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終獎發放標準方案(精選7篇)
2021年終獎發放標準方案
2021年終獎發放標準方案怎麼寫?
1、確定目標是制訂方案的重要環節,應將調查研究和預測技術這兩種科學方法有機結合
2、在擬製工作方案過程中,必須依靠智囊人物和運用智囊技術,透過多種方法,儘量避免可能發生的問題,從而使方案更趨完善
3、起草多種可供選擇工作方案時,要廣泛蒐集各種資料和理論政策的依據,進行質與量,點與面的分析,做好可行性研究,提出建議方案。或者透過對各種草案的分析、比較、鑑別、評估,在多種方案的基礎上,集眾智於一身,重新組合出一個新工作方案,作為最佳方案,供領導決斷。
2021年終獎發放標準方案(精選7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開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專案。那麼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麼寫?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2021年終獎發放標準方案(精選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2021年終獎發放標準方案1
一、制定目的:
促進年終獎金分配科學化,更好的體現公司利益和員工利益緊密結合的關係,達成業績高者收入高的目標,促進公司的長遠發展。
二、分配原則:
內部公平與外部競爭力相結合原則
公司利益與個人利益相結合的原則
獎金分配與績效掛鉤的'原則
三、適應人員:
公司全體部門
四、獎金總額提取說明
1、年度整體總獎金提取(拿銷售提成人員不再享受年終獎金分配,只發放過節費)。
2、按公司年度利潤提取年終獎金總額,即提取公司利潤的多少百分點,建議公司根據達到多少利潤值可以提取2%-5%個利潤點。計算公式:設年度利潤為M,年終獎金提取總額為:Mx2%。 或者按:全年實現的利潤總額完成的比例按不同檔次比例計提。說明:由財務核算全年稅後淨利潤,由公司決定提留股東權益、分紅、公司提留資金比例後,按剩餘比例乘以目標利潤完成比例確定年終獎金總額。例如:
1、未完成目標,假設該年淨利潤是1000萬,提留比例為98%,該年目標利潤是2000萬,則:獎金總額=1000萬x(1-98%)x(1000萬/2000萬x100%),相當於總利潤的1%。
2、超額完成目標,假設該年淨利潤是3000萬,提留比例為98%,該年目標利潤是2000萬,則:獎金總額=1000萬x(1-98%)x(3000萬/2000萬x100%),相當於總利潤的3%。
3、部門獎金總額提取:按部門貢獻大小系數提取部門獎金總額,部門貢獻係數暫設定範圍為:0.8-1.5,每個部門之間的係數差為0.1,各部門係數如下表所示:
預算部: 1.5採購部: 1.2 倉庫:0.9
生產部: 1.4行政人事部: 1.1質檢部:0.8 技術部: 1.3財務部: 1.0
部門獎金總額=總獎金額x(部門係數/部門係數之和)x目標達成率
生產部的目標達成率與生產車間工資佔比掛鉤,年度目標值為:6-6.5%(因含了倉庫,電工等)
採購部、倉庫的目標達成率與材料佔比掛鉤,年度目標值為:60%
質檢部的目標達成率與產品出廠合格率掛鉤,目標值為99%
行政人事部目標達成率與人工成本佔比掛鉤,目標值是10-11%
目標達成率的計算方法:
4、個人獎金分配
部門主管對本部員工做出初評(參考本人年度出勤、獎罰及崗位及工作表現),並根據部門獎金總額分出部門員工所分配金額,交由行政人事部複評後送總經理審批。個人年度考核係數取數標準如下:
個人獎金計算公式: 個人獎金=部門獎金總額x(個人績效係數/考核總係數之和)x其他
5、年度績效說明
(1)試用期的員工不參與考評,只發放過節費;
(2)員工出勤與年終獎金掛鉤(不含產假和工傷休假):在80小時以內(含80小時)不和獎金掛鉤,超過80小時後則與獎金掛鉤,體對應如下表:
(3)員工產假休假的獎金計算:產假3個月以內,不扣年終獎,3個月以上,按超出時間比例進行扣獎;
(4)工傷休假原則上按缺勤時間扣除年終獎金,但為了保護公司財產而做出的見義勇為的,可以在3個月以內不扣年終獎金,超出3個月的按超出時間比例來扣除;
(5)員工曠工工時與年終獎金掛鉤比例對應下表:
(6)員工入職時間獎金比例:該項主要是針對當年新進人員獎金髮放,入職時間係數=(12-入職月份)/12
