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開展,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為複雜的一種。方案應該怎麼制定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1

  一、指導思想:

  根據省教育廳《關於印發xx省xxxx年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

  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精神,以《xx縣教育局關於xxxx年初中學業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為指導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二、基本原則:

  體現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所要求的綜合性,發展性、過程性原則,把形

  成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有機結合起來,使評價成為促進學生思想品德及多方面潛能發展的過程。

  三、評價組織機構:

  為保證學校評價工作的有序實施,貫徹評價原則,學校成立評價工作領導委員全及相關機構,負責xxxx屆初三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有關工作,具體如下:

  (一)成立學校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

  1、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家長代表:

  2、職責、負責制訂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實施細則,組織稽核,培訓確定評價程式,接受和處理各界人仕的諮詢、申訴,糾正評價中的錯誤,查處違規行為,班級評定小組成員的確定,評定結果審定和爭議仲裁。

  (二)成立學校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監查小組:

  1、組成人員:

  組員:

  初三學生代表:

  2、職責:監控評定過程,接受諮詢和投訴,保證評價工作的透明,公正和規範。

  (三)成立班級評價小組:

  1、組成人員: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對本班學生綜合素質進行評價,按學校佈置對學生家長進行認真宣傳和培訓,按時完成各項工作,包括本班學生原始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分項評價及結果合成,為學生做出綜合性評價,收集篩選學生證書、資料歸檔。接受家長的諮詢,接受家長來訪等,班主任要按要求,妥善保管好原始資料。

  2、產生辦法:校評委會提名三分之二以上學生認可可當選,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審定,公示一週。

  四、評定內容、方法、程式

  (一)、評價內容:對能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的七個方面,進行綜合評定。

  (二)、評定方法:

  1、學生自評。學生根據本人平時表現,依據綜合素質評定各個方面的要求,根據自己在初中階段的發展情況,對照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要素和關鍵表現進行自我評價。自評包括描述性評語(200字左右)和等級評定。

  2、同學互評。每個學生按照評價標準及說明要求,從七個評價維度對全班同學進行等級評定。在保密的前提下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

  3、班級評價小組評價。班級評價小組要以學生日常表現為依據,透過觀察、訪問和查閱學生成長記錄袋等方式給予學生客觀和公正的評價。對七個維度的評價內容,評定小組應該參考學生本人,學生同伴及從其他相關人員提供的資訊綜合考慮。班級評定小組評價分為描述性評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與以整體描述,要突出學生潛能和努力方向)和等級評價兩方式。

  各班級評價小組的教師,在這項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要對學生、家長和學校負責,對學生一視同仁。要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客觀公正評價學生,絕不允許徇私舞弊的粗心大意。

  4、綜合素質評價(即基礎性發展素質評價)的七個維度評價分為:優秀A、良好B、合格C、與不合格D四個等級。給予不合格D等級的評定時要慎重,一定要有充分的理由或依據。

  5、學生自評、同學互評與班級評定小組評價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所佔的權重分別為10%、30%、60%

  6、對評價的結論(包括描述性評語與評價等級)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之間存在分歧,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決定(成員可保留個人意見,允許向學校評定委員會反映)。對於原則性重大分歧,應該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經過更為廣泛深入的調查,討論後做出決定。

  7、學生、家長和教師對評價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可以向學校監察小組舉報投訴,學校監察小組負責調查與處理,並在接到投訴後一週內給出答覆。

  8、優秀比例30%,標準細則目標每班一份參考,評價結果完後各班級評價小組要認真進行復查,確定無誤方可定論並對優秀者進行公示,個人結果只給本人。

  (三)、評價程式和操作日程:

  1、4月20日一30日完成評價組織機構的建立(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

  評價監查小組,班級評價小組),制定實施方案並進行日程安排。

  2、4月1日一7日將學校評價組織機構各成員名單公佈一週。待學生、

  家長無異議後上報教育局備案,並開展工作。

  3、4月8日一15日:

  (1)組織相關平定人員學習《基礎性發展素質評價內容及評價標準》及《宏潤中學xxxx年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定實施方案》

  (2)組織學生自學《基礎性發展素質評價內容及評價標準》,班級評定小組認真給予指導。同時對學生、家長進行誠信教育。在同學之間的互評中,做到客觀公正,在自評中做到實事求是。家長要幫助學校與學生做好評定工作,不為學生提供虛假證明,不得影響學校的評定工作。

