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法院實習報告4篇

【必備】法院實習報告4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報告不再是罕見的東西,報告根據用途的不同也有著不同的型別。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報告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法院實習報告4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法院實習報告 篇1

  實習人:

  ×××

  專業:

  法學

  實習地點:

  嶽麓區人民法院

  實習時間:

  20xx年11月20日~20xx年12月26日

  年級:20××級 班級: 3班 學號:8號

  關 鍵 詞

  行政訴訟 立案程式 訴訟請求 簡易程式 不作為 審理時限 合議庭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嶽麓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中南大學法學院和嶽麓區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透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3戶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採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3個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佔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並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後,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使用者損失。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劃管理認為“亞大數碼港”規劃許可的審查核發經過了嚴格的規劃誰廣泛徵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並嚴格遵照規定的程式核發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築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並不構成損害。而且,規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3: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透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為典範。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於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為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築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准。

  二:幾起用簡易程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嶽麓區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於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透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

  三:一收廢品公民訴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區分局行政不作為案

  本案案件由來:20××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從中南大學收購到的廢品時被廢品中摻雜的雷guan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guan受傷,經簽定為四級殘疾。事發報案後他將餘下雷guan交給被告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區分局,要求其查出該雷guan出處,而被告稱無法查出雷guan出處。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訴訟,訴訟請求為要求被告給予原告一個關於雷guan出處的明確的書面結論。

  因本案尚未審結,故無法得知法院將會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過了對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瞭解,我感想頗多:表面看,原告是一個以收廢品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這說明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地加強,法治的思想已經逐漸深入人心。然而從深層次來看:一方面也正是因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他不知道委託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呈給合議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為明顯已經構成行政不作為,因為保衛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統的最基本行政職能,對於雷guan這類嚴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險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請求,被告也應本著盡職盡責的態度查明其來源,消除安全隱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國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遠,同時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報告政府職能中強調服務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經結婚的情況下,透過欺詐騙婚與另一女性結婚。原告自訴其重婚。透過此案不由得聯想起新實行的《婚姻登記條例》。新《婚姻登記條例》在簡化婚姻登記程式,給人們帶來方便的同時,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風險,一系列的問題也將隨之而來。政府和個人誰該承擔婚姻風險?個人在婚姻風險中如何自我保護?政府又如何加強管理降低婚姻風險?我想,這些問題應該是新條例所做的改革出臺後,作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應該考慮的問題。

  在實習過程中還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讓我學到了很多東西。在近一個月的實習時間裡,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訂卷、貼封條等工作具體操作細節;在實踐鞏固了一些司法文書如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換押證、上訴函、開庭公告、提押票、傳票等的書寫;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具體的司法程式知識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審的簡易程式、普通程式。

  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透過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從他們身上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在整個實習過程中,作為一箇中南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中南,使他們走近中南,瞭解中南。最後,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嶽麓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學致以衷心的感謝!

法院實習報告 篇2

  一.實習前言

  “理論是灰色的,生活之樹常青”,只有將理論付諸於實踐才能實現理論自身的價值,也只有將理論付諸於實踐才能使理論得以檢驗。同樣,一個人的價值也是透過實踐活動來實現的,也只有透過實踐才能鍛鍊人的品質,彰現人的意志。法院工作是專業性極強的工作,司法的實質是將法律理論運用於具體的社會實踐,因而紮實的法學理論知識是成為一名合格的司法工作人員的重要前提。只有在工作中不斷地加強法學理論的學習,才能為自己做好本職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從學校走向社會,首要面臨的問題便是角色轉換的問題。從一個學生轉化為一個單位人,在思想的層面上,必須認識到二者的社會角色之間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學生時代只是單純的學習知識,而社會實踐則意味著繼續學習,並將知識應用於實踐,學生時代可以自己選擇交往的物件,而社會人則更多地被他人所選擇。諸此種種的差異。不勝列舉。但僅僅在思想的層面上認識到這一點還是不夠的,而是必須在實際的工作和生活中潛心體會,並自覺的進行這種角色的轉換。

  法學具有很強的社會實踐性,透過參與社會主義法制實踐充實教學內容,是法學專業教學過程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其目的是使學生增強對社會主義法制的感性認識,熟悉實體法及程式法的運用方法、程式,掌握證據甄別、運用的方法、技巧,提高學生理論聯絡實際、運用法律解決具體問題的能力。透過實習,使學生充分了解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制度在保護生產關係,促進社會文明發展過程中的重要作用。進而使學生堅定“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信念,致力於社會主義法學制習建網設。

