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績效考勤制度(精選13篇)

員工績效考勤制度

  員工績效考勤制度(精選13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績效考勤制度(精選13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績效考勤制度1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1、不斷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產品質量,降低生產經營成本和事故發生率,提供公司保持可持續發展的動力;

  2、加深公司員工瞭解自己的工作職責和工作目標;

  3、不斷提高公司員的工作能力,改進工作業績,提高員工在工作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4、建立以部門、班組為單位的團結協作、工作嚴謹高效的團隊;

  5、透過考核結果的合理運用(獎懲或待遇調整、精神獎勵等),營造一個激勵員工奮發向上的工作氛圍。

  二、績效考核的原則:

  1、公平、公開性原則:公司員工都要接受公司考核,對考核結果的運用公司同一崗位執行相同標準。

  2、定期化與制度化原則:績效考核工作在績效考核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綜合部是本制度執行的管理部門。

  (1)公司對員工(業務員每兩週考核一次)的考核採用每週考核方法,綜合部每週將各部門考核結果公佈,每月根據考核結果兌現獎懲。

  (2)績效考核作為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所有員工都要嚴格遵守執行,綜合部負責不斷對制度修訂和完善。

  3、公司對員工的考核採用分級考核的辦法:考核小組考核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考核下屬崗位。

  4、公司對員工的考核採用百分制的辦法。

  5、評分標準採取3:7的辦法:本人評價佔30%,上級評價70%。

  6、靈活性原則:公司對員工的考核分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不同崗位、不同層次、不同時期兩者考核重點不同、所佔分值比例不同。

  中層幹部:定量考核70%,定性考核30%。

  生產崗位:生產時期,定量70%,定性30%

  非生產時期,定量30%,定性70%

  其他崗位:定量60%,定性40%。

  定量考核:

  a、中層幹部:部門重點工作(總經理安排的工作;每月中層幹部會議確定的各部門重點工作;每週考核會安排的工作;部門年度工作目標分解;因生產經營所需隨時增加的工作。)完成的質量和數量。

  b、其他崗位:本崗位崗位職責規定的工作,部門負責人安排的工作。

  定性考核:公司行為規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安全、衛生、考勤、行為準則等軟指標)。

  三、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總經理領導下的績效考核小組,組織領導公司員工的考核工作。

  組長:呂文波副組長:徐世興成員:邵尚鋒

  工作職責:

  1、組長負責主持每月、每週考核總結會,對上月考核工作總結,佈置下月各部門工作重點;每週的考核由每週六組織召開。

  2、負責考核制度的討論、修改及監督實施。

  3、負責各部門“定量考核”的評價。

  4、負責安排各部門下週工作重點。

  四、考核標準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公司各部門、各崗位每週工作重點不同,所以考核的標準也不相同(本部門每週考核標準不同,不同部門考核標準不同)。各部門定量考核工作目標和內容根據公司生產經營及管理情況確定。

  1、定量考核標準說明:(各部門崗位考核標準附後)

  (1)中層幹部考核專案分值比例由考核小組確定;各部門下屬崗位考核專案分值比例由部門負責人確定。確定分值比例必須科學合理,結合工作重點,不得避重就輕,否則扣相關人員10分。

  (2)評分小計=上一級評分×70%+自評分30%

  (3)考核會時各部門負責人不能提出實質性工作(非日常事務性工作),則視為工作不作為,由考核會扣下週定量考核積分30分。

  (4)定量考核出現產品質量事故、人身安全事故、裝置運轉事故時(以上事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500元以上),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本部門本週定量考核積分為零。

  (5)考核會要確定各部門每週重點工作完成的指標:質量要求、數量要求、完成時限、責任人等,由綜合部備案。

  (6)對總經理的決定、指示或公司會議精神貫徹執行情況:未執行扣30分;執行不全面,效果不明顯扣10分。

  (7)下屬崗位員工出現嚴重的工作失誤或違紀行為,視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或影響扣10-30分。

  (8)出現辦公裝置事故扣10-40分。

  (9)上級考核下級時要尊重客觀事實,不能受人際關係和感情的影響,不得有打擊報復的行為。否則扣相關人員20分。做評價時參照以下判斷基準:

  a工作過程的正確性

  b工作結果的有效性

  c工作方法選擇的正確性

  d工作的改進和改善

  e解決問題的能力f責任意識、個人品格

  員工績效考勤制度2

  第一條、工作績效考核

  簡稱考核,目的在於透過對員工一定期的工作成績、工作能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員工的實際工作狀況,為教育培訓、工作調動以及提薪、晉升、獎勵表彰等提供客觀可靠的依據。更重要的是,透過這些評價可促使員工有計劃地改進工作,以保證公司營運與發展的要求。

  第二條、績效考核原則。

  1、考績不是為了製造員工間的差距,而是實事求是地發現員工工作的長處、短處,以揚長避短,有所改進、提高;

  2、考績應以規定的考核專案及其事實為依據;

  3、考績應以確認的事實或者可靠的材料為依據;

  4、考績自始至終應以公正為原則。決不允許營私舞弊。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規則除下列人員外適用於公司全員。

  1、考核期開始進人公司的員工;

  2、因私、因病、因傷而連續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傷而連續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雖然在考核期任職,但考核實施日已經退職者。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年終考核三種。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則規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三個月。

  試用三個月後應參加試用人員考核,由試用部門主管考核。如試用部門主管認為有必要縮短、延長試用時間或改派他部門試用亦或解僱,應附試用考核表,註明具體事實情節,呈報經理核准。延長試用,不得超過3個月。考核人員應督導被考核人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

  (二)平時考核

  1、各部門主管對於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度、學識每月進行考核,其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員工假勤獎懲應統計詳載於請假記錄簿內,以提供考核的參考。

  (三)年終考核

  1、員工於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1次。

  2、考核時,擔任初考各部門主管參考平時考核記錄及人事記錄的假勤記錄,填具考核表送複審。

  第五條、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六條、考核標準

  (一)人事考核的種類。

  人事考核可以分為兩種:

  1、能力考核,就是參照職能標準,以員工在一定時間當職務的能力,進行評定。

  2、業績考核,就是參照職務標準,對員工在一定時間務工作完成的情況,進行評定。

  (二)人事考核必須把握的能力。

  人事考核把握並測評的能力是職務擔當的能力,包括潛在能力和顯在能力。潛在能力是員工擁有的、可開發的內在能力;顯在能力是指職工工作中發揮出來的,並表現在業績上的努力。潛在能力,可根據知識技能、體力以及經驗效能力來把握;顯在能力,則可能透過工作業績(質和量),以及對工作的態度來把握。具體包括:

  知識、潛在能力、體力、能力、經驗效能力、顯在能力、工作業績和質量、態度

  第七條、考評者的職責。

  1、第一次考評者,必須站在直接監督的立場上,並且,對於想要特別強調的評分和評語,以及對評定有顯著影響的事項,必須予以註明。

  2、第二次考評者,必須在職務、級別上高於第一次考評者。有關需要特別強調的評分和評語,或與第一次評定有明顯差別的地方,必須予以註明。

  特別在遇到與第一次評定有顯著差別的情況下,需要傾聽一下第一次考評者的意見,有必要的話,相互商討,對評定作出調整。

  在不能做出調整的情況下。至少應該把第二次評定的結果,告訴給第一次考評者。

  3、裁定、拍板者,參考評定經過報告,作出最終評語。

  4、在職務級別層次很少的部門,二次考核可以省掉。

  5、為了使人事考核公平合理的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1)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2)必須消除對被考核者的發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作出評價。

