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崗位設定實施方案6篇

小學崗位設定實施方案6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效開展,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專案。優秀的方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小學崗位設定實施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學崗位設定實施方案1

  為了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現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和制度化,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崗位設定方案及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透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整合人才資源,凝聚優秀人才,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調動我校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我校教育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科學設崗、宏觀調控的原則。

  2.堅持最佳化結構、精幹高效的原則。

  3.堅持按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則。

  4.堅持一線優先、平穩實施的原則。

  在首次崗位聘用時將執行平級過渡。保證現有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按照先聘職務或崗位進入相應等級的崗位,既不低聘,也不高聘,專業技術人員在各等級內部升級。

  三、設定崗位情況

  我校設定崗位總量115個,其中管理崗位8個,專業技術崗位105個,工勤技能崗位2個。主體崗位是專業技術崗位,佔崗位總量的91.3%。專業技術崗位主系列是教師系列,主系列專業技術崗位設定數是105個,佔專業技術崗位設定總量的100%。

  (一)管理崗位的名稱、等級、數量

  總數8個,佔我校崗位總量的7%,按照專業技術崗位進行聘任。

  (二)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數量及結構比例

  1.副高階崗位6個,佔專業技術崗位比例5.7%。其中六級崗位3個,七級崗位3個。

  2.中級崗63個,佔專業技術崗位比例60%。其中八級崗位19個,九級崗位25個,十級崗位19個。

  3.初級崗位36個,佔專業技術崗位比例34.3%。其中十一級崗位18個,十二級崗位18個。

  (三)工勤技能崗位等級、數量及結構比例

  工勤技能崗位2個,佔我校崗位總量的2%。其中:,技術工三級崗位1個,技術工四級崗位1個。

  四、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三類崗位的基本條件按市委辦、市政府辦《關於印發<鹽城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鹽辦發[20xx]34號)有關規定執行。

  (一)管理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崗位職責:

  ⑴完成本職工作。

  ⑵工作紀律良好。

  ⑶年度考核合格。

  ⑷遵守學校後勤各項管理制度。

  任職條件:

  ⑴遵守憲法和法律。

  ⑵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⑶身體健康。

  ⑷具有相應管理崗位資格認定。

  ⑸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分別在下一級職員崗位上工作3年以上。

  ⑹掌握學校後勤工作規程,熟悉並能正確執行有關學校後勤管理制度,能勝任學校後勤管理工作。

  ⑺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⑻申報同一崗位級別的人員,按量化分數從高到低排列,量化分數高者優先。

  (二)專業技術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教師系列專業技術崗位

  教師四、七、十、十二級崗位的聘用條件按照現行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條件執行。

  1、副高五級(依據鹽城市教育局《鹽城市市直學校及直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及首次聘用辦法(試行)》和鹽都區教育局《鹽都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及首次聘用辦法(試行)》檔案執行)

  2、副高六級

  崗位職責:

  ⑴遵守憲法和法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愛崗敬業,切實履行本崗位工作職責。

  ⑵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嚴格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⑶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工作量,根據課程標準和學校要求制訂切實可行且高效的教育教學計劃,教育教學效果好。

  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科研能力,積極參與教育科研工作,承擔校本培訓工作,帶頭進行校本課程的開發、實施和完善。

  ⑸充分發揮骨幹教師的示範輻射作用,承擔培養青年教師的任務,在指導青年教師專業發展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⑹尊重學生人格,關愛學生身心發展,重視學生個性發展,師生關係和諧。

  ⑺注重自身專業發展,不斷提升個人專業水平。

  任職條件:

  ⑴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⑵具有中學高階教師資格,並受聘中學高階教師職務3年以上;具有碩士學位,取得中學高階教師資格並受聘中學高階教師職務2年以上;具有博士學位,取得中學高階教師資格並受聘中學高階教師職務1年以上。40週歲及以下人員聘用到本級崗位必須獲得市直(縣)教育教學能手同等及以上稱號或市直(縣)及以上綜合性表彰。

  ⑶擔任班主任或學校中層幹部5年以上;擔任教研組長、備課組長、課外活動小組教師或學校中層機構其它承擔管理工作的人員,可按50%折算成班主任工作量。

  ⑷重視個人理論知識學習,繼續教育學分符合相關規定。

  ⑸原則上應該在教育教學一線工作。

  ⑹服從學校工作安排,高質量地完成學校交給的任務,能主動的承擔學校內部的督導、指導和命題工作。

  ⑺特級教師有崗位可直接晉升,獲市教學能手同等及以上稱號者優先晉升。

  重要說明:申報同一崗位級別的人員,按量化分數從高到低排列(量化方法依從學校崗位設定量化評比方法),量化分數高者優先。

  3、中級八級

  崗位職責:

  ⑴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愛崗敬業,切實履行本崗位工作職責。

  ⑵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嚴格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⑶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努力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和行為習慣、良好的品德修養。

  ⑷能根據新課程標準制訂和執行學科教學計劃,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工作量,有較強的教育教學工作能力,積極投身教育教學改革實踐。

  ⑸有一定教科研能力,積極參與學校教育科研工作和校本課程的開發、實施、完善工作。

  ⑹尊重學生人格,關愛學生身心發展,重視學生個性發展,師生關係和諧。

  ⑺注重自身專業發展,個人專業水平不斷得以提升。

  ⑻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任務。

  任職條件:

  ⑴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⑵具有中學一級教師資格,並受聘中學一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或受聘九級崗位2年以上;具有碩士學位,取得中學一級教師資格並受聘中學一級教師職務3年以上或受聘九級崗位1年以上;具有博士學位,取得中學一級教師資格並受聘中學一級教師職務2年以上或受聘九級崗位1年以上。35週歲及以下人員聘用到本級崗位必須獲得市直(縣)教學能手同等及以上稱號或市直(縣)及以上綜合性表彰。

  ⑶擔任班主任或學校中層幹部4年以上;擔任教研組長、備課組長、課外活動小組教師或學校中層機構其它承擔管理工作的人員,可按50%折算成班主任工作量。

  ⑷工作在教育教學一線,聘期內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⑸重視個人理論知識學習,繼續教育學分符合相關規定。

  ⑹服從學校工作安排,高質量地完成學校交給的任務。

  ⑺獲市教學能手同等及以上稱號者優先晉升高一級崗位。

  重要說明:申報同一崗位級別的人員,按量化分數從高到低排列(量化方法依從學校崗位設定量化評比方法),量化分數高者優先。

  4、中級九級

  崗位職責:

  ⑴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愛崗敬業,切實履行本崗位工作職責。

  ⑵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嚴格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⑶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努力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和行為習慣、良好的品德修養。

