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事檔案管理制度(精選8篇)
最新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人事檔案管理制度(精選8篇),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人事檔案管理制度1
(一)總則
1、為了加強師資管理,及時發現人才培養人才,不斷蒐集、積累教師業務水平情況,對教師教學科研水平進行考核,必須建立健全教師業務檔案,充分發揮業務檔案在對教師進行考核、評估、晉升、獎懲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辦法。
2、教師業務檔案主要收集和記載教師在教育教學、科研活動中形成的主要成果材料(教學任務完成情況、教學水平、教學效果、科研論文、專著、教材等以及對這些材料的評價,專家的學術鑑定材料、圖片等)。
3、對教師業務檔案的認真收集、整理是加強教學,科研管理的重要舉措之一。
(二)業務檔案蒐集
1、建立健全業務檔案材料的蒐集整理制度,材料要全面、完整、準確,由專人負責管理。
2、透過各種渠道收集教師任課、進修、觀摩教學、改革教學方法、科學研究等成果、學術活動、外語狀況、計算機情況、學術水平鑑定及參加有關會議總結等材料。
3、對歸檔材料要驗證真偽和完整與否,要求用黑鋼筆或黑水筆填寫,書寫字跡工整,不得用鉛筆、圓珠筆填寫。
(三)業務檔案材料的管理
1、對材料收集整理時檔案管理的基礎工作,是政績材料向檔案轉化的重要步驟,這是項經常性的工作。對接收來的材料,按理卷的要求進行分類、編目、登記、統計和必要的加工整理,大致分為六類;
(1)個人基本情況:包括登記表、學歷及職稱影印件、獎懲影印件等;
(2)教學活動,包括任課、進修、觀摩、改革教學方法、更新教材、改進實驗方法、裝置、措施等;
(3)學術活動,包括參加學術研討會議、學術交流,學術任職等(具有影印件)。
(4)科研活動,包括教學資料編寫,科研論文,著作科研成果的登記及影印件;專案的立項運作,完成的情況;
(5)計算機、外語考試、培訓學習情況(證書影印件);
(6)教學競賽獲獎證書、教案、反思及專家評課資料,業務上的工作獎勵、鑑定、評語等據實記載(證書影印件);
2、對檔案材料的整理工作要求及時準確,利於考核、考查材料的準確程度及學術價值;
3、業務檔案的使用,要確定閱檔人員範圍,建立業務檔案傳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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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檔案保密制度
1、嚴守黨和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杜絕以各種形式洩露檔案材料中有關保密的內容。
2、各類檔案材料必須指定政治上可靠,工作責任心強的專(兼)職人員進行集中管理。
3、嚴禁私自將檔案資料帶出檔案室,需保密的檔案資料的借閱,必須履行審批手續。
4、經批准銷燬的檔案材料和不需要歸檔的`材料,應指定專人進行銷燬,不得當廢紙處理。
5、檔案工作人員要嚴守工作崗位,堅持下班、外出時認真清理、存放好檔案和關窗、落鎖制度。
6、檔案人員一旦發現檔案材料有丟失情況時,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報告,採取措施進行查詢,並追查責任。
二、立卷歸檔制度
1、凡學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儲存價值的檔案材料,均由各部門進行收集、整理、立卷、歸檔,並按有關規定向檔案室移交,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佔為己有或擅自處理。
2、學校檔案室的歸檔時間:文書、會計檔案材料每年五月份進行立卷歸檔;教學、學籍檔案材料每學年結束後立卷歸檔。科技檔案、基建、科研檔案和裝置、儀器檔案材料均在工作結束後和裝置、儀器安裝試用後立卷歸檔。
3、學校檔案分為永久、30年、10年三個保管期限。
4、卷內檔案應齊全完整。收文應有正文、附件、辦理結果;發文應有定稿、印本、附件;來往文書應有請示、批覆;處分材料應有綜合、旁證、個人交待和處分結果。
5、卷內檔案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後;印本在前、底稿在後;批覆在前,請求在後。各類案卷均要填寫卷內目錄。卷內檔案要編寫張次號。歸檔的檔案材料要字跡清楚,紙質優良、簽署完備。不準用鉛筆、園珠筆和複寫紙書寫,並拆除卷內金屬物。
6、案卷裝訂要整齊美觀。標題一般應有作者、問題、名稱,能反映卷內檔案內容,政治上無誤,文詞上簡明確切。封面填寫要字跡工整清潔。
7、檔案材料歸檔後,檔案人員應本著便於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則對案卷進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編目、登記和統記,做到排列有序,並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編號。
