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彙編(通用10篇)

中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彙編

  在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中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彙編(通用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中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 嚴守校門,嚴禁閒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 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學生課間出校門。

  3、 及時關鎖教學樓及大門,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 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意外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絡。

  5、 節假日和放學後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園。

  二、路隊安全制度

  1、 每天上午、下午放學時,路隊輔導員及時清點人數,整理路隊。

  2、 要放學補課,需得到家長的同意,誰補課誰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並整好放學路隊。

  3、輔導員必須準時到崗,嚴禁擅自脫離崗位。

  4、 教育學生遵守交通法規。

  三、課堂教學制度

  1、 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 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 規範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裝置設施。

  4、 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 班主任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四、裝置設施檢查制度

  1、 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 學校值月、值日領導要每天檢查裝置設施情況。

  3、 全體教職工要關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4、 總務人員要及時維修、維護學校設施裝置。

  五、飲水安全制度

  1、 保證水源安全衛生。

  2、 經常給飲水桶清洗、流毒。

  3、 教育學生有秩序地飲水。

  六、課間管理制度

  1、 值日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 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3、 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七、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 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 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校長審批同意。

  3、 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佈置學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 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 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器具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沒收。

  2、 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3、 學校綜合實驗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藥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電安全制度

  1、 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控電源和線頭等。

  2、 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 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4、 電源總閘安裝的辦公室人員在到校和放學時,及時開關閘刀。

  十、組織保障制度

  1、 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 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

  3、 每學期對安全工作有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4、 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十一、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 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資訊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 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 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 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 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 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責任。

  中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2

  1、學生必須接受學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嚴格遵守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不準帶水果刀等利器、鈍器進入校園。同學之間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學藥品。

  3、不準攀爬圍牆、欄杆、陽臺、建築物頂層等有危險性的地方。

  4、教室、走廊等教學場所嚴禁追跑嬉鬧,不得向窗外拋扔任何雜物、防止砸傷他人和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5、上下樓梯靠右行,輕步上樓慢步下,不得擁擠,上下樓梯如遇突然停電,不得起鬨、推搡、嚴防擠壓等事故發生。

  6、新生入學後,均應接受學校統一安排的體檢,建立健康檔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隱瞞。

  7、患有不宜進行劇烈體育活動疾病(如先天性心臟病)的學生,應事先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教育處備案並書面通知有關任課教師,該生可免於參加劇烈體育活動。

  8、在校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應及時向老師報告,防止延誤治療時機。

  9、學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煩惱,而自身又無法排除時,應及時告訴家長或向班主任、學校心理諮詢室諮詢,調整好心態,防止意外發生。

  10、學校組織集體外出,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有序步行,活動期間,嚴禁擅自離隊遊玩。

  11、提高食品衛生意識,不買“三無”(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食品和路邊攤販不潔食品。

  12、體育、實驗等課,應嚴格遵守課堂紀律和操作規則,聽從老師指揮,防止事故發生。

  13、遵守用電、用火規則,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得觸碰校內任何交流電氣裝置。學生不得抽菸、玩火。嚴禁學生攜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進校。

  14、當與他人發生矛盾,應及時告訴家長或老師,防止矛盾激化、釀成事端。

  15、不與社會上不法人員或其他閒散人員來往,不跟陌生人交往。在校期間不隨便走出校門,遇有急事應向班主任請假,不跟陌生人或其他不熟悉的人離開學校,不準私自外出游泳、洗澡。

  16、當發現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或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知情者應及時向老師或學校領導報告。

  17、記住下列幾個重要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緊急情況下打電話求救。

  中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3

  一、學生安全管理工作,由校長領導,後勤副校長主管。

  二、學校每學期召開一次安全教育大會,平時經常進行安全教育。

  三、堅持預防為主,學校要經常檢查房舍、電路、運動器械等使用情況,及時發現隱患,消滅不安全因素。

  四、加強治安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犯罪活動,維護好校園秩序,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五、學校或部門組織大型活動,具體組織者必須對學生安全負責,搞好安全防範措施,進行安全教育。各班級組織活動,必須經主管校長批准,班主任必須在場。

