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英語的心得和經驗
學習英語的心得和經驗
我學習英語有三十幾年,不敢說有什麼成功的經驗,但是對國人如何學習英語還是有點看法。其實,我早就想寫一篇這方面的文章,但是遲遲未能動筆,根本原因就是我的觀點是不入流的,甚至會遭到一些人非議的。前幾天,我應一個出版社之託審一部書稿。其中有一部分內容是講書的作者在美國老師幫助下學習英語,真是跟我的主張不謀而合。此時此刻,我的擔子也大了起來,現在斗膽將自己的觀點丟擲來,讓大家評頭品足。
國人學英語的歷史可不算短。我這裡所說的學英語不包括以英語為專業的那種學習,也不包括那些到國外住了一段時間學習英語的情況。我重點要說的在中國國內而且生活的圈子都是中國人該如何學習英語的問題。
國人學習英語早先是從語法入手,後來又改成聽說領先,讀寫跟上。最近這十幾年又冒出了各種各樣的學習方法,當然有不少有譁眾取寵之嫌。儘管如此,國人的英語水平還是沒有質量的飛躍。究其原因,我以為還是沒有搞明白為什麼要學習英語,學了之後幹什麼。這些問題搞不清楚,就很難採取正確的學習方法或者途徑。
根據觀察,我以為國人學習英語無非有這麼兩個主要目的。一個是立志將來要從事以英語為主的工作,這樣的人最好專門學上幾年。另一個就是將英語當成自己工作的`一個工具或者一個助手。當作專業來對待就不用說了。非英語專業的人學習外語應該抱著一種什麼目的呢?我以為,夠用即可。因為在沒有語言環境的條件下,不出國就能將另一個國家的語言學得呱呱叫,而且聽說讀寫譯全都精通,是非常困難的,至少對大多數人,對一般不具備所謂語言天才的人,是不可能的,因而也是不必要的。
我可是受過英語專門訓練的人,而且三十年來一直在孜孜不倦地學習,工作中也是經常派得上用場。但是坦率地講,我並非聽說讀寫譯樣樣精通。我做口譯就不在行,而且經常聽不懂老外的講話。其根本原因就是我平時並不跟老外在一起工作,周圍的同事和朋友又都是中國人。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就是這樣,不論你在訓練班上練得多好,一旦你擱置不用,這種能力就會退化。可是,當一個外國朋友來北京跟筆者待上一個星期,我的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立即恢復原狀。
我認識幾個上海朋友,他們的英語講得非常漂亮,簡直是無懈可擊。究其原因就是他們整天跟老外接觸,朋友圈子裡老外佔了很大一部分。這些老外還有一個特點,就是不學習漢語,這反過來倒成全了我那些朋友英語的聽說能力。我過去有個同事的妻子在國家一個部委負責國際聯絡工作,基本上就是迎來送往,英語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沒得挑,可是你要是讓她去用筆翻譯一篇文章,哪怕是不太難的文章,她都翻譯不好,不是理解上有問題,就是不知如何遣詞造句。這從另一個角度證明了,一種能力獲得之後如果不在實踐中運用,時間一久還是要退化的,甚至會喪失的。
可以這樣說,英語在我們國家只要是作為一種外語來使用,那麼學習的人就不可能像那些視英語為官方語言的國家國民那樣,將英語水平提高到一個很高的水準。還是那句老話,除了少數人可以做到,多數人永遠也不會將一種外語學到家,不論是聽說還是讀寫,概莫能外。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還不如務實一些,根據自身的需要,側重一些內容。其實歷史上就有一些人是這樣做的,甚至還有不懂外語能夠“翻譯”出大批文學作品來的。
上個世紀初有個大翻譯家林紓。他對外語一竅不通,可是他的文學功底相當紮實。於是他與人合作,根據別人的口譯將作品“翻譯”出來,其譯作有一百八十多部,其中有的譯作還風靡全國。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奇蹟。那麼有誰能說他不是一個傑出的翻譯家呢?我記得,多少年前,從一個刊物上看到一個介紹,說三十年代有個翻譯家翻譯了一些作品,但是此君的外語口語基本不行。但是這並沒有影響他在文學翻譯領域做出優異成績。說這話的意思就是告訴大家,一個人不可能全面,即使在外語掌握上也是如此。
那麼對我們來說,在學習英語上如何才能做到有效呢?既然我們缺少這種環境,那麼我們在聽說方面下了很多工夫之後又不能應用於實踐,那這種努力就是一種浪費。與其浪費時間,還不如在閱讀和寫作以及翻譯上下一些功夫。在這方面,不光是國人就是外國人也有很好的例子。
著名學者季羨林先生的一段經歷就很能說明問題。二○○二年九月十日《參考訊息》轉發香港《明報月刊》的報道,介紹了他學習俄語的經過。季羨林先生說,那時他在德國留學,學習俄語,每星期四個小時,總共需要二十個星期。“老師開頭就把字母講了一講,原以為可以慢慢來的,沒想到第三堂課時老師就拿了一本果戈裡的短篇小說,讓學生念!結果一星期四小時的課,學生起碼得花上三天時間來準備:查語法、查生詞…….生詞還只能查到前半個,後半個至詞尾部分查不著,苦得很,先生說,不過二十個星期下來,學原文,弄語法,唸完了整本小說。”據說,馬克思七十歲的時候開始學習羅馬尼亞語,就是利用自己一本著作的羅馬尼亞文版學的。一本書念下來了,一種語言也學會了。
我也有這方面的體會。多年以前,我就找來一本英國前首相艾登的回憶錄看,一邊看一邊寫感想。書看完了,感想寫了好多篇,不僅記住了書的內容,而且還鍛鍊了寫作能力。多看英語書,多用英語寫作還有一個益處,那就是可以幫助改進口語,因為你對英語的行文非常瞭解,而且肚子裡有“東西”。當你需要說話的時候,你就算說不出來地道的口語,說出書面語來那是沒問題的,至少在交流上不受影響。我現在之所以見到老外還能說,就是因為我有著堅實的閱讀和寫作功夫。在某種程度上,閱讀和寫作彌補了一部分聽說能力的不足。這是不是比那些整天追逐新方法學得快忘得也快來得有效吧?
最近我重新拾起多年以前學習過的日語——“拾”就意味著平時用不上,時間一久就忘得差不多了。於是我故伎重演,拿來日本的小學高階課文來讀,一邊看一邊研究語法一邊弄清表達方式的來龍去脈。這樣做的結果不僅加深了記憶,而且還能夠上口說幾句。我相信,堅持下去一定會有很好的效果——堅持不下去就什麼也別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