  (3)考核者應根據自己作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4)在考核過程中,要注意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與能力開發,透過被考核者填寫自考表,瞭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評價及對上級的意見和建議,以便上下級之間相互理解。

  第八條、考核結果的運用。

  為了把考核的結果,應用於開發利用員工的能力,應用於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訓。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負責人,在考慮教育培訓工作時,應把人事考核的結果作為參考資料。藉此掌握教育培訓,進而是開發、利用員工能力工作的關鍵。

  2、調動調配。

  管理者在進行人員調配工作或崗位調動時應該考慮事爭考核結果,把握員工的適應工作和適應環境的能力。

  3、晉升。

  在根據職能資格制度進行晉升工作時,應該把能力以及業績考核的評語,作為參考資料加以運用。考核評語是按職能資格制度要求規範化的。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際,應該參照能力考核的評語,決定提薪的幅度。

  5、獎勵。

  為了能使獎勵的分配對應於所做的貢獻,應該參照業績考核的評語進行。

  第九條、考核結果的反饋,部門經理透過面談形式,把考核的結果,以及考核的評定內容與過程告訴被考核者本人,並指明今後努力方向,自我培養和發展的要點,以及相應的期待、目標和條件等等。

  第十條、考核表的保管與查閱

  (一)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

  考核表由規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

  考核自制成之日起,儲存十年。但是,與退休、退職人員有關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職之日起,儲存一年。

  (二)表內容的查閱。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員工人事問題,需要查閱有關內容時,可以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閱要求。

  第十一條、考核者的培訓

  (一)在取得考核者資格之後,必須經過考核者培訓。

  (二)培訓包括:

  1、理解考核制度的結構;

  2、確認考核規定;

  3、理解考核內容與專案;

  4、統一考核的基準。

  第十二條、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考績的計劃和具體組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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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客觀、公正、公平、實事求是評價員工績效,特制定以下績效考核評估表:

  員工姓名所在崗位

  所在部門評估區間年月—— 年 月

  評價尺度及分數優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較差(4分)極差(2分)

  評估專案標準與要求評分權重

  自我評分直屬評分經理評分總經理評分本欄平均分

  工作業績

  1.工作目標達成性(人均產能目標、管理目標)

  2.生產安全管理效果(人/物/機/環/法的安全狀態)

  3.相關技術/品質的控制或改良

  4.團隊的穩定性,工作運轉順暢,屬下人員紀律性

  5.6S管理、ISO執行情況、制度落實狀況

  工作技能

  1.業務知識技能、管理決策的能力

  2.組織與領導的能力

  3.溝通與協調的能力

  4.開拓與創新的能力

  5.執行與貫徹的能力

  工作素質

  1.任勞任怨,竭盡所能達成任務

  2.工作努力,份內工作非常完善

  3.責任心強,能自動自發地工作,起表率作用

  4.職業道德與操守,注重個人舉止,維護公司形象

  5.工作的責任感與對公司的奉獻精神

  工作態度

  1.服從工作安排,勤勉、誠懇,

  2.團結協作,團隊意識

  3.守時守規,務實、主動、積極

  4.不浪費時間,不畏勞苦,無怨言

  5.工作精神面貌:是否樂觀、進取

  考評人簽名本人:直屬:經理:總經理:

  評估得分工作業績平均分×4+工作技能平均分×2+工作素質×2+工作態度×2= 分

  出勤及獎懲

  (由人事提供資訊)Ⅰ.出勤:遲到、早退次×0.5+曠工天×4+事假天×0.5+病假天×0.2= 分

  Ⅱ.處罰:罰款/警告次×1+小過次×3+大過次×9=分

  Ⅲ.獎勵:表揚次×1+小功次×3+大功次×9=分

  總分評估得分分-Ⅰ分-Ⅱ分+Ⅲ分=分

  級別劃分A級(超過標準或達標/優秀或良好):90~100分;

  B級(基本達到標準要求/一般):80~89分;

  C級(接近標準要求或相差不多/合格):70~79分;

  D級(遠低於要求標準/差、需改進):69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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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總則

  為加強和提升員工的工作績效,提升企業整體素質,增強企業競爭力,規範公司對員工的考察和評價,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的目的

  1。造就一支業務精幹、高素質的人才隊伍,確保個人、部門和公司績效目標的實現,並形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2、及時、全面、公正的對員工過去一段時間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肯定成績,發現問題,促進下一階段工作的績效提升。

  3、為員工薪酬調整、年度評優、晉升或獎勵、降職、辭退等提供人事評核的客觀依據,以達到公平、公正、公開的目的。

  三、考核原則

  1、以公司對員工的經營業績指標及相關的管理指標,和員工實際工作中的客觀事實為基本考核依據的原則;

  2、客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四、考核適用範圍

  凡公司中層以下(包括中層)所有人員的考核適用本方案。但以下人員不適用本方案:

  1、試用期內,尚未轉正的員工;

  2、全年連續出勤不滿6個月(包括請假與其它各種原因缺崗)的員工。

  五、考核組織機構

  成立績效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和領導公司績效管理的各項實施工作。委員會主任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公司總經理助理、辦公室主任擔任,成員由辦公室、財務審計部、資訊管理部、經營管理中心轄下各部門、物業管理中心轄下各部門等部門主管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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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考核目的

  為全面瞭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對公司及個人工作的實施進展情況進行有效的跟進和調控,發現優秀人才,加強溝通與激勵,提高公司整體工作效率,從而為公司經營戰略方針和經營目標的制定和調整提供有力的參考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核範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均需考核,並適用於本辦法。

  第三條考核原則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觀的原則為主導;

  2、以崗位職責任務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結合原則;

  3、考評工作中,堅持對事不對人,重視工作態度和團隊合作精神,以發展的眼光進行考核。

  第四條考核時間

  1、公司實行定期考核制度,並分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進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進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專案或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五條考核形式

  各類考核形式有:上級評議、同級同事評議、自我鑑定、下級評議、外聯客戶評議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時段及各種考核形式本身特點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過程中分別佔有不同的權重。

  第六條考核辦法

  考核採取等級評估、目標考核、相對比較、重要事件或綜合等辦法,具體根據日常工作記錄、檔案、考勤情況、部門和員工書面報告、重大特別事件等進行。

  第七條考核內容

  1、主任級以上員工考核,包括所轄部門總體績效情況和個人績效表現兩部分,其中,所轄部門總體績效考核結果所佔個人考核權重為60%,主要依據所管轄部門整體工作的考評結果綜合評定;個人績效表現權重為40%,主要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核專案內容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ⅰ。

  2、公司基層員工考核,依據個人實際工作表現,內容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核專案內容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

  3、業務人員根據個人任務總額確定每月銷售最低限額和目標銷售額,作為當月績效考核量化依據。若當月無銷售任務,對應無績效工資。

  4、考核設立加分項和扣分項,分別對應公司獎勵與懲罰條例、考勤制度等相關內容其中,各專案部業務人員每超額完成目標銷售額1萬元加1分,每低於最低銷售額1萬元扣1分。其他部門員工有突出貢獻,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顯重大失誤,每次扣1分。

  第八條專項考核

  1、試用期考核

  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對試用期表現優秀或較差者,可建議提前轉正或適當延長試用期;

