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民法後的認識與心得

學習民法後的認識與心得

  學習民法這門課應經一個學年了,對民法的認識真可謂是有了更深一層的認識。

  一、學習了這門課後,我個人對民法的一些認識。

  法律是社會的調節器。任何部門法皆以一定的社會關係之調整為使命,民法也不例外。民法區別於其他部門法的原因,在於它有自己特殊的調整物件和調整方法。

  民法的調整物件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人身關係就是人格和身份發生的社會關係和法律關係。財產關係就是大陸法系的“物權”就是以財產為媒介的社會關係和法律關係。民法的調整方法分為事前調整和事後調整。民法調整在於恢復正常的民事關係。民法的性質。首先民法為權利法,其次,民法為私法,是市民社會的法,是私人社會的憲法。民法的基本原則: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地位平等,意思自治的原則,誠實信用的原則,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再說,法律研究是根據法律的特徵,是私人社會的法,還是政治國家的法,分為公法和私法。民法是私人社會的法,是民間社會的法非權力社會的法,是完全平等的法,是調整民事社會的法。它保護的是私權。因此我認為民法是民眾之法,具有極強的實踐性,植根於民眾的社會生活,來源於民眾的社會實踐,與民眾自身利益息息相關。在諸法之中,與民眾利益關係最緊密者,莫過於民法。

  二、我對學習民法這門課的一些學習心得。

  學習民法不能只看法條,即使是把《民法通則》及《司法解釋》都背下來也是無濟於事的,民法重要的是在對法條記憶的基礎上對實際問題的解決,即是說要聯絡實際案例,進行分析才能真正的理解。

  學習民法要先看教材,不能說只看法條就行了,即使你的是帶有註釋本的法條,但還是不過課本說的那麼全面。民法涉及很多肥肉法律原理,在法條中可能是看不懂的',所以我們需要踏踏實實把教材搞通。

  學民法,要多做練習,對實際上的案例進行分析,透過這種途徑去理解法條,也就是說在對法條有充足的理解基礎上,再去記憶。

  三、民法的展望

  在學習民法的過程中,在老師的指導和影響下,我們都會不由自主的探討當今中國民法存在的種種問題,與對當今中國的民法的展望。

  展望民法有兩個角度,一是從法本身來看法,二是從法外來看法。進入21世紀的中國民法會怎樣發展?能否如前面所講,把市民社會放到核心的地位,把權利本位、私法自治突出來,深入人心,這關係到中國法治化的整個程序,也關係到經濟民主化、政治 民主化的程序。

  從法本身的角度來展望中國民法。改革開放二十多年的成果,對中國的經濟、 政治以至倫理確實有巨大的貢獻,而且更多的是開啟了一種民智,提出了一種新的治國 理念,即不要貧困落後的社會主義,要讓人民過上富足的生活,過上自由的有尊嚴的生 活。雖然這種自由狀態現在還受到許多約束,但與改革以前相比已是極大的進步。改革 開放以後,從民法的制度到理念,我們更多地是從大陸法,包括從歐洲、日本的民法典 以及中華民國的民法中借鑑對我們民族發展、政治經濟改革有益的東西,結合國情,形 成如今中國民法的基本狀況。並有了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合同法、商標法、專利 法、著作權法、公司法、票據法等諸多民商事立法,再加上05年頒佈實施的物權法,當今中國的民法的立法體系不斷的趨於健全。

  但是可能我們中國還是需要一般民法典。法典化對於民主國家有著積極的意義。人治的基本原則是“臨事制刑”,即事情出現了才制定法律。而法治必須把規則預先公開。規則一旦制定,就 不光約束老百姓,同樣也約束立法者和執法者,一個國家沒有什麼東西比“法”更大。 法典就有這樣的功能:把所有的規則事先制定出來,公之於眾,以此引導人們的行為, 保護人們的權益。法典的意義並不僅在於有文字規範,更重要的是要人們知道有什麼制 度,知道自己有哪些權利。而它更深遠的意義在於成為一種文化,成為人們的一種習慣 和自由,即依法辦事,依法治國。

  民法典不是單行法,也不是一般的法,是改革二十多年來法文化的結晶,需要充分的醞釀和準備。一方面是要加快民法典的立法程序,另一方面要對民法典的制定持十 分審慎的態度,因為這畢竟是我國法治化程序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完全有理由相信,稍微長一點的時間,中國也能搞出一部比較好的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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