。
第八十七條工廠應該教育工人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對於從事有危險性工作的工人(如電氣工、瓦斯工等),應該教會緊急救護法。
第十一章附則
第八十八條各企業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規程結合各該產業的具體情況,制定單行的細則,並且送勞動部備案。
第八十九條本規程由國務院釋出施行。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28
三級”安全教育是指新職工的入企教育、施工隊教育和操作崗位教育。
(一)入企教育
對入企的新職工,其中包括新招工人,外企業調入本企業的職工、以及招收的臨時工、農民合同工等,在沒有分配到施工隊以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企業勞資部門組織,安全管理部門派專業人員,按正規化教育方式實施安全教育。
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黨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規程,做好勞動保護和安全施工的意義、目的和任務等;
介紹本企業施工生產任務、特點,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危險場所,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本企業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和教訓;
本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防火、防機械傷害、防塵、防毒等安全常識。
入企教育結束後,應由公司安全技術部門對新工人進行考試。考試成績合格者分配到施工隊,進行隊級安全教育。
(二)施工隊安全教育
新工人或在本企業內部調動工作的職工分配到施工隊後,對新工人再進行安全教育。
教育的內容有:
本隊施工作業任務、特點、作業環境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危險區域,要害部位;勞動保護法規、安全守則、勞動紀律;
本隊施工採用的工藝技術,所用機械裝置的基本效能,易出現事故的部位和防範事故的措施;
本隊施工工種安全技術基礎知識;本隊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和人員分工負責的內容。
(三)操作崗位教育
新職工或本企業內部調動工作的職工被分配到班組後,結合現場施工情況進行安全教育。使其對自己將從事的作業、進入的崗位,獲得基本的感性和理性認識。
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上崗作業的規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班組勞動紀律;
本工班、班組施工任務,人員分工情況,各工序相互聯絡,本工序安全生產應負的責任;
施工中所用工具、電器裝置的現狀,易發事故的部位,安全防護裝置完好情況及其作用,使用過程的安全操作技術和注意事項;施工作業區的環境衛生標準和文明施工的具體內容;
個人勞動保護措施和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
根據三級教育的內容及要求,本工區負責施工隊教育和操作崗位教育。施工隊教育由工區安質部長組織,專職安全員、施工隊長配合實施;操作崗位教育由專職安全員組織,質檢員協助,施工隊長配合實施。
三級安全教育結束後,組織考試。對於考試不合格者,要進行安全教育補課,重新考試,必須達到合格,才準上崗。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29
1.壓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各使用單位必須按照《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的有關條款到當地勞動部門辦理使用登記手續。
2.準備啟用的壓力容器要具備相關資料並進行驗收,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驗收內容:
d.壓力容器的設計、製造和安裝。
b.試車執行、稽核資料。
c.使用登記手續的辦理情況。
3.壓力容器的報廢由使用單位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單上報公司。
4.壓力容器檢修
4.1.壓力容器檢修由使用單位編寫壓力容器的檢修計劃,並報廠生產技術部審批,辦理密閉容器檢修工作票。
4.2.壓力容器的檢驗、檢修單位由公司統一指定有檢驗、檢修資質的單位進行。
4.3.壓力容器使用單位負責壓力容器檢修的具體實施工作,工作內容包括前期氣體置換和後期投產。
4.4.壓力容器的外部檢驗由使用單位聘請有壓力容器檢驗資格的單位進行,各生產技術部負責資料的儲存。
4.5.壓力容器的安全附件的檢修由各使用單位根據《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程》的有關條款執行。
5.壓力容器的操作、執行、使用管理
5.1.壓力容器使用單位建立壓力容器裝置臺帳。
5.2.壓力容器使用單位必須對每臺壓力容器進行編號,編號按《固定資產分類規定與要求》執行,壓力容器的號碼須用油漆標於壓力容器的明顯部位,建檔銘牌必須固定在壓力容器指定位置。