  二.實習內容

  這次實習的總要求是接觸社會,瞭解國情民意,培養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艱苦奮鬥的精神。正確認識自我價值,鞏固所學法學理論知識,培養鍛鍊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我們的實習起止時間定為20xx年7月9日——20xx年8月7日,實習場所是在山東省**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及下屬的各地區基層人民法院。

  具體要求

  1.組織紀律性方面,要求學生在實習中應認真遵守政法人員有關守則,並做到“服從領導、虛心好學、吃苦肯幹、團結互助、熱愛勞動、注意保密”。

  (1)服從實習領導小組的各項安排,未經許可,不得變更實習時間和實習單位;

  (2)遵守實習單位和學校的各項紀律制度,不得曠工、遲到、早退。因生病、有重要事情而不能正常實習的,必須向實習指導教師和實習帶隊教師請假。

  (3)保持**大學學生的'形象,遵守各項文明規範,尊重實習單位的領導、指導老師和其他工作人員,不得向實習單位提出不恰當的待遇要求。

  2.業務要求,學生應根據專業性質和培養目標的要求,完成如下任務:

  (1)熟悉法院、檢察院、律師、公證及其他有關司法工作的性質、任務、內容、工作方法和具體程式。

  (2)在刑事、民事、經濟和行政案件方面,注意發現和了解具有地區特點的各類案件的新情況、新動態、新問題,注意學習指導教師的思想品質、工作作風、辦案經驗。

  (3)根據情況,在實習地區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積極參加實習所在單位的業務學習和活動。

  3.實習報告,實習結束時,學生應當提交一份實習報告。

  (1)參加實習的學生必須每天對實習情況做日記。實習日記應準確反映實習當天的情況,包括實習時間、場所、崗位以及實習方式和實習內容等

  (2)實習結束之前,每個學生都必須認真撰寫實習報告。透過撰寫報告,系統地回顧和總結實習的全過程,將實踐性教學的感性認識昇華到一定的理論高度,從而提高實習教學效果。

  法律涉及到社會各個領域,能供法律專業學生實習的場所也很多,主要地點應該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門(律師事務所、法律事務所、獄政管理機構)儘管各部門業務有共同之處,但差異亦很大。因實習時間較短,不可能把所有的實習地點、機構都實習一遍,這就存在最佳化選擇問題。人民法院擁有審判權,是一切訴訟活動的終結。它要對各種性質的訴訟案件進行審理,又要對各種訴訟主體的活動審查評價,涉及的法律、法規最豐富。因此選擇人民法院作為實習地點,有利於學生接觸實踐,便於學生把學到的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但由於人民法院存在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綜合考察各級各種法院的特點後,選擇基層人民法院作為實習場所最為適宜,主要有以下理由。(1)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性質、種類最全面。(2)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數量最多。(3)基層人民法院涉及的法律法規最廣泛。當然,我們不是說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就不利於實習,不利於實踐,不首選這些機關,是因為公安局的案件侷限性大,基本上是與治安、刑事案件有關。而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多遇到的是自偵案件的偵查、批捕、代表國家提起公訴、法律監督等法律實務,在法律的適用上,以刑事法律為主,對民事案件涉及很少,因而,我們認為選擇實習基地時,應首選基層人民法院為宜。

法院實習報告 篇3

  實習單位:武漢市蔡甸區人民法院

  實習內容:瞭解基層法院系統工作概況、熟悉基層法官辦案流程、

  開庭旁聽、裝訂卷宗分類歸檔、查閱卷宗

  實習時間:***

  XX年x月,我來到武漢市蔡甸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實習,為期三個月。經過這兩三個月短暫的實習生活,我不僅鞏固了大學三年以來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還鍛鍊了法律實踐能力。透過與該法院的各位老師的溝通與交流與其建立了良好的關係,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際交往能力,增長了社會經驗,開闊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淺。

  初到法院的我滿懷著激情,雖然還未曾工作過,對法院的工作流程亦不甚瞭解,但我對一切都充滿了信心,相信只要自己多與那些法官、書記員溝通,不懂的地方多向他們請教然後再慢慢去領會,自己在較短的時間內一定能夠很快適應這裡的工作。

