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幼兒園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一、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幼兒園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幼兒園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兒園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文1

  為了保障我園廣大教職員工和幼兒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預防食物中毒的發生,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建立並完善應急救援機制,以便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能及時、正確、高效地處置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損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分管園長、保健人員、食品採購員、各班主任組成的領導小組。

  2、分管園長、保健人員負責救護工作。

  3、食堂師傅負責儲存好食物留樣。

  二、建立及時逐級報告制度

  教職員工和幼兒如發現短時間內出現幾例有嘔吐、腹痛、腹瀉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的病人時,當班老師應立即向園安全領導小組彙報,安全領導小組接報後立即彙報園長,並趕赴現場指揮、協調事件的處理。園領導則立即向上級食品衛生部門、醫院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中毒的單位、地點、中毒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於有關部門積極採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預防方法。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三、事故處置方法及具體措施

  1、各班保教人員一旦發現有食物中毒的現象,立即向安全領導小組彙報。園領導則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並即時啟動應急預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按照分工開展工作,並立即將中毒人員送醫院搶救。

  2、食堂人員負責保留好飯樣本及餐具,並送往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檢驗。期間,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食堂。

  3、組織由分管園長、保健人員、骨幹教師組成的陪護隊伍,具體負責陪護事宜。

  4、穩定幼兒情緒,做好家長工作,保證幼兒園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時向主辦單位及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有關處理情況。

  四、後期處置

  1、發生食物中毒後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洩物(嘔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飯菜成品,半成品,留樣品等保留待查,以便衛生部門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每天留取食品樣本,24小時後,全園一切正常後處理掉。

  2、園負責人及與本次中毒有關的人員,如食堂工作人員、分餐老師及中毒人員應如實反映本次中毒情況,將中毒人員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進餐而未發病者、中毒者的主要特徵,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食物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3、由幼兒園在核實無誤下通知有關主管部門根據《幼兒園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的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4、園長室負責將事故處理結果向教育局報告。

  幼兒園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文2

  一、安全事故防範措施

  根據教育部頒佈的行政規章《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特制定本措施。

  (一)按照“積極預防”的原則,採取多種形式對幼兒家長及全體師生員工宣傳《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使全園師生及家長能夠領會精神,熟悉條文,創造法治環境,切實增強積極預防的意識,提高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的能力及水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園。

  (二)針對《辦法》中幼兒園所承擔的責任範圍,進一步健全、完善我園“安全管理制度”系列,建立建全預防與處理機制,以確保事故發生後,能夠依法、合情合理及時的.化解矛盾,解決糾紛。做到早發現、早解決,將各種事故處理在萌芽狀態。

  (三)進一步明確主管領導安全負責制,專職人員、各部門領導、各班組長、教師等要具體承擔起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做到安全工作層層落實,常抓不懈。

  (四)完善幼兒園的安全保衛制度,做好內保工作,做到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積極做好幼兒園周邊環境的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在工作中主動聯絡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督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確保幼兒的安全。

  (五)加強幼兒園園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的管理工作,在由幼兒園提供給幼兒使用的玩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六)抓好幼兒園的消防安全、食品衛生安全、飲用水安全工作,做到誰分管誰負責,對食堂、消防等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場所加強管理力度,對進入食堂的食品原料等要從源頭上把好關,嚴防投毒事件、火災事件、飲用水中毒、食品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七)各班級組織學生參加教學活動或園外活動時做到逐級審批制度,每次外出活動都應做好活動安全教育、保衛工作,安全注意事項,及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並批准、上報。在活動中,做到安全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等,追究其組織者的責任。

  (八)在教育教學中,教師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嚴格遵守職業道德或其他有關規定,嚴禁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及操作規程,堅決杜絕組織或安排幼兒從事不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及其他活動。不得組織幼兒參加具有易然易爆、有毒等具有危險性活動。加強對幼兒的關心,對學生中有特異體形或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學活動(如體育課)的學生,要儘量做到提前知道,在上課時給予必要的注意,避免造成事故。

  (九)加強門衛值班制度,嚴格控制開關園門時間:早晨7:00開門,晚上17:30關門,要求值班老師準時到位,並認真做好書面記錄。對幼兒在園內所進行的危險性質活動(如爬牆、越門等),全園教職員工都應有加以制止的義務。

  (十)實行責任追究制,對翫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領導及管理者、教師職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全園批評、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本預案啟動時機:幼兒園發生幼兒傷害事故時,啟動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各班教師

  (二)職責

  1、幼兒發生傷害事故時,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機構成員、保健員應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及時採取緊急救援措施,保護現場,救助受傷害幼兒,同時應及時告知幼兒的監護人。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到醫院診治。

  2、幼兒發生傷害事故,情形嚴重的,應在一小時內向上級部門報告。

  3、迅速收集有關事故資訊,並做好相應的記錄及做好事故現場有關證據的儲存工作。

  4、在做好搶救、救援工作的同時,儘快恢復幼兒園的正常教學秩序,保證幼兒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

  5、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幼兒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幼兒園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幼兒園、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並依託教育局及相關部門的力量,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幼兒園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文3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有效地制止校園暴力事件的發生,維護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領導小組

  1、組長:

  2、成員:

  二、任務分工

  保安組:制止、制服在學校大門發生的侵害學生事件。

  校園管理組:負責處理校園內侵害學生的事件。

  保衛科:制止、制服在校園內發生的侵害學生事件。

  三、工作內容

  1、保安組要嚴把學校大門第一關。

  2、若發現有可疑人員在校門口聚集時,要及時勸走、驅散。

  3、若來人來訪未經允許強行闖入,門衛不得放行,追趕不及、應立即通知值日值周教師及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4、若遇不法分子強行闖校門時,保安員及校園管理組成員要及時制止、制服;按響報警器、通知政教處和學校領導,撥打(110)報警。

  5、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鬥毆,先制止、制服,為防不測,同時撥打(110)報警。

  6、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之前,要關閉校門。

  7、若在校園內學生受到不法分子傷害時,校園管理組成員迅速到達出事現場制止事態發展,並報警和保護現常通知值班領導、教師要迅速到達出事現常學生受傷較重時要先撥打(120)急救電話或找車將受傷學生送往醫院。

  8、若發生打群架、劫持人質、犯罪案件時要及時撥打(110)報警。逐級上報,協助公安機關了解加害人情況和被害人情況。

  9、妥善處理善後工作。

  幼兒園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文4

  一、指導思想:

  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安全工作是一件涉及千家萬戶,人命關天的大事,也是懸在學校全體教職工日常生活頭上的一把利劍。為了保障全體師生的人身安全,保證學校教學工作順利開展,必須認清形勢,“建立和諧社會”的重要思想為前提,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地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突發事件防範應急預案: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緊急情況處置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防火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措施)

  ①嚴禁將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帶入教學區。

  ②教學區和辦公區不得使用明火照明。

  ③嚴禁在辦公室、實驗室內使用電火爐、電熱毯、電熱水器等。④嚴禁在校園記憶體放或燃放煙花爆竹。

  ⑤嚴禁在校園內焚燒廢紙、樹枝、樹葉等。

  ⑥組織全校師生聽取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2、應急預案

  ⑴處理程式:

  ①出現火災:立即組織有效補救,切斷電源、燃氣源,防止火勢蔓延。②迅速組織學生從就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組織學生撲救)。

  ③在實施第①、②條款同時,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必要時撥打119火警電話,以求援助(火警電話必須講清楚事發地點、所處地域、方位、火情種類等)。

  ④及時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⑵組織實施:

  ①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義務消防隊員為主,其餘人員(尤其是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②消防車到來之後,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③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鍁,水浸的棉被等。

  ④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⑶撲救方法:

  ①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②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土、浸溼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⑷注意事項:

  ①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②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③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④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四、用電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①組織對全校師生進行用電安全知識輔導。

  ②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燙鬥、電吹風、電爐等。

  ③學生不得擅自從插座內引出電源接入其它用電器。

  2、應急預案

  ①遇有突發性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包括總電源)。

  ②遇有緊急情況立即用絕緣棒或非導電棒、棍擊打,將觸電人員與電源脫離,(不得用手拉觸電人員。)

  ③對觸電受傷人員視情形及時組織自救或他救,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④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以便組織施救。

  五、食品衛生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①定期對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輔導。

  ②教育學生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都不購買和食用三無食品(無生產廠家、無商標、無出廠日期)以及過期食品。

  ③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一日三餐的用餐習慣,不挑食,少吃零食。

  2、應急預案

  ⑴基本處理流程

  ①發現有嘔吐腹脹、腹瀉等症狀,立即與家長聯絡。

  ②一旦發生三人以上同時出現腹脹、腹瀉等症狀,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③發生上述第二條款情況,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以便共同研究對策。

  ④調查事故原因,追究責任。

  ⑵報告程式:

  ①報告班主任。

  ②報告校領導。

  ③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⑶處置措施:

  ①發現情況後立即向有關部門和校主要領導彙報。

  ②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請求救助。

  ③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鄉、縣防疫部門報告。

  ⑷注意事項:

  ①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訊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②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由各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③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

  ④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學校同意,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幼兒園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文5

  為確保校園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地震、洪災、公共衛生、環境汙染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科室、教研組主要負責人組成,校長任組長。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見,並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校預案工作程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訊網路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採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周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衛等教師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彙報。

  (二)建立資訊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資訊,採用逐級彙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彙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彙報,並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絡。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式。對於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並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彙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後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釋出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釋出,不得主觀臆測、誇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鑑定核實後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透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學生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採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事件情況以及採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絡,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絡家長進行救治。

  四、應急預防監控措施

  (一)火災

  學校全體師生髮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並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補充如下:

  1、火勢比較大,靠學校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撥“119”報警。

  2、重點部位或其鄰近發生火災,靠學校自己力量無把握短時撲滅,可能危及重點部位,應立即直接撥“119”報警。同時採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開啟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後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採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後果等以書面形式報學生處。

  (二)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並報告學校應急預案處理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採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三)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

  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採取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在公共衛生場所完善洗手裝置,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師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場所要增加通風的時間和強度。教育師生增加戶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衛生,勤曬衣被。

  3、建議師生員工儘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各種集體性人員聚集活動推遲或取消,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4、一旦發生疫情,嚴控外來人員進入,教育學生自我保護,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實行登記制度,經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才能復學。

  5、學校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採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捲風等,應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施救,並向事實情況透過彙報程式彙報。

  (五)環境汙染

  1、調查學校周邊的環境汙染源,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汙染的源頭物,因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絡。並備案這些汙染源可能產生的汙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汙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並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汙染自護自救教育。

  (六)人為破壞

  1、加強校園保衛和巡邏,阻止外來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鬥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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