  2、後進員工考核

  對公司認定為後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核和改進意見。

  3、個案考核

  對員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專案可即時提出考核意見,並決定是否給予獎勵或處罰。

  4、調任考核

  因工作需要擬訂崗位職務調配人選時可提出考評意見,作為員工任職或工作參考。

  第九條考核程式

  1、月、年度考核開始前,由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說明考核目的、物件、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下發有關考核量表。

  2、考核物件準備自我總結和鑑定,有關的各級主管、同級同事、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並填寫考核量表彙總到人事部。

  3、人事部依據考核辦法統計考評物件的總分,並彙總各部門考核情況,提交公司管委會稽核考核結果。

  4、管委會根據當期工作開展的主、客觀因素影響稽核確定考核結果。

  5、人事部公佈考核結果,並對考核物件提出相應改進意見,請員工作出崗位工作目標與計劃。

  6、考核結果存檔,分別存入人事部、員工個人檔案、考核物件部門。

  第十條考核結果

  1、根據考核的具體情況,結果一般分為優秀、良好、合格、較差、差等五個檔次。其中:

  ①考核總分≥90分,優秀,當月實發績效工資100%;

  ②90分>考核總分≥80分,良好,當月實發績效工資80%;

  ③80分>考核總分≥60分,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60%;

  ④60分>考核總分≥50分,較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

  ⑤50分>考核總分,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以下。

  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核結果優秀次數累計達8次以上者可參加年度考核評優;不合格次數累計達3次以上者,公司將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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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總則

  為規範公司對員工的考察與評價,特制定本制度。

  二、績效考核目的

  1、在公司造就一支業務精幹的高素質的、高境界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團隊精神的人才隊伍,並形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2、透過績效指標體系的設計、考核,使員工明確工作重點,追求工作成果,實現公司目標。

  3、及時、公正地對員工過去一段時間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肯定成績,發現問題,為下一階段工作的績效改進做好準備。

  4、透過客觀公正的評價進行合理的績效獎金分配,樹立以業績為導向的績效文化。

  5、為培訓、薪資調整、年度評優、崗位調整、考核辭退提供參考依據。

  四、績效考核原則:

  1、基本原則:客觀、公正、公開、公平。

  2、以崗位職責為主要導向原則:關注本崗位業績指標是否達成,即“人與標準比”。

  3、要求個人考核以事實和資料反映工作的成效性;

  4、主管對下屬的績效表現負直接責任,下屬的成績就是主管的成績,主管應透過績效輔導和過程管理,提高個人的能力及素質水平以促進持續的績效改進。

  五、績效考核物件

  1、公司部門經理級、主管級、普通級管理幹部

  2、另有下列情況人員不在考核範圍內:

  2.1 試用期內,尚未轉正員工

  2.2 連續出勤不滿三個月或考核前休假停職六個月以上員工

  六、績效考核週期:月度考核

  具體地說:績效考核時間安排:月度考核時間為:下個月度1日至5日;月度考核需在月度5日前完成

  七、考核責任

  1、直接上級和部門負責人:下屬員工績效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設計被考核物件的考核方案,包括考核指標、目標值、評分標準,觀察、記錄員工的日常績效表現,輔導員工進行績效改進,提供必要的反饋和指導,幫助下屬完成績效計劃和達到績效目標,對下屬進行績效評估,與下屬進行持續的績效溝通。

  2、公司總經理:依據公司年度目標和計劃,制定各部門(負責人)的考核指標並進行考核,對各部門的考核結果進行稽核,對各部門工作進行指導,促進整體績效目標的達成和提高。

  3、人事行政部:考核制度的制定與解釋,宣傳與溝通,考核工作的組織、監控與督導,考核資料整理統計、考核分佈狀況的稽核,結果的應用與反饋,向員工和主管提供指導、支援與培訓,受理員工的考核申訴。

  八、績效考核流程

  設定績效考核指標?績效考核與評估?績效考核操作程式?績效面談

  1、設定績效考核指標

  1.1 根據公司的年度經營計劃目標,由總經理設立各部門月度績效目標,部門經理根據部門工作性質和內容擬定下屬每位員工績效考核目標。其考核的內容是每個崗位,每個人最主要的且必須完成的工作

  1.2 由上下級雙方經過充分溝通達成共識,在《月度績效考核任務書》上簽字確認。

  1.3 工作過程中可根據實際需要對任務目標進行必要的調整。

  2、績效考核與評估:

  (1)考核結果劃分:就各項工作任務目標的完成情況,對下屬工作結果進行評分,評分方法參考《月度績效考核任務書》中說明。然後按分數排序並根據“1、2、3、4”績效定義,得出四個等級的考核結果。

  (2)1級員工績效定義:在完成全部考核目標的基礎上,對公司團隊作出突出的貢獻的;為公司掙得了榮譽或降低了成本的;主動承擔額外的工作任務和責任的;能積極主動提升素質技能,使工作績效有顯著提高的。

  (3)2級員工績效定義:完成了全部考核指標,工作積極主動,完成了基於本崗位應知、應會、應做、應想的全部事情,並完全無投訴的。

  (4)3級員工績效定義:沒有全部完成考核指標的;無正當理由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的;與客戶、上/下級、同事發生爭吵,破壞組織氣氛的;不按業務流程操作,造成工作失誤或經濟損失5000元以下的。

  (5)4級員工績效定義:有重要工作指標未完成的;洩露公司商業秘密或財務秘密的;未能及時解除事故隱患,發生安全事故,造成公司財產損失5000元以上的;不遵守制度流程的;徇私舞弊;被有效投訴的。

  (6)對被評為“1、3、4”級的員工,須說明評估理由,並有書面的事實依據。

  連續三次被評為“3”級、“4”級的員工,將被視為不能勝任崗位工作,公司將考慮崗位調整或辭退。

  3、績效考核操作程式:

  (1)、考核物件先自評,目的是讓所有被考核人積極參與到績效考核中來,被考核人按照《月度績效考核任務書》,自我評定自己當月工作得失,然後發給直接上級複評

  (2)、上級複評:直接主管對員工的表現進行復評,並對考核績效定義最後評定,然後彙總部門考核傳送行政人事。

  (3)、行政人事:行政人事協助總經理對各部門經理績效考核複評,然後彙總當月所有被考核人績效工資,提交總經理簽字後交由財務,原件為財務工資核算依據,印復件為行政人事存檔。

  4、績效面談:

  (1)績效面談是一個雙向的、正式的溝通。

  (2)被評為“1、3、4”員工,必須由其上司(總經理)進行面談。

  (3)績效面談由人事行政專員督導實施、跟蹤落實,並負責保管/歸檔面談記錄。

  九、績效工資基數等級:

  (1)部門正副經理:800元

  (2)部門主管:700元

  (3)普通員工:600元

  績效定義為1級員工,績效工資按基數的120%發放;績效定義為2級員工,績效工資按基數的100%發放;績效定義為3級員工,績效工資按基數的80%發放;績效定義為4級員工,績效工資按基數的50%發放。

  十、績效工資發放

  管理人員的月度績效工資隨月度固定工資發放。

  十一、績效考核申(投)訴

  考核申訴是為了使考核制度完善化和在考核過程中真正做到公開、公正、合理而設定的特殊程式。

  (1)、員工可在考核結果公佈後的2天內,對存在的分歧向直接上司提出口頭申述。上司在給予解釋與說明後,仍不能達成一致的,可向行政人事提出書面申訴,由行政人事專員進行調查協調,行政人事專員接到投訴單的3個工作日內查明原因並正式書面回覆員工,如屬直接上司故意為難、公報私仇等行為的,將對責任人處4級懲罰。