  剛來的一段時間,幾乎都是學習法院的有關規章制度以及工作紀律,熟悉各科室,然後跑跑辦公室、送送檔案什麼的,再就是陪同書記員一起去送達裁判文書等。似乎覺得工作很單調,但我知道面臨一個全新的環境總得有一個慢慢適應的過程,況且任何一門工作都不是簡單就可了事的,比方說對於裁判文書的送達要嚴格依據法定程式,檔案也得有專門的負責人簽收。趁這段時間也正好可以熟悉一下這裡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流程,以便能更好的融入到這個新的集體之中。

  大約過了一個星期,主管民庭的戴紹軍庭長找我和另外一個一起過來實習的同學開了個座談會。他首先是對我們這段時間的工作熱情和工作態度表示肯定,其次是針對對我們的具體情況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他希望我們能夠把握這次實習的機會,以鞏固自己大學幾年以來所學的專業知識,更重要的是要勤學好問以增長自己的實踐經驗。還對我們分析了目前大學生就業的形勢,以及他這些年以來的工作體會。他告誡我們要在當前就業嚴峻的形勢下端正自己的心態,對自己要有一個合理的定位,不要心浮氣躁而應該腳踏實地地去學習和掌握更多的知識和經驗。同時,對我們所學的法學專業的就業狀況進行了分析,鼓勵我們要樹立信心,努力去學習,力爭透過國家司法考試甚至是公務員考試,為將來能從事法律工作做準備。最後,給我們介紹了指導我們實習的法官,並希望我們能夠虛心向他們學習,對一些不懂的問題及時向他們請教。

  我的指導老師是民一庭的侯邦生庭長,他是蔡甸區人民法院十大傑出青年法官之一,他有紮實的法學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為人和善而不失嚴肅,對每一個當事人都能細心地接待他們,並解決他們所提出的任何問題。工作上更是嚴謹細緻,給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辦公桌上的那本日曆上清楚地記載著每次開庭的時間與日期,工作日誌裡更是清晰地記載著會議摘要、與會人員、開庭安排、來訪人員記錄、調解記錄等。與侯庭長同辦公室的還有羅英法官,她雖然作為一名代理審判員,卻有著多年的涉及婚姻家庭案件方面的審判經驗,為人亦謙虛和善,對待來訪的當事人都能耐心的傾聽他們的意見然後耐心地勸解。工作上細緻,充分準備著每次的開庭工作,業餘時間多在專研自己的業務知識。針對一些具體的案件,我時常與她一起交流並發表自己的意見,同時請教一些尚不懂的問題,她均能熟練解答並對我所提出的意見給予一定的肯定。

  侯庭長經常告訴我說,作為一名審判人員,要時刻牢記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五個禁止”的規定,嚴肅地約束自己的行為,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實施。從事審判工作,不僅要有豐富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而且還應該有較高的法律素養,對待當事人要細緻耐心地勸解。適用法律時,更應該要謹慎,尤其是在行駛自由裁量權時,從而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從事法庭審判工作之外的工作時,如案卷的裝訂、歸類入檔等亦應該做到嚴肅認真,不可草率馬虎了事。

  在侯庭長與羅法官的指導下,我負責寫出庭通知書、整理當事人所提交的訴狀與證據材料、通知相關工作人員做好開庭準備工作,以及在案件審結侯和書記員一起裝訂卷宗,並分類歸檔。這些工作看似簡單,但亦不能隨隨便便就去做,比方說開庭通知要嚴格規範地書寫,並在法定期間內張貼在公告欄顯目的位置,以便讓當事人在第一時間知曉開庭的情況。裝訂案卷與歸檔亦馬虎不得,首先要得核實卷宗的數目,以及相關材料是否齊全。還要按要求分門別類的入檔,以便備查。

  實習的另一方面的內容就是開庭時去旁聽,在庭審現場感受庭審氛圍。在這莊嚴肅穆的環境下,審判人員駕馭庭、審查明事、實適用法律、平衡利益及調判結合的能力,全都能在這個過程中得到很好的體現。同時,審判人員的形象素養亦能在此過程中得到全面的展示。

  幾乎每一次開庭我們都是第一時間趕到審判庭,幫忙佈置法庭。庭審中,專心傾聽雙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者監護人發表的的代理意見,尤其是雙方爭論的焦點問題。有些案件案情簡單明瞭,有些案件就顯得稍微複雜。開完庭之後回去記載著有關庭審的情況,和侯庭長、羅法官談論案件,發表自己的看法,請教他們一些尚不懂的問題。