  ⑷能根據新課程標準制訂和執行學科教學計劃,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工作量,有較強的教育教學工作能力,積極投身教育教學改革實踐。

  ⑸有一定教科研能力,積極參與學校教育科研工作和校本課程的開發、實施、完善工作。

  ⑹尊重學生人格,關愛學生身心發展,重視學生個性發展,師生關係和諧。

  ⑺注重自身專業發展,個人專業水平不斷得以提升。

  ⑻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任務。

  任職條件:

  ⑴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⑵具有中學一級教師資格,並受聘中學一級教師職務2年以上;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取得中學一級教師資格並受聘中學一級教師職務1年以上。

  ⑶擔任班主任或學校中層幹部3年以上;擔任教研組長、備課組長、課外活動小組教師或學校中層機構其它承擔管理工作的人員,可按50%折算成班主任工作量。

  ⑷工作在教育教學一線。

  ⑸重視個人理論知識學習,繼續教育學分符合相關規定。

  ⑹服從學校工作安排,高質量地完成學校交給的任務。

  ⑺獲市教壇新秀同等及以上稱號者優先晉升。

  重要說明:申報同一崗位級別的人員,按量化分數從高到低排列(量化方法依從學校崗位設定量化評比方法),量化分數高者優先。

  5、初級十一級

  崗位職責:

  ⑴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愛崗敬業,切實履行本崗位工作職責。

  ⑵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嚴格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⑶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工作量,有一定教育教學工作能力,積極投身教育教學改革實踐。

  ⑷積極參與學校教育科研工作和校本課程的開發、實施、完善工作。

  ⑸尊重學生人格,關愛學生身心發展,重視學生個性發展,師生關係和諧。

  ⑹注重自身專業發展,個人專業水平不斷得以提升。

  ⑺認真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任務。

  任職條件:

  ⑴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⑵具有中學二級教師資格,並受聘中學二級教師職務2年以上;具有碩士學位,取得中學二級教師資格並受聘中學二級教師職務1年以上。

  ⑶擔任班主任或學校中層幹部1年以上;擔任教研組長、備課組長、課外活動小組教師或學校中層機構其它承擔管理工作的人員,可按50%折算成班主任工作量1年以上者優先。

  ⑷工作在教育教學一線。

  ⑸重視個人理論知識學習,繼續教育學分符合相關規定。

  ⑹服從學校工作安排,高質量地完成學校交給的任務。

  ⑺獲市教壇新秀同等及以上稱號者優先晉升。

  重要說明:申報同一崗位級別的人員,按量化分數從高到低排列(量化方法依從學校崗位設定量化評比方法),量化分數高者優先。

  (三)工勤技能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工人見習、試用期滿,透過初級工技術等級考核後,可確定為五級工勤技能崗位。

  崗位職責:

  ⑴完成本職工作。

  ⑵工作紀律良好。

  ⑶年度考核合格。

  ⑷遵守學校後勤工勤各項管理制度。

  任職條件:

  1、技術工三級

  ⑴遵守憲法和法律。

  ⑵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⑶身體健康。

  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

  ⑸初中及以上學歷,在本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滿5年,並透過高階工技術等級考評。

  ⑹掌握學校後勤工作規程,熟悉並能正確執行有關學校後勤管理制度,能勝任學校後勤管理工作。

  ⑺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⑻申報同一崗位級別的人員,按量化分數從高到低排列,量化分數高者優先。

  2、技術工四級

  ⑴遵守憲法和法律。

  ⑵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⑶身體健康。

  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

  ⑸小學及以上學歷,在本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滿5年,並透過中級工技術等級考評。

  ⑹掌握學校後勤工作規程,熟悉並能正確執行有關學校後勤管理制度,能勝任學校後勤管理工作。

  ⑺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⑻申報同一崗位級別的人員,按量化分數從高到低排列,量化分數高者優先。

  五、崗位聘用

  按照市委辦、市政府辦《關於印發<鹽城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鹽辦發[20xx]34號)等有關檔案規定的程式、形式予以聘用。

  (一)崗位聘用基本程式

  1.公佈崗位設定實施方案、招聘崗位及其職責、聘用條件、聘期、工資待遇等事項。

  2.應聘人員申請應聘。

  3.聘用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4.聘用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透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進行量化積分和民主測評,並根據結果擇優提出擬聘人員名單。

  5.學校校長辦公會集體討論決定受聘人員。

  6.公示。

  7.學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託代理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二)崗位聘用基本形式

  主要採用量化積分和民主測評相加的方式。其中,量化積分佔個人總分的60%,民主測評佔個人總分的40%。

  1.量化積分表如下:

  崗位設定量化積分表

  積分 內容 自評分 考核積分 備註

  綜合表彰考核(10分)

  表彰

  縣以上綜合表彰(6分)

  市直以上單項獎(3分)

  校內其它表彰(1分)

  考核

  記三等功(4分)

  優秀(含嘉獎)(2分)

  能力水平(28分)

  優質課及基本功競賽

  省二等獎以上、市一等獎(8分)

  省三等獎、市二等獎,市直一等獎(6分)

  市三等獎、市直二等獎、校一等獎(4分)

  市直三等獎,校二、三等獎(3分)

  校對外公開課或示範課(2分)

  論文

  省二等獎以上,市一等獎,或省級以上刊物發表(10分)

  省三等獎,市二等獎,或市級刊物發表(5分)

  課題

  省級以上課題主要成員(5分),非主要成員(3分);市級課題主要成員(4分),非主要成員(2分); 校級課題主要成員(3分),非主要成員(1分)

  業務能手

  市名教師、市學科帶頭人、市教學能手(5分)

  市直學科帶頭人和教學能手、市教壇新秀(4分)

  教研組長(3分)、備課組長(2分)

  指導青年教師(1分)

  教學實績(32分)

  迴圈教學

  一次小迴圈或任教畢業班兩年以上(含兩年、非畢業班學科除外)(12分)

  未承擔迴圈教學及其它情況(6分)

  工作量

  滿負荷出全勤(8分)

  由於學科教師配置或課程設定的因素,工作量達滿負荷70%以上(6分)

  工作量滿負荷,病事例一年累計超過10天 (5分)

  其它情況使工作量不足的(4分)

  教學實績

  中高考、市調研考試、期中期末考試

  優(12分)

  良(10分)

  中(8分)

  下(6分)

  班主任工作、包括管理工作(16分)

  資歷

  任教以來擔任班主任、團委書記或少先隊大隊輔導員工作3年以上(高階5年以上),或擔任課外活動小組指導教師等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高階7年以上),其中任現職期間擔任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6分)