  (2)、考核申訴的同時必須提供具體的事實依據

  員工績效考勤制度7

  一、目的

  (一)為確保全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的順利實現,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管理經驗,激勵各級領導幹部和員工奮發進取,自覺地搞好安全生產工作,持續改進安全績效,特制定本制度。(二)安全績效是指基於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控制和消除風險取得的可測量結果。

  二、適應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各部門和人員的考核。

  三、考核標準

  (一)考核實行記分制,總分為100分,按以下六個要素進行考核記分。被考核部門或崗位不涉及的要素(子要素)按缺項處理。

  1、安全目標(20分,扣完為止)

  (1)發生重大人身傷亡事故事故扣20分;

  (2)發生較大事故,不得此項分;

  (3)發生重傷事故,未嚴格按“四不放過”原則查處的,扣10分;

  (4)發生輕傷事故,未嚴格按“四不放過”原則查處的,扣5分;

  (5)發生安全事故(未傷亡人員),未嚴格按“四不放過”原則查處的,扣2分;隱瞞事故不得此項分。

  (6)各種廢棄物未按照公司要求進行分類的,扣10分;

  (7)未按照公司要求對危險品的使用和儲存的,扣10分;

  2、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10分,扣完為止)

  (1)按規定的頻次和專案要求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並按要求上報,滿分4分。1項不符合扣1分,扣完為止;

  (2)發現隱患無複查扣2分;

  (3)發現“三違”現象,未及時查處扣2分;無工作計劃扣5分,有計劃未實施扣5分;有一項工作未完成扣5分。

  (4)對上級下達的隱患整改專案,落實“五定”責任制,按計劃完成治理,滿分3分。1項不符合扣1分,扣完為止;

  (5)對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隱患,制定可靠的監控措施和應急方案,滿分3分。1項不符合扣1分,扣完為止。

  3、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10分,扣完為止)

  (1)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得分;

  (2)制度、操作規程未上牆的,扣2分;

  (3)安全管理制度缺一項扣2分;

  (4)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考核獎罰一次不得此項分;

  (5)安全考核未佔績效獎金總額40%以上扣5分;

  (6)缺一次會議扣2分;

  (7)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未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或未處理的,扣5分;

  (8)發現一次未召開班前班後交底不得此項分。

  4、事故應急和保障

  (1)未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登記、評估扣2分;

  (2)無整改及預防措施扣10分;

  (3)安全生產個人防護、防護設施、消防器材等違規使用一例扣2分;

  (4)無重大事故或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不得分;

  (5)公司關注的危險源無安全控制措施扣5分;

  (6)無安全檔案扣4分,缺一項扣2分;

  (7)未安裝氣體檢測系統的,扣10分;

  (8)未開展隱患排查或專項整治不得此項分;

  (9)開展的不認真,隱患整改的不徹底扣5分。

  5、安全宣傳教育培訓(10分,扣完為止)

  (1)發現未對新員工、轉崗人員、外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或現場教育扣5分;

  (2)對每季度員工一次安全教育缺失的,一次扣2分;

  (3)專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一人無證扣3分;

  (4)未開展安全活動的.扣5分;

  (5)未開展《安全生產法》宣傳活動,不得此項分;

  (6)未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活動的扣5分;

  (7)特種從業人員未經安全技術培訓不得此項分,發現一例特種從業人員未經安全技術培訓合格,持《國家特種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合格證》上崗扣2分。

  6、勞動保護

  (1)臺帳每缺一項扣3分,有一項達不到要求,扣3分,發現使用童工不得此項分;

  (2)未按公司有關規定佩戴勞保用品不得此項分。

  7、現場(作業)安全管理(10分)

  (1)嚴格執行危險作業許可制度,作業前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滿分4分。1項不符合扣1分,扣完為止;

  (2)作業現場警示標識符合要求,配備了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具)及消防設施與器材,滿分4分。1項不符合扣1分,扣完為止;

  (3)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安全紀律、工藝紀律、勞動紀律和“5S”要求,滿分4分。1項不符合扣1分,扣完為止;

  (4)嚴格進行檢修作業前的安全條件確認及作業完成後的安全驗收,並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滿分3分。1項不符合扣1分,扣完為止。

  8、職業衛生管理(10分)

  (1)做好清潔文明生產,嚴防危化品對人體的傷害,保證崗位職業有害因素監測合格率達100%,滿分2分。1項不符合扣0.5分,扣完為止;

  (2)按要求(組織)參加職業性健康檢查,滿分1分。1項不符合扣0.5分,扣完為止;

  (3)按要求對職業衛生設施進行定期檢查,落實專人維護保養,滿分2分。1項不符合扣1分,扣完為止。9、事故查處考核與獎懲

  (1)生產安全事故未在24小時內報告人力資源部及公司安全員不得此項分;

  (2)主要領導未參加事故搶險和事故調查一次扣2分;

  (3)因管理責任造成的事故,對責任人員未進行處分扣5分;

  (4)未向員工公佈事故處理結果扣2分;

  (5)隱瞞事故1起,不得此項分;

  (6)無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獎罰制度扣3分,有制度未執行扣2分。

  10、增分條件

  (1)風險高、管理難度大的區域可增加1~2分;

  (2)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並避免了重大事故發生,經公司確認,加1~5分。

  (3)本公司建立兩級安全績效考核機構,即公司級和區域級。

  (4)各區域安全績效考核機構:組長:部門經理副組長:分管區域主管、安全員、班組長其職責為:

  A、按本制度要求,制定本區域安全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B、對本區域各級組織和人員進行安全績效考核;

  C、將安全績效考核的結果,作為每月績效獎金和進一步完善安全管理的依據。

  11、公司級安全績效考核機構:組長:運營經理副組長:裝置經理成員:財務經理、生產經理、質量技術經理、行政經理、公司安全員其職責為:

  A、對各部門進行安全績效考核;

  B、將安全績效考核的結果,作為每月績效獎金和進一步完善安全管理的依據。

  12、安全績效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A、月度考核:透過日檢和周檢,對各級人員的安全績效進行評價,目的在於促進各級人員自我管理;

  B、季度考核:每季度末,對各級組織和人員該季度的安全績效進行考評;

  C、年度考核:每年底,對各級組織和人員全年的安全績效進行總體考評。

  D、在季度考核時,月度考核情況應占50%,即月度考核和季度考核總分分別折為50分,計算該季度實際得分;年度考核時,各季度考核情況各佔20%,綜合評定佔20%,計算年度實際得分。

  E、按考核得分,將考核結果分為五個等級:等級優秀(一級)良好(二級)合格(三級)基本合格(四級)不合格(五級)考核得分(分)95以上90~9570~8060~7060以下

  13、由各級考核組織將考核得出的結果,交運營經理審批後,進行獎懲處理。

  員工績效考勤制度8

  第一條為建立良好的激勵機制,充分發揮員工個人才能,不斷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公司成立由公司高管人員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考核小組,考核小組負有監督、協調和仲裁職能。

  第四條考核採用100分制。考核結果分為五檔,分別對應考核得分如下:優秀91-100分;良好81-90分;稱職71-80分;基本稱職60-70分;不稱職59分(含59分)。

  第五條員工的工作包括日常工作和例外工作。日常工作考核比重佔80%,例外工作佔20%。直接主管對本部門的工作進行分配,將各崗位的日常工作形成崗位職責,崗位職責是績效考核的主要參考依據。部門主管根據各崗位職責,對所述工作確定權重分值。根據公司特點,除崗位職責的日常工作外,員工還有例外工作,董事長和總經理安排的工作(包括部門主管對下屬員工安排的工作),視為責任人的例外工作,列入績效考核表,列入例外工作的績效考核最多不超過四項。