  XX年x月x日審理的一起關於租賃合同糾紛案件,讓我至今記憶猶新。該案具有典型性,它較好地反映了審理案件的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實的基礎上調判結合,合理地適用法律,平衡當事人雙方的利益的審判能力。下面有關該案的情況做一簡介。

  該案案情:

  被告租賃原告的門面房從事服裝經營,雙方與XX年x月x日簽訂書面租賃合同,期限是兩年。XX年12月中下旬,原告通知被告合同即將到期,請求騰房事宜。被告提出因受金融危機的影響生意一直不景氣,尚有大量的服裝庫存滯銷,希望原告能夠寬限至農曆年底,原告應允。至XX年農曆年底,原告催被告騰房,被告說因到年關現在生意剛有回升,希望能夠續期,待庫存服裝再銷售一部分後退房。原告再次同意了再寬限一個月,但沒有同意續簽合同。XX年2月,原告要求被告騰房時遭拒絕,遂向該法院起訴。

  本案適用民事簡易程式審理。開庭前因被告未明確表示同意調解,經法官勸解並申明厲害關係後仍未明示同意調解,於是法官依法律程式主持了庭審。庭審中,原告提供了相應的證據請求法院裁決房屋租賃合同到期,由被告承擔訴訟費用並要求被告支付房屋到期後的適用費用。被告對此均無異議,也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同意退房,但提出由原告接手其庫存貨物的不合理辯求。

  法庭辯論終結後,法官又一次主持了調解。針對被告目前所處的狀況,國內的經濟形勢,告訴原告希望他能夠再給予其一定的寬限其,同時要求被告支付房屋使用費。針對原告為下崗工人,生活艱難以及當前消費水平偏高的狀況,要求被告能夠相應的提高房屋租賃費用。最後雙方在法官的主持下同意了此調解,並達成了一致的調解協議。本案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係明瞭,根據所查清的事實與認定的證據,法官完全可以依法做出不利於被告的裁判。但是,本案的法官卻能結合案件事實與當前雙方所處的狀況,平衡雙方的利益,從而使得本案的當事人皆大歡喜,併產生好的社會效果。從另一個方面來看,本案雖然是一個案情簡單的民事糾紛,但卻能夠體現出法官在新的形勢下認識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認識和把握社會矛盾的能力,認識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以及認識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該案由此可見一斑!

  “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要躬行。”短暫的實習時間就這樣慢慢地逝去,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在指導老師的關懷與教導下,我更加鞏固了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提高了法律實踐能力。但我也深深地感觸到自己所學的知識的膚淺和在實踐應用過程中專業知識的匱乏,以及實踐經驗的不足。我將在今後的學習、生活和工作中倍加努力、勤奮學習,以掌握更多的知識與經驗。

法院實習報告 篇4

  一、實習單位及崗位簡介

  在大四的最後一個學期,我迎來了畢業實習。本次實習安排在開學後的六週,其主要目的是讓我們把在學校所學知識與實踐相結合,透過對司法實踐的瞭解進一步深化對所學法律知識的理解和掌握。我此次在縣人民法院實習。縣人民法院是基層法院,共有四個民事審判庭、兩個刑事審判庭、一個行政審判庭以及六個派出法庭(分別是村鎮派出法庭、鎮派出法庭、鎮派出法庭、鎮派出法庭、鎮派出法庭及鎮派出法庭),還有立案庭、高審庭、審監庭、執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審判庭,民一審判庭主要負責審理合同糾紛案件,後我又到執行局呆了一段時間。我在這裡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聽庭審、練習撰寫判決書,還有幾次與其他工作人員到當事人住所地調查。

  二、實習過程概述

  去實習時老師對我們說實習能否學到東西,關鍵不在於老師和法官,而在於自己,只有你帶著一雙求知的眼睛去觀察、探求,才能學有所獲。而且老師反覆強調實習的重要性,特別要求我們認真對待實習。

  實習的第一天,確定實習崗位後我到民一審判庭去報到。民一庭內正在開庭,我便坐在旁聽席上旁聽。這是一起比較簡單的合同糾紛案件,庭審程式進行得很快,在雙方當事人拒絕調解後,法庭聽取了當事人的最後陳述,法官宣佈合議庭和議後擇日宣判,庭審結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內整理卷宗。