  六、體育教師必須確保體育課安全,嚴格執行《體育課細則》,必須做好準備活動,投擲訓練必須維護好秩序,單、雙槓活動必須有老師保護。

  七、實驗課教學,學生必須在教師的指導下,嚴格按規程操作,防止灼傷、觸電、中毒等事故發生。

  八、嚴格要求學生做到“十不準”:

  1、不準在校內私自接電、使用電器、開閉電閘。

  2、不準涉足陽臺、玻璃幕區和容易發生危險的處所。

  3、不準擦二樓以上的外層窗玻璃或探身窗外。

  4、不準攀越學校圍牆、跳窗戶。

  5、出入樓門、樓道,不準擁擠。

  6、放學時,校門口30米有坡路段不準騎腳踏車。

  7、遵守交通規則,不準騎腳踏車帶人,或騎飛車。

  8、上、下學時要結伴同行,不準單人走黑路。

  9、不準野浴。

  10、不準進入“三室”、“一廳”。

  中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4

  為加強學校正規化管理,端正學風,防止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確保學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家長必須在上課之前將學生送進教室大門,在下課之後於教室大門口將學生接走,防止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並做好人員交接手續。無故不得曠課,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由於學生較多,老師無法關注到學生的往返路途交通安全,因此,學生的往返路途交通安全由家長監護,教室內的學生安全由本校監護。

  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老師不得安排學生獨自離開教室;學生必須嚴格遵守課堂紀律,未經老師同意不準私自離開教室。如遇特殊情況需離開學校,需經老師與家長聯絡後,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親屬到校將學生接走,並做好人員交接手續。

  三、對接學生的可疑人員,老師要嚴加盤詢,必要時查驗有關證件,與家長電話聯絡,堅決杜絕學生隨同陌生人離開教室;一般情況下,家長應當在教室門口等候,防止可疑人員混進教室冒充家長以矇騙手段將學生接走;學生應當提高警惕,堅決杜絕隨同陌生人離開教室。

  四、放學時,如果家長因故未能按時來接,學生不準獨自離校;老師應當耐心等待家長;家長因故不能及時到校接學生,應事先安排成年親屬接送並通知老師;對因特殊情況造成學生當天確實無法被接走,且學生家庭住址在九江縣城和九江市主城區範圍內的,當班老師應當視情義務護送學生回家,並做好人員交接手續。

  五、學生不準攜帶刀具、玩具、遊戲機進入教室,一經發現即予收繳,不得攜帶貴重物品、食品進入教室。培訓期間,嚴禁推拉打鬥,嚴禁觸控電源,防止筆尖傷人,自覺守紀,愛護衛生,講文明,知禮儀,空閒時間可進行閱讀和練字。

  六、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應當著裝整齊,不準穿暴走鞋,不得穿拖鞋和鞋底易滑的鞋子,應當服從老師和班幹部的管理;採風期間,必須聽從老師和班幹部的指揮。

  七、本校保留對屢次三番嚴重違紀、屢教不改的學生勸其退學的權力,同時退還家長相應的學費,以建立良好的學習環境,營造濃郁的學習氛圍。

  八、為便於安全管理,非本校學生不準進入教室。

  九、未盡事宜,敬請家長與本校商定。

  中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5

  1、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由校長、安全副校長、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全面負責,並落實責任到人。

  2、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要經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學校資訊組負責多功能教室、微機室的用電線路以及用電器的使用和檢查。

  4、值班教師每天交接要巡視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裝置、做到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並要及時維修。

  5、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

  6、發現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要經過學校主管領導請專業人員進行修理。

  7、做到節約用電,班主任、各功能室負責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負責區域的電燈、用電器以及電源關閉。

  8、班主任教師要經常透過安全課、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學生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裝置。