8、歸檔檔案目錄分保管期限裝訂並編制目錄。
三、檔案保管制度
1、檔案庫房需保持適宜溫溼度,適時通風降溫。
2、檔案庫房須安裝防盜門,防盜窗和雙保險鎖,庫房照明必須使用白熾燈。
3、嚴禁在庫房吸菸,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用其他物品。對庫內照明線路要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搶修,防止短路引起火災。
4、做好防火、防盜、防蟲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5、要堅持定期對檔案資料進行檢查、清理、核對工作,如發現問題,立即向領導報告,對破損或褪變檔案應及時進行搶救處理。
6、檔案庫房要經常打掃,保持清潔,嚴禁將有害物質帶入庫房。7、檔案室管理人員進出檔案室應隨手關門,非檔案管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入內。
四、檔案查閱制度
1、積極開展檔案的利用工作,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滿足各方面的查檔需求,充分發揮檔案在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
2、檔案人員要熟悉家底,瞭解需求,掌握規律,做到主動、及時、準確提供利用。
3、本單位工作人員查閱其所屬業務檔案,需經辦理登記手續後,方可查閱並有責任及時將查閱檔案利用效果反饋給檔案室。
4、凡外單位查檔者必須持有該單位的介紹信,註明查檔內容和用途,履行登記手續,經有關領導同意的方可查閱。
5、檔案一般不許外借,確因工作需要經有關領導同意,辦理借閱手續,方可借出。但必須按期歸還。如超過規定時間還需借用,應辦理續借手續。
6、凡查、借閱者對所查借閱的檔案材料,應確保安全、完整,不得撕毀、拆卷、劃線、打圈、塗改、剪頁、水溼、煙燒,以保證檔案的完好無損。
7、利用者必須遵守保密規則,所查、借閱的檔案材料,未經有關領導同意,不準複製、拍照和對外公佈。凡摘抄的有關檔案材料,用後一律交檔案室儲存。
8、借閱歸還檔案時,檔案管理人員必須當面清點。
9、如遇借閱人員將檔案丟失,應及時報告檔案室,寫出書面材料,利於採取補救措施。
五、學校檔案的鑑定、銷燬和移交制度
1、學校檔案室應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檔案管理部門關於檔案鑑定的規定,認真做好檔案的鑑定工作。
2、失去儲存價值的檔案,可提出銷燬意見,並填寫銷燬清冊,報學校領導和上一級檔案管理部門審批後方可銷燬。
3、銷燬時應指定二人監銷,並在銷燬清冊上簽字,方可執行銷燬。
4、檔案專(兼)職人員因工作變動,需辦移交手續時,應將全部檔案材料清點後,交予新的負責檔案工作的專(兼)職人員。
5、交接檔案材料必須嚴格履行手續,有關人員簽字,並註明交接時間,案卷數目等,以備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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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檔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學校各類檔案,為學校各級領導,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分析、總結、部署、排程學校工作和對學校工作作出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依據。並確定一名副職校領導具體負責和指導資料的收集、分析、篩選、立卷、歸檔等建檔工作。
(二)學校建立檔案資料室,由人事秘書專職管理,按《中學檔案資料收集範圍細目》(附後)建立檔案。教導處、總務處等行政職能部門和團委設檔案櫃分別管理。
(三)全面系統地建立健全學校檔案、教師檔案和學生檔案,學校檔案按類以時間為序建立,教師的一般人事檔案,一般職務檔案和業務檔案按人頭建立,學生學籍檔案按屆,按班分類建立。
二、檔案立卷
(一)檔案人員應按資料收集範圍及時收集各種檔案資料,並將篩選後的資料分類裝訂、編制目錄,進袋入檔。檔案袋,檔案卷的規格要符合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要求。
(二)卷宗必須註明儲存的期限。凡註明“暫存”的資料一般以一年為期限;註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為期限;註明“長期”的由學校根據實際需要決定儲存期限。
(三)凡檔案資料收集範圍細目中未編入,照片檔案盒,但確有使用、儲存價值的其它資料,學校可根據需要自行決定是否保留。
三、檔案補充
(一)教職工任免、考核、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調資、入黨、入團、獎懲等材料要及時收入個人檔案。
(二)外來檔案、函件由收文員(或人事秘書)統一分類編號登記,()交校有關領導閱後,即立卷歸檔。