  學校中層以上幹部按實計算

  班主任或管理工作

  獲得市直及以上表彰(6分)

  獲得校級表彰(4分)

  興趣小組指導學生

  獲市(含市)以上一等獎(4分)

  獲市二、三等獎或市直一等獎(3分)

  獲校一等獎(2分)

  獲校二、三等獎(1分)

  交流或支教(2分)

  實地工作滿一年(2分)

  因學校需要中途回校工作或未到實地工作的(1分)

  送教下鄉(1分)

  職齡(12分)

  聘用現職以來(1分/年)

  合計積分

  稽核積分

  2.民主測評分三批進行,先對申報五級崗位和八級崗位的人員進行民主測評,根據量化積分和民主測評相加的方式,擇優提出擬聘五級崗位和八級崗位的人員名單;然後對申報六級崗位和九級崗位、十一級崗位的人員進行民主測評,根據量化積分和民主測評相加的方式,擇優提出擬聘六級崗位和九級崗位的人員名單。剩下的分別聘用至七級、十級崗位、十二級崗位和十三級崗位。

  六、組織領導

  (一)組織機構

  為保證我校崗位設定管理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崗位設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xxx 校長

  副組長:xxx 書記

  成員:xxx

  (二)工作職責

  1.制定學校崗位設定實施方案和崗位說明書。

  2.徵求廣大教職工意見,並提請教代會代表對學校“崗位設定實施方案”和“崗位說明書”予以表決。

  3.組織實施崗位聘用工作並公示。

  4.做好崗位設定中相關問題的解釋工作。

  七、實施步驟

  我校崗位設定管理工作總體安排是: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崗位設定和聘用工作,具體分以下幾個步驟實施:

  (一)20xx年12月17日-12月20日,做好準備工作:

  1.成立學校崗位設定領導和管理機構,制定合適的計劃。

  2.認真研讀相關檔案,準確操作;加強宣傳,提高認識。

  (二)20xx年12月22日-24日,制定學校崗位設定方案

  1.開展校內崗位調查,準確掌握實際情況。分解學校115個編制,崗位說明,崗位分析。

  2.堅持統籌兼顧,科學制定學校崗位設定方案,確定學校崗位總量,崗位類別,崗位等級。

  3.嚴格執行相關政策,認真核準學校崗位設定方案。

  4.上報教育局和人社局,核准學校崗位設定方案。

  (三)20xx年12月25日-12月28日,合理準確制定學校崗位設定實施方案

  1.聽取多方意見,合理制定學校崗位設定實施方案。

  2.仔細推敲,規範編制崗位說明書(一崗一書),並將“崗位設定實施方案”和“崗位說明書”提請學校教代會透過。

  3.堅持原則,競爭擇優上崗,並公示。

  4.完善合同(20xx年版江蘇省統一聘用合同),強化聘用管理。

  (四)20xx年12月28日-30日,建立聘用人員資訊化管理系統,促進現代化

  1.錄入編制分解,崗位說明,崗位分析。

  2.錄入聘用人員資訊化管理系統。

  3.報盤至區教育局和人社局,上報有關審批材料。

小學崗位設定實施方案2

  為了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師崗位管理制度,實現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和制度化,根據國家和省、縣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透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整合人才資源,凝聚優秀人才,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調動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我校教育教學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設崗、宏觀調控的原則;堅持最佳化結構、精幹高效的原則;堅持按崗聘用的原則;堅持平穩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

  三、現有機構編制、崗位設定和人員聘用分類分級情況

  1、本校現在在編在崗教師10人,其中,已被聘任的高階教師1人,未被聘任的'高階教師2人;一級教師6人;二級教師1人。

  2、本校現有語文專業教師5人,數學教師4人,體育教師1人。

  四、擬設定崗位數量、類別、等級、結構比例及主系列崗位名稱

  本校擬設定專業技術崗位10個;具體情況是:小學高階職稱崗位3個,(其中小學高階八級崗位1個;小學高階九級崗位1個;小學高階十級崗位1個),佔專業技術崗位30%,八、九、十級崗位之間比例為3:4:3;小學初級職稱崗位7個,(小學初級十一級崗位3個;小學初級十二級崗位3個,小學初級十三級崗位1個),佔專業技術崗位70%,十一級、十二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5:5。

  五、崗位任職條件(任職條件含基本條件和具體條件)

  1、基本任職條件: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具有各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技能;身體健康,能在所競聘的崗位上勝任工作;服從領導,聽從安排,積極承擔學校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近三年年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2、崗位聘用的資格條件:

  (1)八級專業技術崗位,須在九級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二或在十級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四年;

  (2)九級專業技術崗位,須在十級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二年;

  (3)十級專業技術崗位,須在十一級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三年,或在十二級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五年;

  (4)十一級專業技術崗位,須在十二級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二年;

  (5)十二級專業技術崗位,須在十三級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二年。

  六、具體崗位說明書

  (一)小學高階教師崗位說明書

  1、小學高階教師崗位職責

  (1)自覺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熱愛教育事業,敬業愛崗;教書育人,積極參與各項素質教育實踐,關愛學生,師生關係良好,能主動幫助學習困難學生。嚴於律己,為人師表,具有團隊合作精神。

  (2)掌握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的基礎理論知識,瞭解課程教材教法改革的發展趨勢,在教學實踐中能體現課改的教學理念,並能正確運用這些知識處理教育教學中的實際問題。

  (3)對所教學科具有比較紮實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能比較系統地理解所教學科的教學大綱、教材、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正確傳授知識和技能,在打好基礎的同時,有計劃地培養學生的能力,發展學生的智力,在業務上起骨幹作用,有一定的諮詢答疑能力,能開設專題講座,並結合教學開展課外活動。

  (4)具有正確教育學生的能力,能根據學生的年齡特徵和思想實際,正確地運用教育原則和方法教育學生,在培養學生自主能力、形成班級集體方面有一定的經驗,善於把思想政治、品德修養教育寓於學科教學過程和課外活動之中。

  (5)具有指導教育研究的能力,並承擔一定的教科研任務,其研究成果具有積極的指導意義。

  (6)完成規定的教育和教學工作量,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進取心強。教育教學效果好,所教學生的學業和思想品德在原有基礎上有較大的提高。

  2、小學高階教師崗位任務:

  (1)承擔學校安排的教育教學任務。

  (2)在課內外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組織、輔導學生課外活動。

  (3)承擔和組織教育教學研究工作。

  (4)承擔教育科研任務。

  (5)指導小學一級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或承擔培養新教師的任務。

小學崗位設定實施方案3

  為推進學校事業更好更快地發展,促進學校人力資源最佳化配置,強化崗位職責與競爭意識,不斷提高教職工隊伍的素質,實現學校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和制度化,根據省、市有關檔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省、市制定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政策精神為依據,透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科學設崗、最佳化結構、規範管理,努力建設精幹高效的教師隊伍,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充分調動學校教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著力強化辦學特色,進一步提升辦學層次、辦學水平和辦學效益,促進學校更快更好地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設崗、宏觀調控的原則;堅持最佳化結構、精幹高效的原則;堅持按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則;堅持平穩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

  三、設定崗位情況

  本單位核准崗位總量66個,其中:管理崗位1個,專業技術崗位65個,工勤技能崗位0個。專業技術崗位中,五級崗位1個、六級崗位2個、七級崗位4個、八級崗位10個、九級崗位20個、十級崗位10個、十一級崗位8個、十二級崗位10個。管理崗位中,九級職員1個。

  首次崗位聘用本單位擬設定崗位總量66個,其中:管理崗位1個,專業技術崗位65個,工勤技能崗位0個。專業技術崗位中,五級崗位1個、六級崗位2個、七級崗位4個、八級崗位10個、九級崗位20個、十級崗位10個、十一級崗位8個、十二級崗位10個。管理崗位中,九級職員1個。具體崗位設定如下:

  (一)管理崗位的名稱、等級、數量

  管理崗位總數1個,佔學校崗位總量的1.5%。其中:九級職員1個。

  (二)專業技術崗位名稱、等級、數量及結構比例

  1.高階專業技術崗位7個,佔專業技術崗位比例10.8% 。其中:五級崗位1個,六級崗位2個,七級崗位4個。

  2.中級崗位40個,佔專業技術崗位比例61.5%。其中:八級崗位10個,九級崗位20個,十級崗位10個。

  3.初級崗位25個,佔專業技術崗位比例38.5%。其中:十一級崗位8個,十二級崗位10個,十三級崗位7個。

  四、崗位職責與聘用條件

  三類崗位的聘用條件按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泰州市教育局《關於印發〈泰州市幼兒園、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崗位設定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泰教人〔20xx〕4號)和《泰州市教育局關於印發泰州市幼兒園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技術崗位內部各等級崗位聘用條件(試行)的通知》(泰教人〔20xx〕18號)有關規定執行。

  (一)管理崗位職責與聘用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具有一定的理論修養,能努力運用科學發展觀指導學校工作。

  2.熱愛、忠誠教育事業,關心愛護學生,師德高尚,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理論水平,業務精湛。教育教學水平在全校起引領作用,個人素質全面,具有較強的管理水平。

  3.實事求是,勤奮學習,作風民主,聯絡群眾,顧全大局,公正廉潔,艱苦奮鬥,嚴於律己,言行堪為師生的表率。

  4.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有勇於進取及改革創新精神。

  5.應具備中級以上教師資格,且年度考核為合格或以上。

  6.符合國家、省、區規定的其它條件。

  (二)專業技術崗位職責與聘用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師德高尚,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加強政治理論與業務知識的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學時。

  3.保質保量完成學校安排的教學工作量和教師工作量,工作總量達到規定要求。

  (1)高階崗位:

  ①五級崗位:(參照《泰州市幼兒園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技術崗位內部各等級崗位聘用條件(試行)》)

  須受聘六級崗位3年以上(首次崗位設定聘用時,須在專業技術七級崗位任職滿8年)。

  ②六級崗位:(參照《泰州市幼兒園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技術崗位內部各等級崗位聘用條件(試行)》)

  須受聘七級崗位3年以上。(首次崗位設定聘用時,須在專業技術七級崗位任職滿3年)。

  ③七級崗位:

  按國家、省規定的資格條件和程式,取得相應專業的副高階專業技術資格者。

  (2)中級崗位:

  ①八級崗位:(參照《泰州市幼兒園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技術崗位內部各等級崗位聘用條件(試行)》)

  須受聘九級崗位2年以上。(首次崗位設定聘用時,須在專業技術十級崗位任職滿10年)。

  ②九級崗位:(參照《泰州市幼兒園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技術崗位內部各等級崗位聘用條件(試行)》)

  須受聘十級崗位2年以上。(首次崗位設定聘用時,須在專業技術十級崗位任職滿5年)。

  ③十級崗位:

  按國家、省規定的資格條件和程式,取得相應專業的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者。

  (3)初級崗位:

  ①十一級崗位:(參照《泰州市幼兒園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技術崗位內部各等級崗位聘用條件(試行)》)

  須受聘十級崗位2年以上。(首次崗位設定聘用時,須在專業技術十級崗位任職滿3年)。

  ②十二級崗位:

  按國家、省規

  中心小學崗位設定實施方案提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省、市制定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政策精神為依據,透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科學設崗、最佳化結構

  文章和聘期考核兩種。年度考核主要對個人履行崗位職責和年度工作任務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聘期考核重點考核個人依據崗位工作標準完成崗位職責任務情況。

  5.聘用合同期滿前,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聘用合同考核受聘人員的履職情況,及時做出續聘、崗位調整或解聘的決定。

  七、崗位設定管理工作組織領導

  為保證學校崗位設定管理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學校崗位設定管理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崗位等級評定小組。

  (一)學校崗位設定管理實施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全面負責學校崗位設定管理與聘用工作。負責制定崗位設定實施方案、崗位說明書,負責崗位設定聘用與考核評審的具體實施和政策解釋工作等。

  (二)學校崗位等級評定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按崗位聘用條件,負責對稽核合格的物件進行評定,擇優提出擬聘人員名單。

  八、崗位設定與聘用實施步驟

  本學校崗位設定管理實施工作總體安排是:20xx年1月完成崗位設定和聘用工作。具體分以下四個步驟實施:

  (一)20xx年1月8日——1月12日製定崗位設定實施方案及編制崗位說明書

  (二)20xx年1月13日——1月14日崗位設定實施方案徵詢意見,由學校崗位設定管理實施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透過

  (三)20xx年1月15日——1月20日組織實施崗位聘用

  (四)20xx年1月21日——1月28日崗位聘用結果上報備案

  本方案解釋權歸姜堰市z中心小學。

小學崗位設定實施方案4

  一、指導思想

  透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整合人才資源,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遵循“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做到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三、實施範圍

  本單位在編在冊人員,均適用本實施方案。

  四、政策依據

  (一)《浙江省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浙委辦〔xxxx〕138號)

  (二)《關於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浙人社發〔xxxx〕137號)

  (三)《xxx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工作實施意見》(溫委辦發〔xxxx〕93號)

