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試題及答案解析
2020年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試題及答案解析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我們最不陌生的就是試題了,藉助試題可以對一個人進行全方位的考核。那麼一般好的試題都具備什麼特點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2020年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試題及答案解析,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一、選擇題<18分>
<一>單項選擇題(每小題1分,共6分)
1、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 )要求賠償。
A、廣告經營者 B、廣告製作人
C、經營者 D、釋出廣告的媒體
1、C
2、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接受服務的費用的( )。
A、一倍 B、二倍 C、三倍 D、四倍
2、A
3、對( ),消費者要求經營者修理、更換、退貨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合理費用。
A、包修、包換、包退的一切商品
B、包修、包換、包退的大件商品
C、包修、包換、包退的家用電器
D、一切商品
3、B
4、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有( )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有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
A、脅迫 B、欺詐 C、侮辱 D、侵犯人身自由
4、B
5、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 )的商品,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並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的方法以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
A、不合格 B、未經檢驗
C、數量不足 D、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
5、D
6、一般說來,消費者享有對( )進行監督的權利。
A、商品 B、服務
C、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工作
D、不合格商品
6、C
<二>多項選擇題(每小題2分,共12分)
1、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的時候,享有( )的權利。
A、自主選擇 B、依法結社 C、公平交易
D、沒收經營者的不合格商品 E、索要購貨憑證
1、ABCE
2、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 )得到尊重的權利。
A、人格尊嚴 B、個人性格 C、民族風俗習慣
D、商業慣例 E、作為名人的特殊身份
2、AC
3、經營者不得( )。
A、對消費者進行侮辱
B、侵犯消費者的人身自由
C、搜查消費者的身體及攜帶的物品
D、拒絕消費者索要服務單據的要求
E、拒絕消費者強制交易的要求
3、ABCD
4、國家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主要體現在( )。
A、消費者可以直接參與有關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的制定工作
B、各級人民到政府應當制止危害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行為的發生
C、對符合法定起訴條件的消費者權益爭議,人民法院必須受理
D、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包庇經營者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4、BCDE
5、對於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應由有關部門責令其改正,並根據其情節處以違法所得( )的罰款
A、1萬元以下 B、2萬元以上 C、一倍以下
D、一倍以上 E、五倍以下
5、DE
6、消費者協會享有下列職權( )。
A、參與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B、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和仲裁
C、支援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
D、對投訴案件涉及的商品質量進行監督
E、直接對違法經營者進行罰款
6、AC
二、名詞解釋(每小題3分,共18分)
1、消費者:
2、經營者:
3、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4、知情權:
5、受尊重權:
6、結社權:
三、判斷分析(每小題3分,共24分)
1、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和售後服務等情況的說明。
1、答: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有知情權,經營者提供商品的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等屬知情權範疇。
2、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一切有償取得商品和服務、滿足生產消費的物質文化消費的單位和個人。
2、答:錯。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一切為生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
3、消費者協會是依法成立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在保證商品質量和服務質量的前提下,它可以從事商品經營和盈利性服務。
3、答:錯。消費者協會是依法成立的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社會團體。消費者組織不得從事商品經營和營利性服務。
4、使用他人營業執照的違法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消費者可以向其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營業執照的持有人要求賠償。
4、答: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賠償責任之一是由營業執照的使用人或持有人承擔。
5、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只能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不得向生產者要求賠償。
5、答:錯。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
6、對國家規定或者經營者與消費者約定包修、包換、包退的商品,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
6、答: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對國家規定或者經營者等消費者約定“三包”的商品,經營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和退貨。在包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後,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退貨,對大件商品並負責承擔運輸等合理費用。
7、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任何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等級、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等情況。
7、答: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有知情權,經營者提供商品的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等屬知情權範疇。
8、消費者在租賃櫃檯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服務者要求賠償,在櫃檯租賃期滿後,也可以向櫃檯的出租者要求賠償。
8、答: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在租賃櫃檯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後,可以向銷售者或服務者要求賠償,櫃檯租期滿後,也可以向櫃檯出租者要求賠償。
四、問答題(每小題4分,共20分)
1、自主選擇權具體包括的權利
2、安全權
3、經營者應承擔的義務
4、消費者協會的職能
5、解決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的消費者權益爭議的途徑
五、案例分析(每題10分,共20分)
1、1996年5月,女青年張某與劉某至某百貨商場化妝品自選櫃檯選購化妝品。兩人在此挑選、試用化妝品約20分鐘,終因未曾選中合適的化妝品而離開商場。二人走到店門口時,化妝品自選櫃檯的`營業員和一位保安人員追了上來,指控二人偷了化妝品櫃檯陳列的貨物,二人堅決否認,雙方相持不下,這時,另一位商場保安人員上來對張、劉二人說:“請你們到商場保衛科把事情說清楚。”到保衛科後,商場保安人員要求檢查劉、張二人隨身所帶的皮包,遭到二人的拒絕。保安人員對劉、張說:“如果你們確實沒有偷竊商場的貨物,就應該接受我們的檢查來證明你們的清白。”迫於無奈,劉、張二人交出了自己的皮包。經檢查,未發現任何商場的化妝品。此後,保安人員進一步提出要對二人搜身檢查並立即找來兩位女營業員對劉、張二人強行進行搜身檢查,仍然沒有找到任何商場的東西。事後,劉、張二人憤然離開了這家百貨商場。
1996年6月1日,劉、張二人以該百貨商場損害了自己的人格尊嚴為由提出訴訟,要求該商場賠禮道歉,為其恢復名譽並賠償精神損失費3000元。
請問:法院應支援劉、張的訴訟嗎?為什麼?
1、答:法院應當支援劉、張二人的訴訟請求,依法維護二人的合法權益。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本案中,某百貨商場對劉、張二人強行搜身檢查的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侵犯了消費者的受尊重權,依法應當承擔責任
2、1997年5月,來自保定的陳某在北京某商場購買了一雙由天津某皮鞋廠生產的皮鞋,價值人民幣300元。購鞋的同時,陳某還領取了此商場發的“包修、包換、包退”的三包質量卡。陳某回保定後,穿上了這雙新購得的皮鞋。僅穿十天,此鞋鞋底即告斷裂。陳某為此專程前往北京,找到店家要求退貨。該商場承認皮鞋確實存在質量問題,同意調換,但同時還表示,目前商場無現貨可換,商場將與生產廠家進行聯絡,請陳某暫回保定等候該商場與生產廠家聯絡的結果。此後,陳某三次電話查詢此事,商場方面總以生產廠家沒有迴音為由要求陳某繼續等待。1998年3月,陳某再次赴北京找商場要求解決問題,商場仍給陳某以同樣的答覆。陳某遂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該商場退回購鞋款300元,並要求賠償交通、誤工費等人民幣500元。
請問:法院應怎樣判決?
2、答:北京某商場應當退回陳某購鞋款,並賠償陳某由此而產生的合理費用。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按照國家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的約定,承擔包修、包換、包退或者其他責任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或者約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並且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以賠償損失等方法承擔民事責任。
本案中,北京某百貨商場與陳某約定了“三包”質量責任,但其無故拖延,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責任,違反了法律規定,給陳某造成了一定的損失,因此該商場應當依法承擔退還貨款和賠償由此而產生的合理費用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