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1
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後,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1、遲到定義:上班時間後1—30分鐘以內到崗者為遲到,30分鐘以後到崗者按曠工半天處理,超半天按1天處理。
2、早退定義:下班時間提前1—30分鐘下班者為早退,下班時間提前30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半天處理,超半天按1天處理。
3、對遲到、早退的`處理:
①遲到5分鐘以內的不處罰;
②5—30分鐘的,扣款50元;
③當月累計遲到、早退4次者,扣50%績效獎;5次及以上,扣除當月績效獎。
4、上班遲到、早退故意不按指紋者,記過一次。(注:記過一次扣款100元)
5、因上下班遲到、早退或者曠工不按指紋找部門主管做假者,連同部門主管同時記過一次。(注:一次扣款200元)
6、員工因正常上班需要外出公務的,必須由部門主管及領導簽字確認後(部門主管由上一級領導簽字),按完指紋方可外出,外出單交到傳達室。傳達室有義務提醒外出人員提交外出公務單,如外出人員沒手續出門,傳達室負同等處罰,記過一次。(注:記過一次扣款100元)。
7、各部門主管籤外出單時要有正當、合理的理由,每月辦公室統計外出單情況並進行真實性核查,對無正當理由而簽字的主管,與員工承擔一樣的責任。記過一次。(注:記過一次扣款100元)。
8、所有人員上下班必須自覺按指紋,不得提前到打卡區域附近聚集,違者記警告一次。
9、傳達室每天做好考勤監督,並如實做好外出單收集,每週一將外出單交至辦公室。
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2
近期發現部分同事上下班有遲到、早退等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行為,為營造良好工作氛圍,現作如下制度:
1、遲到定義:上班時間後1—30分鐘以內刷卡到崗者為遲到,30分鐘以後刷卡到崗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2、早退定義:下班時間前提前1—30分鐘下班者為早退,下班時間前提前30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3、對遲到、早退的處理:
①遲到、早退1—10分鐘的,扣款10元;
②遲到、早退11—20分鐘的,扣款20元;
③遲到、早退21—30分鐘的,扣款50元。
4、上班遲到不刷卡者,記小過一次。(注:記小過一次扣款50元)
5、籤卡只適用於正常上班人員(如出差、忘記打卡和考勤機出現故障等);遲到、早退、曠工不列入此範圍。
6、因上下班遲到、早退或者曠工不刷卡而籤卡者,記大過一次。(注:記大過一次扣款100元)
7、員工因正常上班需要籤卡的,必須到人事部申請,部門經理及主管簽名確認後,方可籤卡。
8、各部門主管籤卡時要有正當、合理的理由,每月人事部統計籤卡情況並進行真實性核查,對無正當理由而籤卡的主管,與員工承擔一樣的責任。
9、所有人員上下班必須自覺排隊刷卡,不得提前到打卡區域附近聚集,刷卡時不得插隊,違者記警告一次。
10、所有人員上下班必須親自刷卡,不得代他人刷卡或者讓人幫忙刷卡,如發現有此行為,首次記小過處理,第二次記大過處理,第三次給予開除。
11、前臺文員每天做好考勤監督,並如實做好出勤異常統計。
12、曠工及籤卡按《員工獎懲管理辦法》及《出勤管理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