  五、經核准的崗位設定情況

  本單位擬設定崗位總量146個,設定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三類,以專業技術崗位為主。其中管理崗位13個(“雙肩挑”13人),佔崗位總量的8.9%;專業技術崗位131個,佔崗位總量的89.7%,工勤技能崗位2個,佔崗位總量的1.4%。

  (一)管理崗位

  設定管理崗位共13個,佔崗位總量的8.9%。其中八級1個,九級12個。

  (二)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數量及結構比例

  專業技術崗位總數144個(其中13個雙肩挑),佔單位崗位總量的98.6%。

  1.高階崗位23個(其中雙肩挑2個),佔專業技術崗位的16%。其中五級崗位5個,佔高階崗位的21.7%;六級崗位9個,佔高階崗位的39.1%;七級崗位9個,佔高階崗位的39.1%。

  2.中級崗位84個(其中雙肩挑11個),佔專業技術崗位比例58.3%。其中八級崗位25個,佔中級崗位的29.8%;九級崗位34個,佔中級崗位的40.5%;十級崗位25個,佔中級崗位的29.7%。

  3.初級崗位37個,佔專業技術崗位25.7%。其中十一級崗位18個,佔初級崗位的48.6%;十二級崗位19個,佔初級崗位的51.4%。

  (三)工勤技能崗位

  設定工勤技能崗位2個,佔單位崗位總量的1.4%。其中技術工四級1個,技術工五級1個。

  六、擬設定崗位職責和任職條件

  (一)基本任職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管理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1.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有關的法律、法規。

  (2)服從單位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根據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3)注重學習,提高自身行政管理能力水平。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2.任職條件

  管理崗位設定兩個等級,即八級和九級崗位,分別對應科級副職、科員。

  (1)八級職員崗位任職條件

  ①遵守憲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廉潔自律。

  ②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③在九級職員崗位工作滿3年且近3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④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⑤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和協調能力,能承擔與職位相對應的責任。

  ⑥經考核後確定,具體考核辦法按市組織人事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2)九級職員崗位任職條件

  ①遵守憲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廉潔自律。

  ②具有本科學歷工作滿1年,具有大專學歷工作滿2年,具有高中學歷工作滿5年。

  ③能承擔與職位相對應的責任。

  ④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專業技術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1.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有關的法律、法規。

  (2)服從單位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根據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3)注重學習,提高自身專業技術水平。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2.任職條件

  專業技術崗位包括高階崗位、中級崗位和初級崗位,分為八個等級。其中:高階崗位分三個等級,分別為五級5個,六級9個,七級9個;中級崗位分三個等級,分別為八級25個,九級34個,十級25個;初級崗位分兩個等級,分別為十一級18個,十二級19個。

  (1)高階崗位任職條件

  ①五級崗位:必須具備高階職稱,在六級崗位任職滿3年或在七級崗位任職滿6年,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首次設崗後的聘任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任現職以來,至少有一項區級立項課題,一篇教育教學論文或案例在市級及以上刊物發表或省級及以上獲獎。

  ②六級崗位:必須具備高階職稱,在七級崗位任職滿3年,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首次設崗後的聘任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任現職以來,至少有一項區級立項課題,一篇教育教學論文或案例在市級及以上刊物發表或省級及以上獲獎,指導的青年教師在各類教學比賽和論文評比中獲區級獎項至少各一項。

  ③七級崗位:具備高階職稱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2)中級崗位任職條件

  ①八級崗位:具備中級職稱,在九級崗位任職滿2年且近2年考核稱職及以上。首次設崗後的聘任必須具備下列一項條件:

  a.在十級崗位任職滿9年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b.在十級崗位任職滿4年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榮獲市級及以上名師、三壇、學科帶頭人榮譽稱號。

  c.在十級崗位任職滿6年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榮獲市級及以上學科骨幹或骨幹班主任榮譽稱號,或任現職以來,所負責或執筆的課題成果獲市級一等獎及以上,或有正式出版社出版個人教育教學專著。

  ②九級崗位:必須具備中級職稱,在十級崗位任職滿3年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首次設崗後的聘任必須具備下列一項條件:

  a.在十級崗位任職滿4年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b.在十級崗位任職滿2年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榮獲市級及以上名師、三壇、學科帶頭人榮譽稱號,或有市級立項課題並在省級及以上教育教學刊物發表2篇文章,或任現職以來,所負責或執筆的課題成果獲市級一等獎及以上。

  c.在十級崗位任職滿3年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榮獲市級及以上學科骨幹或骨幹班主任等榮譽稱號。

  ③十級崗位:具備中級職稱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3)初級崗位任職條件

  ①十一級崗位:必須具備初級職稱,在十二級崗位任職滿3年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首次設崗後的聘任,在十二級崗位任職滿2年,獲得市三壇及以上榮譽稱號的優先聘任。其他教師具備下列一項條件:

  a.在十二級崗位任職滿10年。

  b.在十二級崗位任職滿5年,榮獲區三壇及以上榮譽稱號,或任現職以來,所負責或執筆的課題成果獲區級一等獎及以上,或有市級立項課題並在市級及以上教育教學刊物發表2篇文章。

  ②十二級崗位:具備初級職稱,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四)工勤技能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1.職責

  (1)服從學校安排,認真履行職責。

  (2)自覺學習,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業務能力。

  2.任職條件

  工勤技能崗位設定兩個等級,即技術工四級和五級崗位。

  (1)技術工四級崗位任職條件

  ①取得中級工技術等級證書,具備從事工作所需的技能條件。

  ②須在工勤技能五級崗位任職滿5年。

  ③較好地完成崗位職責,並達到該崗位工作標準。

  (2)技術工五級崗位任職條件

  ①取得初級工技術等級證書,具備從事工作所需的技能條件。

  ②較好地完成崗位職責,並達到該崗位工作標準。

  七、崗位聘用

  根據《xxx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工作實施意見》和核準的崗位設定方案,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xxxx〕117號)及有關規定,確定具體崗位,明確崗位等級,聘用工作人員,並統一使用《浙江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簽訂聘用合同。

  (一)聘用辦法

  1.根據組織、人事部門核准的崗位數量和各類崗位等級結構,結合各崗位特點,將採取任命、聘任、競聘上崗等方式進行崗位聘用。

  2.今後出現崗位空缺,透過競聘上崗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優先聘用原則

  1.男教職工滿57週歲,女教職工滿52週歲者具有優先定崗待遇。

  2.原則上,任現職時間長的優先聘用;任現職時間相同的,教齡長的優先聘用;任現職時間和教齡都相同的,有獲得區級及以上三個層次榮譽的優先聘用;近五年有獲得區級及以上榮譽或獎勵的優先聘用;同等條件的或對學校有特殊貢獻的由考核組研究確定崗位。