5.3.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操作人員定期進行專業培訓與安全教育。
5.4.壓力容器發生下列異常現象之一時,操作人員應立即採取緊急措施,並按規定的報告程式,及時上報。
1、壓力容器工作壓力、介質溫度或壁溫超過規定值,採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2、壓力容器的主要受壓元件發生裂縫、鼓包、變形、洩漏等危及安全的現象。
3、安全附件失效。
4、接管、緊韌體損壞,難以保證安全執行。
5、發生火災等直接威脅到壓力容器安全執行。
6、過量充裝;壓力容器液位超過規定,採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7、壓力容器與管道發生嚴重振動,危及安全執行。
5.5.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在工藝操作規程中和崗位操作中對壓力容器安全操作的要求不得隨意改變工藝條件,嚴禁超裝、超壓和超溫執行。
5.6.操作人員應定期進行巡迴檢查。應保持安全附件齊全,靈活可靠,做好檢查記錄。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30
潤滑油品包括:固態潤滑脂、液態潤滑脂兩類。只有搞好潤滑油脂管理,才能發揮潤滑油脂的技術性能,保證裝置正常運轉,延長裝置壽命,節約潤滑油料,節約能源,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一、油品的選用
1、機械裝置實際使用時的工作條件(即工況);
2、機械裝置製造廠商說明書的指定或推薦;
3、潤滑油製造廠商的規定或推薦。
二、油品的代用
1.不同種類的潤滑油各有其使用效能的特殊性或差別。因此,要求正確合理選用潤滑油,避免代用,更不允許亂代用。
2.潤滑油代用的原則
(1)儘量用同一類油品或效能相近的油品代用。
(2)粘度要相當,代用油品的粘度不能超過原用油品的±15%。應優先考慮粘度稍大的油品進行代用。
(3)質量以高代低。
(4)選用代用油時還應注意考慮裝置的環境與工作溫度。
三、油品的混用
1.不同種類牌號、不同生產廠家、新舊油應儘量避免混用。下列油品絕對禁止混用。
(1)特種油、專用油料不能與別的油品混用。
(2)有抗乳化效能要求的油品不得與無抗乳化要求的油品相混。
(3)抗氨汽輪機油不得與其他汽輪機油相混。
(4)含Zn抗磨液壓油不能與抗銀液壓油相混。
(5)齒輪油不能與蝸輪蝸桿油相混。
2.下列情況可以混用:
(1)同一廠家同類質量基本相近產品。
(2)同一廠家同種不同牌號產品。
(3)不同類的油品,如果知道對混的兩組份均不含新增劑。
(4)不同類的油品經混用試驗無異常現象及明顯效能改變的。
3.內燃機油加入新增劑的種類較多數量較大,效能不一;不瞭解效能的油品的混用問題必須慎重。以免導致不良後果甚至裝置潤滑事故。
四、油脂使用管理
(1)貯運潤滑油品的容器必須清潔、密閉,且不與銅、錫等易於促進潤滑油氧化變質的金屬接觸。
(2)油品加入裝置前要進行沉降過濾處理,保證清靜度達到五級以上。
(3)加油容器不可露置在大氣中,尤其裝油容器不可無蓋。
(4)油罐或油箱上設空氣過濾呼吸器,在加油口設100目以上的濾器和防塵帽,搞好各部密封,在潤滑系統適當部位設濾器及排汙閥。
(5)變壓器油等電器用油對水份要求高,應儘量在天氣乾爽時換油,而且開啟後的油品要立即加進裝置。
(6)廢油應收集起來統一處理,盛裝潤滑油的桶或瓶子不要隨地亂丟也應統一妥善處理,並做好記錄。
(7)油脂庫要保持通風、避光。露天存放油品要有防雨、防曬措施。庫內照明和電氣開關應使用防爆型結構。庫內要配備可靠的消防器材。庫內動用明火要按章辦理手續,採取妥善措施。油脂庫內不得存放汽油、煤油等輕質油和其他易燃易爆材料。
(8)車間應有專人負責潤滑油品、潤滑油品、潤滑器具的管理。關鍵裝置在用潤滑油必須定時取樣分析,一般裝置至少每3個月取樣分析一次,分析結果應記入潤滑檔案。在用油質不符合使用要求,應及時更換。
(9)根據裝置要求和工藝條件,正確合理地選用潤滑油(脂),不得任意濫用或混用。改變油品,必須經裝置動力科批准。在不影響潤滑效能的情況下,應儘量減少潤滑油(脂)的品種,以利管理。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31
一、管理範圍
本標準適用工廠維護範圍的特護裝置的管理。
二、管理職責
1、生產部負責檢查車間巡檢掛牌、記錄落實的情況;組織重大的隱患整改與搶修工作;檢維修方案的稽核與質量驗收;考核工作。
2、生產車間負責巡檢掛牌;檢查班組巡檢掛牌、記錄落實的情況。維修車間負責組織隱患整改與搶修工作;檢維修方案的稽核與質量驗收;考核工作。
3、車間班組負責所屬範圍內特護裝置的巡檢掛牌、記錄。
三、管理內容
1、特護裝置包括:略
2、車間裝置主管週二、五9:00—10:00掛牌一次,班組每天在8:30—9:30;14:00—15:00各掛牌、記錄一次。
3、巡檢中發現問題應認真分析處理,對威脅生產的重大問題應立即向車間、廠排程報告,由排程通知有關人員到場處理。
4、廠、車間、班組參加各裝置的特護活動。每月組織一次,時間為月底25日對查出的問題嚴格按照“五定原則”認真整改。
5、每次活動班組應有特護總結,內容為:裝置執行情況;上次存在問題的處理;搶修與隱患整改情況、存在的隱患與處理措施。各車間負責人每月應隨時抽查一次記錄,並列入考核。
6、工廠每季組織各車間進行一次關鍵特護裝置分析會,討論存在的問題與處理辦法,對重大的疑難問題立項攻關。
7、車間6月28日前交上半年的特護總結,12月28日前交全年的總結。
四、考核辦法
1、生產部負責對特護承包獎的考核與發放。
2、巡檢、記錄不落實,或未掛牌,每次扣30—50元。
3、責任心差,發現問題未及時處理,每次扣100—500元;檢修、搶修存在質量問題,造成停機的扣100—500元;影響裝置停工的扣200—500元。