(三)校內印發的檔案是檔案補充的重點,平時校長室、教導處、教科室、總務處、團支部、少先隊部應將此類檔案分類儲存,每學期結束時,集中交檔案人員立卷歸檔。
四、檔案轉遞
教職工因工作調動,需要轉遞檔案,必須按上級有關部門通知的轉遞專案逐項登記,文書檔案盒,嚴密包封,並加蓋密封章,透過機要轉遞,不得公開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五、檔案查閱
(一)校外人員來校查閱檔案,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經學校主要領導批准後方可到檔案資料室查閱檔案;查閱者不得查閱本人或親屬的人事檔案、職務檔案;未經同意不得摘抄檔案材料,經同意摘抄的材料須經檔案資料室人員仔細核對並簽署意見;查閱者不得將檔案材料拿出資料室。
(二)校內人員借閱業務檔案、學生學籍檔案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後方可借閱,並要辦理登記手續,會計檔案盒,在規定期限內完好無損地歸還。
六、檔案安全保密
(一)檔案資料室門窗要加固,要備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潔、乾燥,自然通風,嚴禁吸菸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檔案管理人員不得將無關人員帶進檔案資料室,不得外洩檔案中的機密,檔案資料室人員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種草稿、廢紙等,不得亂仍亂拋,應將保密紙處理或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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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檔案管理工作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檔案管理人員要有強烈的責任感,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迅速準確地收繳並把各類資訊、資料、檔案歸檔儲存。
二、凡能反映教育教學管理、教學活動的真實面貌,凡是具有憑證和資訊查找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影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必須要妥善保管。
三、歸檔範圍。
1、上級機關頒發的與本單位直接有關係的學年或學期指導性檔案。
2、每學期師生花名冊。
3、各年級組、班主任、教研組、個人的學年或學期工作計劃、總結、論文、獲獎材料等。
4、德育材料、各種統計資料、班主任工作手冊等。
5、學校各部門制度。
6、學校教育教學的剪報、簡報、錄象、錄音、圖片等。
7、其他與教學活動有關的重要資料。
四、學校各部門上交教務處的教學資料必須充分、準確、完整。須歸檔的必須用碳素墨水或檔案墨水,以利檔案永久儲存,計劃、總結、方案、統計表等材料必須列印。
五、對檔案材料要分門別類,歸檔立卷,分類編號,以利保管查閱。立卷時要做到標題明確,格式正確、字跡工整清楚,頁碼準確,目錄與卷內文相符。
六、重要檔案、秘密檔案除規定可以翻印或學校主管部門同意翻印外一律不准翻印和載抄、借閱。
七、借用檔案時,重要檔案必須校長同意,一般性資料如學生學籍,家長情況、成績統計等可由借閱人直接與教務員聯絡,但要寫好借條登記按時歸還。
八、借閱人不得將其檔案資料轉借、拆散損壞、塗改、遺失。否則追究責任。
九、外單位人員不得查閱有關資料,經學校同意方可借閱。
十、有關人事檔案的內容不得向無關人員談論、洩露。
十一、採取保護措施,定時投放樟腦丸等以保證檔案材料無蟲蛀、黴變。
十二、所有檔案資料必須擺放整齊,按類整理,注意保持檔案室的清潔衛生,不得在室內吸菸。
十三、檔案材料要進行編目登記,便於使用時查詢。
十四、學校教學用書、教學材料一定要妥善保管。教師使用時一定也要及時發放、回收,不得遺失。
十五、若教務員變動,必須將全部檔案材料及有關業務事宜交代清楚,嚴格辦好交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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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確保檔案和案卷機密安全。
二、各部室應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辦公室移交上年度文書檔案並履行清交手續。
三、各部室應明確規定檔案責任人,檔案責任人(檔案員)對本部門檔案的收集、建檔、保管、借閱和利用負全責。
四、各類規章制度、辦法、人事、工資資料、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簡報、重要電話記錄、接待來訪記錄、上級來文、公司發文、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以及添置裝置、財產的產權資料由辦公室負責歸檔。