  (三)聘用程式

  1.公佈崗位

  公佈崗位設定實施方案、崗位類別、崗位等級設定職數、崗位職責、聘用條件。

  2.申請應聘

  應聘人員向學校提出書面應聘申請,並按要求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

  3.審查考評

  學校崗位設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對應聘者進行資格、條件審查,並進行綜合考評。

  4.研究決定

  崗位設定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各類各級崗位受聘人員名單。

  5.結果公示

  聘用結果確定後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有異議的,按程式進行復議,確屬不當,重新稽核。

  6.簽約上崗

  校長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離退休不足3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內正常職務晉升實行一年一聘。

  (四)補充說明

  在本次開展崗位設定和崗位聘用工作中,要保證現有編制內在冊正式人員按照現聘職務或崗位進入相應等級的崗位。現有人員結構比例已經超過核准結構比例的,應透過自然減員、調出、低聘或解聘的辦法,逐步達到規定的結構比例。尚未達到核准結構比例的,要嚴格控制崗位聘用數量,根據事業發展要求和人員隊伍狀況逐年逐步到位。

  八、組織領導

  (一)學校成立了崗位設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金子翔;副組長:周茜、吳立新;辦公室:戴立武、李造就;成員:林月、李公泉、黃劍華、胡巍、方麗君、黃影、董繁繁。

  (二)職責:主要負責崗位設定方案的編制、報批、實施等工作。

  九、實施步驟

  (一)制定崗位設定實施方案

  制定崗位設定實施方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崗位設定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透過,並在本單位公示5個以上工作日後,報主管部門稽核,區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二)編寫《崗位說明書》

  根據組織、人事部門核准的崗位數量和各類崗位等級結構,結合本單位實際,編寫《崗位說明書》。《崗位說明書》內容包括:崗位名稱、類別、等級、數量、職責、工作標準、聘用條件等方面的內容。

  (三)開展崗位聘任

  根據崗位設定實施方案和崗位說明書進行崗位競聘。

  1.公示崗位類別、崗位等級設定職數。

  2.對崗位競聘人員進行審查考評。

  3.確定受聘人員並進行結果公示。

  4.簽訂聘用合同。

  (四)實施情況的認定

  完成崗位聘任後,填寫《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實施情況認定表》、《崗位聘用人員名冊》等材料,經主管部門稽核後,報人事部門進行認定。

  十、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一)應聘人員聘期內的考核

  1.實行聘期考核和學年度考核相結合原則。學校對應聘人員的工作情況按照所聘崗位的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進行學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是否繼續聘任或晉升或降級的依據。

  2.首次崗位設定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下一學年度只能參與與專業技術資格對應的下一專業技術崗位的競聘,如具有副高資格的,只能參與中級專業技術崗位的競聘;具備中級資格的,只能參與初級專業技術崗位的競聘:

  (1)單位學年度考核“不稱職”等級者或近三年考核有兩年“基本稱職”等級者。

  (2)中學高階教師履職考核不合格者或無故不參加高階教師履職考核者。

  (3)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行為,產生嚴重後果者。

  (二)應聘人員聘期內的管理

  1.應聘人員在聘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學校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崗人員管理。

  (1)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崗位聘任合同。

  (2)學年度考核不稱職。

  (3)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給學校工作造成重大損失。

  2.專業技術崗位病休、事病假等人員,根據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和學校實際情況,由考核小組共同研究決定。

  3.被解聘的待崗人員在下輪聘任時不得競聘同級及以上各級崗位。

  (三)本實施方案在實施過程中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將作相應的調整,如與上級檔案衝突,以上級檔案為準。

xx小學

  年 月 日

小學崗位設定實施方案5

  為了進一步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現學校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和制度化,根據《溫州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工作實施意見》(溫委辦法〔20xx〕)93號)精神,結合《溫州市浦南小學崗位設定實施方案》和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透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整合人才資源,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遵循“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做到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三、實施範圍

  本單位在編在冊人員,均適用本實施方案。

  四、政策依據

  (一)《浙江省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浙委辦〔20xx〕138號)

  (二)《關於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浙人社發〔20xx〕137號)

  (三)《溫州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工作實施意見》(溫委辦發〔20xx〕93號)

  五、經核准的崗位設定情況

  本單位擬設定崗位總量191個,設定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兩類,以專業技術崗位為主。其中管理崗位18個(“雙肩挑”18人),佔崗位總量的9%;專業技術崗位173個,佔崗位總量的91%。

  (一)管理崗位

  設定管理崗位共18個,佔崗位總量的9%。其中八級1個,九級17個。

  (二)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數量及結構比例

  專業技術崗位總數191個(其中18個雙肩挑),佔單位崗位總量的100%。

  1.高階崗位11個(其中雙肩挑1個),佔專業技術崗位6%。其中五級崗位2個,佔高階崗位的18.1%;六級崗位4個,佔高階崗位的36.4%;七級崗位5個,佔高階崗位的45.5%。

  2.中級崗位105個(其中雙肩挑17個),佔專業技術崗位比例55%。其中八級崗位31個,佔中級崗位的30%;九級崗位42個,佔中級崗位的40%;十級崗位32個,佔中級崗位的30%。

  3.初級崗位75個,佔專業技術崗位39%。其中十一級崗位37個,佔初級崗位的49%;十二級崗位38個,佔初級崗位的51%。

  六、擬設定崗位職責和任職條件

  (一)基本任職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管理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1.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有關的法律、法規;

  (2)服從單位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根據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3)注重學習,提高自身行政管理能力水平;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2.任職條件

  管理崗位設定兩個等級,即八至和九級崗位,分對應科級副職、科員。

  (1)八級職員崗位任職條件:

  ①遵守憲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廉潔自律;

  ②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③在九級職員崗位上工作滿三年且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④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⑤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和協調能力,能承擔與職位相對應的責任;

  ⑤經考核後確定,具體考核辦法按市組織人事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2)九級職員崗位任職條件:

  ①遵守憲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廉潔自律;

  ②具有本科學歷工作滿1年,具有大專學歷工作滿2年,具有高中學歷工作滿5年;

  ③能承擔與職位相對應的責任;

  ④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專業技術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1.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有關的法律、法規。

  (2)服從單位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根據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3)注重學習,提高自身專業技術水平。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2.任職條件

  專業技術崗位包括高階崗位、中級崗位和初級崗位,分為八個等級。其中:高階崗位分三個等級,分別為五級2個,六級4個,七級5個;中級崗位分三個等級,分別為八級31個,九級42個,十級32個;初級崗位分兩個等級,分別為十一級37個,十二級38個。