(7)員工入職年限:根據員工入職年限的長短,在年終獎金裡每增中一年可加發100元;
(8)年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額外損失的員工不參與年度考評。
(9)當年年終獎金髮放前,離職或解僱者,不參與年終獎金的分配。
2021年終獎發放標準方案2
一、目的與意義:
明確銷售人員年終獎金的計算標準,同時為銷售人員的薪資調整、職務晉升及年終獎的發放提供依據。
二、發放時間:
春節前指定日期發放。
三、獎金構成:
年終獎金由“第13個月工資”與“獎勵基金”構成。
四、第13個月工資:
數額構成:年度月平均工資x(在職月數÷12個月)
五、獎勵基金:
1、獎勵基金:年度實際銷售總額x5‰。
2、獎勵基金劃分:省區經理設名次兩名佔“獎勵基金”的40%;業務代表設名次三名佔“獎勵基金”的60%。
3、獎勵基金髮放:以“年終績效分值”排名,省區經理:第1名60%、第2名40%,共計2名;業務代表:第1名40%、第2名35%、第3名25%,共計3名。
六、年終績效分值計算方法:
1、年終業績績效分值=年度實際銷售額÷年度目標銷售額x權重(60%);
2、年終工作績效分值=年度工作績效總分÷在職月數x權重(40%);
3、年終績效分值=年終業績績效分值+年終工作績效分值。
例:小林20xx年目標銷售額為20萬,實際完成銷售額為15萬,且12個月的平均工作績效達成率為80%,小林的年終績效分值為:
1、年終業績績效分值=150000÷200000x60%=75%x60%=45%
2、年終工作績效分值=80%x40%=32%
3、年終績效分值=45%+32%=77%
既:小林年終績效分值為:77分(注:在績效考核中達成率1%即為1分)
七、相關規定:
1、在公司工作時間<6個月或年終績效分值低於60分的人員不參與獎勵基金髮放方案。
2、公司領導或部門主管提出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不計發第13個月工資及獎勵基金。
3、年底發薪當日必須仍在公司工作崗位,如發薪前離職,包括髮薪日前提出辭職或者過失、非過失解除勞動合同的將不計發第13個月工資及獎勵基金。
2021年終獎發放標準方案3
一、總體原則:
1、保證基本激勵。每年都有的,今年也要有。這部分獎金通常不會起到激勵效果,但是不發獎金會對員工造成很大的不滿意。
2、兌現承諾獎勵。兌現公司承諾,這部分可以建立企業良好的信用文化,滿足員工個人期望。達到激勵效果。
3、合理設立獎勵名稱。透過設立獎勵名稱發放獎金,明確公司價值導向,體現公司員工關懷。
4、獎金分配許可權層次。透過設立總經理獎勵基金、總監獎勵基金、部門經理獎勵基金,增加各層次管理人員獎金分配許可權。
5、增加年終獎溝通環節。透過上下級之間溝通,明確員工拿到獎金數額多少,依據什麼,在全員中位置。做到獎勵有理,達到激勵效果。
6、成本控制與未來發展。考慮公司未來發展,合理控制獎勵成本。
二、分配方式:
1、 基本激勵:一個月基本工資。(年中入職員工,按照加入時間核算發放),
2 、承諾兌現:盤點公司全年對員工的承諾,透過評估團隊、個人績效達成情況,發放獎金。
3 、獎勵名稱部分:
3.1 全面獎勵:(例)a、公司業績貢獻獎;b、團隊業績貢獻獎。
3.2 團隊獎勵:(例)a、優秀部門獎;b、新產品研發獎;c、專案團隊獎。
3.3單項獎勵(針對部門特點設立單項獎勵):(例)a、優秀員工獎;b、優秀新人獎;c、市場開拓獎;d、創新獎;e、服務之星獎;F、合理化建議獎;g、特殊貢獻獎。
3.4 長期獎項:(例)a、團隊業績獎(部門全部獎金中的一部分,作為未來一年部門活動經費使用);b、員工教育發展基金(未來一年個人、子女教育培訓費用使用);c、家庭健康保健基金(未來一年家庭醫療費用報銷使用)。
4、獎金分配許可權層次:
4.1 總經理獎勵基金,授予全年突出貢獻的部門經理、員工個人。獎金由總經理個人分配。
4.2總監獎勵基金,授予主管部門經理、員工個人。獎金由總監個人分配。
4.3 部門經理獎勵基金,授予主管部門優秀員工。獎金由經理個人分配。
5、獎項評比及獎金核算
5.1 評比方案:各種獎項評比方案設定,獎勵名稱可根據部門特點設定。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20日。
5.2評比時間:20xx年12月20日——20xx年1月10日。
5.3 獎金核算:20xx年1月10日——20xx年1月20日。
6、年終獎勵溝通及發放