五、各工程專案立項、國土、規劃、設計、監理、質監及技術等圖紙文字技術資料、質量資料由投資發展部負責歸檔。
六、各類承包合同、商務合同、協議的正本原件由財務部歸檔,副本原件由辦公室歸檔,其他部門備份存檔並由資訊中心實行電腦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資貸款專案申報資料、徵地、拆遷批覆、國土規劃等技術、圖紙分別由投資發展部、城建資產部、專案技術部、市場營銷部等業務部門按業務分工負責歸檔。
八、歸檔資料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①檔案材料齊全完整;
②根據檔案內容合併整理、立卷;
③根據檔案內容的歷史關係,區別儲存價值、分類、整理、立卷,案卷標題簡明確切,便於保管和利用。
九、檔案資料借閱需履行登記、簽字手續,重要資料借閱需先請示分管領導。
十、由分管領導定期組織檔案責任人、業務部門組成檔案鑑定小組對超期檔案進行鑑定,提交檔案報告,並根據有關規定的酌情處置。
十一、加強檔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潮、防高溫工作,定期檢查檔案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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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幹部人事檔案查(借)閱制度
1、查(借)閱人員必須是2名中共黨員,持有《查閱幹部檔案審批表》和《查閱幹部檔案介紹信》,不得憑藉“調查證明材料介紹信”和其它聯絡工作介紹信查閱幹部人事檔案。
2、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根據規定,確定是否提供和提借什麼材料,並對提供查閱的檔案進行登記。
3、任何人不得查閱或借閱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的幹部人事檔案。
4、查閱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洩密或擅自向外公佈檔案內容。
5、查閱人員要愛護幹部人事檔案,嚴禁在檔案材料上圈畫、批註、塗改、摺疊,不得抽換、拆散檔案材料。
6、未經檔案主管部門同意不得複製幹部人事檔案材料,不允許把檔案內容抄在筆記本上。摘錄的材料要細緻核對,經檔案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蓋公章後,方可使用。
7、幹部人事檔案一般不借出。因特殊需要(幹部死亡、辦理退休允許借一次)須按查(借)閱幹部人事檔案的審批手續辦理(必須是正科級單位政工人員),並填寫借出登記。借出的檔案要妥善保管,不得交無關人員翻閱,不得轉借,不得複製,限期歸還。(最多不超過15天)
二、幹部人事檔案計算機管理制度
1、愛護機器裝置,熟悉機器效能,按程式規範操作。
2、充分發揮《幹部人事檔案管理資訊系統》的功能,建立完整的檔案資訊資料庫,利用該系統完成檔案查借閱、轉遞、目錄及零散材料的管理和“四統一”管理。
3、以幹部人事檔案和幹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正式檔案為依據採集資訊並及時維護,確保資訊內容的準確、完整和新鮮。
4、新進幹部檔案和零散材料的資訊錄入在三個月內完成;幹部檔案索引每半年列印一次;日常管理資訊每年彙總一次,並做好有關資料的立卷工作。
5、對新維護的檔案管理資訊要及時備份,並登記備份的時間和主要內容。
6、不得隨意使用外來磁碟,確需要使用時要進行病毒檢查,防止機器故障造成資訊的損壞或丟失。
7、未經批准不得提供、複製幹部資訊,無關人員不得檢視幹部資訊,貯有保密資訊的.載體嚴禁外傳。軟體應由專人保管。
8、利用幹檔資訊對幹部隊伍進行綜合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服務。
三、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補充制度
1、按照中組部《幹部人事檔案收集歸檔規定》,經常透過有關部門收集幹部任免、調動、考察考核、培訓、獎懲、工資、入黨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幹部材料,充實檔案內容。
2、收集的幹部人事檔案材料必須是組織上形成的,或者是組織上審定認可的材料,未經組織同意,個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收集。
3、凡新參加工作的國家幹部、地方新安置的部隊轉業幹部,都應填寫“幹部履歷表”和“幹部自傳”,稽核後,補充進幹部人事檔案。
4、幹部人事檔案材料的形成部門,在材料形成後的一個月內,將材料主動送交主管幹部人事檔案的部門歸檔。
5、掌握形成幹部人事檔案材料的資訊,及時、主動地向有關部門索要應歸檔材料。
6、注意做好材料收集中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洩露材料內容。
