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照常升起》讀書心得

《太陽照常升起》讀書心得

  這本《太陽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長篇小說,也是他的成名作。有人說海明威的長篇小說沒有他的短篇寫得好,他們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觀點,我不知道,反正誰都有隨便發表自己看法的權利。我只相信,如果一個故事能用一個短篇可以寫出來,海明威是不會把它寫成長篇的。反過來說,如果一個故事用一個短篇寫不完,那他就會把它寫成長篇。這樣說的意思是:與其說他的長篇是長篇,還不如說一個大號的短篇。那麼普通所說的長篇與短篇之間的區別是什麼?僅僅是篇幅上的差別麼?當然不是!短篇與長篇的區別是它的結構更為緊湊、主題更為單一。如果說長篇象是個十連發的散彈槍,短篇小說就是個"單打一",這樣一說,其實海明威的這種拉長了的短篇就象一個射程長,精度高只有一發子彈的大狙了,他小說的篇幅無論多長,那主題都會把它的前後洞穿。

  在這部小說中,主人公巴恩斯在大戰中受傷,此傷讓他不能與他所愛的女人在一起正常的生活,而且更要命的是,他愛的這個女人又天性風流 、熱愛生活、嚮往自由 和享受,她叫勃萊特。勃萊特認為巴恩斯非常可愛,巴恩斯更是對勃萊特愛之入骨,他們很早就認識,但是現實卻讓他們無法在一起生活。小說開始的時候,勃萊特就已經離過兩次婚,這是兩次都是不幸福的婚姻,而且還都是巴恩斯只能眼睜睜默許的,然後正想結第三次婚,小說的故事也就在這個時間段裡依次展開。首先從這個小說空空的框架裡,我們就可以想像巴恩斯心裡應該具有的.複雜滋味,這裡有內疚,有隱痛,有妒疾,有失意,有孤獨,有無奈,有苦戀,有空虛,有屈辱,有等等禁錮了精神並使之痛苦的東西,而這種種複雜滋味也就是海明威要隱匿下的那"八分之七"。讀這小說如果沒有先認同一下巴恩斯的感受,那麼你去讀這小說中巴恩斯與其它人的所有的酒桌前的閒言碎語都會覺得平談無味。而這小說中有八分之七又是由這樣的"閒言碎語"所構成。

  當然,聽到這裡你可能會認為,我是想說只要學會"聽話聽音"就能看懂那些"閒言碎語",從而也就能讀懂這本小說了,不過你可能會問,讀懂是一回事,喜歡又是另一回事,讀得懂就能保證人會喜歡他的小說了嗎?其實我明白,你想問的是,海明威的小說真正讓讀者熱愛的到底是什麼東西?

  海明威小說的魅力首先是在他對人心的洞察力上,這表現在他的角色塑造上,他的角色正象是人們都知道的就是一個"打不垮的人",但是僅僅說他打不垮,那還不能完全解釋他何以讓人崇拜有加,其實這個"打不垮的人"的本質不是拒絕向命運低頭,而是拒絕命運被一小撮人操縱。普通的人會認為,我們的命運僅僅是上帝安排的或自己創造的,但是卻意識不到它有時是被一小撮人操縱了的。意識不到的人會樂於向命運低頭(又能怎麼辦)。但是一旦人意識到了,那他就會氣憤難忍,而海明威的這個"打不垮"的形象,也正是從這種認識中脫胎出來的。對上帝低頭,對自己的選擇認輸,這無損真漢子的光榮,但是任由別人插手自己的命運,這就不可忍受。這些人總把手插在你的錢袋裡,把腳踩在你的肩膀上,把路上修在你的土地上,或者總是要求你為他們的事業獻身,然後賞給你一個你再也無法享用的東西。只有在這種人面前,這個"打不垮"的形象才真正的金光閃閃,具有真正的價值,才真的知道"自由 "和"獨立"到底是什麼東西。

  在這篇小說裡,圍繞著這個"打不垮"的形象塑造的其實是三個人,一個是巴恩斯,一個人科恩,一個是勃萊利的最後一個男朋友羅梅羅(他是一個鬥牛士)。在巴恩斯身上,我們首先看到一個安於命運的人,這是個被天意命運"打敗了"的人,但是他對愛情和生活是不屈服的,但這是他的"敗而不垮"。當然,僅僅是這一點並不能說明什麼東西,但是隻要他的形象只有投射到那個追求勃萊利的猶太人科恩身上,才會顯現"打不垮"的真諦。科恩這個人,我們首先看到的是一個生活得意的人,但是他最後不僅垮掉了,而且垮掉的醜陋無比。他雖然把巴恩斯揍暈了,把羅梅羅打得爬不起來,但是在勃萊利、巴恩斯和羅梅羅他們眼裡,他卻一敗塗地。他最後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他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愛情奴隸,他不是被天意命運擊敗的,而是被勃萊利這個人擊敗的,而勃萊利之所以能擊敗他,是因為他本身就是個可以輕易被什麼人都可以擊敗的、一個可憐的傢伙而已。正是從他身上才反襯出巴恩斯對生活的認識,對打不垮的精神的認識。而羅梅羅這個人,海明威用他與科恩(前拳擊冠軍)的決鬥把那種"打不垮"的精神展現的更徹底。決鬥那一段寫得簡直太精采了。一個是鬥牛士,一個是拳擊手,鬥牛士用鬥牛的那種不屈精神面對拳擊手的兇悍。最後的結局是:拳擊手比公牛難鬥和鬥牛士比拳擊手頑強,也就是說"打不垮"的本質不是兇悍而是頑強(海明威最喜歡的兩個主題"拳擊"和"鬥牛"在這本小說裡發生了撞擊,只不過這個拳擊手有點菜)。從這裡看,海明威對人性的洞察力就很讓人著迷。

  當然這僅僅指出海明威對人性的洞察力,別外海明威講故事的技巧也是非凡的。科恩這個人的心理在這個小說中被他從頭抓到尾,僅僅這一點,就非常不簡單,小說中對科恩和勃萊利之間發生的事沒有一點正面的描述,但是他們之間所發生的事卻讓讀者感到非常清晰,就彷彿海明威在小說裡全都講過。而這只是因為他在描述科恩那些怪異的行為時描述的非常真實,確實真實,太真實了。為什麼會這樣?這是因為,就象是模特的眼窩越深畫家才越能表現人臉的體積一樣,正因為科恩怪異的行為怪得很所以才使這事更真實——當然,這也是這書最現實的趣味,其它說了都有點虛。

  最後把海明威關於"冰山理論"的一句話作為本文的結尾:如果一個散文作家充分了解他所寫的東西,那他就可以省略他和讀者都瞭解的東西;"如果斷個作家寫得極為真實,那他會強烈地感覺到那些東西,就彷彿作家已經講述了它們。"(摘於《午後之死》)這也就是他的冰山理論的另一種表達。他的冰山理論包皮含太多的意義。上面這句話裡最重要的一個詞就是"極為真實",而要做到"極為真實",需要一些聰明才智,就象生活也需要聰明才智。海明威真正的迷人之處在於他絕不僅僅是一個打不垮的漢子,而是一個無論生活還是寫作中都散發著既聰明又老練、既謹慎又判逆、既認真又玩世不恭魅力的老男人(書裡的巴恩斯也是這樣的人)。而這種人在我們這裡還暫時沒有出現過,我們這裡的人老了,總是變成一個個"天真的"匹夫有責的遣老們,那些乾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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