  第六條對於部門正副經理級別員工在考核時除日常工作外,還包括其計劃、協作、督導和培訓指導四個方面的能力進行考核。

  第七條每週的部門周工作總結計劃應細化,各部門需將各項工作落實到具體的執行人,工作完成的結果和及時性作為其考核的主要依據。各部門的周工作總結計劃表需在每週一報送行政部,未按時報送的每次扣部門負責人當月績效考核分2分/次。

  第八條在月未考核時,未完成的主要工作按該項工作分值的80%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50%扣分,未及時完成按20%扣分;例外的工作未完成按3分/項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2分/項扣分,未及時完成按1分/項扣分。

  第九條根據公司制度的規定,每違反公司制度中的一項,扣0.5分/次。特別地,對於上班時間玩遊戲、大聲喧譁、隨地吐痰、亂扔菸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上班時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網站者,每違反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第十條考核流程:

  (1)每月最後一個星期,人事部將各職位的《員工月度考核表》發放到各部門經理處,部門經理分發給員工。

  (2)員工對照自己的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自評,並填寫未完成的工作及其原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工作體會及對公司部門的要求與建議。員工應在每月2前將《員工月度考核表》報送直接部門主管處。

  (3)直接主管依據員工崗位職現,並結合員工實際工作情況,根據《員工月度考核表》進行考核,於5日前交人事部。

  (4)人事部負責稽核、彙總各部門員工的業績考核情況,將考核情況於每月8日前彙總報總經理核批。

  (5)人事部將經總經理核批的考核結果於10日前反饋到各部門負責人處,各部門負責人應透過面談的形式把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員工,並與員工共同針對不足進行分析,指明今後努力方向,為員工實施績效改進計劃提供幫助,並跟蹤改進效果。

  (6)每月的考核結果在最近的一次公司例會上予以通報。

  第十一條員工只有在較好地完成本職工作和臨時安排的例外工作的前提下方可評為良好,只有在具有突出表現時方可評為優秀,評為優秀時考評人員應列出具體事例。對績效考核中被評為不稱職的員工,考核人必須進行說明,並經該部門的經理稽核同意。

  第十二條公司績效工資結合崗位工資發放,計算辦法為:崗位績效工資=[(最終績效評分-80)/80+1]*崗位工資

  第十三條如員工表現特別優秀,為公司作出重大貢獻的,除評為“優秀”外,公司還將另行獎勵。如員工犯嚴重錯誤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除扣除全部工資外,將視損失大小追究其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員工如對當月考核結果有重大疑義,可以向部門經理或人事部提出申訴。

  第十五條如考核結果調整,本月仍將按原考核結果發放工資,在下月發放工資時再予以調整。

  第十六條員工自評和部門經理在對下屬員工進行績效考核時,應對照其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認真客觀地評分,不得敷衍應付。如敷衍應付的,扣除其當月績效考核分3分/人次。

  第十七條人事部於每年1月份綜合全體員工上一年度各月績效考核結果,協同考核小組對員工上年度之工作績效進行年終綜合考評。

  第十八條人事部為每位員工建立考核檔案,考核結果將作為獎金髮放、評選先進、薪資調整、職務調整等的重要依據。

  第十九條對符合以下條件者,給予“考核辭退”處理:

  1、一個考核年度內有三次月度考核被評為不稱職的;

  2、一個考核年度內,連續三次月度考核被評為基本稱職和年度績效考核被評為基本稱職的,又無適合的空缺崗位可調配或不服從公司重新安排工作崗位的;

  3、每個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後,對全體員工進行考核成績排序,除上述2項產生“考核辭退”的條件外,對排序處於尾端的人員實行績效考核的“尾端辭退”;年度的考核辭退率(包括尾端辭退)的比例由總經理確定。

  公司同時與被考核辭退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本辦法解釋權歸人事部。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生效。

  員工績效考勤制度9

  季度績效考核制度

  般員工季度考核。每季度進行一次綜合考核,由人力資源部根據每位員工本季度三個月的月度考核結果,計算該季度的平均分,並將成績送至該員工所在部門的主管。部門主管應根據考核記錄和當季度的整體表現,作出該員工的季度績效綜合考評,並與該員工進行績效溝通。

  管理人員季度考評。每季度進行一次綜合考核,由人力資源部根據每位管理人員本季度三個月的月度考核結果,計算每季度日常考核的平均分,並將該成績連同該管理人員本季度三個月的考核成績原件(作為附件),送至該管理人員的直接上司。直接上司應根據考核記錄及當季度整體表現,作出該管理人員的季度績效綜合考評,並與該管理人員進行績效溝通。直接上司完成該管理人員的季度績效溝通之後,應及時將所有表格送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季度日常考核平均分和季度綜合考評分,計算管理人員的季度績效考核最終成績。

  年度績效考核制度

  一般員工的年度考核。年度綜合考核,由人力資源部根據每位員工本年四個季度的最終考核結果,計算年度考核的平均分,並將該成績連同該員工本年四個季度的考核成績原件(作為附件),送至該員工所在部門主管。

  部門主管應根據考核記錄及當年的整體表現,作出該員工的年度綜合考評分,提出有針對性的發展建議,並與該員工進行績效溝通。

  人力資源部根據員工年度考核最終成績進行排序,分優秀、良好、合格、一般四等,四等所佔比例分別為:20%,30%,45%,5%。計算結果及排序情況報送行政總監稽核後,應傳遞至總經理,經總經理確認後,作為:工資晉升、降薪、職務變遷、淘汰、制訂員工培訓和發展計劃的依據。

  管理人員年度考核。年度綜合考核,由人力資源部根據每位管理人員本年度四個季度的考核結果,計算年度的平均分,並將該成績連同該管理人員本年四個季度的考核成績原件(作為附件),傳遞至該管理人員的直接匕司和各市場部經理。

  直接上司和各市場部經理應根據考核記錄及本年度的整體表現,作出該管理人員的年度綜合考評,直接上司和各市場部經理評分各佔年度綜合考評的50%,直接上司還應根據該管理人員的年度綜合考評情況,提出有針對性的發展建議,並與該管理人員進行績效溝通。

  直接上司完成下屬的年度績效溝通之後,應及時將所有表格送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年度日常考核平均分和年度綜合考評分,計算管理人員的年度績效考核最終成績。人力資源部根據管理人員年度績效考核最終成績進行排序,分優秀、良好、合格三等,三等所佔比例分別為:20%,60%,20%。考核及排序結果報送行政總監稽核後,應傳遞至總經理,經總經理確認後,作為工資調整、職務晉升、淘汰、制訂管理人員培訓與發展計劃的依據。

  績效考核制度原則

  1.制度嚴格

  績效是對員工過去和現在的考察,也是對他們將來行為表現的預測。只有將績效考核活動制度化,定期開展,才能全面瞭解員工的潛能,發現公司存在的問題,從而實現公司的高效運轉。

  2.目標明確

  績效考核作為一種管理工具,必須和相關的人事活動結合起來。這些人事活動包括招聘、晉升、培訓以及工資調整和獎懲相結合。

  3.透明度高

  績效考核制度要有足夠的透明度,首先要取得全行上下的一致認同,其次考核標準必須是十分明確的。上下級之間可以透過直接對話、面對面的溝通等方式來進行考核工作,搞暗箱操作是行不通的。在貫徹透明度原則時應注意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引人自我考核機制。透過自我考核,可以在滿足個人需求的基礎上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而且它若能側重於能力考核,並在智慧資格等級制度的範圍內進行的話,至少能發現員工自身能力的差距,彌補自身的不足。