  (1)高階崗位任職條件

  ①五級崗位:必須具備高階職稱,在六級崗位任職滿3年或在七級崗位任職滿6年及以上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②六級崗位:必須具備高階職稱,在七級崗位任職滿3年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③七級崗位:具備高階職稱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2)中級崗位任職條件

  ①八級崗位:必須具備中級職稱,在九級崗位任職滿2年且近2年考核稱職及以上。首次設崗後的聘任必須具備下列一項條件:

  a.在十級崗位工作滿10年,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b.在十級崗位工作滿6年,榮獲市級及以上學科骨幹、學科帶頭人、三壇、名師榮譽稱號。

  c.在十級崗位工作滿6年,任現職以來,作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項課題獲市一等獎及以上榮譽。

  d.在十級崗位工作滿6年,近5年出版個人教育教學專著者。

  ②九級崗位:必須具備中級職稱,在十級崗位任職滿2年且近2年考核稱職及以上。首次設崗後的聘任必須具備下列一項條件:

  a.在十級崗位工作滿6年,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b.在十級崗位工作滿2年,榮獲市級及以上學科骨幹、帶頭人、三壇、名師榮譽稱號。

  c.在十級崗位工作滿3年,作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項課題獲市一等獎及以上榮譽。

  d.在十級崗位工作滿3年,近5年出版個人教育教學專著。

  ③十級崗位:具備中級職稱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3)初級崗位任職條件

  ①十一級崗位:必須具備初級職稱,在十級崗位任職滿2年且近2年考核稱職及以上。首次設崗後,具備初級職稱且榮獲區級及以上三壇、學科骨幹、學科帶頭人及以上榮譽的教師優先聘任。其餘人員必須滿足下列一項條件:

  a.在十二級崗位工作滿9年,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b.在十二級崗位工作滿5年,任現職以來,作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項課題獲區一等獎及以上榮譽。

  c.在十二級崗位工作滿2年,有個人教育教學專著出版者。

  ②十二級崗位:具備初級職稱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七、崗位聘用

  根據《溫州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工作實施意見》和核準的崗位設定方案,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20xx〕117號)及有關規定,確定具體崗位,明確崗位等級,聘用工作人員,並統一使用《浙江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簽訂聘用合同。

  (一)聘用辦法

  1.根據組織、人事部門核准的崗位數量和各類崗位等級結構比例,結合各崗位特點,將採取任命、聘任、競聘上崗等方式進行崗位聘用。

  2.今後出現崗位空缺,透過競聘上崗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優先聘用原則

  1.男教職工滿57週歲,女教職工滿52週歲者享受優先定崗待遇。

  2.原則上任現職時間長的優先聘用;任現職時間相同,教齡長的優先聘用;有獲得區級及以上榮譽和先進(學科骨幹、三壇、名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黨員等)的優先聘用,各崗位具體優先聘用條件由考核組研究決定;同等條件的或對學校有特殊貢獻的由考核組研究確定崗位。

  (三)聘用程式

  1.公佈崗位

  公佈崗位設定實施方案、崗位類別、崗位等級設定職數、崗位職責、任職條件。

  2.申請應聘

  應聘人員向學校提出書面應聘申請,並按要求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

  3.審查考評

  學校崗位設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對應聘者進行資格、條件審查,並進行綜合考評。

  4.研究決定

  崗位設定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各類各級崗位受聘人員名單。

  5.結果公示

  聘用結果確定後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有異議的,按程式進行復議,確屬不當,重新稽核。

  6.簽約上崗

  校長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距離退休不足3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內正常職務晉升實行一年一聘。

  (四)補充說明

  在本次開展崗位設定和崗位聘用工作中,要保證現有編制內在冊正式人員按照現聘職務或崗位進入相應等級的崗位。現有人員結構比例已經超過核准結構比例的,應透過自然減員、調出、低聘或解聘的辦法,逐步達到規定的結構比例。尚未達到核准結構比例的,要嚴格控制崗位聘用數量,根據事業發展要求和人員隊伍狀況逐年逐步到位。

  八、組織領導

  1.學校成立了崗位設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蔡妙妙;副組長:周星秋;成員:金楊波、鄒小玲、徐樂建、林學靖、張新林、王秀媚、施子聞。

  2.職責:主要負責崗位設定方案的編制、報批、實施等工作。

  九、實施步驟

  (一)制定崗位設定實施方案

  制定崗位設定實施方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崗位設定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透過,並在本單位公示5個以上工作日後,報主管部門稽核。

  (二)編寫《崗位說明書》

  根據組織、人事部門核准的崗位數量和各類崗位等級結構,結合本單位實際,編寫《崗位說明書》。《崗位說明書》內容包括:崗位名稱、類別、等級、數量、職責、工作標準、聘用條件等方面的內容。

  (三)開展崗位聘任

  根據崗位設定實施方案和崗位說明書進行崗位競聘。

  1.公示崗位類別、崗位等級設定職數。

  2.對崗位競聘人員進行審查考評。

  3.確定受聘人員並進行結果公示。

  4.簽訂聘用合同。

  (四)實施情況的認定

  完成崗位聘任後,填寫《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實施情況認定表》、《崗位聘用人員名冊》等材料,經主管部門稽核後,報人事部門進行認定。

  十、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一)應聘人員聘期內的考核

  1.實行聘期考核和學年度考核相結合原則。學校對應聘人員的工作情況按照所聘崗位的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進行學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是否繼續聘任或晉升或降級的依據。

  2.首次崗位設定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下一學年度只能參與與專業技術資格對應的下一專業技術崗位的競聘,如具有副高資格的,只能參與中級專業技術崗位的競聘;具備中級資格的,只能參與初級專業技術崗位的競聘:

  (1)單位學年度考核“不稱職”等級者或近三年考核有兩年“基本稱職”等級者;

  (2)中學高階教師、市骨幹教師等履職考核不合格者或無故不參加高階教師、骨幹教師履職考核者;

  (3)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行為,產生嚴重後果者。

  (二)應聘人員聘期內的管理

  1.應聘人員在聘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學校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崗人員管理。

  (1)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崗位聘任合同。

  (2)學年度考核不合格。

  (3)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給學校工作造成重大損失。

  2.專業技術崗位病休、事病假等人員,根據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和學校實際情況,由考核小組共同研究決定。

  3.被解聘的待崗人員在下輪聘任時不得競聘同級及以上各級崗位。

  (三)本實施方案如與上級檔案衝突,以上級檔案為準。

小學崗位設定實施方案6

  為了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實現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學化和規範化,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崗位設定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透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轉換用人機制,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整合人才資源,凝聚優秀人才,調動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我校教育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依法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三、設定崗位