  9、各教室、辦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大功率用電器。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裝置,必須經電業管理部門批准,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10、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執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11、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月要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中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6

  1.全校師生員工有義務維護校園的安全,對違反本規定者要及時進行勸阻,實行教育為主的方針,對情節惡劣者要及時報告學校,由相關部門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2.進入校園範圍的所有人員和一切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人員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問,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員,聽從指揮。

  3.愛護校園內的裝置和設施,教學樓的多媒體裝置、桌椅、黑板、門窗、風扇、日光燈、講臺等一切公物,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搬動或移作它用;開關門窗要輕,嚴禁用腳踢門,無故損壞公物;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4.愛護水電設施,節約用水、用電、人員離開時要自覺關水、關電、關門、關窗。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班級、辦公室教學時間不得在教學樓內進行文娛活動。

  6.非本校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入。

  7.校園內一切公共設施特別是水電、消防設施等,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裝。

  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攜帶與教學無關的危險品和違禁品進入校園,如確係教學需要,當事人必須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後及時清理。

  9.嚴禁在教學樓內生火、烹飪或私自接拉電線及裝接電器;除門衛及值班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內住宿及過夜。

  10.不得在校園內外打鬧、喧譁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裝置,以免影響他人。

  11.任何班級和辦公室不得在教學樓進出通道上堆放雜物,後勤管理人員必須保障各通道暢通。

  12.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必須共同遵守本規定,互相監督。如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中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條:總則:為了配合學校開展正常得教育教學活動,進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條:學校各班主任,各課任教師要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經常對學生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課堂紀律,遵守實驗規則,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勞動安全,帶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報請學校處理。對翫忽職守,造成事故者,要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騎車學生不得在校內騎腳踏車。腳踏車要停放在指定位置,並按要求鎖好,不得隨意亂放。各班要隨時檢查,並整頓清理亂放腳踏車。

  第四條:騎車同學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使,不搶道,不超機動車輛,注意交通安全,騎車不攀扶機動車輛,不雙手撒把,轉彎時先看有無車輛透過,正常行使中不緊急剎車。尤其夜晚騎車時要注意違章駕駛的機動車輛。學生不允許駕駛機動車輛。

  第五條: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壞水窖護欄,打水時要注意安全,嚴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張望,不用不衛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學生提開水提飯,要防止燙傷。

  第六條:注意用電安全。任何學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隨意接電或觸控電線。發現斷線頭,不能靠近,要及時報告後勤或學校處理。

  第七條:注意防火。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點蠟、玩火。

  第八條:校舍危房、危險牆壁等危險地段,要有醒目的標示。危險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衛生、讀書、玩耍時,要留意觀察,以免發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條: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食堂、庫房、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等的安全防護設施,如發現隱患,應及時報請學校處理,以避免發生偷盜事件。值周教師要經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時關鎖大門,留意閒雜人員,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讓其在校園內亂竄。

  第十條:外出遊覽、活動、勞動等,一定要請示學校,在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經學校研究考察,准許後方可出行,並在遊覽、活動、勞動過程中,始終強調安全。

  第十一條:體育課、實驗課和電教課安全。體育課教師要經常檢查或發動學生檢查各類體育器材和設施的安全,發現隱患應及時清除。各類實驗課在實驗前一定要檢查藥品、實驗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並向學生講清安全操作的規則後,方可進行實驗。電教課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禁止違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條:食堂炊管人員要經常注意食堂衛生,對發黴變質的食物要及時清除,不能讓師生食用。採購食物時要注意鑑別,不得購買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食品,不得購買來歷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類。對於食堂及庫房等的滅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沒人吃飯、並妥善保管好存糧的情況下,由專人負責,做到及時清理,嚴禁隨意投放鼠藥。