4、不按要求參加特護活動或特護分析會,或未寫總結的,扣100—300元。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32
為加強儀器、儀表的管理,控制和最佳化工藝條件,降低物料消耗,提高產品質量,達到安全穩定執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產部應根據計量儀器檢測,控制與聯鎖、報警要求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相應的儀器、儀表計量管理和維修機構,明確各級職責,加強儀器、儀表的維護與管理。
二、生產部必須嚴格制定與實施儀器、儀表保管與使用規程、維護檢修規程、安全技術規程等。
三、生產部必須建立帶有工藝控制點的模擬流程圖、儀表安裝施工竣工圖和調校記錄,儀表工作電源系統圖,儀表空氣管道系統圖等基礎技術資料。
四、儀器、儀表日常管理工作
(1)要做到:崗位有責任制、巡迴檢查有規定,使用維護有要求,檢修調校有周期、有計劃,以保證儀器、儀表測量精度,不斷提高儀器、儀表的完好率、控制率和訊號聯鎖的投運率。
(2)儀器、儀表使用人員,應對在用儀器進行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經常保持儀器、儀表的完整和清潔。
(3)儀器、儀表的報廢和更新,由生產部提出申請,報廠分管領導部門組織經濟技術論證。認為技術先進,效能良好,經濟合理,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後,辦理報廢更新手續。
(5)工藝控制的儀表整定引數或繼電保護整定值的變更,均應由廠生產技術部門提出申請,經副廠長或總工以上領導批准後,貫徹執行。
五、儀器、儀表安全執行
(1)儀表空氣、電源、管線保溫蒸汽的供給系統,要經常維護檢查,消除缺陷、保持完好,保證正常供給、安全執行。
(2)儀器、儀表保護器件,聯鎖和報警設施的解除與停用,均應向生產部門提出,報副廠長或總工以上領導或其它授權人批准後,方可執行。
(3)生產部應組織定期或季節性儀器、儀表大檢查,作好事故防範工作,以保證安全可靠執行。
六、基礎資料
(1)儀表專業管理制度、檢維修規程等
(2)DCS、PLC等控制系統臺帳、系統驗收記錄、系統點檢及故障處理記錄、系統修改記錄;系統設計資料、說明書、系統軟體、應用軟體、系統備份盤等。
(3)儀表聯鎖保護系統臺帳、聯鎖原理圖/邏輯圖、聯鎖工作票等。
(4)可燃、毒性氣體報警器臺帳、檢測點分佈圖、儀表說明書、迴路圖、校驗及檢定記錄等資料。
(5)所有儀表的設計資料、圖紙,選型資料、說明書、隨機資料、配套儀表及其它裝置資料和相關圖紙,安裝除錯記錄、驗收記錄、檢修校驗記錄等。
(6)儀表裝置故障及缺陷記錄等。
七、檢查與考核
(1)公司裝置管理部每季度對各使用單位的儀表裝置進行檢查。各使用單位裝置管理部門應組織本單位的定期檢查或日常檢查。
(2)對儀表裝置,按以下技術指標進行檢查、考核:
(一)儀表完好率≥95%;使用率≥95%;控制率≥90%;洩漏率≤0.5%;
(二)分析儀表完好率、使用率≥90%。
(三)聯鎖系統投用率為100%;
(四)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的安裝率、完好率和使用率為100%;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33
電氣試驗工作是鑑定電氣裝置的絕緣狀態,測試分析裝置技術性能,正確判斷裝置能否投入使用,予防裝置損壞,保障電氣裝置安全執行的重要手段,為搞好我廠電氣實驗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⒈、長期(超過8個月)停止執行和移動後的高壓裝置在投入執行前必須按執行中裝置的試驗專案和標準進行實驗。
⒉、新安裝、大修理和檢修後的高壓裝置在投入執行前,必須分別按規定專案和標準進行試驗。
⒊、本廠使用的各種保安用具必須嚴格按照試驗週期,試驗標準,定期試驗,合格後方能使用。
⒋、地面電裝置接地及防雷保護用的所有接地元件,接地電阻,於每年雷雨季節前測定一次,主要場所如土質不良,應酌情增加測量次數。
⒌、廠各機電保護,每年要依據電網系統方案試執行和各負荷變化情況,進行依次整定試驗。新安裝主要裝置在投入執行前,機電作整定試驗。
⒍、參加試驗人員須由有實際檢修經驗,經考試合格併發給試驗操作作證的電工或技術人員擔任。
⒎、試驗人員應熟悉現場和裝置的情況,嚴格執行電氣試驗規程,嚴格採取現場保安措施而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儀表、儀器和裝置,準確無誤的進行試驗。
⒏、加強技術管理,建立和健全主要裝置和歷年實驗資料和檔案,對實驗結果必須全面得、歷史地科學地進行綜合分析,掌握裝置效能變化的規律和趨勢,不斷提高實驗技術水平。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34
根據甲醇廠裝置管理制度,對備用裝置的盤車進行了如下規定:
一、裝置使用車間備用裝置根據裝置實際狀況,分類制定盤車週期如下:
A、大型裝置盤車週期為每三天一次;
B、油站每七天啟動執行一次;
C、泵類裝置盤車週期為每兩天一次。
二、對於帶聯鎖自啟動的備用機泵,必須在保證生產和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盤車操作。
三、盤車操作規定如下:
A、大型裝置每次盤車90°。
B、泵類裝置每次盤車兩圈以上。
C、油站每次執行時間為30分鐘。
D、應在裝置轉動外露部位(如軸頭、聯軸器等)應劃出明顯的盤車標記,並與盤車週期相對應。