  我校設定崗位總量64個,專業技術崗位64個。專業技術崗位主系列是小學教師系列,專業技術崗位設定數為64個,佔專業技術崗位設定數的100%。

  (一)專業技術崗位等級和數量

  崗位總數64個,分高階、中級、初級三類。

  1.高階專業技術崗位3個,佔專業技術崗位比例4.69%。

  副高階崗位3個,其中六級崗位1個,七級崗位2個。

  2.中級崗位32個,佔專業技術崗位比例50%。

  其中八級崗位9個,九級崗位12個,十級崗位11個。

  3.初級崗位29個,佔專業技術崗位比例45.31%。

  其中十一級崗位14個,十二級崗位15個。

  四、崗位聘用條件

  教師七、十、十二級崗位仍按照現行的教師職務評審辦法評審。

  六、八、九、十一等級專技崗位的基本要求:

  1.六級崗位

  (1)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備紮實的專業技術資質。

  (2)有良好的師德修養,教育思想端正,為人師表。

  (3)任職期間勝任並完成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所規定的課時量和工作量。

  (4)愛崗敬業,團結協作,嚴於律己。

  (5)在副高階教師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3年或聘任在教師七級崗位滿3年。

  2.八級崗位:

  (1)學歷:1973年1月1日後出生的小學、幼兒園教師必須取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否則不得聘為八級崗位。

  (2)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且聘任在九級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兩年以上。

  (3)有良好的師德修養,教育思想端正,為人師表。

  (4)任職期間勝任並完成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所規定的課時量和工作量。

  (5)愛崗敬業,團結協作,嚴於律己。

  3.九級崗位:

  (1)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2)有良好的師德修養,教育思想端正,為人師表。

  (3)任職期間勝任並完成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所規定的課時量和工作量。

  (4)愛崗敬業,團結協作,嚴於律己。

  (5)聘任在教師十級崗位2年以上。

  4.十一級崗位

  (1)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2)有良好的師德修養,教育思想端正,為人師表。

  (3)任職期間勝任並完成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所規定的課時量和工作量。

  (4)愛崗敬業,團結協作,嚴於律己。

  (5)聘任在教師十二級崗位2年以上。

  五、實施措施

  (一)成立崗位設定領導小組

  為保證工作順利開展,學校成立崗位設定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與管理。

  組長:z

  成員:zz

  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方案制訂、指標核定、分值測算、資料彙總、材料上報和聘用合同簽訂等工作。

  辦公室主任:z

  成員:zz

  (二)確定崗位等級評定條件

  根據《丹徒區中小學各等級專業技術崗位聘用條件(試行)〉》,以完成本崗位工作所需的學識、才能、技術和經歷為前提,以崗位工作需要為依據,從本單位人員的實際出發,制定符合學校發展的崗位等級具體評定條件。

  (三)編制崗位說明書

  根據《丹徒區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實施意見》要求,編制出7個等級的崗位說明書,明確設定崗位的職責任務、崗位工作標準、崗位聘用條件等主要內容,作為今後人員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據。

  (四)設計崗位評定辦法

  制訂《學校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晉級評分標準》,實行打分制。首次崗位聘用須符合各類崗位基本聘用條件和聘用基本年限,對照晉級評分標準,以分值高低排序確定。

  認真做好兩方面的準備工作:

  1.整理彙總教職工的出生年月、專業技術任職年限、擔任現專業技術職務年限、任現職務以來的管理工作年限和專業性、獎勵性榮譽等相關資訊。

  2.召開崗位設定領導小組會議,對教職工的獎勵型榮譽進行界定,確定分值,並形成書面意見。在上述基本資訊的基礎上,由崗位設定工作職能部門根據《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晉級評分標準》的評分細則打出個人分數。

  (五)規範崗位聘用程式

  1.召開全校教職工大會,公佈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各等級的任職條件,進行解讀。

  2.根據崗位等級指標,結合崗位基本條件,由個人申報並提供相應材料,崗位設定領導小組對教職工的材料進行鑑定,並根據《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晉級評分標準》的評分細則打出個人分數。再確定各等級教職工崗位聘用人員名單。

  3.按規定時間和程式向教育局上報各類表格,進行資格稽核。

  4.將各類人員的崗位設定情況公示7天。公示期間,教職工如對崗位確定有異議,可向學校崗位設定領導小組提出書面申訴,由領導小組複議。

  5.簽訂聘用合同。公示結束後,經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各類人員的聘用崗位,參照學校原來的聘用期限,由學校組織教職工簽訂聘用合同。

  六、有關說明

  因首次設定,特將操作中可能碰到一些具體問題如下說明:

  1.首次聘任中提供的材料均以20xx年11月30日為界。

  2.20xx—20xx年度不參加考核者,首聘不晉級。

  3.同分條件下,按照任職年限、專技工作年限、所獲榮譽級別先後排序。

  七、實施步驟

  1.12月12日——12月14日:制定崗位設定實施方案,編寫崗位說明書。

  2.12月14日——12月16日:聽取教職工對崗位設施方案的意見,學校黨政領導班子集體研究。

  3.12月17日:召開教代會討論透過制定崗位設定實施方案,崗位說明書。

  4.12月18日-20日:教師個人提出申請,並根據《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晉級評分記載表》提交相應材料。

  5.12月20日——元月5日:完成教職工聘用工作,經教育局初審後報人社局稽核備案。

  八、注意事項

  (一)學校在核定的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內,按照崗位設定實施方案,根據依法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的原則,自主開展崗位聘用工作。學校制定聘用辦法、規範聘用程式、健全聘用組織、完善監督機制,確保崗位聘用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學校崗位聘用時,受聘人員須滿足省市檔案規定的崗位任職條件。教師七、十、十二級崗位仍按照現行的教師職務評審辦法評審,評審透過的由學校聘用。其他高階、中級、初級內部不同等級崗位由學校根據單位崗位實施方案的辦法進行聘任,聘任結果報教育局備案。教師高階崗位聘用應向優秀班主任和其他優秀教師傾斜。具體崗位聘用程式按市有關規定執行。

  (三)學校與受聘人員應當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聘用合同,明確受聘崗位職責要求、工作條件、工資福利待遇、崗位紀律、聘用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的條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內容。聘用合同期限內調整崗位的,應當對聘用合同的相關內容做出相應變更。聘用合同期滿前,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受聘人員的履職情況認真考核,及時做出續聘、崗位調整等決定。

  (四)學校進行崗位設定和崗位聘用,崗位結構比例不得突破核准的結構比例。首次崗位設定時,現有人員的結構比例已經超過核准的結構比例的,應透過自然減員、調出、低聘或解聘的辦法,逐步達到規定的結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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