7、認真辦理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登記和交接手續。
四、幹部人事檔案材料鑑別歸檔制度
1、對收集的幹部檔案材料必須根據中組部的有關規定進行認真鑑別,不屬歸檔的材料不得擅自歸檔。
2、歸檔的材料必須真實、完整、文字清楚,物件明確,手續完備。
3、不屬歸檔範圍的材料,可分別情況,予以處理。凡銷燬材料,必須詳細登記,並報主管負責人審查批准。
4、幹部人事檔案材料必須是鉛印、膠印、油印或用藍黑墨水、碳素墨水、墨汁書寫。凡圓珠筆、鉛筆、紅墨水、純藍墨水書寫的材料,必須經過複製方可歸檔。
5、歸入的幹部人事檔案材料均應按照《幹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進行整理立卷。
五、幹部人事檔案轉遞制度
1、轉遞幹部人事檔案或材料必須做到及時、準確、安全。
2、縣及相當於縣經上的黨委組織、人事部門,可以直接轉遞幹部人事檔案。
3、轉出的檔案必須完整齊全,並按規定經過認真的整理裝訂,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出。
4、幹部人事檔案應透過機要交通轉遞或派專人送取,不準郵寄或交幹部本人自帶。
5、轉遞檔案必須填寫“幹部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辦理登記手續。
6、接受單位收到檔案後,應認真核對,並在“幹部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的回執上簽名蓋章,立即退回。逾期一個月未退回,轉出單位要查詢,以防丟失。
7、幹部人事檔案應隨著幹部的工作調動或職務的變動及時轉遞,避免人檔分離。
8、凡是轉出的幹部人事檔案或材料均應嚴密包封,並加蓋機密章。
六、幹部人事檔案檢查核對制度
1、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對所管理的檔案要定期地進行檢查核對,一般每半年核對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凡提供利用的幹部人事檔案,在收回時,要嚴格檢查,經核對無誤後,方可入庫。
3、整理好的幹部人事檔案入庫前,要逐人、逐卷、逐份、逐頁進行檢查核對,發現差錯,及時糾正。
4、轉出和接受幹部人事檔案時,應將材料與目錄檢查核對一遍,防止張冠李戴或缺少材料。
5、凡收集的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應檢查是否屬於歸檔材料,是否完整齊全,是否符合歸檔要求,是否手續完備。
6、輸入計算機的幹部人事資訊須與幹部人事檔案核對無誤後方可使用。
七、幹部人事檔案保管保密制度
1、嚴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做好乾部人事檔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2、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設立專用檔案庫房(室),配置鐵質檔案櫃,妥善保管幹部人事檔案。
3、幹部人事檔案庫房(室)必須備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盜、防光、防高溫等設施。安全措施應經常檢查,保持庫房的清潔和適宜的溫、溼度。
4、幹部人事檔案庫房(室)和檔案櫃,應明確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工作變動時,必須辦理好交接手續。
5、非管理及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檔案庫房(室)。
6、嚴禁用電話、電報索取或提供有關幹部的全面材料和涉及幹部政治歷史問題或其它重要問題的材料。
7、不得向無關人員談論洩露有關幹部人事檔案的內容。
8、嚴禁任何人攜帶幹部人事檔案材料進入公共場所和娛樂場所。
9、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種草稿、廢紙等,不得亂扔、亂拋,一律按保密紙處理或銷燬。
八、送交幹部人事檔案材料制度
1、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教育培訓、審計、統戰等部門,應建立送交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歸檔的工作制度。
2、幹部人事檔案材料的形成部門,應在材料形成的'一個月內,主動送交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歸檔。
3、任何組織與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積壓、滯留應歸檔的材料。
4、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與各有關部門建立聯絡制度,保持收集材料的渠道暢通。
5、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對未能按時遞交檔案材料的部門,應主動與有關部門聯絡。