6.1全員溝通:20xx年1月20日——20xx年2月5日。
6.2 發放時間:20xx年2月10日前。(20xx年2月13日除夕)
2021年終獎發放標準方案4
一、年終獎
1、導購試用期統一按1個月計,試用期不計算年終獎,如果某導購入職時間為20xx年6月15日,則轉正時間為20xx年8月起,工齡係數為5/12;滿1年的員工無試用期,工齡係數為12/12。
2、應發年終獎=基本工資x公司目標任務完成率(0.85)x工齡係數(導購,店長的基本工資均為700元)
3、例如:摩爾吳文平20xx年3月9入職,則計算8個月年終獎。
即:700元x0.85x8/12=397元
4、計算截止日期20xx年12月31日。
5、當月有違規、曠工的不計算當月年終獎。
20xx年元月份離職的不計算年終獎。
二、年終禮品
20xx年元月份在職員工每人發放標牌價398元的高階化妝鏡1個。
三、年終會餐
各店鋪員工由成都中心統一組織到成都進行聯歡會餐,未參加會餐的員工每人發放50元年終會餐費。
2021年終獎發放標準方案5
一、獎項設定:
1.最佳榜樣獎1名;
2.最佳出勤獎1名;
3.最佳學習進步獎1名;
4.最佳協作獎1名;
5.最佳團隊獎1個。
二、評選標準:
1.最佳榜樣獎公司年終評優方案
a、勇於擔當,遇到工作和問題不推諉;
b、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c、出色的完成本職工作,能夠達到(或超出)領導要求和大家的認可;
d、工作中能夠承擔起本崗位甚至本部門工作,工作中以身作則。
2.最佳出勤獎
a、在公司工作滿1年;
b、20xx年度期間無請假、曠工等情況;
c、嚴格遵守工作制度,有效利用工作時間;
d、工作認真負責,無利用上班時間幹私事等情況。
根據考勤記錄,符合"最佳出勤獎"a、b項的有以下人員:(以下順序不代表排名先後)
請在以上人員中選擇符合c、d項的"最佳出勤獎"候選人。
3.最佳學習進步獎
a、透過積極主動的學習和自我的'高要求,由一開始對業務的不熟悉到現在工作的不斷深入,取得了顯著的成績;
b、透過不斷學習創新,個人綜合能力提升明顯,並且在工作崗位上起著相當重要(關鍵)的作用。
4.最佳協作獎
a、在日常工作中積極主動,有效提升工作效率並避免誤解;
b、工作中言必行、行必果;
c、能夠積極主動的協調、配合本部門及其他部門工作,創造和諧、愉悅的工作氛圍,圓滿完成各項工作。
5.最佳團隊獎
a、部門成員團結,溝通順暢,工作氛圍輕鬆、愉快;
b、部門成員之間互幫互助,整體優勢明顯,成績顯著;
c、部門各個成員有很強的配合、協調、服務意識。
三、評選辦法:
第一階段:各部門經理組織部門員工根據以上評選標準,並結合擬推薦人員(部門)日常表現,進行選評,形成以上獎項推薦名單及推薦理由(含事例)。要求:每個獎項僅限推薦一人(部門),同時要求推薦人員(部門)為本部門以外的其他人員(部門)。(推薦名單附後)
第二階段:由人力行政部進行統計,最終獲獎者在年會現場由全體
員工從候選名單中不記名投票選舉產生。
以上獎項都將獲得公司頒發的證書及獎品(獎品年會現場宣佈)。
2021年終獎發放標準方案6
一、考核宗旨
本辦法以督促及改進工作為宗旨,目的是為了考核員工的工作成績,作為獎懲、調遷、升職、退職等的依據,及瞭解並評估員工的工作精神與潛在能力以作為培訓發展的參考。
二、考核程式
1、員工考績每年定為一次,作為年終考績;
2、農曆春節休假前15日,由人力資源部分發考核表至各單位,各單位主管須於春節前10日初考核完畢,遞交表冊至總經理室彙整,再呈報總經理複核廈批示;
3、各單位主管考績由總經理初複核;
4、春節前6日,總經理全部複核完畢,由人力資源部轉發各單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績事宜由總經理室督導,人力資源部執行,各部門配合。
三、績效分等
年度考績分為四等:90分以上為特等;80至89分為甲等;76至79分為乙等;70至75分為丙等。
注:考績分數一律為整數。
四、考核限制
1、員工及經理在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特等。
(1)在考績年度內曾受任何一種懲戒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壘年累計達13次以上(含)者;
(3)曠工奎年選1日以上(不合)者。
2、於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甲等。