四、建立裝置盤車記錄,每次盤車後要準確填寫盤車記錄表。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35
1、為確保工廠電儀裝置的正常執行與精確監控,從而保證我廠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電儀人員必須進行夜間值班,具體管理辦法如下:
2、值班人員值班時間為下午5:00至第二天早上8:00,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手機必須開機。
3、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廠區,如果有事須離開必須向當日值班領導彙報並告知聯絡方式和需要離廠時間,辦事完畢後必須返回廠區,並向當日值班領導彙報。
4、值班人員在處理現場問題時嚴禁單人操作,必須雙人進行,一人操作,一人負責監護,在不能確認有無危險隱患的場所處理問題時,必須由崗位人員確認安全並給與監護。
5、值班人員值班需按要求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尤其要將遺留問題記錄清楚、詳細。
6、值班人員在白班人員上班前必須把辦公室和值班室衛生打掃乾淨,給白班人員營造一個舒適的工作環境。
7、值班人員要按照值班表安排的日期進行值班,值班人員需要換班必須提前4小時通知工段長,禁止擅自換班。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36
1、安裝好的提升裝置、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能要求的安全裝置,應先做效能試驗。
2、提升機檢修後,在組裝前應對裝置內部進行檢查,不得把有關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遺留的機體內。在組裝後,按標準檢查。
1、安裝好的提升裝置、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能要求的安全裝置,應先做效能試驗。
2、提升機檢修後,在組裝前應對裝置內部進行檢查,不得把有關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遺留的機體內。在組裝後,按標準進行除錯,在確認正確時,才能試車。
3、每週應對提升機進行一次檢查、維護,每月進行一次檢修。檢修人員和司機應互相配合進行。嚴格按照檢修規程和完好標準進行,確保檢修質量和執行質量。
4、司機在上崗操作前須認真仔細檢查一次裝置狀況,定期給設備註油和防腐,排除雜物,保持好裝置的完好狀態和環境的整潔衛生。
5、嚴格執行“誰用誰管,誰維護保養”的制度。
6、司機必須每班認真填寫“裝置執行記錄”。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37
一、總則
1、為了規範我公司海外市場的裝置管理,保證各作業專案裝置的正常運轉,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鑽井工程公司所有海外作業專案。
3、各級裝置組織應按照公司海外專案的統一部署開展各項工作,各級裝置管理組織在規定的職權範圍內處理有關部門的裝置管理業務,並承擔一定責任。
二、海外作業專案裝置管理網路
公司經理
主管經理
分公司主管經理公司裝備管理部
分公司裝備管理辦專案經理
專案組裝置管理人員
平臺經理
機械師、電器師
三、海外作業專案裝置管理崗位職責
1、專案經理:全面負責所轄區塊作業隊伍各項裝置管理工作。
2、專案組裝置管理人員:在專案經理領導下,具體負責各項裝置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負責落實各項裝置管理制度;建立所轄區塊實物臺帳,並進行實時管理;稽核及上報裝置購置、維修計劃和長期配件購置計劃;熟悉當地裝置服務網點和配件供應商,負責物料採購和服務廠家的協調工作;每月收集、稽核、上報各作業隊裝置運轉綜合月報和存在問題,重大問題即時彙報;每月組織對各作業隊進行裝置檢查和考核,監督整改落實,按季度將檢查情況向國內彙報;與甲方溝通在裝置配置或使用中存在的重大分歧。
3、平臺經理:全面負責本作業隊的裝置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組織裝置檢查、整改工作和完井裝置鑑定工作;監督檢查各項裝置日常維護保養、資料填寫、記錄工作;負責相關資料的上報工作;組織制定並上報裝置維修計劃和物料購置計劃;協調處理與甲方在裝置配置或使用中存在的分歧。
4、機械師、電器師:做好所轄裝置的巡檢、周檢和完井裝置鑑定工作;按照合同規定、甲方合理要求和檢查發現的問題認真整改和完善裝置;具體負責裝置日常維護保養及裝置資料的填寫記錄工作;提前制定易損件及耗料的採購計劃;負責對外籍僱員崗位操作的培訓與監督工作;負責庫房管理,包括庫房物料總清單、入庫料單、出庫料單的填寫更新工作;機械師負責所在作業隊的裝置臺帳管理和相關裝置資料管理(包括資料臺帳管理)。
四、檢查保養制度
1、機械師、電器師每天進行三次巡迴檢查,即早、中、晚各一次,要按照公司《巡迴檢查制度》規定的檢查路線和項點進行仔細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裝置良好狀態,杜絕走馬觀花。
2、對於說明書上明確規定檢查調整週期的部件或部位,機械師、電器師嚴格遵照執行。
3、由平臺經理、帶班隊長、機械師、電器師、司鑽組成裝置管理小組,每週對裝置進行全面檢查,對問題彙總分析,制定相應解決方案,在保證日費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時間整改。