6、發現遞交歸檔的材料,不符合歸檔要求的,及時通知有關部門補送或補辦手續。
九、幹部人事檔案管理人員職責
1、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保管應管幹部的人事檔案,為國家積累檔案史料;
2、收集、鑑別和整理幹部人事檔案材料。
3、辦理幹部人事檔案的查閱、借閱的轉遞;
4、登記幹部職務、工資的變動情況;
5、為有關部門提供幹部的情況;
6、做好乾部人事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
7、調查研究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情況,制定規章制度,搞好乾部人事檔案的業務建設和宏觀業務指導;
8、推廣、應用幹部人事檔案現代化管理技術;
9、定期向檔案管(室)移交死亡幹部的檔案;
10、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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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了對人事檔案進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機密。維護人事檔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損壞,規範人事檔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對公司人事檔案的執行管理。
三、職責
3.1人力資源部人事管理課負責人事檔案的建立、歸檔、儲存、定期檢查核對、轉遞、保密、統計等工作。
3.2人事檔案管理:集團公司人事管理課(寧波地區)負責本地區所有分公司、直屬部門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外地分公司的員工人事檔案管理由當地人事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工作。
3.3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為本制度的歸口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各部門、分公司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本制度的編制及落實執行工作。
3.4集團公司企業委員會負責本制度的審議及授權主管人籤核,總裁負責本制度的批准執行。
四、人事檔案管理的內容
4.1員工人事檔案歸檔及管理:新員工入職時將《員工應聘申請表》及相關證件(畢業證書、身份證、各類技術認證證書)影印件提交人事管理課,人事管理課根據《員工應聘申請表》建立員工人事檔案(內容包括:該員工的應聘、錄用、勞動合同、考核、薪資、福利、獎懲、培訓等相關資料)並及時歸檔。歸檔的流程為首先對新的員工人事檔案材料進行鑑別,其次按新員工的所在部門以及職務、性別等進行分類並確定其歸檔的具體位置並且在目錄上補登新員工人事檔案材料的名稱及有關內容,最後將新員工的人事檔案材料歸檔。
4.1.1確立兩級檔案管理制度:一級員工人事檔案為員工入司隨轉的人事檔案材料。二級檔案為員工入司以後的任職情況、培訓情況、工資調整情況、學歷及職稱變化情況、歷年考核情況及員工基本情況影印件備查材料等。
4.1.2員工人事檔案自員工到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門、職務歸類。員工終止/解除勞動關係時,應將該員工人事檔案的材料歸入公司離職員工人事檔案類。
4.1。3員工合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由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在《員工離職通知單》上簽字,確認無遺留問題;員工相關檔案調入單位時,人力資源部核對檔案材料,密封該員工人事檔案,連同開具的《檔案材料轉移單》及其它有關材料,轉至調入單位並歸檔。相關手續《員工入職試工轉正辭退作業管理制度》。
4.2檢查核對:人力資源部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要定期(每月25日)對員工的人事檔案進行檢查核對並在《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上簽字,確保員工的人事檔案的完整、安全。但是下列情況下,也要進行檢查核對:突發事件後,如被盜、遺失、或水災火災之後;對有些檔案發生疑問之後,如不能確定某份材料是否丟失;發現某些損失之後,如發現材料變酶、發現蟲蛀等;檢查完畢後必須在《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上確認簽字。
4.3轉遞(員工異動):檔案轉遞過程如下,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取出要轉走的員工人事檔案並在檔案帳冊上登出該員工的人事檔案並填寫《轉遞人事檔案通知單》,按發文要求包裝、密封。在轉遞過程中應遵循保密原則並且要求收檔單位在回執上簽字蓋章。