  從第二天開始,我每天8點15左右趕到法院,先把庭內的衛生打掃一下。我們庭基本上每天上午開庭,不開庭又沒什麼具體工作時我就到其他庭裡旁聽。中午11點40分結束工作去吃飯。下午很少開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沒有審理完畢,下午繼續開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裝訂、登記)。庭長還給我安排了練習撰寫判決書的工作,把經過開庭審理的案卷讓我每三天寫一個判決書,寫完後再交庭長修改。在執行局呆的幾天除了和執行人員外出調查取證或送達傳票、執行令外,也同樣是整理卷宗。

  三、實習主要情況及體會

  在實習期間,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整理卷宗。在實習期間幫助法官和書記員整理卷宗多份。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劃分等。在此過程中,透過對卷宗的翻閱和向書記員

  諮詢,我對合同糾紛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式以及各種歸檔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瞭解。

  2、旁聽案件。市場經濟飛速發展的同時,人們法律權利意識不斷增強,再加上仲裁等非訴程式糾紛解決機構較少,導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對較多,且呈逐年遞增趨勢。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聽。以前在學校我參加過刑事案件的模擬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式,法庭審理嚴肅。但在這裡,旁聽民事審判後感覺庭審比較隨便,氣氛比較緩和,有些程式性問題也省略了。透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審判的特點和程式有了詳細的瞭解,認識到民事案件的審理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促進社會和諧。與刑事案件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結果應該是讓雙方當事人實現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知識要淵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3、書寫法律文書。在實習的6週中,幫助庭長草擬了7份民事判決書,在撰寫的過程中出現了不少的錯誤。判決書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實、理由、判決結果、尾部。首部寫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然後是原告訴稱,寫原告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再寫“被告辨稱”,其內容是被告的抗辯理由和事實。然後是“經審理查明”部分,寫法院對證據的採納和不予採納的理由及認定的事實。此後是本院認為,寫明判決的理由和所依據的法律,最後寫判決結果。我寫完第一個判決後交給庭長,他對我寫的判決書做了很多修改。

  他說:“你前邊寫的還可以,但在‘經審理查明’一部分存在問題較多,措辭不夠嚴謹,用語欠規範,陳述過於簡單,邏輯有失嚴密,說服力不足。”的確,我在寫“經審理查明”部分時,寫得過於概括,庭長說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關事實都加以分析,寫出對證據採納和不採納的理由,因為判決要讓原告、被告雙方看,他們可能都不懂法律,作為一個法律文書撰寫者,你要讓訴訟雙方看了以後,透過對判決書中認定事實的邏輯分析得出與判決書相同的判決,這樣才能讓判決具有說服力,才會是一個成功的判決。

  而我的判決只是對原告、被告存在爭議的部分事實作了分析,並不能讓人從我的“經審理查明”和“本院認為”部分想當然的得出我做的判決。法律文書寫作這門課我在大二時學過,可惜當時認為只是考查課,沒有認真學習。現在很後悔在學校是沒能好好學習這門課,以至現在不能完成實習中法官交給給我的工作。回學校後我會努力補充文書寫作方面的知識,希望下次遇到類似情況時可以出色完成。

  4、跟隨執行人員到被執行標的物所在地去執行。一般到了強制執行階段的案件都是很難執行的,有一部分是被執行人的確沒錢無力給付賠償款,即無財產可供執行;還有一類是有錢但還是不能順利執行,這些被執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財產轉移或隱匿,因為他們通曉法律。曾經有一個案件,申請人知道被執行人把錢存進了銀行,但執行人員去查詢後根本沒有發現被申請人的賬戶,這肯定是把錢存進了他人的賬戶。對於這類案件如果部門之間協調合力執行,會大大提高執行的效率。

  實習期間,我利用這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之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了自己所學的知識,為以後真正從事法律實踐工作打下了基礎。“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對一些工作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難過。在學校時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學的很多,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真正含義。

  以上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參加實習的同學都應該有所認識: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要求是有一定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需要理論的指導,但其發展和意義要在實踐中才能實現,並且它的主要目的是為社會實踐服務。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該與實踐更緊密的結合起來,在採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時,對實踐加以重視,更多的增加實踐所佔比例。

  在實習過程中,我發現法律的普及與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非常重要。我國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我會繼續努力,爭取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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