4、在下套管、起放井架等關鍵操作前,平臺經理要組織機械師、電器師對繩頭固定、大繩、剎車機構、井架及附件、動力機進行嚴格檢查,若存在問題,必須待問題解決後才能作業,防止發生裝置事故或因裝置導致其它事故。
5、每口井在完井前平臺經理要組織本隊的完井裝置鑑定工作,並填寫完井裝置鑑定單,即時上報分公司裝備管理辦,並根據裝置狀況提前做出更換、修理或整改計劃,在搬安期間合理安排時間檢修或更換裝置,保證開鑽後設備的連續運轉。
6、堅持強制保養:油品使用要嚴格遵循裝置說明書規定的用油品牌、用油等級和換(注)油週期;油濾器根據說明書規定的更換週期強制更換,杜絕清洗再用,空濾器根據說明書規定清潔或更換。
五、物料管理
1、建立庫存料臺帳和進出庫物料登記,及時更新、填寫。
2、井隊庫房要保持一定數量的耗料和易損件,特別是那些須從國內組織或從第三國進口的物料,每次完井要盤點庫房,更新庫房料單,並提前制定下口井所需的、在當地購置的物料清單,報批後由專案組在當地組織;須從國內組織或從第三國進口的物料必須提前3個月做計劃,由國內或專案組組織。
3、井隊在備件選擇上應以綜合效益最大化為原則、不僅要考慮備件成本,同時要考慮因更換配件而造成的日費損失和勞動投入。在價效比相差懸殊的情況下一般選擇高質量配件,購買國產配件時一定要選擇優質產品。
4、物料要擺放整齊有序,隔倉編碼,便於查詢;注意防潮、防鏽、防老化:在高溫的環境裡,橡膠件要專門存放在裝有空調的庫房內,防止橡膠件受熱加速老化;在潮溼地區,長期存放的金屬部件表面要塗黃油防鏽,室外存放的部件要上蓋下墊,防止鏽蝕。
5、易損件要採取預防性更換的辦法,即根據具體工況和部件的預期壽命,在部件即將失效前合理安排時間提前更換,變被動應付為主動預防,減少日費損失。
6、專案組裝置管理人員應熟悉當地物料供應、加工、修理網路,對各個廠家情況進行登記,包括廠址、聯絡人、服務範圍等,以便在急需物料或服務時,可以快速聯絡獲得。
六、資料管理
1、井隊要建立健全裝置資料,資料填寫要定人、定時、真實、清楚,上報資料要及時準確。
2、井隊裝置資料包括以下部分:
1)裝置臺帳、隨機資料臺帳,機械師負責
2)鑽臺裝置運轉記錄:機械師負責填寫,每天填寫一次。
3)動力機運轉記錄:機械師負責填寫,每天填寫一次。
4)電器裝置運轉記錄:電器師負責填寫,每天填寫一次。
5)綜合月報:機械師、電器師負責填寫。
6)機械師(電器師)日誌:機械師(電器師)負責填寫,每天填寫一次,內容包括裝置(電器)運轉情況,當天所做工作,存在問題和工作計劃等,每天填寫一次。
7)庫房料單:機械師、電器師共同負責,根據變化及時更新資料,保持帳物統一。
8)入(出)庫料登記:機械師、電器師共同負責,入(出)庫料及時登記。
9)裝置檢查記錄:由平臺經理指定一名機械師或電器師負責填寫,內容包括周裝置檢查問題清單,主要問題分析,問題整改記錄,及時填寫。
10)口井裝置鑑定單:由平臺經理負責填寫。
七、培訓與監督
1、對於新僱員,專案組要進行進廠培訓,井隊要組織上崗培訓,初上崗要有專人監督,指導,達到熟練程度後才可獨立操作。
2、中方人員巡檢時,要時刻注意僱員的操作,發現問題及時指導糾正,並對其闡明錯誤的嚴重性,杜絕再犯。
3、在對外方僱員進行工作指導或其他交流時,要不卑不亢、以理服人,不可有過激言行。
4、對外方僱員的工作實行全過程控制,要有計劃、有佈置、有監督、有驗收,佈置工作時要遵循程式,分級管理,驗收要嚴格,讓僱員知道:“只能這樣做”。
八、彙報制度
1、專案組裝置管理人員每月要向鑽井裝備管理部上報各隊裝置運轉綜合月報和當月各隊裝置運轉情況。
2、出現重大裝置問題要及時向國內彙報。
3、購買5000美元以上部件時要報鑽井裝備管理部審批。
4、及時向鑽井裝備管理部上報口井裝置鑑定單。
九、檢查考核:
公司根據生產情況定期對各海外作業專案進行裝置檢查考核,考核執行公司裝置管理《獎懲制度》。
十、未涉及部分執行《裝置管理制度彙編》。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38
電氣實驗工作是鑑定電氣裝置的絕緣狀態,測試分析裝置技術性能,正確判斷裝置能否投入使用,予防裝置損壞,保障電氣裝置安全執行的重要手段,為搞好我廠電氣實驗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長期(超過8個月)停止執行和移動後的高壓裝置在投入執行前必須按執行中裝置的實驗專案和標準進行實驗。
2、新安裝、大修理和檢修後的高壓裝置在投入執行前,必須分別按規定專案和標準進行實驗。
3、本廠使用的各種保安用具必須嚴格按照實驗週期,實驗標準,定期實驗,合格後方能使用。
4、地面電裝置接地及防雷保護用的所有接地元件,接地電阻,於每年雷雨季節前測定一次,主要場所如土質不良,應酌情增加測量次數。
5、廠各機電保護,每年要依據電網系統方案試執行和各負荷變化情況,進行依次整定實驗。新安裝主要裝置在投入執行前,機電作整定實驗。
6、參加實驗人員須由有實際檢修經驗,經考試合格併發給實驗操作作證的電工或技術人員擔任。
7、實驗人員應熟悉現場和裝置的情況,嚴格執行電氣實驗規程,嚴格採取現場保安措施而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儀表、儀器和裝置,準確無誤的進行實驗。
8、加強技術管理,建立和健全主要裝置和歷年實驗資料和檔案,對實驗結果必須全面得、歷史地科學地進行綜合分析,掌握裝置效能變化的規律和趨勢,不斷提高實驗技術水平。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39
一、新增裝置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裝置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經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裝修專案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裝置。