  第十三條:校內門點及學校附近門點,要保證正規的進貨渠道,不得向師生銷售發黴、變質或不能保證衛生的食品。

  第十四條: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氣中毒 。學生在宿舍中,禁止點火玩耍,教師也要注意及時關閉電熱毯。師生取暖生火的房間要留有通風透氣孔,並要經常疏通煙道,尤其是氣溫升高、室內外溫差不大的情況下,特別要注意防止煤氣中毒。

  第十五條:加強對學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法制觀念和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禁止毒和賭進入學校。

  第十六條:此制度於09-03起執行。

  中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8

  (一)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要嚴格按照值勤制度,每天在校門口、學校校園、教學樓走廊等處進行經常性的巡視。

  (二)嚴防學生髮生群毆事件,如事件發生,任何教師發現都必須制止,並電話通知學校政教處或值日領導。所有在場教職工要將鬥毆學生分開。

  (三)禁止在校園教學區踢球、爬牆、爬樓門、滑樓梯欄杆,違者通報批評,對涉及的班級進行日常行為規範考核成績扣分。值周教師要注意糾正學生述違規現象。

  (四)凡是學生在校時間,學校要安排教師管理,保護學生安全。

  (五)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現象,保證學生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天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要在樓道口進行監督、疏導。

  (六)各班主任要進行遵守秩序、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七)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地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八)學校定期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校園的安全隱患。每學期期初、期末都必須就學校安全工作進行全面自查和複查。

  (九)學校建立周安全總結制度,值日教師對上一週的安全工作進行小結,並就下一週安全工作進行部署。

  (十)建立安全工作臺賬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學校安全責任分工,各司其責,共同搞好學校安全工作。

  中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9

  1、教室、寢室、辦公室、飯廳及其他公共場所的照明及生活設施的電閘或開關不得出現有裸露電源現象,專業電工每天巡查,發現隱患,立即排除。

  2、教室、辦公室內配置的飲水器、電腦、空調等電器,晚上人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落實專人召責。室內的燈光要及時關閉。

  3、教室、寢室、辦公室內一律不準使用“熱得快”,對違規者,收繳器材,酌情處罰,圖書館、檔案室嚴禁使用危險性電器。

  4、校內各處、室因教學、生活需要而加設電源插座或拉線,必須經總務處同意,由專業電工規範操作,未經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亂接,以免導致用電隱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氣的公共場所用電,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安裝防霧照明燈,並由專業電工定期檢查器材裝置和燈具的安全效能完好情況,使用排風機必須有完整牢固的安全護罩。

  6、校內教工宿舍每幢樓由校長室委派一名責任心強的教工為用電安全監督員,防止用電超荷及公共廚房長明燈而引發火災。

  7、教學樓電梯專供教工使用,無特殊情況,學生一律不得使用。電梯內必須設掛應急求援電話和乾粉滅火器一部,並保證其完好狀態。

  8、發電機房由專業電工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發電機完好待機狀態和配電箱正常運轉情況。

  9、成方業餘消防隊,定期培訓,演練消防救護技能。

  中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0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師生在校內、校外的教學活動中,不發生任何傷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加強用電、用火、防盜管理,做到人離開關電、關水、滅火、關門、鎖門。

  二、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倉庫、保管室、器材室必須配備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具備消防知識,否則不得上崗。

  三、保安人員和門衛工作人員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值班期間,不準喝酒會客。外來人員必須在門衛室登記。公物出門,必須有總務處放行條。

  四、財務室保險箱鎖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並隨身攜帶;防盜門必須上鎖。

  五、任何人員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更改校園內用電線路和裝置,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園內使用電焊電爐。

  六、電工、電焊工必須取得合格證書才能上崗,無證人員不得操作。

  七、校園內消防裝置必須保持完好、有效;每個學期末全校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堅決杜絕事故隱患。

  八、嚴格執行管理,化學實驗房要有專人負責。

  九、每日下午靜校以後,由專人負責公共教學場所的安全檢查,並及時鎖閉門窗,第二日根據教學需要開啟大門。

  十、任何人員違反操作規程和本規定所造成事故,學校有權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責任,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要由違規者按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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