  第二,根據銀行目標的不同,分階段引入績效考核標準和規則,使員工有一個逐步認識、理解的過程,實現績效考核時公司與員工之問的互動。

  第三,將考核活動公開化,進行上下級的直接對話,並把考核的本來目的,即能力開發和發展的要求等內容引入員工考核體系之中。

  4.反饋及時

  只有及時反饋績效考核的結果,才能發現考核工作與經營管理活動中的不足。一個缺少反饋的考核制度沒有多大意義,既不能發揮能力開發的功能,也沒有必要作為管理系統的一部分獨立出來。

  5.操作性強

  考核制度要在人、財、物允許的限度之內,這就要求考核人員應根據目標來進行考核方案的設計,考慮到成本效益比、潛在因素對績效考核實施的影響。

  員工績效考勤制度10

  一、績效考核目的

  1、規範公司網店客服組日常銷售工作,明確工作範圍和工作重點。

  2、使公司對客服組工作進行合理掌控並明確考核依據。

  3、鼓勵先進,促進發展。

  二、績效考核範圍

  網店客服組

  三、績效考核週期

  採取月度考核為主的方法,對網店客服組人員當月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考核實施時間為2011年6月7日起。

  四、績效考核內容和指標

  績效考核的內容

  1、服務類

  旺旺溝通(諮詢轉化率、平均響應時間、客戶流失率)

  訂單類(訂單總金額、有效訂單比重、付款比例、退款比例、平均客單價)

  其他類(顧客投訴比重、異常訂單比重)

  2、管理類

  公司報表上交及時性、報表資料真實性、報表整體質量。

  考核指標資料來源

  1、相關績效軟體實時監控。

  2、對客服組進行抽訪問。

  考核指標

  網店客服組人員績效考核表見表二,總分為100分。

  五、績效考核的實施

  1、考核分為自評、店長考核兩種,兩類考核主體所佔的權重及考核內容如下表所示。

  考核者權重考核重點

  被考核人本人30%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店長70%"工作績效、工作能力工作協作性、服務性"

  2、績效考核指標

  六、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

  1、每月評比綜合排名第一名,獎勵100元;綜合排名最後一名,提成中扣100元。

  2、月考核評比綜合排名後兩名,仔細分析落後原因,針對落後原因,尋找改進措施,並在月績效考核通報下發後的一週內,提交整改方案。

  3、連續3個月(季度)評比綜合排名最後一名,考慮調崗。績效考核方案主要包含客戶服務部各崗位KPI考核標準、客服部KPI績效考核標準、奧迪客服專員績效考核模板、客戶服務主管績效標準、客戶經理的考核與激勵機制、客戶管理員績效考核表、客戶服務主管績效標準、客戶經理的考核與激勵機制等等。

  員工績效考勤制度11

  全套公司績效考核辦法

  為了調動公司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激發員工工作熱情,提升工作業績,增強公司競爭力,保證公司目標的順利達成,特制定本績效考核辦法。

  一、考核物件

  公司所有部門及員工(總經理除外)。

  二、考核內容和方式

  (一)考核時間:每月1日至31日。

  (二)考核工資標準:將員工每月應發工資總額的10%作為績效考核工資,根據當月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和具體金額。

  其中,年薪制員工考核工資標準為:年薪÷12×80%×10%;置業顧問考核工資標準為:基本工資×10%。

  (三)考核內容:員工本人當月工作完成情況及綜合表現。 (四)考核方式:

  實行分級考核,由直接上級考核直接下級,並由分管領導最終評定。即:

  1、公司總經理考核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其中,總工程師的考核結合分管副總意見); 2、公司副總經理考核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部門;

  3、部門負責人考核部門所屬員工,並由分管領導最終評定;

  4、財務部門人員由集團公司財務審計部負責考核,公司提供相關參考依據。 三、考核流程

  由制定工作計劃、執行工作計劃及工作考核三部分組成,詳見下頁圖表1。

  圖表

  1

  四、考核結果及獎懲

  (一)對員工的考核

  1、考核結果

  考核結果以分數確定,最終轉換為A、B、C、D四個等級,以分管領導最終評定為準。各個等級對應分數及基本標準如下(圖表2):

  A級:超額完成當月工作任務,綜合表現突出,工作成績優異;

  B級:全面完成當月工作任務,綜合表現良好,工作成績良好;

  C級:基本完成當月工作任務,綜合表現合格,工作成績一般,偶有工作失誤;

  D級:未完成當月工作任務,綜合表現一般,工作成績較差或有重大工作失誤。

  2、獎懲辦法

  當月考核結果直接與員工當月績效工資的發放掛鉤:

  (1)考核結果為A級:績效工資按100%發放,並按本人當月考核工資標準的10%另行發放獎勵工資。

  當月績效考核為A級的員工比例不超過公司員工總數的10%,各部門原則上不超過1人。

  (2)考核結果為B級:績效工資按100%發放。

  (3)考核結果為C級:績效工資按60%發放。

  (4)考核結果為D級:不予發放績效工資。

  考核中過程中,當月考核等級為D的,留任原職檢視;累計達到兩次的,轉為試用員工;累計達到三次的,給予解聘或辭退。年度C級考核結果累計達到或超過三次的,根據其實際工作情況,給予適當懲處。

  此外,員工月度工作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度優秀員工評選、年終考核和獎懲的重要參考依據。

  (二)對部門的考核 1、考核標準

  對部門的考核標準主要由以下幾個方面組成: 部門工作完成情況(70%)、執行力(10%)、下屬督導力(5%)、工作失誤和安全事故(5%)、自律力(5%)、團隊精神(5%)。 2、考核辦法

  對部門的考核採用部門自評和分管領導考評的方式,以分管領導最終評定為準。

  3、考核結果和獎懲

  年終,公司將根據各部門全年總體表現情況,評選優秀部門,並根據公司當年效益情況,給予部門適當獎勵。

  對於年終考評較差的部門,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部門負責人降職、降薪或解聘處理。 五、考核執行程式

  (一)計劃制定和返回:

  1、員工月度工作計劃:由員工制定《員工月度工作計劃表》(詳見附件1),交部門負責人稽核後返回員工。

  2、部門月度工作計劃:每月28日,部門負責人制定下月《部門月度工作計劃表》(詳見附件2),交分管領導審定後返回部門。

  3、計劃制定各階段,應進行必要的溝通。

  (二)考核、彙總

  1、員工考核:員工考核由員工自評、部門考核、分管領導評定三個部分組成。

  (1)員工填寫《員工月度工作考核表》(詳見附件3),交部門負責人考核;

  (2)部門負責人考核完畢後,交分管領導評定;

  (3)考核各階段,應進行必要的溝通。

  2、部門考評:部門考核由部門互評、部門自評和分管領導評定三部分組成。

  (1)部門互評:由部門負責人填寫《部門月度互評表》(詳見附件4),對其他部門月度表現進行評議,並交公司領導,作為對其他部門考評的參考依據;

  (2)部門自評:由部門負責人填寫《部門月度自評表》(詳見附件5),交分管領導評定;