第三條為保證裝置安全、合理的使用,應設一名兼職裝置管理員,協助管理部門人員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由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登記單”方可使用。
二、使用裝置管理規定
第六條電氣機械裝置使用前,裝置管理人員要與人事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理解操作培訓,維修部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使用人員到達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的程度,維修部簽發裝置操作證,上崗操作。
第八條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九條維修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狀況,並列入員工工作考核資料。
三、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規定
第十條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應申請報損、報廢之前,應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工程部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狀況、影響工作狀況、殘值狀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狀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使用部門將“報廢、報損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式審批。
第十三條申請批准後,新裝置到位後、舊裝置報損、報廢。
第十四條報廢、報損舊裝置由管理部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裝置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發生裝置事故,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發生裝置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裝置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負責人。
第十七條值班人員及有關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主管總經理。
第十八條對重大事故,按處理程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事故處理完畢,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裝置檔案。
第二十條人為事故應根據狀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許可權,對職責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二十一條屬裝置自然事故,維修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裝置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裝置主管人員編制裝置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裝置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稽核批覆。
第二十三條工程部經理稽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工程部半年裝置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裝置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並按月計劃表的資料,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通知單”。
第二十五條值班人員填寫的“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保養申請單”、“停通知單”一併報部門經理,簽註意見,下達執行。
第二十六條值班人員根據批准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裝置級保養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資料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第二十七條在“檢修保養工做記錄簿”中登記派工專案及時間。
六、裝置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公司電氣使用部門的裝置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主管簽字維修。