  (3)下發《基礎性發展素質評價內容及評價標準細目表》《學生自評表》《學生互評表》《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報告單》

  (4)指導和協助學生建立、整理成長記錄袋。

  4、4月13日下午:

  (1)組織學生集中學習《基礎性發展素質評價內容及評價標準》,班級評定小組成員到場輔導、答疑。

  (2)組織學生自評,寫出描述性評語(200字左右),評出等級並當場回收自評表。

  5、4月15日一16日:

  (1)組織學生回家互評,評出等級,注意保密。

  (2)組織回家學生填寫初中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學生基本情況、愛好特長、獲獎情況、學生自評描述性評語、家長評語)

  (3)整理成長記錄袋。上述三項工作學生應於5月4日完成並於5月5日上交班主任。

  6、4月17日一23日:

  (1)學校分班組織學生上機操作,將自評、互評的等級輸入計算機。

  (2)班級評價小組依據學生的平時表現,以及學生的自評、同學互評、成長

  記錄、家長評價等相關資訊,在集體討論、研究、合議的基礎上,分別對學生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班主任寫出綜合性評語並給學生評出等級,小組其他成員討論透過。並分別輸入微機,與學生自評、同學互評結果自動生成七個維度的評價等級。

  7、4月24日一30日:

  (1)、班級評價小組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本人及家長,並公示個人維度的優

  秀學生名單。

  (2)、評價結果釋出一週,期間對有異議的評定結果,要在評價委員會指導下

  進行復評,並最終認定評價等級。

  8、5月5日一9日:

  (1)校評價委員會對每一位學生評價結果進行最終認定評定。

  (2)班級評價小組將公示後的最終認定結果(綜合性評語和各維度等級)

  填寫進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

  9、5月10日一13日:校評價委員會審定,蓋章,歸入學生檔案。

  五、評定內容操作的相關說明:

  1、學生成長記錄袋的建立:

  由評定小組中的教師成員指導和協助學生整理《成長記錄袋》材料要具有代表性,主要包括:

  (1)獲獎情況:將學生有關獲獎的證明材料影印件袋入成長記錄袋。

  (2)愛好特長:好的研究性學習報告,發表的文章書法、美術、音樂、電腦製作,科技小發明的文字資料等。

  (3)《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創新實踐成果及學業考試評價報告單》

  (4)綜合實踐活動材料,三年來參加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與社群服務勞動技術,和資訊科技等的記錄與考評情況(並有學生參加綜合實踐活動的有關學校或社群的證明材料。

  2、《基礎性發展發展素質評價內容及評價標準》的組織學習。學校組織有評價人員的學習,班級評價小組學生學習,網上公佈《基礎性發展素質評價內容及評價標準細則表》班內張貼一張,學生先自學三天,集體學習和答疑時間一課時。

  3、學生自評:在學生充分學習和領會評價內容和標準後,下發三張表格《學生自評表》《學生互評表》《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創新實踐成果及學業考試評價報告單》其中學生自評一項,統一時間,當場填寫。班級評定小組成員要現場指導學生,評出自己各要素得分,平均出各維度得分,並當場收上《學生自評表》,《互評表》《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學生帶回家三天後上交。

  4、班級評價小組對學生的評價

  依據學生的平時表現,個人對學生的瞭解,結合學生的自評、互評、成長記錄袋、家長評語等資訊,班主任組織小組成員在集體討論研究、合議的基礎上給出每個學生的等級,及綜合性評語,遇有異議的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決定,也可上報學校評價委員會做出仲裁。

  5、評價結果的呈現:

  (1)綜合性評語,應該突出學生特長,個性、潛能及努力方向。

  (2)等級評定:

  分值:學生自評分X10%+互評分X30%+班級評價小組打分X60%

  等級:全體學生綜合得分按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前30%為A級,D級指有重大問題或違法行為的學生並要有充分依據。

  6、評價結果的公示:

  班級評價結果呈報校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稽核後,將評價結果告訴學生本人,並將各項等級為A的學生名單在班級公佈一週。

  期間:

  (1)由學校設立投訴電話-------6619253,接受投訴與提出複議,專人負責做好記錄。

  (2)在校內設立意見箱,每天開箱一次,對有異議評定結果,由校評價稽核委員會組織專人調查,決定是否複議,並做好解釋或各項工作。

  7、評價結果的審定和歸檔:

  經過一週公示和複議期後,校評審委員會對每一位學生評價結果進行評定,由校長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袋學生檔案,供高中錄取時使用。其它原始資料如學生自評表、互評表、班級評定資料等一併移入德育處存檔,評價結果一旦歸檔,原則上不予以變動。

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2

  根據市有關中考中招制度改革的檔案精神,為確保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規範有序地開展,參照七鬥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並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評價原則

  實施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是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其意義不僅在於改變傳統的以升學考試科目分數簡單相加作為高中招生唯一依據的做法,以利於促進學生基礎性素質發展目標的達成,而且對於教育領域重建誠信文化也是重要促進。在對初中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時,應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式科學、規範,關注學生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評價要遵循導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發展性原則。

  二、評價內容及基本標準

  綜合素質評價分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

  1、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等。

  2、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等。

  3、學習能力。有學習的願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並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等。

  4、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人一起確立目標並努力去實現目標,尊重並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等。

  5、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鍊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等。

  6、審美與表現。能感受並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等。

  二、評價結果的呈現方式

  評價結果包括兩部分:

  一是綜合性評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發展情況予以整體描述,注意突出學生的特長和潛能。評語儘可能採用對話式,體現激勵性。

  二是等第。根據學生實際表現,對學生六個方面素質發展情況分別進行評定。具體做法:

  1、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三方面的評定,凡符合基本標準者,可評為合格。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基本標準,可暫不打等第,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得到省市區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和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並得到省市區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體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專案的“突出表現”欄中。

  2、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凡符合基本標準者,視情況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標準並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凡得A等級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①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②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③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區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④在區級以上報刊雜誌發表論文、文學藝術作品;⑤在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⑥其他經市(縣)、區教育局和市學校管理中心認可的表現。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①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優秀等級者;②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③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賽前六名主力隊員、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前四名或集體比賽前四名主力隊員;④其他市(縣)、區教育局和市學校管理中心認可的表現。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①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②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含集體專案,合唱除外);③參加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含集體專案,合唱除外);④其他經市(縣)、區教育局和市學校管理中心認可的表現。

  三、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

  1、學校成立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名單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校領導小組負責修訂本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審定評價結果,受理諮詢、申訴和複議申請。同時成立各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班主任任組長,成員為相關任課教師,並有學生代表參加,負責具體組織班級評價工作。

  2、全市初中使用統一格式的《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記錄表》。評價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初一、初二年級於六月底前完成,初三年級於中招報名前完成。每學年的記錄表都必須經學生本人、班主任、校長簽名或蓋章確認,並加蓋學校印章。應中招工作資訊採集需要,各校同時建立電子檔案,在中招工作開始前,按要求用電子文字形式及時上報相關資訊。

  3、學校應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成長記錄袋中包括每學期的評價表、三年的彙總表,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材料,其他有價值的材料。成長記錄袋進入學生檔案。

  4、學校在組織實施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要充分發揚民主,採取學生自評、同伴互評、教師評價、學校評價等方式進行評定,透過評價激勵學生成長。

  5、在學年末和畢業前,學校應以書面形式將評價結果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各專案評價得A等第的在校園內公示一週。若學生及其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在公示期間向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或複議,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應在收到申訴或複議之日起一週內給予書面答覆。如學生及其家長對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的複議仍有異議,可以透過正常的途徑和程式向教育行政部門和主管單位反映。

  四、評價工作的保障制度

  1、誠信承諾制度。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班主任向校長簽訂誠信承諾責任狀。校長和班主任必須在“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記錄表”上籤章。

  2、專項抽測制度。教育行政部門和主管單位不定期組織對相關專案評定為A等第學生的抽測。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違反規定評價程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應的等第,並將抽測結果記錄在案。

  3、非誠信學校通報制度。對在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存在非誠信現象的學校,市(縣)、區教育局和市學校管理中心應採取適當的形式在一定範圍內通報批評。

  4、責任追究制度。在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凡提供虛假材料或不按照規定程式操作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和校長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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