  (3)考核各階段,應進行必要的溝通。

  3、高管考核:高管人員填寫《高管月度考核表》(詳見附件6),交公司總經理評定。

  4、彙總:每月5日前,各部門將員工考核和部門考核彙總後,交分管領導評定。

  (三)結果反饋

  (1)每月8日前,分管領導將部門及所屬員工的考核下發綜合部;

  (2)綜合部根據考核結果填報《員工月度考核彙總表》(詳見附件7),並於每月10日前交公司領導審批;

  (3)綜合部將經公司領導審批後的考核結果反饋至各部門,並函告財務部;

  (4)考核人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被考核人進行溝通,以改進和提高工作績效。

  (5)年終,綜合部將填報《員工年度考核彙總表》(詳見附件8)和《部門年度考核彙總表》(詳見附件9),經公司領導審批後,反饋至各部門。 六、其他事項

  (一)考核人員應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進行考核。被考核人認為考核結果嚴重不符合事實的,可以向綜合部或有關領導提出申訴。經調查屬實的,報公司領導同意後,可給予糾正,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二)本辦法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於20xx年8月起執行。

  (三)本《辦法》由綜合部負責解釋。

  員工績效考勤制度12

  不同的崗位,其績效考核制度的製作方法與考核內容也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份保安績效考核制度,僅供各位行政管理人員或保安員參考。

  1、衛生要求和處事能力考評標準:

  1.1 每班上班都要打掃保安室衛生及管區衛生(如魚池、大門口、門牌等)發現有垃圾、積水、積物、發現不達標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超過8小時未能改扣1/次。

  1.2按公司制度要求對公司人員進行監督(如發現不按規定擺放物品,亂扔垃圾,隨地吐痰等不文明行為),如視而不見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

  1.3保安室物品按要求擺放整齊,做好記錄違者扣0.5分/次;物品用具以舊換新,違者扣0.5分/次;如發現物品掉失,找不到責任人扣當班人員扣1分/次。

  1.4維護保安室器材、用具完好無缺無損無塵,如發現損壞或缺少及時上報找出責任人,未能及時彙報扣0.5分/次。

  1.5遇到特發事情未能處理和及時上報(如外來車輛損壞公司財物、員工坐陽臺、爬窗戶、偷東西等一切違規行為),發現問題但未能處理或上報扣0.5分/次。

  1.6未經領導批准同意,擅自放外來人員、員工(工傷除外)進入保安室者扣0.5分/次。

  1.7禁止衣冠不整者(如穿拖鞋、背心等),醉漢、精神病患等人員進入廠區,違者扣0.5分/次。

  1.8保安室內禁止嚴禁吸菸、聽音樂、聊天,如發現違者扣1分/次。

  2、工作態度紀律及考評標準:

  2.1對來訪客人主動問好有禮,有人查詢時要站立起來回答,不得漫罵、擾亂同事和領導,如有發現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

  2.2同事之間和平共處,共同完成工作,如有發現愉懶,斤斤計較者、吵架鬧事者扣0.5分/次。

  2.3積極主動做事,發現被動者或被主管及員工投訴者扣1分/次。

  2.4不服從工作安排,頂撞領導者,帶有個人情緒工作裝模裝樣者扣1分/次。

  2.5工作不到位、發現問題未能及時到位(如未經登記、同意,帶外來人員進入廠區;紅外紅異響亂報;員工爬窗等)扣1分/次。

  2.6禁區內(宣傳欄範圍、正門口等阻塞通道)不準停車,如發現或收到投訴扣1分/次。

  3、工作質量要求及考評標準:

  3.1進出公司的車輛、人員都要經過登記、檢查、通知確認允許後方能放行,如發現未經同意允許、檢查放入者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

  3.2監督員工及外來人員車輛停放是否達標,發現不達標或投訴扣0.5分/次。

  3.3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秩序,帶出物品檢查情況,不按要求執行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

  3.4保安員做好外來信函、公文報刊的收發登記工作並及時處理,當班必須清理完所有信件報刊才能交班,發現不達標或訴扣0.5分/次。

  3.5做好晚上員工車輛出入、停放登記記錄,發現不達標或投訴扣0.5分/次。

  3.6做好監督檢查消防器材我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和彙報,未能及時彙報扣0.5分/次。

  3.7按規定定時或不定時巡邏並做好記錄,及時向領導彙報特殊情況,出現問題未能及時彙報扣1分/次。

  3.8值班時在檢視監控和紅外線有無異常情況,並做好記錄及時彙報,發現不達標或投訴扣0.5分/次。

  3.9檢查宿舍公共設施作用情況(消防器材、燈管、水龍頭、飲水機等),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出現事故或被投訴扣0.5分/次。

  3.10監督好員工、公司車輛安全,不能讓陌生人員靠近,發現異常及時作反應,並向領導彙報,發現不達標或投訴扣0.5分/次。

  3.11保安管理範圍公共財物受損或找不到責任人,由值班人員負責,發現不達標或被投訴扣0.5分/次。

  3.12做好《來訪登記表》記錄並通知被訪人確認允許後才能放入,發現,發現不達標或投訴扣0.5分/次。

  3.13做好《交接登記表》記錄並交班旱清點保安公用物品,如發現損失,找不到責任人由交班和接班保安共同負責,發現不達標或被投訴扣0.5分/次。

  3.14做好《監控登記表》記錄,發現不達標扣0.5分/次。

  3.15做好《巡邏登記表》記錄,發現不達標扣0.5分/次。

  3.16保證公司門口車輛暢通,貨車8:30分之前不能開到倉庫後門等上貨,外來人員(司機)不能開摩托車到倉庫後門及車棚內,只能停放在大門口臨時停放區。發現不達標或被投訴扣0.5分/次。

  3.17每個月定期對消防器材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及時上交檢查表格行政部,發現不達標扣0.5分/次。

  3.18上班看報紙雜誌,玩手機者扣1分/次。

  3.19監督員工上娛樂室活動情況,發現不按制度的人員做出處理和作好記錄,並向領導彙報,視而不見及未能及時彙報者扣1分/次。

  3.20檢查監督住宿員工作息情況是否違反公司制度,視而不見及未能及時彙報者扣1分/次。

  3.21上班期間睡覺、離崗者扣2分/次。

  3.22做好相關表格登記,發現不按時記錄和上交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

  3.23交班時,做好交接工作(物品交接、當班情況的交接等),發現沒有交接清楚相關人員扣0.5分/次;因沒有交接清楚而違反要求,相關人員扣1分/次。

  3.24從公司外出的車輛都要經過檢查摩托車後尾箱、司機室等)方能放行,沒有檢查扣0.5分/次,收到投訴扣1分/次。

  3.25做好臨時(即8小時內)停放在保安室的物品登記手續,沒有登記清楚扣0.5分/次,沒有經主管批覆而亂放的扣1分/次,超過8小時或超過登記時間未通知經辦人搬離物品當班人員扣0.5分/次。

  3.26及時提交及領取《員工自評及主管考評表》,無正當理由超過8小時未領取扣1分/次。

  3.27接到來訪客人探訪總經理時,保安人員登記好《來訪登記單》及必須打電話通知到助理或行政部,一般情況下不能直接打總經理電話要先透過助理處理,探訪工地陳生時先通知行政部探訪物件或助理同意後方可放行入內,偽者扣1分/次。

  3.28 嚴禁摩托車,腳踏車,電動車,助力車等進入廠區或新廠區,特殊情況必須向主管申請同意,違者扣1分/臺車。

  4 員工流失率及考評標準:

  4.1 保安人員對班長崗位工作滿意度60%以上,如不達標扣0.5分/次。

  4.2 以身作則,做好榜樣,做到上傳下達,發現不達標或被投訴扣0.5/次。

  4.3 編制保安值班表,衛生值日表,崗位輪流表等相關表格事項,發現不達標扣0.5分/次,收到投訴扣1分/次。

  4.4 監督及反映保安工作值勤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彙報,發現不達標或被投訴扣0.5分/次。

  4.5 每月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發現過期無效及時改換,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及上交檢查表格到行政部,發現不達標扣0.5分/次。

  4.6 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培訓,沒有月培訓計劃和記錄扣5分/次。

  4.7 定期(兩週一次或視情況而定)安排保安人員清洗魚池,發現不達標扣1分/次,收到投訴扣2分/次。

  員工績效考勤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一、目的和意義

  1、 透過薪酬績效體系的實施,持續不斷地提升和改進公司、門店和員工的工作績效,確保公司發展目標的達成和相關政策、制度的有效實施。

  2、 透過薪酬績效體系的實施,對員工進行客觀、公正地評價,並透過此評價合理地進行薪酬分配。

  3、 為員工的獎懲、晉升、辭退、培訓等人力資源政策提供確實可信的依據。

  二、原則

  1、競爭原則:能者上 平者讓 庸者下

  2、公平原則:用事實說話,真實地反映每位員工的實際情況。

  3、公開原則:考核過程公開化、制度化。

  4、激勵原則:以正激勵為主,負激勵為輔。

  5、保密原則:每個人的薪酬都具有保密性。

  第二章 員工收入構成

  一、公司總部及店長月度收入構成: 固定收入+績效獎金 二、固定收入組成:

  固定收入由基本工資、崗位津貼、交通補貼、通訊補貼、餐費補貼、司齡工資構成。

  1、基本工資:參照各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 政策性指標確定,基本工資為員工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隨著每年政府公佈的最低保障工資標準不同,基本工資也將隨之調整。

  2、崗位津貼是指根據各崗位人員的實際情況,公司給予的相對應補貼,補貼標準 為因崗而異。

  3、交通補貼是指根據不同職務給予不同的補貼標準,標準對應如下:

  4、餐費補貼:全公司所有正式員工(含未轉正,但不含實習及各種兼職或勞務人員)標準為300元/月。

  5、司齡工資:司齡工資是員工長期在公司工作所獲得的一種薪酬回報。

  1)起始時間:目前公司員工的司齡工資起始日期統一設定為 年 月 日(含)前轉正的所有員工,其餘員工的司齡工資起始日期為該員工的轉正日期。

  2)司齡工資發放條件:員工在司齡工資起始日期1年後開始享受司齡工資。

  3)發放標準:員工司齡工資起點為120元/年,以後每工作滿一年司齡工資增加120元/年, 10年封頂。

  4)調整時間:司齡工資自符合條件的次月開始調整(1日除外),並在次月的工資表中體現,離職當月無司齡工資。

  6、通訊補貼:公司根據崗位及實際需求,加入集團網,實現網內通話全免費。

  7、固定收入內所有組成形式均參與出勤核算,但各項組成部分的上限為100%。

  三、績效獎金: 績效獎金作為公司獎勵的一種方式,其計算方式為:績效獎金 = 績效獎金基數 × 績效考核係數。

  1、績效獎金根據不同職類職級來定,比例各不相同。

  2、績效獎金參與出勤核算。

  第三章 績效考核

  一、公司總部人員及店長的績效考核

  1、績效獎金基數:按照公司與考核人商議確定的考核基數為準;

  2、績效考核係數:

  績效考核係數分為六個等級,最高等級係數為3.5,最低等級係數為0 每個等級都與績效考核分數掛鉤,具體關係如下:

  3、績效考核分數:

  根據工作內容的不同,每個崗位都設定不同的績效考核指標,根據績效考核指標的實際得分計算最終的績效考核分數。

  4、績效考核週期:按照自然月度進行考核;

  5、績效結果反饋:

  ——月度績效考核為F級,則員工自願接受待崗培訓處理,按照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發放薪資,經培訓考核通過後,可重新競聘上崗;

  ——連續2個月月度績效考核出現F級,則給予員工降職降薪或轉崗處理;

  ——連續2個月月度績效考核出現F級且考核分數低於60分,則員工自願接受辭退處罰。

  二、績效考核實施

  1、每月結束後,由直接上級根據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對下屬員工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肯定員工的成績與優點,指出員工的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實施計劃。

  2、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在充分溝通後,形成書面意見,雙方簽字確認。

  3、各指標提供部門(個人)在規定時限內將指標提供到相關部門,由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級根據被考核人各項考核指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評分並進行績效面談。

  4、門店所有考核表均由店長統一簽字確認;部門人員部門第一負責人統一簽字確認。提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5、當月離職人員無績效獎金。

  6、當月實際出勤低於正常出勤工作日的1∕2時,月度無績效獎金。

  7、轉正當月不參與績效考核。

  8、 所有績效獎金均參與考勤核算。

  第四章 薪酬調整政策

  一、薪酬調整週期:

  1、每一年一次;

  2、公司會根據個人工作業績及表現,結合市場因素;每人每年至少會有一次薪酬調整的機會。符合上調因素的,調整幅度3%-30%。

  二、調整的具體政策:

  三、具體實施辦法:

  1、薪酬調整的原則:以月度績效考核為基本依據,結合薪酬調整的其他基本條件。

  2、半年度薪酬調整的基本條件:

  1)上半年的考核人員必須在1月1日前轉正,下半年的考評人員必須在7月1日前轉正。

  2)若半年中月度績效考核出現2次(含)以上“F”,半年度考核等級直接定為“F”級。

  3)若半年中月度績效考核出現3次(含)以上“E”,半年度考核等級直接定為“F”級。

  4)半年度中月度考核分數平均值大於等於110分,且其中單月考核成績不低於80分,半年事假天數累計不超過6天。半年度考核等級為“A”級。

  5)半年度中月度考核分數平均值大於等於100分,且其中單月考核成績不低於70分,半年事假天數累計不超過12天。半年度考核等級為“B”級。

  第五章 薪酬保密規定

  一、本公司實行以責任、能力、貢獻、績效為核薪計酬依據的薪酬制度,為引導員工進取精神和避免互相攀比,特加大力度推行薪酬保密規定。

  二、主辦核薪人員非經核准,不得私自洩露任何員工的薪酬資料,如有違反,予以行政 處分,情節嚴重的可作降職、調職直至解僱處分。

  三、任何員工探詢他人薪酬或向他人洩露薪酬情況的,將視為違紀行為,如有違反 者一經發現處罰洩密者一個月的月度收入,情節特別嚴重可予降職、降薪直至解僱處分。

  四、任何員工對本人月度收入如有疑問或異議,應報向人力行政部查明處理。

  第六章 薪酬績效申訴規定

  一、申訴主體:員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向人力行政部進行投訴。

  二、申訴形式:被考核員工提起申訴時需要以書面形式提交。

  三、申訴處理:

  1、人力行政部在接到申訴後5個工作日內必須分析考核是否出現差錯,分析導致差錯的原因,最終將處理意見反饋申訴人。

  2、申訴人員對人力行政部的處理結果不服的,可向總經理投訴,總經理的裁決具有最終的效力。

  第七章 附則

  一、制定與執行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行政部起草,總經理審批後生效,同時與本考核制度相關的規定、制度同時作廢。

  二、解釋權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北京永民康醫藥技術有限公司人力行政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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