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血色浪漫》感言

觀《血色浪漫》感言

  看過都梁的《血色浪漫》的人都會有這樣一種感受:其可讀性在於它能引導我們領略一種新的人生態度。從中我們會有許多感悟,比如精神流浪,比如“在路上”。

  在主人公鍾越民身上,我們會發現很多的矛盾:很難想象他可以一面率領著一群“我是流氓我怕誰”的“頑主”掐群架,一面卻又對音樂詩歌有著極強的鑑賞品讀能力;很難想象看似玩世不恭的他卻有著一種凜然的契約精神;也很難想象不滯於物如風流蕩的他卻願意為了秦嶺而停留。也許正是這些矛盾才凝鑄了鍾越民身上那份血色的浪漫氣質,才讓這個形象如此光彩奪目。

  他不知道他想要什麼樣的生活,但他知道他不想要什麼樣的生活。所以他以一種近乎殘忍的冷靜和絕情拋棄了周曉白,用他自己的話說,他之所以拋棄她是因為周這個人“太軸”,換句話說,她對感情太執著,控制慾太強。那麼有人要反駁:對感情不執著難道還要視為兒戲朝秦暮楚?可問題是愛情從來不是一個人的事,任何人都必須是一個獨立的個體,然後才能透過愛情或其他去追求個體的完整與神性。所以不能把對方控制得太死,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給對方空間的同時也是給自己留下空間。周曉白的失誤在於她總是在試圖將這個空間無限拉近直至消失,這樣的舉動自然會把對方,尤其是鍾越民這樣一個崇尚自由和“放蕩”的男人嚇跑。

  鍾與秦嶺之間的感情則不同了。

  鐘的哥們張海洋曾說:愛是生活,而鍾越民的生活永遠在變動,所以他不適合婚姻。那麼,一向視婚姻為洪水猛獸的鐘為什麼敢於冒險願意與秦嶺結婚呢?與其說鍾越民抵制婚姻不如說他是在抵制一種受約束的生活,抵制一種“老婆,孩子,熱炕頭”的平庸生活。他所渴望的是一種永遠都“在路上”的`生活,也許他認為這種生活,秦嶺能給他。

  或許還有另外一種解釋,那就是鍾越民在秦嶺身上發現了他自己的影子。朋友告訴我他看到過的一句話:喜歡你不是因為你,而是因為和你在一起時的我自己。說到底,這可能是一種自戀的心理在作怪,而鍾越民也的確是一個自我感覺非常良好的人。他了解並欣賞自己,所以他也瞭解並欣賞秦嶺。他知道,這個女人不會約束他。所以與其說他想同秦嶺結婚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如說是“明知山沒虎,才向虎山行”。秦嶺也的確瞭解他:“這是一個遊戲人生的傢伙,生活對於他來說就只有過程而沒有結果。他在品嚐各種人生的滋味,連坐監獄也可能成為他人生的資本。”

  對待生活,鍾越民也是如此,他不能忍受一成不變的程式化生活,所以他不斷的追逐,放棄,再追逐,再放棄。生活對於他只有過程沒有結果,所以也就沒有成敗之分了。他可以穿著破棉襖一邊捉蝨子一邊美滋滋地討飯;他也可以脫下軍裝意氣風發地擺煎餅攤;他還可以捨棄自己一手經營起來的大酒店遠赴西藏參加反獵組,最後兜裡只剩兩毛錢。總之,“玩得就是心跳”,要得就是這種“在路上”的新鮮和刺激。

  我認為,鍾越民的愛情觀,生活觀,甚至價值觀的基底是一種精神上的遊牧。放逐精神,然後去體會人生百態,唯一不變的是那顆赤子之心和一份如初的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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