4.4保密制度:由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負責人事檔案管理。不得將人事檔案材料帶到公共場合。公司人事管理課對接受員工原單位轉遞而來的認識檔案材料內容,一概不得加以刪除或銷燬,並且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擴散。
4.5統計:人事管理課每月25日須對員工人事檔案的數量、人事檔案材料收集補充情況、檔案整理情況、檔案保管情況、利用情況進行統計並填寫《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
4.5.1人事檔案統計分類:履歷及相關證件材料、鑑定及考核材料、評聘及獎懲材料、其他可供公司參考資料。
4.5.2人事檔案統計資訊要及時更新,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員流動情況每月25日必須將相關人事檔案的統計情況更新並填寫《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提報人力資源部總監稽核。
五、員工人事檔案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
查閱員工人事檔案應經人力資源部總監(或總裁)批准,並辦理登記手續。檔案管理人員和查閱者不得私自增刪、塗改、洩露檔案材料內容。
六、相關支援檔案及記錄
員工應聘申請表
轉遞人事檔案通知單
員工離職通知單
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
公司員工最新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確保人事檔案的機密性,完整性和準確性,為人事決策提供資訊和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的人事檔案管理。
第三條、員工人事檔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管理。
第四條、新員工第一次建檔後,日後所有有關個人人事資料都隨時歸檔,包括員工在職期間試用、考核、職位調動、工資晉升、培訓記錄、行政處分、獎勵等,以保證檔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及可查性。
第五條、新員工報到後按《個人資料檔案目錄》順序進行建檔,目錄如下:
1、招聘登記表
2、聘用通知書
3、學歷證、職稱證、計算機等相關資格證的影印件。
4、身份證影印件
5、照片
6、員工轉正申請表
7、聘用合同
8、獎懲材料
9、任免、升降、調薪等材料
10、其它材料
第六條、檔案管理應由專人負責並建員工檔案薄冊,記載檔案的接收、存入、提供、使用和變動情況。
第七條、要做到分類準確、編號規範、排列有序、定期核對。
第八條、所有人事檔案都屬秘密檔案,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洩密。
第九條、人事檔案不允許無關人員查詢。部門負責人有權查閱本部門員工的檔案。總經理有權查閱任一員工的檔案,除總經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閱員工的工資檔案。
第十條、任何人不得借閱自己本人檔案。
第十一條、檔案管理人員及檔案查閱人員應嚴格保證檔案的完整性,不得塗改、拆散、抽出、圈劃、汙損、帶出、丟失。
第十二條、收回檔案時,檔案管理人員必須認真檢查核對,否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離職人員檔案儲存期為一年。
最新人事檔案管理制度8
一、目的:
為使學校人事檔案管理與利用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規則。
二、內容:
1、歸檔制度
(1)對資料進行鑑別,看其是否符合歸檔要求。
(2)按照資料屬性、內容,確定其歸檔的具體位置。
(3)將資料放入檔案,並輸入資料庫。
2、核查制度
檢查核對一般定期進行。但突發事件之後或對有些檔案發生疑問之後也要進行檢查核對
3、保衛制度
(1)指定專人負責檔案保管。
(2)備齊必要的存檔裝置。
(3)檔案櫃保持清潔,不準存放無關物品。
(4)不得擅自將人事檔案材料帶到公共場合。
4、統計制度
(1)人事檔案的數量。
(2)人事檔案材料收集補充情況。
(3)檔案整理和保管情況。
(4)檔案及裝置利用情況。
5、轉遞制度
檔案轉遞一般由工作調動等原因引起,
(1)取出應轉走的檔案;
(2)填寫人事檔案轉遞記錄;
(3)按發文要求包裝、密封
6、借檔制度
(1)由有關單位部門開具介紹信,說明要求出具證明材料的理由,並加蓋公章。
(2)其次,人事檔案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結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證明材料;
(3)證明材料由人事處審閱,加蓋公章,然後登記、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