第二十九條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做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十條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資料,經主管人員驗收簽字。
第三十一條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資料登記入裝置卡片,並稽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三十二條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三十三條緊急的裝置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式均同。
第三十四條維修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應採取個性措施,儘快修復。
七、裝置執行動態管理制度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40
本文涉及的電腦裝置,包括電腦室電腦裝置及由電腦室負責安裝在其它部門或單位的電腦裝置。
(一)病毒防護
1.要求
(1)裝有軟碟機的微機一律不得入網;
(2)對於聯網的計算機,任何人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不得向計算機網路拷入軟體或文件;
(3)對於尚未聯網計算機,其軟體的安裝由電腦室負責;
(4)任何微機需安裝軟體時,由相關專業負責人提出書面報告,經經理同意後,由電腦室負責安裝;
(5)所有微機不得安裝遊戲軟體;
(6)資料的備份由相關專業負責人管理,備份用的軟盤由專業負責人提供;
(7)軟盤在使用前,必須確保無病毒;
(8)使用人在離開前應退出系統並關機;
(9)任何人未經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電腦。
2.監管措施
1.由電腦室指定專人負責電腦部管轄範圍內所有微機的病毒檢測和清理工作;
2.由電腦室起草防病毒作業計劃(含檢測週期、時間、方式、工具及責任人),報電腦經理批准後實施;
3.由各專業負責人和電腦室的專人,根據上述作業計劃按時(每週最少一次)進行檢測工作,並填寫檢測記錄;
4.由電腦經理負責對防病毒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二)硬體保護及保養
1.要求
(1)除電腦室負責硬體維護的人員外,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機或相關的電腦裝置;
(2)硬體維護人員在拆卸微機時,必須採取必要的防靜電措施;
(3)硬體維護人員在作業完成後或準備離去時,必須將所拆卸的裝置復原;
(4)要求各專業負責人認真落實所轄微機及配套裝置的使用和保養責任;
(5)要求各專業負責人採取必要措施,確保所用的微機及外設始終處於整潔和良好的狀態;
(6)所有帶鎖的微機,在使用完畢或離去前必須上鎖;
(7)對於關鍵的電腦裝置應配備必要的斷電繼電保護電源。
2.監管措施
(1)各單位所轄微機的使用、清洗和保養工作,由相應專業負責人負責;
(2)各專業負責人必須經常檢查所轄微機及外設的狀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三)獎懲辦法
由於電腦裝置已逐步成為我們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因此,電腦部決定將電腦的管理納入對各專業負責人的考核範圍,並將嚴格實行。
從本文公佈之日起
1.凡是發現:
(1)電腦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裝和使用未經許可的軟體(含遊戲);
(3)微機具有密碼功能卻未使用;
(4)離開微機卻未退出系統或關機;
(5)擅自使用他人微機或外設造成不良影響;
(6)沒有及時檢查或清潔電腦及相關外設。
電腦部根據實際情況追究當事人及其直接領導的責任。
2.凡發現由於:
(1)違章作業;
(2)保管不當;
(3)擅自安裝、使用硬體和電氣裝置。
造成硬體的損壞或丟失的,其損失由當事人如數賠償。
3.電腦部將根據檢查的結果,按季度對認真執行本制度的專業負責人和系統維護人員進行獎勵(具體辦法另行公佈)。
最新裝置的管理制度41
一、新增裝置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裝置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經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裝修專案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裝置。
第三條為保證裝置安全、合理的使用,應設一名兼職裝置管理員,協助管理部門人員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由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登記單”方可使用。
二、使用裝置管理規定
第六條電氣機械裝置使用前,裝置管理人員要與人事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維修部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的程度,維修部簽發裝置操作證,上崗操作。
第八條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九條維修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情況,並列入員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規定
第十條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應申請報損、報廢之前,應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工程部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使用部門將“報廢、報損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式審批。
第十三條申請批准後,新裝置到位後、舊裝置報損、報廢。
第十四條報廢、報損舊裝置由管理部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裝置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發生裝置事故,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發生裝置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裝置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負責人。
第十七條值班人員及有關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主管總經理。
第十八條對重大事故,按處理程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事故處理完畢,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裝置檔案。
第二十條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許可權,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二十一條屬裝置自然事故,維修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裝置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裝置主管人員編制裝置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裝置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稽核批覆。
第二十三條工程部經理稽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工程部半年裝置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裝置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並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通知單”。
第二十五條值班人員填寫的“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保養申請單”、“停通知單”一併報部門經理,簽註意見,下達執行。
第二十六條值班人員根據批准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裝置級保養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內容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第二十七條在“檢修保養工做記錄簿”中登記派工專案及時間。
六、裝置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公司電氣使用部門的裝置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主管簽字維修。
第二十九條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做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十條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主管人員驗收簽字。
第三十一條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裝置卡片,並稽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三十二條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三十三條緊急的裝置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式均同。
第三十四條維修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應採取特別措施,儘快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