(1)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壘年累計達20次以上(含)者;
(3)曠工奎年選2日以上(不合)者。
(4)人數限制:
①特等:
人數為5人以下的單位,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1人。
人數5人以上的單位(不捨),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2人。
初核為特等考績者,該部門經理須另呈“特等考績報告書”呈予總經理。
②各部門考繢平均總分數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單位8人,則總分數不得超過8×80=640分!但如果該部門經理認為該部門表現極佳,得簦呈總經理稜示,核准者為例外處理,但總分數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績分數不併入該單位考績總分數的核計。
五、分數增減
1、員工於年度內,曾受獎懲者,其年度考績應執行加減分數,按下列規定執行:
(1)記大功或大過一次者:加減5分;
(2)記小功或小過一次者:加減3分;
(3)嘉獎或申誡一次者:加減1分;
(4)曠工1日者:扣2分;
(5)遲到次數超過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2、本項增減分數,獨立於第四條考績平均總分數(80~85分)限制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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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一)為了規範員工年終獎金髮放管理,確定年終獎金髮放的程式及額度,本著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提高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屬感及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獎金髮放。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展規劃特制定本年度獎金髮放方案。
(二)本規定僅適用於長沙先馳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所有在職已轉正員工。
二、年終獎金的分配方案
(一)考評由綜合部依據《公司人員考勤表》、《先馳投資員工手冊》得出考評結果上報董事會。
(二)獎金分配以轉正後員工工作時限標準進行核算,獎勵分配原則如下:工作時限年終獎金
3個月≤x<6個月當月工資的30%
6個月≤x<12個月當月工資的50%
12個月≤x<24個月當月工資的90%
24個月≤x當月工資的110%
三、發放方式
(一)工作時限在一年以下的員工,當月發放獎金的70%,第四個月發放獎金的30%。
(二)工作時限在一年以上的員工,當月發放獎金的50%,第四個月發放獎金的50%。
四、確定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範圍
(一)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時間超過3個月的員工有資格參加年終獎金分配。
(二)下列員工不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1、公司董事、公司股權獎勵者及專案股權獎勵者;
2、即將辦理或正在辦理離職手續的員工;
3、年度請假超過10天的員工(含病假、事假);婚假和產假除外。
4、次年五個月內離職的員工,年終獎金全部衝抵應發工資。
五、其他
經公司董事會商議,年度不能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可提前發放當月50%的基本工資。(公司董事、公司股權獎勵者及專案股權獎勵者除外)
六、附則
(一)本規定的解釋權、修改權歸董事會所有。
(二)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